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養老保險科工作職責篇一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第一條 為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跨省)流動并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xx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xx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xx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七條 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后,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按照《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的規定,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金。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第九條 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并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并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民工在城鎮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在農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為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術服務。
第十一條 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相關政策與本辦法規定不符的,以本辦法規定為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由各省級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制定,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第十三條 本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統一規范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程序,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適用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包括農民工)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跨省”)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業務經辦。
第三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建立全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信息系統。轉入地和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機構”)已與該系統聯網的,通過該系統進行有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信息交換(具體規則另行發文規定)。通過紙質方式辦理轉移的,為便于及時辦理手續,可先通過傳真傳送相關材料,但同時仍需通過信函郵寄正式函、表等材料。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以下簡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附件1,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并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核對繳費信息后,出具《參保繳費憑證》,并告知轉移接續條件。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并提醒其及時補繳。
1、 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 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4、 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第六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后,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心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如參保人員在離開原參保地時未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可由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補辦。
第七條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并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附件3,以下簡稱《聯系函》),并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
2、 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3、 將《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 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九條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將參保人員有關信息轉出后,仍需將該信息保留備份。
1、 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
2、 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4、 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第十一條 對于根據《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需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以下簡稱“臨時繳費賬戶”)的跨省流動就業人員,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應書面告知其不能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原因和政策依據,在15個工作日內為其建立臨時繳費賬戶,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通知書》(附件5,以下簡稱《通知書》)。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收到《通知書》后,為參保人員建立專門標識。
第十二條 已經建立臨時繳費賬戶的參保人員,再次跨省就業或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應按規定辦理將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至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的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建立臨時繳費賬戶人員辦理賬戶轉移時,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臨時繳費賬戶建賬地(以下簡稱“臨時建賬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申請,填寫《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申請表》(附件6)。
第十四條 臨時建賬地社保機構受理轉移申請,審核無誤后,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向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發出《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附件7,以下簡稱《臨時賬戶轉移聯系函》)。
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應在收到《臨時賬戶轉移聯系函》后15個工作日內,將《臨時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傳至臨時建賬地社保機構。
第十五條 臨時建賬地社保機構收到《臨時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按照本規程第八條規定辦理相關轉出手續,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臨時繳費賬戶,但仍需將有關信息保留備份。
第十六條 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應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接續手續,按規定將轉移基金額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第十七條 已經建立臨時繳費賬戶人員出國(境)定居或在職死亡的,本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簡稱“申領人”)辦理一次性領取臨時繳費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手續。
臨時建賬地社保機構受理申領人提交的相關資料并予以審核。審核無誤后,一次性支付參保人員臨時繳費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臨時繳費賬戶其余資金并入當地統籌基金,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臨時繳費賬戶。
第十八條 本規程從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本規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企業養老保險科工作職責篇二
根據國家最新的社保政策規定,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已經有所降低,對于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是大家非常關心的事情。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歡迎閱讀。
據悉,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于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下面是法律快車的小編對部分地區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匯總:
全省各市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至13%—15%,即高于15%的調整至15%;低于13%的調整至13%;在13%至15%之間的維持不變,且各市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均必須執行統一費率。繳費工資下限統一為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即2408元。此外,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從2015年7月起按政府決定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80元,使全省858多萬城鄉老年居民受益。今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將繼續提高至100元,增幅達25%。
為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文件精神,經政府同意,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贛人社發〔2016〕16號),決定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階段性由20%降低至19%;保險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
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兩年內,全省范圍內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凡參加山西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低至19%。與此同時,山西省還將繼續在困難企業中實施社保“五緩”“三補貼”優惠政策。即經認定的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內,職工繳費年限連續計算,企業仍可以正常辦理職工退休手續,經辦機構負責正常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參保職工正常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經四川政府同意,從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四川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低為19%。四川省人社廳要求各地盡快調整征收系統,確保從5月1日起按調整后的費率收繳用人單位繳費。
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將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低至19%,2017年底前,各統籌地區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可允許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經批準并簽訂協議后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為一年。困難企業認定條件是:一是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二是已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且沒有裁員或少裁員的;三是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和環保政策的;四是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企業。
根據北京政府局網站公布的《關于階段性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京人社保發[2016]98號),北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至19%,北京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2%調整為1%。
上海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9%調整為28%。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1%調整為20%,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1)職工的繳費比例:繳費基數的8%,記入個人賬戶;
(2)單位的繳費比例:繳費基數的13%,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繳費基數的1%,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記入地方補充養老基金。
企業養老保險科工作職責篇三
一、主要工作任務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規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各項工作任務。圍繞甲型流感、艾滋病、結核病、腫瘤、肝炎等重大傳染病和慢性病,結合各種衛生日主題開展宣傳活動。特別是積極開展“世界結核病日”、“世界衛生日”、“全國預防接種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無煙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種衛生主題日宣傳活動。繼續做好針對農民工、外出打工和進城務工人員的艾滋病防治項目傳播材料的播放工作.根據《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群眾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眾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加強健康教育網絡信息建設,促進健康教育網絡信息規范化。加強健康教育檔案規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 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健教工作網絡
完善的健康教育網絡是開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組織保證和有效措施,2011年我們將結合本社區實際情況調整充實健康教育志愿者隊伍,加強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訓;組織人員積極參加市、區、疾控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論水平;將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計劃,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加大經費投入
計劃__年購置新的照相機、電腦、打印機等設備,印制健康教育宣傳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順利開展。
(三)、 計劃開展的健康教育活動
1、舉辦健康教育講座
每月定期開展健康教育講座,全年不少于12次。依據居民需求、季節多發病安排講座內容,按照季節變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傳染病的內容選擇臨床經驗相對豐富、表達能力較強的醫生作為主講人。每次講座前認真組織、安排、通知,在講座后接受咨詢、發放相關健康教育材料,盡可能將健康知識傳遞給更多的居民。(后附健康教育講座安排表)
2、開展公眾健康咨詢活動
利用世界防治結核病日、世界衛生日、全國碘缺乏病日、世界無煙日、全國高血壓日、世界精神衛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種健康主題日和轄區重點健康問題,開展健康咨詢活動,并根據主題發放宣傳資料。
企業養老保險科工作職責篇四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是指勞動者因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時,由政府和社會提供一定的經濟幫助和社會服務,保障其基本
生活
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本單位在職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為基數,用人單位按18%的比例繳納;職工個人按8%的比例繳納。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
其他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后,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由醫療機構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辦理因病退休。 企業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繳費滿15年的,可以申請辦理退職。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企業養老保險科工作職責篇五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其中: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1、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 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2、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1.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109元。
2.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6047元。按照6047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6047元與2912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為2912元。
3.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2912元。
4.托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2812元。
5.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2812元。
6.民政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4686元。
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延長已有共識 時間點未有明確結論。
隨著養老金并軌和延遲退休政策的執行和明確,養老保險改革已經進入到深水區。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已經成為業內參與改革問題討論人士的共識,但是這一問題的改革時間點尚未明確。目前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
按照目前的規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滿15年,即必須滿180個月。中間可以中斷,不影響領取養老金,但如有中斷,會影響養老金待遇。
資料顯示,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法國從2018年開始,退休者享受全額退休養老金的工齡從41年零3個月提高為41年半,計劃到2035年法定工齡年限達到43年。德國規定被保險人想要領取養老年金,必須達到設定的年齡界限,正常要求繳費滿35年,德國正常退休年齡是65周歲。
而養老金繳納時間長短直接影響著每個人賬戶,而個人賬戶的'保險費多少,并不能對退休后的養老金產生明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