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中的快樂,產生于對學習內容的興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歡學習的,只是學習的方法和內容不同而已。我們想要好好寫一篇心得體會,可是卻無從下手嗎?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關于學習心得體會范文,希望會對大家的工作與學習有所幫助。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一
2. 組織學生搞好學校衛生工作,使校園整潔美觀。
3. 了解和掌握學生健康狀況,建立健康卡,及時進行其它常規檢查,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一次視力檢查,配合衛生部門完成各項預防接種工作。
4、發現流行病或流傳期間,要及時深入班級做好消毒工作。
5. 抓好預防近視工作,控制新發病率,提高恢復正常率,經常深入各班指導眼保健操,重點抓好低年級做操正確率。及時與部分患近視眼學生的有關教師取得聯系,了解學生用眼習慣及采光等情況,使近視眼率與新發病率得到控制。
6. 及時做好學生傷害事故及小疾病的處理工作,必要時負責送醫院治療,并填好處理情況記錄表。
7. 做好全校衛生保健資料,及時采購藥品,妥善保管好藥品和器具,經常檢查,避免變質失效。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二
一、水電工每天必須對各條線路的用電情況進行一次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安全。如有違章用電情況,必須按規定處理,并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二、教室、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白天開燈必須嚴格控制,在嚴重陰暗,無法工作和學習時才能開燈,要做到節約用電,人走燈熄。
三、各教室、辦公室、宿舍必須注意燈具管理,發生故障隨時通知維修,不得自行動手以保證安全,電器如有損壞,堅持按價賠償。學生宿舍電器損壞一般自理。
四、食堂用電用水本著節約的原則,控制使用,按工作崗位各負其責,不用時及時關閉。
五、加強自來水的管理,各處公用龍頭,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漏水及時維修。
六、德育處和各班主任應經常對學生進行節約用電用水的教育。各處室必須隨手關燈,特別是中途停電或假期前,一定要拉下開關,防止人走燈亮或人走水長流的現象。
七、加強水電器械的管理。堅持修舊利廢,節約用料,保證安全的原則,水電安裝按規定標準進行,不得擅自超標,該自費的堅持自費。
八、學校值班人員在每晚十點半對校園進行水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三
學校食堂關系全校師生的安全,因此,必須做好食堂的管理,為了辦好食堂,為廣大師生提供優質的服務,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1、進菜、售菜價格公開,成本核算正確。每日憑原始進料單進帳,日結日清。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煙,嚴禁在上班時間喝酒。按時開飯送菜,按時供應開水。
3、呀愛護公物,食堂餐飲具一律不出錯,如有遺失,需及時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核實處理
4、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保持廚房、飯廳及周圍環境整潔,物品擺放有序、定位,講究個人衛生,上班時間必須穿戴工作衣帽。
5、要節電、節油、節水、節燃料。電燈、電扇,吊扇、水龍頭有專人負責,及時開關。
6、增加消防、用電、用油、設備儀表等安全意識,主要設施、設備有專人負責。
7、加強食堂職工的心理健康指導,加強對營養與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及職業道德法制教育。
8、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全心全意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和食堂規章制度,盡心盡職為食堂做好各項工作。
9、食堂工作人員自覺接受校膳管會的監督,虛心聽取師生的意見,不斷改進,提高飯菜質量,增加菜品種,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0、食堂工作人員自覺端正服務態度,禮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師生職工一視同仁,食堂人員不搞特殊化。
11、要嚴格執行采購、驗收、復核手續。所有菜一律由兩位購菜員同時采購,嚴把價格、質量、數量關。對不合質量要求的驗收員要堅決拒絕。復核員根據又采購員兩人簽名的原始進料單復核數量,價格有出入的要如實記載,并及時報告食堂主任。驗收員、復核員均要在原始進料單上簽名。
12、自覺接受校長、總務處的領導和監督。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四
一、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票據管理辦法管理好學校的票據。
二、學校所用的發票必須是由稅務所購買的《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和《上海市財政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通用收據》,不得以其它收據代替。
三、發票有專人負責購買、保管。每年年底保管員將用完發票連號整理存藏,不得擅自銷毀。各類收據收費許可證(副本)統一到普陀區學校會計結算服務中心購買。
四、開發票應按規定,整本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印章齊全,必須做到票款相符。
五、不能重復開具發票,如對方遺失發票聯,只能出書面證明,證明中注明開票日期,發票名稱,對方單位名稱、內容、金額、發票編號。
六、發票存根聯要保持完整,發現填寫錯誤的,必須終新填開,并在錯誤的收據上加蓋作廢戳記,全份保存,不得私自銷毀。
七、發票不得轉讓、轉借、代開,不得折本使用發票,兩種收據不得混淆使用,不得自行擴大收費范圍,增加收費項目。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五
為規范課外體育活動,提高活動質量,保證活動安全,特制定學校活動制度如下:
1.按時帶領本班學生到指定地點集合。
2.做好學生思想工作,提出嚴格要求,督促學生認真參加好活動課。
3.及時和體育教師取得聯系,安排好活動內容。
4.負責檢查出勤情況。
5.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1.體育教師按分管班級提前5分鐘到達活動場地。
2.指導幫助體育委員帶領本班學生做好準備活動和素質練習。
3.指導學生進行體育達標鍛煉和學校競賽裁判工作,輔導弱勢學生進行體育鍛煉。
4.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幫助保護。
5.和班主任、年級部主任一起安排本年級的各項體育競賽活動。
1.負責集中本班學生點名,記錄缺勤人數。
2.帶領學生進行準備活動和身體素質練習。
3.協助班主任負責借還運動器材。
4.及時和班主任、體育教師聯系,反映本班活動情況。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六
為維護學校安全,并使出入學校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本學校教職員工出入大門,嚴禁騎車進出。
2、教職員工上班時間出入大門必須事先獲得有關領導批準或打招呼,說明出入事由并由門衛進行登記。
3、下班時間除公務者外,禁止留住或進入學校。
1、凡學校外來人員或家長來訪時,應予先與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取得電話聯系并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出校時,在接見單上請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簽字,將接見單交門衛(備查)后方可出校2、禁止來賓未經準許隨意進入校園,如發現請到門房問清事由,與接待領導或教師取得聯系,并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進入。
五、外單位車輛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經過有關領導的同意,經門衛人員查驗后,登記單位、車號方可入校。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七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加強文件管理,同時,規范本校文件的制發程序和規格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級公文管理1、上級文件指縣委、政府、鎮黨委、政府相關文件、縣教育體育局、招辦、電教中心、教研室文件以及縣財政局、人勞局、衛生局、公安局、環保局等部門相關文件。
2、鎮公安派出所、計生辦、衛生院等部門的文件一同納入公文管理。
3、校網絡管理員每天登錄《商南教育信息網》,及時下載、打印縣教育體育局、招辦、電教中心、教研室文件,并送行政辦公室處理。
4、其他上級部門、平行部門直接送達的紙質文件無論交入何人之手,都要及時轉交行政辦公室處理。
5、行政辦公室接到下載、打印的紙質文件和直接送達的紙質文件后,按以下步驟操作處理:
(1) 在《收文登記表》上進行登記;(2) 粘貼《文件傳閱單》,呈報校長批復;(3) 根據校長批復,轉呈分管領導或相關部門辦理,并在《文件傳閱移交登記冊》上進行登記;(4) 對文件上要求辦理的事項,在《督辦記錄單》上予以記載,并按照辦理時限和要求,及時督促各分管領導或部門完成;(5) 對于已經辦理完畢的文件及時收回存檔,并按自然年度,一年分類裝訂一次;二、本校文件管理1、根據工作內容和性質,需要以文件形式印發的,分別由支部、工會、教導處、團委、保衛處、總務處起草,除此之外的文件由行政辦起草。
2、起草的文件必須格式正確、標題鮮明、主體明確、文從字順、內容具體、要言不煩、操作性強。
3、文件起草后,到行政辦公室《發文本》上進行登記、編號,然后粘貼《商南縣過風樓鎮初級中學公文制發審核表》,呈報分管領導審核,校長簽發。
4、各部門起草的文件由各部門負責,在電腦上打出,制成電子版。文稿打完后,經辦人要反復校對,力求一個字、一個標點都不放過,體現公文的準確性,嚴肅性。
5、制成電子版后,拷到文印室電腦上,由文印人員進行再校對和排版、印制。其制作要求為:
(1) 紙張:a4(2) 頁面:頁邊距上、下、左、右為2.5cm;行間距為固定值,25磅;字間距為標準;(3)字號:主標題 小二;正文 三號;(4)字體:主標題 黑體;正文 仿宋(gb2312);(5) 格式:主標題與正文空一行,正文首行縮進2格字符。
6、文件印制后,統一到行政辦公室蓋章,并上報下發。
7、各部門印制的文件必須存檔一份(底稿也必須存檔備查),并按自然年度年底分類整理,裝訂歸檔。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八
一、行政辦公會議是制定學校發展規劃、討論學校重大事項、落實具體工作任務的常規會議。
二、行政辦公會議由校級領導、各處室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年級組長、參與管理人員等參加,必要時,可擴大到教研組長。原則上每周一次,必要時可召開緊急會議。
三、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召集主持,校長離校時可委托一名副校長主持召開。
四、行政辦公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分析總結前一階段學校工作情況,明確近期工作內容,布置下階段任務,提出具體要求,落實工作措施和方法;各部門通報階段工作情況和后一階段工作安排;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五、辦公室要做好會議的記錄工作,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志負責做好傳達工作,同時對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認真督辦、催辦,以保證學校工作順利進行。
一、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員、工人均系考勤對象,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
二、教職工的考勤由所在處室組進行,考勤員由處室組推舉。
三、考勤員逐日記載出勤情況,一周統計公布一次,按月統計報校長辦公室記入教職工工作檔案。
四、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五、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考勤員。
六、告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七、教職工集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具體實際情況,制訂同工資、獎金、評優、職稱評定掛鉤的實施細則。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九
(1)網絡運行管理是指對網絡結構、網絡設備、網絡信息、網絡安全及網絡用戶的管理。
(2)學校網絡中心在校園網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校園網絡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與運行的協調,是學校的網絡管理部門。
(3)學校的各個部門和個人在使用網絡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院網絡中心的有關規定。
(4)用戶在使用網絡過程中違反網絡中心有關規定的,網絡中心將視情節給予勸告、警告及凍結賬號等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報請院校園網領導小組進行處理。
(5)用戶在使用網絡中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網絡中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凍結賬戶等處罰,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使用網絡的部門及個人都是網絡的用戶。
(2)學校鼓勵各部門及本校教職工、學生用戶使用網絡資源。
(3)學校網絡中心為需要接入網絡的用戶統一分配ip地址。各部門及教職工、學生用戶使用網絡需填寫入網申請,由網絡中心備案后分配ip地址。
(1)網絡設備管理指對接入網絡的通信主干設備、公共服務器、計算機和打印機等設備的運行管理
(2)網絡的主干通信設備、網絡線路、公共服務器及其它公共設備由網絡中心管理。
(3)部門中的網絡服務器和網絡打印機等設備由網管人員負責管理。
(4)接入網絡的計算機,由該設備的責任人員負責管理,并在網絡中心備案。
(5)與獨立計算機連接的打印機等共享設備由所連計算機的管理者負責管理,管理者必須對共享設備的使用設備的使用范圍進行限定,禁止無限制地開放共享設備。
(6)用戶設備接入網絡由網絡中心統一規劃和實施,用戶需將設備接入網絡時,需經所在部門領導批準后,并向網絡中心提出申請。
(7)網絡中心對入網設備的名稱、入網軟硬件配置、入網接入端口和安裝的軟件實行統一規范和管理,不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
(1)網絡信息是指通過網絡發布、傳遞及存儲在網絡設備中的信息。
(2)學校網絡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網絡管理部門統一規劃和管理。
(3)網絡中心按照有關網站和信息上網的管理辦法負責學校網站的運行管理。
(4)學校的各類信息系統實行分級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戶根據不同的授權獲得授權范圍的信息。
(5)學校的internet電子郵件服務僅限于與工作有關的通信業務,不得通過電子郵件傳輸涉密信息。
(6)學校的internet信息服務主要用于與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有關的通信業務,用戶應控制查閱娛樂性的內容和調閱下載大量占用網絡通信流量的影視和音樂等多媒體信息。
(7)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絡提供的各種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
(8)為了確保學校網絡傳輸的信息符合有關規定,確保學校的.公共財產不被濫用,網絡中心在必要時可采取技術手段,對用戶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網絡資源進行配額管理,對用戶的電子郵件和internet查詢的信息進行過濾。
(1)網絡安全管理是由網絡中心負責實施的保證網絡與網絡信息安全進行的管理。
(2)網絡用戶必須按照所獲得的權限使用網絡的硬件資源、軟件資源和信息資源,禁止未經授權或超出授權范圍使用網絡資源。
(3)網絡用戶必須妥善管理訪問網絡資源和用戶名稱和密碼,長期使用網絡資源的用戶必須按照網絡中心對各種資源的使用規定按時更換用戶密碼。凡因為管理不善導致密碼泄露對網絡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網絡中心負責學校對外連接管理,未經授權任何網絡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與其他網絡間的互聯。
(5)任何用戶未經網絡中心授權,不得在網絡上發布信息,建立網絡信息處理系統和占用網絡資源。
(6)學校網絡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設備和服務的活動,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網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隨意復制或使用未經安全檢查的系統軟件,以及盜用他人賬號等。
(7)不得利用網絡對他人進行誹謗、誣陷、欺詐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譽權、肖像權和姓名權等人身權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譽、商標、版權、專利、專有技術和商業秘密等各種知識產權。
1、網站管理機構
(1)學校網站在校園網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網絡中心負責管理。
(2)網絡中心負責制定網絡管理辦法,規劃網站公共欄目的設置,負責審核批準公共欄目上網內容,重要內容需校園網領導小組同意批準。
(3)網絡中心兼顧網絡技術與網絡編輯兩種功能。網站各承包欄目的上網信息由欄目的承包部門負責組織和審核。網絡中心負責校園網站的網頁面設計、網頁制作、網頁更新、上網信息技術編輯、信息上網發布和網站技術管理。
2、網站內容設置
(1)網站可設中文和外文版。
(2)網站的總體欄目設置由網絡中心提出方案,報校園網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3)學校各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向網絡中心申請設置本部門網頁,或在學校網頁中申請設立專欄。
3、信息發布管理
(1)學校網站欄目的信息上網發布實行分級管理,每個欄目均需設立負責部門和信息員。各部門在網絡中心有關人員的協同指導下,按照規定的格式編排本部門負責的欄目并組織上網信息。
(2)各部門信息員負責提供本部門分管欄目的上網稿件。
(3)上網發布的信息不得違反國家和本院有關保密的規定。
(4)上網稿件提交給學校網站,同時提交與電子文本稿件內容相同的紙質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審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園網領導小組及分管領導審閱和簽署意見后,再交網絡中心技術人員上網發布。
(5)學校級欄目的上網稿件由學校分管領導終審簽發,部門級欄目的上網稿件由部門主管領導終審簽發。為確保網站內容的時效性,上網信息要及時更新。
(6)信息上網與網站運行的日常工作由網絡中心技術人員負責。
1、網絡中心負責電子郵件服務的管理。
2、電子郵件的正式用戶必須為本學校的正式員工和學生。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電子郵件,可以申請開設公共電子信箱。
4、網絡中心根據學校要求為需要使用個人電子郵件服務的個人用戶免費開通電子信箱。用戶必須填寫《電子郵件用戶申請表》,經本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后,報網絡中心備案。
5、需要開設公用電子郵箱的部門由各部門統一命名,填寫《電子郵件用戶申請表》,并經本部門領導簽字后,統一報網絡中心設立。
6、電子郵件服務僅允許用于正常的通信業務,通過電子郵件傳輸的信息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
7、個人電子郵箱只限個人專用,建立公共電子信箱的部門,必須委派專人負責使用和管理。
8、用戶對自己的電子郵箱負有保護責任,要按照規定選擇電子郵箱的口令,并且不得泄露給他人,如有泄露,應及時改變。禁止將電子郵箱轉讓給他人使用。
1、為了處理工作中涉及的辦公秘密信息和業務秘密信息,特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規定。
2、學校網絡中心負責指導全校各部門入網人員的保密技術培訓,落實技術防范措施。
3、各部門要有一名教師主管此項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接入網絡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對上網信息的保密檢查,落實好保密防范措施,對本單位上網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
5、凡上網的信息,上網前必須進行審查,進行登記,“誰上網,誰負責”,確保國家機密不上網。
6、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7、如在網上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校保衛部門匯報,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泄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報網絡中心采取措施,同時向校園網領導小組報告。對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8、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9、對校園網內開設的合法論壇要積極推行論壇管理員負責制,論壇主持人經校園網領導小組批準備案。堅決取締未經批準開設的非法論壇。
10、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于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信息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并刪除個人主頁。
11、校內各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12、對于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于制作、復制、印發和傳播有害信息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13、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校園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領導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維護校內穩定。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十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并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愿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范、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么去彈奏,怎么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余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里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里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里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后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后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十一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范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設備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設備、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系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嘩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設備,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后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十二
一、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恪盡職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
二、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三、執行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指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四、收集、分析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對可能演變的突發事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處置建議。
五、定期組織修訂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開展預案演習工作。
六、負責建立健全和維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網絡系統,規范信息報送、隱患排查、應急管理宣傳培訓等工作。
七、接報突發公共事件后,應記錄好接報時間、事發時間地點、事件的性質、影響的范圍、嚴重程度、存在的隱患、采取的措施等,并立即向校長報告,馬上趕到突發事件事發地點,及時參與事件處置。
八、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用書面材料或電話的形式立即向街道應急管理中心報告。
九、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后期處置、調查報告工作。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十三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準,統一采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系,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后,在憑證上簽字。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并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為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后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注銷,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干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十四
一、工資方案執行范圍:
本工資方案僅適用于本校教師、生活輔導老師。
二、教師工資的核定
本工資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現教師的工資收入水平與對學校貢獻相對等的原則,體現優質優酬、多勞多得的原則,在原有工資體系的基礎上,調整了工作崗位工資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結構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據能力和實際業績獎勵和浮動的工資比重,因此教師的實際工資水平將在年度總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師年度工資收入=月工資x工作月數+基本工資x寒暑假月數+節日福利+年度考核獎勵+誠信獎+其他獎勵。其中:
(一)月工資
組成項目:基本工資、工作崗位工資、浮動工資、津貼
發放辦法:根據下述各組成項目的工資標準和核定辦法確定教師工資結構水平后,每月工資的發放由學部主任根據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進行調整。工資結算幣種為人民幣,由學校財務部為教師統一辦理工資卡,按規定工資結算日(寒暑假期間由學校具體調整后通知)打入教師本人工資卡中。
1、基本工資:
起點標準——幼兒園 650元,小學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辦法:
(1)本方案實施前上崗的教師,99年5月1日之前參與籌建的可增長15%,其他教師99年9月1日前上崗的本次調整的額度為10%。
(2)根據每學年的考核結果及本人一貫的工作表現,凡在實際教育教學工作中確能體現出認可貫徹學校辦學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業業對學校的忠誠度堪為楷模的,或者對維護學校聲譽有杰出貢獻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基本工資酌減100—300元。見習期滿或培訓期滿可核定一次。見習期或培訓期滿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條核定辦法。
(4)以上基本工資的調整核定由校長、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會同核定。
2、工作崗位工資:
工作崗位工資標準如下:
工作崗位 幼兒園 小學部 初中部 高中部
語文、英語 550 750 900(1000) 1000(1100)
數學 850(950) 950(1050)
物理、化學 850 900
政治、歷史、地理、生物 750 850
音樂、體育、美術、
計算機、常識、思品等 600 600 600
核定辦法:
(1)根據年級、學科設立不同的工作崗位,根據工作崗位的職責確定工作崗位工資,一種工作崗位一種工資,教師的工作崗位變動其工作崗位工資相應變動。
(2)初三、高三畢業班教師工作崗位工資分別比初中、高中同學科教師增加100—300元。
(3)學部每學期初根據課務安排考核教師實際工作量情況,由學部主任參照各工作崗位滿工作量標準,按學校有關規定核定發放,工作量不滿則工作崗位工資不能足額發放。(滿工作量標準由學部另行制定文件報經校長批準后執行;教師工作崗位工資核定結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學部主任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工作崗位工資的核定公式為: 實際工作量 ×工作崗位工資
標準工作量
由于學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崗位工資基礎上加10%(對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學校各級各類工作安排者則無權享受此項補貼辦法)
(4)教師學期中途調整工作量的,由學部教務處及時上報學部主任,參照第(2)條辦法重新核定該教師當月的工作崗位工資。(學部主任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100—300元。
(4)各工作崗位工資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會同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動工資:
根據本人實際業務能力、綜合素質、歷年考核結果等因素確定,對以下五項因素分別考慮,整體相加。
幅度范圍:(1) 學歷職稱因素:0—500元;學歷 中師 大專 本科 研究生
0—80 80—150150—280 250—300
職稱 小二/中三 小一/中二 小高/中一 中高 特級
0—50 50—100 100—150 150—200 180—200
(2) 教齡及獲獎情況:0—500元;
教齡 1—5年 6—10年 11——25年 25年以上
0—300 150—400 200—500 150—450
(3) 綜合素質:0—200元;綜合素質 尚待考證 良好 優秀
0—50 50——150 120——200
(4) 工作考核因素:±500元; (5) 其他因素:0—500元;
核定辦法:
(1)新上崗教師根據學歷、職稱、教齡、以往獲獎情況和本人綜合素質等因素,核定其試用期浮動工資。試用期滿根據試用期考核結果重新核定一次,調整幅度范圍為0—20%。
(2)非新上崗教師根據上一年度考核結果,在原有浮動工資的基礎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動工資,調整幅度范圍為±20%。試用期滿核定浮動工資不滿半年者暫不重新核定。
(3)所謂“其他因素”原則上只針對學校特聘教師或稀缺專業學科的教師適用。
(4)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0—300元。
(5)浮動工資由校長、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會同核定。
4.津貼
4.1職務津貼標準:
(1)班主任津貼:250—550元 (2)年級(段)組長津貼:150—300元
(3)教研組長津貼:100—200元
職務津貼核定辦法:
(1)學期初由學部主任根據班級人數、年級中的班級數、教研組人數核定上述三項津貼標準,報校長批準后執行,同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承擔上述職務者,由學部教務、導育負責人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學部主任核實后,決定當月實際發放金額。
(3)職務津貼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會同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齡津貼標準及發放辦法:
自上崗之日起在學校工作滿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開始計算,每月可享受校齡津貼100元,校齡增加可依此類推,500元封頂。重新上崗的教師,可將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累計計算校齡津貼發放起始時間。
4.3服裝費津貼:
體育老師每學年補貼350元,用于購置運動服。
4.4其他補貼:
在校期間,學校鼓勵教師在學校住集體公寓,任課教師每人補貼住房補貼80元,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等每人補貼住房補貼120元。不在校內居住的不發放住房補貼,可憑月票報銷50元/月。
開學期間每位教師享受伙食補貼150元/月,寒暑假按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標準為5元/天。
(二)節日福利
發放標準:教師每年約在20xx元左右(采用現金或實物福利形式)。
發放辦法:
(1)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主任核定福利總額預算。
(2)學校將在每年春節、五一勞動節、教師節、元旦等重大節日時,根據本學年在校生人數和經費運行情況,進行總量控制調整發放。
(三)學年考核獎勵
獎勵標準:
在學期考核中,每次優秀為5分,良好為3分,合格為1分,基本合格為0分,特殊貢獻者可加1—3分。設n1為上學期考核等級,n2為上學期考核等級,則:
幼兒園——500+(n1+n2)×650;
小學部(1—6年級)——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級)——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發放辦法:
(1)為表彰教師的奉獻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學年根據兩次學期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由于考核的滯后性,學年考核獎勵的具體發放時間為下一學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崗的教師根據實際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計算應得獎勵。
(3)凡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當年度考核不合格。
(4)當年度考核不合格,學校做出辭退或校內轉崗處分決定的,一律不發放此項獎勵。
(5)學年獎勵的發放由學部主任根據考核結果和獎勵標準核定,報校長批準后執行。
(6)學年考核獎勵標準的調整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共同核定,報校務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四)誠信獎
獎勵標準:
學校設立誠信獎目的是獎勵認真履行合同的教師,根據學校與教師簽訂合同的期限不同,誠信獎的設置如下:
簽訂一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2500元的獎勵;
簽訂兩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3000元/年的獎勵;
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4000元/年的獎勵;
發放辦法:
(1)確定誠信獎標準的合同年限以年為計算單位,超過一年不足兩年的按照簽訂一年合同的標準發放誠信獎,以此類推。
(2)誠信獎在履行完合同約定的年限后一次性發放。
(3)本方案執行前簽訂的較長期合同的獎勵標準,按本方案執行后實際履行的合同期限計算。
(4)凡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未能認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項獎勵。
(五)其他獎勵
組成部分:
學部獎勵金、住房獎勵基金、進修獎勵基金,穩定性獎、中考、會考和高考專項獎勵等。
發放辦法:
(1)學部獎勵金在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根據各學部學生數量核定學部每學期發放總額。學部主任根據學校相關文件確定在當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師,每月發放人員及金額報校長批準后計入當月工資。
(2)其他各類獎勵的發放均根據學校現行規章制度執行。
學校管理制度匯編 學校管理制度心得體會篇十五
為確保本培訓班的順利開辦和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全體學員共同遵守!!!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須先預交學費后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給予批評處理,嚴重者立即開除,并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須經過主管老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老師不再為其專門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于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出現其它事故,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