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車位轉讓協議合同篇一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房東):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丙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房屋轉租協議。
1、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
2、 原甲丙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甲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乙方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條款外,合同項下的其它條款不變,對乙方與丙方均具有約束力。
3、甲方轉讓前經營所發生的責任、事故需由甲方承擔,甲方必須付清原租賃所有應該繳納費用(包括水電費等)后再將房屋移交給乙方使用。
4、轉讓費為___________ 元(包括從20年 月 日到20年月日止的租金和現有設施轉讓費),現有設施歸乙方自行處理和使用。
5、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雙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則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款項視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轉讓期到期后,丙方不得再向乙方收取轉讓費,乙方如若繼續租賃,丙方需優先與乙方簽訂租房合同 。
6、轉讓期間乙方需承擔水電費以及裝修費。
7、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轉讓費交清即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 日
車位轉讓協議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_________協議”,確定其雙方的_________。甲方經重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并在此等重組中已將其_________等業務全部投入乙方。據此,甲、乙雙方在此簽訂轉讓“_________協議”權益的協議,將該協議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予乙方。并且該等轉讓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協議”中就甲方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無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作為“_________協議”的一方享有權利,并履行義務。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協議”中甲方的權利、義務,繼續作為“_________協議”的一方與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貼水協議的各項約定。
三、甲、乙雙方均承諾并保證,就“_________協議”之權利義務的轉讓與受讓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準和授權。同時,雙方授權代表均已取得簽署本協議必要的授權。
四、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與_________公司可就有關的_________作隨時的協商,以利“_________協議”的具體執行。
五、凡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裁決將為終局裁決。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并報“_________協議”之審批部門(國家計委)備案。
七、本協議之附件為本協議之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并_________公司確認后生效,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車位轉讓協議合同篇三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
三、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 乙方在 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超市,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丙方簽字:
年月日
車位轉讓協議合同篇四
甲方:重慶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譚朝義
住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鑒于甲方需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物業管理進行轉讓;乙方擁有合法從事物業管理資質條件。對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轉讓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甲方同意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轉讓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轉讓,對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進行物業管理。
三、 轉讓物業管理期限從二0一0年 月 日起至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委員會終止乙方對該項目物業管理之日止。
四、 本合同書的生效應征得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同意,對此乙方承諾已征詢業主(或房屋租賃戶)同意。
五、 從本合同書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在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六、 本合同書簽訂生效之日前,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所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對原與甲方已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墊付甲方(附清單),然后乙方向欠款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物管、水、電欠費和滯納金、違約金。對原與甲方未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鑒于已實際享受物管服務的事實,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應予繳納物管費,該費用由乙方依據合法程序負責追收繳納。
七、 乙方承諾接受原甲方在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工作的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保證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得低于原標準,并按國家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在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交接過程中若產生矛盾糾紛或經濟補償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解決。
八、 甲方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a2區4樓建筑面積 作為物管用房(含室內部分辦公用品)及該商業廣場的水電設施、公共區域設施(電梯、照明、綠化、道路等)一并交給乙方(附清單),有乙方使用并負責維修、維護。且a2區4樓只能用作物管辦公不得將此房變賣、出租或抵押。
九、 乙方經營期間有權對該區道路、空間等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
十、 對連接原廣播局通道處、橋面及臨河道下面的防洪層空間,在不影響房屋主體質量、安全并通過城建規劃等前提下,可以進行合理利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產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 甲方原商業廣場售房部(化風山公園入口旁)無償交付乙方(從簽訂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門要求拆遷,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服從,拆遷事宜概由乙方與政府接洽。
十二、 乙方管理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物業期間,應依法經營。其收益歸乙方所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十三、 乙方因物業管理向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標準,按甲方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非經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十四、 本合同書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十五、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重慶市北碚區競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二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