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網絡服務合同履行地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一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核心內容: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貸方履行支付借款義務,合同履行地為借方所在地。借方履行還本付息義務,合同履行地是貸方所在地。還有應該以貸款方履約地作為合同履行地。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自然存在兩個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順序,先由貸方履行支付借款的義務。在雙方未明確約定履行地的情況下,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合同履行地應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其次,是借款方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按照前面的規定,履行地應該在接受款項的一方所在地——即貸款方所在地。
所有雙務合同都存在一個“以哪一方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的問題。按照《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有關合同案件管轄的規定,一般應以“非金錢給付義務一方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如買賣合同以交貨地、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這樣理解,因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價款”的義務,“支付價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間的區別點;而“非金錢給付義務”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區別。
就借款合同而言,表面上看借貸雙方都在履行給付貨幣義務,其實,能反映合同本質特征的是貸款方的放款行為,而不是借款方的還本付息行為。因為借款方的還本行為類似于租賃合同中返還租賃物的.行為,而付息行為是借款方使用資金的價款,這兩項都不能反映借款合同的本質;而貸款方的放款行為才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標志。
綜上,在當事人雙方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應當以貸方履約地——借款人所在地確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借款合同可分為如下兩類:
1、行借款合同,即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為貸款人,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借款人,它們之間形成的借款關系。這類合同又稱為信貸合同或貸款合同。
2、間借款合同,即自然人之間形成借款關系。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現行法律禁止企業之間的金錢借貸,如果企業之間進行金錢借貸行為,則該行為無效。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只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才能從事金融借貸活動,故銀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國家商業銀行或其他依法可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民間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組織不能成為貸款人(但非金融業務的內部借款除外)。
商業銀行或其他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除法律規定外,都必須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銀行借款合同是有償的。而民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既可以約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約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償的。
銀行借款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訂立銀行借款合同的,合同應為無效。民間借款合同非以要式為原則,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銀行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只要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要件。民間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即自貸款人提供貸款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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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擔保借款合同-擔保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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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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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網絡服務合同履行地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二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商品質量
1、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銷售乙方提供的商品,乙方保證交付的商品符合*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經營活動必須符合xxx《產品質量法》、《計量法》、《價格法》、《稅法》、《商標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
2、乙方銷售給甲方的商品必須按提供給甲方的“樣本”同等質量,不摻假,不冒牌、不短少。
第二條價格說明及銷售渠道
1、乙方承諾供應給甲方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價,報價必須絕對真實。本合同所有價格或金額以人民幣表示,內含增值稅及一切稅金。
2、當遇商品價格變動調整,乙方應提前30天,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3、如遇產品銷售的需要而進行促銷活動,乙方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由此促銷的費用完全由乙方承擔。
4、銷售渠道: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和乙方產品銷售的區域權限,同意乙方的商品在以下指定區域銷售。
酒店銷售:
5、為了拓展市場,提高銷售人員的積極性,乙方同意支付獎勵費人民幣元。
第三條商品交付
1、甲方以電話或傳真方式將要貨計劃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將商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實際收貨數量應該依甲方開箱驗收后為準。
2、乙方保證不提供超過三分之一保質期的商品,即保質期須在總保質期的三分之二以上,達不到甲方有權拒收。
3、如若乙方延遲交貨,乙方必須提前天,以(書面、電話)的方式通知采購。否則按扣款。
第四條商品退換貨
1、乙方同意對商品質量出現瑕疵或銷售過程中因顧客挑選等因素造成的外包裝損壞而影響正常銷售的商品進行退換。
2、乙方同意對滯銷及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予以退換。
3、與退換貨相關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根據貨款結算期限,以乙方交付增值稅后,按雙方約定的銀行帳戶給予支付。
2、乙方必須開具增值稅發票與甲方進行結算,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所有價格或金額以人民幣表示,內含17%增值稅及一切稅金,不開具虛假增值稅發票。
3、結算方式:代銷。
a、現結:貨到天。
b、月結:貨到天。每月10日結算上月15日—30日的貨款;每月25日結算本月1日至15日的貨款。
c、代銷:按實際銷售量在每月10日結算可付進貨款。
d、付款方式:電匯、轉帳。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七條:如因銷售需要所簽定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網絡服務合同履行地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三
第一百七十八條 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
供電營業規則(1996年10月8日 電力工業部發布)
第四十七條 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范圍,按產權歸屬確定。責任分界點按下列各項確定: 1、公用低壓線路供電的,以供電接戶線用戶端最后支持物為分界點,支持物屬供電企業。 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壓線路供電的,以用戶廠界外或配電室前的第一斷路器或第一支持物為分界點,第一斷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屬供電企業。 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壓線路供電的,以用戶廠界外或用戶變電站外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第一基電桿屬供電企業。 4、采用電纜供電的,本著便于維護管理的原則,分界點由供電企業與用戶協商確定。 5、產權屬于用戶且由用戶運行維護的線路,以公用線路分支桿或專用線路接引的公用變電站外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專用線路第一基電桿屬用戶。在電氣上的具體分界點,由供用雙方協商確定。
網絡服務合同履行地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四
法復〔1993〕10號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另有約定外,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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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季度預付租金____美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后,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須按儀表數據繳付電費和煤氣費。由于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并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
5.公用樓道的粉刷,首層每二年一次,二層以上每三年一次;
6.電梯故障的及時排除和對乘員的人身安全保險。
乙方應將承租的公寓和設備損壞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盡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時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對出租的公寓進行檢查、維修前,應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如遇住房發生水災、大量跑水、煤氣漏氣,在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的危急情況下,甲方可進入乙方住宅處置。
甲方要定期檢查和保養樓內的消防器材。
第五條
由于甲方對乙方承租的住房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而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如房屋大修,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條件大體相當的住房,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公寓中遷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現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對承租的公寓和設備有愛護保管的責任。由于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要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應遵守《住戶須知》中的規定。乙方對公寓住房結構或裝置設備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對承租的公寓可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設備等應事先通知甲方并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系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間。
第八條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對承租的公寓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公寓修復時為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須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驗住房及其設備,確認完好后,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乙方主動申請調換公寓時,須繳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費。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網絡服務合同履行地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六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賣方在位于祁陽縣城祁山路有一宗(進深 米*寬 米)國有出讓地有意出讓,買受人自愿買受賣方該宗門面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愿、真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宗地買賣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概況
1、該宗地位于祁陽縣城龍山街道辦事處龍山社區祁山路。
2、宗地是國有出讓使用權、綜合用地類型,面積 平方米,進深 米,面寬 米,兩壕門面形式,出賣方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土證號祁國用( )第 號,原國土使用權人為 ,祁國用( )第 號。
第二條 交易形式、價款及付款方法
1、雙方以土地現狀成交,簽約付款后,出賣方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給買受方。宗地使用權歸買受方,買受人暫不變更使用權讓名稱,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辦理規劃報建手續,并在宗地上建設房屋。
2、宗地價款 萬元,簽約付 萬元,余款 萬元交付土地使用證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其它事項
1、按第二條交易原則,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在宗地上依法按規建房及合法的產權經營行為。
2、買受人建房工程款辦理相關手續和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承擔,與出賣人無關。
3、出賣方必須及時配合買受人辦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產權證及產權轉移手續,并無償提供辦證時需由出賣方提供的資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網絡服務合同履行地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七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和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四種類型。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技術轉讓合同履行地,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其管轄法院應當確定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對于技術轉讓合同的履行地,在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并沒有作出進一步明確的規定和解釋。司法實踐中,就如何確定技術轉讓合同履行地,各地法院做法不一,筆者擬略談一二。
一、能否以受讓人所在地為履行地
筆者的意見是不可以再適用該條規定,理由不僅在于《紀要》不屬于司法解釋,不能在法律文書中直接引用;更在于《解釋》沒有“技術轉讓合同以受讓人所在地為履行地”這樣的規定。《解釋》是在《紀要》出臺后若干年,借鑒了后者在指導司法實踐方面的成功做法和成熟經驗,吸收了后者科學合理的條文作出的。其摒棄這條“技術轉讓合同以受讓人所在地為履行地”,則意味深長。應該說,對技術轉讓合同,在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情況下,直接規定以受讓人所在地為履行地,尚欠周全。個案事實情況差別很大,不宜一概而論。《解釋》不再作出這樣硬性的直接規定,意味著我們不得簡單地將受讓人所在地作為合同履行地,進而由此簡單地確定管轄法院。
二、能否直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確定履行地
合同法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有觀點認為,技術轉讓合同應當以履行技術轉讓義務的一方所在地為履行地。筆者不敢茍同。因為,適用該第(三)項規定的條件是,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仍不能確定。而第六十一條規定的內容,是當事人就履行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所以說,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不能首先直接適用于確定技術合同履行地。
三、如何正確適用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確定履行地
技術轉讓合同履行地在民事訴訟程序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應當根據合同法等實體法的規定加以確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可以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履行地。對合同條款、交易習慣,在實務操作上同樣存在爭議的空間。
技術轉讓涉及專利權、技術秘密的轉讓、實施許可,合同條款主要內容是轉移技術成果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往往規定了專利證書、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培訓、協助指導等,轉讓人提供技術成果,受讓人支付轉讓費或者使用費。筆者認為,對合同條款和交易習慣的理解,應圍繞專利權、技術秘密轉讓、實施許可的主要內容和主要方面展開。具體約定內容不同,履行地就不同;具體交易習慣不同,履行地也不同。就筆者的`司法實踐經驗,個案中確有約定在轉讓人所在地的,也有約定在受讓人所在地的。譬如,約定專利證書、技術資料在轉讓人處移交,技術培訓也在轉讓人處完成,而沒有約定協助指導的,則應當確定轉讓人所在地為履行地。反之,則應當確定受讓人所在地為履行地。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不能因轉讓人的協助指導在實體審理中往往被確定為合同附隨義務,且往往在受讓人處完成或實際上已在受讓人處實施,就認定受讓人所在地為履行地。如此認定,則又落入了前述《紀要》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中,有違《解釋》不作受讓人所在地為履行地的規定。對于技術轉讓合同約定“若受讓人需要,轉讓人可以協助指導”、“若協助指導,差旅費由受讓人支付”之類內容的,不能就此推定不能排除該技術轉讓合同在受讓人處履行,進而確定受讓人所在地為履行地。此種約定,是假設性約定,如合同尚未履行到這一步,即發生糾紛成訟,現以此為定論確定履行地,有失公允。我們應探究民事訴訟法關于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案件的真義,乃在有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實真相,而履行事實是最恰當的角度。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筆者認為還是以轉讓地法院管轄為宜。
網絡服務合同履行地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主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院長。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租賃物的購買]
1.3、價款及支付方式、交貨、驗收等條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憑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向丙方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出租給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設備的進口由丙方負責委托外貿公司辦理各種進口報關手續和商檢手續,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物名稱、數量、質量、配置及贈品]
2.1、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島津原裝進口全新_____光高頻逆變式_____光胃腸機系統。
2.2、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產品數量:_________________一臺。
2.4、設備質量:_________________與標書承諾一致。
2.5、具體配置詳見清單。
2.6、丙方贈送甲方產品: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物價款及付款方式]
3.1、整個設備配置總價格為______萬元
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設備運抵前,乙方必須按照丙方的要求將機房布置完畢以備貨到后及時安裝。
4.2、交貨地點(即合同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設備運抵交貨地點。
4.4、設備運抵后,由丙方工程師和_____省商檢部門及乙方人員共同開箱,并由商檢局出具設備進口渠道合法及質量合格的相關證明。
4.5、丙方免費負責整個設備的安裝、調試至設備開機正常驗收,從安裝合格之日起對整機免費保修一年,并終身負責維修,24小時內如不能到達現場維修,造成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4.6、設備運抵后,由丙方工程師對乙方操作人員進行現場操作培訓,直至乙方人員能夠熟練操作為止。
4.7、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3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并將簽收蓋章后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4.8、如果在3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5.1、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于丙方責任造成租賃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處理并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于丙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依據甲丙雙方之間買賣關系所享有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索賠費用及結果均由乙方承擔。
5.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六條[租期計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從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項當日開始計算;
6.2、租期為兩年,合同終止日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項之日起兩年后的對日。(起始日及終止日均包括在內)
6.3、本合同租金總額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兩期款項及按照農村信用社現行利率計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總額為______元整。
6.5、租金支付方式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_____元。
6.6、每月租金,乙方應于當月____日前支付。
6.7、租賃期內,國家調整利率時,甲方按照調整后的利率重新調整租金,乙方承認此種變更并按照變更后的租金標準支付。
6.9、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每日按照延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七條[對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約定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的租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第八條[對租賃物的權利和義務]
8.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投資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
8.2、租期內租賃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并對由于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8.3、租期內,租賃物無論發生任何屬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8.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和租賃物使用情況。
8.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乙方不得以租賃物抵償債務。
第九條[租賃期滿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賃物的處理]
9.2、租賃期內,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租賃物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0.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
10.5、租賃物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租賃物損壞和毀滅]
11.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的毀損和滅失的風險;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當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額,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11.4、乙方按照11.3條款將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額支付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十二條[違反供貨合同時的處理]
12.2、丙方逾期交貨的,按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12.5、本條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權利義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本條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權利,根據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由甲方轉讓給乙方主張和行使。
第十三條[違反租賃合同時的處理]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13.2、雖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五條[乙方與丙方之間合同的處理]
15.2、本合同的簽訂,已全面實現乙丙雙方的合同目的;
15.3、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與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購置合同書》終止履行。
第十六條[貨幣種類的界定]
第十七條[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涉及各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凡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主體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稱、法定代表人、經辦人發生變更或者發生分立、合并等情況,均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合同的附件]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
2、設備配置清單;
3、設備商檢證明;
4、設備相關技術資料;
5、租金計算說明。
第二十一條[糾紛處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糾紛,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形式]
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加蓋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份數]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蓋章)
網絡服務合同履行地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九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地址: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_元。
2.合資合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方,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
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_年,可連任。
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
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
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
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
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
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
每屆任期為__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
經董事會聘任。
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
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
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
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
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
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
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
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以_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
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
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
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
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
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
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
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
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簽字。
中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外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