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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程師具體崗位職責說明篇一
2、與設計院對接,組織對開發項目的設計方案進行論證;組織對項目設計過程各環節跟蹤審核,并進行有效控制;負責組織施工圖的設計審核工作。
3、參與擬定、修訂工程項目開發建設計劃。
4、負責組織編制設計任務書,擬定項目建設標準、設計標準。
5、審批施工中的變更,洽商等提案,指導工程部處理工程變更事宜。
6、參與合格供方的考察、篩選和評價,負責組織工程招標中技術標書的評審,審批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及監理單位《監理規劃》。
7、關注市場動態,對行業中的新工藝、新技術進行研究,并對項目建設提出建議,以縮短工期,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
8、參加圖紙會審,審批專項施工方案。
9、配合工程部,協調解決項目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協調各專業的相互銜接、配合。
10、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項目改進方案。
11、指導工程部的質量管理及對監理單位的管理工作。
12、審批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13、指導工程維修管理工作。
14、督檢工程資料整編。
總工程師具體崗位職責說明篇二
1.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的技術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 參與制定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年度經營計劃和預算方案。
3. 組織編制企業長遠和近期技術發展規劃、制定年度科研計劃、技術改造計劃,負責科研計劃的實施和管理,負責技術改造計劃實施中的技術工作。
4. 領導相關部門制定技術攻關計劃和產品質量升級計劃及質量改進措施計劃,組織解決好產品質量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負責質量管理中的技術業務指導。
5. 根據市場需求和企業發展需要,組織編制新產品試制計劃和生產技術準備計劃,根據產品開發計劃組織召開生產技術準備會議,確保新產品試制工作的順利實現。
6. 組織編制和修訂各項工藝、技術規范、科研報告。負責審批產品技術條件、試驗大綱、技術狀態更改以及對定型產品關鍵、重點工藝狀態的更改。主持公司內的各項技術鑒定會議。
7. 根據企業的經營方針、計劃、市場需求制定年度新品研發計劃。
8. 負責組織建立和健全公司的技術管理、科研和新產品開發管理等規章制度,協調產品技術支持與新產品開發的關系,及時組織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關鍵和重大技術問題。
9. 貫徹、執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標,確保在提高產量、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不斷降低產品成本。
10. 主抓新產品研發工作,負責指導產品試驗、自制設備研制工作。
11. 負責提出研發項目的可行性報告、組織制定新產品的研發計劃。
12. 負責批準產品設計或更改的總裝圖、原理圖、電氣圖樣;負責相關研發設計與試驗、生產文件的批準工作。
13. 隨時監督和檢查項目各階段的任務完成情況。
14. 負責最終成品在特殊情況下緊急放行的論證、把關和批準工作。
15. 負責各類工程更改的批準工作,負責各類新產品樣件送樣前的評審組織及批準工作。
16. 負責研發隊伍的整體建設及人才培養工作,確保各崗位的技術人員達到勝任崗位的要求。
17. 審查設計文件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規定。
18. 審查各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是否齊全,審批意見是否認真貫徹并有記錄。
19. 對與各專業有關的技術創新,如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采用等重大技術問題進行審定。
20. 審查設計圖樣的質量,設計、校對、審核、標準化是否到位,圖樣質量是否符合有關質量管理的規定。
21. 組織建立完整的新產品開發體系,確保產品質量穩步提高,以確保滿足用戶的要求。
22. 負責項目開發對外(客戶、供方)技術難題的溝通與攻關工作,以保證研發項目的如期進行。
23. 配合市場部門做好新產品及新項目的市場開發工作。
24. 負責組織企業標準的編寫、申報備案及執行工作。
25. 負責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總工程師具體崗位職責說明篇三
1.配合市場人員進行項目各階段的技術服務工作;
2.參與公司商務談判和對外技術交流,配合公司市場獲取;
3.進行技術方案研究和技術管理工作;
4.負責各類土壤修復項目、垃圾填埋場修復項目投標文件的編制和技經分析;
5.負責污染場地調查、修復實施方案編制;
6.協調土壤修復現場設計施工圖設計;
7.主導推動修復工程技術和實施監督;
8.負責整合各類外部技術及實施資源進而促進修復項目實施完成。
總工程師具體崗位職責說明篇四
1、全面負責項目技術工作,對接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業主單位技術部;
2、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協助項目經理分管項目部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編寫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優化施工組織設計,指導編制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文件、施工措施,解決日常施工技術問題;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各級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工作,并檢查、督促分包單位及施工班組按各級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5、負責與甲方、監理、設計、分包單位的技術溝通;參與設計交底,組織項目內部圖紙會審工作,并做好會審記錄及交底,檢查、督促施工班組按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6、負責組織工程分項、分部、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的日常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組織本項目的測量、試驗、檢測、技術復核工作;
7、負責組織各項工程技術資料的編輯、收集、整理和匯總,負責組織編制工程竣工圖,負責組織工程竣工資料的移交、備案。
總工程師具體崗位職責說明篇五
1、代理項目經理部發布技術信息,處理來自駐地監理工程師方面的技術信息。
2、負責建立項目標準體系,協調技術工作相關部門職責劃分的接口工作,檢查各相關部門職責落實情況,定期向經理報告項目質安體系運行情況。
3、主持編制項目施工進度設計,并貫徹施行。
4、領導質檢(質管)、測量、試驗、計量工作,審定質檢、測量、試驗方面的檢測成果和試驗報告。
5、負責技術交底。
6、審定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實施方案。
7、審定測量部復測定線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樣實施方案。
8、認真執行“預防為止”的方針,組織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9、組織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工作。
10、組織技術質量、安全總結和交流。
總工程師具體崗位職責說明篇六
?參與編制項目施工計劃;
?負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報審和實施,并負責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技術法規、規范、標準,組織工程項目的報驗;
?負責施工項目的圖紙會審和項目深化設計工作,并與甲方、設計院協調;
?負責項目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
?負責項目竣工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負責施工項目機械、物資進場計劃的編制,材料的試驗、檢驗工作;
總工程師具體崗位職責說明篇七
1、負責總工程師項目工程建設的總體控制、質量、進度、工程造價控制和技術管理等建設管理工作;
2、負責根據項目的總體管理目標編制項目建設的總體實施計劃、年度和分月度的實施計劃;下達項目的建設實施計劃,并對實施中的項目計劃進行統計分析和計劃調整等綜合管理;
3、組織項目辦、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全面分析工程的特點與實際情況,分析確定工程的技術難點和控制要點,制定相應的針對性措施和重點控制流程;并督查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監理和施工的監控計劃,落實人員和條件,實施于工程的監理和施工,使建設管理目標明確,層級之間形成有效監控的體系;
4、負責對施工合同履行的監督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科室人員深入施工現場,督查施工單位三大負責人、專業工程師與主要機械設備的到位和工作情況;檢查施工單位在前期準備、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情況,監控各項管理指令閉合;監控質量保證體系保持良好的動態運行;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規范進行施工;對照下達的實施計劃對施工進度進行監控,并針對具體問題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監督施工單位在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方面的措施和管理是否到位;同時,對施工單位合同違約和施工管理人員的違規進行記錄與處理,對發現的監理單位違約與監理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并交辦有關科室進行記錄和跟蹤落實;
5、負責項目建設中的技術管理工作。主持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進行設計圖紙會審、技術交底、設計完善和優化等;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計劃,組織對重要工藝進行審查和驗證;主持設計變更方案的論證;負責新技術、工藝和材料應用;組織實施技術攻關,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實施細則等;
6、負責新技術利用和項目的配套工程科研工作;
7、監督集中招標采購的大宗施工設備材料的質量和供應工作;協調工程技術方面合同各方及項目對外各方的工作關系;
8、負責工程變更和項目造價控制的管理工作,負責配合項目審計工作;
9、負責組織辦理項目中間計量支付、交工支付及竣工結算;
10、負責組織項目交工驗收及項目交工總結報告、執行總結報告的編寫;并簽發合同段工程交工證書;
11、負責項目缺陷責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復管理;
12、負責組織編制項目竣工文件,做好項目的竣工驗收的相關工作;
13、對主任負責,分管工程建設管理科;并對現場管理辦公室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業務管理;
14、負責工程建設有關資料的收集和歸類建檔工作,負責審核工程建設統計資料,主持編寫工程總體進展情況匯報,報送項目建設管理規定的信息和統計資料;
總工程師具體崗位職責說明篇八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執行有關交通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圖紙。
4、負責制訂施工組織方案,編制施工工藝組織設計。
5、指導施工技術人員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并進行質量、進度把關控制。
6、分管項目質量管理工作和工程質量創優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技術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8、負責施工過程中試驗、測量等重大技術問題的決策及報告。
9、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參加交竣工驗收、組織施工技術總結和學術論文的撰寫并負責審核和向上級報告。
10、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加強科學知識的保密及設防措。
總工程師具體崗位職責說明篇九
1、組織執行國家、自治區、上級有關科學技術、技術專刊、技術標準、技術改造、發明創造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對違反這些制度并有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經營失誤的,有責任制止和糾正,制止無效時,提請董事長或總經理處理。
2、參與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策劃以及方針、目標、指標的制定。
3、主管公司技術管理工作。審定或審批技術改造、科技實驗項目、新產品、新工藝、新結構推廣應用立項、可行性研究評估、論證、簽署評審結論。組織貫徹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行業的各類標準、規范、規程、規定以及各項技術管理制度。
4、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技術進步、科技成果推廣和應用計劃,組織落實各級技術責任制、技術節約降低成本措施,組織研究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難題,促進公司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實現。
5、對大型建設項目及結構復雜、施工難度較大的工程主持圖紙會審及主持編制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審批二層機構上報的重大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技術文件和技術報告。
6、主持技術會議,研究和處理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負責對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提出技術鑒定和處理方案。
7、配合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活動,并對qc小組的日常工作給予指導。對技術專業職務的設置、編制配備向董事長、總經理提出方案,并組織實施對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的專業培訓和考核。
8、分管技術中心、中心實驗室。
總工程師具體崗位職責說明篇十
一、積極深入施工現場,了解施工動態,解決施工中出現的重大技術與質量問題負責每周、月的施工進度安排;對項目(產品)的施工質量負技術責任。
二、負責主持本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施工方案,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實施方案,技術措施和作業文件的制定,并按權限審批。
三、負責主持有關部門制定項目質量目標及目標的分解,協助項目經理落實目標責任主體,建立健全項目智能部門和施工質量責任制實施細則。
四、督促檢查項目施工組織設計,項目質量計劃的實施情況,掌握分析工程質量動態,當質量出現波動時,應向相關部門提出要應糾正措施建議,并督促落實。
五、指導有關部門正確使用規程、規范、標準并指導施工單位按其規定施工。
六、依照分包合同,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保證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七、按質量事故處理權限對本項目的質量事故的處理負責任。
八、抓好質量報表上報工作,保證真實,完整。
九、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的內部竣工驗收,參加竣工交付,對竣工工程資料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