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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百活動專題報告會感想篇一
文章從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民法典的編纂過程、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加強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等方面系統的做了講解,那么如何才能更好的讓這部即將在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落地生根呢,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盡快培育一批專業的執法人員,此次頒布的民法典共7編,1260條,內容包羅萬象,在民法典中,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執法人員要堅持公正執法司法,為群眾服好務、辦好事,讓群眾感受到法治的進步,讓社會更加和諧穩定。所以盡快培育一批專業的執法人員就非常必要。
二是司法機關,尤其是法院民庭要積極探索民法典實施的經驗。民法典的施行時間越來越近,但民法典內容豐富、條目繁多,施行起來肯定有或多或少的難度,所以法院從現在開始就應該積極探索民法典實施的經驗,從已經審結或者正在審理的案件入手,雖然目前沿用的還是各單行法,但可以用民法典去衡量,看看兩者之間有多少共同點,有多大的區別,為民法典的施行做有益準備。
三是要強化宣傳,營造起全民學習的熱潮。一個人一生可以說自己永遠和刑法扯不上關系,但卻于民法息息相關,可以說,民法典的內容包含了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全部。所以各級政府應該不遺余力的宣傳民法典,讓人民群眾知道自己的生產生活離不開民法典,從而讓人民群眾自覺學法用法。
民法典現在雖然已經頒布,也即將施行,但未來的路任重而道遠,不過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以習近平主席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民法典這部新時代的人民法典一定能夠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
雙百活動專題報告會感想篇二
“遺腹子”有沒有繼承的權利?在具體制度設計上,民法典總則編用創新回應權利保護的新趨勢。為了保護好胎兒的利益,總則編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這就意味著,只要胎兒娩出時是活的,那么胎兒在母親肚子里時接受贈與和繼承遺產的份額都是有效的,這為現實中許多遺腹子的權益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友軍表示。
“雖然傳統民法理論認為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但是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也是現代國家一致的做法。”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這創新了自然人民事主體的傳統理論,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與人文精神。”
民法典的體系構建以民事權利為“中心軸”展開,始終尊重人民的意愿,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訴求,讓人民生活得更有尊嚴。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面臨新的挑戰。民法典人格權編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民法典將‘隱私’定義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擴大了隱私權保護范圍;將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功能的‘電子郵箱’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范圍,使個人信息保護更加全面、嚴謹、細微。”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表示,民法典的通過有助于應對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發展對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帶來的挑戰。
如何直面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醫學和科研活動中基因編輯等新技術對人格權的威脅?民法典人格權編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這避免了科學倫理“不能承受之重”。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在理性中貫穿著溫情,在規則間傳遞著價值。翻開民法典,不難發現,它不僅是一本“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更是用基本法的形式來回應社會公眾的關切,不斷增進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反映出我們這個偉大時代應有的價值追求。
雙百活動專題報告會感想篇三
“民法典頒布,標志著中國依法治國又邁上一個新臺階。”美國泰和泰華盛頓律師事務所主任程紹銘律師認為,中國民法典將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讓各種民商事活動的行為有法可依,“它將為規范中國社會的各種民商事法律關系發揮重要作用”。
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領域貫穿每位公民的一生,大到房產買賣、公司設立,小到針頭線腦交易、物業費繳納……生活中,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民法典開宗明義規定,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這凸顯了民法的權利法屬性。”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強表示,民法典就是一部寫滿民事權利的宣言書,使民事權利保護法治化、體系化、科學化。
全方位保護民事權利、滿足新時代人民法治需求、直面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民法典處處彰顯著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
一段時間以來,高空拋物墜物致死致傷的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如何守護“頭頂上的安全”,發生損害責任如何分擔?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這成為民法典的一大亮點。
“這是禁止性規定,屬于‘命令當事人不得做出什么行為’的強制性法律規范,該條款設置的意義在于特別明確地告訴公眾,禁止從建筑物拋擲物品,否則將構成違法,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葛友山分析,這樣的立法,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積極回應了人民群眾的訴求。
雙百活動專題報告會感想篇四
談起民法典,勾起了我遙遠的記憶,早在20__年至20__年期間,我在華東政法大學,當時叫華東政法學院,讀本科的時候,大一至大三學習了民法總則、人身權法、合同法、債權法、婚姻家庭法、知識產權法等十幾二十個課時的民事法律。可以選擇的老師有好幾個,由于當時我選擇的授課老師是德國的博士畢業,他課上不講課本,不講我國當時現行各種民法法條,只講當時正在編纂過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同時對照德國民法典比較分析。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這種教學方法雖然對司法考試和期末考試沒有用處,但是向我們灌輸了源自以德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的法治理念,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20__年12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權法尚未制定,加之對民法草案認識分歧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終被擱置下來。20__年11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20__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開始著手第一步民法總則制定工作。20__年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民法典編纂工作已經啟動,從做法上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總則,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20__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民法總則草案,標志著民法典編纂工作進入立法程序。20__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__年10月1日起施行。20__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新增離婚冷靜期。
20__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多年來,以梁慧星等法學專家為首的團隊一直在為編纂民法典工作著,可以說,中國民法典的正式頒布,圓了多少代法學學者、法學專家的夢,這其中也包括我大學本科的老師。
首先要說一點,縱觀歷史,每一部民法典的出臺,都承載著決策者或者當權者巨大的政治抱負。其次,民法典中蘊含或體現的思想,對社會產生的影響涉及面廣而深。拿破侖法典倡導的“自由”、“博愛”無疑對社會的變革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說,拿破侖政治與軍事上的作用或者影響,遠不如一部拿破侖法典。再次,民法典作為基礎性、體系化的法典,體現民法的基本精神;作為其他民事單行法的上位法,引領所有民事法律的發展方向。最后,民法典是對我國民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將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刪除、修改現行法律中已經不再適合時代發展的規定,補充適應新形勢的相應規定,更加適合我國當前的社會和國家的需要。另外,民法典將是開放的一部法典,也會為將來的新發展新情況預留一定的空間。
雙百活動專題報告會感想篇五
一、民法典的編纂體現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
翻開歷史的畫卷,從1954年到20__年民法典的編纂走過了漫長的道路,一部“法”的誕生伴隨著中國社會60多年跌宕起伏的發展,伴隨著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飛躍”。根據黨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接續努力推進編纂民法典工作,先后十次審議民法典相關草案,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兩次研讀討論民法典草案,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經過反復修改的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范合理、內容完整并協調一致。該法典在本次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通過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體現了全國人民的心聲和愿望。
二、民法典將為我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義環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滿意度不斷加強。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社會矛盾變化的過程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驅動下的創新創造,在這個過程中,“法”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最大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筑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志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三、民法典頒布與實施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息息相關。
我國《民法典》是保護公民私權利的法律匯總,從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作為事關每個公民“從胎兒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長歲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關。民法典的頒布,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布,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讓社會更加公平發展,讓群眾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設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
四、作為法律工作者的律師要把學習和掌握民法典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學好、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共七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計1260條。這1260個條文涵蓋了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參與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巨大影響還體現在對其他民事單行法的吸收合并上。《民法典》正式頒布實施后,我們耳熟能詳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將廢止,退出現行有效的法律體系。
雙百活動專題報告會感想篇六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點。《民法典》頒布后,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通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結構調整
《民法典》頒布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民法總則》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定。但總的來說,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于合同效力規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民法典》第三編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過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準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營范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定。并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邊界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于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說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發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定:“下列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屬于公序良俗范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規定,即使所違反的規定不屬于法律或行政法規,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于通謀虛偽的規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再來看《民法典》對法定無效情形的直接規定和明確表述的變化。
《民法典》以第三編第三章合同效力專章規定了七個條文,但僅在該章第五百零六條將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這兩種情形的免責條款直接規定為無效。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指引到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章節,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謀虛偽、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規定為無效。
除此之外,因考慮到合同效力的復雜性,對于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規定為無效的其他情形,則放到《民法典》總則中有關合同可撤銷、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擔保從屬性效力判斷等相關條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節中另行規定,形成了對合同效力靈活處理的緩沖地帶,體現了使合同盡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學習感受
從《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的行文結構、邏輯調整、內容增減、條文表述等細節之處,筆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對合同無效情形更為寬泛的規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體現了鼓勵交易、保護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對合同法定無效情形的規定讓我們感受到它向我們清晰傳達的合同效力邊界的拓寬。
對于我們法律人,法條的細節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續探索。《民法典》是通過已經寫進條文的內容,向我們傳達和揭示它沒法寫進條文的現實復雜性,向我們努力呈現在鼓勵交易基礎上效力問題的復雜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輕心,需在法律規定與現實生活、交易效率與合同正義中探求各方真意、尋求動態平衡。《民法典》可作為法律人執業道路的指南針,在未來面對特定情境的具體法律行為時,都能以客觀立場,對合同效力問題綜合分析和審慎判斷。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對《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變化的感受,那就是“邊界拓寬,而自由之地更加復雜。”
雙百活動專題報告會感想篇七
20__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民事法律制定實施。革命戰爭年代,我們黨在中央蘇區、陜甘寧邊區等局部地區就制定實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勞動、財經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相繼制定實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關戶籍、工商業、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們黨還于1954年、1962年、1979年、__年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但由于條件所限沒有完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事商事法制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訂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婚姻法、經濟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涉外經濟合同法、繼承法、民法通則、土地管理法、企業破產法、外資企業法、技術合同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著作權法、收養法、公司法、擔保法、保險法、票據法、拍賣法、合伙企業法、證券法、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黨的__以來,我們順應實踐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黨的__四中全會作出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對編纂民法典作出部署。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經過5年多工作,民法典終于頒布實施,實現了幾代人的夙愿。
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實施好民法典,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
第二,加強民事立法相關工作。
第三,加強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
第四,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
第五,加強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
通過這次學習,我充分認識到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做好宣傳工作,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
雙百活動專題報告會感想篇八
20__年度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稱民法典),一經公布,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討論的熱點。作為基層干部,就要蹭這個熱點,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 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于心 篤于行。由于內容太過豐富,難以寫出全部體會,現僅就有關[民法典]方面,深刻領會老師的講課精神,再談些心得體會。
一民法典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 物權 合同 人格權 婚姻家庭 繼承 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20__年度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繼承法 民法通則 收養法擔保法 合同法 物權法 侵權責任法 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二 了 解了王晨副委員長關于民法典草案的說明:黃瑞老師在講課中說,編纂民法典一是以_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二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三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四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五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定要求。因此,編纂民法典的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就很明確了。編纂民法典采取“兩步走”的工作思路進行:第一步,制定民法總則,作為民法典的總則編;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再與民法總則合并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三 編纂民法典的指導思想:緊緊環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時代要求,對我國現行的 制定于不同時期的民法通則 物權法 合同法 擔保法 婚姻法 收養法 繼承法 侵權責任法和人格權方面的民事法律規范進行全面系統的編訂纂修,形成一部具有 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 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
四 編纂民法典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三是堅持立足國情和實際;四是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五是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
五 5.29日中央政治局集體 學習:_強調“充分熟悉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說明黨中央對切實實施民法典十分重視,我們必須好好學習,好好執行。
六 我的體會:
1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 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 里程碑意義;
2 民法典以人為本更好維護人民權益,人民群眾維護自身權益,有 法可依,更加有 了 安全感。
3 民法典內容廣泛,涉及到人民群眾的方方面面,可以說碰到任何問題都可找民法典解決,這真是我們的福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