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篇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_________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_________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篇二
乙方(承租方):
為搞活經營,促進經濟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土地山林租賃經營事宜簽訂本合同書,以資共同遵守。
一、承租經營土地山林地點: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新回龍鎮立溪村。承租經營面積和經營方式:承租經營面積共約萬畝,以當地林業部門提供的地界圖(紅線圖)為準,其中包含地界內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庫、道路、景觀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經營方式進行開發經營。
二、承租方(乙方)經營規定范圍:以生態旅游、休閑、度假、種養植為主題的項目開發經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畝每年 元;合同簽訂并生效三日內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經營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 年 月 日止;合營。計萬 元,由乙方一次性結清給甲方。同期滿,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經營權,場內不動產乙方無償移交給甲方;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有優先權,承租費標準按當時市場情況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內可以轉讓承租經營權。
三、甲方和乙方主要責任和義務:
甲方:
1、 提供地界圖(紅線圖)、林權證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測定的面積數據以及有80%以上村民簽字同意出租經營該土地山林證明文書,并按要求辦理完善政府備案報批手續。
2、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因項目開發和經營管理需要動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關設施等申請要求,應給予支持,并負責向上級的辦理報批手續;有關部門收取的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歸甲方所有。
3、甲方保證乙方擁有自主開發經營權,所有開發經營活動只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和合同規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撓;甲方應著力保持生態、水土和植被原貌,對惡性破壞行為以及干擾乙方正常開發和經營活動的人和事應堅決予以制止,并妥善處理。
乙方:
1、乙方保證從事以生態旅游、休閑、度假、種養植為主題的項目開發經營;不破壞生態、不從事污染生態環境經營活動,項目開發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2、根據項目發展需要適當安排當地村民就業。
3、乙方以獨立承包經營方式進行自主經營,期間所有投資、收益和盈虧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并經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篇三
第一條約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并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采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后,每年遞減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于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凈售價并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制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制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雇員凡參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后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并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雇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仲裁
10.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在發生爭執,并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并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約定。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作為投資,而收回投資的辦法是以加速折舊、增加利潤幅度或以產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費等辦法來實現。合作期滿后財產不再作清算分配,具體處理辦法依雙方所簽契約中明文規定實施。合作經營、分工經營、委托一方經營或委托第三方經營管理,取何種方式視契約中規定的條款付諸實施。
*實用型專利權系指在學術、技術、工藝等領域中具有創造性的發明并能解決實際問題,發明者提供圖紙、模型及技術說明書等資料,經申請批準后可受到保護者,通稱實用型(utilitymodel)專利。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篇四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將位于: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篇五
乙方:
甲方為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態條件,促進植物生長,提高土地利用率,并減少土地管理投入,彌補目前經費不足困難,將從王阜鄉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種部分經濟植物的土地與乙方進行合作,由乙方套種漿果林。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合作林地坐落于 范圍內,共780畝(其中已改地408畝),山林權證號為 ,四至范圍是: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圖)。
第二條 合作經營期限 為二十年。即自20xx年3月6日起至2032年3月6日止。
第三條 甲方收益和結算時間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為林地租金2萬,由乙方于合同簽訂后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采摘運出的鮮果重量來計算,為 元/千克,由乙方在采摘結束后于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結算并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采摘或采摘數量少,則由乙方補足至2萬元作為甲方當年的收益。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3、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調回部分已改地,乙方應予同意并按合同條款結算;
5、進入經濟植物掛果年份后,可摘取成熟果實;
(二)甲方的義務
1、確保承包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不在雙方合作的土地上從事其他種植和養殖。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3、承包林地被征用、占用造成損失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享有乙方種植漿果林的所有權和支配權;
5、依法享有繼承權,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受益;
7、在合同到期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乙方義務
3、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合作收益;
第六條 林木和林地存量的處臵 合同期滿,林地所存漿果林由甲方進行管理或處臵。如繼續漿果生產,所產漿果必須全部由乙方收購,甲方不得出售給第三方。雙方約定,將來漿果的收購價格按國家當年晚粳谷收購指導價的1.5倍進行計算。其他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2、如甲方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費用,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辦法
院提起上訴;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鑒證方留存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林地合作經營合同篇六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合作宗旨,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守。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將登記在甲方名下,車牌號:x12345的大客車采取共同出資,共同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
二、雙方自愿合作經營盈利,總投資為1,200,000.00元(壹佰貳拾萬元整),甲方出資660,000.00元(陸拾陸萬元整),占總額的55%,乙方出資540,000.00元(伍拾肆萬元整),占總額的45%。
三、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共同協調經營管理事務。資金收入和支出、車輛管理必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協調管理。
四、經營過程中,盈利、虧損、事故風險、故障維修、車輛保險、車輛保養、等收益與支出,甲乙雙方各按50%分配與承擔。以上按實際每月結算一次。
五、車輛在經營中,甲、乙雙方若一方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相關民事、經濟責任則由一方個人承擔。(如:非聘請的駕駛員駕駛、轉借他人使用、正常營業時間外私自使用等)甲乙雙方因應互相監督雙方的經營管理行為。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不得違反,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自行賠償,給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功時,由巴中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解決。 若仲裁失敗,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向乙方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