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買賣合同電子版 買賣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篇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規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之原則,就車輛交易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車出售給乙方。該車牌型號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車牌號碼 ,車架號 。
二、甲方同意將此車以人民幣轉讓給乙方(大寫: )。
三 、甲方將下列手續,隨車證件一起交給乙方。(機動車登記證書 、行車證保險單、 身份證復印件)。
四、車輛過戶由負責辦理。過戶費用由 負責,無條件協助辦理。甲方保證此車無盜搶,及任何經濟問題,將車款全額返還給乙方,將車收回,并包賠全部經濟損失。
五、此合同書簽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車涉及的交通違章事故,所欠費用及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并即日結清。以后此車所有事務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2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并承擔一切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年審必須過戶 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電子版 買賣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篇二
供貨方(甲方):
購貨方(乙方):
為更好發展業務合作關系,甲、乙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訂單的下達和確認
甲方接到乙方的訂貨申請后,以傳真形式把本合同發給乙方,乙方確認無誤并簽名蓋章回傳,甲方收到后按合同約定安排送貨。
二、貨物相關信息(可以另加訂單或其他附件說明)
三、交收貨約定
1.履約地:____市。
2.交貨時間:20________年____月16前。
3.交貨地點:貨發至乙方指定地點(____市內),運費由甲方負責。
4.裝卸責任及風險承擔:甲方負責將貨物送到約定交貨地點;貨物到達約定地點后,由乙方負責卸貨,并承擔卸貨過程中的全部責任和風險。
5.乙方或其收貨人員應在甲方的送貨清單上,加蓋有效的收貨章和簽名,并注明簽收時間。
四、貨物的質量驗收和質量異議
乙方需在簽收之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貨物的質量檢驗,如對貨物的質量存在異議,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過七個工作日仍未提出則視為已經對本批貨物質量的認可。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質量異議后,同樣需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
貨物的質量驗收,以該貨物生產商的企業標準為依據,除非雙方對驗收標準另有書面約定。
當雙方對質量驗收發生爭執并協商不成的,提交相關產品的國家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倘若還有異議,可再行向另一家機構申請復檢。
五、結算
先款后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貨物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違約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該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的貨物總價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貨款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違約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該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的貨物總價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八、補充說明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爭議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補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電子版 買賣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篇三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需方因公司食堂之需,特向供方定制快餐桌椅一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供需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簽定合同,條款如下:
一、八人餐桌主要參數:主架采用馬鋼國標1.2mm厚50*50mm直徑方管,經焊接,打磨、拋光、酸洗、磷化、噴塑處理。主架外表光滑、無結疤。毛刺、假焊、虛焊。結實耐用。
餐桌面板:規格220*60,采用上海優質富美家25mm厚防火板。經過加工后具有防火、防水等功能。比原來老產品要耐用兩倍以上。顏色灰白。
坐凳:采用廣東優質玻璃鋼看臺座椅。結實耐用。美觀大方
二、交貨期限及地點:
1、在需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供方定于_20xx年9月_23日交貨(本合同生產周期為7天)。
2、交貨地點:江蘇科力普汽車部件有限公司。
3、需方所訂快餐桌椅由供方負責運送、安裝,運費由供方承擔,送到需方指定地點(江蘇科力普汽車部件有限公司)。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簽定后需方立即支付定金人民幣 1056 元整給供方,本合同以預付定金到帳后的次日生效。如預付定金延期到帳,本合同所訂交貨日期順延。
2、供方所供快餐桌椅發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驗收合格后,并支付剩余貨款人民幣壹萬元整給供方;貨到后,剩余貨款一次付清。
五、售后服務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供方對所供產品執行″一年保修″的原則,即在一年保修期內,屬家具質量因素而導致的故障(除人為因素)負責免費維修;保修期滿后,供方繼續提供維修服務,但要收取相應的維修成本費用。
六、供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導致交貨延期,必須告知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七天內,將災害發生地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郵寄給需方審閱確認;需方如要求延期交貨,必須在原訂交貨日期前七天通知供方。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項下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備注:
1、運輸搬運過程中如有損壞,供方需調換。
2、所購產品到達需方所在地后,需方負責搬運安裝。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涂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電子版 買賣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篇四
磚廠(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紅磚賣給乙方,具體事宜協商內容如下:
一、 乙方定購甲方紅磚磚價為0.32元(包括裝、卸、運費)。
二、 乙方付款方式:拉到15萬付款一次,在10月1日以前全部付清。
三、 甲方紅磚質量和標準要符合烏蘭察布市質檢部門的檢驗標準。
四、 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工地的正常用磚,不得因沒磚影響施工,因甲方沒磚影響乙方施工,甲方必須負乙方的誤工損失。
五、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正常卸磚條件,中心地條件,不能正常運磚造成乙方工地沒磚,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七、 以上協議雙方必須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否則后果由違約方負責。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生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電子版 買賣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篇五
上訴人(原審被告)中山市寶柏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山市南頭鎮穗西工業二區。
法定代表人潘銀芯,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黃正熙,男,漢族,1974年5月16日出生,住中山市南頭鎮鎮政府。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李欣,女,漢族,1970年5月2日出生,住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辦事處中區鳳山東路6號德業大廈三座,系順德市倫教區熹涌永宏制罐廠業主。
委托代理人陳業方,廣東海順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中山市寶柏化工有限公司(下稱寶柏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李欣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xx)順法民二初字第323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本院查明:xx年8月至11月間,寶柏公司與李欣開辦的個體企業順德市倫教區熹涌永宏制罐廠(下稱永宏廠)簽訂了多份銷售合同及送貨憑證,約定由寶柏公司向永宏廠購買包裝罐。期間,寶柏公司共收到價值為174705.40元的包裝罐。后經李欣追收未果,遂于xx年10月10日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寶柏公司立即償還拖欠的貨款174705.40元,并承擔訴訟費。
案經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寶柏公司與李欣開辦的個體企業永宏廠之間的買賣關系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寶柏公司收取李欣的貨物,沒有履行付款的義務,顯屬違約,應負向李欣支付尚欠貨款174705.40元的責任。李欣起訴有理,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判決:寶柏公司應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李欣支付貨款174705.40元。案件受理費5010元,由寶柏公司負擔。
上訴人寶柏公司不服原判,上訴稱:一、一審以上訴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抗辯權”為由認定了被上訴人提供的證據及陳述的事實,這與證據審查原則相違背,是錯誤的。在本案中,被上訴人以上訴人為被告請求清還貨款,須舉證證實其與上訴人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及上訴人欠貨款的事實。但被上訴人提供的所有證據沒有上訴人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也沒有委托簽訂合同和簽收貨物的委托手續,不能證實雙方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事實上,證據上的簽字人的行為與上訴人沒有任何關系,上訴人沒有委托他們簽訂合同及簽收貨物,此證據不能作為認定上訴人欠被上訴人貨款的定案依據。二、事實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沒有簽訂買賣合同,也沒有委托任何人與被上訴人簽訂買賣合同,且沒有收取被上訴人的貨物,上訴人沒有委托被上訴人提供證據上的“花”、“桂花”、“嬋”、“潘新和”等人與被上訴人簽訂買賣合同及簽收貨物,這些人與被上訴人發生的民事行為,是個人行為,與上訴人無關。三、由于塞車原因,上訴人遲到10分鐘到庭,卻被一審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為由,變相剝奪了上訴人的抗辯權,程序不合法。因此,請求二審撤銷原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全部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人寶柏公司在本院審理期間未提供新證據。
被上訴人李欣答辯稱:一、送貨憑證上的簽收人員是上訴人的員工,是履行簽收貨物的行為,其中潘新和是上訴人法定代表人潘銀芯的弟弟。二、對于送貨憑證上的簽收人員是上訴人的員工的事實,在上訴人欠其他人的案件中,已被佛山中級法院作出的(xx)佛中法民二終字第631號生效判決所確認。三、上訴人在一審確定的開庭時間內因遲到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其放棄抗辯權,責任完全由其自負,一審作出的判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因此,請求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上訴人李欣在本院審理期間提供了本院(xx)佛中法民二終字第631號生效判決書。
本院認為:從上訴和答辯的內容看,本案爭議的焦點是雙方當事人是否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從被上訴人李欣提交的銷售合同書及送貨憑證、入庫單來看,上面注明送貨單位是永宏廠,購貨單位是寶柏公司,并有“潘新和”、“花”、“桂花”、“嬋”等人簽收。其中,“花”、“桂花”、“嬋”簽收的單據與另案即本院(xx)佛中法民二終字第631號生效判決的單據的格式一致,該終審判決已認定“花”、“桂花”、“嬋”等人是寶柏公司的員工,故可適用于本案。對于 “潘新和”簽名的銷售合同書及送貨憑證,寶柏公司雖予以否認,但沒有提供公司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證據予以反駁,相反,“潘新和” 簽名的銷售合同書及送貨憑證與“嬋”等人簽名的入庫單是相對應的,而“嬋”等人又是寶柏公司的員工。因此,可以認定“潘新和”也是寶柏公司的員工,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寶柏公司承擔。至于寶柏公司上訴提出的程序問題,由于其不按時到庭,一審據此作出判決并無違反法定程序。綜上所述,被上訴人李欣提交的上述證據可以證實永宏廠與寶柏公司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寶柏公司欠李欣貨款174705.40元的事實清楚,應予清償。寶柏公司的上訴理由不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5010元,由中山市寶柏化工有限公司承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鄭 振 康
代理審判員 吳 行 政
代理審判員 歐陽建輝
二0xx年三月二十三日
書 記 員 歐陽xx
買賣合同電子版 買賣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篇六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復印件附后)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復印件附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期房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甲、乙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為的正式員工,按照于20xx年月出臺的員工保障性住房銷售政策,甲方可在20xx年月至月間按照每平方米元的單價購買坐落于的 棟 號,該房屋為鋼混結構,建筑面積 平方米,擬于 年 月 日前交房。
第二條 甲方愿意在乙方按其公司政策代為支付房款的前提下將該期房轉讓給乙方,即在乙方支付完房款后將該期房按甲方公司現定價格轉讓給乙方,并以乙方名義辦理購房合同。
第三條 該期房的現定單價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房屋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拾 萬 千 佰 拾 元。乙方按恒大地產集團政策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收據或發票由乙方保管。
第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對甲方支付該期房的轉讓中介費為人民幣(大寫)萬元,甲方出具轉讓中間費收條,待乙方簽訂合同當日,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五條 在房屋交易、轉讓以及合同的辦理過程中,甲方協助乙方完成相關工作。
第六條 因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除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定金賠付原則進行賠付外,違約方還應額外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易總價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協議為雙方自愿的情況下所簽訂,因房屋購買為乙方,故從簽訂協議至協議終止為止期間,所發生的任何因變動而增加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負責配合乙方順利簽訂合同,期間,房市的漲跌等不可預見等因素,均由乙方承擔風險,甲方也不得再索要任何其他費用,否則,違約方按第六條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在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之前,乙方若將購房指標轉讓與第三方,必須經甲方確定,并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簽訂購房合同時作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手印)乙方: (手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附件一:
轉讓中間費收條
今收到乙方 向甲方 支付的長沙市開福區萬家麗北路一段699號恒大雅苑 棟 號房屋的轉讓中間費
第 筆,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鑒于目前以甲方名義購買,實為甲方 收到此款項,認定為甲方向乙方借支。待乙方以乙方名義簽訂購房合同后,由乙方退還本收條給甲方,特此為證。
收款人:
時間: 年月日
買賣合同電子版 買賣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篇七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本次買賣所涉及的物資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甲方在福建省龍巖市朋口鎮火燒爐勞動教育基地存放廢舊鋼
模板和其它廢舊金屬(不包括機具設備),數量以過磅后的實際重量為準。
第二條物資單價及總價甲乙雙方同意按¥2300元每噸單價交易(此單價為甲方所得凈價),結算總價=單價(2300)×總重(噸)。
第三條交貨方式
1.交、提貨時間: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1月 1日,乙方必須在約定期限內將所交易的全部物資提走。
2.交、提貨地點:福建省龍巖市朋口鎮火燒爐勞動教育基地
3.運輸及裝卸方式:乙方自定,裝卸及運輸過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計量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計量地點進行過磅計量(龍巖市朋口鎮膠合板廠)。
第五條預付貨款
根據雙方協商一致,協議
鑒定當日,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甲方¥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后將預付款全額返還乙方。
第六條貨款支付方式根據雙方協商一致,采取現貨現款的結算方式,每次計重后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現金貨款后方可將物資運走。
第七條運輸及拆、裝、卸等費用承擔運輸及拆、裝、卸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付貨款或不執行協議約定內容,對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償付甲方單車貨款15%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執行協議約定內容,甲方應據實償付乙方車輛租賃費及人工費。
第九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
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責任。
第十條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協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第十一條 協議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協議,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協議,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指定代理人簽章后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定效應。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后自行廢止。
甲方: (蓋章)乙方:(蓋章)項目經理部
甲方委托代理人:(蓋章)乙方委托代表人:(蓋章)
甲方開戶銀行及賬號:開戶銀行及賬號: 年月日
買賣合同電子版 買賣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篇八
合同編號: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商品品名:
_________。
二、數量:
_________噸。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1.密度: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3.含水: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四、價格:
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年第1季度_________噸;第2季度_________噸;第3季度_________噸;第4季度_________噸。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
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
_________。
八、付款條件:
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1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1.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1)發票_________份;
(2)清潔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2.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_________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_________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
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2.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3.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1.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2.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3.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4.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_________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_________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_________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5.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6.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1.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2.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3.買方在本條1.項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4.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5.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6.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1.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1)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2)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3)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2.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3.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1)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2)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3)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4.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5.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1.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1.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2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2.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3.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4.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1.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2.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sybxx-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1.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i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2.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3.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由_________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賣合同電子版 買賣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篇九
供貨方(甲方):
購貨方(乙方):
為維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雙方的責任,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商品購銷合同協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蓋章的訂單為準。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于保護商業秘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于當地市場價格。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并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采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簽。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采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后 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供貨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6、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復印本,并采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7、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于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采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余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并在一個月后銷毀該批商品。
5、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雙方對單后 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
3、甲方結算時須按提供合法增值稅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增值稅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稅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3.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偽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中山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齊全,并甲方為單位時,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為自然人時,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手指模、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