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進出口單證流程篇一
一、加工貿易合同備案
遞交單證:
1、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隨附《進口料件申請備案清單》、《出口制成品及對應進口料件消耗備案清單》;
2、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以下簡稱《生產能力證明》),經營企業在《生產能力證明》有效期內再次申清備案的,可遞交加蓋本企業印章的《生產能力證明》復印件;
3、經營企業對外簽訂的合同(或協議);
4、經營企業委托加工的還應當遞交經營企業與加工企業簽訂的委托加工合同;
5、《登記手冊》(電子帳冊、電子化手冊企業除外);
6、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單證和材料;
7、《加工貿易單耗申報單》(企業選擇在備案環節申報單耗時提供)。工作流程:
1、備案進口金額在5萬美元以下的(對于a、b類企業),且不涉及風險擔保金的手冊;
經辦人初審→關員復核→核發手冊
2、備案進口金額在5萬美元以上的(對于a, b類企業); 經辦人初審→科長復核→核發手冊
3、備案進口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在首次備案、海關立案或整改期間的;單耗在報核前申報的;經辦人初審→科長復核→關長審批→核發手冊
4、aa類企業備案合同一律免設銀行臺帳;a,b類企業備案進口金額在1萬美元以上設銀行臺帳;c類企業一律設全額實轉銀行臺帳(前提是備案進口金額在1萬美元以上的)。
5、風險擔保金征收:按規定征收相當于稅款的保證金。
二、加工貿易合同變更
遞交單證:
1、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變更證明》;
2、經營企業填寫的《合同變更申請表》;
3、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電子帳冊、電子化手冊企業除外);
4、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單證材料。
工作流程:
1、不需要開設臺帳變更聯系單的:
經辦人初審→復核→核發手冊
2、需開設臺帳變更聯系單的:
經辦人初審→復核→開設臺帳變更聯系單→登記銀行回執→核發手冊
3、風險擔保金征收:按規定征收相當于稅款的保證金。
三、加工貿易手冊延期
一、遞交單證
1、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變更證明》;
2、經營企業填寫的《合同延期申請表》;
3、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電子帳冊、電子化手冊企業除外);
4、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單證材料。
二、工作流程
企業填寫《合同延期申請表》→預錄入“延期申請”→海關審核→簽發《銀行保證金合帳變更聯系單》→企業將《銀行保證金臺帳變更聯系單》送交銀行→企業將銀行回執交海關→核發延期后的《登記手冊》。
風險保證金征收:按規定征收相當于稅款的保證金。
四、外發加工申請辦理
一、遞交單證
1、經營企業與承攬企業簽訂的加工合同或協議;
2、雙方企業的營業執照、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和生產能力證明
3、海關按照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單證和材料。
二、工作流程
企業申請→預錄入h2000外發加工系統→經辦人初審→科長復核→打印外發加工清單
說明:
1、外發加工必須在手冊有效期內進行;
2、保稅料件外發加工產生的成品、半成品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必須全部運回本企業。特殊情況經企業申請,海關審核同意,上述加工貿易貨物可以不運回本企業。
三、外發加工收發貨錄入
說明:
外發加工原料入庫、出庫必須執行嚴格的海關審批制度,出庫、入庫必須預錄入h2000外發加工系統,經系統審批通過后表示入庫或出庫完成。
五、深加工結轉計劃報備
一、轉出、轉入企業通過預錄入系統申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時,無需向海關遞交紙質《申請表》,并按以下要求進行申報:
(一)結轉貨物需填報數量和計量單位;
(二)結轉貨物的商品編碼前8位應保持一致;
(三)一份《申請表》對應一份轉出手冊(包括聯網監管電子賬冊、電子化手冊、紙質手冊等電子底賬,下同)和一份轉入手冊;
(四)《申請表》有效期不得超過手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且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如出現結轉貨物商品編碼前8位不一致時,轉出、轉入企業應積極協調解決。若轉出、轉入企業無法協調,應及時反饋各自主管海關,由轉出、轉入地主管海關按規定協調解決。
一、遞交單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保銳貨物深加工結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二、工作流程
1、企業申請→預錄入h2000外發加工系統→經辦人初審→科長復核→允許企業在h2000深加工結轉系統中發送申請表→轉入企業在獲得轉出企業遞交的相關資料(包括申請表掃描件,合同,發票,箱單)在當地海關h2000深加工結轉系統中進入轉入的預錄入,并向當地海關審批→辦理結轉收發貨登記及報關手續。
三、深加工結轉收貨:
1、轉出、轉入企業應當分別在每批實際發貨或收貨后10天內通過預錄入系統向海關申報《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收發貨單》(以下簡稱“《收發貨單》”)或《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退貨單》(以下簡稱“《退貨單》”)電子數據。
因技術原因導致無法在規定時限內申報《收發貨單》或《退貨單》的,經主管海關同意,可適當延長申報時限,但最長不超過20天。
2、轉入、轉出企業應當在實際收發貨的次月底前辦結該批貨物的報關手續,但不得超過手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
六、加工貿易手冊內銷審批及報關所需資料
加工貿易內銷征稅
一、遞交單證
1、經營單位填寫的《加工貿易貨物內銷征稅聯系單》;
2、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內銷批準證》;
3、屬于許可證管理的商品提供相應許可證件;
4、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電子帳冊、電子化手冊企業除外);
5、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證件和材料(內銷申請報告)。
二、工作流程
企業申請→海關審核→出具《加工貿易貨物內銷征稅聯系單》→通關科預歸類審價→報關行預錄入→海關審單→海關接單并開具專用繳款書→經營單位憑專用繳款書到銀行繳納稅款→經營單位將經銀行蓋章的專用激款書第一聯復印,交海關留存
三、工作時限
經審核單證齊全有效,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
七、加工貿易手冊核銷所需資料
一、遞交單證
1、經營企業填制的《加工貿易核銷申請表》;
2、進出口執行完畢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包括分冊、續冊(電子帳冊、電子化手冊企業除外);
3、加工貿易專用進、出口報關單(正本);
4、已預錄入的《加工貿易核銷申請表》;
5、《加工貿易單耗申報單》(企業選擇在報核環節申報單耗時提供);
6、海關按規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單證和材料。
二、工作流程
企業報核→經辦人簽收手冊→審核核銷結案→簽發《保證金臺帳核銷聯系單》→企業簽收《保證金臺帳核銷聯系單》并送交銀行→企業將銀行回執送交海關→經辦人出具《結案通知書》。
三、工作時限
自受理企業報核之日起20個工作日發出臺帳核銷聯系單。
說明;
1、手冊在合同有效期到期后一個月內必須向海關申請報核;
2、《加工貿易核銷申請表》中須詳細填寫實際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名稱、數量、各種進口料件用于生產各項出口成品的實際單耗,進口總值以及余料、邊角料、廢料等情況;
3、保稅料件或者成品內銷、深加工結轉、放棄、退運等海關手續須在手冊有效期內辦結。(報核后也可以補稅)。
相關所需制作的單證資料見附件~
進出口單證流程篇二
加工貿易進出口報關操作流程
所有加工貿易(包括來料加工、進料加工以及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的加工貿易)合同項下,從境外進口料件(或從保稅區、保稅倉庫中提取料件),向境外出口產成品(或成品進入保稅區或出口監管倉庫)的報關操作。貿易方式包括來料加工(0214)、進料對口(0615)、進料非對口(0715)、三資進料加工(2215)等貿易方式。
一、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才能到口岸海關辦理保稅貨物進出口報關手續:
1、企業已申領到《登記手冊》,并在有效期內;
2、接受申報的口岸海關計算機內必須有企業所持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的計算機的備案資料;
3、加工貿易登記手冊電腦備案資料應在有效期內;
4、異地報關使用ic卡的,企業應申領到ic卡。
二、企業向海關申報保稅貨物進出口的流程操作流程如下:
報關單預錄入――審單――查驗――放行
三、報關前企業應準備好以下單證:
1、有效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2、已預錄入的進口或出口貨物報關單;
3、海關要求的其他有關單證。
四、報關單填寫
1、一份報關單只能填報一本《登記手冊》項下料件的進口或成品的出口,否則應分單填報;
2、備案號欄應填報實際進口或出口的手冊編號;
3、貿易方式欄應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選擇相應的貿易方式填報,包括來料加工(0214)、進料對口(0615)、進料非對口(0715)、三資進料加工(2215)等貿易方式;
4、企業所申報進口或出口貨物的序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必須與在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上的進口料件或出口成品的序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完全一致。
五、報關時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的填寫
加工貿易登記手冊應按以下方法填寫:進口料件的基本情況(包括進口報關日期、運輸工具名稱、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值等)填在登記手冊的“進口料件報關登記表”欄內;出口成品的基本情況(包括出口報關日期、運輸工具名稱、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值等)填在登記手冊的“出口成品登記表”欄內。
進出口單證流程篇三
進口加工貿易單證及操作流程
字體大小:大小 peral發表于 11-03-18 11:42閱讀(305)評論(0)分類:報關類
一、首次開展進口加工貿易業務的進口企業備案
首次開展進口加工貿易業務的進口企業,應向當地海關辦理企業備案手續。辦理企業備案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流程如下:(一)應提交單證
1.加工企業(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3)加工企業的《對外加工企業登記表》復印件;(4)海關簽發的《對外加工生產企業海關登記 通知書》復印件;(5)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正本;(6)《企業印章印鑒備案表》。
2.經營單位
(1)國家主管部門準予經營 進出口 業務的批準文件復印件;(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3)海關簽發的《報關注冊證明書》復印件;(4)《企業印章印鑒備案表》。
3.外商投資企業
(1)國家主管部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2)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海關簽發的《自理報關企業報關注冊證明書》復印件;(4)《企業印章印鑒備案表》;(5)企業合同、章程復印件各一份;(6)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表》復印件;(7)稅務登記證復印件;(8)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正本。
(二)作業流程
進口作業提交備案資料--海關驗核--建立企業檔案。
企業備案后,在符合海關監管要求情況下,可向加工生產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申請辦理加工貿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如企業備案情況發生變更,企業應向原外經貿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并在7天內將變更內容書面報告主管海關。
二、加工貿易合同登記備案
企業辦理合同備案海關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流程如下:(一)應提交單證1.經營企業對外簽定的 進出口 合同一式兩份2.外經貿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一式兩份;3.本年度《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復印件一份;4.《合同執行情況表》;5.《登記手冊》;6.《合同預錄入呈報表》一份;7.新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及成品所需料件單耗情況;8.外貿、工貿公司 進料加工 還需提供主管 出口退稅 的稅務機關簽章;9.按 規定 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二)作業流程
合同預錄入—向海關申報--海關審核—海關簽發《銀行保證金臺帳開設聯系單》—企業到指定銀行辦理臺帳登記手續—海關登記《銀行保證金臺帳登記 通知 單》——核發《登記手冊》。
三、異地加工
進口企業辦理異地加工貿易海關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流程如下:(一)應提交單證
1.向經營單位主管海關辦理異地加工貿易申請,應提交如下單證:(1)經營單位所在地外經貿主管部門核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一式兩份;(2)加工企業注冊地縣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本年度《加工
貿易生產能力證明》復印件一式兩份;(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以下簡稱《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4)經營企業對外簽定的進 出口合同 一式兩份。(5)雙方企業簽訂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規定 的委托加工合同一份;(6)按規定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2.向加工企業主管海關辦理異地加工合同備案手續,應提交如下單證:(1)經營單位主管海關加封的內有《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加工貿易生產能力證明》、《進 出口合同 》的關封;(2)雙方簽訂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委托加工合同”一式兩份;(3)合同預錄入呈批表一份;(4)按規定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二)作業流程
向經營單位主管海關申辦異地加工—經營單位主管海關審核并制作關封交經營單位--向加工企業主管海關申請異地加工合同備案—海關審核并按規定備案合同、核發《登記手冊》。
四、合同變更
企業辦理合同變更海關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流程如下:(一)應提交單證:1.變更合同一式兩份;2.外經貿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一式兩份;3.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4.《變更預錄入呈報表》;5.按規定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二)作業流程
企業報原加工貿易審批機關批準——企業向海關申請--海關審核—海關簽發《銀行保證金臺帳變更聯系單》—企業到指定銀行辦理臺帳變更手續——登記《銀行保證金臺帳變更通知單》—核發已變更《登記手冊》。
五、加工貿易分冊
企業申辦加工貿易分冊及分冊變更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流程如下:(一)應提交單證1.《加工貿易分冊申請表》;2.海關核發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總冊);3.《登記手冊》(分冊);4.按規定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二)分冊變更
1.分冊進口及出口商品的序號、品名、規格型號、計量單位不得變更;2.總冊發生變更,涉及下列情況的,分冊內容應做相應變更:(1)刪除總冊某一異地口岸;(2)刪除總冊進口或出口商品項;(3)減少總冊某一進口料件或出口成品數量。
(三)作業流程
企業向海關申請--海關審核—核發分冊。
六、發外加工
企業辦理發外加工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有關規定如下:(一)企業申請外發加工,應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1.對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的某個加工工序,企業無生產條件,確需委托其他企業加工,且產權不轉移的;2.委托企業須事先向主管海關提出外發加工的書面申請,說明申請理由、受委托的加工企業情況、損耗情況及加工后返還日期等;3.委托企業與加工企業須簽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委托加工合同”;4.外發加工料件必須從委托企業發出,加工完畢后,產品、余料、邊角料等必須全部返回委托企業。
(二)應提交單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貨物委托加工申請表》(以下簡稱《委托加工申請表》)一式三份;2.委托加工合同二份;3.委托企業及承接加工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4.《登記手冊》;5.按規定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三)外發加工成品必須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運回委托企業。合同核銷時,委托企業須向海關提交《委托加工申請表》和有關送貨單。
七、深加工 結轉
(一)向轉出地海關備案開展 深加工 結轉,應提交單證:1出口方的《登記手冊》(復印件),復印內容應包括手冊封面、加工合同備案情況表;2《申請表》(一式四聯);(二)向轉入地海關申請開展深加工結轉,應提交單證:1《申請表》(第二、三、四聯);2結轉雙方企業的《登記手冊》(復印件),復印內容應包括手冊封面、加工合同備案情況表;(三)作業流程企業向轉出地海關備案—企業向轉入地海關申報—經轉入地海關批準后,轉入、轉出企業在結轉計劃有效期內送貨完畢—轉入、轉出企業各自向其主管海關如實辦理報關手續。
進出口單證流程篇四
進口加工貿易單證及操作流程
字體大小:大小 peral
發表于 11-03-18 11:42
閱讀(305)評論(0)分類:報關類
一、首次開展進口加工貿易業務的進口企業備案
首次開展進口加工貿易業務的進口企業,應向當地海關辦理企業備案手續。辦理企業備案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流程如下:(一)應提交單證
1.加工企業(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3)加工企業的《對外加工企業登記表》復印件;(4)海關簽發的《對外加工生產企業海關登記 通知書》復印件;(5)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正本;(6)《企業印章印鑒備案表》。
2.經營單位
(1)國家主管部門準予經營 進出口 業務的批準文件復印件;(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3)海關簽發的《報關注冊證明書》復印件;(4)《企業印章印鑒備案表》。
3.外商投資企業
(1)國家主管部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2)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海關簽發的《自理報關企業報關注冊證明書》復印件;(4)《企業印章印鑒備案表》;(5)企業合同、章程復印件各一份;(6)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表》復印件;(7)稅務登記證復印件;(8)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正本。
(二)作業流程
進口作業提交備案資料--海關驗核--建立企業檔案。
企業備案后,在符合海關監管要求情況下,可向加工生產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申請辦理加工貿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如企業備案情況發生變更,企業應向原外經貿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并在7天內將變更內容書面報告主管海關。
二、加工貿易合同登記備案
企業辦理合同備案海關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流程如下:(一)應提交單證1.經營企業對外簽定的 進出口 合同一式兩份2.外經貿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一式兩份;3.本《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復印件一份;4.《合同執行情況表》;5.《登記手冊》;6.《合同預錄入呈報表》一份;7.新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及成品所需料件單耗情況;8.外貿、工貿公司 進料加工 還需提供主管 出口退稅 的稅務機關簽章;9.按 規定 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二)作業流程
合同預錄入—向海關申報--海關審核—海關簽發《銀行保證金臺帳開設聯系單》—企業到指定銀行辦理臺帳登記手續—海關登記《銀行保證金臺帳登記 通知 單》——核發《登記手冊》。
三、異地加工
進口企業辦理異地加工貿易海關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流程如下:(一)應提交單證
1.向經營單位主管海關辦理異地加工貿易申請,應提交如下單證:(1)經營單位所在地外經貿主管部門核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一式兩份;(2)加工企業注冊地縣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本《加工貿易生產能力證明》復印件一式兩份;(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以下簡稱《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4)經營企業對外簽定的進 出口合同 一式兩份。(5)雙方企業簽訂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規定 的委托加工合同一份;(6)按規定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2.向加工企業主管海關辦理異地加工合同備案手續,應提交如下單證:(1)經營單位主管海關加封的內有《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加工貿易生產能力證明》、《進 出口合同 》的關封;(2)雙方簽訂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委托加工合同”一式兩份;(3)合同預錄入呈批表一份;(4)按規定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二)作業流程
向經營單位主管海關申辦異地加工—經營單位主管海關審核并制作關封交經營單位--向加工企業主管海關申請異地加工合同備案—海關審核并按規定備案合同、核發《登記手冊》。
四、合同變更
企業辦理合同變更海關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流程如下:(一)應提交單證:1.變更合同一式兩份;2.外經貿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一式兩份;3.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4.《變更預錄入呈報表》;5.按規定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二)作業流程
企業報原加工貿易審批機關批準——企業向海關申請--海關審核—海關簽發《銀行保證金臺帳變更聯系單》—企業到指定銀行辦理臺帳變更手續——登記《銀行保證金臺帳變更通知單》—核發已變更《登記手冊》。
五、加工貿易分冊
企業申辦加工貿易分冊及分冊變更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流程如下:(一)應提交單證1.《加工貿易分冊申請表》;2.海關核發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總冊);3.《登記手冊》(分冊);4.按規定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二)分冊變更
1.分冊進口及出口商品的序號、品名、規格型號、計量單位不得變更;2.總冊發生變更,涉及下列情況的,分冊內容應做相應變更:(1)刪除總冊某一異地口岸;(2)刪除總冊進口或出口商品項;(3)減少總冊某一進口料件或出口成品數量。
(三)作業流程
企業向海關申請--海關審核—核發分冊。
六、發外加工
企業辦理發外加工手續應提交的單證及有關規定如下:(一)企業申請外發加工,應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1.對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的某個加工工序,企業無生產條件,確需委托其他企業加工,且產權不轉移的;2.委托企業須事先向主管海關提出外發加工的書面申請,說明申請理由、受委托的加工企業情況、損耗情況及加工后返還日期等;3.委托企業與加工企業須簽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委托加工合同”;4.外發加工料件必須從委托企業發出,加工完畢后,產品、余料、邊角料等必須全部返回委托企業。
(二)應提交單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貨物委托加工申請表》(以下簡稱《委托加工申請表》)一式三份;2.委托加工合同二份;3.委托企業及承接加工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4.《登記手冊》;5.按規定需提交的其他單證。
(三)外發加工成品必須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運回委托企業。合同核銷時,委托企業須向海關提交《委托加工申請表》和有關送貨單。
七、深加工 結轉
(一)向轉出地海關備案開展 深加工 結轉,應提交單證:1出口方的《登記手冊》(復印件),復印內容應包括手冊封面、加工合同備案情況表;2《申請表》(一式四聯);(二)向轉入地海關申請開展深加工結轉,應提交單證:1《申請表》(第二、三、四聯);2結轉雙方企業的《登記手冊》(復印件),復印內容應包括手冊封面、加工合同備案情況表;(三)作業流程企業向轉出地海關備案—企業向轉入地海關申報—經轉入地海關批準后,轉入、轉出企業在結轉計劃有效期內送貨完畢—轉入、轉出企業各自向其主管海關如實辦理報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