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委托合同法律規定篇一
委托人在了解某人的辦事能力和信譽的基礎上,選定某人作為受托人為其處理事務,并以信任的態度,將對某一或某些事務的處理權交由受托人行使;同樣受托人是在對委托人的了解,信任并愿意為其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委托,同時自信有能力或實力完成受托事務。沒有當事人雙方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關系無從建立,即使建立了也不穩固。委托關系有很強的人身屬性,如果當事人彼此之間的信任關系發生了變化,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要求終止合同關系。正因為如此,合同法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關系。
委托合同訂立后,受托人只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以委托人的名義辦理受委托的事務,委托人才承擔其與第三人發生民事法律關系的后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第三人必須是知悉受托人與委托人的代理關系的,此合同對委托人有直接約束力。非經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變委托事務,更不得將其辦理委托事務所產生的結果據為已有。
委托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就委托事宜達成一致意思表示時成立并生效,不以標的物的交付或者實際行為的履行作為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是諾成合同。委托合同原則上是不要式合同,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口頭形式的合同或者書面形式合同。但法律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要式委托合同僅限于委托處理的事務依法須有委托人向受托人特別授權的情況。
委托合同是否有償依據委托人與受托人的關系及委托事物的性質而定。在現實生活中,大量的委托合同是公民與公民之間建立的契約關系,而當事人之間又往往是親友或熟人,這種特殊性決定了有些委托合同是無償的。隨著現代經濟生活的復雜化,法人之間或法人與公民之間一些較為復雜、履行要求較高的民事委托或者商事委托合同,往往采取有償的形式。我國合同法對委托合同是否有償,沒有作硬性規定,一般需視合同性質或當事人的意愿而定。
委托合同法律規定篇二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荷諧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xx年 10 月 6 日至20xx年 10 月 7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伍佰柒拾萬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150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200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 授托單位(蓋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訂立合同時間:
委托合同法律規定篇三
甲方:始興縣馬市鎮紅梨村民委員會
乙方:韶關均航畜牧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共享發展的原則,在自愿、平等、互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養殖生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本著回饋社會的原則,響應省委省政府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部署,自愿為紅梨村建檔立卡相對貧困戶帶養殖生豬,共同推進增加貧困戶的收入。
1.品種:。
2.數量:共100頭,具體分配給每戶貧困戶的生豬數量由紅梨村委會根據貧困戶實際情況統籌決定。
3.規格: 公斤/頭。
雙方約定,委托代養殖時間自20xx年7月1日開始。
合同簽署后日內,甲方以仔豬元/公斤的單價,共計 元的仔豬購買費用支付給乙方,并委托乙方養殖和管理,并由乙方負責銷售。
1.乙方嚴格按照與乙方養殖自己所擁有的生豬用的養殖環境、飼料、技術條件等無差別的對甲方委托養殖的生豬進行養殖。
2.乙方嚴格按照現有的技術和質量管理要求養殖甲方委托乙方養殖的生豬。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養殖甲方委托生豬至出欄之日的養殖與管理費用為元/頭,100頭豬,養殖和管理成本共計元。養殖和管理成本由乙方墊付,并在生豬銷售收入中扣除。
4.乙方負責并利用自身的銷售渠道,以不低于生豬出欄時市場價的價格,將甲方委托代養殖的生豬銷售完畢。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于20xx年12月15日之前,以每頭豬公斤, 元/公斤的銷售價格,將首批50頭生豬的銷售收益,扣除養殖和管理成本后,支付給甲方,并由甲方統籌分配給相對貧困戶。
2.乙方于20xx年1月20日之前,以每頭豬公斤,元/公斤的銷售價格,將第二批批50頭生豬的銷售收益,扣除養殖和管理成本后,支付給甲方,并由甲方統籌分配給相對貧困戶。
1.甲方有權對乙方對甲方委托養殖的生豬進行監督,但在行使監督權力中,不得無故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享有委托給乙方養殖管理的 頭豬的除養殖管理成本之外的所有收益。
1.除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仔豬購買費用和養殖管理成本之外,甲方委托乙方養殖的生豬自委托養殖之日起,至銷售完畢之日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于場地、飼料、人工、銷售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對生豬養殖等有關規定養殖甲方委托乙方養殖
的生豬,確保在養殖過程及銷售的生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
1.如果出現重大疫情,政府對疫區進行封鎖或重大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場嚴重萎縮,造成養殖或銷售無法進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養豬場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省編辦駐村工作隊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時間:20xx年 月 日
見證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時間:20xx年 月 日
委托合同法律規定篇四
河南省產權交易中心制定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合同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的示范文本。構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適用條款,供合同當事人約定時選擇采用。
二、為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或“本合同對此條款無須約定”加以載明。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基本概況的填寫:按合同要求載明清楚,如委托方是自然人的,應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郵編、電話、開戶銀行賬號等。
四、提交的文件:一般應當提供資格證明(包括資信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自然人的有效證明)、受讓決議、有批準權限的批準文件等資料及復印件。
五、委托費用:受托方為委托方提供委托業務,向委托方收取的報酬。
六、產權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支付給房產、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的產權變更費用。
本合同涉及的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
甲方與乙方按照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國家相關的產權轉讓政策和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______產權受讓項目,并由乙方提供企業產權受讓相關服務。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務項目有:
1.在甲方擬受讓產權掛牌期滿后,根據有關規定,乙方組織以協議或競買方式撮合交易;
2.如果甲方競買成功,或協議成交后同轉讓方簽訂產權轉讓合同書;
3.出具產權轉讓鑒證書。
第二條 提交的'文件
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相關材料,并如實填報有關表式內容。如為復印件,甲方應加蓋證明章。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需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清產核資、實地考察、審計、評估、權證變更、媒體公告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組織相關各方進行產權轉讓活動,對該公開掛牌項目進行規范操作。
委托合同法律規定篇五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現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物業,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內容和要求
1. 委托項目:①名稱: ②位置:
2.委托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委托性質:獨家代理,即代理期內深圳范圍內的所有銷售不論以何種方式進行,均計入乙方銷售任務。
4.任務要求:前 個月時間, 乙方必須售出 單元額(不含此合同執行前甲方已售部分)。如乙方未完成上述任務,則雙方可對前期工作進行評估,如甲方不認可乙方的工作,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委托合同;如甲方認可乙方的工作,則合同可繼續執行。但不論合同是否延續,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結算支付乙方銷售傭金。
二、銷售價格及代理傭金結算支付
1.結算底價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
2. 傭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戶首期樓款,即納入結算范圍;傭金按銷售底價的 %計提;當銷售價格超過銷售底價時,超底價部分甲方占50%,乙方占50%。
3.代理期內,每月1日作為結算日,結算統計后5日內甲方必須將結算之傭金支付現金或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4.給客戶以特殊讓利的處理辦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給客戶優惠時,采用誰承諾誰負責。即甲方承諾讓利部分由甲方負責,乙方仍按標準成交額計提傭金,乙方承諾則從銷售傭金部分扣除。
5. 若買家簽署《認購書》后悔約,其銷售收入不計入乙方的任務指標。《認購書》定金將由甲方沒收,其定金甲、乙雙方各占50%。
6. 傭金均按人民幣進行結算。
三、甲方責任
1. 本協議書簽訂后,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發展商營業執照、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
2. 甲方負責制訂本項目銷售底價和付款方式及優惠辦法,同時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①售樓書和價格表;
②售樓須知和付款辦法及優惠辦法;
③本項目銷售進度表(截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3. 甲方應及時對乙方提供的意見作出回復。
4. 由甲方承擔其自行決定的廣告宣傳費用。
5. 由甲方提供售樓處,作為代理辦公場地,并提供兩部電話作售樓使用,電話費用由甲方承擔。
6. 負責在工作、公共關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銷售的需要。
7. 負責對乙方營銷策劃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 乙方聯系的客戶,統一由甲方為其辦理購房手續。包括簽訂購房合同和收取樓款。
9. 認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戶的承諾,保證依時將 交付使用。
四、乙方責任
1.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時策劃本項目之推廣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負責提出本項目的市場營銷策劃推廣計劃建議 書,遞交甲方。
2. 乙方自行設計宣傳資料,必須遞交甲方審核,其印刷費用由甲方負責。
3. 乙方的銷售宣傳及對客戶的承諾必須是甲方認可的條款,不得夸大或欺騙客戶。
4. 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管理及業務指導,并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5. 乙方需要尋找分銷商時,分銷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費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6. 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樓價表、付款辦法及優惠辦法進行銷售。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戶宣傳或承諾與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內容不符的信息,否則自行承擔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戶上交的房款,否則甲方有權即時中止乙方銷售代理權,并對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額的1%對乙方進行罰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銷商之名義從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權益和 損害甲方形象的違法活動。如果由于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要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4.甲方不得延誤支付乙方的傭金,否則,乙方每天按傭金的0.5%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單方面停止銷售工作,并通過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 甲方獨自承擔由于未能承兌對客戶的承諾而引起的糾紛和經濟責任。如:未能按時交樓、房屋質量有問題、面積誤差、承諾的生活服務設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種費用的收取等。
6. 甲方必須配合乙方銷售工作,包括收款、簽訂《認購書》、《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無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相應的任務,則責任全部由甲方負責。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竭誠合作,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經過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法律規定篇六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應按合同約定賠償對方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銷期。
2.合同到期后,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_________產品。
1.價格按全國統一價執行(價格表附合同)。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后,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后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戶,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十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的銷售網絡,保證經銷甲方的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_________家,酒店______家,酒樓______家(附終端明細目錄),產品進入所有終端網點鋪貨覆蓋率第一個月應達到______%,第二個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設堆頭、端架的商超數量應保持在商超總數量的_____%以上,經甲方確認。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_______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單位:萬元)
3.經銷期(包括試銷期和正式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建設商超堆頭、端架。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在試銷期內,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月度任務、終端鋪貨率、商超堆頭建設數量,則轉為正式經銷商,甲方發經銷商確認通知函
5.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并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務并積極維護品牌形象,同時負責做好產品包裝物的回收處理工作。
7.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1.甲方負責監督并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媒體宣傳、宣傳品、促銷品、推廣活動等事宜,乙方應提出計劃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實施。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
4.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提供電視、軟性文章等宣傳媒體資料及終端培訓。
5.及時兌現合同約定的政策支持。
6.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市場,運費由甲方承擔。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產品驗收生效,運送的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注明。否則,出現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參與公司經銷商級別評定,兌現獎勵。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三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調劑產品的來回運費,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臟、損現象,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不予退換。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向甲方匯報每月庫存、銷貨情況及下期要貨計劃、市場信息,乙方每次上貨金額應在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上。
3.甲方每月對乙方的考核截止日為當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違約金。
5.屬甲方投入進店費的終端網點,進店所有權應歸甲方。
6.違約責任:
1)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決定;協商不成,在違約方對方所在地解決;
2)發生人力不可抗(如戰爭、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有效履行,供需雙方不承擔責任;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其中一條,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以甲方經銷商確認通知函為準。
2.在解約時乙方應將經銷區域內的銷售網點無條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雙方解約,乙方市場完好無損仍有銷售價值的產品,甲方按乙方進貨價________%的價格回收,與甲方有關并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應無條件交回甲方。
4.解約手續辦理完畢,甲方退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甲方附:
1.《經銷商級別評定標準》
2.《經銷商調查表》
乙方附:
1.酒類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乙方簽章)
2.法人授權委托書
3.終端明細目錄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合同法律規定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總費用的50%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內由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乙方以此為定稿,確認后甲方應當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余款。
三、設計的時間:
1、乙方需在_ 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的初稿;
2、設計完成的時間為___個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在乙方為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后,若因甲方公司名稱或商品名稱變化而變更設計方案,視其為新方案設計,甲方應另向乙方支付50%的設計合同款作為預付款,乙方重新開始設計;
5、甲方收到乙方設計初稿,提出與設計方案所屬性質不同設計要求,視其為新設計方案,甲方應另向乙方支付50%的設計合同款作為預付款,乙方重新開始設計。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有權要求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根據合同法辦理。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