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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處置流程篇一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德育主任為副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級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處室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種行業保險。
2、事故發生后,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后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并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并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化工廠、印染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電應急預案
1、住校生管理員必須每天晚上在晚自學前5分鐘做好點名工作(按作息時間表執行),并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學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電事故,管理員首先要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不可慌張,然后用學校準備的應急燈進行照明,讓學生疏散。
3、如果在停電時學生的作業已完成,要組織學生就寢,等學生全部睡下后才能離開休息;如果學生的作業沒有完成,應向學生提供蠟燭等照明工具,監督學生完成作業,一直到就寢后方可離開。
4、學生寢室在沒有管理人員監督的情況下,絕對不能私自點蠟燭,點蚊香。
5、總務處要在白天及時供應好蠟燭、應急燈等停電照明工具,照明工具用完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總務處,總務處要在當天就補充到位。
6、如遇學生生病或其它重大事件,要及時向德育處、總務處等有關領導報告。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處置流程篇二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后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鑒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鑒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咨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匯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后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后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破壞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采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并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采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布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布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布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后,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后,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后,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并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匯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了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并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匯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盡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后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后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后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并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托,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后,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并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并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處置流程篇三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后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鑒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鑒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咨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匯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后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后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破壞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采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并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采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布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布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布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后,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后,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后,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并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匯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了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并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匯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盡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后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后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后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并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托,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后,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并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并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處置流程篇四
認真貫徹農安縣關于創建“平安校園”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目標,認真落實《農安縣“平安校園”建設實施方案》,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努力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抓好普法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法律意識,強化各項安全保衛防范措施,加強領導,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全面完成平安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創建全縣最平安校園。
1、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認真學習貫徹落實《農安縣“平安校園”建設實施方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一崗雙責”責任追究制度。學校與各科室簽訂平安校園建設責任書,學生科與各班主任簽訂學生管理目標責任書,各科室與教職工簽訂遵紀守法責任書。各科室要把平安建設當作大事來抓,建立健全必要的考評辦法,把平安建設工作作為年終考核評比的硬指標。確保各科室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
2、全面落實值班制度。學校女教師值日,男教師值宿,領導代班。加強對各項值班的組織領導、檢查、監督、考勤工作。
3、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及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學校繼續實行封閉管理。中層干部、班主任、大隊委干部要充分發揮在學生管理中的主導和主體作用,增強責任心,把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都要積極參與到學生安全管理中去,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學生要充分利用班會及課余時間,以校園廣播、黑板報、校刊物《道德與法紀》等為載體,對學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上半年組織學生學習《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一次反盜竊、防傷害為主的法制安全教育,下半年以學習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為重點,組織學生觀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光碟,進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同時結合新生入學教育,組織一次法制教育課,進一步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4、認真落實安全保衛各項防范措施。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并做好落實,教室的安全檢查及消防器材的安全檢查,并保證正常使用。總務處加強對水電及食堂的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做好學生衛生防疫工作,杜絕流行性 傳染病在我校發生。各科室、各重點部位經常進行防火防盜安全檢查,要形成制度,制定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加強以消防為重點的安全教育。上半年擬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的培訓,使師生人人掌握消防常識,下半年以學習宣傳《消防法》為重點,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同時組織緊急疏散、逃生演練。通過這些活動,使防火、滅火的安全意識深入到每一位師生的心中,切實做到“消除隱患,確保安全從我做起”,以預防和應對突發事故的發生。
6、做好全民普法教育。全民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抓好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好教職工的普法學習、考試和總結,提高師生法律素質。聘請古城派出所副所長為法制副校長,定期到校進行法制及安全講座。
7、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妥善調處化解各種矛盾糾紛。矛盾糾紛調處辦公室上半年每半月一次、下半年每周一次進行矛盾糾紛排查,每月對不安全因素進行一次分析,針對存在問題,采取相應措施化解各種矛盾,將不安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出現違法犯罪行為,保證不發生上訪、停課、x案件,保證不發生刑事案件。
8、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重點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實率達到100%。中層干部協助學校保衛處做好各項安全工作,確保學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
9、加強對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的管理。認真執行《關于強化校園安全保衛工作措施》、《外來人員車輛管理辦法》,堅決防止不法分子進入校園。
1、進一步提高對平安建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學校安全穩定事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穩定、發展。
2、學校綜合治理委員會、平安創建領導小組在上級平安建設組織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協調本校的平安建設工作,做到平安校園建設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每月召開一次專門會議進行研究或檢查;工作中及時召開各種會議傳達貫徹落實上級的有關指示與會議精神。
3、綜合治理委員會、平安創建領導小組下設普法領導小組、依法治理領導小組、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委員會、治保委員會、消防領導小組等組織,根據自己的工作業務特點要制定出年初工作計劃,并進行合理分工,責任到人。
4、平安校園建設工作由“平安校園”創建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處置流程篇五
二、組織機構:
組 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松
成 員:燕紹松 文墨 李本春 各班班主任
三、防火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④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其余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斗、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與家長聯系。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③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匯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
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處置流程篇六
為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為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2。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范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系工作。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1。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群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1。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準,并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員及組織、組織者、活動過程中安全措施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5。組織校內外大型活動或體育活動時,帶隊教師或體育教師要講清活動應注意事項,進行好安全教育。大型體育活動前要注意做好身體的準備活動。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1。體育老師要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每學年開始,體育老師要結合《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會同衛生室老師一同排摸學生體質健康情況,掌握全校患有心源性、腦源性等疾病學生情況,對自己所教班級的這類學生情況,要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數,確保運動安全。體育老師要在備課時,針對每堂課內容,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體育課上遇有學生發生暈倒、抽搐等癥狀,以及發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癥狀時,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校醫務室和分管主任到場救治。嚴重者由學校衛生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3。體育課上發生運動性傷害事故時,任課教師要沉著冷靜,立即通知校醫務室老師和分管主任到場,在第一時間對事故做出判斷,及時處理解決問題,嚴重者要馬上報告學校主要負責人,并由學校衛生室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不得拖延。
4。發生運動性嚴重傷害事故,學校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上報相關領導;盡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通過證據材料的分析,做出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分清責任,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無關人員離開現場,防止發生混亂局面;接待好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及思想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1。平時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提高廣大師生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2。發現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報學校相關領導。
3。保護現場,對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樣封存留樣,送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鑒定。相關責任人要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4。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對事故制造者或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根據事故的情況,及時報上級或相關單位。
1。學校要定期召開師生大會,對安全保衛工作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發揮班主任和學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細致地開展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2。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滋事。
3。校內發生斗毆事件時,班主任、教師、學生干部都要立即報告相關責任人。相關責任人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并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相關責任人要立即撥打110報案。學校要對參加斗毆的學生進行教育,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努力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4。發現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搗亂或尋釁時,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要在第一時間向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領導報告,并同時撥打110報警。
5。相關責任人或任何現場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若有校外人員參與斗毆,應設法防止他們逃離。
6。相關責任人利用通訊網絡,宣布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迅速集結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7。若斗毆者手中有器械,應首先收繳所有斗毆器械。對有流氓惡勢力嫌疑的校外人員,應交警方處理。
8。相關責任人要及時果斷地組織班主任、教師疏散引導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并及時向相關部門求援。
9。組織人員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及時送受傷的學生到衛生室治療。衛生室不能治療的,及時送醫院或撥打120。
10。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對斗毆事件的校內外各種因素綜合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
2。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教職員工要組成義務消防隊配合消防干警滅火,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嚴禁學生參與滅火。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滅火。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打開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4。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并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和120。
5。小火險撲滅后,要向學校領導匯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上報相關部門。
6。消滅火險后,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程度給予批評、記過、報送上級處理等處分,并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1。交通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搶救。若交警在場,積極協助交警開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場,則由校醫室和相關人員對受傷師生立即采取救護措施,進行止血、包扎傷口,組織車輛立即把受傷師生送到就近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1。接到盜竊案報案后,相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視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對當事人進行問話,做好筆錄,查明失盜物品,并進行登記,如有必要,可以報公安部門或110協助調查,盡可能追回失盜物品。
2。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相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對所獲得的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分析做案線索,對案件進行定性,盡最大的努力追回失竊物品。
3。案件發生后,要對案件進行認真分析,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衛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時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上級主管部。
1。災情發生時,相關責任人要立即組織以相關工作人員和班主任,以班級為單位,按照疏散路線迅速地將師生撤出危害地帶。
2。如災害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學校值班人員要馬上告知學校領導,校級領導獲悉后要立即趕到現場,啟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將自然災害的情況上報。組織教職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保護國家資產。
3。根據氣象預報和上級相關部門的通知,當強暴雨、臺風、大雪和氣溫超高或超低等自然災害發生時,學校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家校聯系及在校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財產的防汛、防霉、防潮、防凍、防曬等工作,避免或降低災害事故帶來的損失。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處置流程篇七
以教育局精神為指針,以安全法律法規為準繩,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切實做好學校師生安全教育,綜合整治校園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然,以保障學校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學生健康成長。
今年3月29日是全國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日”,為了更好地開展此次活動,我校將圍繞主題及有關安全的熱點問題,根據本校實際情況,集中開展一個周的安全教育活動,通過一系列內容豐富、形式活潑的活動,使學生在參與活動的過程中,樹立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并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20xx年3月29日——4月4日
“加強疏散演練,確保學生平安”。
(一)組織動員
3月29日(周一)升國旗儀式,由大隊輔導員對全體師生進行以安全教育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
(二)全體動員
全體教師利用周三業務學習時間,學習有關校園安全知識條例并簽署安全責任狀。
(三)圍繞主題開展活動
1、3月29日開始,在學校張貼標語。向全體師生、家長發放一份“珍愛生命、幸福成長”倡議書,號召廣大師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爭做學校安全人。
2、利用晨會時間,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重點加強學生校園活動安全教育以及交通事故等教育。
3、組織學生觀看《安全出行》碟片,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4、本周各班出一期以宣傳“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墻報。
5、各班召開一次以“安全教育”為主題的主題班會。通過主題班會深化安全教育的防范意識與事故發生的急救措施的落實,提高學生自救自護能力。
6、學校利用紅領巾廣播站進行安全知識宣傳。
7、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比賽”答卷活動。
8、3—5年級每生辦一期以宣傳“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手抄報。
9、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對學校教室、實驗室、微機室、閱覽室等重要設施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10、組織學生進行一次防火逃生演練。
1、根據要求,全體教師密切配合,努力將活動落到實處。
2、充分發揮學校廣播、墻報等教育陣地,開展安全教育主題宣傳活動。
3、通過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和防范訓練活動,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4、各班將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的情況做好總結。
5、學校結合安全教育周活動,加強自查自糾,對本校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預防校園安全事故,做到有檢查、有記錄、有落實整改的措施。
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我們要始終堅持把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貫穿于學校教育的全過程,落實人人參與的要求,警鐘長鳴,抓不懈,確保學生在安全的環境中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