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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管理手冊電子版員工管理手冊及培訓篇一
第一條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企業員工管理手冊電子版員工管理手冊及培訓篇二
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三、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準,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后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并經經理批準后,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準;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休假時間結束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五、節假日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企業員工管理手冊電子版員工管理手冊及培訓篇三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
企業員工管理手冊電子版員工管理手冊及培訓篇四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
企業員工管理手冊電子版員工管理手冊及培訓篇五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 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 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事后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并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并經行政部門審核)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企業員工管理手冊電子版員工管理手冊及培訓篇六
1、本手冊是公司全體員工在實施公司經營目標過程中的指導規范和行為準則。
2、公司員工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維護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員工應發揚“嚴謹、細致、進取”的企業精神,為公司的發展而努力。
4、公司員工應倡導“勤敏、務實、思取、變通”的企業文化。
第二章 員工守則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所屬部門的管理實施細則。
2、熱愛公司,熱愛本職工作,關心并積極參與公司的各項管理。
3、樹立全局觀念,服從指揮,主動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共同搞好相關工作。
4、遵守社會公德,團結友愛,相互尊重,禮貌待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5、保守公司商業機密,愛惜公司財物,自覺維護公司信譽及利益。
6、不營私舞弊,不濫用職權,不拉幫結派,自覺維護公司的團結穩定及良性運作。
7、恪守職責,不越權行事,如遇緊急情況,妥善處理后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8、實事求是,不搞形式主義;堅持原則,不利用工作之便謀私利。
9、不得將公司物品擅自帶出公司,不得將公司資料據為己有,對內封鎖,對外泄露。
10、不任意翻閱、復制不屬于本職范圍的文件、函電。
11、工作時間要精神飽滿,穿著得體,談吐文明,舉止莊重。
12、嚴格要求自己,積極進取,努力鉆研業務,與公司共同成長。
第三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
1、各運營中心或總公司直屬部門需招聘員工時,應填寫《招聘申請單》,經各運營中心人力資源部、區域總監批準后上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交各運營中心人力資源部自行招聘。
2、人力資源部根據區域總監批準后具體負責實施招聘工作。
3、人力資源部根據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和崗位需求確定初試人員名單。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填寫《面試登記表》,復試由行政經理及部門主管負責。
4、被錄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通知本人,統一到人力資源部報到領取《試用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然后由行政經理安排工作崗位。
5、招聘工作完畢后,必須將招聘結果由各運營中心人力資源部上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
1、新員工憑《試用申請表》到人力資源部報到時應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原件。
2、交兩張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3、特殊崗位需提供戶籍經濟擔保人的,并需交驗經濟擔保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備案。
4、如實填寫《入職人事資料表》,并領取公司相關證件。
5、在人力資源部領取《入職通知單》到入職部門報到,《入職通知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回交人力資源部,其他不明事項向本部門經理咨詢。
三、培訓
1.公司員工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綜合技能培訓、商務顧問晉升培訓四類。
2.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員工培訓工作,其他部門和人員應予以積極協助。
3.員工入職后的'培訓課程安排,以公司培訓課程表為標準。
4.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對新員工在崗進行雙重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及時解除試用。
5、商務顧問晉升培訓階段,以個人成績為標準,符合商務顧問水平的人員,定期接受公司領導人培訓。
四、試用期
1、新聘員工試用期為1-12個周。
2、第一周為磨合期,試用人員與公司之間進行互相選擇。
3、員工在試用期必須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4、員工在試用期必須服從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12個周的試用期,公司按員工的綜合能力進行考核。
5、試用第一周內員工自動放棄試用或公司第一周內辭退的試用人員,不享受試用期工資。
6、經過試用第一周的員工在試用期間按規定發放試用期工資,享受試用期待遇。
7、員工在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罰。
五、轉正
1、員工通過試用期后,綜合能力受到公司評估后獲得認可,并且員工愿意留本公司,當日可填寫正式入職協議書,轉為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員。
2、員工轉正后的待遇按照與本公司簽訂的協議書上所有為標準,獎勵與處罰制度以公司的員工手冊為標準。
六、辭退\離職
1、在試用期內,員工若感到不適應新崗位,可以隨時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若覺得員工不能勝任,應及時辭退員工。
2、員工轉正后,公司辭退\離職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辭退\離職員工要及時完成工作的交接,交還領用物品,并按要求填寫《離職申請書》、《離崗移交手續清單》,由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技術部相關負責人簽署意見,最后交由區域總監批準后經人力資源部上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章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簽到
1、所有員工應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無故不到崗者,視為曠工處理。
2、托人或代人簽到者,一經查實,每次雙方各罰款50元。
3、簽到后上班時間外出購買早餐者,按遲到雙倍處理。
4、因特殊情況未簽到者,必須上班前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視為遲到或曠工處理;人力資源部門應做好外出、請假、出差等考勤原始記錄工作,確保考勤的準確性。
二、遲到/早退、缺勤
1、早上及中午上班遲到或下午下班,超過或提前3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者,按實際遲到/早退時間做曠工處理。
2、當月遲到/早退3次,按事假1天處理。遲到/早退4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3、工作時間內,若需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說明出門原因,由部門經理簽字,否則視為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