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招標文件合同效力共有幾種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競價方式取得甲方盱眙人民廣播電臺廣告和收費性節目代理權,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代理權限及范圍:甲方將盱眙人民廣播電臺的廣告及收費性節目全部交由乙方代理經營。當前時段廣告資源為每天____分鐘,分為____個整點或半點段位,每段位____分鐘。
二、電臺在本合同簽訂之前與廣告客戶簽訂的合同繼續履行,已經播出廣告費用歸甲方,未播出廣告費用歸乙方。到期后由代理人與客戶洽談續簽與否及具體事宜。
三、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節目制作的現有設備,電臺現有人員工資福利由甲方發放,如乙方須增加人員、設備等費用自理,代理期滿后由乙方自行處理。合同期間設備正常損壞,由擁有設備方負責維修。
四、乙方按照《廣告法》和相關規定、辦法合法經營,并承擔自身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乙方制作的所有節目和廣告自行按照《廣告法》審查規定自行審查,交甲方備案后播出。
五、乙方無權簽訂超越其代理期限的合同,否則后果自負。
六、乙方制作廣告和直播節目需要播音時,甲方應及時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安排播音員(如有特殊原因應提前溝通)。但離開辦公區進行播音、節目主持工作時,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差旅費用由乙方支付。在現有人員不能滿足乙方經營需要時,經甲方同意,乙方有權自行招聘相關播音及節目制作相關人才。甲方允許其進入直播室、錄播室、導播室等電臺相關場所,并且使用相關節目制作設備。
七、縣委、人大、政府、政協、組織部、紀委、宣傳部、文廣新系統所屬部門等相關部門的通知、公示、講話、龍蝦節組委會指定廣告、公益廣告、本臺自辦節目欄目合作方廣告等由甲方安排乙方免費播出,乙方不以此沖抵代理費。因上級要求或縣內重大直播活動等原因,遇到自辦節目與廣告(含收費性節目)沖突時,以廣告服從節目為原則。
八、代理費用及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期內,第一年向甲方繳納代理費現金_____萬元,后兩年分別在上一年稅后現金基礎上按____%遞增。代理人每月____號前按年度應繳納代理費的____進行繳納。如不按時交納,視為代理人違約,甲方從履約保證金抵扣,并解除乙方代理資格。
九、自協議簽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萬元風險抵押金。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全額退回乙方____萬元風險抵押金(不計利息)。
十、如果甲方無故停播乙方制作的某收費性節目,則每月按該節目前叁個月收入的平均值計算乙方損失。由于設備、停電等非人為因素造成乙方節目停播,甲方應在其他時段補播乙方節目,乙方不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如遇非抗力因素,甲方長期(壹個月以上)停辦所有收費性節目而且壹個月內無法恢復播出,則該合同自動解除,甲方全額退還乙方風險抵押金(不計稅金),停播當月代理費免交,乙方給予甲方當年承包金的20%作為賠償。
十一、若因非抗力因素導致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本合同所指的非抗力因素指自然災害、戰爭以及國家重大方針政策的變化等。
十二、此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此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即從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十四、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招標標管理中心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招標文件合同效力共有幾種篇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依照《_合同法》、《_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______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招標文件合同效力共有幾種篇三
委托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代理人資質等級:甲級
根據《_合同法》、《_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20___年___月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范圍:施工圖所示范圍內全部內容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托范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咨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辦理招標申請□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編制招標文件
審查投標人資格□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并草擬答疑紀要□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其它事項
三、委托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的權利
(1)對委托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托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
(2)招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守秘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托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2、支付方法:
(1)招標人代理費:全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后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約違約金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方。委托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4、本協議書一式五份,委托人兩份,代理人兩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委托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招標文件合同效力共有幾種篇四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經詳細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服務地點:
2.服務內容:
服務招標代理。
3.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辦理前期的各種申報及審批手續。
按時提供足夠的工程技術資料給乙方制作招標文件。
甲方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迅速地解答問題
及提供資料給乙方及投標單位。
按照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乙方責任
代理甲方編制招標文件等招標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發布招標文件,主持開標及評標會議; 填報相關資料,由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
為甲方編制設計合同;
為甲方詳細解釋招標代理的具體程序及操作步驟。
4.酬金:
代理酬金:一筆算人民幣伍仟元整。
5.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項目招標服務并提交招標過程資料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6.合約有效期
本合約有效期自20___年___月至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為止。本合同規定的服務項目,在發展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斷合約或延長合約時,乙方為此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屬乙方原因,則乙方為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7.違約責任
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約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其違約內容,如該違約事項繼續發生,則14天后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終止合約。合約終止后,違約方必須負責因其違約使合同終止而引致對方的損失。 倘若項目為貸款項目,因貸款協議沒有執行,或國家計劃項目,因故停建緩延,則本合約終止。而甲方必須對乙方直至終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務的已投入部份,給予補償。
8.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盡量采取協商解決,仍不能一
致時,可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的,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全部費用結清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簽約人蓋章:
(乙方):___________簽約人蓋章: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標文件合同效力共有幾種篇五
除《招標投標法》外,招投標行為中合同的訂立亦受到《民法典》的約束,當前業界對于招投標文件的合同效力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觀點:
1、從合同訂立的過程來看,招標人發出招標公告為要約邀請,投標人投標為要約,招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即視為承諾。
2、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中一般載明雙方應在一定期限內簽訂施工合同,且《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亦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從該角度上看,中標通知書應視為要約邀請,招投標文件成立預約合同,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成立本約合同。
當前主流觀點為上述第1種觀點,筆者亦表示認同。按照該觀點,招標人中標通知書一經發出,則視為接受投標人投標要約中的相關內容,對投標文件作出承諾,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條,雙方合同成立,此時則應以投標文件作為招投標文件不一致引發爭議的依據。但是,該將招標文件作為要約邀請完全排除在生效合同之外的做法,顯然有悖于招投標項目中將招標文件視為雙方合同有效組成部分的一致認識,即不能以《民法典》中的要約承諾理論排除招標文件的合同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該條是從《合同法》第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修改而來。根本變化在于不再認為訂立合同只有采取要約、承諾一種方式,必須套用要約和承諾規則,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訂立,而招標投標就是其他方式之一。
在原來《合同法》要約和承諾方式的語境下,多數認為招標文件屬于要約邀請,雖然《合同法》第十五僅明確規定招標公告屬于要約邀請。既然認為招標文件屬于要約邀請,那就不是合同文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中就沒有把招標文件歸入合同文件。《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條規定:“招標文件與中標人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標文件為準”,其理由是在工程招投標及建設工程合同簽訂過程中,招標文件應視為要約邀請,投標文件為要約,中標通知書為承諾。因此,在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若招標文件與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應以投標文件為準。
而在《民法典》實施后,則不必一律套用要約和承諾規則,把招標文件機械劃入要約邀請。實際上招標文件也不應劃入邀約邀請,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要約邀請自然沒有這樣的法律效力。
此外,新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載明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價款不一致,一方當事人請求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綜上,招標文件載明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價款這些實質性內容屬于合同文件,在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均作為合同組成部分的前提下,也就不能以此判定中標文件的解釋效力優于招標文件。
此視角下,筆者認為,若投標人在熟讀招標文件的情況下,仍然未對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存在主觀過錯,如是投標人故意篡改投標文件,又存在提供虛假情況及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嫌疑,基于公平原則的考量,采用更有利于招標人的招標文件作為簽訂施工合同的依據更為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