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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產中大公用環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環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物產環境防范和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物產環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企地銜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貫通、多方聯動、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管理常態工作。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物產環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屬企業(以下簡稱“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是指應對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而開展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和應急評估等全過程管理。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相關規定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四條物產環境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總經理和分管生產安全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為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營管理部門。
第五條物產環境對本級及各單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單位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應急管理領導機構。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生產裝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要害部位、關鍵生產環節、危險生產與作業場所、公共聚集場所及重大活動,開展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突發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生產安全事件,編制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并建立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審核備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建立本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的企業,應當與周邊應急救援力量簽訂協議,為本企業應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購置和儲備與應急處置救援需求相適應的應急物資裝備。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鼓勵和支持應急管理方法、應急技術、應急裝備的研究與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保障應急資金列支渠道暢通,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救援響應資金及時到位,足額保障。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全員應急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培訓和針對性訓練,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針對不同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定期或有計劃地分層級、分類別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及綜合演練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并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新制定或修訂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當及時組織演練。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于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高后果風險因素,應當及時組織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防范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監測預警。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當認真落實應急值班制度,接報信息后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報送,落實領導批示,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準備,并做好事態跟蹤工作和后續工作。
第十六條各分(子)公司應當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突發緊急狀況下的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當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指令、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或組織撤離作業場所。
第十七條事發單位應當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劃定警戒區域,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群眾,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疏導。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重要部位、危險區域應當實行專人值守。
事發企業應當在不影響應急處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收集現場照片、監控錄像、工藝設備運行參數以及應急處置過程等資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毀損或隱瞞事故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及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當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時,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的統一指揮,并持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過程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物產環境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業績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考核。所屬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結合企業實際,修訂完善應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二
1.1.制定目的
為明確各級干部、員工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特制定本規章。
1.2.適用范圍
本公司各級干部、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職責均適用本規章。
1.3.權責單位
1)總經理室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1.責任追究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誰主管,誰負責。
2.2.主管安全責任
班組長(不含)以上之主管,對本單位之安全負有以下責任:
1)主管應負防止意外事故之責任。
2)以身作則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及公司安全規章。
3)教導及監督本部門人員遵守安全規章。
4)明確掌握與本職相關之安全守則、安全工作方法,并身體力行。
5)熟悉與本職相關之安全防護裝置、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時,應指定專人作為負責人,統一指揮,保障安全。
7)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指揮事故排除、處理事宜,并迅速與安全管理部門聯絡,尋求協助。
8)應對下屬實施正確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導,使之能熟練而安全地完成本職工作。
2.3.安全員安全責任
指定制造部各班組長為本班組之安全員,其責任如下:
1)在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生產的同時,也應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的安全事項,并有記錄體現。
2)宣導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使每位所屬員工熟練掌握。
3)督導本班組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學習和訓練。
4)檢核新員工、異支員工及交接班時之作業狀況,加強安全預防工作。
5)熟練掌握本班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處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
7)鼓勵員工參與安全自檢互檢,報告安全隱患,提出安全建議,降低安全事故率。
8)發生安全事故后,應全力、迅速參與事故善后工作。
9)事故發生后,應如實填報《安全事故報告書》,協助查清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以防范事故重復發生。
2.4.作業員工安全責任
1)認真參加各級部門安排的安全活動與教育訓練。
2)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冒險作業。
3)有責任勸阻他人冒險、違章作業,尤其是他人違章使用非其負責操作之設備時,設備操作責任人應來歷制止。
4)發現不安全因素,有責任立即向相關主管或部門匯報,并采取應急措施。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公司發放的勞保用品、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和操作工具。
6)負責對所操作之設備、工具按規定進行保養。
7)做好本職崗位的5s工作,創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8)對違反安全規章的錯誤指令,有權向上級報告,以防事故發生。
9)發生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參與事故之救護等善后工作。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四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10、對有故障的平臺要及時設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的安全警示牌,維修完畢后,及時撤掉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五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堅決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接受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和行業管理。
3、審定、頒發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4、貫徹系統管理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安全工作,確保"安全第一"貫穿于公司經營服務工作的全過程。
5、負責對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隱患的整改、監督。一時難于徹底解決的,要組織制定相應的強化管理辦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過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級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6、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7、認真貫徹執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規定配備并聘任具有較高技術素質、責任心強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導的權力,并支持其對本公司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管理。
8、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用戶和員工)監督。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六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涂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布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專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組兼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條、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減少應急情況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劃分責任區,落實責任制,追究責任人"的逐級負責制。各分區的管理人員對在自己分工范圍內發生的作業人員違章作業行為承擔領導責任。
第六條、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懸掛上墻,明示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制度,服從管理,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違章作業。
第七條、應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依法為工作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向作業人員如實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辦法。
第八條、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第九條、及時向現場生產管理人員報告所發現的安全隱患,是每個作業人員的義務;作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單位管理人員不得報復。
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條、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不準看報,不準睡覺、干私活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帶小孩上班。
第十一條、電器維修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掌握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術。
第十二條、變壓器、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接受供電部門校驗、檢修,變壓器發生故障,應申請供電部門停電檢修,變壓器周圍應設置安全護欄,禁止無關人員靠近。配電柜嚴禁超負荷運行;應定期進行維護、檢修。
第十三條、進行電器安裝和檢修時,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人員參加并停電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禁止帶電作業。
第十四條、在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或經舉報,消除和預防了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生產工作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程,經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礦山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在自己分工職責范圍內工作不力,放任下屬或違章指揮,致使分管工作內安全隱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發生時,組織搶救不力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甚至逃匿的,報公司給予降級、撤級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有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按國家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二零xx年九月一日
擠塑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程,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穿戴好防護用品,方準操作本設備。
第二條、電源合閘時,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出現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第三條、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極變速箱,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第四條、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于3小時。
第五條、不得在塑化不好,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生,發現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第六條、車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
第七條、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條、往料斗中加料時,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并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第九條、檢查干試機周圍,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否則不準開車。
第十條、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不得高于4歐;設備是否有雜音等異常現象,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第十一條、禁止用手去觸摸干試機之高壓電器,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第十二條、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觸摸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后線芯要先行采取放電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條、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第十五條、配備軟化設備、塑膠機臺的,操作人員不能任意移動、調整電器和機械設備;更不能用手扶摸導線、電導輪,銅導管部位。
第十六條、開車結束后,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記的記錄。
混料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在清理料斗時應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條、混料轉變時必須注意電源線路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第三條、混料時嚴禁濕手閉合混料機的電源開關,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第四條、混料完成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磨粉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開動磨粉機前,應檢查所有檢修門關閉是否嚴密,調整好風機和主軸的轉向,排氣閥應處于全開的位置。起動主機后,應立即加料(應先加細小顆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開大風量閥門,在保證進料口不向外噴粉的前提下應盡量關小排氣閥。接著再調正成品細度。帶有顎破和提升機系列開機前應檢查破碎機的顎板間隙是否符合進料粒度尺寸,調整分析機轉速應達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順序開機。
1、開動斗式提升機
2、開動顎式破碎機
3、待料倉存有物料后,啟動分析機
4、啟動鼓風機(空負荷啟動,待正常運轉后再加載)
5、啟動主機,在啟動主機瞬間即啟動電磁振動給料機。此時磨粉工作即為開始。
操作順序簡易表示如下:
"啟動"提升機===破碎機===分析機===風機===主機===給料機。
停機時應按以下順序關閉各機:
1、先關閉給料機停止給料
2、給一分鐘后停止主機
3、吹凈殘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風機
4、最后關閉分析機
停機順序是:
給料機===主機===鼓風機===分析機
注:提升機輸運料至料倉的過程中,先停止破碎機而后停止提升,此項應由儲料量而變動。磨粉機在正常工作時不準隨意加油,要確保生產安全,磨粉機在任何部分發生不正常噪音,或負荷突然增大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以免發生重大事故。再繼續開機時必須將磨機內余料取出,否則開機時電流過大,影響啟動。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八
目錄
(一)、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公司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經營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安全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七)、財務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八)、質量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九)、工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一)、勞資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二)、項目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三)、項目部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四)、項目部預結算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五)、項目部資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六)、項目部文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七)、項目部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八)、項目部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九)、項目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項目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一)、項目部機電水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二)、項目部動力設備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三)、項目部綜合治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四)、項目部保衛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五)、項目部炊事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六)、項目部清潔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八)、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十四)、鋼筋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十六)、打樁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十八)、機械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一)、機械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二)、信號指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五)、電氣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安全措施。
二、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并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性的業務指導,定期不定期對分包工程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監督落實整改。
三、幾個分包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總包單位統一領導,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總包單位必須給分包單位提供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四、分包單位進場前,總包單位不許與其簽訂安全生產勞動合同。在現場施工中,如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總包單位有權對其停工整頓。
一、要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和總包單位的“安全教育標準”、“安全技術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檢查規定”、“施工安全管理標準”、“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實現安全生產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
二、要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并賦予布置、檢查、落實整改措施權,有停工和越級上報權,有獎罰權,充分發揮專(兼)職安全員的作用,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要經常性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搞好自我防護。
四、要編制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項安全技術措施,按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合理組織施工,不冒險蠻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總包單位一切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貫徹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六、要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結合分包單位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全事故的餓,由分包單位負責,除及時向總包單位報告外,按“三不放過”原則查**因,追究責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級和總包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上級的指示、決議,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的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二、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討論安全生產動態,分析事故教訓,解決安全生產上的問題。
三、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每年備好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財務部、材料部及項目部要落實項目,組織力量按時完成,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四、根據建筑施工特點,按照國家規定的配備符合條件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使他們真正做到有職、有權、有責。
五、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隨時組織檢查,不斷充實完善。
六、積極改善勞動條件,開展安全達標活動,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產,保證本企業的產品符合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七、評比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時,要嚴格把關。由于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全事故的項目部和班組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凡有嚴重違章或發生責任事故者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八、經常性組織中層領導干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作業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公司、項目部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規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規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技術工作。及時研究、處理重大安全技術難題。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機械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腳手架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考核工作。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事故的能力。
五、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入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六、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項目部在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在組織技術鑒定時,必須把安全技術措施、裝置列為重要內容。
七、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八、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要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一、在編制生產計劃時,同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二、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負責進行調并轉告有關科室。
三、生產調度中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施工設備的裝載能力,防止超負荷作業。
五、在指導施工生產過程中,當進度、質量、安全三者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一、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二、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三、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四、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形式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五、總結和推**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六、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七、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八、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九、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執行。
十、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一、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成立專用帳號。
二、安全生產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開工前,要及時籌集資金,確保安全防護用品的到位率。
四、負責對安全生產獎罰金的發放與收繳,禁止亂用職權,徇私舞弊。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頒布的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
二、組織工程質量檢查,負責公司的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三、組織質量工作會議,處理施工中的質量問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四、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指導,督促基層單位,抓好工程質量。
五、制定并實施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目標和規則。
六、配合總工程師進行質量事故分析,及時寫出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
七、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術培訓。
一、協助和督促行政部門貫徹執行勞動安全衛生各項規定,組織和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
二、在組織競賽時,將安全衛生工作作為一個重要內容來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經費,并監督合理使用。
四、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有關部門落實防范措施。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
五、防范發動群眾宣傳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齊抓共管,人人有責,完善工會與群眾的聯系。
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工資政策。
二、負責新工人的招考、錄取和分配。
三、編制、實施各種培訓計劃和規劃。
四、協助進行干部考核,負責職工考核定級和調級工作。
五、負責技術職稱、職務的評聘工作。
六、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供應計劃。
七、編制公司工作人員的工資單和獎金分配方案。
八、辦理職工調動及離退休手續,進行社會勞動保險統籌基金的收繳和管理。
九、編制企業用工計劃,參與審批生產單位的兌現方案,做好工資報表。
一、對新入場人員包括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復工人員、實習培訓人員,要及時與安全部門聯系,搞好安全教育,對未經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準分配上崗。
二、新工人進入生產崗位前應做好體檢工作,分配時應執行有關職業禁忌癥和女工保護的規定。
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注意勞逸結合。
四、未經培訓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術工,學徒在沒有老師指導下不得安全獨立操作。
五、特種作業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員的安排,應相對穩定。
六、在調整勞動組織、制訂獎勵制度等各項技術措施時,應將安全生產列入考核條件之一,促進 安全生產。
七、參加勞動鑒定工作,會同工會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八、參與重大的工傷、生產、設備、火警等事故的調查分析,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負責辦理。
一、負責其管理項目管理班子,建立項目內部各級責任制。
二、搞好文明施工、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三、制定施工項目規劃,對工程項目的成本、質量、安全、工期及現場文明施工全面負責,進行全過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規章。
四、在施工項目中,負責履行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合同過程中,如出現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經理反饋,使合同執行得到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完成。施工項目實現安全生產,維護和提高企業的社會信譽。
五、合理組合、優化配置并落實項目的人、財、物等,生產要素,積極應用新技術、先進工藝和新型材料,組織好項目施工工作。
六、組織和參加有關協調會議,處理好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及內外分包單位的關系。
七、嚴格執行公司財經制度,加強財經管理,正確處珊公閉、個人的利益關系。
八、組織和落實處理、變更工作,督促收取工程款和做好結算工作;督促落實做好:工程資料和施工驗收工作,負責撰寫項目施工組織方案及施工總結。
九、做好工程施工交付使用后的工程質量跟蹤回訪工作。
十、負責組織項目內的同度資金及工程成本分析,報送公司有關部門。
十一、對在施工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和因項目經理部自身失誤,而造成項目成本超支,負責部分經濟責任。
一、嚴格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協作項目經理的工作,按照項目經理的委托,主持項目部的日常工作。
三、根據工程施工總工期的要求,編制年、月、周施工進度計劃,檢查督促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當工程進度滯后時,()提出切實有效的趕工措施。
四、根據施工的需要,向有關部門提出機械設備投入、調配意見;并根據機械設備的狀況,及時督促維修、、保養、修理,保持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督促有關人員合理使用機械設備。
五、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向有關部門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調配的意見和提出材料供應計劃。檢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時調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計劃。
六、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一、在項目部內接受項目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項目工程結算工作,督促檢查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維護企業利益。
三、參與項目的經濟活動分析,監控分部分項工程直接費和現場經費的收支情況,及時向項目經理報告經濟盈虧狀態,并當好項目班子的經濟參謀,協作審查統計進度報表。
四、做好增減變更工程、現場簽證和索賠的結算工作。
五、負責項目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現場項目成本臺帳?進行項目成本核算,對項目部的管理費用成本和總目標成本負責,確保施工項目綜合目標成本的實現。
六、建立現場項目預結算臺帳。
七、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一、在項目內接受項目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項目部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負責項目部質量體系運行中的有關文件資料和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對工程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四、做好檢測和試驗工作。
五、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
六、負責項目部總體施工日志和會議記錄。
七、負責有關規范,標準及文件的收集工作。
八、負責工程基礎資料編制的指導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按公文辦理程序的要求,負責公文和有關資料的打印。凡是以項目部名義發出的文件和資料,必須經項目經理審核后安排打印。
二、按照保密條例保管并按規定做好使用各類證照、文件的登記記錄。沒有項目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閱、抄襲本項目部的文件及資料。
三、負責接聽電話,并做到熱情有禮、文明用語;負責接待來訪人員,事前應先了解來訪內容,在征得接待者同意后才準將來訪人員接到有關人員辦公室。
四、負責電腦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編錄、保管好有關電腦技術的圖片、資料,做好有關數據文件和程序資料的備份、保存以及歸檔。
五、負責電腦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并按公;司辦公室的委托,進行電腦設備的維修工作。
六、負責辦公用品的保管、登記、發放工作。
七、協作做好工程資料工作。
八、負責項目經理辦公室的整理。
九、協作項目經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會議簽到及記錄工作。
一、在項目內接受項目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收集項目部各施工員提出的材料計劃、整理后經項目經理批準向公司申請,并督促材料按時到位,做好收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按時提交項目部材料統計報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據項目部的要求定期進行物資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同時對項目部材料:進行文明管理。
四、負責提出項目材料費用的控制意見,供項目部制訂相關控制措施,對項目部的材料費用成本進行嚴格控制。
五、負責收集材料合格證、試驗證、使用證等有關材料使用證書,對不合格材料拒絕接收,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
六、做好材料防盜、防火、防損壞等防范工作。
七、搞好倉庫內及周邊衛生。
八、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當安全與生產進度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保證安全生產,不違章指揮。
二、對所管工程安全生產負主要的責任,對所管施工現場作業環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機、電、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負責直接責任。
三、認真參與編制和執行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實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如需修**必須經原編制審批部門同意。
四、以書面形式認真向生產班組做好有針對性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五、做好新進場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每月不少于四小時的定期安全學習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六、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發現有違章者要及時糾正和教育,經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則應嚴格按照項目部制定的安全違章執罰規定,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和停止其作業。
七、組織現場有關人員進行每周-次安全生產檢查,參加項目部的月度安全生產檢查。
八、組織實施各層級檢查時發出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定“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寫整改記錄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書時,則應抓緊落實復查整改措施,并經簽發部門復查簽認后方能復工。
九、組織有關人員做好施工現場腳乎架塔設和鋼井架,塔吊安裝等驗收工作,所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達到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現場發生工傷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應督促有關人員及時做好記錄,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有關領導,同時參與組織“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現場分析會議,吸取教訓,組織實施防范措施。
一、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堅持原則,盡職盡責。
二、協助項目經理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定時向項目經理匯報本項目安全生產情況。參與編制安全技術專項施工方案。
三、督促項目部領導,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權,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隨時隨地督促有關人員解決不安全問題和制止違章指揮、冒險作業行為。遇重大險情或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報處理。
五、負責組織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作業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作好本項目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一、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帶領本班(組)安全作業。經常教育和督促組員嚴格配戴、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制止組員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
二、上班前,負責檢杳本組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防護設施及阼業環境,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作業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現場施工員報告,并暫時停±e作業,直至經采取措施,確保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
三、認真執行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對本組成員所從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時作好安全操作交底,并檢查督促班組兼職安全員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檢查和安全交底的記錄,不得漏記。
四、帶領本組成員積極參加現場定期安全學習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組員的意識,督促班組兼職安全員作好安全學習記錄。
五、發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報告施工員或質安員填寫職工工傷記錄表,并參與事故分析、落實措施。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和嚴重未逐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六、積極參加現場組織的定期(周期)安全生產檢查,對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七、服從專職安全員的指導,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組成員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并做好班組安全自檢工作。
一、遵守公司及項目部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服從項目部的管理和聽從機電水班長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時必須穿項目部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和戴好工作卡,并戴好安全帽,進行特殊作業時,還必須戴好用好相關防護用品及器具。
四、熟悉和按照相關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五、勤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有較大問題要及時報告領導處理,做好巡查記錄。
六、跟班作業時,要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備足用好電器具。
七、做好機械維修、保養工作以及水、電線路的維護工作。
八、積極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各項活動。
一、在項目內接受項目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施工項目現場的機械、電器設備等管理措施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項目部機電設備的進退場計劃、實物的統計、臺帳和費用臺帳并及時填報統計報表。
四、負責制訂和實施項目的機械設備費用控制措施,對項目部機械費成本負責。
五、工作標準:
1、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搞好本職工作。
2、按公司有關機械設備和電的制度規定,配合項目做好施工機械,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每天對工地的設備使用情況和用電安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并向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確保施工安全。
4、參與制訂項目現場施工設備和用電、用水的配置方案、配合項目部做好起重設備的報裝、安裝、拆卸工作,以及驗收工作。
5、掌握項目施工機械使用情況,及時參與和協作項目部解決設備安全使用的技術問題,并對臨電、臨水安裝驗收。
六、對施工班組機具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及時提出相應的處罰意見上報項目經理。
七、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一、在項目內接受項目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項目部的生活后勤管理、生活設施管理、飯堂管理民工宿舍管理及環境衛生管理、計生工作管理等。
三、負責項目部的治安、保衛、防火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項目部全體員工的教育組織和勞動紀律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調入和新招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及時報告項目經理。
六、會同資料員、文員搞好各類宣傳專攔。
七、經辦員工因違反有關制度的處罰手續。
八、做好保衛班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一、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定,完成保衛負責人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保安負責人做好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二、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和巡邏檢查施工現場的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三、發現有違反安全和打架斗毆行為,要立即制止并協助保衛負責人處理。
四、掌握施工現場住宿人員情況,牢記報警電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五、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提前15分鐘交接班并做好登記,值班執勤期間佩戴標志,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
六、認真做好班前的準備工作,檢查管區的材料、設備是否有被盜、被破壞情況,若發生被盜事件,當班人員要承擔相關責任,視情節嚴重由公司或項目部對責任人作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夜間值班人員必須堅持做好夜間經常性的巡邏工作,對易被盜的材料、設備必須逐一檢查到位,不準值班打瞌睡,發現值班睡覺,第一次警告,第二、三次每次罰款50元,發現晚上值班睡覺
超過3次以上時,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八、對外出人員所帶的包裹、行李要認真檢查;私人帶人工地的電線、電器等容易與工地混洧的物品,進場時要求自覺進行登記,以便退場時核對。
九、認真做好進場人員的登記和進退場車輛的檢查,材料運出憑放行條放行。
一、嚴格遵守公司及項目部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二、服從項目郎的管理和服從食堂管理指導。
三、上班時穿著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并戴上口罩、胸卡。
四、要搞好個人的衛生,勤剪指甲勤洗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五、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和加工程序制作食品,始終提供新鮮、干凈、味好、量足的食品給員工就餐。不準向工人出售發霉變質的飯菜。
六、根。據項目部開飯時間的要求,按時上班,確保準時開飯+對工人服務要文明禮貌,態度和藹。
七、經常性的保持飯堂內部清潔及劃分區域內的衛生工作,做到殘碴、剩飯不隔夜處理,當天的餐具每餐應洗干凈并消毒,不庫存隔夜青菜,嚴防食物中毒事件。
八、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操作室。
九、隨時將關好鎖好門窗,嚴防不安全事故發生。
一、遵守公司及項目部的規章制度。
二、清潔工人首先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上班時按規定穿好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三、要撐握好作息時間,根據先急后緩的原則完成好衛生清潔工作。
四、清潔范圍為項目管理人員辦公室、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公共走廊及場坪衛生、廁所衛生、浴室衛生、消毒工作等。
五、一般在早上較徹底地清潔一次,其后巡查若干次,對不清潔的部位要及時清潔。
每星期對生活區域消毒二次。
飲茶(水)器具每天消毒一次(開水消毒即可)。
六、在進行廁所、浴室消毒或清潔時,要出示標示牌。
七、愛護好公物,遵守保密規定,積極參加有關活動。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三大紀律”,即:進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遵守規程,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二、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八項注意”即:無安全措施不操作;無安全交底不操作;無安全自檢不操作;危險問題不解決不操作;機械、電氣無防護裝置,壓力罐、電氣焊等無防爆裝置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識不操作;吸煙入室,生火登記;互相監督,高級工負責。
三、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各項活動,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真正做到“三不傷害”.
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或上報處理。
六、聽從領導或安全人員的指導,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用具。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七、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新工人經“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
八、堅持安全生產、文明使用。
九、維護好機具設備和各種安全防護裝置。
十、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報告,保護現場,積極搶救。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酒后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生產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二、認真學習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應知應會。熟知安全知識,按規定組裝電氣設備,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拒絕違章指揮。
三、要堅持每日巡回檢查制度,對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設備,尤其是移動和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燈、拖地電纜線,定時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經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對電氣設備進行定期維修保養。
四、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做到衣著整齊,穿好絕緣鞋,戴好安全帽,整裝上崗,在危險處作業系好安全帶。
五、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代,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拋擲物品;對流動式電線及時回收,妥善保管,線路輻射規范,配電箱、開關箱及時上鎖,用電標志明顯。
八、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業。
二、認真學習木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板、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安全掛鉤、安全門、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并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設備。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穿好防滑鞋,使用移動式和手持電動工具戴好絕緣手套;拆除模板等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并不得拆除任何防護設施,加強自我保護。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所用的建筑材料和器材要隨時清理,分類堆放,有條不紊。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瓦工、抹灰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安全掛鉤、安全門、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并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設備,加強自我保護。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帽,危險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使用移動式和手持電動工具戴好絕緣手套。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并隨時清理磚、瓦、灰、砂、石等,分類堆放整齊有條不紊。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和使用工具、材料、電氣及機械設備,做好文明施工。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預防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安全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石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板、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并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設備,加強自我保護。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帽,危險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使用移動式和手持電動工具戴好絕緣手套。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八、在腳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錘,修整石塊時,要戴好防護鏡,并不得兩人對面操作。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架上的石渣、碎片及時清掃干凈。
九、搬運石料要拿穩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兩人抬運,應相互配合,動作一致,用車子或筐運送,不得裝得太滿,防止滾落傷人。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應知應會,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按規定搭拆腳手架、井架、各類垂直運輸架、安全網及“四口”防護等,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拒絕違章指揮。
三、要堅持每日巡回檢查制度,對本工種組裝的施工機械設備和搭設的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經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穿戴好防護用品,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所用的器材分類堆放,有條不紊。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拒絕違章指揮。
三、在支模時應按順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支設3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時,應搭設操作平臺,不足3米的,可用馬凳操作,不準站在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許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穿戴好防護用品,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七、工作前應事先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系掛在身上,工作時思想要集中,防止釘子扎腳和從高處跌落。
八、拆除模板時,一般要先采用長撬扛,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已拆除的模板、立桿、支撐應及時運走或妥善堆放,嚴防操作人員因扶空、踏空而跌落。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接受安全教育。
二、認真學習鋼筋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帽,危險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并隨干隨清,分類堆放鋼筋,有條不紊。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預防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安全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砼工、抹灰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并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設備。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持震動泵者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鞋,操作面上電纜不得隨地拖拉,不得掛在腳手架上。
六、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專人操作,而且懂得機械原理和維修。
七、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不同形式的`安全生產會議,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
二、認真學習打樁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按規定使用打樁機,移動塔式樁架時,禁止行人跨越滑車組,移動樁架和停止作業時,樁錘應放在最低位置。
三、打砼預制樁,吊樁前應將樁錘提升到一定位置規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
四、樁身附著物要清除干凈,起吊后人員不準在樁下通過。
五、打樁時應采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用的樁帽及襯墊,發現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六、對灌注樁,樁管沉入到設計深度后,應將樁帽及樁錘升到4米以上鎖住,方可檢查樁管或澆注砼。
七、鉆孔灌注樁澆注砼前,孔口應加蓋板,附近不準堆放重物。
八、工作時,對各級主管人員檢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油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各類油漆,因其易燃或有毒,存放于專用庫房內,不允許與其他材料混放,對揮發性油料必須存于密閉容器內,不許設專人保管。
三、油漆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并有足夠的消防器材,懸掛醒目的“嚴禁煙火”的標志,庫房與其他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住人。
四、進行油漆作業時,戴好防護手套和口罩,避免傷手或刺激性氣味危害。
五、進行油漆作業時,應遠離火源,不得作業時抽煙,遠離電焊操作區。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機械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按規定組裝各類施工設備,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十不吊”,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三、堅持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操作的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得超負荷或帶病運轉,并在班前試運轉或試吊,確認合格后方可正式作業,用畢后及時切斷電源,把閘箱鎖好,同時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始終保持良好的運轉狀態。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并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設備。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帶好安全帽,高處檢修應系好安全帶,加強自我防護。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和操作的機械設備,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一、起重工在從事吊裝作業時,應培訓考試后持證上崗,并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崗位。
二、上崗前要衣著整齊,在吊物吊裝過程中不得碰擊腳手架等任何防護設施。
三、認真學習起重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熟悉安全知識,按照起重工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四、起重工每天上班前,首先要對塔吊進行全面檢查,觀察安全裝置是否有效及其他方面有無異常,然后先空載試運行,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正式作業。吊物運行過程中,應盡量避開人員比較集中的區域,起降重物要響鈴示警。
五、塔吊工工作期間不準喝酒,不準疲勞作業。
六、起重工要按照“十不吊”進行作業,起吊時堅決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不得任意行動,對吊起的物件不準長時間停在空中。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工作中要精力集中。
二、認真學習司索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悉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索具、鋼絲繩、帶子、扣件、預留鼻、周圍高壓線及其他障礙物進行全面觀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運要先試吊,把重物吊離地面1米左右檢查負荷有無超重,被吊物平衡程度,捆綁牢固情況。捆綁有棱角的物件時,必須墊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在確認無任何異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四、起吊后司索人員不得站在吊物下方,應運力吊物并撤到安全地方
五、塔吊工工作期間不準喝酒,不準疲勞作業。
六、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上班前戴好安全帽,保證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機械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修理機械要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不準在發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架空試車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四、檢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設備時,應先嚴格清洗,經檢查合格,打開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護
五、工作時注意工具應經常檢查,是否損壞,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方向上不準有人。
六、檢修中機械應有“正在維修,禁止開動”的警示標志,非檢修人員一律不準發動或轉動。修理中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七、清洗用油、潤滑油及廢油脂,必須按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扔。
八、修理電氣設備,要先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懸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并派專人監護,方可修理。
九、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對面防線操作時應錯開。
十、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信號指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索具、鋼絲繩、帶子、扣件、預留鼻、周圍高壓線及其他障礙物進行全面觀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運要先負荷試吊,并在正式吊運前檢查負荷、平衡程度,捆綁牢固情況,在確認無任何異常后,方可正式起吊,不得馬虎從事。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有施工負責人協調,制定切實可行的吊運方案。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上崗時帶好安全帽,佩帶袖標,手拿紅綠旗及哨子,在吊物吊裝過程中不得碰撞腳手架等任何防護措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從高處吊運的一切物品,要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有條不紊。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防水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指揮,不冒險蠻干,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帶好安全帽,危險處施工應系好安全帶。
四、屋面周圍應設防護欄桿,屋面上的孔洞應加蓋封嚴或者雜孔周邊設置防護欄桿,并加設水平安全網。
五、瀝青操作人員不得赤腳,穿短褲,褲腳、袖口應扎緊,配戴手套和護腳,操作時要注意風向,防止下風向作業人員中毒或燙傷。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管道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砂輪、切割機、爬梯、腳手架、板、電線線路、安全網、高壓線、洞口等進行全面檢查,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不得操作,加強自我防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并不得動用其他工種電氣和機械施工設備。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各種流動電線應及時回收,妥善保管。班后閘箱斷電上鎖,隨時清理各類管道等材料,按類堆放整齊,有條不紊。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電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電氣焊、腳手架、板、電線線路、安全網、高壓線、洞口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防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并不得動用其他工種電氣和機械施工設備。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上崗前戴好安全帽、防護帽、防護鏡、危險處要系好安全帶,穿好絕緣鞋。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各種流動電線應及時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后,閘箱斷電上鎖。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和本企業安全條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工具和周圍環境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防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并不得動用與己無關的電氣和機械施工設備。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六、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七、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固壁支撐。掘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并高度不得超過1.5米。
八、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吧溜放。前后車距在平地上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九、從磚垛上取磚時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遞。腳手架上放磚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
十、車輛未停穩,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有物料要墊好綁牢。
十一、要堅決聽從工地安全人員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九
一、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股份公司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共有30個管理辦法。針對公司安全管理體制建設、機構設置、工作職責、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職業病防治、檔案資料管理等作了明確的規定;針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術、施工用電、應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二級單位”指公司所屬各分局、各子公司、事業部、公司直管項目部的統稱,“項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項目部,包括二級單位所屬項目部和公司直管項目部。
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二級單位和項目部。
五、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范管理、持續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實現死亡事故“零”目標,建立本質安全企業。
七、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模擴張;堅決反對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績利潤。
八、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落實到人、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管的原則。
九、二級單位(項目部)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應針對本單位(項目部)生產經營的特點和實際,制訂具體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建立、完善本單位(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十、二級單位(項目部)要在貫徹執行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與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完善、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積極探索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
十一、公司國外工程項目應遵守項目所在國家(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國內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十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0xx版)同時廢止。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項目安全經營管理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經營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經營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經營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經營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經營規劃及安全經營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經營形勢,落實下個月安全經營管理目標。
4、公司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經營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經營問題。
5、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經營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經營,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經營檢查。
2、安全經營檢查的依據: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經營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經營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項目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根據經營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公司及項目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
1、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秩序維護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項目每日對項目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各項目應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應將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中所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各項目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公司及相關技術人員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公司及相關部門。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三十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第四十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
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三
1、上班必須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和勞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護鏡。以防有鐵屑濺到,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嚴禁違規作業,違章指揮,盲目蠻干,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工作空閑期間不亂串崗位,不閑談,不玩手機,以防發生事故或埋下事故隱患。
3、上班要精神飽滿,嚴禁睡崗和打瞌睡,下級要服從上級,服從安排,聽從調動。
4、切實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詳細交接記錄。當班時應做好生產詳細記錄,接班人不到不允許離崗,應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們對本部門所有設備的維護、保養、使用、管理負責。
6、設備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后,才可以上崗操作。
7、發生設備事故,部門負責人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發生事故的操作者及當事人必須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作記錄并報本部門負責人。
8、設備發生故障,操作工和相關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1、總經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把安全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親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發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
3、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5、組織審定并批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6、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7、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懲。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并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
4、組織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及時報告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6、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安全監察工作。
3、組織對新入廠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負責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8、負責匯總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9、制定公司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準,并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情況。
10、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鑒定,并建立公司安全事故檔案。
1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檢查演練情況。
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職責
1、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的要求,做好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工作,協助總經理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督促和協助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組織,督促檢查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設備的落實和維護保養,并定期組織救援演練。
4、匯總、審查,提出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安全技術經費使用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實施并監督執行。
5、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6、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協助并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隱患整改措施。
7、及時報告公司發生的傷亡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和危險化學品事故,組織或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檢查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9、定期向領導報告安全工作。
1、操作前要按規定戴好勞保用品和防護眼鏡,嚴禁戴手套。女工必須戴好安全帽,辮子應放入帽內,不得露長發上機。
2、車床開動前,必須認真仔細檢查機床各部件和防護裝置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加油潤滑機床,并作低速空載運行3—5分鐘,檢查機床運轉是否正常。
3、裝卸卡盤和大件時,要檢查周圍有無障礙物,墊好木板,以保護床面,并要卡住、頂牢、架好,車偏重物時要按輕重搞好平衡,工件及工具的裝夾要緊固,以防工件或工具從夾具中飛出,卡盤扳手、套筒扳手要拿下。
4、機床運轉時,嚴禁用手觸摸機床的旋轉部分。裝卸工件,安裝刀具,加油以及打掃切屑,均應停車進行。清除鐵屑應用刷子或鉤子,禁止用手清理。
5、機床運轉時,不準測量工件,不準用手去剎轉動的卡盤;用砂紙時,應放在銼刀上,嚴禁戴手套用砂紙操作,磨破的砂紙不準使用,不準使用無柄銼刀,不得用正反車電閘作剎車,應經中間剎車過程。
6、加工切削時,停車時應將刀退出。切削長軸類須使用中心架,防止工件彎曲變形傷人;伸入床頭的棒料長度不超過床頭立軸之外,并慢車加工,伸出時應注意防護。
7、高速切削時,應有防護罩,工件、工具的固定要牢固,當鐵屑飛濺嚴重時,應在機床周圍安裝擋板使之與操作區隔離。
8、機床運轉時,操作者不能離開機床,發觀機床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車,請維修工檢查修理。當突然停電時,要立即關閉機床,并將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9、工作時必須側身站在操作位置,禁止身體正面對著轉動的工件。
10、工作結束時,應切斷機床電源或總電源,將刀具和工件從工作部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并清掃機床。
11、每臺機床上均應裝設局部照明燈,機床上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四
1、認真查驗承租人的駕駛資格,保證其準駕資格與租賃車輛相符。
2、交接車輛前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3、提醒承租人按規定駕駛車輛,嚴禁酒后行車、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4、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對長期租賃的車輛,按照時間間隔提醒承租人進行保養,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認真做好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6、承擔接送車輛服務的駕駛人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證行車安全。
7、公司范圍內嚴禁吸煙,車輛停放整齊,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閑雜人員禁止入內。
8、辦公區域電線線路、用電設備要定期檢查,避免電源線超負荷使用引起火災;洗車房要重點檢查,防止發生漏電事故;下班后關閉電源。
9、財務部門要做好日清月結工作,嚴禁大額現金在公司存放;重點庫房和房間的門窗要定期檢查;監控設備要保證完好。
10、廚房要做好衛生管理工作,確保采購渠道正規、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潔衛生,把好“病從口入”關;合理安全使用電器設備,定期檢查煤氣罐開關、連接管,保證使用安全。
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運營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其工作職責是: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自覺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制定企業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業生產實際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4、組織、協調企業內部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門、各車隊全面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有組織地對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6、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時趕赴現場,協助或指導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辦事。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部門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1、督促各項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不斷創新安全管理思路,應用科技手段,規范安全管理全過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安全管理的職責和權限,落實行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對目標責任制進行定期檢查、考核、考評。
3、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及違章行為。
4、加強車輛管理,貫徹車輛機務技術管理制度,督促各車隊做好車輛維護、檢測和門檢例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車安全基礎臺帳檔案管理,收集匯總各類報表、資料并及時上報。
6、負責公司的車輛保險、承運人責任險和安全統籌工作。督促出險車輛的事故結案率和理賠、索賠工作。
各分公司及門店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制度,結合本店的實際,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行車安全。
2、負責各類行車事故的處理,做好事故檔案工作,按事故性質大小及時上報,嚴格執行事故的“四不放過”原則。
3、經常組織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督促車輛按期維護、定期檢測和車況門檢。
4、認真做好各項行車安全管理基礎檔案工作,建立各類臺帳和駕駛員檔案,按時上報各類報表。
5、及時向公司匯報、反饋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運營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四)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1、所有崗位工作人員必須要求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業務流程、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經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4、駕駛員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6、維修整備人員要熟練安全使用各種設備,并按照各項工作的操作規范工作,保證本崗工作的安全順利實施。
7、業務人員在業務操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審核承租人的駕駛資格和信用狀況,避免出現騙租現象。
8、業務人員要利用gps系統對在租車輛進行動態監控,重點監控車輛使用的異常現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車輛。
為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1、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2、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4、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5、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1、車輛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養工作,對長期租賃的車輛,要定期提醒承租人進行保養,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2、業務結束收車時,要認真檢查車輛,重點檢查車輛的損傷及隨車附屬設備的完好齊全,同時根據封點標記,檢查車輛重點部件,防止客戶私自維修和更換部件的現象。
3、維修人員對收回的車輛,要認真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7、維修和洗車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防止漏電、機械傷人等事故的出現。
1、公司成立事故應急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并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且電話號碼在業務操作中對客戶明確告知。
2、充分利用省內各分公司的資源,形成救援網絡,保證救援工作的及時高效。
3、承租人出現事故并電話通知公司后,負責人應通過詢問準確了解事故的現實狀況,通過電話指導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4、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5、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6、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后,公司應安排人員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發生地點,協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門處理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保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五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作前要保證自己休息好.工作前八小時內禁止酗酒.工作中集中精力,不準打鬧、串崗等,嚴禁違規操作。
2、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工作交于他人。
3、工作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絕緣手套等,不準有飄蕩部分.女工應將長發盤起系于帽內。
4、嚴格遵守廠區、現場的各種安全警示標志.各種安全防護、通風收塵、消防設施等要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隨意挪用和損壞。
5、超過2米的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6、如發生設備、人身事故或火災,在場人員應迅速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匯報相關領導。
1、各崗位照明要充足。
2、在進入金屬容器內或潮濕處工作時.必須使用12v以下的低壓安全燈。
1、凡機器運轉部分和一切危險區域要有安全罩、安全網加以隔離,否則不得開車。
2、電器設備附近嚴禁晾曬、掛放衣物,不準用鐵絲捆掛電線。
3、一切電器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措施,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加裝觸電保護器。
4、可溶性氧氣、乙炔氣瓶附近嚴禁煙火,正在工作時嚴禁移動。
5、設備開車前要發出信號,工作人員雙手要保持干燥。
1、現場消防器材要齊全可靠,保證取用方便。
2、氧氣瓶、油類、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分別單獨保管,倉庫內嚴禁煙火。
3、崗位用火爐必須符合生爐規定。
4、七防(防火、防雷電、防中毒、防暑、防塵、防爆、防洪)用品和設備不能挪用,并進行定期檢查維修。
l、各崗位要懸掛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到規范、醒目、齊全。
2、清理、檢修已停止運行的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1、人人要增強安全意識.重視安全生產。工作中要聚精會神,嚴格按規范操作.嚴禁違規操作,嚴禁酒后和過度疲勞工作。
2、不得跨越運轉中的設備.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裝物品時,下方不得有人。
3、身體不健康或生理上有某種缺陷不適合該崗位的工作者,不能勉強擔任.經醫生證明、領導批準,可調至合適的崗位。
4、凡安排兩人以上的崗位,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單人作業要建立安全互保網鉻。
1、進入崗位要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女工長發應系于帽內,電工、電焊工等在操作過程中要穿好絕緣鞋,戴好絕緣手套,所有絕緣鮭、絕緣手套、絕緣工具要定期檢查,并做好高壓試驗。
2、電器設備、照明設備要保持完整好用,生產工人不能私自拆裝,不準用濕手和導電物體觸動開啟。
3、在高空作業禁止往下亂扔東西。
4、在廠區行走要注意安全,在水、氣、煙塵彌漫的地方檢查設備時要緩慢行走,不得跨越運行中的設備.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裝物品時,下方不準行走。
1、在清理或檢修時。必須切斷危害人身安全的料源、電源、水源,并掛上警告牌,必要時設專^看管,工作時要密切與班組崗位聯系并配合好。
2、進入已經停止運行的設備和檢修設備時,必須與崗位人員聯系切斷電源,有專人負責看護.試運行時.必須先清點人數.查明設備內無人和無妨礙運行之物,方可運行。
3、因檢修等原因臨時拆除的安全設施,應設臨時圍欄,并有鮮明標志,完工后必須及時恢復。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組長,分管生產的副經理任副組長.各車間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督查小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2、建立責任追究制,總經理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分管負責入,各車間主任為所在車間的第一責任人,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應有責任,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和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