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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監理的制度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制度篇一
一、? 總? 則
1、本細則依據“工程承建合同文件”,sl60-94《土石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sdj336-89《混凝土大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以及其他有關規程、規范和工程質量檢驗標準編制。
2、本細則適應于水工建筑物永久工程及水工洞室和高邊坡開挖等工程中必須進行運行期與施工期安全監測的工程項目。
3、工程監測儀器設備的埋設應符合合同文件規定和設計要求并隨工程進展及時安排實施。
二、儀器與輔助設備裝置的采購與安裝
1、為確保現場儀器設備埋設安裝按合同規定及設計要求進行,承建單位應根據設計文件、施工進度以及儀器供貨所需的時間要求,編制儀器及輔助裝置的采購計劃,報監理部批準。
采購計劃主要內容包括:
(1)、項目簡況(包括與儀器埋設相關項目施工計劃進度,預期埋設計劃進度,安全監測項目內容與技術要求)。
(2)、供貨廠家情況(包括廠名、廠址及其資信情況)。
(3)、采購儀器件申報表(包括埋設部位、器件名稱、規格型號、本批采購數量、計劃進場日期、供貨價格、承運方式與到貨地點)。
(4)、按合同文件規定或監理部要求必須報報送的其他內容。
2、因工程需要訂購的特殊型號和規格的儀器設備,承建單位應約請監理工程師參加經與制造廠商進行的技術商談。
3、采購的儀器設備進場后,承建單位應認真檢查各類儀器的型號、規格、數量和供貨質量。所有的儀器都應附有相應的測試證明。
4、進場儀器設施應按使用、保管說明書要求存放在安全、防潮的庫房內妥善保管。
三、儀器埋設準備
1、儀器施工作業前28天,承建單位應根據工程安全監測設計圖紙、合同技術規范和有關安全監測技術規范規程,結合施工計劃編制完成監測儀器埋設安裝措施計劃,一式四份報監理部批準。
儀器埋設安裝措施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監測項目內容。
(2)、工地現場配備的監測儀器設備,包括測量儀表和檢驗設備清單(附廠家、型號、規格、合格證、儀器檢驗資料、說明書等)。
(3)、作業設備、材料與人員配備,崗位設置及其資歷。
(4)、儀埋設備布置及其設計編號。
(5)、儀埋作業工序與措施(包括必須采用如鉆孔等特殊埋設方法的作業工序與措施)。
(6)、儀埋準備工作與已備的作業條件。
(7)、作業進度計劃。
(8)、質量保證措施。
(9)、安全防護措施。
2、承建單位在監測儀器設備埋設安裝之前,應完成對埋設儀器的率定和電纜聯接檢查,并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質量檢驗合格認可。
3、儀器的檢查和率定。
(1)、儀器的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2)、儀器的出廠合格證、出廠率定資料卡片、儀器使用說明等資料齊全。
(3)、按照有關技術規范,對儀器的主要工作性能(如力學性能、濕度性能、防水絕緣性能等)進行率定。
(4)、儀器的出廠資料和儀器埋設前的率定結果均應妥善保存,以備查證。
4、電纜的檢查和聯接。
(1)、儀器的聯接電纜其耐久和防水性能應符合設計和技術規范要求,并通過防水絕緣檢驗合格。
(2)、依據設計要求并結合現場情況,每支儀器聯接的電纜長度要留有一定的裕度。電纜裁剪后應分別編號,并測量記錄電纜的芯線電阻。
電纜應保持無接頭的最大安裝長度,以盡量減少電纜的接頭數量。
(3)、儀器與電纜的聯接按有關技術要求進行,聯接后的'接頭應作防水性能試驗。
(4)、電阻式儀器電纜聯接后應測量并記錄電纜芯線電阻、儀器電阻和電阻比。
(5)、儀器與電纜聯接后,在電纜測量端應有清晰耐久的儀器編號標記。
5、承建單位在儀器率定和電纜聯接檢驗合格后,應填寫儀器設備質量檢查評定表,報監理工程師進行質量認定。不合格的儀器設備不準使用。
6、承建單位應結合工程進度和儀器設備埋設安裝計劃,按合同文件規定和設計要求完成與儀器設備埋設配套的,如觀測房、臨時觀測房、電纜管道等土建工程。
7、監測儀器的埋設安裝措施計劃連同審簽意見單均一式四份,經承建單位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部審閱后限時返回審簽意見單一份或另行發文批復,原文件不返回。
批復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執行”、“已審閱”、及“修改后重新報送”四種。
8、除非收到的文件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承建單位可即時向監理部申請開工許可證,監理部將于接到承建單位申請24小時內開出相應工程項目的開工許可證。
9、如果承建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部報送儀器設備埋設安裝措施計劃,或未報經監理部批準擅自作業,或未經按報批的工序、措施與計劃作業等,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由承建單位承擔責任。
四、儀器埋設安裝
1、承建單位應在儀器埋設測點放樣24小時前通知監理工程師,如發現測點與工程部位有矛盾時,承建單位應提出處理措施,書面報告監理部,在未收到監理工程師正式答復以前,承建單位對有矛盾的部位應暫緩實施。
2、開挖邊坡和基礎內部需用鉆機鉆孔進行儀器埋設安裝的,承建單位應在鉆孔完成、經承建單位自檢合格、報經監理工程師對布孔與成孔質量檢查認證后,方可進行儀器設備埋設安裝。
3、承建單位在進行建筑物內部監測儀器埋設安裝2天前,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對準備埋設的儀器進行埋設前的質量檢查認證。
4、承建單位應按照設計圖紙、設計通知、設計技術要求和有關技術要求進行儀器設備的埋設安裝。儀器埋設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到場并做好儀器埋設現場記錄。
現場記錄內容包括:
(1)、儀器埋設位置。
(2)、儀器的型號、規格和設計編號。
(3)、配件和預埋件的埋設安裝情況。
(4)、埋設安裝過程和儀器埋設前后的觀測讀數。
(5)、電纜的牽引保護。
(6)、儀器埋設時的現場環境記錄。
(7)、儀器埋設位置和電纜走向的現場埋設圖。
(8)、埋設質量事故及其處理記錄。
5、對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或在保管埋設過程中遭受損壞的儀器設備,承包單位應立即予以更換。對埋設安裝中不符合操作程序的和工藝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補工或返工直達合格。由于承建單位保護、埋設、安裝不當或因承建單位原因引起或發生的損失,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
6、儀器設備安裝埋設完成后,承建單位應對埋設單元工程進行質量檢驗與質量評定,并報監理工程師認定。
7、觀測電纜全部集中到觀測房或觀測站后,承建單位應及時安裝集線箱。合同文件規定或設計文件要求建立數據采集系統和數據處理系統的,在完成電子計算機房建筑,熬設并連接完成全部觀測電纜和傳達電纜,埋設網接地網絡,接通電源電纜后,方可安裝調試。
8、集線箱、數據采集系統和數據處理系統安裝前,承建單位應報監理工程師檢查批準。
五、觀測與維修
1、各類觀測儀器埋設安裝后,承建單位應按照合同文件、設計要求和監測技術規范規定的測次按時進行觀測,以保證觀測成果的連續性。
2、在觀測或成果計算中,如發現觀測結果異常時,承建單位應及時進行復測,以驗證觀測結果的準確性。監理工程師也應經常檢查承建單位觀測作業是否按照有關規范和技術要求執行,對不符合要求的觀測結果,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進行復測檢查。
3、承建單位在每月10日前,應將上月各項工作進展和觀測成果按月報監理部和業主單位,并抄送設計單位。
承建單位還應根據施工時段和蓄水分期要求,按合同文件規定的內容與資料提交份數,按時間向監理部報送觀測成果與階段分析報告。
4、在觀測期間若發現觀測成果變化異常,承建單位應在發現后的24小時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發現觀測部位變形過大或滲漏突增等現象時,應立即向監理工程師報警,以便監理工程師會同業主單位和設計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處理。
5、承建單位應經常巡視檢查監測設備的保護情況,發現觀測設備保護不良應及時改進。若發現觀測設備遭到破壞,應立即報告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檢查,對有條件恢復的觀測儀器應限期進行恢復。如觀測儀器損壞已無法恢復,承建單位應在發現后3天內提交書面報告,分析事故原因、經過和責任,提出處理與補救措施,報監理部審批。
6、承建單位對直讀式儀表和量具應定期檢驗率定(校準測定)。不合格的儀表和量具應停止使用并及時予以更換。新儀表和量具的更換應事先報監理工程師檢查批準。
六、竣工驗收
1、當分部工程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具備竣工條件后,承建單位應及時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承建單位如未能按期申報而造成監測項目驗收延誤,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合同責任由承建單位承擔。
(1)、分部分項工程竣工報告,其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設計工作量、實際完成工作量、儀器設備檢查、埋設安裝、觀測工作情況、觀測資料整編和分析等)。
(2)、設計文件、設計通知、現場變更及其目錄。
(3)、竣工圖紙及目錄。
(4)、需移交的各種原始資料和原始記錄(儀器說明書、檢驗表、出廠卡片、工地現場儀器檢驗率定記錄、電纜聯接記錄、埋設安裝記錄、觀測記錄等)。
(5)、單元工程質量檢驗,各階段驗收意見和質量簽證。
(6)、各階段資料整理分析報告、報警、事故分析、有關重大事件的經過和處理結論。
(7)、竣工支付結算報告。
(8)、其他依據合同文件或技術規程規范要求必須報送的資料。
監理工程師在審議上述文件并進行現場核查時,承建單位應予積極配合。
七、其他
1、承建單位在整個監測工作實施過程中與監理工程師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文件為準,特殊情況可以口頭或電話通知,隨后補上書面文件。
2、儀埋項目工程設計量及支付簽證按合同文件及相關監理細則與工作規程要求執行。
1.總 則
1.1 本細則編制依據
⑴ 施工合同文件(合同編號:水布埡2002015)及監理合同文件;
⑵sl60—94《土石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
⑶sdj336—89《混凝土大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
⑷ 其他有關規程、規范和工程質量檢驗標準。
1.2 本細則適用于水布埡水電站大壩與溢洪道工程中必須進行運行期與施工期安全監測的工程項目。
1.3 工程監測儀器設備的埋設應依據合同文件規定和設計要求并隨工程進展及時安排實施。
1.4 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葛洲壩江南聯合體負責的施工安全監測(外部變形觀測)可參照本細則或其它有關條款執行,其它安全監測項目由另外承建單位實施。
? ? ? 2.儀器及輔助裝置的采購與保管2.1 為確保現場儀器埋設安裝按合同規定及設計要求進行(如需施工單位自行采購儀器及輔助裝置),承建單位應根據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施工進度以及儀器供貨所需的時間要求,編制儀器及輔助裝置的采購計劃,報送監理中心批準。
采購計劃主要內容應包括:
(1)項目簡況(包括與儀埋相關工程項目施工進度計劃,預期的儀埋計劃進度,安全監測項目內容與技術要求)。
(2)供貨廠家情況(包括廠名、廠址及其資信情況)。
(3)采購儀器件申報表(包括埋設部位、器件名稱、規格型號、本批采購數量、計劃進場日期、供貨價格、承運方式與到貨地點)。
(4)按合同文件規定或業主、監理中心要求必須報送的其他內容。
2.2 因工程需要訂購的特殊型號和規格的儀器設備,承建單位應約請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參與制造廠商進行的技術商談。
2.3 采購的儀器設備進場后,承建單位應認真檢查各類儀器的型號、規格、數量和供貨質量。所有的儀器都應附有相應的測試證明。
2.4 進場儀器設施應按使用、保管說明書要求存放在安全、防潮的庫房內妥善保管。
? ? ? 3.儀器埋設準備3.1 儀器埋設施工作業前28天,承建單位應根據工程安全監測設計圖紙、合同技術規范和有關安全監測技術規程規范,結合施工計劃編制完成監測儀器埋設安裝措施計劃,一式四份報送監理中心批準。
儀器埋設安裝措施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⑴ 監測項目及內容。
⑵ 工地現場配備的監測儀器設備,包括測量儀表和檢驗設備清單(附廠家、型號、規格、合格證、儀器檢驗資料、說明書等)。
⑶ 作業設備、材料與人員配備,崗位設置及其資歷。
⑷ 儀埋設備布置及其設計編號。
⑸ 儀埋作業工序與措施(包括必須采用如鉆孔等特殊埋設方法的作業工序與措施)。
⑹ 儀埋準備工作與具備的作業條件。
⑺ 作業進度計劃。
⑻ 質量保證措施。
⑼ 安全防護措施。
3.2 承建單位在監測儀器設備埋設安裝之前,不論監測儀器設備及輔助裝置是否由業主提供的,承建單位應完成對埋設儀器的率定和電纜聯接檢查,并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質量檢驗合格認證。
3.3 儀器的檢查和率定。
⑴ 儀器的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⑵ 儀器的出廠合格證、出廠率定資料卡片、儀器使用說明等資料齊全。
⑶ 按照有關技術規范,對儀器的主要工作性能(如:力學性能、溫度性能、防水絕緣性能等)進行率定。
⑷儀器的出廠資料和儀器埋設前的率定結果均應妥善保存,以備查證。
3.4 電纜的檢查和聯接。
⑴ 儀器的聯接電纜其耐久性和防水性能應符合設計和技術規范要求,并通過防水絕緣檢驗合格。
⑵ 依據設計要求并結合現場情況,每支儀器聯接的電纜長度要留有一定的余度。電纜裁剪后應分別編號,并測量記錄電纜的芯線電阻。電纜應保持無接頭的最大安裝長度,以盡量減少電纜的接頭數量。
⑶ 儀器與電纜的聯接按有關技術要求進行,聯接后的接頭應作防水性能試驗。
⑷ 電阻式儀器電纜聯接后應測量并記錄電纜芯線電阻、儀器電阻和電阻比。
⑸ 儀器與電纜聯接后,在電纜測量端應有清晰耐久的儀器編號標記。
3.5 承建單位在儀器率定和電纜聯接檢驗合格后,應填寫儀器設備質量檢查評定表,報監理工程師進行質量認證。不合格的儀器設備不準使用。
3.6 承建單位應結合工程進度和儀器設備埋設安裝計劃,按照合同文件規定和設計要求完成與儀器設備埋設配套的,如觀測房、電纜管道等土建工程。
3.7 監測儀器的埋設安裝措施計劃連同審簽意見單均一式四份,經承建單位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中心或業主審閱后限時返回審簽意見單一份或另行發文批復,原文件不返回。
3.8 除非收到的批復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承建單位可即時向監理中心或業主申請開工許可證。監理中心或業主將于接到承建單位申請后的24小時內開出相應工程項目的開工許可證。
3.9 如果承建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中心或業主報送儀器設備埋設安裝措施計劃,或未報經監理中心或業主批準擅自作業,或未能按報經批準的工序、措施與計劃作業等,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
? ? ? 4.儀器埋設安裝4.1 承建單位應在儀器埋設測點放樣24小時前通知監理工程師。如發現測點與工程部位有矛盾時,承建單位應提出處理措施,書面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未收到監理工程師正式答復以前,承建單位對有矛盾的部位應暫緩實施。
4.2 開挖邊坡和基礎內部需用鉆機鉆孔進行儀器埋設安裝的,承建單位應在鉆孔完成、經承建單位三檢合格、報經監理工程師對布孔與成孔質量檢查認證后,方可進行儀器設備埋設安裝。
4.3 承建單位在進行建筑物內部監測儀器埋設安裝2天前,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對準備埋設的儀器進行埋設前的質量檢查認證。
4.4 承建單位應按照設計圖紙、設計通知、設計技術要求和有關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儀器設備的埋設安裝。儀器埋設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到場并作好儀器埋設現場記錄。
現場記錄內容包括:
⑴ 儀器埋設位置。
⑵ 儀器的型號、規格和設計編號。
⑶ 配件和預埋件的埋設安裝情況。
⑷ 埋設安裝過程和儀器埋設前后的觀測讀數。
⑸ 電纜的牽引保護。
⑹ 儀器埋設時的現場環境記錄。
⑺ 儀器埋設位置和電纜走向的現場埋設圖。
⑻ 埋設質量事故及其處理記錄。
4.5 對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或在保管埋設過程中遭受損壞的儀器設備,承建單位應立即予以更換。對埋設安裝中不符合操作程序和工藝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返工直達合格。由于承建單位保護、埋設、安裝不當或因承建單位原因所引起或發生的損失,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
4.6 儀器設備安裝埋設完成后,承建單位應對埋設單元工程進行質量檢驗與質量評定,并報監理工程師認證。
4.7 觀測電纜全部集中到觀測房或觀測站后,承建單位應及時安裝集線箱。合同文件規定或設計文件要求建立數據采集系統和數據處理系統的,在完成電子計算機房建筑,敷設并連接完成全部觀測電纜和傳送電纜,埋設完接地網絡,接通電源電纜后,方可安裝調試。
4.8 集線箱、數據采集系統和數據處理系統安裝前,承建單位應報監理工程師檢查批準。
? ? ? 5.觀測與維護5.1 各類內部觀測儀器埋設安裝后,承建單位應按照合同文件、設計要求和監測技術規范規定的測次按時進行觀測,以保證觀測成果的連續性。因本工程的特殊性,承建單位在執行規范時盡可能取上限值。
5.2 在觀測或成果計算中,如發現觀測結果異常時,承建單位應及時進行復測,以驗證觀測結果的準確性。監理工程師也應經常檢查承建單位觀測作業是否按照有關規范和技術要求執行,對不符合要求的觀測結果,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進行復測檢查。
5.3 承建單位在每月25日前,應將本月各項工作進展和觀測成果月報報送監理中心和業主單位,并抄送設計單位。承建單位還應根據施工時段和蓄水分期要求,按合同文件規定的內容與資料提交份數,按時向監理中心和業主報送觀測成果與階段分析報告。
5.4 在觀測期間若發現觀測成果變化異常,承建單位應在發現后的24小時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發現觀測部位變形過大或滲流突增等現象時,應立即向監理工程師報警,以便監理工程師會同業主單位和設計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處理。
5.5 承建單位應經常巡視檢查監測設施的保護情況,發現觀測設施保護不良應及時改進。若發現觀測設備遭受破壞,應立即報告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檢查,對有條件恢復的觀測儀器應限期進行恢復。如觀測儀器損壞已無法恢復,承建單位應在發現后的3天內提交書面報告,分析事故原因、經過和責任,提出處理與補救措施,報監理中心和業主審批。
5.6 承建單位對直讀式儀表和量具應定期進行檢驗率定。不合格的儀表、量具應停止使用并及時予以更換。新儀表、量具的更換應事先報經監理工程師檢查批準。
? ? ? 6.質量檢驗與驗收6.1 單元工程開工(倉)簽證、質量檢查與驗收按工程驗收監理實施細則及質量控制導則執行。
6.2 分部分項工程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具備驗收條件后,承建單位應及時提出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申請,承建單位如未能按期申報而造成監測項目驗收延誤,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合同責任由承建單位承擔。
⑴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報告,其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設計工作量、實際完成工作量、儀器設備檢驗、埋設安裝、觀測工作情況、觀測資料整編和分析等)。
⑵ 設計文件、設計通知、現場變更及其目錄。
⑶ 竣工圖紙及圖紙目錄。
⑷ 需移交的各種原始資料和原始記錄(儀器說明書、檢驗表、出廠卡片、工地現場儀器檢驗率定記錄、電纜聯接記錄、埋設安裝記錄、觀測記錄等)。
⑸ 單元工程質量檢驗,各階段驗收意見和質量簽證。
⑹ 各階段資料整理分析報告、報警、事故分析、有關重大事件的經過和處理結論。
⑺ 竣工支付結算報告。
⑻ 其他依據合同文件或技術規程規范要求必須報送的資料。
監理工程師在審議上述文件并進行現場核查時,承建單位應予積極配合。
? ? ? 7.其 他7.1 承建單位在整個監測工作實施過程中與監理工程師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文件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隨后補發書面文件。
施工安全監理的制度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制度篇二
1、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
■一審:審查的內容:一是按照《條例》規定,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二是根據《條例》第26條規定審查施工單位的七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三是審查根據《條例》明確的施工企業應有的七項安全生產制度是否齊全和落實。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③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④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⑤意外傷害保險制度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審查的重點:(1)、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質和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等。(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是否有漏缺項。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條例》的有關規定。
對于存在的問題應責令施工單位及時整改、補充和完善。
■二查:監理人員應加強現場巡視和檢查,由業主和監理適時共同組織安全大檢查。
日常巡視:
(1)、檢查現場實際是否符合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如模板支撐、垂直運輸、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臨時用電等,如發現有與施工組織設計不符的地方,應及時簽發監理通知,責令施工單位整改或報批補充方案。
(2)、組織安全大檢查可以有效發現事故隱患,是一個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的有力措施。也體現了“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大檢查應認真組織,并有詳細專業分工,檢查內容依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和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十大部分。每一部分均有具體檢查內容和標準。每次檢查后均簽發安全檢查簡報。并在監理例會上進行講評。要求有關單位限期進行整改,并組織復查整改結果。不要走過場。
■三停:通過巡視和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的,總監應按監理規范規定果斷及時簽發監理通知或工程暫停令,以消除隱患。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四報:如果施工單位在接到監理通知或工程暫停令后,拒不整改或繼續進行施工,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造成監理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中承擔責任的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過錯,如違章指揮,錯誤同意施工單位的'不合理方案,不合格品當作合格品放行,造成質量和安全事故。二是監理人員不作為,不作為就是失職,也就是沒有做到“一審二查三停四報”。該審核的未審核,該阻止的不阻止,該停工的不發停工令,該報告不報告。安全生產管理中,監理責任確實很大,但監理人員只要嚴格按照《條例》,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產生畏懼心理,大膽開展工作,通過自身的作為,才能規避和消除安全風險。
工程監理單位應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①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②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③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④執行法律法規與標準監理制度。
編輯評價
本篇施工技術交底可供工程師在同類建筑工程項目技術交底編制中作為施工技術交底范本使用,也可作為施工員、技術員在現場施工中參考!
企業在施工過程當中,應當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少施工企業都制訂安全管理制度?,這是一項不錯的措施,但要努力實施。為了方便大家,以下提供一則范本,僅供各位參考。
1 范圍
1.1 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2 引用標準
2.1 《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 管理職能
3.1 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 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 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 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 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 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 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 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施工安全監理的制度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制度篇三
20xx年5月31日在500kv七廠線改造工程中發生了一起“帶接地線投運”的性質惡劣的施工人員責任事故。為避免此類問題的重復發生,現制定線路跨越停復電施工中監理現場安全控制管理辦法,要求各項目監理部嚴格按此辦法執行。
1、要求承包單位在停電前一個月內報項目監理部本工程的線路停電跨越計劃安排,計劃中應包括需停電跨越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的停電施工時間、地點、被跨越線路名稱、復電時間等。
2、要求承包單位在施工前,報《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見附件1)至項目監理部,并附本次停電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電申請》和經運行單位工作許可人批準的《線路工作第一種工作票》的復印件。
3、項目監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須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中所述的內容與《配合基建工程停電申請》、《線路工作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內容是否一致;停電范圍是否一致;停復電時間是否一致;本次停電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計劃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按《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中計劃的時間安排現場監理人員至施工地點,檢查在停電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是否已嚴格執行完畢(具體檢查內容見《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在檢查后填寫《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明確現場監理人員的意見和結論。
進入正式施工后,現場監理人員應對跨越部分施工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承包單位提出,在口頭通知無效的情況下,必須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并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
1、要求承包單位在復電前提前使用《停電線路安全措施拆除檢查申請單》(見附件2)書面通知項目監理部對復電前施工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2、總監理工程師安排現場監理人員按計劃時間至現場對復電前的施工準備情況進行嚴格、認真地檢查(檢查內容見《停電線路安全措施拆除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
3、監理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允許承包單位的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單位的工作許可人提出復電申請。
施工安全監理的制度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制度篇四
五、?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部應安全專人有重點的.旁站。
七、定期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每月向公司報告工地安全生產情況。
1.審查專項安全文明施工組織方案并簽署意見。
2.把安全生產作為日常監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及時糾正施工單位在安全生產中的違規行為。
3.對施工現場每周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重大危險源每日專項巡查,并記錄在監理日志中。
4.重要施工環節確保做到旁站和24小時巡檢。
6.組織建設主體各方的安全檢查活動,并書面記錄檢查結果和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7.及時向建設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報告拒不整改安全隱患的行為。
8.對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作出評價,并列入竣工驗收資料。
9.協調建設單位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費用。
施工安全監理的制度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制度篇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確保公司在監工程項目不發生監理責任事故,實現公司質量安全目標,促進公司的全面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凡公司職工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現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總目標。
第四條??公司除貫徹、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安全法規、制度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項目工程建設過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切實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第二章 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節基本原則
第五條??公司安全工作實行各級領導負責制。
第六條??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七條??公司的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崗位的安全職責。
第二節 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第八條??總經理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規范標準。
3、制訂和批準公司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包括單位部門領導職責和職工崗位職責。
4、批準組建公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并配備安全管理專業人員,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5、每月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通報公司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6、審批安全生產大檢查計劃,督導安全隱患迅速整改,不斷消除安全薄弱環節。
7、遇突發重大事故時,應及時部署搶險救助和事故調查工作,并要第一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8、審批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第九條??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直接承擔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和協調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認真完成總經理委任指派所交賦的工作任務,并承擔所委派工作的安全生產領導職責。
第十條??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對公司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負責公司受監項目《監理規劃》審批工作,確保安全監理在項目監理規劃中得以落實。
4、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5、主持公司事故的技術分析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總經理寫出專門文字匯報材料。
6、對大型重點受監項目工程,要經常主持現場安全生產督導巡查活動,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一條??工程部經理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和安全生產工作檔案的收集以及立卷工作,擬定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頒發執行并檢查和督促落實。
3、掌握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指導落實。
4、履行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職責,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負責人,督促落實整改。
5、負責對公司職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第三節 各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綜合辦安全職責
1、組織調入職工和有關人員(實習、培訓人員)接受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2、在職工上崗前的教育和各種在職培訓中都應有安全的內容并列入技術考核之中。
3、負責收集職工安全培訓資質證書,統一保管。
4、努力為安全監理提供專門技術人才,為項目工程監理服務給予人力支持。
第十三條??總師室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努力為項目安全監理提供有效服務。
2、認真完成公司受監項目《監理規劃》審核工作,確保安全監理在項目監理規劃中得以落實。
3、認真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會同公司工程部、綜合辦、經營部,定期組織各項安全檢查。
4、參加事故的調查工作,對相關人員資質技能核對查驗。
6、參加綜合安全檢查和季節性安全檢查,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第十四條??工程部安全職責
1、負責對各項目監理部安全監理現場考核并量化評分,對發現安全隱患,書面通知限其整改,跟蹤查驗。并建立安全監理基本臺帳。
2、參加在監工程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驗證工程竣工資料和安全生產可靠性。
3、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采取相應措施處理。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5、綜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6、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經營部安全職責
1、制訂公司長遠發展經營規劃時應包括安全生產發展計劃。
2、參與對外業務洽淡,發展橫向聯合,開展多種經營時應滿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的要求。
3、協助工程部、綜合辦做好安全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
4、負責管理和檢查公司各種對外經濟合同,保證條款的合法性、準確性,并對合同履行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督促,保證公司安全體系的健康運行。
1、總監理工程師是現場監理機構的第一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項目監理部人員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負責對本工程施工過程危險性較大部位,進行風險評估預測,并進行安全控制策劃,督促施工方資源安全有效配置,確保現場環境安全,不發生事故。
3、負責本項目《監理規劃》、《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等安全文件編制,認真審查施工方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特種作業上崗證等,認真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含預警、應急搶險救援預案)、各分部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大型機具及原材送檢準用等,嚴把開工令、復工令審批關。
4、負責現場安全生產巡檢,發現隱患,果斷下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整改處置。并跟蹤驗查,直至問題消除才算閉合。
5、負責項目監理部安監保證體系(機構人力配置、崗位職責、方法措施、管理目標與方針、培訓教育和績效考評等)全面工作,使之最佳狀態運作,并建立相關臺帳。
6、負責項目監理部每季度進行績效考評;每月對施工現場進行量化評分;每周有安全生產巡查記錄并在例會中宣講。
7、負責每月《監理月報》編寫和按時上報公司。按規定完成:質量、進度、安監等報表編制工作,按時向有關單位報告。
8、遇突發安全事故,除搶險救助外,尚應及時向公司和當地建設主管機關報告,不得瞞報、虛報。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參予事故調查,分清責任合理合法處理。
第十七??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職責
1、服從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領導,聽從工作、任務安排,認真完成本專業崗位安全監理任務。
2、負責本專業安全生產強制性規范的執行。深入現場,對關鍵工序危險點處置進行跟蹤旁站監理,并做好相應記錄。
3、做好檢驗批驗收、隱蔽驗收和材料設備見證送檢簽證等工作,確保施工過程和產品具備安全合格條件。發現隱患要認真整改,并總結分析不斷提高。
4、做好本專業監理日志記載填寫工作。
5、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要及時向總監(或總監代表)報告,不得私自處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一節崗前教育
第十八條??新進公司職工,必須接受公司的崗前安全教育,方能被分配到適當的工作崗位。
1、公司的崗前安全教育,由總師室組織,具體由綜合辦、工程部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及安全生產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公司生產經營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進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等知識,并經審查合格,由總經理分配工作。
2、項目監理部安全教育,由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專業監理工程師(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配合,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規程、事故安全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第二節 日常教育
第十九條??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每年不得少于30學時。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政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及管理經驗;防火防爆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典型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勞動衛生與職業病預防;安全生產經驗交流;重大事故防范、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預案的編制等。由政府相關安全機構教育培訓或者由公司總工程師、安全主管與工程部組織授課。
第二十條??公司各部門領導及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每年不得少于36學時。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實現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承擔的責任;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統安全工程知識等,以及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基本安全管理和技術知識。由公司總工程師與工程部組織授課。
第二十一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時間與內容參照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教育內容與時間。
第二十二條??各級領導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職工安全教育中的有關問題。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舉辦安全技術和安全形勢分析學習班,充分利用一切安全教育形式,開展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條??各項目監理部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項目監理部安全活動每月組織召開不少于一次安全專題例會,每周組織不少于一次對施工現場安全巡視檢查。
第二十五條??在遇有重點項目,涉及重大危險性作業(含重點施工項目)時,工程部應督促指導項目監理部對重點安全事項進行監理進場前安全教育。
第三節??安全考核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
2、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項目監理部各類安全管理方法。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
2、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程和管理制度。
3、實現崗位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承擔的.責任。
4、崗位安全生產系統中安全工程監理知。
5、本職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6、項目監理部的基本安全管理和技術知識。
第四章??安全作業
第二十八條??各項目監理部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要求,應制訂詳細的安全監理管理細則,并報公司審核。
第二十九條??編制各項安全措施、計劃、規定與監理安全管理細則方案和實際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步驟進行,必要時應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
第三十條各級崗位人員在安全操作與安全監理過程中,應遵循各自的崗位職責,注意各項安全技術指標的落實,發現問題,逐級上報。
第三十一條??日常工作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程的變化和設備運行的情況,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中止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第五章??安全檢查
第一節??任務與要求
第三十二條??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的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三十三條??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除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外,每年還應進行群眾性的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
第三十四條??安全檢查活動,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和具體計劃,具體由公司安全主管策劃,報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五條??必須建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第二節 方式與內容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大型工程重點項目安全監理檢查,一般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由公司工程部組織到項目現場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安監機構、安監措施、安監方案審查、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審查四大內容。檢查形式采用察看現場、查驗記錄文件。
第三十七條??公司工程部對項目監理部體系運作(質量與安全)檢查,一般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由公司工程部牽頭,經營部、辦公室派人參加。檢查內容包含項目監理部全部執業活動,也可以專業(質量與安全)專項(深基坑、高支模、主體結構、樁基礎、大型施工機械、腳手架等)檢查。檢查形式為:看現場、查資料、會議調研等。
第三十八條??各項目監理部安全綜合檢查,一般每月進行一次。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總監代表及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標準對項目在監工程進行安全檢查評分,檢查評分資料必須進入監理部安監臺帳。
第三十九條??項目安全日常巡視檢查,一般每周現場巡查不少于一次。檢查內容為項目在監工程施工過程安全事宜。每周巡查活動需內詳細記載并簽名。
第三節??整改
第四十條??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對查出的不合格項,應遵守公司質量手冊相關規定處置。
第四十一條??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監理部應及時下達《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做到限期整改,到期復驗確認。
第四十二條??公司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向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第六章事故管理
第一節搶險與救護
第四十三條??項目工程發生安全事故,公司必須組織力量參與搶救,妥善處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時,公司領導要組織辦公室、工程部、經營部等相關部門人員到工程現場,協助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做出應對措施。
第四十五條??對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災事故現場,項目監理部人員應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設警戒線,搶救人員應佩戴好防護器具,對中毒、燒傷、燙傷等人員應及時進行搶救處理。
第二節 事故報告程序
第四十六條??事故最先發現者,除立即處理外,還應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領導報告。而后逐級上報。對各類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將事故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等)用快速方法在24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若事態仍在繼續,要隨時報告。
第四十七條??發生事故的項目監理部,要按規定填寫事故報告報送公司工程部,報出時間:一般事故一天內,重大事故三天內。
第四十八條??對重大事故,公司應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后七天內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第四十九條??對于重大責任事故,除按有關規定上報外,還應向當地人民檢-察-院報告。
第三節 責任劃分
第五十條??公司安全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同分管領導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責任制。正職分配的工作,副職不執行或拖拉未辦導致事故的,由副職負主要責任。副職向正職反映、建議得不到重視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決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職負主要責任。
第五十一條??公司安全規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學由安全主任、總工程師和分管副總經理負責,管理部門已制訂或已建議制定規章制度,領導不頒發或不組織實施的,由領導負責。
第五十二條??新進公司人員在實習期間,必須在相關部門領導的帶領下進行工作,不聽領導指導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負責;在領導指導下操作發生事故,由領導負主要責任。項目監理部工程發生事故責任歸屬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違章違紀嚴重,發生重大事故時,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第四節 調查和處理
第五十四條??工程安全事故的處理。
1、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監理人員應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企業負責人報告,有責任組織參建各方保護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和狀態均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有關標志。
2、總監理工程師或企業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協助指揮搶救受傷人員,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盡可能挽回財產損失。同時立即報告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部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總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并向有關部門逐級上報。
事故書面報告的內容:
①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和參建單位名稱;
③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對事故控制情況;
⑤ 事故報告單位。
3、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協助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事故性質嚴重,必須由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時,應積極配合調查組工作。
調查組的工作職責:
① 組織技術鑒定;
② 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③ 查明事故的性質、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者;
④ 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措施的建議;
⑤ 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 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4、各級監理人員應積極參與或配合現場調查工作,保證筆錄、拍照、繪圖等各項工作及時、全面、細致和客觀。現場調查工作所有過程均應形成原始記錄,并妥善予以保存。
5、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根據現場調查材料,配合調查組對造成事故的受傷部位、受傷性質、起因物、致害物、傷害方式、不安全狀態和不安全行為等七項內容進行分析。協助確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事故性質和責任者。
6、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協助參建各方根據事故原因、事故性質提出處理意見,必要時應包含彌補措施和修復辦法,該處理意見要經過參建各方全面評估。
7、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以上工作成果,協助調查組完成調查報告的編寫工作。向調查組提供項目監理部所掌握的原始資料和建議。
8、調查報告(包含處理意見)得到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參建各方落實報告中各事項。其中涉及到監理工作的,由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監理部組織資源予以落實。
9、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的統計工作,便于項目管理組織及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考核安全生產體系運作有效性,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擬定整改措施,解決現存問題。進一步加強管理,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同時也積累一些寶貴資料,為進行安全教育以及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研究做基礎性工作。
第五十五條??發生事故都要按“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周圍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辦理。
第五十六條??對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由公司和相關部門領導組織調查并召開事故分析會。
第五十七條??對重大事故,公司領導應組織成立由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和處理小組。
第五節??獎懲
第五十八條??對事故責任者的處分,可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情節輕重,以及影響程度等情況,令其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警告、記過、降薪、撤職、留公司察看、開除,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個人,或對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搞得好、成績突出的個人,公司應予以通報表彰,并予以年底雙薪的獎勵。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
一.????進度控制在監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監理的工作內容通常可以概括為“四控制(即質量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變更控制)、三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一協調”,進度控制是監理工程師應該完成的重要任務。從項目管理的三大目標——質量、工期和投資來看,盡管質量是工程項目最基本的目標,但工期和投資卻是直接影響建設項目投資效益的兩大目標,也是業主最關心的目標。因此,能否有效地控制投資和進度,往往是衡量監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尺度。下面就北京市交管局交通管理與控制仿真系統項目,對如何做好進度監理工作中的進度控制進行一些探索。
二.????項目進度控制的方法
1、????進度計劃的審查
承建單位的進度計劃首先必須滿足合同工期的要求,同時還必須符合業主控制性進度計劃中一些關鍵時間節點的要求。
2)?????????進度計劃是否與項目實施方案一致
項目實施方案中的項目目標、項目組織措施、系統設備安裝及驗收計劃、系統開發進度計劃、軟件工程化過程開發、售后技術支持與服務計劃以及后期的培訓計劃等都直接影響進度計劃安排,因此在審查承建單位的進度計劃時必須檢查項目進度計劃是否與項目實施方案一致,如果有矛盾必須要求承建單位調整進度計劃或項目實施方案。
3)????????資源計劃能否保證進度計劃的需要
在報審進度計劃時,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建單位提供的項目開發力量、項目開發環境設施以及項目人員安排等資源計劃作為附件,監理工程師通過審查資源計劃是否與進度計劃相符,來評價進度計劃的可實施性,如資源計劃不能滿足進度計劃的要求,應要求承建單位調整資源計劃或進度計劃,進度計劃一旦被批準,資源計劃也作為進度控制的依據。
4)?????????進度保證措施是否合理
在進度計劃報審時,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建單位提供進度保證措施作為附件。進度保證措施包括技術措施、管理措施等。進度計劃一旦被批準,這些措施也將作為進度控制的依據。如果在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沒有采取這些措施而導致工期延期,一般監理工程師不能同意工期延期申請。
關鍵工作是進度控制的重點,關鍵工作一旦出現拖延,必然導致整個進度的延期。因此,控制了關鍵工作的進度也就控制了施工進度。非關鍵工作盡管不是進度控制的重點,但當非關鍵工作的延誤超過了總時差時,就會轉化為關鍵工作,因此,對那些總時差較小的非關鍵工作,也應給予足夠的重視。明確關鍵工作和非關鍵工作總時差的目的除了確定進度控制的重點外,還為審批工期延期申請提供依據,一般來說,只有在關鍵工作出現延誤,或非關鍵工作的延誤時間超過了總時差時,承建單位才有可能獲得延期。此外,在審批進度計劃時,還必須檢查現場的施工條件是否能夠滿足進度計劃的要求。
2、????建立進度動態控制體系
進度控制的目的是要使工程按照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為了達到這一目的,需要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進度監控機制。進度監控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跟蹤實際進度,二是監控影響進度的因素。為了有效地對這兩方面進行控制,我們建立了一套較完善的進度監控體系。
1)????????????項目進度檢查表
項目進度檢查表是監理單位進行項目進度控制的重要手段,它是度量和報告進度執行情況的基礎。如哪一任務如期完成了,哪一任務未如期完成等。同時通過該檢查表一方面可以讓業主單位、監理單位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承建單位加強進度執行的重視性,為了確保該項目能夠按期順利完成驗收工作,我監理單位實行每周一次的進度檢查,同時每周進行進度檢查情況的更新。對于進度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進度的偏差采取相應補救措施。比如一個關鍵時間點的任務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的時,為了確保項目后期的進度不受影響,可要求承建單位利用加班或者增加開發力量的方式來進行補救。同時對于一些進度檢查情況除了書面的三方正式簽字的進度執行情況檢查表外,還利用了口頭詢問以及email溝通等方式進行進度的檢查。
2)????????????工作周報、月報制度
為了進行有效的進度監控,我們將進度控制的周期確定為一周,要求承建單位每周一之前提供一份上周的工作周報,周報主要用來對一周來的實際進度進行檢查、對比和分析。
工作周報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所處階段;項目進度情況;本周項目所有投入人員情況列表;參照總體進度計劃本周計劃執行情況;本周工作小結;需要配合與協調的內容;本周存在問題及建議;下周工作安排等部分,周計劃必須與實際項目實施進度計劃和任務完成情況一致。
工作月報是承建單位每月向監理單位提交一次來匯報上月工作情況,從而通過月單位來對項目進度情況進行檢查,月報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進展概述;人員投入情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下個月工作計劃等部分,月報計劃要與周報計劃以及周報任務完成情況相吻合。
通過周報、月報制度,形成了一個計劃、檢查、比較、分析、處理的動態進度控制過程。
3)??????????另行的計劃
極少的項目精確地依計劃進度行事。可預料到的改變需要重新對項目計劃所需時間做估計,重新修改項目進度安排情況,從而靈活的調整原定的進度計劃。
4)??????????協調機制
我們在項目的監理中主要通過三種機制來解決進度協調問題:一是例會制度,每周至少進行一次例會,例會主要解決一些不是很緊迫的問題;二是專題協調會,當出現一些比較緊迫、處理起來比較棘手的協調問題,監理工程師通過召開專題協調會的方式來解決;三是每天碰頭會,例會和專題協調會屬于正式會議,需要形成正式的會議紀要,而每天的碰頭會屬于非正式會議,通常不需要形成會議紀要,也沒有固定的會議主題,主要起溝通作用。通過這三種協調機制,能夠及時地消除影響進度的隱患。
5)??????????風險預警機制
由于信息系統建設的變更性很大,而且存在一些隱蔽工程,為了確保工程的進度以及工程的質量,我們在監理的過程中要做好風險預警機制,為了提高進度控制的主動性,不能簡單地進行進度檢查、對比、分析,而是要加強事前、事中控制,以預防為主。為此,我們建立了一套風險預警機制。在項目中,我們將風險因素分為需求變更、設計變更、設備變更、開發環境、系統質量狀態、系統安全狀態等幾大類,在監控中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監理單位將及時通過監理工程師聯系單向相關單位發布警報信息,提醒對方及時采取有效對策。
三、????????進度控制的結果
1、??進度的更新?
進度更新指根據進行執行情況對計劃進行調整。如有必要,必須把計劃更新結果通知業主單位及承建單位。進度更新有時需要對項目的其它計劃進行調整。在有些情況,進度延遲十分嚴重以致需要提出新的基準進度,給下面的工作提供現實的數據。
2、??糾正措施?
采取糾正措施使進度與項目計劃一致。在項目進度管理領域中,糾正措施是指加速活動以確保活動能按時完成或盡可能減少延遲時間。
3、??教訓與經驗?
進度產生差異的原因,采取糾正措施的理由以及其它方面的經驗教訓應被記錄下來,成為本項目和今后其它項目的歷史數據與資料。
施工安全監理的制度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制度篇六
1 基坑開挖過程的控制要點:
(1)基坑開挖必須按設計要求分段開挖。每段開挖完成后盡快支撐。
(2)車站端頭井的開挖,應首先撐好標準段內的2根對撐,再挖斜撐范圍內的土方,最后挖除坑內的其余土方。對長度大于20m的斜撐,應先挖中間再挖兩端。
(3)基坑開挖過程中嚴禁超挖,分層開挖的每一層開挖面標高不得低于該層支撐的底面或設計基坑底標高。
(4)基坑縱向放坡不得大于安全坡度,并進行必要的人工修坡。應對暴露時間較長或可能受暴雨沖刷的縱坡采用坡面保護措施,嚴防縱向滑坡。
(5)開挖過程中應及時封堵或疏導墻體上的滲漏點。
(6)坑底開挖與底板施工。
a.設計坑底標高以上30cm的土方,應采用人工開挖。
b.坑底應設集水坑,以及時排除坑底積水。
c.在開挖到底后,必須在設計規定時間內澆筑混凝土墊層。
d.必須在設計規定的時間內澆筑鋼筋混凝土底板。
2 支撐安裝和制作要點
(1)在開挖每一層的每小段的過程中,當開挖出一道支撐的位置時,即在支撐兩端墻面上測定出該道支撐兩端與或圍檁的接觸點,以保證支撐與墻面垂直且位置準確。在地面上要有專人負責檢查和及時提供開挖面上所需要的支撐及其配件,支撐在使用前應進行試裝配。
(2)支撐就位后應及時準確施加預應力。所施加的支撐預應力的大小應按設計圖紙確定,每根支撐施加的預應力值要記錄備查。
(3)為防止支撐施加預應力后和圍檁不能均勻接觸而導致偏心受壓,首次施加預應力后立即在空隙處以速凝的細石混凝土填實。
(4)預應力復加。
c.樁頂水位移速率超過警戒值時,可適量增加支撐軸力以控制變形,但復加后的支撐軸力必須滿足設計安全度要求。
3 測量監控要點
(1)開挖前審查施工單位作出系統的監測方案,包括監測項目、測點布置、監測方法、監控報警值、監測頻率、報告制度等要滿足設計基坑變形控制的要求。
(2)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并復測施工單位建立的監測網,對施工全過程實施監測,確保安全。監測項目一般應有:樁頂位移、基坑周邊房層和管線、坑外地表沉降、坑底隆起、支撐軸力等。
(3)監測項目在基坑開挖前應測得初始值。
(4)變形速率圍擴結構一般一級控制在2mm/天,二級3毫米/天,管線根據管線要求定,當變形速率超過時應加密監測頻率,當有事故征兆時,應連續監測,監測報告隨增加頻率,及時匯總上報。雨天加強觀測頻率。
(5)對關鍵部位和變化較大的測點要繪制變化曲線表。
(6)每天都有日報表及時指導施工,每周監理單位要作與工況相應的分析報告,并與業主測量隊或第三方監測數據匯總。當出現報警值(速率或累計值)要組織分析,提出對策意見。
(7)測量監理工程師及時收集、分析監測信息,當數據出現異常,總監要組織專題分析會,動態的優化施工參數,甚至施工方案,達到信息化施工的目的。
(8)注意基坑開挖后盾構端頭加固旋噴樁對基坑變形影響,如有變化加大監測頻率。
4 降水控制要點
4.1鉆孔作業
(1)檢查鉆機是否按井點位置就位,位置偏差不大于10cm。
(2)檢查承包商鉆孔施工記錄和成孔質量,垂直偏差應控制在1%以內,成孔深度應比設計深度深0.5m以上。確認后方可同意承包商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2井管制作與安裝
(1)檢查井管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的尺寸,檢查無砂管質量。
(2)應用吊車將井管垂直放進井內,井管應位于井孔中央,包扎濾網要嚴密,管頂應高出地面0.5m左右。
(3)檢查濾料的填充:井管下入井后,應及時向井管與孔壁之間填充礫石濾料,濾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填充濾料要連續均勻,不得沖擊井管。
(4)井的封口檢查:濾料從孔底填至距井口1m時,上部采用不含砂石的粘土分層填充并夯實。
4.3水泵安裝及抽水試驗
(1)檢查洗井工作:沉渣是否全部清除,是否抽出清水,要求井洗至達到抽出清水為止。
(2)抽水設備可根據井深和排水量選擇,檢查抽水設備是否滿足出水量要求,是否有足夠的揚程。
(3)下放水泵前,應對水泵各控制系統作全面系統檢查,電纜線不得有破損現象。
(4)水泵安裝必須備雙電源,同時必須自備功率匹配的發電機,防止抽水過程中停電或發生其他故障影響抽水。
(5)抽水設備安裝好后,應進行抽水試驗,并做好抽水壓力、水位、抽水量記錄。
(6)檢查承包商單井試抽水泵工作壓力、抽水量、水位記錄,核查抽水量及水位下降值是否與設計相符,巡查是否含沙量過高,如出砂量過高,應停泵檢查,防止抽空引起地面沉降。
4.4降水井檢驗
(1)抽水試驗穩定標準
a.出水量、水位沒有持續上升或下降的變化趨勢。b.抽水井動水位波動值不超過水位降深1%,空壓機抽水水位波動值不超過10~20cm。c.出水量波動值不超過正常出水量的5%。
(2)降水井系統檢查
a.當各個井點安裝完畢,應進行整體試抽水,以檢查水、電、管網系統是否達到要求。b.承包商要安排專人值班負責抽水,保證降水連續進行;同時做好水位觀測記錄,每天報送監理復查,及時分析降水效果,確保達到基坑降水的預期目的。
結束語
軌道交通地鐵車站一般設于市區交通干道下或在道路一側處,在周邊建筑密集、地下管線錯綜復雜的環境之中,所以基坑安全責任重大。杭州地鐵事故給我們地 鐵施工、監理單位敲響警鐘。要求現場安全監理人員了解和掌握該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提出預控措施,預控安全問題的發生。特別是在深基坑開挖階 段,極易出現問題,廣大監理人員應慎之又慎,加強控制。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一、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1?、在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后,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2?、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3?、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二、特種作業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2?、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3?、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4?、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三、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后應進行從新教育。
1?、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2?、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3?、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經教育后,方準上崗操作。
四、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璺、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3?、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4?、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后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五、采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1?、“五新”的基礎知識。
2?、“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5?、采用“五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在撐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崗操作。
六、經常性教育
1?、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2?、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3?、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4?、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班組應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
七、對工傷事故和久假復工的應從新進行安全教育。
八、安全管理干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
一、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二、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三、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四、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五、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六、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鑒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周、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復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重新制定了《?2015?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3?、不發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2000?元。
4?、爭創市、縣優良工程。
二、管理計劃
1?、年度投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多萬元。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段部每季度檢查?12?次,站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時總結各站組工地檢查情況,總結各站組工地安全生產動態,及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季?1-2?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工地參觀學習,以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5?、每個工地各站組建立安全工作臺帳。
6?、年終: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工地,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一、總則
1?、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于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二、項目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范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并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并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
4?、參加本項目發生的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的措施,認真做好群眾監督工作。
5?、監督項目逐步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和女工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競賽活動。
6?、參加本項目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與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e?、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從技術上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組織技術人員學習貫徹各種安全法規、制度和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定項目單項工程安全措施。
3?、向項目職工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協助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f?、項目安全技術人員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指揮。
3?、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上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協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搞好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特殊工種工人?100%?持證上崗。
4?、負責施工現場重要危險部位的警示、安全標語牌的制作,宣傳工作,參加本項目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5?、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向經理等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和要求,按時上報安全生產各類報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臺帳。
g?、作業隊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作業隊、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認真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督促作業隊、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
2?、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班前講話,作業中檢查、班后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業隊、班組人員的思想動態,經常對作業隊、班組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教育職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干,對新上崗的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4?、對本作業隊、班組發生的各類事故,要詳細記錄,立即上報,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并組織作業隊、班組人員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隱瞞事故。
5?、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制備、現場存在明顯事故隱患,并隨時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崗位,及時向領導報告。
6?、組織好作業隊、班組每周安全日活動,認真做好各類安全活動記錄,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找出教訓,針對問題采取措施,使生產經常處于安全狀態。
7?、及時表揚作業隊、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情況填入原始記錄,做為工人考核、評比、定級、升級、競賽評獎的條件之一。
三、安全檢查
(一)項目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副經理或黨小組負責人親自牽頭,組織項目工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商空墜落”、“機械傷害”、“淹弱”、“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的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四、安全紀律
(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項目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后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動火。
(二)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三)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裝上班作業。
(四)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染、懸梯和吊唁鉤、鏟斗,不得私自操作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非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設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五)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隨意挪動。
五、班組安全管理
(一)班組是項目一切生產活動的主體,項目經理必須重視班組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優秀班組和合格安全班組的建設。
(二)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公司和項目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各班組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班組職工基本行為規范,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設備維修檢查制度,并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后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后,應將剩余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干凈,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六、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七、安全獎罰
1?、圓滿完成本項目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范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項目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項目、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床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煙、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打開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志、交通標志、通航信號、消防器材者。
7?、不聽安全人員勸告或故意辱罵、動手阻撓安全人員正常工作者。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機務管理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服務于養護工作,提高經濟效益,改善勞動條件,必須實行有計劃、有措施的目標管理方法。使各項工作能得到落實,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工作要求,結合我段實際情況,制定本機務管理制度,由機務股實施。希各站、中隊參照執行。
一、機具設備的管理
1?、根據省局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規定。機具設備一律建立一機一檔。
2?、對新增機具設備進行嚴格驗收和檢查,保證新增機具設備的技術狀況處于良好。做到資料齊全。
3?、做好各級列保和大修工作,保證機具設備的技術狀況處于良好,完好率和利用率達到要求。
4?、嚴格做好機具設備的更新和報廢工作,根據規定提取拆舊費和大修理費。
5?、機具外借,應辦理好租用手續,領導簽字,后由機務股按有關規定收取臺班費。
嚴格遵照規定,操機人員必須做好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做到按規范操作,不得無證上崗或駕駛。
二、機具設備的調配和安全工作
1?、全段機具由機務股進行統一調配。(已簽定合同的遵照合同)段設立調度員,負責調度工作。
2?、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指揮,未經調度私自出車者,一切后果自負。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3?、全段機駕人員每月?18?~?20?日把行車路單以及施工機械使用情況報送股室統計員,做到及時、準確。
4?、每位機駕人員每月二十五日要到段部參加安全日活動,互相交流經驗,分析問題,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并積極參加每年的行車百日賽,每年進行一次評比,表彰先進。
5?、真正的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發生事故及時上報,事后要組織駕駛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分析、討論事故的原因,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過。
三、機務統計和材料的管理
1?、機務統計應認真做好單車核算工作,及時反映情況。及時收集各班組報表,匯總上報市處機務科。并把各種數據填入各種圖表上。
2?、材料員要根據制度每月和財務進行核對,做到帳目清楚,帳帳相符;每月和倉管員進行核對,做到帳物相符,按時報送材料收、發、存的數量明細表。
3?、物資入庫,倉管員應做好清點,核對工作,嚴守質量關,不收不合格或質次的物資。
4?、倉庫物資應做到堆放整齊。分類存放,做到“四定號”“三勤”工作。
5?、領發物資應嚴格辦理出、入庫的手續,嚴禁無單發料。
6?、每年倉庫在-十-月份做好一起清倉查庫工作,及時提供倉庫積壓或短缺的情況,說明原因以及情況,上報段部處理。
7?、采購員應根據機務股編報的計劃(已經領導批準)進行采購,并嚴格遵守采購員的崗位責任制。不得盲目采購。
四、機務管理機構置設備要經過各級經濟技術論證,要慎重造型,凡是單位出資或以單位名義的購置大中型及主要機械設備,必須由段部各級主管領導審批簽署意見后上報市處機務安全科和縣局,做到合理選型,擇優造購。
五、在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時,均應向市處、縣局報告,并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處置。
六、段部在報送公路機械設備報表時,應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明確,財務與機務帳帳相符。
七、在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過程中,必須貫徹人機固定原則,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定操作規程的“三定”制度,同時及時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設備完好率。
八、本單位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施工養護工作的前提下,將設備等非經營性資產以出租、聯營、投資等方式轉為經營性資產時,應堅持有償轉讓,使用原則,以達到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但對轉為聯營,投資等轉讓形式進行經營使用的,必須上報上級機關審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