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一
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管理,確保項目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施工人員必須牢記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不違章作業;
2、施工現場如有高處的交叉作業、拆除實墻面、頂面設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作業時,施工人員施工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3、兩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穿防滑鞋,系安全帶方法為高掛低用,必要時平掛也可以;
4、存在著安全隱患的作業面,在無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未達到安全防護效果前,施工人員不得進入現場施工;
5、施工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危險場所或觸摸非本人操作機械、電氣等設備及電閘、閥門、開關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設施鋪腳手板時,架板設施必須牢固、平穩,鋪設板寬度不少于兩塊腳手板;
7、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處抽煙動火,不得隨意丟煙頭(煙頭必須熄滅);
8、作業中出現危險征兆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暫停作業,撤至安全區域,并向上級報告;
9、施工現場不準隨地大小便,嚴禁盜竊破壞設備、材料、廢料、廢料頭及公共和私人財產;
10、施工人員必須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施工現場打掃干凈。
11、全年無重大安全事故,輕傷率低于5‰。(注意:該條為與分包方約定的安全生產指標)
甲方(項目經理簽字、章):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二
為了搞好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發生,結合葉縣實際,特簽訂如下協議:
1、 特種設備(制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合法從事其經營活動,違者將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
2、 特種設備(制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時,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及事故救援應急預案;必須接受當地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的隨時隨地的安全監督與檢查,不得無故拒絕。
3、 特種設備(制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時,必須根據根據的有關規定完善有關手續后,方可從事其經營活動,杜絕先經營,后辦證。
4、 特種設備(制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時,使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5、 特種設備(制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時,必須參加定期檢驗,嚴禁檢驗不合格的設備或不參加檢驗的設備投入使用。
6、 特種設備(制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時,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費用。
7、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必須向特種設備(制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必須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為難特種設備(制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訴反映,追究有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
8、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必須全心全意的為特種設備(制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搞好服務,積極認真的解決他們提出的有關問題。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三
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為加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對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進行管理、監督,有效地預防、控制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北京市建委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達成如下協議,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范、規程辦理。
一.分包項目開竣工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標
杜絕發生重大火災責任事故;杜絕因火災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文明安全施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三.安全管理責任人
總承包單位: (崗位證書號: )全面負責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崗位證書號: )為專職消防安全管理員。
分包單位: (崗位證書號: )全面負責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崗位證書號: )為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
四.協議內容、雙方責任
總承包單位
1、簽定工程項目消防安全管理協議書的同時,向分包方提供總承包單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組織學習。
2、堅持教育領先,預防為主的方針,對進場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參施人員的思想動態、安全知識、操作技能情況,對分包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提高參施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使參施人員了解、熟知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總承包單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涉及現場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項施工前,對分包單位承擔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總包方有權對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對分包方的違章、違紀和安全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罰,并責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進行整改,有權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據施組中的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現場的具體實際情況,合理劃定施工生產和生活責任區,劃分到分包單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進行檢查和監督落實。
6、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供電設施、臨時用水設施、大型機械設備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標準。完全因總包方的安全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7、協調各分包方之間配合,安排施工時間、作業區域和機械設備使用。
8、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分包單位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依據總承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將交底內容落實到每個操作人員,經常對所屬工人進行深入細致的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進行安全自檢,及時發現、糾正、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安排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作業進行安全、消防檢查。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消防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過建筑施工企業允許年齡(五十五歲)及身體有殘疾、缺陷不適合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參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進場手續
1、進場后提供單位資質、營業執照、施工安全許可證、外地企業進京注冊備案手續、人員花名冊、專業管理人員上崗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報總承包單位備查,并與總承包單位簽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責任協議。
2、按照北京市對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工人相關證件。
(二)現場管理
1、按照總承包單位劃分的施工責任區、生活區、加工區,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管理所屬區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總包單位指定地點,負責堆放整齊(高度不超過1.5米),設有明顯的材料標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必須設專庫存放,確保安全,嚴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執行總承包單位的生活區(含食堂、宿舍、廁所)管理制度,認真搞好衛生,保持整潔干凈。嚴禁在生活區使用“電熱器具、煤爐”等易引發火災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設置現場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庫)周邊,必須設置消防水源或足夠的消防器材,以保證發生緊急情況時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過20米的,必須設置臨時消防立管,管徑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層設消防栓口,配備水龍帶和水槍。臨時消防立管應在正式消防系統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經總承包單位批準,嚴禁在工程內住人或設倉庫,現場嚴禁住宿非施工人員或家屬(老人、女性、小孩),違反此項規定總承包單位有權停工和處罰。
7、嚴禁挪用、破壞、損壞總承包單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設施、器材,損壞的負責維修,嚴重的要賠償或接受處罰。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現場設施,必須報總承包單位同意并安排專人負責施工。
8、施工現場范圍內嚴禁吸煙,分包單位堅持日常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員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工人違章進行教育、處罰,杜絕類違章。
9、根據總包單位要求,在現場重點消防管理區域和消防設施設備處,設置消防安全標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統,防止消防系統失壓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現場動用明火施工作業(電氣焊、噴燈等)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按要求配備監護人和消防器材。現場開具的動火證當日有效,施工區域和作業項目發生變更,必須重新開具動火證。
2、現場動用明火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已取得上崗證方可上崗。申請動火證時出示原件審核后方可開具動火證。
3、未經總包單位批準,嚴禁在施工現場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動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機、氣割設備、防水噴燈等涉及動火作業的機具設備,進場和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機具設備引發事故。
5、現場防水、油工作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內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攜帶當日或當班工作使用量。作業時必須與動火作業項目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垂直方向同時進行交叉作業。
6、現場的結構臨邊、洞口動火作業,必須對臨邊洞口采取有效防護、兜擋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墜落引發火災。
7、分包單位使用的電焊機一、二次線必須使用合格的電纜,兩頭接線處使用壓線設備接牢,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米,一二次線端必須有良好的防護罩和接地裝置。電焊機必須使用焊機專用漏電保護器。
8、分包單位使用的氧氣、乙炔瓶焊割設備必須使用具有相關資質供貨單位的合格壓力容器瓶體和焊割具,保證使用過程中,氣瓶的壓力表、氣管、回火防止閥性能良好,無破損情況。
(四)生活區管理
1、分包單位的食堂必須按照總包單位的圖紙進行布置,使用的燃氣設備必須是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提供的合格產品,燃氣瓶與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間內,應存放在操作間以外的房間。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電氣蒸飯車或燃氣蒸飯車要確保安全,電氣蒸飯車要有專用的開關箱控制,按照“一機一閘,一箱一漏”標準設置。燃氣蒸飯車的燃氣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間內。
3、食堂及儲物間內嚴禁住人,嚴禁使用爐具或電熱器具。
4、宿舍區內嚴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業不予批準。嚴禁使用爐具或電熱器具。
5、宿舍區用電實施日檢制,總包單位的安全人員、電氣工長、分包單位的安全人員、電氣工長要每天進行用電安全檢查。發現“私拉亂接”違章用電情況,立即進行拆除和處罰,保證用電和消防安全。
6、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宿舍樓要設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證發生火災時的人員逃生和自救。
五、違約
1、根據本協議約定,若分包單位違約,總承包單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協議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4、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獎懲
1、施工過程中違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環境污染,總承包單位根據北京市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可視情節和造成損失情況給予20-50000元經濟處罰,從工程款中扣除。
2、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上報總承包單位杜絕了事故發生的、發生事故搶救人員和物資的有功人員總承包單位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七、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理
分包方必須并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分包單位人員發生意外傷、殘、亡事故,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由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鑒定,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簽章) ( 簽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四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楚天商城經營戶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乙方丙方就本轄區內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進行具體分工。
一、甲方乙方丙方負責本店人員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培訓工作,制定各自的滅火應急預案,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二、負責各自經營店鋪的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 管理措施。
三、發生火災隱患時,三方協同救火,要分工明確,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四、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在經營房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五、甲方乙方丙方不得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具。
六、甲方乙方丙方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子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七、甲方乙方丙方須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八、甲方乙方丙方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九、甲乙丙三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五
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雙方《全面委托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就位于安全管理責任事宜,簽訂本協議書。以完善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管理職責,確保的安全。
一、甲方責任
1、確定本單位明確的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與乙方人員聯絡,并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
2、為符合消防設計要求的建筑物,并經消防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
3、按時的將的大樓本體,內部的大型設備、設施等進行保險。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戶規約進行管理服務時,甲方需明確的公開的支持乙方正當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
5、支持乙方開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作為負責安全管理的單位,直接負責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并承擔包括消防安全在內的各項安全責任。
2、乙方派駐該項目的總經理是本購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安全責任的管理。
3、乙方應當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監督工作;
(3)食品衛生和公共環境衛生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4)紅線區域內交通安全管理及監督工作;
(5)建筑及設施設備(含運行)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應做到:
(1)制定并落實各類安全管理措施、各項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
(2)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成立義務消防隊伍,落實安全管理組織架構,按政府相關規定認真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3)建立并執行安全責任日常檢查、考核和獎懲制度。
(4)開展消防、治安、食品衛生(公共環境衛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設施設備運行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技術訓練。
(5)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及早發現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5、針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按國家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的維護管理,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2)按國家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
(3)保證疏散通道暢通,不得在營業和工作期間以任何形式封閉、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堅守崗位、忠于職守,不得擅離職守。
(5)火災發生后,按規定及時報警,按照預案采取措施,迅速組織撲救和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瞞報火警火災。
(6)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接受調查。
(7)對工作人員,至少每季度培訓一次消防知識和技能。
(8)嚴格執行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營業期間禁止動用明火施工。非營業期間使用明火施工時,要做登記,檢查施工人員的相關證件。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用明火區域內易燃物,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時派駐專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處所之外適當位置設置明顯的警示、提示標志,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24小時對重點部位和樓內、外通道進行巡邏及治安檢查,做到有計劃、有記錄。
(4)發生治安案件應及時采取措施防范事態的擴大,及時報警,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5)治安案件發生率低于投標文件規定。
(6)對進出的物品及進出人員進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員,應即刻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
7、交通及停車管理中,應做到:
(1)在紅線區域范圍內有完善的機動車行駛和存車管理制度和方案,并有效執行該制度和方案。
(2)對進入車庫的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憑證放行。
(3)對長期存放的車輛應簽訂存車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8、對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安全)管理中,
(1)應按衛生防疫部門的相關規定對餐飲行業進行證照資質檢查。
(2)定期查驗從業人員健康證。
(3)定期檢查餐飲區內衛生及蟲害情況。對不符合衛生規定的現象按規約進行查處。
(4)制定并執行各項公共衛生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5)按規定對公共區域內進行蟲害消殺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戶查驗廚房排煙機和煙道的衛生和油煙情況,防止火災發生,并要求租戶提供有消防部門審批專業資質的公司清洗煙機等記錄。
9,在相應設備,設施的免費維保期限內,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設備設施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保。如維保單位未準時處理,則乙方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法律責任
1、由甲方原因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由乙方原因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責任范圍內承擔行政、民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依據雙方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直至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次書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違約金————元;
第三次收取違約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3、由于乙方管理、監督不善,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較輕時按物業合同條款由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
情況嚴重或導致政府管理部門處罰的,給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記錄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合同。
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30日內須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協議第二條中所規定的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蓋乙方印章),并配置相應器材;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盡到本協議第二條之責任及未按照依據本協議第二條所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執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責任。
5、甲乙方所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則本協議在乙方實際退出之日終止。
6、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每個月就本協議確定內容的實施情況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供甲方審查。
7、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改進意見及書面匯報工作情況,乙方應在甲方所要求的時限內給予改進并予以書面回復;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8、若因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違約造成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或/及對其他第三方承擔債務或賠償,則應承擔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的費用(含受理費、律師費、鑒定費等)及對第三方承擔的債務或賠償。
9、雙方應當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傳播。否則,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的月包干物業費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對方,并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應按照對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響。
四、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執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六
場地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展覽主辦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展覽項目
1、展覽項目名稱:
2、展覽地點:
3、展覽面積:
4、展覽其他合作方:
第二條 展覽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進館,至 年 月 日撤館結束。
第三條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
根據舉辦大型活動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本協議明確乙方作為上述展覽的主辦方,必須對展覽項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保持展覽的基本安全條件和狀態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
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1、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各級崗位職責;
3、配備與展覽活動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為展覽活動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資保障,在各個入口處設置安檢系統,出入口處必須安排保安,由此產生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5、組織實施現場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對參加展覽活動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有效制止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7、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展覽活動如有承辦方或主場搭建商、主場運輸商等供應商,且其與乙方無隸屬關系的,乙方與承辦方或供應商應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職責。承辦方或供應商應按安全協議規定的職責,與主辦方共同落實安全措施。
二、承擔相關安全責任
1、防恐安全責任:負責展位區域內的消防、治安、防恐安全工作;保證租賃區域內所有展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下述物品禁止展示或進入甲方展館:武器、槍支、刀劍、彈藥、炸藥、易燃品、放射性物質和其他危險物品;未經海關批準的進口物品;可能有礙甲方順利經營的物品和任何被有關部門禁止的物品;
2、消防安全責任:乙方在展會期間嚴禁對通道、安全門、應急燈、消火栓、滅火器、消防噴淋裝置、火警報警器等消防安全設施進行改造、改裝或移動; 乙方嚴禁影響和阻塞緊急通道,嚴禁阻擋滅火器、消防栓等安全設施,甲方有權要求租賃方將各種對安全構成威脅的物品移開;
嚴禁在消防卷簾門下擺放物品,消防卷簾門滑道兩邊不準懸掛任何裝飾物;嚴禁在展館內燒煮、燒烤、明火操作、切割金屬,嚴禁在展館內使用各類加熱器和電熱器;
保證現場施工人員不在展館內調漆、噴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進行清洗作業;展館內嚴禁吸煙。
3、治安管理責任:保證展館內無尋釁滋事,打架斗毆;展會期間,保證展位搭建的質量,如違反安全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查封展位直至清除出館,由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制訂安全工作計劃,并落實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搭建和開展期間的安全管理制度;
應當落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明確其安全管理責任;對從事電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高空作業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4、其他安全責任:乙方應制定應急預案,如遇緊急情況,及時疏散人員;
必須負責設置施工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搭建和撤館時施工時必須派專人進行現場監護;
必須配置必要的合格的施工安全勞動保護器具和用品,搭建和撤館期間須佩帶安全帽方可入館;
必須經常對展覽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杜絕事故苗子和隱患,預防和避免人身傷害事故;
必須采取措施重點做好防止高處墜落和墜物傷人事故的工作;必須做好防觸電和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三、
乙方在展覽項目開始前,應將本安全管理協議及現場應急預案等展會資料上報廣饒縣會展節慶辦公室;并指定 (身份證號碼: )為租用期間安全管理負責人。
四、
本協議明確在展覽項目實施過程中,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而發生任何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第三者責任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 展覽項目實施過程中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1、在實施上述展覽項目過程中若發生施工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乙方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主動及時地向有關管理單位報告。
2、若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乙方必須負責妥善處理事故的善后相關事宜,并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做好事故情況調查工作。
3、若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應根據政府相關部門的判定,負責承擔所有責任。
六、 乙方應遵守的其他規定
1.不得超過有關部門核定的人員容量印制、發放、出售票證;
2.公開售票的,采取票證防偽、現場驗票等措施;
3.根據安全需要,在展覽入口設置安全、有效的驗票設施、設備;
4.保證臨時搭建、安裝、懸掛設施、設備的安全。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 保證對外租賃時展覽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2. 在安全出入口和安全疏散通道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并保證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 向乙方提供該場所的核定人員容量、安全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及供電系統等數據;
4. 甲方在本展會過程中,委派 負責聯系和協調乙方相關工作,負責對乙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 一旦發生施工意外人身傷亡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協助乙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的義務。
第五條 協議的簽署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署后即行生效,協議雙方均必須認真執行。
本協議作為場地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七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給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機功率:
船舶種類:貨輪 建造日期: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凈噸: 載重噸: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航海交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執行情況,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5、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費的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7、其他責任:負責船舶的設備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雙方關于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委托管理期間,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 萬/年的委托經營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費待一年期滿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托人15天內未支付管理費,受托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對委托人作違約處理。委托人應將船舶保險費、稅費、航政規費及委托人認定應付的有頭費用按受托人規定的期限及時交至指定銀行賬戶,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并在支付后及時結算。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該委托經營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對該船的實際價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和保險賠償款等應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擔,對上述利益不足補償部分的損失由甲方依法承擔。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該船實行公司內部單船核算,經營費用由乙方支付,營業利潤歸乙方所有。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條款,若有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1、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轉讓該合同。
2、委托期間,委托人有權轉讓該船舶,但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受托人,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由此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委托人承擔。
3、遇有政策變動和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稱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____________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確保總包____戰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健康證、暫住證等。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遵守甲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勞務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4.乙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并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國家、____市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甲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乙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乙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乙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乙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4.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4.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5.1.乙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5.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在____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甲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5.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4.5.4.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5.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乙方人員的,乙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甲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4.5.6.乙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
八、合約書的份數:________________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九
總承包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裝 方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北京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 施工升降機型號scd200\200臺數3 統一編號京cp-s02821京cp-s06909京cp-s12488
項目名稱朝陽區華威南路施工地點 弘善家園 進出場時間20__年7月27日
一、 總承包方責任
1、根據施組設計與主體結構進度按時組織施工升降機進場,型號與性能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2、雙方協議確定后組織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后方可讓升降機進場。
3、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技術要求組織基礎施工、出租方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
4、做好升降機進場前的場區道路暢通及電力電源設備供應與配置。
5、支搭升降機作業范圍內地面設施安全防護和樓層的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6、對整個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并留有記錄。
7、機械安裝完畢后,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8、對升降機安裝質量監督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采取強制處理措施。
9、為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證機組人員的正常生活。
10、對租用設備自驗合格30日內,于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掛在設備明顯處。
11、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二、出租方責任
1、嚴格執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具市建委注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并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根據總包方提供的地質情況和主體結構型式確定安裝位置,簽訂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確定進場安裝與驗收日期。
3、組織設計拆裝方案,提供升降機基礎施工圖紙并技術指導項目部基礎施工與驗收,合格后方可設備安裝,如委托拆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并簽定拆裝合同,同一臺設備拆裝接高附墻必須是同一拆裝企業來完成,保證按期交付使用,拆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4、機械安裝完畢后,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5、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并持證上崗,機械使用前必須根據機械性能、操作規程及防護等進行書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維修記錄,并填寫履歷書。在運行中不得違章作業,在每層啟動前觀看樓層安全門是否關閉,未關閉時嚴禁啟動。
6、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整機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并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檢查與保養,保證機械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7、配備、遵守操作規程并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的管理,作業中控制乘人違章行為,做到優質服務,不得刁難工地,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8、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與故障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并交總包方注冊與存檔。
10、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保持整機清潔,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裝方責任
1、承擔起重設備拆裝必須是有相應的拆裝資質企業并提供資質證件、拆裝人員證件與出租方簽定拆裝合同與拆裝管理協議書,并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2、根據現場確定安裝位置并根據總包方提供基礎地質情況,編制安、拆方案,進行基礎制作質量鑒定驗收工作,質量合格方可安裝。
3、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管理規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備足夠的起重能力設備,劃定拆裝作業區域并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確保安裝過程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戴好防護用品。
4、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簽字并填寫《北京市起重機械安裝同一檢查表》。
5、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后必須經總包方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6、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責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對所乘坐、使用升降機的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嚴禁在惡劣天氣以及6級以上大風時使用升降機,乘員和載物應均勻分布與吊籠內,防止偏載、嚴禁超載,乘員不得在籠內打鬧、喧嘩。
3、乘員在乘坐吊籠,在吊籠運行時不得搬、動機械任何部件,乘員離開吊籠進入樓層時必須關閉好聯鎖門與樓層安全門,乘人在等候吊籠時嚴禁打開樓層安全門或探頭。
4、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在時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開動施工升降機。
五、四方其他增項
在機械出現故障時維修人員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進行維修, 不能出現機械帶病作業 。
六、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后,根據京安監政法[20__]49號文件,《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進行處理。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十
甲方:
乙方:
為積極應對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切實加強冬季交通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針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后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尤其是冬季特殊路面,應向乙方告知雨雪天氣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有監督檢查的權利,并有權辭退冬季車輛行駛不能達到合同規定服務標準的運輸車輛。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不符合安全行車管理規定的乙方車輛駕駛人員有權提出批評、警告,責令其改正。對拒不聽從勸阻者,視情節嚴重有權進行經濟處罰,罰金從工資或租賃費中予以扣除。
(二)甲方的義務
1、應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乙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并告知乙方檢查和落實。
2、對乙方應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冬季雨雪冰凍路面可能產生的危險、危害有義務告知乙方。
3、合理指揮調派車輛,避免駕駛員疲勞駕駛,杜絕由此發生的傷亡事故。
4、對乙方在冰凍雨雪天氣行車中遇到的困難需要搶險、救援的,有義務立即組織人員和機具進行解救,防止事態擴大,把危險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有權了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場所避險,并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嚴格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與調度,并具備從事車輛運輸的有效證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上崗證等)及車輛證件,嚴禁酒后駕車及無證上崗。
2、在冬季起動前要特別注意起動前的預熱及起動時的操作。設備所使用的油品(柴油、機油、潤滑油等),其使用性能必須符合冬季氣溫的要求。乙方必須對車輛定期保養,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3、在冬季行車要嚴格按照安全行車速度行駛,雨雪天氣或路面結冰時,車輛應及時安裝輪胎防滑鏈或換用雪地輪胎。在冰雪道路道路行駛時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施工道路有凹凸不平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轉彎要提前換擋減速,盡量不要猛踩剎車,猛松油門,保持行車間距,謹慎駕駛車輛。
4、出車時要帶足保暖衣物及食物,以防冬季嚴寒造成的突發性傷害。
5、裝卸管時應事先檢查吊具防滑性能,防止滑管、竄管。其它物資裝卸時,必須對所運物資進行安全檢查,并對其捆扎牢固。
6、雨雪天氣上下車抄管號時需注意防滑,如果出現碰傷或跌傷等事故, 責任自負。
7、依法按照有關規定入車輛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8、嚴禁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品。停車時,必須切斷電源、油路,拉好手剎,防止溜車;鎖好車門、車窗,注意防盜。對以上原因造成后果乙方自行負責。
四、違章及事故處理
1、乙方單位和個人不服從安全協議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2、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務中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如實報告甲方,并進行現場處理,由乙方單位和個人負責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造成后果,即甲方停工或誤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費用從工資或租賃費中扣除。
3、乙方單位在施工中因違反各項制度及規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損失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單位在施工區域內造成甲方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的,要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損失。
5、對違反《冬季安全施工管理協議》規定的,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和處理。
6、無視本協議規定釀成事故者,責任自負。
第四條 附則
1、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本協議。
2、本協議一式兩份,本單位及施工單位各留存一份。
3、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補充解決。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十一
發包單位: (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
為確保國家財產和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作業的安全,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工程名稱: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第一條 本協議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合同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合同正本同時生效同時廢止。
第二條 協議雙方應履行的職責
(一) 甲方的職責
(1)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的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教育。
(2)負責督促乙方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事項的交底。
(3)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數的核定。
(4)根據有關規定,督促乙方落實專人負責其內部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對乙方制訂的消防保衛、交通安全措施的審核和確認。
(6)按有關規定負責動火作業的審批和管理。
(7)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各類事故隱患;對事故隱患嚴重且又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作業。
(8)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而引起的各類事故、案件的查處。
(9)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二) 乙方的職責
(1)組織本本單位施工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場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教育。
(2)及時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的交底工作,使每一位員工懂得相關知識,掌握相關技能。
(3)編制入場人員的名冊,經甲方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證件。
(4)制訂各種安全防范措施,確定本單位 同志為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人,負責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衛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督促所屬人員進入現場時,嚴格執行業主及甲方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檢查、管理;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從事與本工種、本崗位有關的作業,禁止觸摸、拆卸、關閉、開通與作業無關的設備、裝置。
(6)嚴格執行甲方有關人員車輛入場、證件管理的規定,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或增加入場人員。
(7)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并按規定配備監火人及配置消防器材,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結束經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動火作業區域。
(8)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留下的可燃、易燃物品,妥善保管貴重物資;做到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
(9)發生火災、爆炸或物資被盜等事故后,應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和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警,同時,向甲方有關部門報告。
(10)承擔因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全部損失。
(11)承擔因違反規定而導致甲方被業主罰款及一切處罰的損失。
(12)乙方進入現場的機械、機具、施工周轉材料要有明細清單,建立臺帳,報甲方項目部有關部門備案,作為竣工后物資出場依據。
第三條 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對違反規定的進行處罰,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同意按此考核辦法執行;施工過程中,甲方項目部若根據現場情況進一步制定管理細則,乙方將無條件服從執行。
第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予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需按規定履約,由于違反本協議規定而造成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日期: 日期: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十二
監督單位:____________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
作業方一:____________
作業方二:____________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____________現場施工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三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三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機械制造行業、建筑和安裝行業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施工方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檢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或同一臺(套)設備設施上作業時,施工雙方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對方本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施工方要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發包單位負責對施工方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要對交叉作業地點派安全員進行監督管理,要對施工方定期進行檢查。
9.監督單位對一般施工作業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危險作業要派專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協調管理。
10.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認真負責,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11.該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項:(根據需要填寫)。
監督單位:____________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
作業方一:____________
作業方二: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十三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系說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系。
2、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 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 工程的建設單位( 中鐵房地產集團廣州有限公司 )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中鐵建設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 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托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4)中鐵建設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中鐵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著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并有權對由于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于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于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匯報。
2、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法人單位: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 月? ?日? ? ? ? ? ? ?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十四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 身份證號: 簽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設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灣區佳鋮電子廠廠房(三期)監理業務。因項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1、乙方承接本項目監理業務后,應按國家、省市主管部門規定履行監理職責并配備相應監理人員;
2、乙方因為監理質量事故造成經濟和甲方信譽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若乙方未能對項目實施有效監理,項目在質量和安全檢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后面被提出批評和處罰的,甲方將分別處以該項目經理費1%的罰款,甲方將視具體情況給予通告批評或直接安排人員負責監理,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4、若乙方所承擔的監理項目發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處罰的,罰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監理項目出現不良行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停牌,應積極協調業主、施工單位解鎖,停牌超過五個工作日后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_______元,并從第6個工作日開始,每天增加_______元,直至復工為止
6、乙方監理的項目如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甲方企業被扣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_______元/分。總監扣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_______元/分。專監及監理員扣分不記管理違約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委托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十五
為了滿足社會對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更好地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聯合舉辦成人高等教育,為保證聯合辦學的順利進行,在符合國家和院校規定的情況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聯合辦班招生計劃、專業及學制
二、甲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負責聯系主考院校的招生計劃的申報與落實。
2、負責學籍的管理、注冊及畢業證的辦理工作。
3、檢查、督導教學計劃的實施。
4、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主考院校的成教專本科畢業證,省教育廳納入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其學歷 。
三、乙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組織宣傳、報名、招生,并按甲方要求將學員有關資料報送甲方,以便招生、錄取和注冊,組織學生按國家和甲方要求參加成人高考。
2、依據甲方提供的教學計劃及教學大綱,提供教學場所、聘任合格教師,組織實施教學。
3、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學生在學習期間的日常管理。
四、經費及分成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具體事務及操作,由甲方所屬相關部門與乙方會同辦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單位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十六
甲方:中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第
項目經理部
乙方:分包法人單位全稱
項目經理部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施工期間,甲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乙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2、在乙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后,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8、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十七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庫房號:_____________
為加強庫房及庫區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因發生火災造成公共及私人的財產損失,特制訂本協議,請租賃商戶按照本協議執行。內容如下:
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庫房提倡使用安全防爆燈。燈具應安裝固定在庫房走道的頂部,燈具距離貨垛、貨架應大于50厘米(燈具下方50厘米范圍內不允許擺放貨物)。
庫房內嚴禁私接亂拉臨時電源線,嚴禁在庫房頂內架設線路,并做到人走燈滅。
庫房內不準安裝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熱杯、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庫區為重點防火部位,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自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及作業。
庫房內嚴禁住宿,嚴禁在庫區公共通道內堆放貨物。
庫房租賃戶應對自己庫房內的貨物自行投保。
庫房租賃戶必須服從庫區管理人員管理,違者將依照市場有關規定予以處置。
庫房不準私自轉租轉借他人,違者市場將無條件將庫房收回。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保費: 商戶電話:
保額: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攤位號: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在安拆過程中的施工安全順利進行,項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責。
2、甲方對乙方的安裝資質及塔吊的安裝告知書、檢測報告、塔吊使用證等其他證照進行審查或溝通,對乙方的安裝拆卸人員發現有未成年工、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背的人員進行清除,并作出罰款等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教育,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方針、政策、規范、制度、等條例,監督對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時檢查乙方的交底執行情況。
4、乙方所有安裝拆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機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負責人要向操作人員做專項技術安全交底,并下技術指導書。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安全員的監督,必須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違者進行處罰,對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6、參與安裝塔機的指揮員、司機、電工、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7、安裝前,應對塔身機構、繩輪系統、傳動電氣系統進行仔細檢查,有安全隱患不得安裝,保險限位齊全可靠。
8、安裝塔機時,必須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互換和偷工減料,不得隨意改動安裝工藝,各種螺絲、繩卡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頂升時,上部必須保持平衡,有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后,在進行頂升和安裝,四級以上風不允許頂升。 10、登高人員必須配帶安裝帶、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裝于工具袋中,不允許隨便拋擲。
11、登高人員必須經過體驗、身體合格方可登高。
12、全體施工人員要聽從統一指揮、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看明信號后,再進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風等惡劣氣候時,一律停止作業。
14、所有安裝人員絕不允許在安裝拆卸塔機期間喝酒,要保持足夠的睡眠,保持清醒的頭腦,精力充沛,完成安裝任務。
15、安裝和拆卸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進行作業。乙方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有專職安全員,由甲方統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員要組織搞好班前安全活動,作好記錄,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1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企業制定的關于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及下發的整改通知單要及時進行整改、反饋、確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以上各項管理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違背本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乙方任何責任損失。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約地址: 簽約 時間:年月日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十九
為了貫徹執行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以安全生產為目的,總承包單位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與分包單位陜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現場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安全管理
1、進場應簽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須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2、應向總包提供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及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名單、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分包單位應提交入場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及一寸相片2張,辦理入場工作卡。
4、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分項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
5、分包單位負責對本生產區域內的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創造必備的安全生產條件,并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6、當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區域作業,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單位應指定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負責區域內的安全監督及監護。
7、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方能持證上崗。
8、分包單位須建立健全施工現場防火制度,增強防火意識,按規定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牌,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堅持施工動火審批制度。
9、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發生各類事故及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上級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
11、分包單位對于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設備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總包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2、參加總包組織的安全檢查及安全會議,服從總包管理協調配合工作。
13、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二、入場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門衛制度,現場安全紀律及管理細則;
2、進入施工現場需佩戴工作證,違章罰款100元;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違者罰款20元;
4、特種作業必須由專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懸空及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得酒后作業,違者罰款100元;
5、“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牌、責任牌、外架立網、欄桿網片未經同意隨意拆除者,或雖經同意,但施工完后未及時恢復或恢復不符合要求,留下隱患者,罰款100~500元;
6、高處作業嚴禁掉物或拋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7、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違者罰款100~500元;
8、嚴禁偷盜施工現場的財物,違者罰款5000元以上,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1、各專業分包進場需向總包單位申報用電容量及電箱、設備數量、經同意后在總承包指定位置搭接電源;
2、臨時用電必須符合jgj46-20__《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3、電纜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雙層絕緣電纜,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并應做好絕緣包扎,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零線或重復接地線;
4、配電箱
4.1配電箱應采用特板或優質絕緣材料制作,特板厚度應大于1.5㎜配電箱需防雨、防塵安門、上鎖、進出線口應設在箱底導線束不得與箱底進出口直接接觸;固定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于1.3m、小于1.5m移動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于0.6m,小于1.5m;
4.2電器開關(含插座)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有歪斜、松動;連接線應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有松動,外露帶電部分;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平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平板分設。配電箱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零線。
4.3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配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
4.4漏電保護器應裝設雜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負荷側;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小于0.1s;
4.5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工具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
4.6電焊機必須設置防雨罩,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依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焊把線接頭不得超過3處及老化;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違反臨時用電管理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罰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進場材料、半成品必須按總包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材料堆放地相關防火滅火設施由分包單位配備齊全。違者罰款200元/次;
2、施工過程應做到工完場清,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完畢,違者罰款100元/次。若分包單位未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本身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凈,甲方有權制定第三方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現場嚴禁亂丟生活垃圾,違者罰款20元/次;現場內嚴禁吸煙
4、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小便,違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罰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護管理
1、施工過程中,各專業施工隊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和,出現問題及時反映,協商解決,互敬互讓,文明禮貌;
2、對已施工完畢的成品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相互間應予保護,不得在已施工完畢的產品上無任何保護措施進行下道施工,違者罰款50~500元,并負責賠償返工費用。
六、其他
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分包單位施工完畢退場后自行失效。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 西安市鑫龍建筑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二十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著對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區內健康、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的安全管理相關制度,經雙方協商,特制訂并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責任:
1、負責在生活區域的水域區設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
2、負責員工和家屬及小孩對生活區的安全相關要求的告知。
3、負責生活區域所有雨水井蓋以及各排水溝無隱患,保證完好無損。
4、負責員工家屬及小孩到工廠臨時居住協議的簽訂。
乙方責任: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切實履行對孩子的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廠時必須在行政部東門崗處進行登記,登記時注明進廠時間,和初步居住計劃時間。
2、要掌握公司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公司期間的交通、活動、飲食、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員工的家屬及小孩嚴禁進入公司生產區域、施工區域及非生活區域。
4、對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區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隱患。
5、嚴禁到公司水塘邊、井口邊、臨時建筑物下等容易對人造成損傷的地方活動。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公司。
7、嚴禁隨便動用及損壞公司的設施、設備及物品。
8、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
9、所有員工家屬及小孩進入公司暫時居住,都要到公司安委會簽定安全管理協議。
10、如有違反以上規定及因自己監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責任由當事員工自己負責。
以上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各負其責。
本協議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屬及小孩離廠時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員工或員工家屬)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二十一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安全施工,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服從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裝備,制訂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乙方進入工作場地后要落實好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各類傷亡事故。
四、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只能去規定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活動,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危險區域和場所,若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五、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用電設備要采用安全電壓,要有漏電保護設置,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進入受限空間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監護人,方可進入作業。
六、生產中的車輛要做到安全駕駛,進入工作現場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作業,司機要隨時注意周圍的地質環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由于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擔。
七、由于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公司財產和人員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調查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調查處理。
甲方責任人簽字:
乙方責任人簽字: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協議書篇二十二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保證學生的安全,創建平安校園,特與長期進入學校停 放的車主或司機簽定如下安全保證協議:
1、學校教職工或家屬個人車輛(含摩托車),若需長期在校園內停放,必須簽訂本協議書,且服從管理。
2、所有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學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亂停亂放。對于停放在學校的任何車輛,學校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
3、教職工駕駛私家車上下班時間必須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上下班時凡有學生正在進出校園,不得尾隨而入,一是可將車輛停放在校園大門口以外,待學生全部進入后,再將車開進。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學生上學前到崗,放學時必須等學生散靜后方可開車離校。
4、任何車輛在校內造成學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財產損失,車主及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5、學生上課期間,任何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同意后門衛方可放行進入。在校園內禁止鳴笛,不得隨意啟動,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6、任何車輛的進出停放都必須服從學校門衛保安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門衛人員有權制止停放和進出。
7、學校教師車主應時刻牢記交通安全,文明駕車,不酒后駕車,不飆車,遵守學校及交通部門的規定,自覺做遵守交通規則的模范。 以上規定,希望各位機動車車主自覺執行,和學校簽定安全協議書,積極支持學校的工作,為師生安全負責,為創建平安校園盡自己的一份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由學校辦公室、安全員各持一份、乙方由車主持一份,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單位蓋章)
乙方:車主車牌號:
車主: (簽字或蓋章)
康縣太石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