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代持股協議書簡單 代持股協議書合同怎么才能合法化篇一
委托人(甲方):(身份證號碼)、楊(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和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稱“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x萬元。
2、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資,乙方并未實際出資也未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價款,僅是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在代持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間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規定辦理。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相應的全部損失。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并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含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予全部賠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代持股協議書簡單 代持股協議書合同怎么才能合法化篇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鑒于 公司設立和日后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人(甲方)將其實際出資 公司的部分股權(以下稱為代持股權)交由受托方(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權協議書如下:
一、代持股權的情況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 %的股權,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
1.2 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代持股權全額由甲方出資認購,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以甲方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的日期為準。本協議終止之后,乙方必須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乙方行使甲方委托權利時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于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代持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權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代持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甲方轉讓代持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額。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代持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違約責任
8.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解除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協議生效及份數
10.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協議書簡單 代持股協議書合同怎么才能合法化篇三
甲方(委托人):
住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a有限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a有限公司目前基本情況
a有限公司系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元,住所地為_______,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對a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占a有限公司_______股權。
上述出資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義記載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但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a有限公司出資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資款后,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對a有限公司的出資義務,并向甲方出具收條。
2、自a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據其對a公司的出資及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4、每次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之前的五日,乙方應向甲方報告會議內容。提請表決時,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
5、a有限公司分配給乙方的紅利屬于甲方所有。乙方應在收到紅利后十日內將全部紅利交付給甲方。
四、股權轉讓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代甲方持有的a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給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將其代持的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示后30日內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六、爭議管轄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成立與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a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各方簽章(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代持股協議書簡單 代持股協議書合同怎么才能合法化篇四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基于事實基礎上共同確認如下事項:
一、甲方占公司總股本_______%的股權,對應支付入股款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該款項以貨幣資金方式支付入股,該股份委托乙方代為持股。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二、甲方作為_______%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處置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三、在乙方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潤、現金分紅等,由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與乙方無關。
四、如本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乙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五、甲方作為_______%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甲方有權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
六、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股權轉讓涉及的稅費以及變更登記費用等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代持有的_______%股權期限為簽訂確認書之日起_______年,到期日必須將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身份從工商局登記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本確認書一式_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簡單 代持股協議書合同怎么才能合法化篇五
接受股份人員(甲方):張勝崴
出讓股份人員(乙方):蔣杰
鑒于:
1、出讓股份人員以內部轉讓股權方式,將所其持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士科貿”)股權中的44%轉讓給甲方;
2、本協議書中的甲方代表經理層與中層管理人員持股、簽署協議,具體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見代持股協議書附件;
3、鑒于國家目前對歐士(北京)科貿公司的主體有所限制,自然人暫不能作為工商登記股東,為此,雙方決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權,在工商登記中以乙方名義代持。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次代持的標的
1.1 本次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的25%,對應公司出資 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標的股權如下: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占**公司出資比例 %;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占**公司出資比例 %。
1.2 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為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條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7.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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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 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為甲方未放棄該等權利。
乙方因執行甲方的書面指示或者為實現甲方的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繳納的新增注冊資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3.4 甲乙雙方之前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是進行本次代持的必備文件。
3.5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6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東決定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股權,甲方有隨售權,有權要求將甲方所持有的股權按同等條件一并轉讓,乙方有協助、配合之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后 個工作日內,采用 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若乙方為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從標的股權獲得的分紅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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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凈資產的 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于本條凈資產的 倍數的,以成交價的 倍作為賠償金。
4.7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4.8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單方增資的形式稀釋或部分稀釋乙方實際所持的股權比例。
第五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
5.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并提供股權受讓方的相關資料。
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5.2 若標的股權的受讓方為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內部職工股股東的,則標的股權在轉讓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讓方持有。甲方應保證受讓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在受讓方與乙方按本協議內容重新簽訂《代持股協議》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
6.1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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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7.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確認,除發生3.4條規定的事由外,各方均無權解除本合同。
7.3 當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后,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9.2 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
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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