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車位個人買賣合同協議書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賃小區停車位,與甲方協商一致后達成乙方租賃停車位的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小區停車位用于停放車型: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
2、使用期限及車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個______月,月租金:______元(人民幣),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費用。
3、甲方收取的停車費只限于該停車位場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租賃關系,不構成保管關系。
4、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十五天到______物業公司辦理租賃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
5、租約到期后仍未辦理續租手續的車主,甲方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小區停放。
6、乙方并遵守甲方《停車場管理規定》,不得亂停亂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車位,凡進出小區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保安員的指揮,并憑______小區車輛通行證出入,否則保安人員有權不予放行。若乙方車輛通行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公司報失,否則后果自負。
7、乙方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______物業公司,否則后果自負。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異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位個人買賣合同協議書篇二
甲方(車庫出賣人):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小區幢號車庫,屬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大寫: ),拍賣傭金(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筑面積 元。
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后,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后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在小區內應緩行,并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位個人買賣合同協議書篇三
甲方(賣方):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聯系住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于武漢市洪山區黃家湖大道東原湖光里小區地下a區a252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及位置編號以甲方與原房產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為:92000(大寫:玖萬貳仟元整)元人民幣,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簽訂合同當日支付60000(大寫:陸萬整)元人民幣。剩余32000(大寫:叁萬貳仟整)元人民幣在合同簽訂后一年內完成支付。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該車位首筆價款后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期攜帶本合同到約定的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第四條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后合法享有對該車位的一切正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對該車位的使用、轉讓、出租權以及享有因市場價格變動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2、甲方在合同簽訂后需將甲方與原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車位買賣合同原件交與乙方,作為乙方對車位面積、位置的確認以及使用權的依據附件,甲方可保留其復印件作為第二筆款項支付的依據,合同付款完成后復印件交與乙方或銷毀。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恢復原狀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4、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5、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6、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
車位個人買賣合同協議書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位置及價格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該車位編號為_____,總價為_____人民幣,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使用權款項。
三、該車位交付日期為:___年___月___日。
四、該地下車位設計為人防工程,乙方僅在和平時期享有與所購房屋具有同等年限的使用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到期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約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車位個人買賣合同協議書篇五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于開封市尉氏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佰拾 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后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