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致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具體職責范圍為:
(一)企業管理事務
1.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的可行性、風險預測和對策,從法律上加以論證,提供法律依據,為企業的穩步發展提出法律意見,減少企業決策的責任壓力,降低決策風險。
2.企業經濟項目談判提供意見,幫助企業掌握與談判項目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從法律角度分析談判項目的可行性,以保證不超越法律、政策許可的范圍,對經濟項目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
3.協助企業完善制定有關法律文書、規章制度,建立檔案管理,監督各部門依法運作,規范企業組織和行為。
4.協助管理經濟合同,確定合同類別,對企業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合同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嚴密性審查,避免經濟損失。
5.協助企業監督合同、協議的履行,提高履約率,達到較好的經濟效益。
6.就企業遇到的民事、經濟或行政糾紛和訴訟事務提供法律意見,提出處理方法。
7.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協助甲方開展有關法律宣傳、普法教育,以便企業運用法律手段加強管理。
8.及時傳達有關法律政策信息,根據企業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為企業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二)代辦法律事務
1.參加企業有關項目或其他事務的談判,出具法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事實調查報告,代為草擬談判提綱及其他文件等。
2.為企業進行專項事實調查、為企業各種法律事實和行為提供服務。
3.代理企業辦理各種類型的登記注冊手續,如工商登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登記等。
4.代理企業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申訴或仲裁,代為申請行政復議;代理企業的索賠、追收債款,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5.為企業辦理信貸、抵押貸款、項目融資、銀團貸款、融資租賃及其他籌資事宜的法律事務。
6.參與進行企業的改組、收購、合并、租賃經營、承包經營、資本重整、股份轉讓或企業股份制改組、債務重整或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等。
7.為企業的租賃經營、承包經營、客戶咨詢投訴等法律事務提供服務。
8.辦理律師見證和代辦公證。
三、合同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期間為: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整,rm元整(含所有為企業訴訟所而產生的律師費)。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內一次性付清。
收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常年法律顧客的工作方式
1.乙方以不固定方式,可依需要到甲方辦公。
2.甲方遇到本合同規定范圍內事項可通知乙方律師辦理。
3.乙方不定期與甲方領導會晤,相互交換意見,交流情況。
4.若遇到:a.負責律師出差或另有其他事先排定的事務亟待辦理;
b.代辦理法律事務的工作量非負責律師能力足夠承擔;乙方需委派其他律師支援。
5.當企業面臨復雜、重大問題時,與甲方領導層發揮集體智慧共同研討,力求最佳的處理方案。
六、工作重點
首先解決企業當今急需辦理事務,然后轉入糾紛預防、重大問題決策、日常事務處理上。
七、常年法律顧問工作原則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服務,維護甲方合法的權益。甲方、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雙方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待人。乙方不能把自己的意見強加于甲方,甚至干涉甲方內部事務。即使是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事務,也須征求甲方意見,方可做出處理。甲方也應把顧問當作本企業的參謀、助手,主動、及時征詢顧問意見,對合理化建議、法律意見認真聽取,以避免失誤、糾紛。
八、其他約定
1.為能更好地提供全面而真實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保證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同時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守秘密。
2.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第二條之(一)“企業管理事務”所列項目咨詢服務時,不在另收律師費,但有關差旅費、交通費、文印費應由甲方負擔。
3.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第二條之(二)“代辦法律事務”所列項目服務,企業不另付律師費。按企業獲取的實際收益提成(另議)。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顧問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子郵箱: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辦理雙方商定的其它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1、乙方委派李林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的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的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l、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第一條服務范圍外的律師服務費;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批示和要求,并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1、乙方對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服務收取法律顧問費2-5萬元/年(具體數額根據公司規模確定),簽訂本協議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為1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2、單獨訴訟案件律師服務費的收取:
(1)、甲方委托給乙方承辦的本協議第一條之外的事務需另行繳納律師服務費。
(2)、繳費的標準為:仲裁或訴訟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師服務費按照皖價服(20xx)13號文件減半收費。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l、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郵政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肥市外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
甲方送達地址及聯系電話:。
乙方送達地址及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或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或電子郵件之日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代表:代表:李林
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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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三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為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核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物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它重大糾紛;
四、代理 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托辦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條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項委托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服務方式及期限。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 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設備通訊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 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托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委托方名稱:委托方名稱: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四
聘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的要求向有關方面發送《律師催告函》。
3、為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各類法律文書,出具《合同審查意見書》。
4、為甲方的有關活動、文件、協議出具《律師見證書》。
5、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6、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向法律顧問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指派一至兩名工作人員配合法律顧問工作。
三、甲方遇有需法律顧問處理的一般法律事務,提前一天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所在地處理;遇有需法律顧問處理的較重大法律事務,提前三天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所在地處理。
四、乙方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文件規定,向甲方收取法律顧問費和辦案費。
1、法律顧問費元/年。
2、法律顧問為甲方處理民事及其他糾紛包括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另辦委托,按《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收費。
3、付款方式:甲方通過銀行轉賬匯入乙方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法律顧問為甲方處理有關糾紛和法律事務,需要出差的,食宿、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如需續聘,另行簽訂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顧問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五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并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條款,以便雙方遵照執行。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參與商務談判。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面臨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訴前協調、調解。
6、提供法律信息,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
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1、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法最大限度的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及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指派 為法律顧問工作聯絡員,負責甲方與顧問律師的具體業務聯系并處理法律顧問工作的日常事務。
2、應當將其所有法律事務優先交由乙方律師辦理。
3、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交辦的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4、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元整。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應按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和《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給與適當的優惠。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武漢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本著節儉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或者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 方: 乙 方:x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 責 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擬已進行 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擬已進行的項目(下稱“本項目”)的法律咨詢;
2、應甲方要求,參與同相關部門和當事方的磋商、談判,審查甲方與其他當事方的合同,維護甲方利益;
3、起草、審查或者修改因本項目而需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條款、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對本項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知識產權、稅務、債權債務確認等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5、對本項目涉及的行政規章、行政規范的實施,提出法律意見;
6、對與本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實進行盡職調查;
7、根據本項目相關行政部門的要求代甲方草擬申請、呈批文件;
8、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9、審核甲方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則出具法律意見書;
10、雙方根據本項目實施情況具體情況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務內容。
1、乙方應為有能力從事此專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鞏宏律師作為甲方本項目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本項目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根據律師事務所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考慮或者未根據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后日內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 日內或完成 工作任務支付 元人民幣;
3、項目有關法律文書完成后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4、項目法律事務完成之日 內支付 元人民幣。
(三)按實際工作小時計時收費。每工作小時收費元,每 日內結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項目未能實現或成立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第項收費,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款總顧問費的 %。
乙方戶名:濮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濮陽市商業銀行
賬號:
法律顧問費以到達上述賬號為收訖,且乙方對所有收費均提供正式發票。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濮陽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乙方違約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機構或者證券主管部門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師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乙方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現錯誤或者遺漏,并導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師受到處罰或者導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年 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日期:
乙方: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七
甲方:醫院
乙方:xxxx
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定董律師(聯系電話xxx)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一)日常法律事務
1、對醫院有關醫務服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對醫院改革、改制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幫助制定醫院內部的規章制度。
3、為醫院經營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據醫院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5、根據醫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法律培訓、宣傳法律法規。
6、不定期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
7、為醫院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其律師見證書。
8、協助醫院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工作聯系,適時提供法律意見。
(二)重點法律事務
1、為門診病歷資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見,防范門診醫療糾紛發生時醫院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后果。
2、為急診、急救醫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規范急診、急救程序和有關醫療文書書寫防范因情況緊急遺漏相關記錄,導致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后果。
3、從法律層面規范檢查檢驗的申請、報告程序。
4、為臨床診斷、治療、護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范相關記錄(文書)出現法律效力瘕疵。
5、為藥劑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范出現與治療、護理聯系脫節導致醫療糾紛。
6、為各種醫療同意書、風險告知書書寫提供法律意見,防范侵犯醫方知情權導致醫療糾紛。
7、為拒絕醫療、不配合醫療相關文書制作提出法律意見,防范患方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推卸自身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8、為疑難病例、死亡病例的醫療文書管理提供法律幫助。
9、提出法律意見規范醫院科室間醫療協作(會診、轉科等),防范科室間聯系脫節,導致醫療糾紛。
10、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診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
11、為醫院實習人員管理提出法律意見。
12、為院際會診、協助診療提出法律意見,參與院際長期醫療合作談判。
13、協助醫院感染管理部門、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相關工作人員提出法律培訓。
14、為出院醫囑提出法律意見,防范后續醫療糾紛。
15、發生醫療糾紛時,協助醫院與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工作聯系。
16、接受醫院委托,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和解、調解。
17、接受醫院委托,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行政處理,醫療損害責任鑒定。
18、接受醫院委托,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訴訟。
(三)其他法律事務
1、為醫院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幫助調整勞資關系。
2、為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采購提供法律咨詢。
3、醫院基建、裝修工程的招標事務,有關合同審查。
4、醫院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的人身、財產、責任保險索賠糾紛。
5、其他法律事務。
三、雙方商定,本合同期限為一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甲方向乙方繳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元整,合同生效后全年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
四、乙方代理甲方參與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以及辦理見證、催討欠款等事項,依法另定委托合同。乙方對甲方委托上述事務優先辦理,并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合理收費(給予一定的優惠)。
五、本合同為常年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應在三個月前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存檔一份。
甲方:醫院
法定代表人:院長
地址: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
地址:xxx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八
顧字()第號
聘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郵編:
訂立合同日期:年月
聘請方與受聘方雙方本著誠意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由聘請方聘請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簽訂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經聘請、受聘雙方協商一致,受聘方委派律師擔任聘請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為聘請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務
1.為聘請方的重大決策、民商事行為、行政行為及其他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或進行法律論證;
2.協助聘請方建立健全依法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參與聘請方重大決策和其他法律事務的調研、談判活動;
3.草擬、修改、審查聘請方在依法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4.代理聘請方的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5.受聘請方所屬機構的委托,代理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6.指導和協助聘請方及聘請方所屬機構的法規工作,向聘請方工作人員宣傳法制、解答法律咨詢、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活動,提供法律、法規信息。
法律顧問應確切及審慎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應確切及審慎履行一切由法律、慣例及傳統使其對聘請方所承擔的義務,而不以上列1.2.3.4.5.6.為限。
三、服務時間和方式
受聘方委派律師接受聘請方通知隨請隨到。
法律顧問提供服務除本合同的約定外,以知悉聘請方的請求為準,不以時間為限。
法律顧問直接與聘請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員進行工作聯系。
四、聘請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要求法律顧問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對不稱職的法律顧問,有權要求受聘方更換。
五、聘請方應向法律顧問提供本系統行業、部門和單位制訂的有關法規、政策性文件、資料,可能涉及法律問題的重要會議,應邀請法律顧問列席。
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法律顧問后,基于律師執業行為規范和本合同的約定,對任何直接或間接從聘請方獲得的信息或資料,負有職業保密(權利及)義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該職業保密(權利及)義務及于法律顧問的助理、雇員或任何在提供職業服務上的協助人。
職業保密義務不受時間限制。
法律顧問應依法律及正當程序,使用其一切經驗、知識及業務上的資源盡力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就聘請方所提出的權利或主張是否可行,向聘請方認真提供意見;對于受托處理的事務應謹慎研究,并熱心處理,不得無故延宕,并應及時告知關于受托處理事務的進展情況。
六、聘請方應為法律顧問及其助理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用品,為律師及其助理人員提供食宿等。
七、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八、聘請方每年法律顧問費為萬元整(¥),于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支付。貴陽市城區以外的交通費、差旅費、住宿費在征得聘請方同意后實報實銷。
九、法律顧問受任的聘請方、及其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重大專項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設立、收購、資產置換、破產,以及訴訟、仲裁,于本合同外另行簽訂專項合同并按不高于80%的比例優惠收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聘請、受聘雙方在實施過程中可以補充完善。如果需要變更、終止、延長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按照新簽訂的合同履行。
十一、本合同在聘請、受聘雙方簽訂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全面認真地履行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聘請方:應聘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十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最新法律顧問合同范本最新法律顧問合同范本。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十一
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希望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請,經過友好協商,雙方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 張選輝 律師作為主辦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2、乙方指派的主辦律師出差或有其他業務暫時無法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另行安排其他合格的律師及時處理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
1、在擔任甲方法律顧問期間,針對甲方的經營活動,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提供法律咨詢。律師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就甲方經營活動中遇到的法律問題給予解答,提出處理意見。
2)、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3)、為甲方起草、修改、審查協議、合同、章程、規章及解決法律問題所需的其它法律文件。
4)、參加業務談判,協助甲方做好有關談判的準備工作。
5)、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6)、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1、根據業務需要,甲方可隨時與主辦律師取得聯系,委托乙方辦理具體的法律業務;根據辦理業務需要,主辦律師可到甲方單位、出差外地為甲方提供服務。
1、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服務時,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顧問酬金人民幣 **萬元(¥ )。
甲方應當每個合同年度的 平均分 次將本年度的基本法律顧問酬金支付給乙方,甲方付款時,乙方應當提供稅務發票。
2、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業務,出現下列情形的之一的,雙方將按照《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協商增加支付法律顧問酬金,屆時,雙方將單獨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予以確認: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法律顧問酬金包含了乙方主辦律師往返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交通費。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如果雙方都未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將以三年為周期不斷地予以順延。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及/或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 日 年月日
根據《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湖南省基層法律服務所條例》及專項法律服務活動的要求,為更好地服務地方、服務企業、服務重點工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一)、甲方應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負責本單位法律方面的事務,收集本單位有關資料提供給法律顧問參考研究,及時處理。
(二)、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合同等經濟活動,應請法律顧問參加并聽取有關法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以避免經濟糾紛和損失的發生。
(三)、甲方發生經濟糾紛應及時和法律顧問聯系,并請法律顧問代理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并按規定承擔差旅費。
(一)、乙方法律顧問經常主動到甲方了解情況,解答法律咨詢,研究和提出法律事務意見和建議,協助甲方擬定和完善有關管理規章制度。
(二)乙方法律顧問參加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經濟合同等活動,并提供法律依據、意見和建議。
(三)、乙方優先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參與有關糾紛的訴訟或調解、仲裁活動,并按收費標準減半收費,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期滿,甲方如需續聘,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或草擬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號文件規定的收費辦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尚衡律師事務所律師為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
二、甲方指定甲方的為法律顧問聯系人。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法律顧問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其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文件。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和甲方公司內部事務乙方有保密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顧問提供各項資料文件,因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文件導致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四、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北京市尚衡律師事務所為貴司提供的法律顧問服務內容如下:
(1)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律師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標的額一定數額以下的不再另行收費。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國內外的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項目談判和簽約工作,進行法律分析、論證,并負責監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5)幫助甲方完善和規范內部管理規定,包括合同管理、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財務資產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供甲方決策參考;
(7)應甲方要求,對甲方職工法律講解,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8)接受甲方委托,進行資信調查和其他法律事務的調查、取證工作;
(9)應甲方邀請,參與甲方重要的業務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見;
(10)對甲方的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并對決策事項提出法律風險評估意見;
(1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務
五、甲方應向乙方交納聘用法律顧問年費人民幣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支付。
六、法律顧問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非訴、調解、仲裁等法律事務,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下的乙方不再收費,標的額超出此限的,乙方應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具體費用雙方另議。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合同約定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后及時返還。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2)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參加相關的工作會議,提供法律顧問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并指定專門聯系人,進行聯絡工作;
九、甲方應承擔法律顧問完成委托事項所需要的差旅、通訊、資料等費用。
十、如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協議,法律顧問費全部退回甲方;如果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法律顧問費乙方不予退回。
十一、法律顧問因過錯使甲方權益遭受損害的,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法律顧問費的范圍內對甲方給予補償。
十二、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壹年,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xxxx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指派_______律師、_______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董律師(聯系電話)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元人民幣,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支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八、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20xx年__月__日起至20xx年__月__日止。
九、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壹年,依此類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年__月__日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篇十五
甲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 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 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 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 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 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為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雙方當事約定的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