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酒店委托書篇一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條件委托乙方全權管理甲方所擁有的“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條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權
委托,對該酒店實施全面管理。
第二條 定義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對產權屬于甲方的“”實施全面的經營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本條的規定為準。
“酒店”是指位于,包括但不限于:
1、 間(套)帶有衛生間且設施設備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屬的各類餐廳、會議廳、多功能廳、咖啡廳、酒吧、舞廳、商 場、商務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擁有的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有關建筑物;
4、酒店對所擁有的客房、餐廳、健身娛樂、公共場所及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相關的建筑物所占用之土地、空地、綠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5、酒店經營所需的水、電力、通訊(包括客房內電話及衛星電視接收線路)、煤氣、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以及空調、電梯、衛生、冷藏等設備及設施;
6、酒店所擁有的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所有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 酒店營運所必須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試營業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與甲方簽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權委托并舉行酒店試營業儀式的這一天。乙方從試營業日起,享受并承擔本合同中規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
“酒店正式營業日”是指酒店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并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筑裝修、設施設備、物資和資金等均符合正式營業的要求;
(2)酒店經營所必需的各種手續證件齊全;
(3)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營業。
“會計年度”本合同所指的會計年度與公歷年度一致。但是第一個會計年度的酒店試營業日與該年會計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時,則指從酒店試營業日起至該年的12月31日為止的未滿一年的期間;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終止或期滿時,則以當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終止或期滿當日為止,作為一個會計年度。
“營業收入”是指經營酒店及其附屬設施所得的客房、餐飲、酒吧、商場、健身美容、娛樂設施、電話、傳真、洗衣、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經營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酒店營業稅金、營業成本和經營費用后的余額。
“營業稅金”是指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
“營業成本”指餐飲部門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進價等。 “經營費用”是指如下費用,包括:
(1) 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各項費用,如辦公用品、郵電費、清潔用品、服務用品、棉織品攤銷、玻璃、瓷、銀及不銹鋼用具攤銷、制服攤銷、客房傭金、洗滌費、裝飾費、差旅費、廚房炊具、廚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銷售、工程維修等部門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及這些部門發生的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洗滌費、制服攤銷費等;
(3) 經營中發生的保險費、交際應酬費、廣告費、水電費、維修費、燃料及動力費、職工培訓費、管理公司的管理費、壞帳損失及車船牌照使用稅等。
鑒于乙方為酒店專業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經營、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先進經驗,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權委托乙方為管理方對合同中指定的酒店進行經營、管理、監督和領導。乙方將本著對甲方全面負責的態度同意并接受甲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義對該酒店實施全面經營管理。
甲乙雙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使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服務水平達到所在地區同星級酒店的先進水平。確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務等方面達到并保持“嘉瑞賓模式”的規定標準及國家的行業標準。
為使酒店運營有一個明確的管理權責,以達到雙方期望的管理目標,甲方將經營管理權完全充分地委托給管理方,并同意不干預該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對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受本合同規定及相關協議(及附件)的限制。
作為對乙方在該酒店實施經營管理的認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軟件及系統建設費用之外,還須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費并按本合同規定比例與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費。
本合同規定的全權委托管理合同的期限為 5 年。管理期滿后,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全權委托管理的期限。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將下列事項委托給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開業前進行的各種開業準備。
2、從酒店試營業日后,日常運營所需的各種經營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對酒店進行有效管理。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日前一天;
2、第二階段:自酒店試營業之日起滿 5 年。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2. 對酒店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
3、隨時對酒店財務進行審計,但應事先通知乙方,并不應該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薦一名副總經理和財務部副經理參與乙方對酒店的經營管理,但 須經管理公司和酒店總經理考核任免;
6、及時完成酒店各種設施的建設,保證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7、及時辦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門開展經營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續;
8、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動資金的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9、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通訊、煤氣、排水等各種基本條件的正常供應;
10、保證乙方作為酒店的管理者對酒店擁有完全的經營管理權,甲方不無 故干涉乙方對酒店的管理;
11、負責繳付包括土地使用費在內的一切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并保證采取必要的行動, 保證酒店經營不受干擾;
12、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秘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應提供下列酒店籌備所需的服務:
1、負責招聘酒店營業所需的各類人員;
2、負責對酒店各類人員按照“ 嘉瑞賓模式 ”進行培訓;
3、負責進行酒店的經營促銷、市場推廣、廣告等宣傳事宜;
4、負責為甲方列出采購清單及采購計劃(采購時間表),使乙方按時采購。
5、應甲方的要求,協助甲方解決在酒店籌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6、負責酒店試營業儀式。
第七條 甲方與乙方共同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應在酒店試營業日前向甲方提交開業前預算,預算項目包括員工培訓、酒店籌備機構的設置方案及所需工資、福利等費用、廣告、宣傳、試營業儀式、開業典禮以及試營業期間的一切費用預算。此預算提交甲方后,甲方應示意見。如甲方三十日內未做出任何反應,則可視為同意。
甲方在批準乙方提交的開業前預算后,應按雙方商定日期將這筆款項劃撥至酒店的銀行帳號。
乙方應在試營業日后120 天內向甲方提交使用這筆款項的帳目。如酒店試營業期間的實際費用超過開業前預算,則經甲方認可后由甲方補足;預算如有剩余,乙方應將余額退還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則構成對本合同條款的違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甲方確認的前提下,并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單據之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開業前預算范圍內而又因籌備酒店開業而引起的費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單據后30天內,按單據上標明的幣種和數額向乙方支付款項。
第九條 在酒店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經營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賓模式)的標準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使酒店的服務水平不低于國內同類星級酒店的水平。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完全擁有對酒店的管理權;在處理與第三方的關系時,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派酒店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2、負責招聘、任免、辭退酒店各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
3、負責擬定酒店經營管理機構;
4、擬定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價格和服務費標準;
5、負責對酒店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及必要的改造和裝飾;
6、負責對酒店內商場、各餐廳、卡拉ok、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租賃及承包事宜的洽談、簽約,經甲方同意并授權后簽訂上述合同;
7、負責簽訂酒店經營中所需的各類合同、協議及有關文件(不含任何借、貸款合同);
8、購買酒店正常經營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負責酒店的廣告和市場促銷工作;
10、負責酒店進行正常營運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年終前30日內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 預算、市場預測分析及銷售計劃。固定資產等的購置計劃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計劃。如甲方在有關會計年度開始后30日內未對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對意見,則視為甲方已批準上述文件,乙方應嚴格執行經甲方批準的上述文件;
12、乙方應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財務報告;
13、乙方應在將酒店每月的經營利潤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項后,于次月15日前劃轉甲方指定帳號,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項的范圍和數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4、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后60天內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年度會計報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會計報表后45天內,如未對該報表提出書面反對意見,即表示批準該報表。
15、乙方在經營管理酒店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十二條 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為
第十三條 管理費的標準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兩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費從試營業之日開始計算收取,按營業收入的 1.6 %計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費從試營業日開始收取,按年經營利潤的 3 %計取。
第十三條 基本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月營業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于次月十五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四條 效益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費每年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第二條規定的年經營利潤額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于次年二月底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五條 酒店籌備期間管理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從乙方管理人員進入酒店開始籌備工作起,甲方以酒店總建筑面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幣的籌備期酬金,直至酒店試營業前一天。
第十六條 酒店應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從營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數額的大修理費用,用作酒店設備設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費用應事先有計劃并報甲方認可。大修理費用的提取標準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營業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營業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提出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計劃,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第十八條 每年度的大修理費用如未用完尚有余額,不再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應視同經營利潤返還甲方。如有較大的大修理項目導致當年提取的大修理費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資產屬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擁有或承擔。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處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資產。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經營和使用酒店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處理用大修理費用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處理所獲款額,納入酒店大修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如需對酒店的資產的產權進行變動或處理,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
第二十三條 酒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四條 除第一個會計年度外,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參照《會計法》、《財務通則》以及財政部和國家旅游局頒布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及旅游、飲食服務行業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 酒店的財務需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甲乙雙方。如甲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機構或人員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核時,乙方應予同意,所需一切費用由甲方自理。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實際狀況提出酒店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制訂勞動用工計劃,按照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對集團北方地區員工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標準,制訂酒店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與計劃報甲方批準后執行。酒店員工的工資、獎金、補貼等總收入為稅后收入。
第二十八條 酒店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各級員工均應與酒店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員(以下稱外派人員)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內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醫療、保險等費用列入酒店費用。
外派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稅后總收入根據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書面公布的嘉瑞賓集團外派員工待遇標準(以后每年按嘉瑞賓集團所屬酒店工資總額增長比例同步遞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費用,具體實施辦法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
外派人員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則按上述待遇標準÷30×實際受聘日計算所得。
外派人員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數和休假次數,由酒店總經理根據嘉瑞賓集團規定和酒店經營情況統一安排。探親交通費在酒店報銷。
第三十條 服務商標的使用
1、 業主方與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對外文件、宣傳促銷資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樣及管理方服務商標。
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設計制作應按管理方的企業形象標準和ci管理手冊進行,以此規范酒店的形象組合,包括標識、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報經嘉瑞賓(集團)有限公司批準后,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賓”中英文字樣對酒店冠名。合同期滿或終止后,服務商標使用權同時終止。如甲方要求繼續使用“嘉瑞賓”服務商標,乙方可考慮按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另行與甲方簽訂合同。
第三十一條 雙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向有關保險公司為酒店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需的酒店財產和責任險項,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經營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險項由乙方提出方案,報甲方審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險費等有關事宜應參照保險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遵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的法律、法規實施酒店管理。
如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酒店進行改造、修理或其他處置時,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請甲方批準,如果時間緊迫不能及時報請甲方批準時,乙方必須由總經理牽頭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書面批準遲緩,以致未能及時實施改造、修理及其他處置導致任何后果,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規定的義務,并在接到對方的通知后30日內仍不改正的,均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
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本合同雙方都有違約行為,則應按雙方違約責任的大小,由雙方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如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預期管理酬金計算公式:委托管理合同規定的剩余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實際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的總額)。對需要遣散的員工,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處理,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對因甲方終止本合同而導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員,由甲方支付其一個月工資作為安置費用。
如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計算方法同上)。
第三十五條 在下列情況下,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無意延長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義務,導致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或導致嚴重損害他方的合法權益,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終止原因出現。
(6)酒店正式營業后,酒店總經理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公司關于全面預算管理的辦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報年度經營預算方案,同時報甲方審批。包含試營業期在內的第一個年度以開拓市場為主,不進行經營指標的考核,從第二個經營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經甲乙雙方同意的經營指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總經理,如連續二年未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應對乙方總經理班子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數額可視經營狀況和嘉瑞賓集團同類企業當年的獎勵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三十八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或其它當事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該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及有關的證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履行義務。
第三十九條 由于旅游市場發生行業公認整體不景氣和發生整體性突變等因素,影響到年度指標任務的完成時,雙方對年度經營指標應另行協商。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執貳份。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酒店委托書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 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建筑面積:㎡,(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注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元。發包給乙方用于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元×10%÷12個月×3個月=元。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托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采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采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并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 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筑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墻、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布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后,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后,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并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 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聯系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酒店委托書篇三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十八條 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并盡快培養當地干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四十五條 委托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后續簽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四十六條 基建結束后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后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 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 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 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 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 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六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 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 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 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酒店委托書篇四
甲方(委托人)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
住 所 地:
乙方(代理人) 中國vip移動公寓
營業執照號:
住所地: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 的產權式酒店(以下簡稱“房屋”)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義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酒店位于成都熊貓萬國商城,樓層 ,房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三、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間從年月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
四、房屋出租的條件:
4.1租賃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經營統一規劃的合法居磚辦公。
4.2房屋使用中產生的經費由乙方或承租人負擔,與甲方無關。
4.3保底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體情況,乙方均須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每年固定支付其購買該房屋合同總款 %的年回報,保底租金為¥ 元/年,即¥元/月,(即人民幣大寫:元/年,即元/月)。
4.4甲方同意乙方可在不損害甲方在本合同中上述各項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決定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內容。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甲方將房屋全部或部份進行抵押或者轉讓時,應先行通知乙方。
5.2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人在租賃期內視經營需要統一對房屋進行重新規劃布局和裝修。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6.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
6.2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消防、水電、排污等事宜,并承擔所有的費用。
6.3甲方將房屋轉讓給其他人時,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履行并及時真實完整地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書面回復承租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七、房屋產權的轉讓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必須將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作為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前置條件,在簽署轉讓合同或有關法律文件時必須對此加以聲明。
7.2在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將與他人簽訂的轉讓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簽訂后二日內報乙方備案。
八、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統一為甲方在銀行開設領取租金的專用帳戶,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該帳戶劃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的時間如下述第 種方式。
(1)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內向甲方支付當季的保底租金;
2)甲方委托乙方按月將保底備用金直接支付給借款銀行用于償還甲方的月供款,保底租金不足月供款的部分由甲方自行補足,超出月供款部分,年底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九、乙方的傭金:
9.1租金與保底租金之間的差額為乙方的應得傭金。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阻礙或未盡相關的配合義務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保底租金從恢復正常出租的開始日計算,且甲方每延誤一日應按該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10.3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項委托事項,否則違約方須支付合同約定金額的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道德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成立并在甲方同 (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時即告生效。
十三、(開發商)有限公司自愿為乙方提供保證擔保,如乙方違約,(開發商)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授 權 委 托 書
委托人:
受委托人:xxxx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