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保險合同糾紛 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權篇一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第二條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本保險單應負的責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簽發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險費且同意承保時,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條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交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交保險費的利息。
保險費
第四條保險費交付方式分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所在月的1號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生效日每半年對應日所在月的1號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每月的1號至月底。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為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期間分為躉交、xx年交、20年交、30年交。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為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期間。
合同效力的恢復
第六條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內,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保險責任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公司負下列保險責任:
一、被保險人生存至養老金領取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以下二種方式之一給付養老金:
1.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的兩倍一次性給付養老金。
2.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的16.8%(男性)或14.8%(女性)給付養老金直 至身故。若被保險人領取養老金不足xx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繼續領取,直至領滿xx年止。
以上養老金的領取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時確定,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養老金領取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的生效對應日前,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的兩倍給付身故保險金并返還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險費,本合同即行終止。
三、自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養老金領取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的生效對應日前,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以致身體高度殘疾,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的兩倍給付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本合同繼續有效。但若被保險人于被確定身體高度殘疾之日起180日內身故,本公司不再負身故保險責任,僅返還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險費。
四、若被保險人身體高度殘疾發生于交付保險費期間內,從其被確定身體高度殘疾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險費,本合同繼續有效。
五、被保險人于養老金領取年齡(男性60歲,女性55周歲)的生效對應日后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并返還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險費,本合同即行終止。
紅利事項
第八條本保險單為分紅保險單。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須按期交付保險費,本公司根據資金運用情況,對滿2年的有效保單于每一會計年度計算可分配的保單紅利。
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領取保單紅利:
一、提取現金;
二、抵交保險費;
三、購買交清保險以增加利益保障;
四、保留在本公司累積生息。
投保人在投保單內沒有明確紅利領取方式的,本公司將按上述第四項方式辦理,直至投保人另行書面通知為止。
責任免除
第九條被保險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時,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三、自本保險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被保險人的自殺、故意自傷行為;
四、被保險人的故意犯罪、吸毒、歐斗及酗酒行為;
五、戰爭、軍事行動或動亂;
六、罹患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愛滋病)、性病;
七、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八、無駕駛執照、酒后駕車或其他違章駕駛。
發生第一款情形時,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 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發生其他各款情形時,本公司向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身體高度殘疾鑒定
第十條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疾病造成身體高度殘疾,應在治療結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鑒定。如果自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或患病之日起180日內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鑒定。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第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悉被保險人身故或發生其他保險事故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應于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后30日內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手續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申領養老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
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付憑證;
三、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第十三條受益人申請領取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門、衛生部門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
二、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
三、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付憑證;
四、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五、受益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申請領取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身體高度殘疾鑒定書;
二、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
三、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付憑證;
四、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及身份證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條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合同或申請復效時,對本公司的書面詢問應據實告知。如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本條款所述的保險責任。
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時,按所知最后地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投保人。
第十六條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本公司應于接到通知后30內退還本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及解除合同申請書;
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付憑證;
三、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第十七條被保 險人的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發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的差額及利息,如在發生保險事故后發現的,本公司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給付保險金。
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第十八條投保人可以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但指定或變更受益人必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須書面申請并經本公司的保險單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養老保險金、高度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前項變更,如發生法律上的糾紛,本公司不負責任。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本公司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變更地址
第二十條投保人的地址有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投保人。
索賠時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的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滅。
批注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非經投保人書面申請及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不生效力。
合同糾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且協商無效時,按()項方式處理:(1)通過仲裁機關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釋義
第二十四條本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險人或投保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二十五條本條款所述“身體高度殘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雙目失明(注1);
二、言語(注2)或咀嚼(注3)機能完全永久喪失;
三、中樞神經或胸、腹部臟器極 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護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注4);
四、兩手腕關節喪失或兩足踝關節喪失;
五、一手腕關節及一足踝關節喪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關節喪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關節喪失;
七、四肢機能完全永久喪失。
注: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國際視力表兩眼分別依矯正視力測定。
(2)失明指視力永久在國際視力表0.02以下。
2.言語機能的喪失指下列情形之一:
(1)指構成語言的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四種語言能力中,有三種以上(含三種)喪失不能發出。
(2)聲帶全部剔除。
(3)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癥。
3.咀嚼機能的喪失指由于牙齒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食物的狀態。
4.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攝娶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經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狀態。
5.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經180日后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而言。
保險合同糾紛 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權篇二
保證保險合同與保證擔保合同有哪些區別
保證保險合同與保證擔保合同兩者都是與“保證”相關的'合同,很顯然的保證保險合同與保證擔保合同有所不同,那么保證保險合同與保證擔保合同有哪些區別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雖然保證保險合同與保證擔保合同都與保證有關,存在著很多相似之處,但本質上二者有著很大區別。表現在:
保證保險合同的主體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保險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也就是本案購車借款合同中的債務人和債權人。涉及保證擔保合同的法律主體是債權人、債務人和保證人。保險人履行保險責任以收取保險費為前提,而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則無需對價條件。
保證保險作為一種保險手段,是以轉嫁被保險人(即債權人)所面臨的投保人(即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的風險為目的的一種保險,保證保險合同以經營信用風險為合同的主要內容。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一種法定擔保形式。保證合同作為保證擔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作為合同的核心內容。
保證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便產生獨立的權利義務關系,屬于雙務有償合同。保證擔保合同則表現為單務無償合同。保證擔保合同作為購車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屬合同,與主合同之間存在著主從關系。保證擔保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而保證保險合同與購車借款合同之間不具有主從關系,兩者處于并存狀態。
保證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履行保證保險責任僅限于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限度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對于違約金、逾期利息、罰息等均不屬于賠償范圍。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失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未做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保證保險合同中,首先,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取決于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即投保人未能按期履行約定的還款責任事實是否發生;其次,保險人在履行賠償義務時,對合同約定的免責事項如戰爭、行政執法行為以及被保險人未對投保人作資信調查等情況均可免除保險責任。而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在一般保證的情況下,當債權人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責任時,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享有檢索抗辯權。除了法律或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情形外,保證人一般沒有實體法上的免責事由。
保證保險作為一種保險形式,其法律性質區別于保證擔保,不屬于擔保的范疇。相應地,處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應當是《保險法》,而不是《擔保法》。作為一種法定的擔保形式,處理保證擔保關系則應適用《擔保法》。因此,在保證保險中,除了合同雙方事先約定外,保險公司無權要求銀行必須先處置抵押物后才能行使索賠權。當然,目前《保險法》對保證保險的規定尚是一片空白,盡快完善《保險法》顯然是當務之急,可喜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訂《保險法》的司法解釋中業已考慮到該問題。
綜上,保證保險合同與保證擔保合同在主體、內容、性質、保證范圍、保證程度以及適用的法律這六個方面都有所不同。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保險合同糾紛 保險合同糾紛的管轄權篇三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規范勞動合同加強社會保險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要求,按照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安排部署,我大隊精心組織、嚴格落實,從6月下旬開始結合日常巡視執法檢查工作全面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提高我市勞動合同簽訂率和社會保險參保率,依法維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快構建全市和諧穩定勞動關系。
結合7月份《社會保險法》宣傳月和每年開展的“送法進企業”宣傳活動,牢固樹立寓服務于執法之中的思想,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為宣傳重點,定期組織監察員深入住宿餐飲、商貿流通、建筑領域等勞動密集型用工單位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通過向企業職工發放法律讀本、現場講解重點法條、面對面懇談等多種形式,重點解決企業負責人及員工勞動保障熱點焦點問題,引導教育企業依法招用、使用員工,自覺履行簽訂勞動合同和參加社會保險等法定義務。同時堅持邊宣傳邊自查的工作原則,深入企業一線宣傳服務,主動上門指導單位自查整改,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用工和登記申報社會保險,引導勞動者參保繳費,強化守法意識和維權意識,實現企業發展和員工保障的“雙贏”。
自開展專項檢查活動以來,我大隊已開展 “送法進企業”宣傳活動xx次,發放宣傳手冊(單)xxxx多份,出動勞動保障專職監察員xx人次,與企業召開座談會xx次,參加勞資人員、勞動者達xxxx余人,現場解答員工提出關于勞動保障疑難問題xxx人(次)。主動上門發放并指導填寫《專項檢查自查表》xxx戶,用人單位自查整改xxx 戶,補簽、續簽勞動合同xxxx 份,繳納社會保險xxx人。
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專項檢查工作計劃,將監察員分三個檢查小組,按照每個小組日檢查不少于xxx戶的硬性要求,對全市用工單位實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用工數量、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登記及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并認真填寫《專項整治檢查登記表》,對于存在問題的單位及時下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嚴厲查處超時加班、招用童工、強迫勞動等突出違法問題。同時,大隊建立完善每日晨會匯報制度和局領導重點督察制度,加強對監察員執法程序、工作紀律、服務態度、辦事效率等方面的內部監督,確保達到專項整改活動“不掉一戶、不漏一人、不缺一項”的工作要求,促進企業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切實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此外,局社會保險稽核科全面加強社會保險專項稽核工作,對參保單位的有關帳簿、報表、憑證、人員檔案等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復查,以確定參保單位的職工人數、繳費人數、繳費基數及繳費是否真實、準確,采取參保繳費前100%書面稽核和深入企業一線實地稽核相結合的稽查辦法,依法糾正參保單位少報、瞞報或漏報社會保險費的違法行為。
截止目前,我大隊共深入xxx 戶用工達xxx人以上的用人單位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涉及員工xxxx 人。其中對xxxx 戶存在問題的單位下發限期整改指令,責令補繳五項社會保險xxxx人,補簽勞動合同xxxxx人,并對拒不整改的6家用人單位做出各罰款xxxx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局社保稽核科共實地稽核xx戶,涉及參保員工xxx人,查處少報人數xxxx人,漏報瞞報基數xxxxxxx萬元。
規范勞動合同加強社會保險工作是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重要事項,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響勞動者合法權益能否得以保護,能否有效預防和減少勞動者侵權案件,對于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具有重要意義。我大隊將及時總結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取得的好經驗、好做法,建立完善勞動者綜合維權服務機制,專門將每年的3至10月作為重點監察執法月,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關于規范勞動合同加強社會保險工作的執法檢查活動,嚴厲打擊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大力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嚴格審查企業勞動合同簽訂內容,確保每一份勞動合同均合法有效。同時依托開展“送法進企業”宣傳活動的契機,向企業勞資雙方講明簽訂勞動合同和參加社會保險的重要意義,樹立企業法律責任意識,糾正勞動者對簽訂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片面理解和誤解,始終將提高企業和勞動者法律意識作為一項長期工作目標常抓不懈,實現我市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和企業職工參保率的“雙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