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疫情期間幼兒園外出報備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一
2.班主任開具的一次性的假條要與學生校卡同時使用,門衛核對后,將假條回收統一交學生科存檔。
3.需多次進出校門(最長有效期不超過一周)的假條,需加蓋學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況的假條視為無效假條,需重新開具:
(1)有效期超過一周的假條。
(2)沒有蓋學生科印章的長期假條(一次性假條不需要蓋章)。
(3)部分內容是由學生填寫的假條。
(4)離校時間不明確的假條。
(5)假條內容懷疑有添加的假條。
疫情期間幼兒園外出報備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二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長辦公會論證通過,校長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組織人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疫情期間幼兒園外出報備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三
1、要事先熟悉活動地點的環境,了解周圍是否有水塘和其它危險物,并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2、每次活動必須事先寫好計劃,有關責任人要以學生為中心,關注學生在各項活動中的安全。每次活動必須有教師跟隨照顧。
3、出發前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紀律教育,清點學生人數,編好組,檢查學生衣物和身體。
4、行進時教師應時刻走在學生隊伍的外側和兩頭,視線不能離開學生。
5、外出上汽車時老師必須在兩頭及中間照顧,行車時,不能讓學生探出頭伸出手到窗外。下車時,必須有一名教師先下車接學生,排好隊由帶班老師領隊,帶到指定位置再進行活動。
6、活動時,每換一個活動地點或內容都要及時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并認真清點人數。
7、活動結束時,教師要認真清點學生人數,排好隊回到學校。
8、有計劃地鍛煉學生機體,增強學生身體抵抗能力,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冬季防寒取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凍傷。
9、外出或戶外活動時,教師要時刻提高警惕,不讓學生接近陌生人。
10、外出或戶外活動,要求學生不許奔跑,要在指定活動范圍內活動。
疫情期間幼兒園外出報備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根據相關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定。
學生集體外出活動(以下簡稱外出活動)是指:學校根據教學計劃和學生活動計劃,組織學生參加在校外進行的社會實踐、實習實訓、考察參觀、德育教育、班會、郊游等活動。
(一)“安全第一”原則
精心組織和周密部署,加強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活動的安全。
(二)“誰組織、誰負責”原則
校長是外出活動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學校分管領導是第二責任人,外出活動班主任或領隊教師是直接責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則
出行路線、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況,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數。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外出活動范圍原則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圍。學生班級郊游活動時間原則上安排星期六、星期日或節假日,嚴禁動用學習時間或調課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則
原則上以班級(或部門)為單位組織學生活動,不得在校外住宿。組織一次活動原則上一次不超過500人。
(五)適宜性原則
應當遵循教育規律,次數適宜,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一)實行備案管理,嚴格申報程序
1.外出活動,組織者,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校長批準后,報教育指導中心批準備案。
在申報時,組織者要提前5個工作日,并提供以下材料報批:
1.填寫《學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審批表》(一式兩份);
2.外出活動安全方案(含活動安全管理人員的安排及職責,應急預案);
3.參加活動人員名單;
4.所用車船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5.若由旅游公司組團活動,提供所簽訂的“合同書”。
學校審核部門要在接到申報表后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組織者必須在審核通過后方可通知并組織外出活動。
(二)加強活動管理,落實“六定”措施
每次外出活動必須做到有班主任或領隊教師帶隊,并配備足夠數量的組織能力強、有責任心、富有安全管理經驗的協管教師。要落實“定組織、定人數、定路線、定范圍、定責任、定費用”六項措施。
(三)做好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六嚴禁”“四必須”
外出活動前,學校要對參加活動的人員開展安全教育,講清注意事項,做好各項準備,落實各項措施。
嚴禁乘坐無牌無證和超載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嚴禁借用、租用關系單位、共建單位和私人等無營運資質的車輛;嚴禁學生爬樹、爬巖;嚴禁路過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區使用明火;嚴禁追逐打鬧;嚴禁到池塘、水庫、海灘等安全不明區域洗澡、游玩。
必須注意飲食衛生;必須遵守集體活動的作息時間;必須嚴格遵守公共場所的基本行為準則;必須尊重當地的風俗人情。
1.在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過程中,如不慎發生意外事故,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組織搶救傷員,將事故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
2.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按規定、按程序迅速上報,不得瞞報、誤報。學校主要領導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自組織指揮,處理事故。
3.積極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包括家長安撫工作)。
對不申報或申報未獲得批準而擅自組織外出活動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造成嚴重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