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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廠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匯編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以財務預算為手段,全面實行預算管理、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及財務控制力,充分合理運用資金,加速資金周轉,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提高經濟效益。預算和季度預算是公司績效考核的核心依據之一。
第二條 分類及適用范圍
預算、季度預算、專項預算(項目預算、采購預算等)。
第三條批準及實施機構
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組織財務預算的編制及實施,財務預算、季度財務預算由董事長審批同意后下達執行。
第二章 財務預算編制與審批
第一條 財務預算
一、公司采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預算模式,董事長于每年12月25日前下達下工作計劃大綱,各職能部門根據此指導預算與工作計劃的制訂。
二、各職能部門根據公司下達的工作計劃大綱,按照財務管理中心的編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達),合理預測并編制本部門下財務預算,形成下《資金收支計劃》。資金收支計劃應分項列具收支項目及金額,收入包括融資流入、銷售收入、租賃收入、營業外收入等所有現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資、獎金、員工福利、辦公費用、車輛費用、工程支出、廣告費、業務費、固定資產支出、稅負支出、歸還借款支出、財務費用、投資預算等所有現金流出,在每年1月1日以前經各部門總監確認后電子版本報送財務管理中心。
三、財務管理中心根據公司工作計劃大綱精神及各職能部門提交的預算,從公司全局的角度對計劃的資金進行綜合平衡和審核并提出調整修改建議,形成財務預算。
四、每年1月25日前財務管理中心將預算提交董事長。
五、每年1月28日前,本財務預算經董事長審批通過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組織實施。
六、如果董事長對財務預算有調整,各有關部門則再按上述程序提交調整預算。
第二條 季度財務預算
一、各職能部門在編制財務預算的同時,集合部門工作計劃和其他相關情況,編制季度財務預算要點。
二、部門季度財務預算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預算和季度預算要點進行詳細分解,編制《資金預算表》及附注說明,形成季度預算。
三、季度預算經部門主管領導確認后,于每季末月25日17點以前將季度預算電子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
四、財務管理中心根據財務預算、公司工作計劃、部門工作計劃、(預期)公司資金狀況等綜合考慮匯總并審核季度財務預算。
五、財務管理中心于每月28日下午17點以前將季度預算交董事長,董事長批準后下達執行。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一條 管理原則與功能
一、預算一經下達,原則上不得變更。
二、預算具有平衡資金、控制開支、開源節流等約束功能,各職能部門必須全面執行。
三、財務預算下達后提交財務管理中心備案,并作為季度、考核和監察的依據。
第二條 財務預算調整
一、每年六月份,董事長對本財務預算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經公司董事長簽發后調整生效。
二、預算非下列原因,不得調整:
1、國家重大政策性因素導致預算不能實現;
2、因公司經營戰略變化和調整導致預算改變;
3、財務預算制定時不可預見性的重大因素導致預算需要調整;
4、董事長決定。
三、季度預算調整
1、季度預算根據實際情況,經董事長審批同意后可在各月度內進行調節。
2、季度預算累計調整不得突破預算。
第三條預算執行管理
一、成本、費用發生時,財務應對照預算逐筆審核是否在預算內。
二、每年編制預算總結分析報告,并作為編制下財務預算的決策依據。
三、每月10日前向各職能部門通報其上月費用支出情況。
四、財務管理中心必須經常檢查、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認真考核財務成果,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第四條 預算外支出
一、無財務預算的開支原則上不作安排,開支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控制。
二、未列入當月預算而因工作確需開支的,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預算外追加申請,并按相關程序報批后執行,原則上每月不超過一次。
三、追加預算后各月預算累計超過總預算時,按審批程序報批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 罰則
第一條 財務管理中心
未及時登記和反饋費用預算執行情況而致使費用超預算開支的,給予財務管理中心總監每次200元的罰款,給予經辦責任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第二條 其他部門
未按時、按要求上報財務計劃和季月度財務計劃的,給予部門總監每次200元的罰款,給予經辦責任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未經批準超預算開支的,給予部門總監每次200元的罰款,給予經辦責任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水電廠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匯編篇二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1.目的
依據北方匯銀控股集團財務預算管理規定,加強資源配置,控制經營成本,提高經營管理績效,全面實現集團總體經營和管理目標。2.范圍
適用于中投國開投資(北京)有限公司預算管理過程。3.職責
3.1 財務部組織建立預算管理體系,編制預算,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預算的編制;強化預算基礎工作,確保預算貫徹公司整體經營戰略;
3.2 財務部負責子公司資金預算申請的審核,日常資金使用狀況;
3.3 公司負責子公司對應業務資金預算申請的審核,日常資金使用狀況的監管;
3.4 財務部負責本公司的財務核算工作,按照財務標準使用資金,對公司財務狀況和資金使用情況負責;
3.5 財務部各業務部門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審核; 3.6 公司各業務部門按財務標準使用資金并按規定途徑提交資金需求;
3.7 總經理負責對預算的最終審批。4.定義
財務預算:財務預算包括資金使用預算和經營預算,通過對資金預算的審批,控制公司費用開支,以達到對經營預算的控制。5.程序
5.1 資金預算的程序:
預算編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根據公司制定發展戰略和對預算期經濟形勢的初步預測,提出下一公司預算目標,并確定預算編制的政策,下達至業務部門。各預算業務部門按照公司下達的預算目標和政策,結合自身特點以及預測的執行條件,提出詳細的預算,經過財務部審核的方案,上報股東大會。
5.1.1 業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編制本部門《費用預算表》、《銷售預算表》及《利潤預算表》上報財務部;
5.1.2 財務部組織有關部門對《費用預算表》、《銷售預算表》及《利潤預算表》進行審核,經綜合平衡后將《費用預算表》、《銷售預算表》及《利潤預算表》交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財務總監審核; 5.1.45.1.5 經各管理中心總監審核同意的《費用預算表》、《銷售預算》及《利潤預算表》交總裁,總裁通過或駁回修改《費用預算表》、《銷售預算》及《利潤預算表》、;
5.1.6 經總裁批準后的《費用預算表》、《銷售預算》及《利潤預算表》下達到財務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負責將批準后的《費用預算表》、《銷售預算》及《利潤預算表》同時發給各財務管理中心區域經理和公司財務部;
5.1.7 財務部根據經總裁批準的《費用預算表》、《銷售預算》及《利潤預算表》進行預算的執行;
5.1.8 會計主管負責審核資金的使用是否按照《費用預算表》、《銷售預算》及《利潤預算表》的規定,并按照實際情況按月上報《月度實際資金使用與預算對比表》;
5.1.9 財務管理中心對各公司的資金實際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并每月將資金使用情況上報總裁;
5.1.10 若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由集團各個管理中心討論修訂各公司的預算。5.2 預算匯報和預算分析 5.2.1 財務預算匯報
財務預算匯報是指各公司會計就實際情況與預算情況向集團公司提供的財務數據,包括主要經營指標的實際數據和預算數據,存在的數據差異,從數據上尋找差異產生的原因,為進一步的財務分析提供數據基礎。
5.2.2 財務預算分析
財務預算分析是指財務管理中心就財務數據進行審核、匯總、分析后從財務角度提出的相關意見。5.3 預算監督
財務管理中心審計部應對日常經營信息和財務信息以及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分析預算與實際收支情況的差距,監督、控制各部門的預算使用,就經營、財務等各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各公司財務人員有義務就發生的違反公司預算的事項上報財務管理中心,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公司的損失。6.附則
本制度由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修訂、補充,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原有制度即行廢止。7.相關記錄
《費用預算表》 《銷售預算表》 《利潤預算表》 《月度實際資金使用與預算對比表》
水電廠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匯編篇三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管理、規范運作、防范風險、提高效益、保障公司生產經營的順利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預算是指公司結合整體目標及資源調配能力,經過合理預測、綜合計算和全面平衡,對當年的生產經營和財務事項進行相關額度、經費的計劃和安排的過程。預算管理包括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分析、考核及監督等環節。第三條 預算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一)確定企業的經營目標并組織實施;
(二)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控制、監督和分析;
(三)保證企業預算的全面完成。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四條 公司預算涵蓋生產、經營、銷售和建設的各個環節,公司的經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第五條 公司預算是對成本、費用、利潤、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預計、安排,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成本預算、費用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進行編制。
第三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七條 公司預算編制依據是:
(一)國家法律、法規、財務政策和有關規定;
(二)會計準則的規定和要求;
(三)預算期內經濟政策變動、行業市場狀況、產品競爭能力、內部環境變化等因素;
(四)公司經營發展戰略和整體目標
第八條 公司應根據費用消耗水平制定科學合理的預算定額標準,并依據定額標準進行相關預算項目的編制。第九條 公司預算編制、審批程序為:
一、公司各部門于每季度末按照職責分工編制下季度的各項預算;
二、由財務管理部匯總各部門提交的各項預算申請表,編制公司預算草案,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經其審查,根據其審查意見對預算草案修改完善。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
第十條 公司預算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各部門應將預算指標進一步分解,落實到各個環節和各個崗位,形成全方位的預算執行責任體系,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超越權限調整、變動預算方案。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預算科目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第十二條 公司應嚴格控制預算外支出,對于未納入預算但確需發生的支出,一律由有關職能部門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定。第十三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加強適時的監控。財務管理部門要建立相應的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十四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財務管理部門負責監督。
第十五條 財務管理部應定期報告預算的執行情況,反饋預算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預算目標的影響。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二)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十六條 各部門于每一季對預算指標與實際結果之間的重大差異作出解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七條 各預算科目于每季度第二月月底前可提交一次本季度預算變更申請,并詳細說明變更理由,由各部門主管提交申請,財務部復核,報總經理審批。第五章 預算的考核
第十七條 公司把各部門主要預算指標納入相關責任人績效考核范圍。
第十八條 根據每季度預算差異報表,超支差異額度占預算比率在10%以內扣除應扣除相應kpi值1-3分,比率為10%-20%之間時扣kpi分值 4-6分,比率高于20%扣7-10分;節約差異額度比率高于40%,扣除相應kpi分值7-10分,比率為40%-25%之間時扣除4-6分,比率為25%-10%之間時扣除1-3分,以上以該項考核指標滿分為10分標準計算。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未能遵守本制度,被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將依據損失金額大小對有關部門和直接責任人進行相應懲罰。
第十九條 本制度經審議通過后施行,由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修訂解釋。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水電廠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匯編篇四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加強內部控制,確保經營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預算管理包括財務預算的組織體系及職責、基本內容、審核、執行與控制、調整、分析與考核等內容。財務預算的編制要貫徹“全員參與、上下結合、增收節支、客觀真實”的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大連億達投資有限公司及所屬公司。
第二章
財務預算的組織體系及職責
第四條
財務預算的組織體系包括投資公司總裁辦公會、各公司經理辦公會、投資公司計財部、各公司財務部、各預算執行部門。
第五條
投資公司總裁辦公會是財務預算管理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投資及各公司財務預算的指導、調整與評審;責成各公司和部門組織預算的實施、控制與考核。
第六條
各公司經理辦公會在投資公司總裁辦公會的領導下工作,負責具體組織本公司財務預算編制,認真執行經董事會通過的財務預算;組織開展財務預算日常管理和控制。
第七條
投資公司計財部是投資公司及各公司財務預算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擬定財務預算的目標、編制原則,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下達投資公司及各公司董事會批準的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協調投資公司相關部門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第八條
各公司財務部門是該企業財務預算的日常管理機構,接受投資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負責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查、匯總;監督財務預算的執行;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的措施和建議。各公司財務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具體負責財務預算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
投資公司及所屬各公司的職能部門是財務預算的執行機構,要按財務預算管理規定編制本部門預算提交財務部,并提前提供作為其他部門編制預算依據的相關指標和數據;認真執行經批準的財務預算,嚴格控制預算外支出。
第十條
投資公司計財部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投資公司及所屬公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第三章
財務預算的基本內容
第十一條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包括財務預算和項目預算。
第十二條
財務預算包括現金預算、利潤預算、資產負債預算等
㈠現金預算
包括現金收入、現金支出、現金多于或不足的預算,以及不足部分的籌措方案和多余部分的利用方案等,要根據其他預算有關現金收支部分匯總,提出進行收支差額平衡的具體措施。
㈡利潤預算
要根據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及營業外收支等預算的基礎上分析編制。如果預算利潤與公司的目標利潤有較大不一致,要進一步調整預算,設法達到目標利潤,或經投資公司總裁辦公會同意,修改目標利潤。
㈢資產負債預算
要利用期初資產負債表,根據預算的收入、成本、費用、債權債務變動、投融資等預算分析編制,如財務預算指標不佳,要及時修改某些預算,改善財務狀況。
㈣營業收入預算
主要根據公司目標利潤,結合行業具體情況及市場銷量、勞務需求編制。
㈤營業成本預算
主要根據公司有關費用定額、費用標準、物價水平、上年實際執行情況等資料編制。
㈥費用預算
要區分變動費用與固定費用,根據上年實際情況和預算期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公司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項目、分部門采取橫向及縱向交叉的方式進行編制。
廣告宣傳費、業務招待費、技術咨詢費、會議費等項目應當重點列示。
㈦、融資預算
主要根據公司有關資金需求計劃、期初借款余額及市場利率等資料編制。
第十三條
項目預算要以目標利潤、防范市場風險、控制成本為著眼點,保證項目進度和加快資金回流。項目收入預算要對市場進行充分調研,根據市場可接受的預計價格和可實現的銷售量進行編制。項目成本預算要根據項目預計可發生的成本費用明細逐項編制。項目資金預算要根據經營回款情況,結合項目用款和自有資金情況編制,明確融資需求。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投資預算,要根據未來收入和市場利率的變化趨勢,做出投資成本、投資回收期和投資報酬率預算。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審核
第十五條
財務預算審核包括各公司經理辦公會初審,投資公司計財部復審,總裁辦公會舉行預算答辯會評審,各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
第十六條
各公司預算草案須經財務部門匯總,總經理辦公會初審。初審內容包括:本公司的預算草案是否與投資公司總裁辦公會下達的經營目標保持一致;預算編制的數據是否真實合理;預算編制是否規范,是否符合投資的預算管理規定;預算草案間的數據勾稽關系和邏輯關系是否正確。
第十七條
各公司財務部門將初審的預算重新修改,經總經理辦公會確認后上報投資公司財務部復審。復審內容包括:各公司上報的預算草案是否與總裁辦公會下達的經營目標相一致;預算編制的數據是否客觀真實;預算編制是否合乎規范;初審程序是否完備。
投資公司計財部在復審時如果發現各公司編制的財務預算存在問題,應要求進行修訂或重新編制。
第十八條
投資公司計財部將復審合格的各公司預算草案匯總報總裁辦公會審查。總裁辦公會要以預算答辯的方式進行評審,評審內容包括各公司預算是否與投資的發展戰略相符;是否與預算目標一致;是否貫徹了預算編制的各項原則。
第十九條
各公司將經投資公司總裁辦公會評審合格的預算報各公司董事會通過。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第二十條
投資公司及所屬各公司要將董事會通過的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確保財務預算和項目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一條
在財務預算的日常控制中,要按照成本費用構成的預算明細,具體量化到月度收支預算,加強適時監控(具體規定見《月度資金預算管理制度》。對預算執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及差異,財務部門應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時查明原因予以解決。
第二十二條
投資公司及所屬各公司財務部門要利用財務分析手段監督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速度、執行差異、及其對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促進公司完成預算目標。
第二十三條
投資公司及所屬各公司要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重大偏差要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二十四條
投資公司董事會正式下達的財務預算,原則上不再予以調整。確實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能成立,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二十五條
各公司調整財務預算,要向投資公司計財部做出書面申請報告,闡明客觀因素變化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提出進行財務預算調整的明細。
第二十六條
投資公司計財部在對財務預算調整申請及明細進行審核后,編制財務預算調整方案,經投資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報董事長批準。
第二十七條
在財務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生的預算外事項,不屬于財務預算調整范圍。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分析與考核
第二十七條
書面財務預算分析可分為定期報告和不定期報告。定期報告主要指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每月報告一次。不定期報告,主要是指對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可根據項目進度進行報告。
第二十八條
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各公司要定期召開預算分析例會,分析回顧預算執行情況,找出差異原因,落實責任部門,確定修正預算執行情況的方案和執行部門。
第二十九條
財務預算分析的內容
㈠收入、成本、費用分析
重點分析預算目標和預算執行結果之間的差異,說明差異產生的內在和外部原因、責任落實情況,制定偏離預算目標的解決方案。
㈡綜合分析
對編制的現金預算、利潤表預算、資產負債表預算進行分析,著重分析現金凈流量、銷售利潤率、投資回報期等財務指標,說明未達到該指標的原因和解決方案。
第三十條
預算期終了,投資公司及各所屬各公司財務部門應向董事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同時投資公司要依據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各公司進行考核。
第三十一條
各公司財務預算執行情況要做為對其進行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將與公司經營者和員工績效的獎懲掛鉤。
第三十二條
各公司根據本制度自行制定適合本公司的編制、控制、分析等管理程序。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投資公司計財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五條
水電廠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匯編篇五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凌津灘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電廠)預算管理,建立科學、高效的預算管理體系,規范企業運作,根據集團公司、五凌公司相關文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第三條 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
第四條 企業應當重視財務預算管理工作,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經濟責任制的依據。電廠財務預算管理由五凌公司組織實施,分級歸口管理。
第五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廠長(主持工作的副廠長)應當對電廠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成立由廠領導、綜合部(包括綜合部主任、計劃、勞資、物資、財務、審計等)組成的財務預算委員會。第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部門完成財務預算目標。第八條
財務在財務預算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企業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報告等具體工作,跟蹤監督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第九條
電廠內部生產、物資、勞資等專責具體負責本專業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各專責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條
電廠部門是主要的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財務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檢查、考核。其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第三章 形式及編制依據
第十一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
(一)現金預算是按照現金流量表主要項目內容編制的反映企業預算期內一切現金收支及其結果的預算。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和籌資預算為基礎,是其他預算有關現金收支的匯總,主要作為企業資金頭寸調控管理的依據。
(二)預算資產負債表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預算執行單位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預算、采購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三)預算損益表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預算執業單位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預算、產品成本預算或者營業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專項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第十二條
電廠根據公司制定的規范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預算編制。第四章 執行與控制
第十三條
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部門就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
第十四條
應當強化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十五條
應當嚴格執行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在日常控制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對預算執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有關部門應及時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
第十六條
財務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預算執行單位、財務預算委員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促進部門完成財務預算目標。第五章 分析與考核
第十七條
建立財務預算分析制度,財務每月上報月度預算執行情況全面,以便預算委員會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糾正財務預算的執行偏差。
第十八條
預算年度終了,企業內部預算執行單位上報的財務預算執行報告,應經本部門、本單位負責人按照內部議事規范審議通過,作為企業進行財務考核的基本依據。第六章 反
饋
第十九條
本制度應根據執行情況和反饋意見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一般一年審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訂一次。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適用于凌津灘水力發電廠。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電廠綜合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