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煤礦機電買賣合同協議書 煤炭買賣合同協議篇一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飼料添加劑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飼料添加劑基本情況
種類
產品許可情況
產品
名稱
商標
包裝
規格
數量
計量
單位
單價
金額
生產
許可
證號
批準
文號
執行
標準
號
合計人民幣金額:
第二條質量要求
1.飼料添加劑產品不得使假、摻雜,符合產品標簽的質量指標和《飼料衛生標準》等安全衛生要求,絕不含有違禁添加物質。
2.其他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交付方式
1.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_項執行:
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元;甲方交貨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貨款,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乙方付款后,甲方應開具銷售憑證。
簽約后在簽約地點以現金支付,甲方給乙方開具銷售憑證。
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合同簽訂后,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送貨給__________________,運輸方式________。運費由_____方承擔。送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提貨。
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驗收
1.甲方交貨時必須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規范的產品標簽。
2.乙方應核對產品標簽、質量合格證和清點數量。
第五條保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飼料添加劑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乙方有權拒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違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或產品中含有違禁添加物質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物價款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________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煤礦機電買賣合同協議書 煤炭買賣合同協議篇二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各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數量、價格等
二、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期
參考行業標準自行約定
三、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四、驗收方法及期限:
1、乙方按甲方供貨通知書要求的時間將貨物運抵指定地點前 個小時應通知甲方作接貨準備;
2、貨物在甲方、施工單位和監理進行進場驗收并交接于甲方或施工單位前,其風險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貨物毀損、滅失及乙方指派人員的人身傷害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 小時內,由甲方組織乙方、施工單位和監理共同對貨物的包裝、外觀、產品標識、合格證書、檢測報告、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進行初步檢查驗收,根據貨物的不同特點可采用目測、稱重或測量等方法進行;如果本合同所涉產品之前有封樣的,應同時進行對樣驗收;驗收合格的,由參驗各方簽字確認完成現場驗收單據,該驗收單據僅說明參驗各方對實際接收進場的產品在數量上無異議,產品外觀亦無明顯瑕疵,并不作為證明實際接收進場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合同約定的依據;
4、驗收依據: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如企業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技術標準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檢測檢驗結果報告;已封樣的產品;
5、甲方在驗收時發現型材質量、規格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或產品有損傷的,均視為乙方產品不合格,甲方不予接收。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6、甲方對于乙方供應產品的檢查不限于到貨時的檢查驗收,在施工前、施工中、竣工時以及質保期內,甲方有權隨時抽檢。甲方提出質量異議后,乙方應在24小時內立即予以維修、更換,并賠償因此給甲方、物業公司或他人所造成的損失;
7、乙方來貨產品以甲方工地現場過磅實際重量為準,但過磅重量大于乙方出庫單顯示重量的,則以乙方出庫單顯示的重量為準。
五、運雜費用及包裝費用承擔
1、產品包裝按乙方出廠標準執行,但乙方出廠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2、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包裝方式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貯存等,并應考慮到運輸途中各種不利情況和甲方工地現場存放的需要。包裝方式的確定由乙方負責,貨物運至現場驗收合格以前鋁型材有任何損壞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對于包裝物不予回收。
六、運輸方式及交(提)貨地點
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費用,運輸方式為汽運;提貨地點為
七、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具有下列任何情況之一項或多項即視為違約:
(1)任何一方未能或拒絕按照本合同約定完全履行任何義務;
(2)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干涉、阻礙或以其他方式妨礙對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3)任何一方違反約定主張權益;
(4)任何一方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作為或因其不作為所造成的違約或既定事實。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均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立即要求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違約方按照守約方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雙方各有違約行為,則根據責任的歸屬,按雙方過錯大小各自承擔違約責任。
3、如違約方的行為造成守約方經濟及其他方面的損害,守約方可進一步向違約方追索。
八、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后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 天后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曰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每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機電買賣合同協議書 煤炭買賣合同協議篇三
甲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各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數量、價格等
合同標的 ,數量 ,價格 。
二、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期
參考行業標準自行約定
三、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
四、驗收方法及期限: 。
1、乙方按甲方供貨通知書要求的時間將貨物運抵指定地點前 個小時應通知甲方作接貨準備;
2、貨物在甲方、施工單位和監理進行進場驗收并交接于甲方或施工單位前,其風險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貨物毀損、滅失及乙方指派人員的人身傷害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 小時內,由甲方組織乙方、施工單位和監理共同對貨物的包裝、外觀、產品標識、合格證書、檢測報告、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進行初步檢查驗收,根據貨物的不同特點可采用目測、稱重或測量等方法進行;如果本合同所涉產品之前有封樣的,應同時進行對樣驗收;驗收合格的,由參驗各方簽字確認完成現場驗收單據,該驗收單據僅說明參驗各方對實際接收進場的產品在數量上無異議,產品外觀亦無明顯瑕疵,并不作為證明實際接收進場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合同約定的依據;
4、驗收依據: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如企業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技術標準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檢測檢驗結果報告;已封樣的產品;
5、甲方在驗收時發現型材質量、規格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或產品有損傷的,均視為乙方產品不合格,甲方不予接收。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6、甲方對于乙方供應產品的檢查不限于到貨時的檢查驗收,在施工前、施工中、竣工時以及質保期內,甲方有權隨時抽檢。甲方提出質量異議后,乙方應在24小時內立即予以維修、更換,并賠償因此給甲方、物業公司或他人所造成的損失;
7、乙方來貨產品以甲方工地現場過磅實際重量為準,但過磅重量大于乙方出庫單顯示重量的,則以乙方出庫單顯示的重量為準。
五、運雜費用及包裝費用承擔
1、產品包裝按乙方出廠標準執行,但乙方出廠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2、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包裝方式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貯存等,并應考慮到運輸途中各種不利情況和甲方工地現場存放的需要。包裝方式的確定由乙方負責,貨物運至現場驗收合格以前鋁型材有任何損壞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對于包裝物不予回收。
六、運輸方式及交(提)貨地點
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費用,運輸方式為汽運;提貨地點為 。
七、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具有下列任何情況之一項或多項即視為違約:
(1)任何一方未能或拒絕按照本合同約定完全履行任何義務;
(2)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干涉、阻礙或以其他方式妨礙對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3)任何一方違反約定主張權益;
(4)任何一方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作為或因其不作為所造成的違約或既定事實。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均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立即要求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違約方按照守約方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雙方各有違約行為,則根據責任的歸屬,按雙方過錯大小各自承擔違約責任。
3、如違約方的行為造成守約方經濟及其他方面的損害,守約方可進一步向違約方追索。
八、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后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 天后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曰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每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