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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前的準備工作篇一
第1條為規范公司各部門、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發放辦法,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管理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指導原則如下。
1.以年薪和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的主要依據。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的核心。
3.客觀、公正、保密。
4.薪酬水平在同地區或同行業中具有一定的競爭力。
第4條公司辦公室是公司薪酬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和執行。
2.薪資、獎勵的計算、審核、發放及解釋。
3.員工薪酬水平的調查、員工薪酬標準的建議與核定。
第二章薪酬結構管理
第5條薪酬各級標準核定說明:
(1)“每月固定薪酬”項按員工正式錄用或入職時的審批崗位和級別照表核定、按月發放;
(2)“每月績效薪酬”項按員工每季度績效考核得分同比例核定、按季度發放;
(3)“加班薪酬”不納入本薪酬體系,按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進行核算,累計8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按固定日均工資計入每月薪酬。
(4)“特殊補貼”不納入本薪酬體系,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核批后方可計入每月薪酬。如領導專職司機經常出長途,可以給予補貼;員工受公司指派駐外地工作或出差,時間較長、地區消費水平差異較大,可以給予補貼。
第三章薪酬計算與支付
第6條公司每月10日為薪酬支付日,財務部門通過銀行轉賬或現金形式發放到員工。
第7條員工薪酬為稅前薪酬,由員工本人承擔并支付個人所得稅。
第8條員工薪酬計算均由辦公室負責,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放,總經理為所有薪資計算的終審人。
第9條與公司訂立特別聘雇協議的,按協議規定的薪資標準與付薪方式執行。
第10條薪酬核定工作程序如下。
1.每月8日前由辦公室根據制定的各級薪酬標準和員工考勤情況編制上月“薪酬核發表”,送財務復核。如有問題返回辦公室重新核算。
2、每月10日前由財務將復核并簽字后的“薪酬核發表”報送總經理終審。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放。
3、對新入職員工、年度調薪、特別調薪、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員工,辦公室必須開具并發出《調薪通知單》,作出薪資核定、變動的依據,報總經理批準。
4、各級各崗員工薪酬必須嚴格按照“薪酬核算體系表”進行核算,除總經理外,任何人無權調動“薪酬核發表”。總經理不在公司時,由董事長可以代為核批。
5、員工在收到當月工資后,對照“薪酬核算體系表”,如發現有計算錯誤、少發、漏發等情況的,3日內可向辦公室提出申議。辦公室復查后,確實存在計算錯誤、少發、漏發等情況的,下月補發。
第11條員工有違規違紀現象,處罰款項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異常考勤處罰及工資計算如下表所示。
績效考核前的準備工作篇二
一、考核、獎勵原則:
1、以銷售指標為參考,毛利額指標為基礎,同時同各項管理指標掛鉤為原則。
2、以考核指標同每月工資和年終獎掛鉤的方式進行考核。
3、公司各項與報酬有關的人事制度中所涉及到的“工資”,指的是上述“固定工資”部分,即原工資標準的60%部分。
二、考核、獎勵指標:
1、考核指標分為10項:
①銷售額。
②毛利額。
③零銷售。
④高庫存。
⑤負庫存。
⑥損耗。
⑦可控費用。
⑧人工占比。
⑨其他收入、
⑩服務。
2、獎勵指標分為4項:
三、工資結構:
1、總績效工資=a_3、毛利績效工資=毛利額績效基數_毛利額完成率 其中毛利績效基數占總績效基數的40%。
2、管理績效工資=管理績效基數-∑(管理績效基數 _各項管理指標扣減比率)
a)、其中管理績效基數占銷售績效基數的60%。
b)、其它各項績效管理工資在計算時,都以管理績效基數為參考值,分別算8次,并最后累加。該項指標只作扣減,下限為全部扣完。
四、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標準:
1、銷售額:以完成預算銷售額的比例為依據考核。
b) 銷售完成率折算為:
該毛利額=銷售-成本-買贈-棄貨-損耗-折扣。
2、零銷售:
當月連續四周的零銷售商品sku數不能超過本店商品總sku數的12%, 每超過1%, 扣管理績效基數的20%, 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零銷售商品的sku數以當月地區運作部的相關報告數據為準。
3、負庫存:
負庫存sku數應控制在sku總數的1.5%以內, 每超過總sku數的0.3%,扣管理績效基數的20%, 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負庫存sku數的提交標準以數據分析室的標準為準。
4、高庫存:
高庫存商品指食品庫存天數在56天以上(含)、非食品庫存天數在105天以上 (含)、除進貨在兩周內的新品外的商品,其庫存總額和占總庫存額的比例應 控制在8%之內。每超過0.5%,扣管理績效基數的16%, 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 100%。高庫存商品庫存額以地區運作部的數據為標準。
5、損耗:
門店損耗為全年銷售的0.27%, 每年考核兩次。 每超過損耗額的1%, 則 扣減管理績效基數的20%, 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
6、服務:
以公司總部對服務質量的相關標準進行考核。扣罰措施參見公司總部具體規定。
7、可控費用:
門店的可控費用占銷售總額的4.9%, 即全年562萬, 每超過1%,則同比扣管理績效基數的10%, 扣罰最高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總額的100%。
8、其他收入:
其它收入指:小偷罰款收入、條碼銷售收入、促銷員管理收入、其它不固定名目收入等的凈收入(不包括由采購與供應商談判簽定合同后所增加的返利收入、廠商贊助收入、場租收入等)。該項收入全年預算40萬, 各月分別為:
以上指標每低于10%, 扣管理績效基數的5%, 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
9、人工占比:
用正式工和小時工的工資總額占凈銷售的比例進行考核。該比例應控制在 1.35%以內。每超過0.05%,扣管理績效基數的30%, 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
五、獎勵指標的完成標準:
1、毛利獎:
分階段計算綜合毛利額的完成情況,超出毛利額預算部分的12%,作為獎勵,統一上報公司審批,由地區總經理制定具體分配方案后兌現。其中店長或主持工作的副店長分6月和12月兩次考核和兌現;店長助理、部門經理或主持工作的經理助理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核和兌現;其他所有員工以月度為階段進行考核和兌現。
2、最佳服務獎:
每季度對各店的服務考核成績情況進行統計,成績排名前三名的店,分別給予相應店的店長800、600、300元、員工60、50、30元獎勵。
3、最佳員工滿意度獎:
以人事部的員工滿意度調查結果為依據,滿意度最好的前三個店,分別給予相應店的店長1000、800、600元、員工60、50、30元獎勵。
六、各考核點的考核周期和績效工資兌現方法:
1、考核指標的考核周期和績效工資兌現方法:
除損耗和可控費用2項指標外,其余8項指標當月考核,當月兌現。損耗和可控費用兩項指標按其占比從管理基數中全額預提,損耗分別在兩次大盤月、可控費用分別在6月和12月考核和兌現。
2、獎勵指標的兌現方法:
a) 銷售、毛利超額部分的獎勵,按第六項第1條要求執行。
b) 對服務的獎勵分季度兌現。
c) 其它獎勵項原則上年底兌現。
d) 地區總經理可根據整體情況進行調節,決定是否調節獎金發放頻次。
七、舉例:
例如某月完成:銷售額預算92%、完成毛利額預算80%、零銷售占13%、負庫存 1.4%、高庫存7.3%、未作盤點,所以沒有損耗值、可控費用未到考核期、其他 收入比預算低一個百分點、服務達到標準、人工占比為1.4%。則工資計算方法 為:
1、假設舉例員工工資為1000元。則固定工資=原工資的60%=600元。則a=400元。
2、總績效基數=a _銷售完成率=400_100%=400元
3、毛利績效基數=總績效的40%=400_40%=160元
4、毛利績效工資=毛利績效基數_毛利完成率=160_80%=128元
5、管理績效基數=總績效基數的60%=400_60%=240元
6、零銷售、負庫存、高庫存、其他收入、服務、人工占比的扣減率分別為:20%、00%、00%、12%、00%、30%。另有損耗和可控費用需預提。
7、管理績效工資=管理績效基數-∑(管理績效基數 _各項管理指標扣減比率)=240-[(240_20%)+(240_12%)+(240_30%)] =240-148.8=91.2(元)。另有損耗和可控費用兩項指標,累計到考核其期時統一計算。計算基數為240元。
8、總績效工資=毛利績效工資+管理績效工資=128+91.2=219.2
9、該月總工資=固定工資+總績效工資=600+219.2=819.2。
(另有損耗和可控費用兩項指標,累計到考核其期時統一計算。計算基數 為240元。)
以上考核方案一式兩份,考核方與被考核方各執一份,雙方共同遵守各項考核指標等內容。公司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全力配合__店店長實現以上經營目標, 以上考核方案的最終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績效考核前的準備工作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津貼/獎金/加班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占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占月工資的30%。
1、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范圍,在此范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薪資支付日
1、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
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初任工資
1、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后確定。
第二條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范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并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于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干。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第三章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公司視員工的工作表現于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因試用期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后工資調整的;
3)對公司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準的。
第二條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條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匯總,交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核匯總。調動核準程序按(__)文件灰頂執行。
第六條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錄用不滿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提薪標準
第四章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前的準備工作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為建立與市場接軌的薪酬體系,能夠達到激發員工積極性,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機制,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全體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合規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二章制定原則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
第五條薪酬體系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公司對不同類別的崗位人員實行不同的工資系統,構成公司的薪酬體系,包括年薪制,結構工資制,工資特區及臨時性員工工資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以下人員:
1、董事長、總經理;
2、副總經理;
3、董事會約定的其它人員。
第七條年薪制采用模式為:年薪=基薪+績效年薪(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年基薪額的1/12)或根據合同約定兌現;
2、績效年薪,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告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的員工,需支付風險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沖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以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做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結構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除實行年薪制、工資特區及非正式員工工資制外的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
工資總額=基礎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其它
一、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一)基本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35%—45%)
(二)崗位工資根據職務高低,崗位的繁簡輕重、工作辛苦條件確定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企業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五類13個級別的等級序列,具體級別見員工工資標準表,在工資總額中占(30%—40%)
二、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服務;
2、工齡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
三、績效工資
1、除按照年薪制度考核的高層管理人員外,公司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工程質量、工作貢獻等因素相聯系;
3、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15%—20%左右;
四、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補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加班津貼、夜班補貼、出差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相關制度規定;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一、崗位工資標準的確定、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二、員工崗位工資的核定
1、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級別,經過一年的考核,再作調整;
2、根據崗位變更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更后的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績效工資
一、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二、人事部根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的績效工資金額
三、考核結果經公司管理層審批后發放
第十五條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六條非正式員工包括沒有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員工、臨時用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七條非正式員工實行簡單等級工資制,試用期員工工資為所應聘崗位基本工資與崗位工資之和的80%計算;
第十八條除試用期員工以外的非正式員工工資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非正式員工不參加績效考核,相應不支付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非正式員工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25日
第二十二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公司按國家相關法律,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三條本管理辦法經董事會批準實施,解釋權在董事會中高層管理人員。
績效考核前的準備工作篇五
1.目的:
規范各級員工薪酬,穩定員工隊伍,適應企業的發展需要。
2.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業務員底薪及提成按《業務提成方案》執行)。
3.內容:
3.1薪資:
3.1.1薪資組成:總薪資=崗位底薪+職務補貼+績效獎金+全勤獎+技術提成+業務提成+補貼
3.1.2崗位底薪:是指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崗位而設的崗位薪資,不同崗位底薪不同,主要定額標準為其職務高底、工作責任及工作難易程度。
3.1.3職務補貼:本公司人員的職務補貼根據各人員的技術等級、管理職稱分級補給(業務員除外)。
3.1.4績效獎金:
3.1.5全勤獎:指除節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時間全勤參與工作的,如果當月出勤狀況為滿勤,全勤獎為30元;工傷假按實際批準日期不扣全勤獎,當月病假或事假在一個工作日(不含)以上的即無全勤獎。當月遲到和早退總數在三次(不含)以上或當月曠工一天(含)以上者,當月均無全勤獎。
3.1.6技術提成:技術提成只針對本公司正式技術人員(未滿試用期的技術人員不享受技術提成),各部門事務性人員、職員及專職管理人員不享受技術提成;根據公司各部門人員技術特點及各工作性質的實際情況,各部門提成比例如下:
3.1.5.1硬件部:硬件部人員因工作需要需參加大型網絡工程,工程量較大時且經總經理核準后可每天補貼50元給該技術人員;裝機提成為50元/每臺
3.1.5.2軟件部:軟件部網站建設項目按合同全額的3%提成;軟件項目原則上按合同全額的5%提成,但若該軟件屬行業軟件,可同時提供給5個(含)以上客戶使用的,須按3.5.2.1項提成:
3.1.5.2.1若該軟件項目的銷售額如在5個(不含)以下,即按每個定單的5%比例的提成;若該產品的銷售額在5個(含)以上10個(不含)以下的,即按每個定單的2%比例的提成;若該產品的銷售額在10個(含)以上的,即按每個定單1%的比例提成。
3.1.5.2.2軟件部各技術項目若為合作完成,各人員根據技術難易程度享受提成,主要提成依據為《客戶合同報價單》,各人員根據所負責的模塊(項目)享受相應提成。
3.1.6業務提成:本公司所有人員均可按《業務員提成方案》中的相應比例享受業務提成,但不享受該方案中的底薪待遇。
3.1.7補貼包括:通訊費補貼、摩托車補貼、其它補貼。
3.1.7.1通訊費補貼:主要是針對因工作需要而對外有業務聯絡的業務人員,具體標準如下:
①滿試用期后的業務員、硬件部技術人員各補貼50元/月;
②業務主管、經理每月補貼100元/月;
③業務經理150元/月;
④特殊對外技術、管理人員(或特殊對外業務聯絡人員)的通訊費用金額由總經理特批。
3.1.7.2摩托車補貼:硬件部技術人員及業務部業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有條件可提供摩托車的,公司予以支持并每月補貼油費100元。
3.1.7.3其它補貼:因員工該月表現特佳或有特殊工作表現者公司將予以一定補貼,具體金額由總經理根據其具體工作表現定,最高金額為200元。
3.2福利:
3.2.1福利包括:生日補貼、伙食補貼、有薪假期、保險。
3.2.1.1生日補貼:本公司所有人員在本人生日當月均可享受50元的生日補貼。
3.2.1.2伙食補貼:為提高員工伙食質量,公司每月予以食堂補貼150元的煲湯費。
3.2.1.3有薪假期:根據《考勤管理制度》,本公司員工均可享受如下有薪假期:元旦:1天;春節:5天;勞動節:2天;國慶節:2天。
3.2.1.4保險:因工作需要,公司內所有對外人員(如:維修人員、業務員)試用期滿后,公司將予以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3.3年資:
3.3.1公司全體人員都享有年資,年資從入職之日開始計算,每滿1年即可獲50元年資。
3.3給薪及調薪:
3.3.1各職位新進員工,原則上均按各職等的第一薪級給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高支薪等級二級至五級。
3.3.1.1其所具工作經驗,已超過該等所需專業工作三年以上。
3.3.1.2所具能力特別優異,且為本公司甚難羅致的`人才。
3.3.2正常調薪:公司根據營業成長狀況,在每年6月及12月底對員工的底薪實施調薪;調薪幅度一般在原職等上調高1-5級,調薪一次最少可調高一級,最高可調高五級。
3.3.2.1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員工,當月不考慮調薪:
①未滿試用期及服務期未滿一年者;
②在近半年內停職或累計請假一個月(含)以上者;
③正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
3.3.3異動調薪:本公司所有崗位異動的員工必須有一至三個月(不得少于一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享受該崗位試用期薪資及職務加給,試用期滿后將根據其實際工作表現實行調薪。
3.4年終獎金:
3.4.1公司根據營業狀況將對所有滿試用期的員工(業務員按3.4.4項發放)發放年終獎金,具體金額將根據該員工底薪及本年度服務時間、技術(管理)職稱、工作表現(業績)等來確定。
3.4.2年終獎金核算方法:員工上年度12月份底薪額÷12×該年度實際工作月數×技術(管理)職稱系數(見《崗位底薪標準》的“年終系數”項)+工作績效獎金(包括工作表現、態度、業績等)
3.4.3“工作績效獎金”金額由總經理根據其實際工作表現特定,一般在50-500元之間。
3.4.4滿試用期后的正式業務員可享受本人該年度平均底薪金額(試用期期間底薪除外)的年終獎金,具體核算標準:本人該年度總的底薪總額(試用期底薪除外)÷該年度實際工作月數(試用期除外)=該年度總的年終獎金。
3.5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將在員工工資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①員工缺勤,如請假、曠工等,每缺勤一天按8小時扣除該月正常工時,不夠一天的按實際請假工時扣除;
②借支金額;
③因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而出現的罰款金額;
④未辦理正常離職手續,按規定扣除的正常薪資系數;
⑤伙食費用。
3.6薪資發放:
3.6.1在2003年4月份(含)以后入公司的員工,每月薪資計算期從上月1日到31日止,在20__年4月份(不含)以后入公司的員工,按原方法計算(即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止),公司發薪日期為每月的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