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種特殊的文體,通過對影視對節目的觀看得出總結后寫出來。讀后感書寫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樣才能寫一篇優秀的讀后感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讀后感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小屁孩日記的讀后感100字 小屁孩日記的讀后感500字篇一
這是一個美國男孩的日記。他在老媽的要求下寫日記,幻想著自己成名后,拿日記本應付蜂擁而至的記者,他為自己的瘦小個子而苦惱,老是會擔心被同班的大塊頭欺負,回想“為什么分班的時候不按個頭分而是按年齡分”。這是他心里的一道小小的自卑,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為自己的腦瓜兒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心里嘲笑同班同學是笨蛋,卻老想著自己偷懶。
他會特意在分班時裝得不會念書,好讓自己被分進基礎班,打的注意是“盡可能降低別人對你的期望值,這樣即使最后你可能幾乎什么都不用干,也總能給他們帶來驚喜”。
他喜歡玩電子游戲,可是他爸爸嘗嘗把他趕出家去,好讓他多活動一下。結果他跑到朋友家里繼續打游戲,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別人家的噴水管淋濕身子,扮成一身大汗淋漓的樣子。
他眼紅自己的好朋友,手受傷以后得到女生的百般呵護,就故意用繃帶把自己的手掌纏的嚴嚴實實裝傷員,沒找來女生的關注反惹來自己不想搭理的人。
這個狡詐、機趣、自戀、膽小、愛出風頭、喜歡懶散的男孩,一點都做不到人們心目中的那種董事上進的孩子形象,奇怪的是這個缺點不少的男孩子讓我忍不住喜歡他。
人們總想對生活中的一切事情貼上個“好”或“壞”的標簽。一件事要是找不出它的“好”處,那它一定是“壞”事。單純的“有趣”,讓我們增添幾分好感和熱愛,這難道不是比讀書、學習、考試重要得多的事情嗎?!生活就像一個蜜糖罐的孩子,我們是趴在桌子邊踮高腳尖伸出手,眼巴巴地瞅著罐子的孩子。有趣不就是蜂蜜的滋味嗎?
這本書看了后我愛不釋手,這本書給我每天帶來一些歡聲笑語。
小屁孩日記的讀后感100字 小屁孩日記的讀后感500字篇二
這個暑假,我讀了一本書,名叫《小屁孩日記②》。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格雷的日記,這本書的日期是12月到6月,他度過了圣誕節與寒假。這本書的內容十分豐富,令我感觸最深的是在圣誕節前格雷,他的哥哥羅德里克和他的弟弟曼尼都寫下了他們的圣誕禮物,格雷看到曼尼把一些爸爸媽媽不可能買的東西都畫了圈,格雷作為他的哥哥,馬上阻止了他,讀到這兒,我看出了曼尼的貪心與格雷作為一個哥哥該有的責任感。
雖然曼尼畫出了許多不可能得到的東西,可家長卻買了,格雷不服氣,從這兒, 我看出了父母對小一點的溺愛,我不禁想到了我與妹妹的關系,她打了我,我卻被她們罵,公平嗎?大家有過這種經歷嗎?
圣誕節過完了,在學校里發生的事,我印象最深的是羅利和格雷去報名,巡邏員未經認可測試就勝任了,從這我看出了文思基先生很信任他們。
下雪了,格雷叫羅利出來堆雪人,他們不但沒堆成還把格雷老爸剛鋪的草坪粘了上去,讀到這,我覺得他又要挨罵了,我翻開了下一頁。真的.,不過罵的方式不同。
最后,千年的奶酪出場了,原來它是一塊已經長毛了的奶酪,羅利和格雷在吵,引來了一群高年級學生,在他們的威逼下,羅利吃了千年的奶酪,格雷說謊,說他對奶制品過敏,幸免了。我知道了,有時耍點小聰明也是好的。
如果想知道更多有趣的事,請自己讀讀吧!這本書會讓你很有收獲的。
小屁孩日記的讀后感100字 小屁孩日記的讀后感500字篇三
一看到《小屁孩日記》這個題目,我就會被吸引了。
這個系列講了一個叫格雷的小孩的初中生活,他對自己的生活并不滿意——一個欺負他的哥哥、總是告他狀的弟弟、還有很多在學校的欺負他的小孩,他的童年也隨著一波三折,總是很多不幸的事發生。
格雷的生活雖然對于他來說困難重重,但是他總是機智地去面對困難。有一次,一些流氓要格雷把地上的一塊起司吃了,可是他卻拿出勇氣對抗道:“我本來會的,但我對奶制品過敏。”而他的朋友卻沒那么幸運,被迫吃掉那塊臟兮兮的起司。格雷雖然有時候沒那么討人喜歡,但他也不停息地去試圖吸引人的注意。
格雷是一個奇怪復雜的小孩,他總是會以自己獨特的視角看待別人,甚至于有一次因為他這樣而引起了一場他與他朋友之間的戰爭。有時候他也特別孩子氣,他也會把本應是他哥哥的東西偷偷拿去自己用。但格雷也是一個很有同情心的小孩兒,他有一次同情了一個特別奇怪的小孩,雖然最后他后悔了。
格雷很喜愛玩電子游戲,《古怪法師》是他最喜歡的。他的學業成就不是那么好,但格雷相信他的命運會改變,格雷還很愛錢,他也相信自己長大會是富豪。還有一點:他喜歡“泡妞”。
讀完他的故事,我也感覺有時候和他一樣,因為有時候我也會覺得我的命運好差,可是我也像他一樣,永遠保存著希望。
《小屁孩日記》中的格雷深深印在我的腦海里。
小屁孩日記的讀后感100字 小屁孩日記的讀后感500字篇四
《小屁孩日記》這本書的英文名是“diary of a wimpy kid”,其中“diary”是日記。“wimpy kid”意思是懦弱的孩子。那么“diary of a wimpy kid”的意思就是一個懦弱的孩子的日記。可是在這本書中,講述的都是主人公格雷在中學時期一些比較有趣的事情,絲毫體會不到“懦弱”。我想這也許就在暗示著我們這本書的作者,杰夫·金尼他的童年時光就沒有像書中的格雷一樣,他的童年是黯淡的、凄涼的。寫這本書是為了使已經過去中學時光的人們回想起美好時光。使正在以及未到中學時光的人們珍惜這段美好的時光。
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生的日記,格雷將每天發生的事情都記在這本日記上。在這本日記中我看到了一個“機靈”的男孩。
格雷的“機靈”是怎么樣的呢?他特意在分班時裝的不會讀書,好讓自己被分進基礎班,打的注意是“盡可能降低別人對你的期望值,這樣即使最后你可能幾乎什么都不用干,也總能給他們帶來驚喜……”
這個狡黠、機趣、自戀、膽小、愛出風頭、喜歡懶撒的男孩,一點都不符合人們心目當中的那種懂事上進的好孩子形象,奇怪的是就是這樣一個渾身上下充滿缺點的男孩子,讓我忍不住喜歡他。
在文中有這樣一段話:“反正我跟羅利一較高下后,我就回家去了。進門之前在隔壁家的草坪灑水器邊趟了幾個來回,弄得好像一大身汗似的。只要略施小計就能混過老爸這關。不過事與愿違,老媽一看到我濕成這樣就責令我立即上樓洗澡。”在文中老爸想讓格雷出去運動,便將格雷趕出門去做運動,然而聰明的格雷當然不會乖乖聽話去做運動啊。每當這個時候格雷都會跑到羅利家去玩游戲。當格雷回家前,就在鄰家的灑水器前滾幾圈,將自己全身弄濕,偽裝出一副自己努力運動回來的樣子。格雷躲避運動的方法真是妙!不僅沒有運動,還打了游戲。這也充分說明了格雷“機靈”。格雷與爸爸斗智斗勇的日常也讓我想起來我的童年與媽媽斗智的日常:
記得小時候對零食愛不釋手,可每當吃飯時我的胃早已被零食霸占,再也裝不下其他一點兒東西。媽媽每次出去上晚班時,我都會悄悄咪咪的將碗里食物倒進了垃圾桶里,單單是這樣可是遠遠不夠的,只要再蓋上幾張“用過的紙巾”就大功告成了。
“我就知道羅利對待舉重的態度不夠端正,不像我這么投入,所以我決定做個試驗,看看他到底有多專注。趁羅利一套臥推動作還沒舉完,我跑進去從羅德里克垃圾堆成山的抽屜里翻出來了一個假鼻子和一撮小胡子。當羅利放下杠鈴正準備再舉起來的時候,我俯下身子朝他看了一眼。毫無疑問,羅利已經完全魂飛魂散了……”這里,格雷是要自己健身,便帶上羅利一起健身。可說好的自己健身,轉過頭來就變成了測試羅利的專注度。這也讓我看出了格雷三分鐘熱度,但也看出了格雷是一個機智,聰明,善于觀察,好奇心強的人。
整套書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小屁孩日記2》中的“蟲子事件”:
有一次,因為羅利要測試,送小孩回家這個隆重的任務便落到了格雷頭上。因為那天早上下雨了,人行道上蟲子非常多,于是調皮的格雷打定主意要逗這些小孩玩一玩。可是不巧的是,被一旁的一位女士看的一清二楚。因為格雷當時穿上了羅利的外套,所以這一切罪名都落到了羅利頭上,第二天到校后,羅利被狠狠的訓了一頓。因為這件事,羅利和格雷的友情破滅了。
當他們再一次相遇時,羅利有了新的好朋友。這也使格雷十分的難受。在這本充滿笑點的書里,這應該算是最悲傷的一篇了吧。格雷與羅利堅固的友情終究還是破裂了,這讓我意想不到,原來長久的友誼也會破滅。同時時刻警示著我們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友情,友情是經不住長久的考驗的。
作者曾經說過:“我只是在努力創造一個極具現實主義風格的男孩形象,而且我是帶著成年人的心態去寫這個人物。”所以在這本書中格雷就是一個“小大人”。只要你認真閱讀,你就會發現格雷與其他同齡人相比思想會成熟許多……這也許暗示了作者在創作這本書時的意圖:作者并不想讓這本小說變成專門哄騙小孩的讀物,也不希望讓這本小說變成只有成年人才能看的讀物。在這兩者中,他希望找到一個平衡點。
翻開這本書,笑聲會充滿整個房間。翻開這本書,一天的疲勞都會淡去。翻開這本書,你也會向往著自己的中學時期會與小屁孩格雷一樣,充滿著歡聲笑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