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服務合同印花稅率 服務合同糾紛怎么處理篇一
承運方:xx(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航空、公路、國內快遞等運輸服務。
1、乙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門收貨、提供運單、檢查等服務。
2、達成委托后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相關貨物手續,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承運方式及服務收費標準開具工作單,依協商的承運方式、期限規定將物品運至目的地。
1、甲方所托運的貨物應有合理的、符合安全運輸的包裝,應參加保險,保險費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辦理;乙方應保證在上述服務過程中貨物的安全,如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現象的,按貨物的投險申明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貨物的投險價值.甲方未參加保險的貨物若遺失、損壞,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額為當票貨物運費的3倍(文件按1公斤計)。
2、 從承運貨物時,至收貨人簽收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承擔全部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除外:(1)、不可抗力;(2)、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3)客戶自行包裝,因內在缺陷,造成貨物受損;(4)客戶自行包裝,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遺失;(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6)經了解查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3、 收貨簽收后,該貨物產生的遺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負責任。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查尋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信息反饋。
2、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相關責任。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稅 號: 稅 號:
公 司 地 址: 公司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簽 字 日 期 : 簽 字 日 期:
附件合同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次開票金額為人民幣: 元
甲 方: 乙 方 (公章)
簽 字 日 期 : 簽 字 日 期:
服務合同印花稅率 服務合同糾紛怎么處理篇二
甲方:xxxx
乙方:xxxx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幼兒園維修服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紅日幼兒園內所有水、電維修服務項目(不包括空調、復印機等設備),具體事項是:所有維修服務材料由紅日幼兒園提供,乙方提供維修服務。
維修服務合作期限從20 年10月1日至20 年9月30日,共1年
1、收費標準: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每月底收費450元(開發票要加收8%費用)
2、結算方式:每月底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維修服務費用。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工作場地和維修用材料;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的維修項目交由乙方處理;
3、負責維修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財產保管,維修時需有甲方人員現場跟進;
4、甲方應按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維修服務費用,逾期7天無故不支付的,則按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優質服務,工作時間內接報后,應急維修必須在15分鐘內趕到現場,一般維修20分鐘內必須趕到現場;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維修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維修方式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維修服務的費用需照常支付。
1、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提供所需的材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未能按要求上門服務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則按合同規定,給予乙方5%滯納金;
4、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終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定,如任何一方違約需賠償對方。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印花稅率 服務合同糾紛怎么處理篇三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自然人身份證號: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傳 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機械設備名稱、型號、計量單位、數量、金額等概況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高度 (米)月租金( ¥)設備進出場費、安拆費( ¥)
其他備注吊鉤以下的高度:
附件
注:1、設備配套情況以發運交接清單為準
2、設備進出場費、安拆費包括進出場運輸費、首次人工安拆費、設備加節附墻費、檢測費、維修費、稅費。設備到達施工現場后,乙方負責免費提供汽車吊裝卸、安拆。若設備在使用中需拆除移至本項目其它地方使用,則乙方必須支付甲方元移機費,此費包括人工安拆費、設備加節附墻費、檢測費。
3、本工程安裝拆卸高度為 米,安拆附著 道,附著桿由乙方提供材料甲方制作;如因乙方施工要求需增加附著,每增加一道附著,乙方另支付甲方元/道;根據目前乙方提供的安拆圖紙及現場條件,安裝所需汽車吊為 t,拆卸所需汽車吊為t;如因乙方安拆條件不滿足以上條件導致汽車吊噸位增加,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根據目前安拆現場,道路可滿足米長運輸車通過,并不需要轉運。如因乙方不能滿足以上條件導致增加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本服務設備使用地點及用途
1、僅限用于 工程,地址: .
2、僅限于在垂直起吊重物使用。
第三條、服務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設備在服務期間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在服務期間,僅享有服務設備的使用權。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所服務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移設備使用地點或將設備轉租(借)給第三人,更不得作為自有財產進行處置(如轉賣、抵押、質押、留置等)
第四條、服務期限計算方式:
1、服務時間月。開始服務日期:甲方設備到達乙方工地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開始安裝,超過5個工作日不安裝,甲方從第6天開始計算設備使用費。設備安裝完畢后,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設備檢測手續,設備安裝完畢具備使用后,如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不使用設備,甲方從第6天開始計算設備使用費。
2、終租日期:終止服務日期以乙方書面“設備終止服務拆除通知書”通知的日期為準。
3、服務費自服務設備開始服務之日起連續計算,不考慮停工和節假日以及天氣情況,及設備中途拆除移機等情況。
4、超過服務期限使用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每天按 元計。
5、甲方安排操作人員兩名,人員工資由 方負責,滿足乙方工程需要,甲方操作人員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小時,如甲方工作人員每人每月50%以上的時間超過8小時的,應增加操作人員,增加人員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增加人員的工資按3000元/月/人計算。因特殊情況,未增加操作人員的,乙方需支付甲方操作人員的每日超過8小時的計時加班費。
備注:設備退場時間乙方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
第五條、結算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之時,設備進場前乙方支付甲方設備 元整作為設備押金,在設備退場前甲方退還乙方。
2、本合同簽訂,設備進場后安裝前乙方支付甲方進出場費 元整。如乙方不按合同支付進出場費,甲方有權不予安裝設備,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設備退場前,乙方支付甲方預埋支腳折舊費 元整。
4、設備在檢測合格后,乙方支付第一個月的設備使用費用。從第二個月開始,乙方提前兩日支付甲方的服務費。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務款時,向乙方出具正規發票。
5、 結算方式:每使用完一個月為一結算期,甲、乙雙方在每月10日辦理結算手續。
6、付款時間:乙方在每月25日前支付甲方上月設備使用服務費結算金額的100%.
7、乙方支付服務費用應匯入甲方指定的開戶銀行和帳號,現金結算、以物抵債必須經由甲方財務總監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8、在設備退場之前,乙方應付清全部費用。
9、雙方其他約定:在甲方預埋支腳到達乙方工地后,乙方需支付塔機預埋支腳 元/套給甲方。
第六條、設備的交貨和驗收:
1、設備在合同所列的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員交貨。乙方現場工作人員簽字或乙方蓋章都有效,乙方對現場工作人員的真實性負責。
2、乙方應在貨到交貨地點當天驗收設備,同時將簽收后的設備驗收單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沒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設備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為乙方已經將簽收后的設備驗收收單交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等屬于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二天內將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否則視為設備符合本同約定要求。
第七條、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設備在服務期內由乙方使用,甲方負責服務期間服務設備的維修與保養,吊鉤以下鋼系絲繩由乙方承擔。
2、服務設備在服務期間發生小故障,甲方應在8小時內修復,若無特殊情況,大修應在24小時內修復,以保證工作正常使用。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2天。
3、設備在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發生安全事故時,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對妨礙塔吊回轉半徑內安全作業的變壓器、供電線路、房屋、人行道等設施進行防護。
5、吊鉤以上(含吊鉤)的機械故障或塔吊司機人為操作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甲方負責,吊鉤以下的作業不當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設備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甲方設備及部件、配件、線纜等物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現場的看護保管責任并保證設備正常拆除及安全退場。因乙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設備部件、配件被盜丟失被損壞或滅失,乙方應按所丟失或損壞的物件的當時的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2、在服務設備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案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⑴將設備復原或維修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⑵更換與設備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⑶當設備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第九條、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承擔設備故障或停機造成的乙方施工事故及損失。
2、甲方操作人員應服從乙方合理的工作安排,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乙方現場管理制度。
3、甲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乙方工作人員的違規指揮。
4、甲方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的相關技術數據,配合乙方進行基礎施工。
5、甲方負責編制塔機安拆方案,提供特殊工種證件,負責塔機安裝后的驗收工作,并將資料移交乙方備案。
6、甲方根據乙方的書面通知,負責安排進場計劃。地腳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內進場,在乙方通知安裝之日起七日內塔機安裝完畢,遇大風、大雨等不可抗拒原因則順延。
7、甲方操作人員應服從乙方生產指揮,不服從指揮或不具備熟練的操作能力的操作人員,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更換。
8、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基礎隱蔽記錄(經監理簽字認可的)后,將按計劃開始安裝。
9、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設計的相關技術數據,根據現場地質情況,進行塔機基礎設計,負責施工。及時將監理簽字確定后的基礎隱蔽記錄交甲方,以便甲方辦理塔機報裝手續。塔機初次安裝完畢后,乙方應在兩天內將聯合檢查報告交甲方,以便甲方辦理塔機報檢手續。
10、塔機正常運轉所需電力由乙方無償提供,并按三相五線為甲方塔機單獨設置配電箱,配備200a空開及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閘)保證輸出電壓為380v±5%,并將電源接至塔機基礎節1.5米高。
11、塔機拆除后,乙方應在5—7天內挖出預埋支腳退回甲方,挖出的預埋支腳應保證幾何尺寸達到原幾何尺寸的99%,預埋支腳由乙方負責發運至甲方武漢基地,如乙方超過15天未挖出預埋支腳或挖出的預埋支腳損壞不能修復使用,乙方預付的預埋支腳款作為對甲方的賠償。
12、在設備進出場時,乙方須提供必需的場地、道路、空間、電源等現場條件,并做好配合工作。如現場不符合塔機正常的安拆條件而導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非甲方的原因導致設備不能正常拆除或出場,由乙方承擔設備誤工損失(每臺塔機設備誤工損失按合同約定的月服務使用費計算)
13、甲方以設備現在狀況服務給乙方使用,乙方須嚴格按設備操作說明書安排生產任務,施工條件應嚴格控制在設備的技術性能標準內。
14、乙方應免費為甲方操作人員提供住宿及用餐,乙方安排甲方操作人員單獨房間,不與其他人員混住。
15、即使本合同終止之后,雙方均無權向第三者透露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所獲的商事秘密。
16、墻體以內的埋體及施工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相關數據。
17、塔機安拆時,如需要電焊、切割或氧割等設備,如乙方施工現場有,則由乙方免費提供并予以配合。
18、乙方扣減甲方的服務費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并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書面確認生效,不符合合同的約定的,甲方不予以認可。
19、乙方有義務每月與甲方辦理結算手續,上月結算手續須在每月10號以前辦理完畢。服務期滿與甲方辦理總結算手續,結算手續乙方蓋章或工作人員簽字都有效。
20、若不需甲方配指揮,乙方指揮必須持證上崗,并配備通訊設施。乙方指揮人員證件復印件交甲方備案。
21、在初次安裝完后,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加節、附墻或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22、在設備運行過程中,乙方負責設備的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因乙方安全檢查不到位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23、甲、乙雙方均需給現場操作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死亡全殘賠償限額50萬元。如甲乙雙方造成對方人員傷亡的,應承擔扣除保險應賠付金額以外的費用賠償。如因沒有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發生人員傷亡的,未購買保險的一方承擔本方人員因傷亡應由保險賠付的'部分。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延遲支付服務費,甲方有權按延遲支付時間每日向乙方收取延遲支付金額1%的違約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金額向甲方支付預付金,租金及其它有關費用,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支付服務費(含預付金、押金),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停止乙方對所服務設備的使用權,停機期間服務費繼續計算,停機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終止本合同,并調走所服務設備,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進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合同法執行,合同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的附件為設備交接清單及雙方通過協商作出的補充協議。設備交接清單經乙方現場工作人員簽字或乙方蓋章都有效。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銀行名稱:
賬號:
大額支付行號:
法人代表:
合同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賬號:
法人代表:
合同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印花稅率 服務合同糾紛怎么處理篇四
甲方:
公司地址:
項目負責人:
電話:
乙方:
公司地址:
項目負責人: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活動服務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培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培訓對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責任:
1、培訓前______個工作日與乙方簽訂培訓合同;按照課程要求及時、充分地與乙方進行培訓前期溝通,明確培訓目的、內容及相關要求;提供培訓場地、設施及必要的文具。根據乙方授課要求,提供培訓環境布置協助。合同簽訂后,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培訓課程、日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培訓要件發生變化時,甲方均應于開始培訓前五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承擔由此帶來的不確定性和相關的費用增加;如甲方單方面取消此次培訓,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培訓總合同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與乙方協商一致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原則上不得安排旁聽人,如安排,須征得乙方同意,并承擔由此對課程質量的全部影響,有義務對參訓學員進行引導,并要求其遵守培訓中的秩序要求;為保護乙方知識產權,培訓過程中不得進行錄音、攝像。
乙方的責任:
1、培訓前______個工作日與甲方簽訂培訓合同。
2、按照課程要求及時、充分地與甲方進行培訓前期溝通,明確培訓目的、內容及相關要求。
3、負責培訓課程方案的設計、制定和實施。
4、選派合格的講師承擔培訓實施工作。
5、根據授課需要,提供培訓環境布置。
6、講師嚴格按照培訓方案完成教學任務,并能達到甲方的培訓目的。
7、合同簽訂后,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培訓課程、日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培訓要件發生變化時,乙方均應于開始培訓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并承擔由此帶來的相關的費用增加;如因乙方單方面原因,無法執行培訓,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培訓總合同額______%作為違約金;與甲方協商一致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培訓費用:按上課人數收費______元/人,預算合計rmb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支票 □現金 □匯款
3、付款時間:合同簽訂后,_______年培訓結束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結清本合同列明的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乙方為甲方開具足額發票。
4、付款/付款方式:乙方指定的賬戶如下,并在支付第二次服務費之前提供全額正式稅務發票。
1、在雙方確定好合同內容的情況下,特殊情況下可以采用傳真的方式簽訂合同即:一方將蓋章的合同傳真至另一方,另一方蓋章傳真回,雙方確認收到后生效。
2、本協議項下的一切糾紛,如友好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法院審理。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務合同印花稅率 服務合同糾紛怎么處理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教育培訓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教育培訓機構,具備培訓項目(課程)資質。
批準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培訓內容
培訓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課老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訓課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訓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課方式:
(1)一對一(或一對 )。
(2)班制(人)。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培訓費用
教育培訓機構嚴格執行教育局、財政局、物價局等有關部門關于民辦教育機構收費的文件規定,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標準等相關內容。應在醒目位置公示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文件和代辦費等報備文書,實行按期收費制度。不另行收取物價部門未報備的費用,不向學生收取公示以外的其他項目費用。
教育培訓機構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元),其中:
1、教材、資料費:_____________(元)。
2、授課費:_____________(元)。
3、考試費:_____________(元)。
4、相關證書成本費:_____________(元)。
5、空調費:_____________(元)。
6、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元)。
支付時間及方式:
1、支付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簽訂協議時支付__________元,剩余部分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付清;□其他方式。
1、甲方權利
(1)按照培訓機構的規定對乙方實施培訓管理。
(2)按約定收取培訓費用。
2、甲方義務
(1)制定培訓計劃,包括授課教材版本及資料、節次、進度、期限、考勤(含授課老師和學生)、考試、乙方培訓過程中的階段性問題及分析報告、作業及試卷批改和授課老師資質等內容。
(2)按照約定提供培訓內容服務。
(3)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乙方轉讓給其他教育培訓機構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訓機構培訓。
(4)乙方在培訓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向甲方請教的,甲方應當免費在48小時內解決。
(5)保證乙方在培訓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
1、乙方權利
(1)有試聽次培訓課程的權利。
(2)對甲方提供的培訓服務不滿意的,有要求更換培訓老師的權利。
2、乙方義務
(1)遵守甲方的培訓管理規定。
(2)如實提供與培訓課程相關的近期成績。
(3)按照約定支付培訓費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變培訓時間的,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1、甲方未按期開展培訓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
2、培訓期間,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調換培訓老師或縮短培訓課程時間的,應按照每次授課費用的標準退還自更換培訓老師之日或者未培訓課時的相關費用,同時,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培訓服務不滿意,要求改進教學方法或者更換培訓老師的,甲方應在日內提供解決方案;若乙方仍不滿意的,可解除協議,但應支付教材費及實際發生的授課費用,其余的培訓費用甲方應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4、乙方推遲接受培訓課程計劃超過周(次)的,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乙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的培訓費用。
5、培訓課程完成全部課程的__________%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其余的費用按照實際培訓課時結算。
6、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的,雙方按照實際培訓課時結算培訓費用。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順序方式解決:
1、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