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一
1、辦公室的燈管、空調、排風扇、凈水機等用電設備均由各辦公室責任人負責。電腦由使用者負責,上班前要檢查設備的使用性能,下班前應檢查設備的關閉狀況。
2、各辦公室的空調、風扇將采用系彩綢(彩綢的飄動與否)的`方法來判定開、關情況。氣溫在250c以下不得開空調,開空調時應調節為220c。
3、電腦、電燈下班后一定要關閉,上班時才能開啟。做到人走關燈、關空調及關掉其它用電用具的電源開關。
4、不允許有下班后辦公室無人,電燈、電腦、空調、風扇等用電設備之一卻打開的情況出現。一經發現,罰該責任人5元/次和該辦公室負責人5元/次。半個月累計一次,張貼公布。
5、夏天不允許任何人員在辦公室內留宿過夜,違者罰款二十元。
6、各辦公室及公共場所責任人安排:會議室(劉海堂)、樣品室(江浪)、銷售部(黃芳潔)、廠長室(袁毅)、工程部(李欽榮)、行政部(黃霞)、財務部(鐘麗霞)、供調部(陽璐)、男衛生間及走廊(劉海堂)、女衛生間(黃霞),上述責任人的姓名必須貼在用電器或開關上,4月10日前完成。
7、總檢查人:劉海堂。負責監督、檢查各辦公室的電源開、關情況,記錄,每半個月累計總結,公布于公告欄上。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二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3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燈泡。
1.4現場使用設備(除固定設備外)在使用時必須設置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設備、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設備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6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包含插座)。
1.8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電源線、設備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扎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現場使用設備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設備、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及相關設備維修人員處理。
1.12用電人員應做到:
1.1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1.1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1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12.4若發現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解決。
1.1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1.12.6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電箱管理規定1.13.1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設備。
1.13.2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1.13.3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
1.13.4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為,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1.13.5電箱安裝就位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并經電氣技術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2.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電焊工
2.1.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2.1.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
2.1.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
2.1.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2.1.8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1)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3)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更換保險裝置時。
(6)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1.11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2.1.11.1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2.1.11.2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正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2.1.11.3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2.1.11.4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1.13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1.14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1.16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2.1.20.1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2.1.20.2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2.1.20.3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2.1.20.4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2.1.20.5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2.1.20.6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2.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 s。
2.2.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于50m。
3.1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施工現場優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 s的漏電開關
3.4在狹窄場所施工,優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并應設專人看護。
3.5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三
房屋內部進行裝璜及電氣裝修時,對室內電路布線,開關插座、吊燈、吊扇、空調等的安裝,不能貪圖方便,追求美觀,節省材料,而埋下了事故隱患,應按照有關裝置規程進行,從而保證安全用電。
應該請經過考試合格,具有電工作業許可證的電工進行電氣裝修。
所使用的電氣材料必須是合格產品,如電線、開關、插座、漏電開關、燈具等。
塑料護套線及其它導線嚴禁直接埋設在水泥或石灰粉刷層內。
電表處的保險絲千萬不得用銅絲或其它導線替代,也不可太細或過粗,最好應使用定型的“熔絲管”。
不要用濕手直接撥動電氣設備。
不要亂拖亂拉線,應配用合格的導線,并計算電器的'安全載流量,以適應正常的用電負荷。
用電要到供電部門辦理用電申請。
修繕房屋遷動增容等事項,要辦理申請,嚴禁私自移動電表及供電設備。
嚴禁開啟供電部門的封印,竊電屬違法行為,將追究法律責任。
為了加強進網作業電工的管理,提高技術素質,維護供用電的公共安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其管理辦法包括:
1、進網作業電工是指進入用電單位的受熕偷繾爸媚,從事電氣安裝、試驗、檢修、運行等作業的電工,技術與生產管理人員的統稱。
2、進網作業電工須具備以下條件:1年齡18周歲以上。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電工作業的病癥和生理缺陷。4工作認真,遵章守紀。
3、進網作業電工必須接受下列技術培訓:1電氣理論及電力系統運行知識。2電業安全和作業技能。3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4、進網作業電工須經電力部門培訓、考核,并取得《電工進網許可證》后,方能進網作業。
5、用戶配備電工必須具有《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如違反規定,電力部門有權責令當事人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不予校驗接電或終止供電。
6、用戶配備電工數量必須依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監護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對于高供高計或其他重要用戶要求24小時值班。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條為切實強化在裝修(裝璜)施工中動用明火、用電的安全管理,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動用明火是指在品牌專廳及內部工程修建、物業修補等裝修(裝璜)施工中進行電焊、氣焊、氣割、噴燈的操作行為。
第三條施工用電是指在品牌專廳及內部工程修建、物業修補等裝修(裝璜)施工中以及新增用電器具等情況時,需進行用電申請的操作行為。
第四條動用明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單位的用火、動焊、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審批制度,需確定施工現場責任人、部門現場監管人,填寫《裝修(裝璜)動火、動焊、用電審批表》,由消防工作和用電管理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審批,經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動火、用電施工。
二、用火、動焊、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現場管理部作為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三、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對焊、割設備在作業前必須卸壓,開啟全部入孔、閥門。
五、清除作業現場附近的可燃物,作業面上無法搬遷的可燃物,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施工動焊、動火及施工用電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按照每10需配置1支,消防主管部門負責跟蹤檢查,相關施工責任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七、所用動火動焊及重大安全用電施工管理需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責任狀。
八、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盛裝容器要清洗干凈。
九、焊接工具必須完整良好,電焊機和電源線的絕緣要可靠,導線要有足夠的截面,并安裝符合要求的.熔絲。
十、與承建本單位各種工程項目的施工隊簽訂的合同時,要一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第五條動用明火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部門現場監管人必須全過程在位跟蹤檢查、監管,確保按章用火,確保現場安全滅火器材配備充足。
二、嚴禁在裝修施工現場吸煙。
三、嚴禁裝修裝璜人員使用煤氣包、電飯煲、電水壺和電熱器具等危險用電用火器具燒飯、燒水。
四、嚴禁將香蕉水、汽油、酒精、壓縮氣體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施工現場,確因需要必須事先與現場管理部取得聯系,經允許后方可帶入使用。
五、在焊接中,如聞有焦糊味或電焊機有故障等其他異常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進行詳細檢查,以防止事態擴大。
六、施工結束后,由部門現場監管人組織清理現場并通知現場管理部消防組當值人員到現場進行查驗,確認無遺留火種和其他安全隱患后,方可離場。
七、現場管理部夜值人員必須對動火部位,在動火過程中和動火結束后,半小時檢查一次,直至次日員工進場。
八、涉及本單位與其他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應與施工單位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九、在生產區、庫區、危險品作業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違反相應規定的將嚴格按照公司裝修管理規定及其他相關制度出發。
十、必須有現場安全負責人,樓層安全監護人,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動火,如發生火勢蔓延,引起火情,要及時撲救;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動火動焊管理要求:“七不”、“五要”、“一清”及其他規定
一、動火動焊前“七不”:
1、動火申請沒有批準不動火、不動焊。
2、周圍的易燃易爆雜物等危險品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未排除殘存液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有受熱膨脹、爆炸危險的氣體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和其他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二、動火動焊中“五要”:
1、動火中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樓層安全監護人、施工單位安全監護人。
2、動火中發現火勢蔓延引起火災時,要及時報警和撲救。
3、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
5、施工現場要配備相應滅火器材,施工現場環境要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動火動焊后“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四、凡動火施工必須按消防要求落實具體時間和部位,動火施工必須動一次簽一次;動火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由申請動火部門的負責人與現場管理部聯系落實。
五、申請動火部門監管人員必須全過程在現場監管,確保按章動火。動火結束后,與現場管理部門值班人員共同檢查,確定無火險隱患后,方可離去。
第七條用電申請管理要求:
一、施工用電申請需嚴格按照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要求、公司用電管理規范及裝修須知執行,施工用電現場需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備要求同動火動焊要求相同。
二、施工專廳用電申請需經樓層責任人、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用電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認可,經用電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等部門檢查驗收后才準許接電施工。
三、專廳專柜電器用電申請需落實用電設備安全管理責任人,用電負荷需經用電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執行。申請時需注明專廳現有負荷總量以及申請負荷總量。
四、營業現場中所有用電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用電申請,并安排專人負責使用和看管,打烊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八條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承擔。
第九條凡遇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要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持完好。
第十條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動火裝置等,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第十一條上述各條規定如有違反將參照《中央商場防火治安實施細則》給予經濟處罰1000—3000元。施工期間如發生火災而由此造成損失的,將追究施工單位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禁止一切未按裝修動用明火審批規定的動火施工行為,一經發現給予5000元處罰并追究部門責任人責任。
第十三條本規定為公司二級管理制度,由現場管理部負責解釋,并將根據有效性之原則進行適時調整修訂。
第十四條此規定于發布之日起執行,前期頒發的動火用電管理制度廢除,其它未盡事宜另行規定。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五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學校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須體檢。學校每季度請縣衛生防疫站人員到學校進行水質檢測,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消毒,確保供水符合衛生標準,并記錄在案。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六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宿舍。
1、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員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七
車間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生。
本制度適用于車間的所有用電活動。
3.1所有從事電器維修和接線人員必須經技術培訓,并取得勞動局頒發的“電工證”才準上崗工作。
3.2在掛有維修標志的用電設備及配電開前,除是設標維修者外,其余任何人不得亂合閘.
3.3設備漏電、過壓、跳閘時,未明確原因,不得擅自合閘。特殊情況下需合閘時,手要保持清潔干燥,手上不得拿任何不絕緣工具。
3.4在拆裝、檢修和接線工作時,應斷開電源;需帶電工作時,必須配齊安全工具,穿戴絕緣鞋,手套,保持人體各部分干燥、清潔,嚴禁赤膊從事電氣操作。
3.5發現電氣故障、漏電、走火或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將電源切斷。
3.6因電氣故障造成火災時,在未斷電源時,切不可用酸堿泡沫滅火,而應使用沙子、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撲滅。
3.11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3.12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后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3.13組合插座及插座電源導線應完好無損,不得吊掛使用,不允許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偽劣插座。
3.14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作業。
3.15未經允許不得拉接臨時電源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大功率電器。
3.17凡是電器(設備)自身電源線為三相插頭的,應采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準甩掉不用。
3.18電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19保持室內照明、通風、良好,每班打掃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清潔,嚴禁吸煙。
3.20嚴格保持各開關狀態與實際一致,不能隨意更改設備與接線的.方式及各開關的整定值。
3.21嚴格執行各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程。
3.22在惡劣天氣氣候下,要加強設備的特巡,發生事故應保持冷靜,按照操作規程及時排除故障,并做好記錄。
3.23作及檢修時必須按規定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4.1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維修,不得私自處理。
4.2所有工作人員應該按照上述用電要求嚴格執行,避免發生用電事故。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八
1、遵守國家安全用電管理法規,明確用電管理科室,落實用電設施的選型、安裝、維修和日常維護管理的安全責任。
2、用電管理部門應在當地專業部門指導下,加強對配電、發電、用電、備用電源的安全管理,制訂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凡有高壓電、容易觸電傷人的場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公共用電設施設備應粘貼銘牌,說明用途。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木,防止引發事故。
4、選用的用電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設計規范和標準,考慮發展需要,滿足安全要求。安裝用電設施必須由專業部門、專業電工進行,采取過載保護、漏電保護、接地保護等安全保護措施。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凡移動的電器設備,其電源必須采用橡膠電纜。
5、員工應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禁違規操作;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運行;不準私自拆裝電氣設施設備;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大功率用電設備。
6、有特殊要求的場所,應按其要求采用用電設備。防止引發火災、爆炸、漏電等安全事故。
7、按規定請專業部門每年對接保護系統進行測試,確保接地保護安全可靠。
8、對不符合安全規范要求、已淘汰的用電設施設備要及時更換。嚴禁使用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假冒偽劣電器、“三無”產品或無國家強制性安全標志的電器產品。
9、發生用電故障,要立即切斷電源,及時通知管理部門維修,不得擅自處理。故障原因未查明,不得強行接通電源。用電設施設備檢修時,必須懸掛警示牌,防止誤操作導致事故發生。
10、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警,保護現場,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九
為保證學校網絡及用電設備的安全,防范安全風險,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網絡及用電設備更好的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服務,發揮其最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明確管理責任。
本著“誰分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所有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電話機(含內部電話機)、電視機、打鈴儀、飲水機等所有用電設備均由所在辦公室的使用者負責,具體分工如下:張旭良老師負責學校微機室、廣播室以及學校網絡服務器、路由器等設備的安全工作,負責網絡及計算機安全的指導以及惡劣天氣(如雷擊)的預警工作;陳同良主任負責內部電話控制系統和打鈴儀的安全工作;其他辦公室、宿舍內的計算機、打印機、電話機、飲水機等用電設備的安全工作,均由所在辦公室、宿舍的工作人員負責,低、中、高三個辦公室內的用電設備由級部主任負責;各專用室內用電設備的安全工作由分管人員負責;各班級教室內的用電設備安全工作由所在班級的'班主任老師負責。
二、加強責任心,提高安全意識,防患于未然。
上述各分管人員和使用人員,要加強責任心,提高安全意識,確保用電設備的安全運行。放學后和節假日期間,各辦公室要關好門窗,防止盜竊事件的發生。各辦公室的計算機用戶,要愛惜學校配備的計算機設備,不利用計算機從事與教學無關的工作,要安裝并及時升級殺毒軟件,要文明上網,不瀏覽惡意網站,要抵制不良誘惑,防范感染病毒或被惡意攻擊造成計算機癱瘓。在使用計算機的過程中出現疑難問題,由王磊老師予以解決;若因使用不當等人為造成計算機損壞,一經查實,由責任人予以維修或者賠償損失。
三、防范遭受雷擊,任重而道遠。
由于我校地處山區,屬雷擊多發地區,各用電設備的使用者必須密切關注天氣狀況,若遇雷雨季節,必須做好防范雷擊的工作。王磊老師要做好安全預警工作,發現有雷擊跡象必須及時通知各辦公室,各辦公室負責人要及時拔掉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插頭,同時要拔出網線插頭,確保一切用電設備不遭受雷擊,將雷擊的威脅降到最低。若因人為原因致使用電設備遭受損失的,一經查實,由相關責任人賠償,若不能查明原因,由所在辦公室的全體工作人員予以賠償。
四、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班主任老師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的教育,教育學生愛護學校和班級中的用電設備,如計算機、錄音機、飲水機等,并正確使用這些用電設備,要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用電設備在不使用的情況下必須及時切斷電源。班級用電設備的管理者為所在班級的班主任老師,若因使用不當造成班級用電設備的損失,由所在班級負責維修或賠償。
五、以上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十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2
、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
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
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辦公、教學區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石油液化氣爐、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3、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5、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
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燃氣、電氣設備管理應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燃氣管路、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操作;
四、不得隨意改動燃氣管路,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燃氣、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燃氣管路、設備及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電氣設備超負荷運行;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農村安全用電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縣供電企業農村安全用電管理部門要認真抓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用電分析會,根據季節用電特點,組織開展安全用電宣傳和安全用電檢查。
二、各級農村安全用電管理部門要加強安全用電目標管理,確保不發生重特大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縣供電企業應與村組、用電戶簽訂安全用電協議,明確各方安全責任,做到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三、加強農村安全用電宣傳,利用廣播、標語等形式開展安全用電宣傳,增強群眾安全用電意識。要特別加強對中小學生、新通電用戶的安全用電知識宣傳。
四、加強農村電網運行管理,開展周期性線路設備的安全巡視,并根據氣候及季節特點開展好特殊巡視,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五、加強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減少農村電力設施被盜事件的發生。
六、加強臨時用電管理,臨時用電設施安裝應符合有關規定及要求,驗收合格方可供電,不準私拉亂接用電設備,臨時用電結束后要及時拆除。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十三
為了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和規范校園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場所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稱的重點防火單位(部位)是指校園區域內的下列場所:教學樓、圖書館、計算機室、實驗室、學生公寓、幼兒園等場所。
二、各學院(年級)、單位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做到“三落實”,即落實安全地點、落實專人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三、對用火用電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培訓,特別是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懂得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四、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點燃或隨意排放。
五、易燃易爆場所的電器設備和線路型號的選型必須符合國家的規定要求。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生產、生活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校動火工作的規定,要先辦理審批手續。
動火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六、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
七、學生宿舍樓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液化氣灶等工具。
八、電氣防火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電氣線路的敷設、導線直徑及連接絕緣程序是否符合電氣技術規范,是否有亂拉臨時線路的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九、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十、每半年應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
十一、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營業廳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辦公大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篇十五
(1)、電氣線路過負荷引起火災
線路上的電氣設備長時間超負荷使用,使用電流超過了導線的安全載流量。這時如果保護裝置選擇不合理,時間長了,線芯過熱使絕緣層損壞燃燒,造成火災。
(2)、線路短路引起火災
因導線安全步距不夠,絕緣等級不夠,所久老化、破損等或人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線路短路,強大的短路電流很快轉換成熱能,使導線嚴重發熱,溫度急劇升高,造成導線熔化,絕緣層燃燒,引起火災。
(3)、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火災
導線接頭連接不好,接線柱壓接不實,開關觸點接觸不牢等造成接觸電阻增大,隨著時間增長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觸電阻。電流流過電阻時,會消耗電能產生熱量,導致過熱引起火災。
(4)、變壓器、電動機等設備運行故障引起火災
變壓器長期過負荷運行或制造質量不良,造成線圈絕緣損壞,匝間短路,鐵芯渦流加大引起過熱,變壓器絕緣油老化、擊穿、發熱等引起火災或爆炸。
(5)、電熱設備、照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
電爐等電熱設備表面溫度很高,如使用不當會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等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
(6)、電弧、電火花引起火災
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
施工現場由于電氣引發的火災原因決不止以上幾點,還有許多,這就要求用電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加強檢查,可以說是可以預防的。
針對電氣火災發生的原因,施工組織設計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預防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氣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從理論上杜絕線路過負荷使用,保護裝置要認真選擇,當線路上出現長期過負荷時,能在規定時間內動作保護線路。
(2)、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范要求,當配電線路采用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熔體額定電流一定要小于電纜或穿管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2.5倍,或明敷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1.5倍。經常教育用電人員正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作業不當造成火災。
(3)、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范,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各種開關觸頭要壓接牢固。銅鋁連接時要有過渡端子,多股導線要用端子或涮錫后再與設備安裝,以防加大電阻引起火災。
(4)、配電室的耐火等級要大于三級,室內配置砂箱和絕緣滅火器。嚴格執行變壓器的運行檢修制度,按季度每年進行四次停電清掃和檢查。現場中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5)、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于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100w的燈泡,嚴禁使用床頭燈。
(6)、使用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并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并備齊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7)、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和有可能產生靜電的電氣設備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靜電接地,以免雷電及靜電火花引起火災。
(8)、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范要求。
(9)、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掃。
(10)、設有消防設施的施工現場,消防泵的電源要由總箱中引出專用回路供電,而且此回路不得設置漏電保護器,當電源發生接地故障時可以設單相接地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施工現場,此回路供電應由兩個電源供電,供電線路應在末端可切換。
(11)、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強化電氣防火領導體制,建立電氣防火隊伍。
(12)、施工現場一旦發生電氣火災時,撲滅電氣火災應注意以下事項:
12.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12.2、當電源線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另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應保持一定充分距離,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12.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進行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