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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一
一、安全臺帳資料記錄是反映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情況,在安全臺帳的記錄、整理和積累過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屬生產單位均必須遵照本制度,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范圍分別建立相應的安全臺帳,安全臺帳由各生產單位指定專人負責,保證資料收集的及時、準確、齊全。
二、各生產單位安全臺帳分門別類,按時間順序(以年度為界)裝訂成冊,編寫相應的目錄。
三、各生產單位安全臺帳資料分為以下幾大類:
1、責任書: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文件、安全組織網絡圖、上下兩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生產單位從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車間主任(工區、段、隊)長、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2、制度文件:有關部門制訂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4、花名冊:全員花名冊、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臨時工)三級教育資料。
6、安全檢查、安全學習、安全宣傳培訓教育活動情況資料。
7、機械、電氣等設備管理資料(含設備保養、維修、檢驗、檢測、使用情況等資料)。
8、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9、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臺帳資料(如有則建立)。
10、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事故記錄和報告資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材料。
11、安全設備設施和勞保用品購買、發放登記臺帳(附票證復印件)。
四、以上安全臺帳統一采用a4紙格式,各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終臺帳裝訂成冊保存。
六、公司對各部門安全臺帳的建立落實情況督促和監督,并定期進行檢查,檢查時間為每季進行一次。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二
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保證措施
安全操作規程及保護措施
原材料搬運、存放、加工、安裝作業安全保護措施
原材料搬運中應道路暢通,搬運量適當。
原材料存放時應避開人員通過的道路及吊裝設備覆蓋的范圍,玻璃板型材面應墊木方,應避開50mm,不許直接放置于地面。
材料放在樓板內1米遠,不要放在架子上或吊籃邊上。
原材料放上時安放實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時滑落。
材料在安裝作業時應注意周圍東西的嗑碰,安裝好以后應作封閉或圍欄的安全措施。
現場作業安全文明保護措施
在現場設有專職安全負責人,專門負責與現場甲方,土建協調,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進場前和施工中對安裝隊員進行安全教育。
特殊工種(電工、焊工)要有市級以上審批專業證書。
工地宿舍工作棚等臨時建筑,經工種技術人員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經有關人員檢查后方可使用。
進入現場后,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時刻檢查下層的物品,確保人員的安全,在沒有扶手和簡易的扶手的樓梯和前臺通過時,應先試其牢固程序,靠近墻一側通過,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協調一致,互相配合。
施工安裝時,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防火條例。
施工過程中,應在甲方、監理公司、建設單位指定的地點休息,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爐子,不準隨意扔煙頭,必須到指定的地點吸煙,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盡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聲音的機具,以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
施工工具設備使用安全保證措施
在使用工具前,檢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備完好標準的工具嚴禁使用。
嚴禁開動別人負責的設備和電氣開關。
設備使用中嚴禁超負荷運轉。
配合方應提供的安全保證措施
配合方應保證腳手架的安全,在施工處應搭設跳板并固定可靠。
配合方應在房屋四周搭設安全防護網。
配合方應在有可能出現危險處設置警示牌。
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嚴重違反制度者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分、處罰。
對新入現場員工,必須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允許上崗工作。
在工程進行施工前,必須對安裝隊進行安全防火教育,并進行安全防火交底。
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工作前及工作時間內不準喝酒。
走路時,遇有電氣焊、起重等作業場所,應遠離三米以上繞行通過。
嚴禁開動別人負責的設備和電氣開關。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并獲得操作證才能上崗作業。
工作前必須按規定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護鏡、絕緣鞋等。
在各種機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在檢修電氣設備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上掛標牌,當停電時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
電工、電焊工工作時必須穿絕緣鞋。
工作中禁止閑談、打鬧。不準分散他人注意力。
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進入現場施工時,首先查看現場電源、線路、電閘的保險程序,使用帶電工具應按使用說明書接好地線,接通電源后,經過建筑公司電工檢查后方可使用,并使用漏電保護。
工地內架設的電線,必須征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并符合用電規章制度,它的懸掛高度和工作地之間的水平,應該按當地的有關部門規定標準。
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帶電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絕緣或者絕緣強度不足以保證安全,就可以采用屏護措施,屏護是采用遮擋欄,護罩蓋,箱匣等把帶電體與外界隔離開來。
開關電氣,不論高低壓均按出廠標準,備齊膠蓋、鐵殼箱等屏護裝置,金屬材料制度的屏護裝置必須接地(零)。
變電設備需高遮欄或柵欄作為屏護,且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為防止過電壓放電和各種短路事故,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均需保持規定的距離。
收工時要切斷電源,并檢查施工現場,消除隱患。
電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在焊接時,動工前要向總包單位提出辦理動火證,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層以下各層設立防火監護人,保證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電焊機接到總包單位電工同意后方可使用。
電焊機所有外露帶電部分必須有完好隔離防護裝置,如防護罩、絕緣板等。
焊機插座應完好,有接地(零)線。
一項線不許超過2米,2項線不許超過三個接頭。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處進行作業為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必須根據情況,使用經過檢查、檢驗合格的安全帶。
高處作業的腳手架、跳板和吊籃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并根據情況設置圍欄或圍網。
六級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天,看不清信號的霧天、暴雨天均禁止露天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條頭、釘和其它物品,必要時需用繩套拴牢工具裝取送工具或材料。
高處作業時,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體必須事先拴好系在繩上或固定物上。
高處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人員創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條件并教育施工人員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繩索或架桿上下,或在墻上行走操作。
夜間一般不得進行高處作業,如必須進行時,應在作業區通道上設置充足的照明。
本規定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時,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交叉作業管理規定
交叉作業各單位,應有先通知,使各單位明了交叉作業的存在。
交叉作業時,交叉面應禁止焊接等有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
交叉作業時,應有專人看護隨時對作業進行監督。
對交叉作業處可能的落物進行徹底清理。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三
為明確酒店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職責和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非傷亡事故。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2.1.1 事故報告符合國家法規的規定,員工或賓客重傷及以上人員傷亡事故、火災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衛事故等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2.1.2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3 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4 發生一般(iii級)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時內報告所在區縣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
2.1.5 發生較大(i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2小時后再次報告。
2.1.6 發生重大(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視事故處理情況隨時再報。
2.2.1 報告事故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2.2 旅游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定》第八條的規定。
2.3.1 事故發生后,各部門應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國家法規和北京市規定的重傷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門派出調查組或委托本酒店調查。調查前需保護好現場。
2.3.2 本酒店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由保衛部、人力資源部等人員參加;政府組成調查組的,本酒店主要負責人組織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配合調查,并確定配合協助調查的人員。
2.3.3 事故發生部門和班組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2.3.4 事故調查應確定事故性質和分類,事故調查取證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場攝影、拍照和事故現場圖繪制等。
2.3.5 事故調查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包括事故發生過程及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并針對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其中事故原因應包括直接、間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等,間接原因包括技術原因、教育原因、身體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 本酒店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應由調查組負責人編制,報酒店主要負責人批準;政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酒店負責接收并根據報告要求進行內部分析處理。
2.4.1 各部門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未遂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分析其發生的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2.4.2 事故處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2.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檔案,并長期保存;事故檔案登記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調查的資料和事故處理決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
2.4.4 保衛部建立事故登記臺賬,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計分析,探尋事故發生的規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2.5.1 為每一位員工(包括事實用工關系的人員,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并保存有效期內的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2.5.2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酒店及時辦理工傷申報手續,并保存申報資料和記錄。
2.5.3 按國家和北京市規定,及時對工傷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個人或其家屬。
2.5.4 按國家和北京市賠付標準對受傷員工進行賠償,并保留賠付證明材料。
2.5.5 根據本酒店風險情況,依據國家法規和北京市相關規定,投保以本單位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責任保險,以確保本酒店及人員、賓客在遇到財產損失、傷亡時根據北京市賠付標準得到及時賠付。
2.5.6 為旅游團隊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相關實施規定,建立責任保險制度,為旅游者投保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險。
3.1 本制度由保衛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3.2 本制度自印發施行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四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1、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公司內所有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五
1、建立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主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工地日常安全生產的管理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不安全因素
2、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及文件,認真執行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規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規定。針對本工程特點,制定專項安全防護管理措施。
3、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正常運行,項目部特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全面領導和主持本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丁宏標
副組長:陳建華、陳錦標
組員:楊繼平蘆阿季紀維堯李鳳林林艇
職責:
(1)、負責對重大安全問題的處理和決策。
(2)、負責審定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采用和實施。
(3)、負責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實和控制情況,對下達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予以監督核查。
(4)、負責處理安全事故。
(5)、負責應急救援的啟動、指揮和綜合協調。
(6)、負責獎罰事宜的研究和決定。
4、項目經理職責
⑴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⑵按規定與職工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目標責任書。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術規范的教育,促使其遵章作業,嚴格執行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
⑶負責組織編制年度安全和施工技術措施。按規定要求審批發放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⑷負責組織項目的安全大檢查工作,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嚴格執行重大隱患事故管理規定,做好急發性事故的專項處理。
⑸負責組織特殊工種每周一次,一般工種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并建立活動記錄。
⑹負責組織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帶病作業。
⑺負責組織施工技術人員向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⑻接受工人、技術人員、安全員的合理建議,不斷改進本工地的安全技術工作,努力改善勞動條件,創造安全、文明的生產環境。
5、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職責
⑴對本工程施工(生產)安全負技術責任。
⑵對上級頒發的安全規程、制度、規定等及時向職工、民工傳達,貫徹執行。負責職工安全規程的學習、考試和考核工作,對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要親自編制和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確保安全施工。
⑶對重大起重作業及其它危險作業要督促有關人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認真審查其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必要時親自指導施工。
⑷經常督促檢查各種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保證處于完好狀態,不帶病作業。
⑸參加本工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⑹負責指導各工種工人的安全操作方法,組織技術人員研究圖紙,交待安全施工方法。
⑺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對重大事故要親自填寫事故報告。
6、專職安全員職責
⑴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安全規程,管理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在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施工生產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⑵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情況,檢查督促施工安全,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應馬上制止。不聽勸阻的,有權先停止工作,然后向施工員講明情況或直接報告項目經理。
⑶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要親自檢查指導,協助現場指揮人員采取措施,排除險情。
⑷參加工地召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討論,并參與制定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參加安全大檢查工作。
⑸及時做好工傷事故統計和安全月報表工作。
⑹做好新工人入場的二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技術臺帳。按時向生產技術部報告“百日安全”活動和“安全周”活動的情況。
⑺協助分公司經理或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⑻積極開展文明施工安全規范化管理工作。按要求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臺帳。
7、班組安全生產職責
⑴對本班組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工作起到日常的檢查監督作用。經常檢查施工(生產)現場安全情況,督促職工、民工做好安全設施和保持工器具的完好。
⑵協助安全員或班組長組織本單位人員學習安全規程、制度,并帶頭模范地遵守,對違章作業者進行批評教育,予以制止。
⑶幫助班組長堅持開展好安全日活動。填寫和整理班組施工安全情況。
⑷幫助和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⑸經常檢查班組內工人操作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并及時糾正違章作業現象,對查出的問題協助班組長認真整改。發生傷亡事故時應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8、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⑴在公司(項目經理部)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技術上接受安全員、施工員指導,組織本班工人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生產)的規定,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⑵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堅持安全活動日制度。根據本班工人技術熟練程度和體質情況,合理分配工作。堅持班前安全交底,檢查工作場所安全情況和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的完好情況;班后小結和清理現場,做到文明施工,嚴禁違章和冒險作業。
⑶督促檢查本班職工、民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負責解決本班組施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遇有嚴重或較大的危險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上級。有權拒絕冒險作業和違章指揮。
⑷負責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⑸發生事故時,負責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組織本班組工人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辦法和預防措施。及時正確地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
9、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以上的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現場照明用絕緣膠線,不得用花線、塑料膠芯線。
(3)、施工現場的電工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學徒工、未培訓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操作工作。
(4)、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5)、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
(6)、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7)、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濺。
(8)、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完畢,滅火放氣。
(9)、配制環氧樹脂瀝青電纜膠時,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并須戴好防護用品。
(10)、不得使用錫焊容器盛裝熱氣電纜膠。高空澆筑時,下方不得有人。
(11)、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12)、施工用電系統必須保證靈敏可靠的兩級以上觸電保護,杜絕漏保護范圍。
(13)、施工用電與生活用電線路必須分開架設,動力與照明保安器必須分開,保安器必須選用省級審批許可生產的產品。
(14)、電工要做好鋼腳手、井架、塔吊等防雷接地及按設備接零保護。接地與接零不得在一個工地同時混用,接地體可用角鋼,不得使用羅紋鋼,電阻要符合要求。
觸電保安器的觸電動作電流必須保證安全使用要求。總配電箱第一級動力用電觸電動作在電流在50—75ma及以上,照明用電必須在30—50ma及以下,開關箱內觸電保安器規格應在施工機具配套,一般機具(拌和機、卷揚機)應選用≤30ma觸電動作電流,插入式或平板式振動器、潛水泵、水磨石機及各種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選用15ma觸電動作電流。
10、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焊割工必須持證上崗,明火作業有審批手續。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4)、更換焊條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9)、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擋板等隔熱措施。
(10)、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11)、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續把線爬梯登高。
(12)、清除焊渣、采用電弧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3)、多臺焊接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14)、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接釷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15)、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于36伏。
(16)、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7)、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8)、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焊接。
(19)、嚴禁利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它金屬搭接起來作為導線使用。
(20)、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接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項目部提取安全措施專項費用購買救生衣、救生圈、安全繩、安全帶、高頻無繩電話以及應急救援措施設備,指定專人保管,成立應急救援小組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1、安全生產和培訓是為提高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進行的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產和思想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安全教育首先能提高領導和職工做好勞動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2、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教育、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新上崗工人、變換工種工人教育、堅持安全活動日制度、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等,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充分運用工地的宣傳工具,廣泛宣傳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新工人進場必須經過三級教育才能進入操作崗位,項目部要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教育;要對新工人、農民工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教育和工種安全規程教育;班組長、班組安全員要對初次進入小組的生產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操作教育后才可分配工作,對老工人要經常進行安全再教育。
4、各施工隊必須把“六大紀律”、“十個不準”制成比較永久固定的標牌,立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對違反“六大紀律” 、“十個不準”者,經教育仍然不改的要按規定進行罰款處理。
5、一般工種堅持半月一次的安全活動日制度,特殊工種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制度,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要求地進行,并做好記錄。
6、各施工隊對配屬民工的安全教育同職工一樣要求,嚴禁“以包代教”。
1、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通過檢查使施工現場在生產過程中人的行為、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和安全符合安全要求,防患與未然。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隱患、查事故、季節性檢查和預防性檢查等。
2、項目部成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專職安全員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科室人員組成。
3、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對各工點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每月現場檢查不少于15天,要求安全員經常性的現場查詢檢查監控。
4、安全檢查小組隨時掌握工程施工動態,負責整改工作落實,在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應和施工作業隊一起想辦法,指導幫助、監督施工作業隊落實隱患治理工作。
5、對船舶作業施工隊人員必須穿戴好救生衣,否則不得進行水上作業。
6、對危險物品及重點風險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實施從預測分析到全過程監控的辦法,運用科學的監控和檢查手段,控制重點部位傷亡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與未然。
7、在檢查中出現安全技術措施未能到位,機械、電氣設備存在嚴重不安全因素等,應及時向施工隊和有關職能部門。
8、各施工隊成立由隊長為組長、安全員、工程技術人員、設備員等有關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
9、執行項目部有關安全檢查規定,施工作業安全檢查小組,每周對施工現場機械、電氣等,尤其是對危險物品的安全檢查,必須嚴格“隊、班組日檢”、“項目部周檢”的檢查制度。每月過一次安全日活動并作好安全檢查記錄,重大問題要有專題報告。
10、施工作業隊安全員協助施工隊搞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督促落實事故隱患整改。
11、各類安全檢查出來的隱患,統一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給施工單位,要求“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工作。
12、各級安全員發出整改通知單后,整改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對實施有困難的項目應排出整改計劃。
13、完成整改工作,并驗收后,須要填寫“整改反饋單”和整改通知單一式二份,一份存檔,一份報安全科。
14、對嚴重影響施工安全隱患和不利于安全生產的因素,項目部將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隊必須限期整改和解決,對以種種理由拒不執行“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將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15、安全生產中碰到需要有關部門解決或者需要上級部門協調的“安全業務單”制度,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
16、對安全部門發出的“整改通知單”以種種理由拖延、刁難落實整改工作的,將按項目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以保證安全檢查的實際效果。
17、安全檢查獎、罰按項目部的有關規定、辦法執行。
1、各船舶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地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2、船舶機械設備操作工和維修工必須按規范操作和維修。
“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嚴格按照象山大目灣新城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及有關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項目部應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一時有困難的可以考慮為從業人員,特別是特殊工種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以減輕和分散工傷事故所帶來的風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承包人負責。
項目部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例如工作服、手套、套鞋、安全帽、安全帶,特殊工種人員的防護眼鏡、口罩、專用膠鞋、水上作業救生衣、等。要求施工現場安全員及時搜集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格證等資料存檔。
危險源即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項目部對可能產生的危險因素及危險隱患采取有利措施消除隱患。
1、各施工隊在工作中發生工傷和人身傷亡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后三小時內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在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同時必須保護現場,劃分安全區域;進行有關善后處理;對現場進行治理整頓,保證后期施工安全。
2、項目部對于作業人員傷亡事故,如有隱瞞不報、虛報等情況,經發現后,除責成補報外,對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
項目部對各水上作業的施工隊船舶必須配備專人負責救援設備及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應搶險急救援培訓,確保在施工當中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項目部凡發生重傷以上工傷事故,要追究直接責任者及施工隊負責人的責任,除進行經濟處罰外,視情節和態度好壞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依法懲處。
1、項目部對施工現場必須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各項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機構;并應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辦公室和職工宿舍應落實防火責任人,并在門上掛牌標識,各船舶應有禁煙火牌,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置警告牌。
項目部按各施工隊月工程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確保施工安全生產。待該工程施工完成,無安全事故發生,風險抵押金全額返還。
項目部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生產)例會應當在每周或半月召開一次。各施工隊負責人員及有關人員必須參加例會。建立例會制度,開會時建立簽到表,會后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等有關資料歸入安全生產臺帳中。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六
1、目的:為了加強各部門之間安全生產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安全管理,及時了解公司的
安全狀態,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2、 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
3、 職責:
3.1 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召開本單位的安全會議。
3.2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4、安全生產會議組織:
4.1 每次會議各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4.2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
4.3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4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4.5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6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5、會議內容:
5.1 由總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5.2回顧、總結、分析車間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研究、部署、督促、檢查全廠安全生產工作。
第一條 為了建立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維護企業、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及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并納入本企業年度預算。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四條 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在當年度經費預算中,列入重點編制項目,并不得少于國家規定的比例。
第五條 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按月提取,年度終了時結算。以本年度實際銷
售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取:
第六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
企業安全設備設施是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七條 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八條 本企業提取安全費用設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年度結余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九條 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提出計劃,按裝設備、設施的技術人員根據具體施工情況作出預算,1000元以下開支,報總經理批準;1000元以上的開支由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決定。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提出計劃,開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負責人會同安全生產管理員一同采購;超過200元以上的開支,報總經理批準。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上報總經理后,根據實際情況據實列支。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項目開支,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和主管部門要求,報總經理后,據實列支。
第十條 本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十一條 本企業利用安全費用形成的資產,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 本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安全費用結余用于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危險品生產或儲存的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三條 企業由于產權轉讓、公司改制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繼續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四條 本企業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遵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七
為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根據市建設局文件《在我是實行建設工程安全報監,復工核準,達標驗收和竣工備案制度》(南建安【20xx】33號)規定,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開工保監:開工前項目部應持《中標通知書》或《發承包審核通知書》向建管處申請辦理安全監督登記手續。
二、單位工程開工前和分項工程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1、在開工前,項目部應依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gjg59-99)及自治區、市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規定,完成工地圍墻、出入口大門及門衛、“五小設施”、宣傳設施以及“六牌一圖”、現場布置、施工場地平整和道路硬化、施工用電設施、消防器材的工作。
2、分項工程施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安全員、施工員、作業班組長進行項目部和班組兩級安全生產教育,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員、施工員對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檢查要求:
1、由項目經理每周定期組織安全員、施工員、作業班組長進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2、由項目部安全員負責每天進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現場觀察和抽樣檢查。
3、由項目部安全員、施工指導督促作業班組每天在施工過程中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4、項目部應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公司、項目管理的安全檢查和監督。
5、在政府主管部門、公司、項目部的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項目經理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項目安全員負責督促整改,整改完畢驗收合格后才能繼續施工。項目安全員負責做好整改記錄和安全檢查報告及安全評分表。凡是由上級下達的整改單,由項目安全員負責反饋整改報告和整改驗收表。
6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應及時發現存在或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的行為關及時糾正,對情節嚴重的違規行為,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竣工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2天內,由項目部安全員負責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登記書,分段驗收表,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安全技術資料,項目部有關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等竣工備案資料,由公司施工部負責向政府主管部門申報備案。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設施的驗收
1、安全及施工設施的驗收由項目組織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機管員、作業班組長等人參加,有安全員負責做好驗收記錄。
2、安全及文明施工設施驗收內容:工地大門、“六牌一圖”和宣傳設施、“五小”設施、場地道路、消防設施、標牌、基坑支護、腳手架和安全網、“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模板拆裝、起重及垂直運輸設備、施工機具等。
3、安全驗收的規定:
(1)、當安全及文明施工完成設置后,應當進行驗收。
(2)、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公司、項目管理部下達的整改或停工通知完成整改后,應進行驗收。
(3)、經項目部驗收合格后,按程序逐級向項目管理部、公司、政府主管部門申報驗收。
(4)、安全驗收報告與安全技術資料應同時申報送達。
4、達標分段驗收:分兩個階段進行,由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申報。
(1)、在建筑物主體施工進度至二層樓面(建筑物施工高度達2米)。
(2)在主體結構封頂進入裝修作業前。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八
臨時線路是解決特殊情況下,各部門急需電源的臨時措施,為嚴格控制臨時線路的架設并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需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設備動力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二、凡是臨時線路,必須由設備動力部電工負責按批準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三、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回檢查管理。
四、凡不合格的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五、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準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六、凡違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管安全負責人)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后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根據事故的`程度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