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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一
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形成網絡管理。
2、認真搞好新工人入場教育和操作、換崗及特殊工種培訓和教育,凡未經入場教育考核登記注冊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嚴禁穿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明火作業必須持有用火證。
4、進入施工現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上崗,高空作業需系好安全帶,嚴禁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和運料的吊籠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
6、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臨邊的交通路段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嚴禁觸摸非本人操作的設備、電閘、閘門、開關等,拒絕違章作業。
8、現場使用機械、臨電要有設計方案,技術交底要詳細,驗收手續要齊全,重要設備設專人管理,維修設備必須拉閘、斷電。
9、大型機械、塔吊、電梯安裝要有設計和詳細交底,司機、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服從信號工的統一指揮。
10、施工現場的一切設備、安全設施、嚴禁他人隨意拆除和移動,拆除和移動安全設施、設備造成事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二
為了認真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法》,做好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如下:
1、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和標準,建立環境保護自我保證體系。
2、高層或多層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時,必須搭設封閉或臨時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飛物的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安排在庫內存放或嚴密遮蓋,不得露天隨意堆放,運輸時防止遺撒飛揚。
4、指定撒水降塵制度,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療養區和易產生揚塵的季節,要采取撒水降塵措施,拆除舊有建筑時,應撒水降塵,減少揚塵污染。
5、攪拌設備上,應安裝噴霧降塵設備,降塵裝置如損壞,應及時修復。
6、進行現場攪拌作業的,必須在攪拌機前臺及運輸車清洗處設置沉淀池并及時清理,廢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線。污水嚴禁流出施工區域。
7、施工中易產生強噪聲的施工機械應做封閉式遮擋,安裝消聲設施和限制作業時間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進行超過國家燥聲限值的作業。
9、嚴格控制人為噪聲,夜間卸料要輕拿輕放嚴禁大聲喧嘩。
10、現場存放的油料必須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都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體。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三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衛工作,預防火災和各類案件的發生,保證集體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貫徹執行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把消防保衛工作落到實處。保證施工任務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建立健全消防,保衛組織結構,義務消防隊及應急組織和各崗位、各部位、各工種防火,治安崗位責任制。
2、現場設警衛室,配備足夠的護場巡邏警衛力量,并做好值班記錄。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吸煙請到吸煙處,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動用明火,現場有明顯的消防標志、電氣焊工持證上崗,持有用火審批手續,有滅火設施和看火人員。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嚴禁領退手續,油漆、稀料等按規定分開存放,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5、重點部位嚴禁煙火,木工房(棚)內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內存木料最多不得超過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點的易燃廢品(碎木料、刨花、鋸末等),當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點。
6、施工現場配足滅火器及設施,專人保管,定期維修保養,保持靈敏有效(高層以上標準設消防豎管)嚴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施,確保道路暢通無阻。
7、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毆,男女混居,看黃嫖賭,盜竊公私財物等不良行為。
8、在生活區暫處證需要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臨設,嚴禁使用電爐、大燈泡等電熱器具和亂拉接電線等違章用點行為。
9、外部施工隊伍(新進場班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來人員入場,需進行認真審查登記,注冊后辦理暫住等進場手續,嚴禁雇傭童工(五種人)等非法用工,經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崗。
10、以上如有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項目《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實施細則》、《施工現場獎罰條例》、《生活區管理制度》有關條款處理。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四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五十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五十一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五
1、維護本項目部利益,熱愛本職工作,遵守項目部管理制度,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
2、遵守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項目部人員必須服從項目負責人的統一領導和分工安排。
3、愛護公司財產,如有損失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盜竊集體財物,發現以一罰十,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4、 由于工作失誤造成材料報廢或消耗超標、以及經濟損失等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5、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如需離職,須提前提出申請,技術資料交接完畢后方可離職。 。
1、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文明施工,如因違反操作規程或野蠻作業而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全責。
2、上班時間不得溜班、竄崗,不得在施工場地追逐打鬧,不得在上班途中無故滯留宿舍。
3、項目部物資、財務等重要崗位責任人員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屬施工隊的宴請。
1、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遵守“進場須知”等各項規章制度,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2、項目部人員一律統一佩帶安全帽、工作服,持證作業。
3、不準在營區內私拉亂接電線。正常的接線應由電工統一安排。
4、項目部人員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反映,及時清除,并有責任勸阻、制止其他人員的違章作業。
1、 嚴格執行請假制度,請假應有正當理由,并按手續提前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期滿后按時上班,如特殊情況,期滿后不能上班的及時補辦手續。
2、 凡未經批準而擅自離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會上通報并作曠工處理,累計三次以上報公司做除名處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據病情及本人的任務安排情況確定修息時間。確需住院治療的,由項目部領導統一安排有關事宜。
4、項目部考勤必須在次月兩日內報到公司,考勤須以真實出勤為準,不得弄虛作假。
1、項目部堅決貫徹執行公司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
2、項目部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專管質量安全,專人負責施工質量檢測和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3、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術水平,在施工到關鍵部位時,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專職質量檢查員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4、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7、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作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公司部門的檢查。
8、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1、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種、每道工序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用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材料管理
1.材料入庫實行質檢員、統計員、材料員聯合作業,對材料質量、數量進行嚴格檢查,嚴格過磅、打方的入庫手續,詳細核查發票與物資是否相符,對重要材料要留取材料標本,所有施工材料的入庫必須通過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嚴格材料入庫質量關。
2.各種材料要分別保管,對怕風、怕雨、怕爆曬、易損易變的材料要提前安排好苫布、容器等防范措施,嚴格杜絕非損失的消耗。
3.施工材料的采購數量要根據工地需求量進行分期分批的購進,對易損易變的材料盡量隨用隨進。杜絕因盲目進料造成的誤工和浪費,施工材料消耗必須通過工長、項目經理簽字后方可領料,嚴格領料手續,真實的反應出入庫情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及時向公司財務報告材料的結存情況,做好購消存情況的旬報、月報表。
4.材料除合理損耗外的損失,項目部及主管部門必須詳細報告事故原因隨出庫單上報財務部門,經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后報銷,應追究事故責任的,追究責任人責任或經濟處罰。
(二)機械管理
1.本公司所有施工機械租賃必須全部建立顧客臺帳檔案,租賃機械設備前要摸清各種機械設備的使用及技術狀況,要做到因機而用,因機而管,以最少的投入,獲最大的經濟效益。
2.機械的使用服從項目部的生產需要,使其在施工生產中發揮機械的優勢,在保證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多拉快跑,提高效率,不準任何借口消極怠工。
4.機械負責人依據項目工程需要,參考市場行情及過去的租用紀錄,挑選三家以上的機主辦理比價分析后議價。
5.機械員詢價完成后將詢價結果及擬定的“訂租機主”進場日期等,由機械材料供應部負責人報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及財務總監審批。
6.經公司總經理及財務總監批準后,機械員應與選定的機主簽定租用合同。合同一式二份,機主一份,交財務部一份,供應部進行合同登記后及時通知項目部機械租賃情況。
7.機械進場后,機械負責人應協調相關人員完成入場手續,由項目負責人、統計同時接收及時做好接收記錄(記錄機械進場時間、機械型號、租賃情況、機械油箱含油量等內容)。
8.機械撤場時,由項目部負責人及時提出機械調離時間,機械負責人積極做好退場工作,避免浪費。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工人上崗前必須通過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
1)、 先由公司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包括一般安全知識、勞動保護法規、典型事故教育等)全面性安全教育。
2 )、項目部結合本工地的實際情況,對本工程所用的機械設備,施工用電及一般性的防火知識等進行交底。
3 )、班組應針對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性能及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等進行學習了解,然后由公司統一試卷進行考試,合格后方準上班施工。
2、 上班前安全教育:班組長應針對當班的重要工作內容,結合作業環境,氣候條件對本班員工交待操作中各個環節應注意事項與特殊工種的配合等。
3、 上班前安全檢查:每天上班前班組長或安全員檢查每個員工的勞動防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的作業環境是否無患,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4、 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
5、 做好記錄,對上班交底內容,檢查情況,安全活動情況進行記錄總結經驗教訓。同時為安全經濟獎罰做好原始依據。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項目部每月對工地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大檢查。
2、本工地安全生產檢查內容為:施工用電、施工機具等硬件是否完正有效,以及安全生產組織管理資料記錄等軟件設施,有否完善。
3、檢查由項目經理或安全員組織,施工員、各工種班組長必須參加,根據實際情況,抽調特殊工種人員參加各項目檢查。
4、檢查中發現隱患必須當浮整改,不能當浮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時間、 定措施”,由安全員落實并做好復查工作。
5、及時做好項目部組織的定期檢查記錄,同時對各級部門檢查整改通知書,以及所整改的結果,也作如實記錄。
1、每個員工必須熱愛自已的工作崗位,安心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圓滿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
2、員工之間、班組之間要互敬互愛,團結友好。發生矛盾時,大家都要互相讓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業為前提。解決不了時,要及時報請班組長或項目部領導協調解決。嚴禁輕易發生罵人、打人等粗暴行為。打架者要根據動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認錯態度好壞,視情節處以100-300元的罰款。對團體性的群架行為,帶頭鬧事者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并對所在班組長進行經濟處罰,情節惡劣者呈報公安機關處理。
3 、為了確保工地內的消防安全,任何員工都不得用煤油爐、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否則一切后果自負。項目部并視情節輕重程度給予200元的罰款。
4、 本工地內和生活區生活用電,必須由項目部電工負責安裝,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亂拉電線及私安插座,違者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以當事人50元的罰款。如出現任何問題,一切后果有當事人負責。
5、嚴禁在燈頭上或電線中段上掛鉤用電,違者每次罰款50元,如出現問題,一切后果自負。
6、 每個員工都要愛護工地和他人的財物,對偷竊工地和他人財物者,處以偷竊者價值5-2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逐出項目部。
7、本工地全體人員,應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盡心盡力,如和工地外人員里應外合進行盜竊者,或給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視情處以罰款300-1000元。情節嚴重者呈報公安機關處理。
8、本工地員工無論在工地內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紀守法,如在工地外社會上違法亂紀,除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外,本工地也要視情按本工地有關規定作相應的處罰。
9、嚴禁無關人員隨意動用機械設備,擅自開動或損壞機械設備者每次處罰款50元,損壞者照價賠償。
10、禁止隨地亂倒剩菜剩飯及其污水等,嚴禁往窗戶外潑水、亂扔廢物
11、非本工地施工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場,不聽勸告者,視情論處。
12、班組長要努力履行自已的職責,在員工中特別是新收員工中及時傳達本工地各項規章制度和條例,使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人人皆知。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遵守作息時間,不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修息。
3、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做好個人衛生,衣物整潔,擺放正齊。
4、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5、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鉤用電。不準在宿舍內接電爐子等引起火災的電器等。
6、未經項目部經理審批,嚴禁任何人隨意私裝插座或燈頭。
1、炊事員必須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病,持有效健康證。對員工態度和氣,做到微笑服務。
2、確保“三凈”,一凈為食堂人員衛生干凈,勤洗手,勤剪指甲。二凈為鍋、瓢、勺洗凈落鍋。三凈為各種蔬菜洗凈落鍋。
3 、對食堂各類食品實現生熟分開放置,不準買變質異味的食品、蔬菜。為了調劑員工的口味,盡量做到蔬菜多樣化。
4、炊事員應隨時保持食堂場地清潔,每天打掃地面,物品堆放正齊。
5、早晨不按時起床或因工作之外的事延誤吃飯時間者,禁止利用上班時間到外私自就餐
6、食堂工作人員應保證按時開飯,并予飯后準時鎖門。除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7、 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范配備一定數量和滅火器,并對全體員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1、工地出納管理
1)、項目部大宗材料、機械、人工由公司統一支付。
2)、工地出納記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現金發生額,余額為現金余額,工地出納無權存有任何票據及借條(應做到賬實相符)。每月與公司核對現金結存情況。目員工如有特殊情況向公司借款,寫書面申請由項目經理簽字后報到公司辦公室。
3)、工地出納支付小額材料時,需向統計索要報公司財務的入庫單(二聯),費用報銷單后必須附入庫單(三聯,已給對方聯)及發票或收款人收條。
4)、工地出納支付機械、人工費時,需向統計索要報公司財務的計量單,費用報銷單后必須附機械計量單(已給對方聯)、合同、發票或收款人收條。如為預付款項在費用報銷單上注明。
5)、機械進出場運費由工地統一支付,需向統計索要報公司財務計量單,費用報銷單后必須附機械計量單(已給對方聯),以免出現重付現象。
6)、工地出納每月匯總已付人工費、機械費、材料款,與公司財務對賬。
7)、工程完工后,所有材料交財務核銷后歸檔。
8)、如出納調離崗位時,由財務和辦公室監督交接,如賬實不符,由工資中扣除,超出部分工資部分,按法律規定處理。
把手所有報銷單均由經辦人、相關負責人、項目經理簽字后公司財務才予以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2、工地統計管理
1)、工票(人工、機械)一式三聯,一聯交財務蓋項目部章,二聯交提供勞物者,三聯存根。出入單一式三聯,一聯存根,二聯交公司財務,三聯對方聯。
2)、統計在填寫人工、機械計量單時,應按單位詳細填寫施工位置、部位、施工內容、工作起始時間。如有與單項承包項目重復的應注明原因,以備核查。工程所有機械、材料、人工合同及時報到公司財務,如沒合同的單據予以退回(臨時租用除外)。
3)、工地統計應及時對所有材料出入庫,并填寫出入庫單。已付款材料入庫單(二聯)交給工地出納作為付款憑證;未付款的材料入庫單每旬交到公司財務做應付賬款處理。將材料出庫每月下旬報到公司財務,未出庫視同工地未使用,月底對賬盤點庫存并報庫存盤點表,做到賬實相符。
4)、工地統計應準確無誤填寫人工、機械計量單,并由統計、工長、項目經理簽字后報到公司財務。已付款人工、機械(一聯)交給工地出納作為付款憑證;未付款的人工、機械計量單每旬交到公司財務做應付賬款處理。統計每月匯總已付及未付人工、機械、材料匯總表,報到財務。
5)、機械場內外運土計量單總車數后應付土條。
6)、每月下旬將本月所有人工、機械、材料存根聯與財務對賬,核對相符后公司財務收回存檔。
7)、建立統計臺賬,詳細記載所發生事項。
8)、如統計調離崗位時由財務和辦公室監督交接。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六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工作,保證現場施工現場用電的安全,保證施工任務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2、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并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3、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以監視臨時用電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測記錄。
4、建立電器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做好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臨電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和指揮,并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序、方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6、建立安全檢查和評估制度。項目部應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7、健全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及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并輔以必要的獎懲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效的上崗證,嚴禁無證上崗。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七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頒發資質證書的;
(二)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設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三)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的;
(二)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未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的。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二)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第五十八條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合同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出租單位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的;
(三)未出具自檢合格證明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
(四)未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移交手續的。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前款規定的第(一)項、第(三)項行為,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二)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或者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五)未按照規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后登記的;
(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
(二)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擋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四)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施工單位有前款規定第(四)項、第(五)項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四)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業整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作業人員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六十七條施工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整改仍未達到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八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處罰。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八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是項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編制和執行。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要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與執行要納入公司的議事日程,并必須按設計者、審核者、批準者的會簽程序后生效執行(特別是高層或難度大的施工項目)。
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時應考慮到必須與可能、切實掌握好花錢少、效果大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編制時必須依據黨和國家、政府部門公布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和各項標準、規范、規章等(詳見組織設計編審制度);注重解決在實踐中存在或在檢查中發現亟待解決的問題;在技術革新與工藝改革中面臨所需的新防護設施問題;針對不安全因素易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病主要原因應采取的措施。
要按照項目施工的實際進行編制,內容參照《勞動部全國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29)勞總護字號45號),工發總字(1`997)69號文件。
編制必須針對性強,對各種不同的工程結構、施工方法、作業條件等產生各個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為此首先要掌握項目工程概況。
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這項工作是《標準》“規范”的法定工作,必須認真執行。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項目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項目部實施。
3、交底必須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模式,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務查。
4、被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九
第一條為規范工程項目收尾工作,閉合項目管理鏈,確保工程項目自計劃開始至目標完成全過程受控,促進項目經營成果最大化;加快人力、物資、機械設備等施工資源在全公司范圍內優化整合與合理流動的速度,提高資源效益和時間效益;盡可能減少費用開支,避免效益流失,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對全公司范圍內所有工程項目在進入收尾階段時實行統一集中管理與控制。工程項目進入收尾階段的形象進度要求為:工程已實質上完工,并通過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初驗(或工程主體全部完工,施工累計進度達到工程總量的95%以上)。
第三條工程項目進入收尾階段的具體時間,由公司分管領導書面確定。
第四條各項目經理部自行承擔所在項目收尾的具體工作,包括:尾工清收、竣工文件(含技術總結等)編制及移交、工程驗交、竣工結算、財務清算、未完債權債務的簽認確定等全部工作,并對所在項目的收尾成果負全責。
第五條公司項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組負責對公司工程項目收尾工作統一管理,包括:對項目收尾工作的進度、質量及其優化、風險規避等進行指導、檢查與監督,對項目收尾工作的成本進行控制,履行項目實質上結束后未完的債權債務。
第六條工程項目進入收尾階段5工作日內,項目經理部應提出《項目基本情況報告》和《收尾工作計劃安排》,報公司項目成本部評估備案。項目成本部應同時派員現場核查與協助。
第七條《項目基本情況報告》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工程任務完成情況;
(二)工程驗工計價及尚未計驗項目的預期計驗情況;
(三)工程款撥款及余款的預期撥付情況;
(四)開累的項目制造成本;
(五)開累的財務狀況;
(六)安全質量狀況及贏得安全文明表彰和優質工程獎的預期;
(七)與勞務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貨方的債權債務情況;
(八)竣工技術資料的準備情況;
(九)人力、物資、機械設備等施工資源的安排意見;
(十)風險預測及對策措施。
第八條《收尾工作計劃安排》應至少包括如下關鍵進度和計劃,并應有相關保證措施。
(一)工程竣工交驗時限;
(二)竣工文件資料(含技術總結等)完成時限;
(三)竣工結算完成時限;
(四)債權債務全部確認及完全結清時限;
(五)尾工清收及收尾工作費用計劃。
第九條公司項目成本部收到項目經理部的《項目基本情況報告》及《收尾工作計劃安排》后,收尾管理組應及時登記建卡,在5個工作日內形成《評估意見》,并建立項目收尾工作目標管理圖表。《評估意見》經公司項目成本部審核,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生效。
第十條項目經理部收到《評估意見》后10工作日內,應完成如下工作:
(一)將資金帳戶變更為公司項目成本部帳戶事宜書面通知所有債權債務人,并取得書面回執;
(二)按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將在項目經理部所在地開設的銀行帳戶、儲蓄帳戶(如有)注銷,并將原帳戶資金余額、財務印鑒、空白支票、財務檔案轉移至公司項目成本部;
(三)辦理完成與勞務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貨方等的債權債務簽認手續;
(四)將剩余人力資源移交公司人力資源部;
(五)將閑置物資、機械設備退還公司租賃中心或其指定的其它地點;
(六)將竣工文件編制、竣工結算、財務清算工作所須資料轉移至公司項目成本部;
(七)項目經理、總工程師、財務主管、預算工程師到公司項目成本部開始上班。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進入收尾階段后,項目經理部可根據竣工文件編制的進度和質量,在保證30個日歷天內完成竣工文件檔案移交的前提下,報經項目成本部同意,可在項目經理部所在地進行竣工文件檔案的形成與移交。若實施后出現5日歷天以上的延期,公司項目成本部將在最終的項目收尾績效考核時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根據項目收尾工作的難度與進展程度,經項目經理部申請,公司項目成本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可分別由收尾負責人、竣工文件編制負責人替代進公司項目成本部集中辦公。
第十三條各項目回公司項目成本部上班人員,作為在公司機關助勤人員,由公司項目成本部管理,繼續所承擔項目的收尾工作。項目收尾目標全部完成后,經項目成本部同意,并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上述人員才能從事其它工作。其間,一并接受公司目標責任成本績效考核與項目經理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四條公司項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組統一管理進入本部的項目收尾工作,會同項目經理制訂具體工作計劃和方案,檢查指導各項工作按計劃進行。
第十五條項目收尾工作結束后,已明確并辦理簽認手續的未完債權債務,移交收尾管理組負責履行。工程質量保證金由收尾管理組負責向建設單位清退,必要時,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應協助。
第十六條公司項目成本部對移交本部管理的收尾項目,集中在德陽開設銀行帳戶,實行分帳戶管理。其中:鐵路以外項目分別按原項目名稱開設帳戶,鐵路項目開設專戶。
第十七條各項目回公司項目成本部上班人員的工資待遇(包括各種津補貼及基金等),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比照機關同類人員標準核定,公司項目成本部財務造冊代支后列入各項目收尾費用,獎金根據項目收尾工作成果,由公司項目成本部提出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在所屬項目收尾費用中列支。
第十八條各項目在收尾(清算)工作過程中發生的招待費和經營費均由總經理審批,其中,經營費必須事先報計劃,并經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實施。
第十九條各項目在收尾(清算)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探親費、辦公費,單臺件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項目成本部部長審批后列入各項目。
第二十條各項目尾工清收增加的成本支出,經公司項目成本部成本管理組審核并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列入項目后續成本,以保證項目制造成本的完整與真實。
第二十一條工程項目收尾工作績效實行單獨考核。主要考核指標為:時間效益、費用效益及最終的工作質量(債權債務清結、社會效果等)。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訂。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試行中出現的問題請函告公司項目成本部,以便修訂完善。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公司項目成本部負責解釋。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十
預防火警,保證酒店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1、員工上下班走員工通道,遵守打卡制度。
2、員工上崗時必須配戴工作名牌、工作服。
3、維修進入工作區時,嚴禁攜帶煙和火柴;更不準在工作區吸煙,違者罰款或除名。
4、在崗嚴禁看書、看報,干私事
5、每項工程,包括平時的維修保養均要按規定的程序進行,不準違章作業。
6、攜帶物品離店,要經部門經理檢查,得到允許后并經理簽字方可帶出酒店。
7、部門員工均要服從緊急工程或緊急事故的臨時調遣。
8、員工因病、因事不能前來上班,要在事先或早期8:00時前告知部門經理,否則影響工程維修要負有責任。
9、工作結束,必須填寫工作日報表,交給領班檢查。
10、每位員工必須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
工程部經理
1、負責酒店工程及其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的督導和管理。
工作項目:制冷系統、中央空調、下水管道、水質處理、預防維修、客房更新改造、制冰機的維修與保養、室內外游泳池的管理、燈光系統、廚房設備、火警預防、水質凈化、強電與弱電管理等。
2、負責并有權招收新員工,同時也有權對違章作業和違紀員工除名。
3、確保酒店各項設備設施工程按時、按質量要求完成。
4、與客房部、前廳部經理密切協作,以便保證在酒店下榻客人的舒適、方便、安全。
5、要經常與酒店高層領導者商討有關酒店的.更新改造及平時的維修保養等問題。
6、每天要檢查、督導各工種主管、領班與其他下屬人完成當天工作的情況;同時也負責安排各技工領班的工作班次,以及完成各項指定任務的交工時期。
7、審核、檢查要采購的各零部件規格、質量、數量,并對是否實用及急需等情況制采購訂單。
8、為新工程,需要外人員時,要與他們細討論、相商工程計劃、耗資標準、完成日期以及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等內容,制定書面條文。
9、安排平時的維修保養人員,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便新的工程或緊急事故需要人員可以及時補充。
10、要與各主管、領班商討未來工程的實施計劃、所需人員及有關的工程技術處理等問題。
任職要求:
工程部經理必須具備在酒店工程部工作過五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和工作經歷。同時必須具備一項專門的技術功能,否則不具備資格和條件。
工程部副經理
1、部門經理不在時,履行部門經理的一切職責,當好部門經理的助手;
2、制定下屬主管、領班工作班次,制定工作計劃及工作進程表
3、負責制定每天工作分配及任務下達項目單,督促所屬員工完成當日的各項工作;
4、每天巡視檢查下屬人員完成日間工作情況,包括工作量及其定額的情況。
5、確保每件設施設備能夠正常發揮其功能作用,維修后能使設備達到規定的標準;
6、協助督導外聘人員的工程進度及應達到工作質量標準。
7、確保酒店工程管道各種濾網能夠按時更換;
8、審批、檢查各部件所需原材料的標準規格,以保證各項工程的及時完成;
9、檢查、建議有關工程部位或客房的設備維修及更換;
10、按時完成上級及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部值班制度
1、實行值班運行管理制度,設立“工程部值班班次運行時間表”,每月由經理將下月的值班人員名單列出,于月底下發執行;
2、各操作室或工作間的檢修記錄、值班記錄,每周一送部門經理審閱后存檔備查;
3、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報告時,要立即趕赴現場維修,不得延誤;
4、值班人員在當班或搶修結束后,必須在值班記錄或搶修記錄上簽名,以明確責任;
5、發現設備故障,值班人員無法處理時,要立即報告部門經理或主管,組織力量及時搶修;
6、員工調換班次和請假,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并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7、當班人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用值班電話擅自打私人電話,以確保值班電話使用暢通;
8、早、午晚及夜間所有運行設備值班機房,必須有人值班。
1、交班人員必須做好交接班前的準備,接班人員須提前完成5分鐘到崗接班。
2、交班人員要將設備運轉情況、未完成事宜以及需下班接著做的工作,做好記錄與交接。
3、接班人員要查看交接記錄,聽取上一班人員設備運轉情況匯報。
4、檢查儀表,工具,并在交班記錄表上簽名,查看設備運行情況。
5、出現下列情況不得交班:
(1)經理未到或未經主管同意指定合適的代班人時;
(2)設備故障影響運行或影響營業時;
(3)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神智不清而又一時無其他接班人員時;
6、交班時檢查出事故,但又在接班后發現了事故,由接班人員負責處理。
7、當出現事故正在處理時,禁止交接班,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方可交接班。
1、值班電工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熟練掌握酒店供電方式、狀態、線路走向及所管轄設備的原理、技術性能和操作規程,并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2、嚴格保持各開關狀態和模擬盤相一致,不經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設備運行情況,定時巡視電器設備,并準確抄錄各項數據,添好各類報表,確保電力系統正常運行;
3、值班人員對來人、來電報修,要及時登記并即赴現場修理,工作結束后,做好工時和材料的統計工作,并要求使用方簽字。
4、在天氣突變的環境下,要加強對設備的特別巡邏,發生事故時,要保持冷靜,按照操作規程及時排除故障,并按規則要求做好記錄。
5、值班人員違反工作規則或因失職影響營業或損壞設備,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6、任何閑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更不得在配電室逗留;參觀配電室或在配電室執行檢修安裝工作,須經得部門經理同意后,并進行登記方可進入檢修。
1、值班經理接到突然停電通知時,應立即趕赴現場,檢查應急燈是否正常,查明停電原因;
2、通知工程部維修及通知有關經理;
3、檢查電梯是否正常運行,檢查有關設備是否破損;
4、通知保安部做維修現場的保安工作。
1、物品的領用,要按計劃、實用數和審批手續辦理,維修人員需領料時,要填寫領用單,寫明領用物品名稱、數量、日期并簽字,經本班領班審批簽字后交工程部經理審批。
2、庫房工作人員應每周統計各班組的消耗并將資料存檔。
3、物品應勤領少儲,防止積壓和浪費。
4、物品及工具的保養,應由領用人負責;專用工具由專人使用,不用的工具由保管員負責保管,貴重工具、儀表由主管負責人保管;
5、有關工種所需個人工具,必須填寫工具登記卡,若工具損壞需調換,要以舊換新;若工具遺失,需填寫工具遺失表,由遺失者照價賠償;
6、有關工種需配專用設備和專用工具,要建卡登記,分工保管,責任到人,并定時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7、工具和設備要隨用隨借,并執行借用歸還手續,按時歸還;工程部物品不準借給其他部門,特殊情況需辦理工具借用手續,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借出,若有損壞或遺失,視具體情況賠償。
1、酒店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交工程部。
2、當值人員接到維修通知,應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3、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部門;
4、記錄好完工時間,并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在卡片上,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
5、將處理好的維修單依次貼在登記簿上。
6、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電話通知工程部,由當值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單”,
7、工程部在接單后兩天內不能修復的,由當值主管負責人在登記簿上說明原因,若影響營業,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理。
1、勤檢制:
工作人員在接班后按規定時間和路線對電梯進行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機房、電梯內選,外呼、樓層指示燈、電梯乘坐舒適感、廳門、橋廂門、橋廂照明、橋廂裝修、風扇以及巡視記錄表中的所有項目;
2、包干責任制:
為了更有效地對電梯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實行電梯的維護保養包干責任制,即將人員分成若干組,每組負責若干部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內容包括該電梯所屬設施;整流器、控制屏、主機、橋廂及橋廂頂、導軌、廳門及門軌、井道及井道設施、井底等。
3、季度和年度安全檢查制:
除了日常對電梯進行巡視和實行包干責任制以外,還應進行季度和年度安全檢查,按升降機試驗記錄逐項檢查,并做好檢查的詳細記錄。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十一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十二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將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資料的主要內容抄送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四十二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時,不得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委托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十三
工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過程質量責任重于泰山,為了國家和用戶高度負責,為了是設計文件,施工標準,合同約定最終實現,并形成工程質量,工程品質功能和使用價值,特制定施工現場質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業iso9002質量標準運行要求,建立健全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崗位質量責任制,強化管理,責任到人。
2、認真搞好項目施工人員質量管理教育,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頒發的保證工程質量的程序、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明確項目質量目標,標準要求,抓好職工培訓,爭創優質工程。
3、努力學習,推廣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的先進技術和施工手段,優化工藝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樣板墻制度,以點帶面,確保工程質量整體水平,對“四新”技術,明確重點,詳細具體,注重可操作性。
4、在認真搞好圖紙會審,精心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加強施工過程的設計變更(審查)管理,加強技術復核工作,強化組織技術交底,強化積累技術質量的全面、科學、準確、及時。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質量,嚴格選擇分包商,通過對其技術、管理、質量控制、工序質量控制和售后服務等質量保證能力,信譽調查以及產品質量的實際檢驗評價,各供方之間的比較,最后中和評價,選定工作關系,在使用前嚴格進行1書面檢查2外觀檢驗3理化檢驗4天無損檢驗等四種檢驗,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6、實施工序質量監控,通過對工序活動條件(人、材料、機械、方法、環境等)和工序活動效果(即工序的過程標準)兩個方面監控,通過管因素、管過程,從而實現工程質量從事后檢查過關、轉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時準確留存質量過程成果,如砂漿、砼試塊,鋼筋焊接等施工過程試件,必須及時做好,專人養護、專人送試,及時留檔。
8、組織施工質量檢驗,強化質量自檢,互檢,交接檢工序(俗稱質量三檢)和專業檢查(施工組項時檢查,項目部每月兩次綜評驗測)工程隱蔽驗收、工程預檢、基礎和主體等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實施工程質量優質優價,班組個人獎罰分明,兌現整改堅決及時。
9、從施工順序和防護措施兩個主要環節入手,加強成品保護,按正確流程施工,不顛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損壞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確的施工方法,保護方法保護好前道工序產品質量。
10、堅持竣工標準,做好售后服務,堅持竣工內容,標準,通過內容分層次自檢解決全部遺留,整理好竣工質量,實現工程竣工質量目標,售后服務體現工程質量,堅持24小時內處理好質量投訴,并按季節性,技術性,保修期滿三中形式積極主。動回訪用戶,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完善,推動工程質量的提高。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十四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企業以質量取勝”。為了搞好工程質量,使工程順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處罰條例。
一、工程技術負責人,質量員應向班組進行安全技術、質量交底。未經交底致使班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將追究有關人的責任;班組長接到交底,應及時按交底內容向每位職工進行崗前教育,并做好記錄。
二、每位職工操作必須嚴肅認真,細致負責,嚴格按廣東省質量驗收規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質量員、施工員進行檢測驗收,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現象按以下條例進行罰款。
1、砼澆搗需指定專人澆搗,出現蜂窩麻面和漏振現象,每出現一處處以10—500元罰款,嚴重造成返工者,浪費材料由班組或個人承擔,每層不出現蜂窩麻面和漏振現象獎勵10—500元。
2、有炸模現象由木工班負責鑿平,每出現一處罰款20—500元,炸模嚴重而造成砼浪費,浪費的材料由班組支付人工費和材料費,截面尺寸不符合標準罰款5元/處。
3、鋼筋取料加工出現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費罰款200元;鋼筋保護層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5元,綁扎接頭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5元,綁扎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15元,焊接接頭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5元,彎起點偏移要求每處罰款6元,網眼尺寸箍筋大小、間距不合要求罰款每處10元。
4、砌磚工程出現同縫、瞎縫現象每處罰款5元,漏放拉接筋罰每處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2元,墻面砂灰光潔,砌磚濕度達規范指標。落地灰清掃不干凈,否則見一例罰20元,量大加罰。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規范要求罰款5元/處,樓地面找平層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處,空鼓10元/處,陰陽角要垂直,踢腳線平直,砂漿當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損失自負。
6、每天檢查合格率應達到90%以上,達不到90%者,對班組長進行處罰。
7、各班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漿,水泥混合砂漿嚴禁隔夜拌和使用,如發現一次罰100元。
三、質量員要求返工重做的項目,班組必須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費和工期延誤,一切費用由班組或個人承擔。
四、罰款處理由質量員現場拍照取證開具罰單,交財務科實施,從班組當月進度款或勞務費中扣除。
五、對在項目各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質量被評定的優良的班組和表現突出的個人,在工程竣工結算時項目部將給予一定的工程質量專項獎勵。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十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公司現實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屬礦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包括礦、土、安)的施工項目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管理的責任制,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性;明確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的內容、程序等。
第二章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第四條按照科學管理、合理組織施工的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必備的開工準備條件。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第五條施工單位準備開工時應向建設單位申報開工報告,建設單位派工地代表對開工條件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全部達到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交付施工單位執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施工單位不能按時開工,必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建設單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工期不予順延。
第三章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
第七條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步驟,各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第八條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前提條件:
1、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圖紙。
2、在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各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審圖,并提出初步意見。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3、在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出席,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一般應在工程開工10天之前進行。
第九條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
1、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工藝要求、布置與結構設計特點和施工單位應注意的事項。
2、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釋說明的問題。
3、設計單位答疑。
4、建設單位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5、建設單位負責寫出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各方簽字。
6、圖紙會審紀要應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存檔。
第十條圖紙會審重點內容:
1、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按圖紙劃分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2、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
3、設計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是否能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4、預制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5、各專業之間及設備和系統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筑物預留洞孔及預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系統連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系等。
6、施工圖之間、總圖和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尺寸之間有無矛盾。
第十一條對會審中有可能出現的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簽證后交施工單位執行。
第四章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報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工程開工前,承建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提交建設單位會審。
第十三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工作,由建設單位主持,質監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會審后,由建設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簽字后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設備、機械化程度、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縮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條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設單位對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
2、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3、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進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論據,并征得設計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5、符合現場具體條件。
第十六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1、工程概況,工藝流程,設計與設備特點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及質量控制點。
3、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5、施工綜合進度安排,包括開工、竣工日期、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網絡圖。
6、施工場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7、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計劃和保證措施。
8、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
9、費用估算及工作量進度。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確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安排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執行。因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費用。
第五章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局部變更:
1、設計圖紙有差錯。
2、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現場條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規格、品種、質量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4、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5、施工差錯經有關方面批準的處理意見。
6、圖紙設計與實際不符以及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簽核后方可執行。
第十九條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由要求設計變更的單位提出變更事由,經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第二十條設計變更按其性質與大小,分為下列三類:
1、一般小型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下),原則上不增減預算費用,不改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美觀,如圖面尺寸差錯、材料等代換、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這類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核簽、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2、較大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工程內容與工程量有變化,但不涉及初設審定的原則,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費用,要對局部施工計劃與施工進度有一定影響,這類設計變更由要求變更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簽核、建設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執行。
3、重大設計修改(xx萬元以上),涉及原初設審定的設計規模、設計原則、結構布置的修改,或涉及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概算需要調整,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原設計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設計變更應按其性質與大小先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之后才允許施工,不得先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后補辦手續。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施工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三條設計變更資料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應妥善保管,后作為竣工資料統一歸檔。
第六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未經三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會審,不準開工。
第二十五條不按要求提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準開工。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保證工程質量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予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進行試化驗的,不準開工。
第二十八條施工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
第七章施工總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施工總平面布置是施工組織總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完成施工場地的劃分,交通運輸的組織,各種臨建,施工設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設,場地的豎向布置,并滿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整個施工場地布置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節約用地、文明整齊。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根據合同所規定承建的工程范圍,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繪制施工總平面圖,由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不得在給定的施工場地之外私建、亂建臨時設施或堆放設備材料,更不允許占用道路作為施工場地。如有必要,應由建設單位批準。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要對其所占用的施工場地范圍內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種污水不得隨意亂堆亂排。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要開挖已有道路,中斷交通或需要中斷水源、電源時,必須提前__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并予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并影響建設單位正常生產、生活,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并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需建設單位提供水源、電源時,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指定地點和容量連接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定交納費用。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礦區內取土或棄土,應在建設單位指定地點進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應由施工單位及時運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
第三十六條設置在施工場地的測量標志或永久測量標石,施工單位應予以保護,不得損壞和移動。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后,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所建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的目的是為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將質量保證體系貫穿到每個操作工人的工序中,從工程建設內部層層把關,使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工作,一般驗收項目如下:
1、工程建設工序進行中間環節驗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鋼筋工程,驗收內容有: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預埋件的數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況等。
2、埋入地下的基礎工程。驗收內容有:地基開挖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基礎斷面尺寸,樁基中樁的位置、數量及制作質量、入土深度、最后貫入度等。
3、埋入結構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的防水層防水處理措施及防腐處理等的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隱蔽工程驗收,必須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四十一條隱蔽工程驗收,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通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單位未通知建設單位自行隱蔽,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提出重新開挖檢查,費用由施工單位自理。經檢查存在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返工處理,不按要求返工處理的,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停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文件長期保存。
第八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第四十三條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單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規定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質量標準。
2、必須移交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完整、齊全。
3、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單位工程驗收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簽證單,內容包括驗收時間,驗收意見等。
4、單位工程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
5、隱蔽工程記錄。
6、主要建筑及設施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第四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預驗收和正式驗收。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整理移交全部驗收資料,填寫竣工驗收申請書。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等有關人員進行預驗收。
2、單位工程竣工正式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質檢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參加,驗收結果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六條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確定驗收日期。
2、審閱驗收文件及記錄。
3、審閱預驗收的驗評結果。
4、檢驗或抽檢。
5、驗收總評意見,確定工程等級。
6、驗收成員簽字。
第四十七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搞好工程決算。
第四十八條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應及時辦理移交工程相關圖紙資料手續或代保管手續。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條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十一條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的辦法和自理原則。
第五十二條施工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式。
4、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5、設計變更。
6、結算方式。
7、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8、爭議解決方式。
9、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條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第五十四條允許分包的工程,應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發生抵觸時,以總包合同為準。
第五十五條工程承包單位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完畢并向建設單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終止。合同終止后,施工單位應遵循誠信原則,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章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條安裝工程除滿足安裝規范和其他制度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安裝的準備工作,對各種機電設備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具備以下前提條件:
1、各種圖紙齊全。
2、具有設備清冊及出廠合格證。
3、熟悉安裝指南。
4、仔細參閱國家和企業規定的設備安裝質量和驗收規范。
5、有廠家和廠家委托試驗單位對設備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性能調試結果的報告。
6、使用說明書。
7、基礎強度與尺寸要符合規定,環境要滿足安裝和運輸起吊要求,要有能滿足安裝要求的中間驗收。
8、編寫具體施工計劃及施工組織設計等。
以上條件具備后,方可申請開工。
第五十八條安裝的經濟技術要求。
1、必須遵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計劃組織施工。
2、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設備,如機電設備、升降設備安裝、運輸設備安裝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必須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與記錄。
4、施工組織設計要符合安全、快速、經濟的要求,重大安裝項目必須進行工程網絡技術優化。
5、必須嚴格按安裝技術規范及設備質量標準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條設備調試管理程序。
1、根據具體設備確定調試要求。
2、找出該設備運行的基本環節和基本元件,確定調試項目。
3、按照被調試設備出廠說明及使用要求,確定調試參數,以確保誤差允許值。
4、制定調試方法、程序和使用設施。
5、編制調試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
6、檢查各項調試準備工作準備完善后,方可實施計劃。
7、整理數據、編寫調試報告。報告應包括對設備性能的評價及使用后的意見。并向使用單位提出初步驗收申請。
第六十條試運轉程序及要求。
1、對安裝調試的設備初次驗收合格,方可批準組織試運轉。
2、為檢查和鑒定安裝質量和設備性能以及設備之間、系統之間的相互聯系與綜合能力,在設備與系統安裝調試合格后,進行試運轉和試生產。在運行前,應檢查、核對電源、通訊、水源、風源、氣源情況,然后進行空負荷運行。空負荷調試正常后,再帶負荷調試。在設備和系統試運行時,首先制定具體的試運轉細則,同時還要精心組織,認真檢查,嚴明程序,密切配合,統一指揮。
3、設備試運轉正常后,方可辦理交接驗收手序。
第六十一條交接驗收程序。
1、驗收組織。為評定設備安裝質量,劃分其責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組織企劃部、安全監察部及設備使用單位進行交接驗收。其主要職責是:
1)檢驗單位工程技術檔案、施工圖、隱蔽工程記錄、調試報告及設備清冊。
2)對工程標準和安裝質量進行抽檢與復驗,對質量和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編制試運行計劃,檢查試運轉情況。
4)對安裝質量進行評定,填寫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2、驗收終結后,對下列資料應歸檔:
1)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
2)固定資產清單,包括未安裝設備和已訂未到設備。
3)裝配圖和隨機配件圖。
4)基礎圖。
5)調試記錄和調試報告。
6)隱蔽工程記錄及實測圖。
7)系統圖。
8)施工預算及決算。
第十一章獎懲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條第對單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門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一、安全
1、單位工程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甲方代表責令整改連續通知兩次而拒不整改的,視情節處以xx—xx元罰款并責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處以xx元以上,xx萬元以下罰款。
二、進度
1、未按審定的開工報告規定的日期開工,延期xx日以內,處以xx元罰款;超過xx日,每延期xx天,增加罰款xx元;延期xx日以上者,處以xx元罰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進度嚴重滯后于施工進度計劃,處以xx元罰款。
3、未按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對公司生產、經營等造成影響的,除嚴格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外,另處以xx元罰款。
三、質量
1、超出允許誤差范圍,但無質量隱患且不影響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的質量事故,處以xx-xx元以下罰款。
2、超出允許誤差范圍,但無質量隱患且不影響使用功能,只影響觀感質量的質量事故,處以xx-xx元以下罰款。
3、對影響使用功能,但無質量隱患的質量事故,除令施工單位整改外,處以xx-xx元以下罰款。
4、對存在質量隱患的質量事故,除責令施工單位返工外,處以xx-xx元以下罰款。
5、工程技術資料和質保資料未能及時編寫和完善,或弄虛作假,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單位限期補上或整改外,并處以xx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三條罰款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和公司財務部,在當月應付工程款中扣除。罰款列專帳作為工程獎勵使用。
第六十四條獲得省部級“飛天獎”和“優質工程獎”的單位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xx進行獎勵;獲得國家“魯班獎”的單位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進行獎勵。
第十二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六條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現行施工規范>及國家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執行。
第六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企劃部、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