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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篇二
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普通高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4號)等相關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結合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政策與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16年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全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755。
第四條 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始建于1988年, 2001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渝府〔2001〕65號)設立、教育部備案(教發函〔2001〕146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民辦高職專科院校。
第五條 學院地址:金龍校區:重慶市萬州區金龍平湖路88號;
天城校區:重慶市萬州區天城巨人路1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是國家緊缺人才培養院校,重慶市示范性軟件學院,重慶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重慶高職單獨招生試點院校。
第八條 辦學基本條件:學院占地面積38988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162194平方米。環境優美,設施齊全,教學儀器設備資產值3298.43萬元,擁有校內外實習實訓場所160余個,圖書館藏書51.36萬冊。專任教師328人、博士3人、碩士98人、雙師型教師210人,全日制高職專科在校生8114人。
第九條 招生專業
2016年我院共設35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學制均為三年。招生專業有: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智能控制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軟件技術、軟件與信息服務、動漫制作技術、云計算技術與應用、移動通信技術、保險、投資與理財、統計與會計核算、國際商務、經濟信息管理、商務管理、連鎖經營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社區康復、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廣告設計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室內藝術設計、音樂表演、舞蹈表演、攝影攝像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商務英語、酒店管理、旅游英語、通信技術、計算機系統與維護等;文科、理科、藝術類、對口類(含對口藝術類)均可按要求報讀。具體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的刊物或網站。
第十條 錄取規則
1、嚴格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錄取新生。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定的新生錄取體檢標準。
5、調檔比例: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平行志愿為105%,順序志愿為120%。
6、錄取原則:
(1)錄取順序:順序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進檔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順序優先原則擇優錄取后續志愿考生;平行志愿、調劑志愿按高考總成績優先原則進行投檔(注:藝術類專業采取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3)認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含音樂、舞蹈、美術)專業統考成績。
(3)凡按政策規定加(降)分投檔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檔分數對待。
(4)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特殊規定的錄取原則,按照各個省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7、其他說明:無分數級差要求,無專業加試要求。
第十一條 學費標準及住宿費標準
1、學費標準:按照重慶市物價局《關于核定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收費標準的批復》(渝價〔2009〕249號)、(渝價〔2012〕94號)、《2014年學費審核表》、《2015年學費審核表》核定的標準執行,學費標準為8100元-9800元/年·生(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隨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公布)。
2、住宿費標準:按照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1999〕334號)和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大中專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渝價〔2002〕513號)及渝價〔2006〕306號核定的標準執行,學生公寓八人間1000元/年·生、學生公寓六人間1200元/年·生。
3、退(轉)學退費管理規定: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轉學情況,學校將根據《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渝價【2005】487號)退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入學及復查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未報到者,按照教育部規定,視其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學歷證書
第十四條 助學保障
1.獎助學金制度:按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2.貧困生助學:按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2000元/年;學院設有特困生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可以貸三年,一次申請,分年發放。同時,學院還為家庭經濟貧困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及帶薪實習。
第十五條 監督機制
學院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監督電話(023)58418888。
第十六條 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
招生網址:
咨詢qq:800004320
第十七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篇三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是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學院占地33萬平方米,校舍面積19.24萬平方米,資產4.08億元,館藏圖書28萬冊,教學用計算機900臺,多媒體教室100間7870座,教學實驗儀器設備總值3000余萬元,有建筑實訓中心等9個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學院現有教職工336人,專任教師253人,教師中博士、碩士研究生43人,副教授以上職稱125人,雙師素質教師83人。
創建時間
學校類型
學科類型
隸屬單位
1936年
公立
工科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培養目標:主要培養掌握本專業必備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具有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的全面素質和綜合職業能力、在建筑行業生產、技術和管理一線從事施工技術與組織管理、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與
安全
管理、建筑工程造價、建筑工程測量等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型人才。就業方向:建筑結構設計所從事建筑結構設計;建筑安裝公司從事建筑施工組織與管理;建筑監理公司從事建筑施工監理;工礦企事業從事基建工作;建筑結構研究所從事科研、開發工作。
專業介紹:會計電算化就是將計算機信息技術應用到會計實務中,實現對會計信息的管理。會計電算化從20世紀50年代的借助計算機單純記賬,發展到了今天的與企業業務活動緊密結合,為企業提供財務計劃、分析和預測并協助管理者解決企業實際問題。
就業方向:主要面向企事業單位從事基層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事務管理;可從事統計、稅收等方面工作;學生畢業后可在各類企事業單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會計咨詢公司、稅務代理公司、金融機構等單位,從事出納、會計、審計、稅收、證券、投資、評估等工作,以及從事
其他
相關崗位的經濟管理工作。培養目標:培養從事機電一體化設備的使用和技術管理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就業方向:機械制造工藝設計與實施、工裝設計與實施、機電一體化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數控機床的編程和操作等工作。
專業介紹: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是指針對建筑內、外部裝飾工程進行設計、造價、選材、施工以及管理、檢測等的職業技術、技能。
就業方向: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的就業范圍非常廣泛,該專業的畢業生主要在建筑公司、裝飾公司、建筑及裝飾設計單位、房地產或裝飾工程監理等單位從事建筑裝飾設計、咨詢、施工、管理、監理等工作。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適應海西建設發展需要的,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熟悉園林規劃與設計、園林工程與施工組織、園林
植物
栽培與養護等專業基本理論知識,具備園林工程施工圖設計技術、園林工程招投標與造價能力、園林工程施工組織與管理、園林工程監理、園林植物繁育與生產、園林植物配置與養護等能力的高端、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就業前景:園林作為一種行業,才剛剛為社會廣泛重視,發展空間還相當大。專業人才需求正朝著多層次和多樣化方向發展,技術結構已經表現出由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方向轉變的趨勢。傳統的手工操作,車拉馬耕的小農園林經營和管理方式面臨著挑戰,要盡快適應這種思維觀念和經營理念的轉變,關鍵的因素就是需要具有操作能力、管理能力、觀察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專業高等技術應用人才。在知識結構方面,掌握園林管理技術的人才嚴重短缺,園林單位和需要園林建設的單位中懂專業的人才不足三分之一,大部分是林業專業或農業專業人員改行,不能滿足園林綠化行業的發展需要。在綜合能力方面,由于專業本身特點的限制,有理論知識,掌握實踐,能直接從事專業生產,會外語、懂電腦的人非常少,影響了園林綠化工程實施效果及產業發展。
培養目標:具有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能在生產第一線從事模具設計、工藝設計、模具制造、模具維修、質量管理等工作,適應機械模具行業生產、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創新精神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
培養目標:培養掌握生物制藥技術專業必需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從事生物藥物生產工藝、質量控制、技術改造和生產管理等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就業方向:生物制藥專業畢業生主要從事的崗位有藥品的生產、藥物成分分析檢測、藥品銷售、藥品管理與品質控制以及生物制品生產、發酵食品生產、藥品售后服務等。
培養目標:培養掌握道路與橋梁工程基本理論和知識,具備崗位職業能力,從事道路與橋梁工程生產一線技術與管理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就業方向: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的畢業生就業方向主要分為三大部分,分別是:到公路管理局、交通局等交通土建工程的管理部門擔任基建科員、調研員等,到各省公路局、路橋公司、市政公司等一線施工單位擔任施工員、技術員、測量員、質檢員、材料員、試驗員等,到監理公司擔任一般監理人員。
培養目標:培養在現代化發電廠、電力系統和工礦企事業等單位從事與發電系統、輸電系統、供配電系統相關的電氣設計、運行、維護、管理和電氣設備的安裝、調試、檢修等工作的高等工程技術應用性人才。
就業方向:畢業生就業范圍本專業學生主要
學習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的基本理論,電氣設備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技能,以及安全、經濟運行的基本知識。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工程師的初步訓練,畢業后主要到發供電單位和電力建設第一線從事電氣運行和安裝檢修等方面的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也可以到各類企事業單位的供用電崗位,從事供用電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如果你對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排名有異議,歡迎在評論中進行修正。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篇四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英文譯名:chongqingindustry&tradepolytechnic。
第三條 學院成立時間: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于2003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并經教育部備案設立,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
第四條 法人代表:宋正富。
第五條 學院國標代碼:12606
第六條 辦學類型及層次: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以高職專科教育為主,兼有成人專科等繼續教育。
第七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涪陵區涪南路108號。
第八條 組織機構:設立有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研究和制定學院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確定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各教學系主任組成,院長任主任委員,分管副院長任副主任委員。
第九條 常設機構: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監督機構:學院設立有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學院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由學院紀委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紀委書記任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組長。
第十一條 基本條件:學院占地面積495畝,校舍面積248924平方米,固定資產54673.53萬元,54673.53館藏圖書58.1萬冊,教學用計算機2690臺,教學實驗儀器設備總值5856萬元,有校內實訓中心9個、實訓室116個,校外頂崗實習基地132個。
第十二條 師資隊伍:學院有教職工338人,專任教師262人,教師中博士1人、碩士80人,教授9人,副教授108人,雙師素質教師170,重慶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師2人,涪陵區科技拔尖人才25人,還聘請了一批實踐經驗豐富的兼職教師。
第十三條 教學部門:學院設有機電工程系、財經貿易系、生物化學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車與電子工程系、藝術與文化傳播系等6個教學系,開辦33個專業,有中央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4個、中央財政支持的專業2個、重慶市示范建設專業4個、重慶市教改試點專業1個、重慶市高等職業院校應用技術推廣中心1個、市級精品課程4門、市級教學團隊1個,在校生7000余人。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及范圍:2016年學院面向全國9個省(市、自治區)投放招收計劃2671個。其中:重慶市1991個,四川500個,貴州30個,云南30個,青海10個,甘肅30個,山西20個,河南30個,安徽30個。具體招生專業計劃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五條 招生對象:2016年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重慶市對口高職(中職、技校、職高)應屆畢業生和重慶市藝術類(美術專業)考生。其中,重慶市藝術類(美術專業)考生必須參加重慶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聯考且高考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高職專科分數線者方可報考學院。
第十六條 學制:學院所有專業學制均為三年。
第十七條 學歷證書頒發: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文憑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第十八條 錄取工作: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參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的網上錄取工作。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普通文理科考生錄取順序:實行順序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
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順序:文化、專業雙上線后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考生錄取專業確定辦法:采取志愿優先原則。對同一志愿投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全面考量確定錄取專業。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調配安排。
第二十條 調檔比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旅游管理專業要求: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二十二條 所有專業文理兼收;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條 語種及體檢相關要求:
1.錄取時不限考生所學外語語種,進校后公共外語統一學英語。
2.報考考生要求: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
3.國家助學金:貧困生可持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在學院申請國家助學金補助(補助生活費),一等4000元/學年,二等3000元/學年,三等2000元/學年。
4.學院獎學金:一等1500元/學年,二等1000元/學年,三等5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按照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及相關手續。凡開展了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的省(市、自治區),學院不再受理其助學貸款申請。開展了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省份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憑學院錄取通知書和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的證明在當地的縣(市、區)教委貧困生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入學。學院對特困生實行困難資助,同時輔以勤工助學制度,以保證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學費:收費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為準,文理科類每學年每生均收5500元。
第二十七條 食宿費:收費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為準,其中:公寓住宿四人間1200元/學年;公寓住宿六人間1000元/學年;普通住房500元/學年。
第二十八條 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院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以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九條 學院網址:http://
第三十條 聯系方式
第三十一條 特別聲明:學院未委托任何社會招生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錄取事宜,未經學院招生部門錄取而產生的問題學院概不負責。考生和家長如遇招生詐騙等問題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學院紀委反映或投訴。投訴電話:023-72806353。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5月10日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篇五
為做好2016年招生錄取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相關規定,特擬定本章程。
二、學院代碼:14069
三、學院地址:重慶市北碚區歇馬鎮鹽井壩1號
四、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全日制)
五、辦學形式:國家公辦
六、辦學基本情況: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代碼:14069)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由共青團重慶市委主管,與重慶市團校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是重慶市集普通高等職業教育、青年干部培訓、青年工作理論研究、青年人才培養為一體的高職院校。學院前身為重慶市團校,創建于1954年,2006年轉制為普通高等院校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2011年通過教育部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學院位于重慶市北碚區國家大學科技園,學校現占地約340畝,校舍建筑面積約11.7萬平方米,教職工281人,其中專任教師181人,在校學生4347人,教學儀器設備投入總值2504.78萬元;擁有計算機、電子、機械等校內實習實訓室70余個,校外實習基地和產學基地50余處;建有重慶一流的數字化校園,圖書館藏書34.75萬冊。
七、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招生工作領導和決策機構,由院長任主任。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八、招生計劃:學院2016年面向重慶、云南、四川、貴州4個省(直轄市)招收高職(專科)學生。各省(直轄市)的招生專業、計劃詳見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
九、收費標準:學院嚴格執行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
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院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具體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考信息。
十、錄取原則: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各省(直轄市)有關文件規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新生。
1、進檔原則:對順序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順序原則擇優錄取其他志愿的考生。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直轄市),所有進檔考生皆視為第一志愿進行擇優錄取。
2、學院各專業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相同專業志愿和投檔成績的考生,文、理科類均按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確定名次,即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如某專業錄取不滿額,則從尚未被錄取但填有愿意服從專業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3、符合國家及生源省(直轄市)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生源省(直轄市)招辦(考試院)批準投檔的考生,學校對所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4、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為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試院)。考生亦可在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站上的錄取查詢系統中查詢。
5、錄取體檢標準:我院空中乘務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體勻稱、身體裸露部分無明顯疤痕。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不良病史、無口吃、無暈車、無暈船史。同等條件下、韓、日、俄小語種者優先錄取。視力:女生矯正視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視力《c字表》不低于0.7,無斜視、無色盲、無色弱。身高:女生在162~172cm之間,男生在175~184cm之間;其它專業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十一、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十二、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有關招生事宜請直接向學校招生部門咨詢,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將不承擔責任。
十三、入學資格:根據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屬于高考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退回原籍。
十四、獎貸學金和貧困生資助管理辦法:學院設立獎學金制度。符合條件的優秀考生可以申請新生獎學金;貧困學生可以通過以下渠道申請資助:申請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及其它臨時性資助。
十五、學歷證書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的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十六、學校在國家獎助學金資助政策外,另設獎學金制度(學校獎學金、免費生);鼓勵貧困學生在生源地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為貧困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為特困學生提供生活補助、勤工儉學崗位等。
十七、聲明
我院從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十八、監督機制
十九、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北碚區歇馬鎮鹽井壩1號郵編:400712
學院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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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招生章程的解釋
本招生章程適用于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全國統招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章程由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篇六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
3.國家助學金:貧困生可持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在學院申請國家助學金補助(補助生活費),一等4000元/學年,二等3000元/學年,三等2000元/學年。
4.學院獎學金:一等1500元/學年,二等1000元/學年,三等500元/學年。
5. 院長獎學金:學院為推動“爭先創優”活動,激勵全體學生刻苦學習、創新實踐、積極進取、奮發成才,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設立“院長獎學金”,每年10萬元。
第二十六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按照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及相關手續。凡開展了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的省(市、自治區),學院不再受理其助學貸款申請。開展了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省份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憑學院錄取通知書和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的證明在當地的縣(市、區)教委貧困生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入學。學院對特困生實行困難資助,同時輔以勤工助學制度,以保證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篇七
第十八條 錄取工作: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參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的網上錄取工作。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錄取順序:實行順序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一條 錄取專業確定辦法:采取志愿優先原則,對同一專業及專業志愿序號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全面考量確定錄取專業;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調配安排。
第二十二條 調檔比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所有專業文理兼收;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 語種及體檢相關要求:
1.錄取時不限考生所學外語語種,進校后公共外語統一學英語。
2.報考考生要求: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篇八
根據《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廳有關規定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學校部委碼:12791
辦學性質:省屬公辦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2017年提前招生面向普高生招生計劃為450名,具體專業如下。
三、報考條件
面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對象為符合當年高考報考條件,并已辦理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四、報名時間:3月10日-4月4日17:00截止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13日-4月14日
六、考試時間:4月15日-4月16日
七、報考指南
(一)網上報名:登錄我校招生網站(http://),根據“報名流程”完成網上報名。
(二)報名材料:在報名截止日期前,請通過快遞(ems)或現場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1. 《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報名表》;
2. 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3. 《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
4. 高中階段的學考成績證,必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
(三)報名費:110元/人。考生通過審核后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通過報名系統繳費。
備注:因材料不全無法進行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報名費及有關材料一概不退。
(四)聯系方式:
1. 通訊地點:溫州市鹿城區府東路717號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f幢公寓1樓),郵編:325003。
2. 學校網站:http://;
招生網站: http://;
八、選拔測試:
(一) 成績構成:總成績(滿分200分)=高中學考成績折算(100分)+綜合測評(100分)
(二) 綜合測評形式及時間
(三) 普通高中學考成績折算標準
學考成績折算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10門課程計算,按下表將每門課程的等級轉換為相應的分值,再乘以相應的權重得出最終分數,滿分為100分。學考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
等級與分值轉換表
科目與權重轉換表
九、錄取規則
(一)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三)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 根據考生總分,按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備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按專業的招生計劃1:1比例確定,備錄取名單按專業的招生計劃1:2比例確定。如果實際參考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數的120%(含),計劃按實際參考人數80%執行(有小數點的按進一法計算)。
(五) 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綜合測評、高中學考成績優先排序錄取。若上述二項成績相同,則按學考成績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的成績優先排序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 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確認是否被我校錄取。如有考生放棄擬錄取,則缺失名額由備錄取考生根據成績順序依次轉為擬錄取。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需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
(七) 提前招生已錄取考生不得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十、監督管理制度
(一) 提前招生選拔錄取是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學校對此高度重視,專門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小組,負責領導和實施提前招生工作,保證整個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進行,做到“標準剛性、程序規范、辦法公開、過程監控、結果公示”。
(二)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 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 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四) 考生所在中學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開進行推薦工作。對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薦中學,一經查實即予取消推薦資格,并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媒體通報。
(五)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一) 學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
(二) 學校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三) 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統一納入國家的招生計劃,完成各項課程學習并考核合格,達到高等教育培養目標者將頒發國家承認、教育部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專文憑。
十二、本章程由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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