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一
供貨方: 監理方:
20xx年9月1日在南充市發改委備案《南充市特殊教育學校遷建b幢招標文件》中p57注明部分裝飾材料由校方代購,代購貨款共計:肆拾叁萬元整,在參考《國稅發【1993】149號》、《財稅字【1994】26號》規定“材料部分由甲方代購(此種情況甲方主要考慮對材料質量把關,因此要對工程用的材料進行監管和代購),對委托代購,受托方甲方不墊付資金(具體到操作上,通常這部分材料款并不真正打到乙方賬戶,僅是做往來款項處理),銷貨方將發票開具給委托方乙方,并由受托方甲方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方另外收取手續費”,學校以將全部代購貨款于20xx年9月15日轉帳支付給施工方,其中 地板磚 材料招標工程量為: 1866 m22,主體竣工后,經學校監審小組對市場考察后,經學校行政會決定將此單價調整為: 65元/m2 ,總造價為:
一、具體步驟
1、施工方對照工程量清單根據施工圖,注明裝飾部位和數量,報請監理單位復核并以書面形式交甲方確認,甲方接到一周內將調整意見,以書面形式交施工方和監理重新調整貨品數量(偏差值按國家規定執行),最后結算甲方只認可審計認定面積。
2、所供樣板經供貨方、施工方、代購方簽字封樣。貨到后,由施工方、監理方、代購方三方組織驗貨,如品種、規格不符合樣品規定時,供貨方應負責退、換,同時供貨方付給代購方貨款總值的5%的違約金。并出具與合同價款相符的正規發票。
3、代購方只對貨物質量簽字認可,施工質量及安全責任由施工方、監理方負責。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
三、工程量增減解決方法:
1、工程量增加部分,增加量由審計部門確定,支付金額按施工方(投標報價)和代購方(與投標報價差價)各行支付供貨方。
2、工程量減少部分,減少量由審計部門確定,退付金額由施工方按財政評審單價,支付給代購方(可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二
供貨方: 廣西港興塑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需貨方: 廣西高廣億貿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供貨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供貨內容:
乙方為滿足本公司工程建筑的進度所以需要于20xx年02月12日起向甲方購買pe給水管件、pvc排水管件pvc電線管及配件。
訂價方式:
每批管材的價格均以廠家報價書下浮30%。
質量標準:
甲方須按國家質量要求提供給排水用管材:
工程需要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另行提出后,按甲乙雙方在合同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二、供貨方式:
1、在合同訂立天內乙方需提供甲方工程管材使用計劃有關材料作為甲方擬定管材供貨計劃依據。
2、乙方指定為乙方貨物接收人,負責于甲方的所有到場管材交接工作。管材進場前,乙方需將指定的貨物接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乙方公章)、貨物接收人簽名樣本和相應的乙方委托書(加蓋乙方公章)交于甲方。
3、在施工期間,乙方將實際施工所需要的產品名稱、規格、品種和數量詳細給列出需求清單,發貨前 天將需求清單(加蓋乙方公章)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所供材料到達乙方指定工地現場后2小時內,乙方貨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單和送貨清單對所到管材的單價、規格、數量和重量子力學進行清點核對,乙方貨物接收人核對時認為有差錯時,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員現場重新清點核對。
5、所供材料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貨物接收人應當場在甲方的送貨清單上簽字接收,并開該批貨物的出入庫單,入庫單與送貨單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三、驗收方法:
1、甲方應按批次管材提供提供相應廠家質量證明有關原件或復印件。
2、管材到場24小時內,乙方必須對到場管材按質量監督有關規定進行抽樣檢測,結果以二次復檢為準;初檢時發現問題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參與復檢,并對現場管材妥為保管;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甲方未參與復檢,則視為默許乙方提出的異議和正理意見。
3、檢測期限為管材進場后七天;管材進場超過七天且乙方無有效檢測結果和向甲方書面反映質量問題時,該批管材甲方有權視為質量合格。到場管材檢測合格時,乙方應將檢測結果通知甲方。有關檢測費用由乙方自理。檢測不合格時,該次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對于乙方使用、保管、保養管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質量問題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付款責任:如有銀行承現匯票按市場貼息為準。
每月25日前結清當月所有貨款。乙方中途不得向其他供貨商要貨,如有此行為乙方必須支付工程總貨款的百分之十做為違約金給甲方。
五、有關責任:
1、乙方非質量問題中途退貨和拒絕接貨。則乙方應向甲方償付該批次管材貨款10%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停止供貨。非質量問題中途退貨或拒絕接貨處理。
2、變更到貨地點時,乙方應在交貨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變更接貨人,乙方應在交貨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交貨前乙方應將新的接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乙方授權書交于甲方。
4、甲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交貨時,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的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5、對于復檢不合格的管材,乙方應在檢測期限內將結果通報甲方,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則按質論價。
6、乙方逾期付款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停止供貨。乙方應向甲方償付所欠貨款千分之五的日違約金。
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
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完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按本合同同規定應該償付的貨款、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或終止合同后3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方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九、其它條款:
用管材大約 萬元。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內,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未盡事宜,需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和副本為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貨方:(章) 需貨方:(章)
甲方: 廣西港興塑業有限公司 乙方: 廣西高廣億貿易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201年02月12日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三
甲方(需方): 簽訂地點:
乙方(供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說明:1、以上玻璃為常規版面(l<3660mm),粗磨邊,裁切率≥85%,中空大小片按大片面積計算,異形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積計算,單片面積不足0.3㎡按0.3㎡計算;裁切率<85%價格另議。
2、以上報價不包括針對此工程玻璃的各項檢測費用,但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檢測不符合要求時,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此價格為含稅含運輸費及其他所有雜費的單價,不得另行加價。
乙方供應的材料應符合浮法玻璃gb11614-20xx;鋼化玻璃b15763.2-20xx;中空玻璃gb/t11944-20xx;低輻射鍍膜玻璃gb/t18915.2-20xx;夾層玻璃gb9962-1999的相關標準要求。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第四條 付款約定:
1、首批訂單下達后,甲方預付定金 萬元給乙方(該定金作為最后一批材料款抵消貨款)。
2、乙方發貨至20萬元時,甲方支付該批貨款的30%,依此類推;最后一批不足20萬元也支付30%的貨款給乙方,供貨結束且完善結算手續后,四個月內付清。
3、甲方在收到乙方相應貨款同等增值稅專用發票后,通過電匯方式匯至乙方的合同簽訂賬號。
1、每一批材料需求,甲方應提前 天報給乙方計劃清單。清單上必須確定品種、顏色和數量,并加蓋甲方單位章或甲方單位經辦人簽名。
2、乙方應在交貨時向甲方提供該批材料的 <<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 ,材料發票和其他相關技術資料。
3、驗收包括數量,型號規格及要求乙方遞交的資料等。材料數量以甲方書面簽收為準。
4、乙方收到定金后開始安排生產,并應在甲方正常付款情況下 天內將相應貨物送至甲方交貨地點。甲方如有質量異議應在收到貨物30日內提出。
交貨時間: 根據甲方施工具體要求時間執行 交貨地點: 溧水區白馬鎮 交貨方式: 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現場驗貨 甲方收貨簽字人:
單價合同,按實際采購數量結算。 第八條 違約責任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 在甲方正常付款情況下,乙方逾期發貨,甲方按照800元/天收取乙方滯納金,甲方可在材料結算款中扣除。乙方無故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合同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
2、遇不可抗力事件延期交貨的,可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相關事宜。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其進行補充或變更,補充或變更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貨款兩清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四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規格、顏色、質量和價格
1.產品的名稱、品種、價格
合計金額大寫: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5)以乙方留置在甲方的樣品為標準。
第二條 產品的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致甲方指定地點。即;
(2)乙方委托運輸公司運輸致甲方所在城市或地區。甲方按照運輸公司指定的地點自行提貨。
(3)甲方到乙方倉庫自提自運。
2.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的結算
1.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的支付結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需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_________%,余款在貨到后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產品貨款的結算方式:產品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 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
(2)稅率為4%的普通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驗收方法、驗收時間
1.驗收時間
貨到48小時內甲方應組織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驗收。
2.驗收手段
抽樣檢查。
3.驗收標準
以甲乙雙方合同約定方式。實際交付產品與樣品或合同規定的顏色允許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_________%誤差。
4.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乙方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兩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顏色、標志、數量、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顏色、數量、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應及時接貨,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向乙方償付每日貨款總額1%的順延交貨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1%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延期一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額1%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它_________。
第十一條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印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蓋章):_________供貨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授權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政府采購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單位復印機采購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_)、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承諾書、“財政部關于中央單位__________年復印機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購品目、型號、數量、時間及金額
品目
機型及配置
數量
單價
供貨時間
價格
百
十
萬
千
百
十
元
合計
二、保修期:依據投標文件中的售后服務條款。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驗收標準:
1.裝箱單。
2.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于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_)。
提出異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開戶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合同金額5%的經濟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雙方協商解決
();
2.向授權公司投訴();
3.向財政部投訴();
4.提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授權公司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財政部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須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如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需方 供方
需方(簽章)_________(財務部門章)供方(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為供應商與政府采購單位買賣合同,一式三聯,供方、需方、財政部各一聯。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六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秋收地產項目“ ”外墻保溫工程 的施工事宜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 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范圍:
4、 承包方式:
5、 施工工藝:
1) 界面砂漿
2) 無機保溫砂漿
3) 防水抗裂砂漿+網格布
4) 抗裂抹面砂漿
6、 施工工期:
7、 開工日期:
8、 甲方所委托乙方負責無機保溫砂漿施工,實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保溫厚度為3.5cm,用耐堿網格布加固的保溫系統,門窗兩側內翻10cm。
9、 甲方如對施工有特殊要求,應在本合同中的其他補充事項中注明否則乙方將按本合同的施工工藝施工。
二、 工程質量:
1、 施工單位必須按現行的國家規范標準施工,特別保溫厚度以及面層平整度必須達到規范要求;
2、 具體施工工藝參照重慶市相應規范要求。
3、 質量要求:合格
三、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派駐地代表,委派人員名單,
2、須按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支付乙方工程款;
3、在開工前應提供給乙方簽字確認的施工圖紙,其中包括工程的施工部位、范圍及特殊要求,并以此為竣工驗收依據;
4、負責協調現場其他分項施工單位的關系;
5、負責提供材料堆放的倉庫場地;
6、負責組織中間工程和竣工驗收;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現場的施工過程的管理及協調;
2、在接到甲方進場通知盡快組織材料、人員進場
3、在施工過程中隨時接受甲方監督;
4、在開始施工前必須對墻面基底進行驗收,并向甲方提交驗收合格單,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基底乙方須提請甲方協調相關單位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5、按照由甲方確認施工圖紙,合同約定的承包范圍和施工規范要求進行施工;
6、嚴格按照相關的施工規范進行施工,保證保時保質地完成各道施工工序;
7、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對施工安全負責;
8、施工過程中應及時清理各種施工垃圾,清點各種施工材料和工具,做好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9、負責施工過程中常規檢測等一切費用,包驗收合格。
10、確保工程驗收,如驗收不了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工程造價
1、本工程采用無機保溫施工固定單價:
2、本工程施工總面積約(暫估,應扣除所有門窗洞口,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
3、程暫定總造價
六、價款支付
1、無機面層施工完畢后一星期內付至總造價60%,抗裂砂漿施工完畢后一個星期內付至總造價85%,單項保溫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付至總造價95%,余款5%保修期滿后一月內付清;保修金按外墻單項驗收合格后一年付清。
2、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項目增減,雙方應簽訂補充條款增減價款。
七、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在通過單項驗收后三日內向甲方代表提交乙方完成工作量的報告,甲方收到報告后7日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乙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的,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的7日內進行計量,從第8日起,乙方報告中開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造成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八、竣工驗收
1、甲方代表收到驗收報告后21天內組織驗收,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3天內不予批準卻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2、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九、保修
1、保修期為壹年,單項保溫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
2、保修內容:無機保溫系統(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如約保證質量,應返工,費用自負,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應由甲方支付損失,費用為合同總額的0.5%;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應由乙方支付損失,費用為合同總額的0.5%;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未經乙方工程負責人協商私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質量問題和經濟損失,責任自負;
5、合同生效至實行期滿,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按合同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6、本合同項目的任何爭議,雙方先通過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最后提交起訴方所在地的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變更
1、雙方已達成協議,如有乙方要求變更內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實行簽約手續;
2、合同簽約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內有關保修條款生效,其余條款終止,保修期滿后全部條款終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二、補充條款
1、 該合同價一次性包死,不得調整(工程量變更除外),若工程驗收、檢測不合格,甲方有權扣除合同總額3%;
2、 該施工面積為暫定面積,以實際施工面積為準;
3、 投標報價文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 若施工工程中發現與樣板不一致,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七
本政府采購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政府采購合同”系指供需雙方簽署的、政府采購合同格式中載明的供需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政府采購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購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供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后需方應支付給供方的價格。
(3)“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指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清單(同報價文件中開標一覽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規定的硬件、軟件、安裝材料、備件及專用器具、文件資料等內容。
(4)“服務”指根據政府采購合同規定供方應承擔的與供貨有關的伴隨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購合同貨物的運輸、保險、安裝、測試、調試、培訓、維修、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維護以及其他類似的義務。
(5)“需方”指項目基本內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貨物和服務的采購單位。
(6)“供方”指項目基本內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設備和服務的中標人。
(7)“檢驗”指需方的最終用戶收貨后,按照本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政府采購合同貨物進行的檢測與查驗。
(8)“檢驗合格證書”檢驗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終用戶和供方雙方簽署的檢驗合格確認書。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指需方根據檢驗合格證書和供方共同簽署的最終驗收確認書。
(10)“技術資料”指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所應具備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冊、維修指南、服務手冊、電路圖、產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資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簽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擔費用方式保證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正常運行的時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購合同雙方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13)“法律、法規”是指由中國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14)“采購文件”指集中采購機構發布的采購文件。
(15)“報價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購機構采購文件的要求編制和遞交,并最終被評標委員會接受的報價文件。
2.技術指標
2.1交付設備的技術指標應與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要求及報價文件中的技術指標響應表相一致。
2.2 除技術指標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應該使用公制。
3.交貨
供方按照“政府采購合同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
4.付款
4.1供方交貨的同時應提交下列文件:銷售發票,制造廠商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產品合格證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購合同專用條款”規定。
5.驗收
5.1供方提交的貨物由需方負責驗收。
5.2需方根據政府采購合同的規定接收貨物,在接收時對貨物的品種、規格、性能、質量、數量、外觀以及配件等進行驗收。需方對貨物的規格技術指標如有異議,應從驗收結束之日起10(十)日內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方式提出。驗收通過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購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銷售發票等文件并與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上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作為驗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據。
5.3貨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簽署之日起計算。
6.知識產權及有關規定
6.1供方應保證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購合同項下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識產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如果發生此類問題,供方應負責交涉并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6.2供方應保證所供貨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6.3供方保證,供方依據本政府采購合同提供的貨物及相關的軟件和技術資料,供方均已得到有關知識產權的權利人的合法授權,如發生涉及到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爭議,供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
7.包裝要求
7.1除政府采購合同另有規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類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交貨地點。因包裝出現問題導致貨物毀損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擔責任。
7.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書。
8.伴隨服務
8.1供方應提供所交付貨物的全套技術文件資料,包括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服務指南等。
8.2供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啟動和試運行;
(2)提供貨物組裝和維修所需的工具;
(3)在質量保證期內對所交付貨物提供運行監督、維修、保養等,如果采購文件沒有特別要求,以供方在報價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務承諾書為準。如果上述文件規定有不一致之處,以對需方有利的為準。
(4)在制造廠家或在項目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維護等對需方人員進行培訓。
8.3伴隨服務的費用應含在合同價中,不單獨進行支付。
9.質量保證期
9.1以“政府采購合同專用條款”中的規定為準。
9.2如果采購文件沒有特別要求,以供方在報價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廠商的有關文件為準。如果上述文件規定有不一致之處,以對需方有利的為準。
10.質量保證
10.1供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是原制造廠商制造的、經過合法銷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品牌、規格型號、技術性能、配置、質量、數量等要求。供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供方應對其交付的貨物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10.2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規格型號、配置、技術性能、原產地及制造廠商以及其他質量技術指標與政府采購合同約定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購合同第9條約定的響應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供方負擔,并且需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供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1.技術服務和保修責任
11.1供方對政府采購合同貨物的質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購合同專用條款”的規定為準。
11.2投標單位應按如下內容提供售后服務承諾書:
(1)設備經過1個月試運行期,所有性能指標達到技術規范書的要求時,可進行初驗。在試運行期間,由于設備質量等造成某些指標達不到要求,供應商須更換或進行修復,試運行期重新計算。
(2)初驗后,設備經過6個月試運行期,所有性能指標達到技術規范書的要求時,可進行終驗。在全部達到要求時,雙方簽署最終驗收文件。
(3)保修期,從最終驗收完成之后的3年為保修期,期間供應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設備。在保修期內,如果系統、設備等發生故障,供應商要調查故障原因并修復直至滿足最終驗收指標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換整個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內,中標人提供電話、電子郵件、web、現場服務等方式的7*24小時的技術支持,對用戶的現場服務要求,中標人必須在2小時內做出響應,4小時內到達現場。
(5)保修期內,中標人應對出現故障無法修復的設備或無法正常運行的系統,提供替代設備以保證系統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內,中標人應免費提供軟件升級、微碼升級、定期設備維護等。
(7)供方必須為維修和技術支持所未能解決的問題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費升級方案和升級服務。在質保期內,供方有責任解決所提供的投標貨物和軟件系統的任何問題;在質保期滿后,當需要時,供方仍須對因投標貨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擔責任。
(8)在保修期結束后,產品壽命期內供方必須繼續提供對產品備件、故障處理、軟件升級等的服務,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斷對產品的售后服務,應說明服務的響應時間、取費標準。
(9)中標人不能滿足以上要求,采購單位有權向中標人提出索賠。
12.違約責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購合同貨物和提供服務;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內或在
供方簽署貨損證明后10日內沒有補足或更換貨物、或交貨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任何其他義務時,需方有權向供方發出違約通知書,供方應按照需方選擇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貨物、提供服務并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在需方規定的時間內,用符合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貨物并修補缺陷部分以達到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要求,供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此時,相關貨物的質量保修期也應相應延長;
(3)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損失,經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賠償需方所遭受的損失;
(4) 供方同意退貨,并按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需方所退貨物的全部價款退還給需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需方為保護貨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費用;
(5)需方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購合同并要求供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此時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相關費用由供方承擔。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違約通知書后10日內未作答復也沒有按照需方選擇的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則需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購合同價款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賠償要求。
12.3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向需方交貨時,則每逾期一日,供方應按逾期交付貨物價款總值的1%計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但不超過政府采購合同總金額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貨的責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后10天內仍未能交貨,則視為供方不能交貨,需方有權解除政府采購合同,供方除退還已收取的貨款外,還應向需方償付全部貨款10%的違約金。
12.4以上各項交付的違約金并不影響違約方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各項義務。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政府采購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的責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誤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當事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并積極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4.爭端的解決
14.1需方和供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政府采購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或與本政府采購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從協商開始10 天內仍不能解決,
可向有關政府采購合同管理部門提請調解。
14.2如果調解不成,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3因政府采購合同部分履行引發訴訟的,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購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15.違約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違約而按政府采購合同約定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況下,需方可在下列情況下向供方發出書面通知,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購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和服務;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15.2 如果需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購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供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供方應繼續履行政府采購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6.政府采購法對政府采購合同變更終止的規定
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指供需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17.政府采購合同轉讓和分包
除采購文件規定,并經需方和集中采購機構事先書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轉讓和分包或全部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政府采購合同義務。
18.適用法律:本政府采購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19.政府采購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購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購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詢價采購機構、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和財政部門國庫管理機構各執一份。
20.政府采購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構成本政府采購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政府采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購文件及采購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20.2中標人提交的報價文件;
20.3中標通知書;
20.4政府采購合同的其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