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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代理協議書篇一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甲方第 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律師代理協議書篇二
委托方(甲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系人:
聯系方式:
代理方(乙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系人:
聯系方式:
關于一案,甲方根據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向法院提起訴訟及訴訟相關事宜。
乙方指派
1、向甲方解答與本案有關的法律問題;
2、為甲方或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與本案有關的法律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處理與本案有關的訴訟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有關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3、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第三條甲方義務
3、按本協議第五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2、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代理費總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甲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2、案件訴訟費以及乙方為本案所產生的差旅費由甲方負責;
3、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乙方不退還已收的費用;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乙方全部退還甲方已交付的費用。
第六條委托代理期限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一審結束之日止,因乙方原因自愿撤訴或未提供有效材料致使訴訟程序結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已收取費用不予退還。
第七條其他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簽于:
律師代理協議書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2、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3、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4、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6、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
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
7、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8、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律師代理協議書篇四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甲方第 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律師代理協議書篇五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鑒于:
就甲方與 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 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代表甲方與 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 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托權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 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律師代理協議書篇六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委托標的
甲方與鄧能(莊愛蓮)就還款糾紛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趙福安、鄭江斌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和代理執行人。
三、代理權限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為答辯和辯論;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后,有權代為代為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為收領執行款物。以上之委托權限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托。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復印件,并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并在甲方認可后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
4、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或根據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案信息資料。
1、律師服務費用收取,以執行到位為條件,待執行所得的款項到位后,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終審判決的執行所得的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后,剩余財產交付給甲方。
2、代理期間發生調解、和解、撤訴事由等案件終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協議賠償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后,剩余財產交付給甲方。
3、代理期間甲方同意每位委托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動費用,前期代理費用可以從律師報酬中扣除。
七、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復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3、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違約責任
2、一審判決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訴訟請求,本案當事人上訴,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潯陽區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判決執行終結、裁定、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及撤銷訴訟等)。
十一、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律師代理協議書篇七
乙 方:
甲方在年在陜西省延安市延川縣發生交通事故,訴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支公司、陜西偉華集團、等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乙方律師全權代理(賦予特別授權)。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并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收法院執行回來的錢物、包括代為從法院領取現金、支票等款項。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權利。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乙方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案件需要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包括代為墊付的醫療費、訴訟費、差旅費、案件協調費、以及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
四、因甲方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經濟困難,無力擔負醫療費用,特向乙方申請墊付,乙方同意為其墊付,由甲方為乙方出具借條,利息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計算至甲方實際還款之日;甲方同意并接受(具體金額以借條為準)。甲方承諾從收回賠償款優先扣除。
五、本案訴訟請求標的以法院判決書判定賠償金額為準。甲方負責為乙方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前期墊付醫療費、訴訟費、鑒定費、差旅費、案件協調費用),到時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和為乙方在訴訟中代為前期墊付的醫療費、鑒定費、差旅費、訴訟費、案件協調費用等一切費用,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甲方拖欠代理費的,應當向乙方及時支付代理費,并自愿向乙方承擔20萬元的違約金。
六、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被告方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八、發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九、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后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 “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錢物止。本案終結后,如甲方繼續委托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乙方: 日
律師代理協議書篇八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作為原告__________訴被告____________離婚糾紛一案的代理人,參加了今天的庭審活動。通過剛才的法庭調查,代理人現根據本案的事實和我國現行法律,闡述如下代理意見,懇請審判庭能夠予以采納。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現已破裂,人民法院應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
1.原告________某與被告____________無婚姻基礎,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原被告雙方雖領取有結婚證,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雙方在性格、經濟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愛好、興趣、生活習慣、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異,雙方之間始終存在著矛盾。隨著原被告雙方共同生活時間的推移,夫妻間的矛盾就越來越激烈,終于導致原告________在結婚后的_______年_____月向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的規定,針對原被告這類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
2.原告________與被告____________因夫妻感情不和,現已分居兩年有余。
原告________為擺脫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負,于_____年_____月底帶著孩子離開了被告,在原告自已開的專賣店里,白天經營,晚上和孩子打地鋪。時至今日,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時間已超過了兩年。
3、被告____________多次實施家庭暴力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催化劑。
原被告之間無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原因之一是被告____________多次實施家庭暴力。原告和被告因一些家庭瑣事發生爭吵時,被告就仗著自己人高力氣大,動手毆打原告。被告可能還認為是自己手下留情,但這對原告心靈的創傷很大,原告也萌發了要和被告離婚的念頭。在20__年9月,原告曾被打得鼻青臉腫。這次以后,被告不思悔改,還曾多次毆打原告,也使原告離婚的決心越來越堅決。其中有幾次被告施暴后,原告都報了警,由于時間和一些其它的因素,這些報警記錄沒有能夠調出來。被告由于性格暴燥,經常因一點家庭瑣事摔家里東西,砸窗戶玻璃,每次被告砸、摔完后,原告都跑遍了________市才找到了和被告摔、砸碎的完全一樣的物品擺設。因為原告怕自已年邁的父母發現自己家中的物品總在更換,擔心自己的女兒又被被告實施家庭暴力。所以,原告每次經歷過被告的打、砸、摔之后,都是一個人跑到沒有其他人的角落暗自傷心。每次見到親戚朋友,原告都小心意意的把自已那顆受傷的心包裹的嚴嚴實實,裝出一幅家庭和睦的假象,原告心理上精神上也承受著巨大的壓抑和打擊。由于原告的這種家丑不外揚的性格,越發的促使被告施暴。造成了惡性循環。原告善良的性格并沒有使被告懸崖勒馬,反而更加變本加厲。被告不止一次的揚言要殺了原告的父母、兄弟姐妹。原告很是懼怕,這次原告也是擔心、害怕的,但是最終離婚的決心戰勝了一切恐懼,鼓起勇氣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提請法院判決準予原被告離婚。
4.被告從未盡過為人夫、為人父的義務也是造成離婚的又一主要原因。
原告和被告結婚八年,女兒今年也已經七歲了。女兒在自出生至今天這幾千個日日夜夜里一直都是由原告撫養、照顧的。原告為照顧好女兒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同時與女兒之間產生的深厚的母女感情。反觀被告卻從未真正關心過、照顧過自己的女兒。被告的收入自結婚后就從未貼補過家用,全用作自已的開銷上,穿帶名牌服飾,喝名酒,吸名煙,對自己可謂一擲千金。被告不僅從來沒有過問過女兒的學習情況,也沒有給過孩子一分錢的零用錢,還常常揚言是原告母女脫累了被告,如果沒有原告母女被告的生活會變得更加瀟灑、更加自由。被告的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已經構成了遺棄。提請法院判決準予原被告離婚。
二、婚生女由原告撫養,被告支付合理的撫養費。
首先,女兒在自出生至今天這幾千個日日夜夜里一直都是由原告撫養、照顧的。原告為照顧好女兒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同時與女兒之間產生的深厚的母女感情。而被告從未關心過、照顧過孩子。
其次,這么多年以來,一直都是原告一人在撫養孩子,被告從未給過生活費,原告開的服裝店,雖說利潤不大,但足夠自已和孩子的花銷,有比較穩定的收入,具備撫養小孩的能力;而被告一直以來無論是精神上還是物質上均沒有給予原告及孩子實質性的幫助。正是由于被告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對孩子從未盡過自已的義務,孩子在感情上對被告很是生分,對原告確實十分的親密。
綜上所述,由于婚前缺乏足夠的了解,婚后兩人生活態度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差異,加上被告目無法紀、漠視人權,經常使用家庭暴力,最終導致原告和被告的婚姻關系名存實亡。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請人民法院判決準予原被告雙方離婚,并判決女兒由原告撫養。
幸福婚姻是每個人的追求,是讓人向往的。但是,一旦婚姻成為了不幸,失去了安全感,那就是一場災難。法律是幸福的守護者,是善良的最后一根救命草。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人民法院也一定能夠排除一切干擾,依法辦事,還原告一個公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