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新疆大學本科生招生篇一
2018四大高考招趨勢,家長一定要注意!
高考志愿填報技巧:一沖二穩三保
湖南2018高考志愿填報時間
高考專業選擇:這些設計專業“錢”途無限
安徽各高校2018高考招生章程匯總
上海各高校2018高考招生章程匯總
江蘇各高校2018高考招生章程匯總
湖南各高校2018高考招生章程匯總
陜西各高校2018高考招生章程匯總
遼寧各高校2018高考招生章程匯總
新疆大學本科生招生篇二
第三十二條 新疆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新疆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新疆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勝利路666號,郵編:830046
聯系電話:0991-8585671,8585300 傳真:0991-8586161
網址:http://
e-mail:[email?protected]/*
=128)o=(parseint(m)
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新疆大學招生委員會制定、修改和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開始實行。新疆大學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時,以本章程為準。
小編精心為您推薦:
新疆大學本科生招生篇三
第十三條 新疆大學錄取批次按招生計劃類別分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
第十四條 新疆大學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各類招生計劃均實施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投檔比例為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00%-120%,在此范圍內,由我校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考生的綜合素質以及相關單科考試成績等情況擇優錄取。新疆大學不設院校志愿級差。
第十六條 在處理考生專業志愿時設置專業志愿級差,其標準為:1-2專業志愿級差為5分,2-3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其他專業志愿級差為0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考生志愿級差等效成績相同時,漢語言、民考漢考生依次按照原始總分、英語和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民語言考生依次按照原始總分、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雙語班考生依次按照原始總分、數學和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英語專業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以計入高考總分的英語單科成績為參考標準,我區自命題,不計入高考總分,提供院校參考的英語單科成績不作為錄取參考標準)漢語言考生必須在110分以上(含110分),民考漢考生必須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報考我校俄語專業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以計入高考總分的英語單科成績為參考標準,我區自命題,不計入高考總分,提供院校參考的英語單科成績不作為錄取參考標準)漢語言考生必須在100分以上(含100分),民考漢考生必須在90分以上(含90分);報考我校英語專業的雙語班考生必須選考高考英語科目且單科成績(以自治區統一命題,提供院校參考的英語科目考試成績為錄取標準)必須在80分以上(含80分),報考我校俄語專業的雙語班考生必須選考高考英語科目且單科成績(以自治區統一命題,提供院校參考的英語科目考試成績為錄取標準)必須在70分以上(含70分);報考我校漢語言專業高考漢語單科成績民語言考生必須在100分以上(含100分)。
第十九條 對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和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根據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有關規定予以照顧,照顧幅度依照當地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考生,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及要求執行,并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招生錄取。
第二十一條 我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二條 除專業招生計劃中有特殊注明的專業外,新疆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合格者,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擇優錄取。高考成績和體育專項測試成績都合格者,我校將根據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分項目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美術類專業考試取得自治區本科合格證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自治區本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我校將考生的自治區統一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加,以總分作為依據,從高分至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定向就業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定向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往屆生與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二十七條 招生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自治區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相關政策按照自治區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我校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招生期間適當調整招生人數并委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向社會公布。
新疆大學本科生招生篇四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新疆大學(xinjiang university)。學校代碼(國標):10755。
第三條 新疆大學分校本部(烏魯木齊市勝利路666號)、北校區(烏魯木齊市西北路134號)和南校區(烏魯木齊市延安路62號)三個校區。
第四條 新疆大學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屬的全國重點大學,1997年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行列,2004年,學校成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部“區部共建”高校。2012年,學校被列為國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工作”建設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進入全國首批42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行列。2018年,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
第五條 新疆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并達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并頒發新疆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新疆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與西安交通大學聯合培養的學生,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由新疆大學頒發,蓋新疆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印章,同時標注為兩校聯合培養。
第六條 新疆大學招生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文化考試為主要入學考核形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七條 新疆大學普通高考招生層次為本科。招生類別為全日制教學形式。本科學制4年(建筑學專業本科學制5年),民語言需另預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