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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一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科學有效地調度救援力量,正確采用各種戰術、技術,快速實施滅火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臺州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黃巖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火災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防消結合,以防為主。各鄉鎮(街道)和消防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努力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4.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規范程序,科學施救。規范救援程序,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各部門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1.4.4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1.5 事故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重大火災事故(ⅱ級)、較大火災事故(ⅲ級)和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5.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傷的;
(2)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200戶以上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1.5.2重大火災事故(ⅱ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或受災1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1.5.3較大火災事故(ⅲ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或受災戶100戶以上、150戶以下的;
(3)市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中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中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1.5.4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受災5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
(3)區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4)區級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5)區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廣播電視臺、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區政府成立區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2.1.1區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公室聯系副主任、黃巖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
成員: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安監局、區衛計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委宣傳部、區應急辦、區環保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質監局、區氣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地稅)局、區供電局、區人武部、區武警中隊、市交警直屬二大隊、黃巖自來水公司、區相關燃氣公司和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負責人。
2.1.2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報上級政府請求增援。決定召開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會。組織指導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1.3有關成員單位職責
(1)黃巖公安分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社情、輿情監控,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參與事故原因調查處置。
(2)黃巖消防大隊:負責火災撲滅和火災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牽頭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落實日常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3)區安監局:在危化品火災事故中,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和應急物資到場參與撲救;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好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
(4)區衛計局: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治療工作,統計匯總救治人員情況;組織相關醫療專家進行會診,減少人員傷亡。
(5)區經信局:根據火災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協調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和相關物資保障工作;加強管轄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
(6)區住建局:負責實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協助提供著火建筑物的設計圖和相關設施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火災中受損建筑物安全情況提供鑒定。
(7)區委宣傳部: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工作;做好事故輿情的監控和引導工作。
(8)區應急辦:加強應急值守,會同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做好重大火災的先期處置工作;會同區消防大隊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督促相關預案修訂完善。
(9)區環保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單位妥善處置。
(10)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加強管轄運輸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參與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火災的應急處置和事后調查工作。
(11)區質監局:負責提出火災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工業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相關火災事故的事后調查工作。
(12)區氣象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氣象保障,并提供與火災事故有關的其它氣象參數;對可能因雷電引發的火災事故進行鑒定。
(13)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協調環衛等部門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協助黃巖公安分局維護火災事故周邊區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對管轄的燃氣公司、燃氣站等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做好燃氣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因燃氣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會同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安監局調查處置;加強物業服務的監督,督促物業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14)區民政局:負責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做好火災中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災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區財政(地稅)局:保障區內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工作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相關規定,落實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經費。
(16)區供電局:負責采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確保撲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17)區人武部、武警黃巖區中隊: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事故時,根據區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隊伍和預備役隊伍、民兵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8)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時開辟救援車輛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暢通;參與交通道路事故引發的火災調查、處置。
(19)黃巖自來水公司:負責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或鋪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水源充足。
(20)區相關燃氣公司:落實企業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發生涉及燃氣設施或燃氣設施周邊區域火災的,負責采取相應的關閉現場燃氣閥門、搶修設施等措施,協助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21)事發地鄉鎮(街道):協同做好火災的先期處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對群眾的宣傳、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 辦事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大隊負責人擔任。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受理火災事故報警并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制定全區消防應急設施建設和救援演練方案并督促實施;統計分析全區火災事故規律、特點,為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并做好預案啟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 現場指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附近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參加現場應急滅火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組成
由區應急指揮部的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部分成員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相關專家等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
2.3.2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一線指揮救援,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滅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制定具體行動方案,下達指令;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滅火救援任務的完成;保持與區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并根據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工作;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
3 預警預防
3.1 風險評估
我區是臺州老工業基地,低小散企業多。一些小企業特別是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經營戶,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存在僥幸心理,對消防設施和裝備不愿投入。全區消防基礎設施也較為薄弱,消防現役力量主要駐扎在主城區,對于一些偏遠鄉鎮的火災難以第一時間控制。不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重視火災預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識。消防安全形勢依舊嚴峻。
3.2 火災預防
區政府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總體城市規劃,逐步建設完善全區各鄉鎮(街道)消防站,大力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履行《消防法》賦予的消防安全職責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特別是高層建筑、易燃易爆單位、公眾聚集場所、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要及時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建立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滅火設備、工具、救援物品,明確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相關人員進行火災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3.3 隱患消除
黃巖消防大隊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定期監督檢查。黃巖消防大隊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監督檢查。對黃巖消防大隊提出的整改意見應當認真辦理,及時消除隱患。
3.4 火災預警
按照火災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火災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及黃巖消防大隊實行嚴格的24 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準確受理火災報警,并及時發出相應指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的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預警信息,并通知各成員單位做好相應應急救援準備。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指揮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黃巖自來水公司、區供電局、區安監局、區衛計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先期處置,盡可能遏制火災蔓延、擴大,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
黃巖消防大隊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后,在迅速調度撲救力量的同時,應根據火災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視情向區應急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區應急指揮部同時設立,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到達指定地點。
4.2 分級響應
4.2.1 一般火災事故(ⅳ級)應急響應
應對一般(ⅳ級)火災事故及預計可能發展成一般(ⅳ級)火災事故的,啟動本預案,馬上成立現場指揮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視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應急響應措施:
(1)滅火搶險: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各鄉鎮(街道)專職消防隊、黃巖公安分局、區供電局、黃巖自來水公司、相關燃氣公司等單位組成,負責現場滅火搶險、搜救人員、搶修設施、供電供水、暢通信息、消除險情等工作。
(2)醫療救護:由區衛計局負責,負責現場傷員救護、轉運工作,組織相關醫療專家搶救事故重傷員,及時開辟綠色通道,必要時邀請上級醫院專家會診,保障事故傷員得到充分救治。
(3)現場警戒:由黃巖公安分局牽頭,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現場保護。
(4)環境監測:由區環保局牽頭,區氣象局、事故單位等組成,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并組織實施污染物的環保處置措施。
(5)專家指導: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氣象局、區住建局、專家組、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等組成,主要負責現場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滅火搶險救援中的技術指導。危化品火災事故,由安監部門牽頭開展危化品的鑒別和應急處置,及時調用相關應急物資,實施針對性的撲救措施。
(6)事故調查: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黃巖公安分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后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由區委宣傳部牽頭,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衛計局、區安監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材料起草、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新聞記者的采訪接待和社會輿論的引導等工作。
(8)善后保障:由事發地的鄉鎮(街道)、黃巖公安分局、區民政局等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協調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做好死難、受傷人員的善后事宜,消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參加火災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如需要上級相關部門增援、支持的,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落實。
涉及危化品火災事故的,同時啟動《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
4.2.2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應急響應
應對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或可能發展為較大(ⅲ級)及以上等級的火災事故,迅速啟動本預案,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除實施4.2.1的所有措施外,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進一步擴大警戒范圍,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周邊群眾疏散的范圍、方式、程序并組織實施。同時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請求支援。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信息報送
(1)信息采取分級報送的原則。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涉事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街道)要及時將緊急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一般(ⅳ級)及以上火災事故信息應力爭在30分鐘內上報,可采取電話口頭初報,在一個小時內采用專用信息網絡、傳真等載體及時報送書面報告。
(2)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統一歸口做好緊急信息上報工作,上報之前應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了解、核實情況,報區相關領導審閱,并根據事態發展續報有關信息。
4.4應急結束
發生一般(ⅳ級)及以下的火災事故,已經撲滅火災、消除次生災害發生因素,現場處置行動結束,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應急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結束。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響應結束。
5 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區政府對火災傷亡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督促相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事故理賠工作。
5.2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的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3恢復重建
事發地鄉鎮(街道)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幫助受災群眾盡快恢復生產生活,保障正常社會秩序。對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黃巖消防大隊應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盡快消除隱患,防止同類型事故重復發生。
5.4獎勵與責任
對在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由區經信局、有關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資金保障
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行動所需資金由消防部門提出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落實。
6.3 力量和裝備保障
區政府制定計劃實施完善消防基本建設、專用裝備設備購置,加強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斷改進滅火技術,適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的需要。各鄉鎮(街道)應根據本地區火災事故特點,明確鄉鎮級應急救援隊伍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先期處置。
7 宣傳與演練
7.1 消防宣傳
黃巖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公眾的防火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7.2 組織培訓
黃巖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經常性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義務(兼職)撲救力量的培訓,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7.3 預案演練
黃巖消防大隊要協調相關單位,每年組織一次以上的火災救援演練。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預案。
8 附則
8.1 術語說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黃巖消防大隊負責制定與解釋,每3-5年進行復審和修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黃巖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黃政辦發〔20xx〕106號)同時廢止。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二
為了保障施工現場在發生火災事故的緊急情況下,能快速做出響應,采取應急與救援行動,控制并消除火災事故,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關于建筑工程工地防火措施》及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文件精神,制定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隊長:牛寶成(項目經理)
隊員:李曉翹趙建兵何懷建杜洪發付振華
1、應急救援分隊負責火災發生后應急救援的領導、指揮與協調工作。
2、應急救援分隊負責定期組織演練,火災發生時保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開展應急滅火救援工作。
3、義務消防員負責切斷電源和滅火撲救工作。
4、材料部門負責應急設備和應急器材供應及物資、資料的搶救工作。
5、調度員負責安全警戒和外部消防部門聯絡。
6、安全員負責火災現場的保護。
7、管理員負責人員的疏散及傷員的救治。
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值班電話:0915—3318455
火警:119
急救:120
現場緊急醫療救援所:上津鎮孫家灣門診部。
1、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分隊接到火情報告后,應迅速做出判斷,如火情的嚴重程度不大,且依靠項目部力量完全能解決的,應迅速啟動現場(項目部)火災救援預案。上報公司后,公司則不啟動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重大火災報告后,應立即啟動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迅速帶領其成員奔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并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各種(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等)支持;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分隊做到迅速出擊,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滅火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公司救援能力,無法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向外部救援,盡可能,盡快地控制并消除事故,營救受害人員。
3、火災撲滅后,立即清理現場、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隨后進入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階段。
4、上述工作完成,執行應急關閉程序。由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長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1、項目部、各工班自備消防鐵锨數把。
2、各人員自備水箱、臉盆。
3、以傘河水為水源取水。
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編寫火災事故報告,落實責任,提出改進意見,完善應急計劃。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三
為有效防治我區自然災害,避免和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工作人員負責發布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工作人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要是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工作人員、搶險小分隊工作人員、社區巡查小組工作人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四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本工程包括兩站兩區間,“兩站”為北京地鐵10號線二期分鐘寺站和成壽寺站,“兩區間”為十里河站分鐘寺站區間、分鐘寺站成壽寺站區間,其中分鐘寺站和成壽寺站均為兩層三跨明挖車站,兩個區間均采用盾構法施工。
1、成壽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環境
成壽寺站位于朝陽區小紅門鄉南旗桿村,石榴莊路(東西向)與成壽寺路(南北向)交叉路口以東的規劃石榴莊路下方,呈東西走向。規劃的石榴莊路將由車站上方通過。
⑵成壽寺站概況
成壽寺站為地下二層雙柱三垮箱型框架結構,島式車站,明挖順做法施工。位于規劃石榴莊路下,車站設4個出入口和1個疏散專用出入口,成壽寺站長度204.8m,車站寬度20.9m,車站站臺有效長度113m,站臺寬度為11m,總建筑面積11604m2,主體建筑面積為8636.8m2。
⑶現況道路及交通狀況
成壽寺站位于成壽寺路與石榴莊路的丁字路口,在規劃的石榴莊路東沿位置下,成壽寺站現在已改造完工,交通壓力不大,施工期間對成壽寺路和石榴莊路沒有影響。
⑷地質及水文情況
①地質
成壽寺站開挖中穿越的土層為粉土填土①層、雜填土①1層、粉土③層、粉質粘土④層、粉土④3層、粉土⑥2層、粉質粘土⑥層。
②水文
成壽寺站近3-5年上層滯水最高水位標高在34.4m,潛水水位在22.95m。車站底板位于上層滯水、潛水之下。
2、分鐘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環境
分鐘寺站位于分鐘寺站位于朝陽區和豐臺區相交處,車站3/4位于豐臺區分鐘寺村,現狀分鐘寺大街及小紅門路路口南側,規劃龍爪樹路道路下方跨路口布置,呈南北走向。車站北側為朝陽區分鐘寺菜市場以及規劃的居住區,車站西側為待拆遷的規劃居住用地,東側鄰近規劃的交通樞紐。
⑵分鐘寺站概況
分鐘寺站為地下二層雙柱三跨箱型框架結構,島式車站,明挖順做法施工,位于現況龍爪樹村的平房區,車站設4個出入口和1個疏散通道;分鐘寺站長度206.4m,車站標準段寬度20.9m,車站站臺有效長度118m,站臺寬度為12m,總建筑面積11584m2,主體建筑面積為8850m2。
⑶現況道路及交通狀況
分鐘寺站坐落與分鐘寺村,站位在小紅門路東側。現況小紅門路寬度6m,寬度較窄,交通比較混雜
⑷地質及水文情況
①地質
分鐘寺站開挖中穿越的土層為粉土填土①層、粉土③層、粉質粘土③1層、粉細砂③3層、粉質粘土④層、粉細砂④3層、粉土⑥2層。
②水文
分鐘寺站水位地質情況與成壽寺站類似,潛水水位標高為22.95m。
3、成壽寺x分鐘寺站區間
分成區間主體結構全為盾構法隧道,全長807.6m。分鐘寺站成壽寺站區間穿過龍爪樹地區的大量12層破舊房屋,向西拐入規劃的石榴莊路下,在成壽寺路口東側到達成壽寺站。
本區間安排兩臺盾構機,從成壽寺始發,到達分鐘寺站后接收。區間設聯絡通道一座。
4、分鐘寺十里河站區間
十分區間主體結構全為盾構法隧道,全長1639m。十里河站分鐘寺站區間,從十里河站出發,沿東三環東側綠化帶南行,在穿越京津快軌、京津塘分鐘寺立交后,南行約730m后向西,拐入規劃的龍爪樹路,在穿越大量的低矮房屋后到達分鐘寺站。
十里河站分鐘寺站區間風道位于規劃龍爪樹路下。
本區間安排兩臺盾構機,從分鐘寺站始發,到達十里河站后接收。區間風井兼聯絡通道一座,位于k27+308.5,采用明挖法施工;獨立聯絡通道2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公司管理體系要求,并結合本項目部的實際,特制定本防控專項方案。
本方案針對的火災事故包括:施工工地、現場辦公區、現場生活區、庫房、鋼筋及木工加工廠發生的火災事故。
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完善防火工作各項制度,降低系統風險,發生火災事故后正確地實施搶險救災活動,減少因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為項目部開展施工生產經營活動保駕護航。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
1、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張志剛(項目經理)
副組長:白郁明(主管經理)
祝顯學(副總工)
張國良(副經理)
組員:霍巖、段志剛、白云、劉星旺、張淑英、王文慶、劉杰、趙東華佟曾林、閆瑞生、孫孝濤、孟慶玉及工程部相關負責人。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保衛部,日常工作由安全保衛部部長負責,具體工作由安全保衛部消防干事負責。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指揮組、現場保衛組、滅火行動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事故善后處理組。
2、指揮組
項目經理張金鎖任組長。成員由項目生產副經理、行政副經理、安保部、工程部、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3、滅火行動組
項目經理張金鎖任組長,項目生產副經理、行政副經理、安保部部長任副組長,工程部、安保部、辦公室等部門人員組成。
義務消防隊由25人組成,共分2個小隊,分別由張國良、白云任隊長。
4、現場保衛組
由安保部部長白云為組長。成員由項目部安保部、辦公室人員及現場保衛人員組成。
5、醫療救護組
由項目部行政經理張國良任組長,項目部辦公室和志愿人員組成。一處行政部配合。重大事故服從總公司或公司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6、后勤保障組
由項目生產副經理;白云名任組長,項目部工程部、辦公室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項目部物資、機械、行政等部門人員組成。
7、事故善后處理組
項目經理張志剛任組長,行政副經理任副組長,安保部、工程部、辦公室等部門人員組成。
2、滅火指揮組:
1)發生火警后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指揮部成員,制定滅火方案,指揮滅火工作。
2)根據火勢及預測后果果斷決定是否向消防機關報“火警”,并及時通知公司主管領導、主管部門,以及應該通知的其他有關部門。
3)對火災現場被困人員積極組織救援,同時做好周邊人員的疏散工作。
4)組織義務消防隊滅火。消防車到達后組織現場人員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火災現場的保護和起火原因的調查工作,
6)統計火災損失,做好火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3、現場保衛組
1)發生火警后迅速集結保安人員趕赴現場,對現場實行封閉。負責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對現場進行保護,調查起火原因,進行現場拍照取證;
3)對火災現場被困人員組織救援,指定一至數名疏散引導員安裝疏散標志,指定疏散線路,引導人員安全撤離。
4)維護現場交通,保障救援物資安全、順利到達目的地。
4、滅火行動組
1)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及有關人員趕到現場。
2)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帶領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
3)在總指揮不到位的情況下,組長代行滅火總指揮的職責,決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報告火警。組織對被困人員進行救援和疏散,指揮滅火。
4)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關的滅火工作,介紹起火部位,火勢情況,周邊環境,組織現場人員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醫療救護組
1)組織對火災現場被困人員的救援,組織對燒傷、窒息人員的現場急救;
2)對重傷人員聯系轉院治療,并負責轉院途中的護送工作。
3)負責對被困人員、疏散群眾、義務消防隊、火災救援人員的防火措施指導和安全監護,指導大家采取正確方法保護自己、搶救傷員。
6、后勤保障組
1)為實施救援工作提供相應的設備、設施、儀器、材料等。(見附件16:《項目部應急救援車輛及機械設備清單》)
2)負責處理火場區域的供電、管線、結構物安全問題。密切注視火場附近電力運行情況,隨時準備切斷火場的電力供給。關閉火場及附近區域內的然氣管道閥門。做好消防用水、用電的供應及設備的搶修工作。并就停電、停氣、停水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及附近用戶。
3)做好工程結構物的防火保護工作,以及火災后的檢查、修復、補救工作。
4)負責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食品、飲水、應急用品供應)。
5)負責組織現場施工人員(外施隊)集結待命,隨時準備增援。
7、事故善后處理組
1)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提交相應的調查和處理報告;
2)組織內部教育和整改,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預防措施等,組織恢復生產;
3)對火災救援期間租用、借用的設施、物資、場地等進行清償和恢復;
4)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后期治療、救助;
5)對事故責任及責任人進行認定、處理,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計算,并在一定的范圍公布。
6)協助項目經理及有關部門調查因火災、滅火材料、滅火措施對周邊環境、水源、空氣造成的污染程度,按項目經理的指示,采取相應措施消除污染。
8、消防干事:
1)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查看火情,分析原因,根據火勢向滅火指揮部提出救火方案。
2)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帶領義務消防隊員展開滅火行動。
3)負責指揮接警。即時指定義務消防隊成員引導公安消防隊員進入火災現場滅火,介紹火情。同時向其提供附近消防栓的位置、數量。
9、夜間值班人員:
1)接到“火警”報告后,應迅速通知安保部部長、項目經理,同時迅速通知保安人員、項目部在場人員迅速趕赴起火部位。
2)在領導小組人員不到位的情況下,有權根據火勢、火情決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報警。
3)命令院內其他人員,堅守重要崗位,迅速進入滅火狀態,關閉空調、天然氣等,并根據火情下達部分或全部斷電命令。
4)堅守值班電話或辦公室電話,保證聯絡暢通。
10、保安、警衛人員:
1)在崗人員應忠于職守,加強戒備,聽從滅火指揮部的指揮,嚴格控制出入現場的人員,阻止其它與滅火無關人員進入滅火現場。
2)不在崗人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迅速集合,趕赴火災現場,聽從項目部的統一指揮。嚴禁擅自行動。
3)要害部位值守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戒備,沒有命令不準擅自脫崗。
4)滅火初期,協助救援人員引導被困人員從安全出口撤離至安全地域。
5)火勢較大時,嚴禁單獨進入火區。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進入時,應先報告火場指揮人員,征得同意方可進入火區。
6)滅火后,聽從指揮,保護好起火現場,配合清理火災現場,保護公物不被繼續損壞和丟失,協助查明起火原因。
11、財務部人員:
1)火災對財務部門無直接威脅時,所有人員應堅守崗位,保管好各種現金、票證、帳目及貴重物品。
2)火災對財務部門有直接威脅時,迅速整理好各種現金、帳目、單據、票證及貴重物品,關閉計算機,切斷電源,準備疏散。
3)接到疏散指令后,攜帶好各自負責的物品,鎖好門窗,迅速撤離,不能帶走的文件、磁盤要統一鎖在保險柜內,并保管好鑰匙。轉移途中及轉移后要負責保管好各種物品,防止丟失。
12、其它工作人員:
1)火災對辦公區無直接威脅時,收好重要的文件、貴重物品,關閉所有電源,切斷天然氣開關,鎖好門窗。聽從滅火指揮部的指揮,參加滅火行動。
2)火災對辦公區有直接威脅時,迅速整理好重要文件、磁盤及貴重物品,關閉計算機,切斷電源,按指揮部的命令疏散。
3)利用院內消防設施積極撲救,控制火勢發展,降低火災損失。
4)協助保安、警衛人員看管好物品,維護現場秩序,保證滅火通道的暢通。
5)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傷員救護工作,配合急救部門及時將傷員送往醫院救治。
(二)針對主要火災危險源的預防措施:
1、落實消防責任制,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及相應的組織,按區域指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消防預案的落實工作。
2、對項目部本部及參加施工的單位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根據季節、重大節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動等開展消防安全活動。
3、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備。所有辦公場所、生活區、施工現場以及風險點均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按規定分組擺放。(見附件12:《項目部消防器材清單及放置位置圖》)
4、消防設施、通道的維護。消防設施、消防栓、疏散通道設明顯標識,任何人不準擅自挪用、拆除和破壞。嚴禁占壓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確保消防通道、人員疏散通道的暢通。
5、缺水和遠離消防水源的場所和施工現場,利用消防水箱、沙箱、水池、水桶等儲備消防用水。
6、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消防設施和器材指派專人定期維護保養,建立消防設施、器材臺賬,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更換過期和使用過的滅火器材,維護保養要有記錄。
(一)報警程序
1、對火警的判定:
1)避免誤報
對異味、煙氣、火光的來源未得到確切證實,以及人為原因或裝置的過度敏感或失靈都可能產生誤報。發現現場有火災可疑跡象應調查清楚,得不到滿意的解釋時應加強巡視和監督,避免誤報。
2)可控制的小火。可控制的小火一般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可以判斷為孤立的,周圍沒有易燃物不太可能蔓延的;
(2)一個人或幾個人用人力、滅火器或其它簡單工具能夠撲滅的;
(3)不需要動用消防栓,可方便地使用滅火器滅火。
確信為可控制的小火時,不必撥打“119”報警。應迅速報告項目部,或現場人員當即采取措施撲滅火災。
3)可能失控的火情(具備下述條件之一時),可由第一目擊者或機關值班員直接向“119”報警。
(1)多點報警或火源判斷不清,且周圍易燃物較多;
(2)煙、火較大,伴隨有劈啪聲響;
(3)無法控制火情。
2、報警:
1)員工及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及巡查中,一旦發現火警應立即使用火場附近的電話向安保部報警。
2)對可能失控的火情,由總指揮、安保部部長或夜間值班人員決定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聲音要清楚,說明起火地點、燃燒物質的種類,是否有人被圍困,火勢情況及是否正在采取撲救措施等,然后再報報警人的姓名、崗位,并傾聽消防中心或安保部的補充詢問,認真回答,經允許后方可掛斷電話。
3)報警后,及時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開關、煤氣開關及門窗。引導火場附近的人,從安全通道撤離。切勿在火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4)在消防人員未到達火場時,報警人應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使用火場附近的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撲救。
(二)疏散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時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能夠正確指揮、及時有序的疏散火場內的人員,盡量避免火災對人身造成傷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損失,為消防機關提供最佳滅火時機和必要的條件。疏散時間依據燃燒物質揮發的有害氣體對人員的危害,一般為6分鐘,最晚15分鐘。
疏散程序包括:疏散指令、疏散順序、疏散路線、疏散要求。
1、疏散指令:
根據火勢,滅火指揮下達疏散指令,起火處人員疏散由指揮當場宣布,并有權指揮其中身體條件好的人員協助義務消防隊參加滅火。火場周圍相關人員的疏散命令則由指揮或安保部部長下達。
進行消防廣播或喊話,聲音要洪亮,吐字要清楚,緊張而鎮定,不要因語氣不當而在人員中造成恐慌。
2、疏散順序:
為避免煙火對人員造成危害,疏散順序應從起火部位開始疏散,最后疏散起火相關部位。
3、疏散路線:
在疏散引導員或疏散廣播的引導下,沿疏散標志所指方向或現場決定的安全路線迅速向安全出口疏散。
4、疏散要求:
1)必須阻止煙火向安全出口擴散,保證人員安全疏散。
2)疏散指令下達后,疏散引導員應立即到位,查看疏散路線是否暢通,并及時引導職工沿指令方向迅速離開危險地域。
3)疏散人員應服從滅火指揮和消防機關的指揮,自覺地為撲救火災贏得有利時機。
4)疏散時嚴禁攜帶大件物品,以免堵塞疏散路線。
(三)滅火方案
1、壹號方案—適用于可控制的小火
1)立即動用簡單的滅火工具(滅火器、自來水、沙等)進行撲救。使用滅火器滅火時應盡量噴射火焰根部,同時觀察火情變化,一旦有失控的可能即轉入貳號方案。
2)火被撲滅之后,要對現場進行堪察,必須確認全部火已被撲滅,并且引起火災的原因已經查明。
3)必要時保留現場。
4)安保部寫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交主管領導和經理,其中要分析原因,確定要采取的措施,并向相關部門、責任單位發出糾正措施通知單。
2、貳號方案—適用于已形成的火災
1)首先撥打“119”報警。同時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滅火指揮部自動成立。在項目經理未達到現場時,安保部領導或現場值班員代行指揮權。根據火災事故類型,確定滅火措施及所使用的滅火器材。
2)項目部安保部在總指揮的指揮下,立即對現場進行封閉。組織受困人員沿著安全路線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并觀察現場有無人員傷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實施救援。
3)義務消防隊人員立即切斷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參加滅火的人員首先要注意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原則上應順風滅火。
4)接警員引導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進行滅火或救援,義務消防隊人員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滅火、救援。
5)指揮組密切注意現場火情,及時調動救援力量組織撲救。必要時可通知體健員工增援,防范災情擴大。
6)現場救護組立即將傷員運送到安全地帶進行搶救。傷員要轉院治療時,現場救護組負責送往醫院途中的搶救和護理。
7)火災撲滅后,組織清理火場,做好火災經濟損失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的統計工作,并如實上報滅火指揮部。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清點、復位,并將使用、損壞情況上報項目部或安保部,以便及時維修、更換,保證器材設施的完好率。
8)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待原因查明或取得物證、拍照后,方可恢復施工或放行。
為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落實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到組織落實、裝備落實、教育落實、制度落實、訓練有素。具體要求:
1、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義務消防隊伍,并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
2、義務消防隊伍每年要組織不少于一次的演練,并做好拍照、記錄。
3、領導小組負責對下屬施工人員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以強化消防安全意識,提高人員的救援知識和自救能力。
4、項目部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負責人會議,研究應急救援工作。
5、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對查處的隱患限期改正。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五
1、開展自救:
車輛自燃時應立即按以下原則進行自救:
1)立即指揮乘客立刻離開車輛;
2)在初起火時,迅速使用滅火器滅火;
3)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呼救路人、其他車輛駕駛員協助撲救;
4)估計火災難以成功撲救,應及時報警,協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導救火車到現場。
2、現場救援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及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盡快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匯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復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群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響應終止的指令。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區有關消防安全文件精神,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國家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1、學校電路老化或亂拉亂接臨時線;
2、違章或不當使用電器;
3、食堂人員操作不當;
4、實驗操作不當或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當;
5、違章點燃明火;
6、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等。
1、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消防工作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3、加強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練,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栓及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強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立即撥打119、110報警外,并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即刻指揮各組行動,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并立即撥打119、110報警電話,并火速報告學校領導。
2、校領導在接到報告后,應即刻向區教育局領導匯報。
校領導接警后,在報警的同時應立即組織滅火行動組滅火;初起火點的教職員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種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起火點有學生時,發現者和聽到報警者(教職員工),應迅速打開通道,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如火勢已蔓延,要穩定學生情緒等待救援。
2、疏散引導小組立即到達各指定位置(樓梯口、轉彎口等),引領學生快速到達疏散集中地,盡量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1、領導小組成員的通訊必須24小時保持暢通。
2、通信聯絡組接警后,應速到達現場,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方面,向有關領導匯報情況,聯系引導110到達現場撲救,聯系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3、安全救護組要就地對傷員展開施救,并迅速送傷員到醫院救治。
1、火災后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災發生,領導要到一線指揮,人、財、物要及時到位,迅速傳遞有關信息,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1、組織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一旦發生事故,實行逐級負責,校長在由校長指揮,校長不在由分管校長指揮,以此類推。
2、工作小組:
總指揮:z
副指揮:zz
(1)疏散引導組:(東)z(南)z(西)z以及所有有關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2)安全救護組:(東)z(南)z(西)z以及各校區衛生指導師;
(3)滅火行動組:(東)z(南)z(西)z組織所有在場的無其他任務的教職員工;
(4)通信聯絡組:z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七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高效有序地做好機房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江蘇省消防條例》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機房火災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2.事件特征
2.1事件類型及危險性分析
2.1.1電氣線路短路、過載、接觸電阻過大,靜電,雷擊等強電侵入,機房內電腦、空調等用電設備長時間通電過熱、設備故障等原因均可能引起計算機房的火災事故。
2.1.2機房火災事故會造成計算機設備損壞、系統故障網絡中斷或癱瘓,影響網絡的安全運行。
2.1.3火災產生的.有毒煙霧污染機房的空氣,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等人身傷亡事故。
3.應急組織及職責
3.1火災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機房火災應急搶險指揮:
成員:
3.2指揮部人員的職責
3.2.1指揮的職責:全面指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3.2.2高低壓專業職責:組織、協調本部門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對發生險情機房切斷電源。
3.2.3智能化專業職責:監控相關區域事故情況。
3.2.4空調專業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切斷空調、通風系統,做好運行方式的調整和故障設備的隔離。 4應急處置
4.1現場應急處置程序
4.1.1最早發現火情者應立即向值班長和機房負責人匯報,機房負責人到現場指揮滅火,
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啟動本預案。
4.1.2機房負責人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指揮疏散現場無關人員,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
4.1.3事故擴大時,撥打119報警電話請求市消防隊支援。報警內容:單位名稱、地址、著火物質、火勢大小、著火范圍。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和姓名告訴對方,以便聯系。同時還要注意聽清對方提出的問題,以便正確回答。打完電話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車的到來,以便引導消防車迅速趕到火災現場。
4.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4.2.1機房負責人組織人員迅速查明著火原因。
4.2.2發生火災事故后,運行值班人員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確保設備運行。
4.2.3火災初起階段,值班人員要利用區域內常規滅火器(干粉或氣體滅火器)進行撲救。控制初起火災,防止火勢蔓延。根據火勢情況立即啟動氣體自動滅火裝置。
4.2.4被困火場逃生時,應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背向煙火方向迅速離開。逃生通道被切斷、短時間內無人救援時,應關緊迎火門窗,用濕毛巾、濕布堵塞門縫,用水淋透房門,防止煙火侵入。
4.2.5火災發生時要采取有效措施撲滅身上的火焰,使傷員迅速脫離開致傷現場。當衣服著火時,應采用各種方法盡快地滅火,如水浸、水淋、就地臥倒翻滾等,千萬不可直立奔跑或站立呼喊,以免助長燃燒,引起或加重呼吸道燒傷。滅火后傷員應立即將衣服脫去,如衣服和皮膚粘在一起,可在救護人員的幫助下把未粘的部分剪去,并對創面進行包扎。
4.2.6在火場,對于燒傷創面一般可不做特殊處理,盡量不要弄破水泡,不能涂龍膽紫一類有色的外用藥,以免影響燒傷面深度的判斷。為防止創面繼續污染,避免加重感染和加深創面,對創面應立即用三角巾、大紗布塊、清潔的衣眼和被單等,給予簡單而確實的包扎。手足被燒傷時,應將各個指、趾分開包扎,以防粘連。
4.2.7消防隊到達火場時,應立即與消防隊負責人取得聯系并交待失火設備現狀和運行設備狀況,然后協助消防隊滅火,并提供技術支援。
4.2.8復情況,事故應急處理全部結束,才能恢復生產秩序。
4.3火災事故報告流程
4.3.1出現火情后,值班人員除采取有效措施撲滅初期火情外應立即想機房負責人匯報;
4.3.2火勢無法控制時由機房負責人決定報火警請求轄區消防隊救援。并在在火災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向所云匯報突發事件信息。速報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情況、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
4.3.3聯系方式
消防隊:119 醫務急救:120
4.4注意事項
4.4.1應急處置時注意防止中毒、窒息、觸電、燙傷。
4.4.2危險區設好警戒線,并掛好標示牌。無操作權限的人員不得亂動現場設備。
4.4.3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時注意檢查防護用品合格,且在有效檢驗期內;正確佩戴使用正壓式呼吸器、隔熱服、隔熱手套、絕緣靴等安全防護用具。
4.4.4現場自救和互救時不熟悉現場情況和滅火方法的人員不得盲目進入危險區域,救人前先確認自己的能力和現場情況是否能夠滿足對他人施救的需要。
4.4.5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全面檢查,確認現場無火災隱患和建筑物坍塌的隱患。
4.4.6加強自身防護,避免救火導致人身傷害。
4.5附則
4.5.1機房應急人員的聯系方式。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八
1.1指揮部
(1)總指揮:李永杰。全面指揮和調動人員。
(2)副總指揮:于俊朝。協調總指揮工作,指揮人員和物資疏散,總指揮不在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1.2滅火行動組。組長:雄偉 人數40人。
1.3通訊聯絡組。組長:何智 人數2人。
1.4疏散引導組。組長:馬志兵 人數4人。
1.5安全救護組。組長:郝玉龍 人數1人。
2.1任何人發現火災、安全生產事故,必須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并及時上報部門領導,部門領導不在時及時通知公司安全領導小組。
2.2安全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現場,落實情況組織部署工作。同時,通知滅火小組,組織人員到現場滅火;通知疏散引導小組,負責人員及物資疏通工作;通知安全救護小組,組織現場救援工作;通知通訊聯絡小組,負責對外聯絡(救護電話120、火警119、匪警110)。
2.3通知通訊聯絡小組,撥打“119”“110”“120”時應說:“我是廊坊北方冶金機械有限公司,我單位起火了(講明起火部位及火情)或我單位被盜了或我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出現人員傷亡(講明傷員人數)請救援,我單位在廊坊光明西道62號。”并說明報警電話和姓名。報警后應立即派人到路口、門口迎接救護人員并引導到出事地點。
3.1將安全疏散門全部打開,清理、疏通各安全出口、通道內雜物,保證疏散出口的安全暢通,組織在場人員就近從安全出口迅速撤離。
3.2穩定火場逃生人員的情緒,指導大家使用正確逃生方法。引導大家做到安全疏通,防止發生擠傷、踩傷的情況。
3.3將火場內車輛及時疏散,注意疏導交通。
4.1遇到火災時,應及時切斷電源、火源,并就近使用滅火器和室內外消火栓進行撲救。
4.2消滅著火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搶救傷員和貴重物品。
4.3當火災面積較大、情況較為嚴重時,要及時撤離現場,保證人員的安全。
4.4當消防隊到達火場時要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
5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5.1發生火災要劃定警戒線,確定警戒范圍。嚴密保護現場,嚴防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防止壞人借機破壞和盜竊。
5.2安全救護小組及時趕到現場,做急救處理,嚴重傷亡等待醫院救護。
5.3事故處理后,保護現場,等待調查組到來,盡快查明事故原因。
5.4發生設備、人身傷害事故時,所在部門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單一式四份(專職設備管理員、企管科、廠醫、人力資源科各一份),事故報告單要求過程詳細、真實。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九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1、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或其他電器設備。
2、液化氣、煤氣泄漏,食堂油鍋過熱、操作不當。
3、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實驗操作不當。
4、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燃放煙花爆竹等。
5、人為故意破壞。
1、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組織演練,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亂堆物。
一旦發生火災,分兩種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理:
i、若白天學生上課日發生火災:
1、門衛或指定老師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局辦和有關科室,并由打電話者到聚豐園路二村弄堂口接消防車。
2、校內由校長和消防干部任總指揮,有序采取應急措施:
年部主任負責指揮各班班主任、搭班老師帶領學生按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線路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帶。
消防干部負責帶領義務消防隊員先去切斷火災部位電源,關閉食堂煤氣總開關。并利用校內備用滅火器、消防水龍帶先行滅火,控制火勢。盡可能地搬出火災附近部位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勢蔓延。
3、如有傷者,及時送往附近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家屬。
4、待消防車到后,配合做好維持秩序的工作。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做好善后處理。
ii、若晚上或節假日發生火災:
1、門衛、值班人員負責打“119”報警電話,同時電告學校幾位主要領導及時到場。
2、樓內行政值班人員負責切斷火災部位電源和食堂氣源,立即打開各樓道口防盜門。
3、視火勢情況盡力搬出附近易燃易爆物,用備用滅火器控制火勢。
4、待消防車到場后,及時指點消防栓接口。
5、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十
為在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后及時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汶上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大火災事故。特大火災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或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事故。
(一)設立汶上縣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縣政府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縣長、縣公安局長、縣消防大隊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廣電局、網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有關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消防大隊、事故發生地鄉鎮負責人擔任。
(三)指揮部下設5個組。
1、滅火指揮組。由縣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方案,部署各參戰力量,指揮火災現場撲救,了解掌握火情,調集撲救力量,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火災評估并提供技術支持。
2、警戒組。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巡警大隊及受災地派出所組成,負責災害現場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車隊的道路暢通,疏導圍觀群眾,維持現場秩序。
3、勤務保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了解掌握撲救所需物資的分布和儲備情況,制定撲救行動所需經費預算,指導救援物資的運輸和調配,落實參戰人員的生活和醫療保障。
4、秘書組。由縣公安局秘書科、調度科、宣傳科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及時了解火災動態和撲救情況,收集撲救行動的有關信息和資料,編寫情況快訊和工作報告,負責對外信息發布。
5、善后工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勞動局、消防大隊和有關保險機構組成,負責及時了解掌握火災的基本情況和波及范圍,盡快查明火災原因和火災損失,起草火災事故報告,并負責對傷亡人員及其家屬進行撫恤、救濟、理賠等善后工作。
(一)應急救援體系。以縣消防大隊為首戰力量,濟寧消防支隊調集部隊為增援力量。公安、建設、環衛、供水、供電、供氣、交通、環保、醫療救護等單位作為輔助力量,協助火災撲救行動。
(二)日常訓練原則上由縣公安消防大隊按計劃安排,全縣應急救援演習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一)事故報告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后,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報告當地消防部門。報警電話:119。
2、縣消防大隊接到報告后,在立即出警的同時,立即報告縣政府值班室(電話:7212586) 、縣安監局值班室 (電話:7210169) 和濟寧市消防支隊值班室(電話:2163100) 。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一)消防大隊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總指揮立即報告縣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實施指揮。
(二)消防力量的調集。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時,首先由縣消防大隊進行先期處置,并迅速將情況向濟寧市消防支隊報告。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
2、當火災情況嚴重、需要調集周邊縣市區或其他救援區域力量增援時,由縣公安局報請市消防支隊,調集市內、省內消防增援力量。
3、所調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須在30分鐘內集結完畢,并由大隊指揮員帶隊選擇最近路線趕赴火災發生地。
(三)戰斗行動程序。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增援力量按先后順序到達災害事故地后,根據火災類型和參戰隊伍人員、裝備情況,由縣消防大隊提供作戰參謀人員,按照所劃分的作戰區域或戰斗段, 協助作戰隊伍展開救援行動。
(四) 按照“屬地指揮”的原則, 在縣消防大隊未到達現場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當地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
(一)通信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及網通公司、移動通信公司負責,確保聯絡暢通。
(二)裝備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及縣消防大隊負責。保證作戰行動所需戰斗服、空氣呼吸器瓶、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車輛、裝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撲救行動。
(三)生活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各救援力量的飲食、住宿、醫療等保障工作。
(一)本預案是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方案。
(二)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要嚴格按程序調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保證各項命令、指示得到貫徹落實。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十一
序號項目0號輕柴油1粘度(e20)1.2~1.672凝固點(℃)不高于03閃點(閉式°)不高于6.54閃點(開口)55℃油庫屬于一級危險區域,在烈日高溫下,或者在現場明火,或者油氣在靜電,電機電火花,雷擊情況下,會發生燃燒或者是爆炸事故。
油庫屬于一級危險區域,在烈日高溫下,或者在現場明火,或者油氣在靜電,電機電火花,雷擊情況下,會發生燃燒或者是爆炸事故。
1、地面漏油,滲油著火,用黃砂覆蓋滅火。或者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2、油罐著火,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3、控制不了火警,用噴水降溫管路噴水滅火。
4、聯系公司消防專業隊伍。
5、報警119。
6、滅火后,地面清潔。
7、油污,污水回收處理。
8、按油庫國家標準重新修復油庫損壞設備。
1、燃油區周圍必須設置圍墻,其高度不低于2m,并掛有“嚴禁煙火”等明顯的警告標示牌,動火應辦動火工作票。鍋爐房內的燃油母管檢修時,應按壽命管理要求應加強檢查;運行中巡回檢查路線應包括各爐燃油母管管段。
2、必須嚴格執行燃油區出入管理制度。非值班人員進入油區人員應進行登記,交出火種,關閉手機、對講機等通訊設施,不準穿釘有鐵掌的鞋子,并在入口處釋放靜電。
3、燃油區的一切設施(如開關、刀閘、照明燈、電動機、手電筒、自起動儀表接點等)均應為防爆型。電力線路必須是暗線或電纜。不準有架空線。
4、燃油區內應保持清潔,無雜草樹木等易燃物品,無油污,不準儲存其它易燃物品和堆放雜物,不準塔建臨時建筑。
5、燃油區內應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必須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經常處在完好的備用狀態。
6、燃油區周圍必須有消防車行駛的通道,并經常保持暢通。燃油區內禁止電瓶車進入。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的機動車,應按規定在尾氣排放處加裝防火罩。
7、燃油罐區避雷裝置和接地裝置必須完好。燃油罐接地線和電氣設備接地線應分別裝設。輸油管應有明顯的接地點。燃油管道法蘭應用金屬導體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節前須認真檢查,并測量接地電阻。
8、燃油區內一切電氣設備的維修,都必須停電進行。
9、參加燃油區工作的人員,應了解燃燃油的性質和有關防火防爆規定。對不熟悉的人員應先進行有關燃油的安全教育,然后方可參加燃油設備的運行和維修工作。
10、油泵房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及時排除可燃氣體。燃油溫度必須嚴加監視,防止超溫。夏天高溫季節及時投入噴霧降溫。防止跑、冒、滴、滲、漏油。油罐呼吸閥應保持靈活好用;
應急救火總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滅火組成員:
搶險組成員:
救援組成員:
通迅組成員:
警戒組成員:
后勤保障組成員:
應急指揮部
搶險組
救援組
通迅組
警戒組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滅火組
后勤保障組
當火災事故發生后,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應急救援行動。當總指揮不在場時依序由副指揮代替總指揮行使指揮權。
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負責現有資源應急調動和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與本廠外應急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進行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決定請求外部援助,上報公司企管部,保安部,接受安全、消防部門的指令和調動,保護好事故現場及負責現場的恢復工作,決定應急撤離。
滅火中隊負責事故現場火災的撲救,控制火勢蔓延。
搶險中隊負責事故現場堵閉閥、停止設備運轉等。防止事故危害擴大。
救援中隊負責事故現場冷卻保護,協助滅火組進行火災撲救。
后勤保障中隊負責事故現場急需搶險救災物資供應,救護、轉移負傷人員。收集、保護與事故現場相關數據、資料等。
通迅聯絡組負責傳達總指揮指令,反饋現場信息,保持與外界聯系,通告周邊群眾等。
警戒組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人員疏散,疏通應急通道,引導外部救援車輛及人員。
熱電廠
20xx年10月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十二
1目的
所辦公大樓、變電站和生產場所、員工宿舍人員密緊,電氣設施繁多,用電量大,極易發生電氣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為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指揮機構職責及分工
2.1指揮機構:
本局成立電氣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所長
副組長:安全專職營銷專職
成員:線路班班長表計班班長材料管理員收費員
2.2指揮機構職責
2.2.1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監督做為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2.2領導小組: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和有關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醫院、縣消防隊發出救援申請;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2.2.3領導小組人員分工
2.2.3.1組長:負責火災發生時現場總指揮職責,安排組織人員處理火災事故,防止火災進一步擴大;負責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和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工作,批準所采取的糾正預防措施;
2.2.3.2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具體工作;
2.2.3.3線路班負責人職責:負責組織人員疏散,現場工作人員的轉移;對火災事故發生原因調查并向最高管理者匯報;
2.2.3.4安全專職職責:協助線路班組織現場管理,指導工作人員基本安全知識,以免事故擴大,參與火災原因調查,制定糾正預防措施;
2.2.3.5營銷專職負責指揮電氣火災事故后的恢復生產工作,物資、負責和組織生產設備方面的緊急配備或事故的處理;
2.2.3.6營銷專職負責參與負責電氣火災事故后的理賠工作;
2.2.3.8表計班負責(組織)急救人員:負責對現場發生意外的人員采取急救措施,準備急救用醫療防護用品;
2.2.3.9各班組兼職消防專責:負責本單位消防的日常工作;
2.2.3.10現場工作人員:發生火災及時匯報,在消防人員未到達前采取緊急救火措施,服從指揮安排疏散;如實匯報火災目擊狀況。
3應急預案
所辦公大樓、各生產班組的辦公場所、各變電站、員工宿舍、、配電室以及變電站內電纜夾層火災事故一旦發生,現場負責人應保持冷靜,現場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應當保持頭腦清醒,迅速報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護措施:
3.1迅速報警(報警電話:119),及時啟動報警系統。報警者應準確地向消防隊說明發生火災的時間、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狀況,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并派人站在交叉路口處,指引消防車輛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救災滅火。并要匯報最高管理者、經濟保衛部(****)、部門負責人及安全監察部負責人,并及時通知相關安全員、急救人員,以上人員要及時趕赴現場。若發生人員傷亡,當事人應向衛生所(********)或向事故現場就近的醫院和120報告,請求支援。
3.2若發生電氣設備著火時,首先要將電氣設備的電源切斷,向119報警,同時報告單位領導、安全監察部、經濟保衛部,現場人員要積極投入現場進行救災滅火;經濟保衛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確保疏散過程不出現人員傷亡、擁擠或事故擴大,敦促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關閉電梯,防止人員從電梯疏散。
3.3遇到帶電設備著火時,在現場工作人員中要熟悉帶電設備的人員進行指揮或帶領下進行滅火。滅火應當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等滅火,不得使用自來水、泡沫滅火器滅火。
3.4變壓器、油開關等注油設備著火時,應當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滅火。
3.5帶電設備現場滅火時,滅火人員未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的情況下,不能直接用水滅火,否則可能發生觸電事故。
3.6一般情況下起火的10分鐘內,是撲救最有利的關鍵時間,超過這一段時間,由于火勢發展,普通的滅火辦法無劑于事,因此,在火災初始狀態時,所有在場人員要邊呼救、邊滅火、邊搶救,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包括使用滅火器、消防水、砂子等,迅速撲滅初始的火勢,并應設法盡快脫離危險火區。
3.7火災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不要驚惶失措,就近尋找濕毛巾蒙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的方法,盡快沖出濃煙區段,以避免有毒氣體對人身造成危害。火災撲救人員在撲救火災時,應當加強自身防護,盡量穿戴好防護用品,現場有條件的尤其不可忘記戴防毒面具,防止再發生中毒事故。對于搶救出的中毒者,應及時將其轉移在空氣新鮮的地方,然后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3.8遇有明火時,應將頭發和衣服澆濕以防著火上身,如身上已著火,應迅速就地澆滅。
3.9常用滅火器的正確使用;
3.9.1干式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一手握住噴嘴,對準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環,便會噴出濃云般的粉霧,覆蓋燃燒區,將火撲滅。
3.9.2泡沫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一手握提環,一手托底部,將滅火器顛倒過來搖晃幾下,泡沫就會噴射出來。注意泡沫滅火器不要對人噴,不要打開筒蓋,不要和水一起噴射。
3.9.3使用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首先拔掉安全銷,一手握住壓把,一手將噴嘴對準火源根部,壓桿即開啟,左右掃射,快速推進。
3.10預防措施
3.10.1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如火災警報系統、消防栓、消防桶、滅火器等,確保設施有效。
3.10.2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經常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排除隱患。
3.10.3安全專職負責組織消防知識教育、消防反事故學習,確保各級人員熟悉消防知識,加強員工消防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十三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吸煙、火種、明火作業。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辦公、生產作業、休息區域、油料存放區。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五五制”、滅火器材、消防水源。
應急計劃:每年一次。
應急準備和響應物資: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滅火器材。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
值班電話:34613601
(2)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機關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項目部人員按每3個月進行一次按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3個月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并負責對消防措施的檢查指導。
3、應急物資的維護、保養及測試
(1)加強對各種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機關要配齊、配全滅火器。消防栓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測試,隨時保持良好狀態。
(2)保衛人員每月檢查—次滅火器及消防設施。
(3)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栓檢查和測試以保持良好狀態。
1、為了防止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的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出入口標志牌,按總人員組建義務防火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承擔,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項目經理為現場總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負責現場撲救工作,各專業各負其責。
安全員負責組織有關人員聯系就近醫院,將傷員外送或就地護理。重點防火部位:油漆倉庫應設在有充足水源、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3.5米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在施工過程中,如電線起火,應用干粉滅火器或防火砂,禁止使用水滅火,以免發生觸電事故。使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2、項目部火災處理程序
發生火情,第一發現人應高聲呼喊,使附近人員能夠聽到或協助撲救,同時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關部門,第一發現人負責撥打火警電話“119"。電話描述如下內容:單位名稱、所在區域、周圍顯著標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線、候車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著火部位、火勢情況及程度。隨后到路口引導消防車輛。
1)發生火情后,第一發現人負責斷電,楊仁俊負責水源,戴柏春組織各部門人員用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如果是由于電路失火,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使用水或液體滅火器滅火以防觸心事故發生。
2)火災發生時,為防止有人被困,發生窒息傷害,由楊仁俊準備部分毛巾,濕潤后蒙在搶救人員口、鼻上,搶救被困人員時,為其準備同樣毛巾,以備應急時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吸入肺中,造成窒息傷害。被燒人員救出后應采取簡單的救護方法急救,如用凈水沖洗一下被燒部位,將污物沖凈。再用干凈紗布簡單包扎,同時聯系急救車搶救。
3)火災事故后,保護現場,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必須以最快的方式逐級上報,如實匯報,不得隱瞞。
4)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
(2)事故發生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火災發生的預防措施。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十四
為提高管理處應對火災事故的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確保高速公路安全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徽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交通運輸廳交通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管理處轄段內火災的預防與應急準備、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
1、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始終將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最終目的,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收費站安全暢通。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提高全處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上下聯動、部門聯動,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落實崗位責任制。參與應對工作的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應對。
4、依法依規、快速高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提高應急
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形成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快速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
應急指揮體系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辦公室、監控中心、應急工作組構成。
(一)應急指揮部組成
1、為加強火災事故的防御和處置能力,管理處結合實際,成立管理處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長:
副指揮長:成員:
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同志兼任應急辦公室主任。應急指揮部負責落實及督促其他部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統一指揮管理處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2)決定火災事故的處置決策和應對措施,協調相關實施處置事宜;
(3)評估應急處置效果,適時調整方案;
(4)向上級應急辦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應急辦公室
應急辦公室是應急指揮部的應急工作機構,其職責如下:
1、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指令,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協調、配合當地政府及公安、消防、醫療救護、武警等部門實施處置行動;
2、負責應急信息的接收、處理、傳遞、通報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出報告和建議;
3、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設備、物資趕赴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實施救援行動;
4、全面掌握事態發生、發展的全過程及相關情況,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具體處置意見,為決策提供依據;
5、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
6、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監控中心(信息中心)
應急狀態時監控中心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如下:
1、實施24小時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處理上級和信訪、公安、消防等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跟蹤監測火災應急信息,實時向應急辦公室報告;
3、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負責交通突發火災事故預測、預警支持系統正常運行工作;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管理處內相關部門組建,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五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應急辦公室擬定,應急指揮部審定。各組人員應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當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含)以上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時,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長因故缺位時由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1、綜合協調組
由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應急指揮部和應急辦公室的要求,統一向集團公司報送應急工作材料;
(2)負責收集、處理相關新聞報道,及時消除不實報道帶來的負面影響;
(3)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滅火救援小組
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職能部門有關人員組成。
(1)按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2)負責現場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和指揮,保障行動安全;
(3)當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或其他部門統一指揮時,服從指揮,積極配合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火情;
(5)指定專人負責與各應急小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組長匯報情況;
(6)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組
由路政稽查科負責人任組長,路政人員、養護人員組成。
(1)在火災處置期間組織、協調實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導相關單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組織、協調疏通火災事故導致的道路、收費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做好疏導交通工作;
(3)負責公路通阻情況統計及公路滯留人員數量上報工作;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組
由經營科負責人任組長,經營科、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盡最大努力對滯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
(2)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3)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總結評估小組
由處領導任組長,由其他應急工作小組及有關人員組成。
(1)對突發火災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預防與預警原則
本著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預防和預警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防、預警工作。
(二)預防
1、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5、對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的區域,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禁止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三)預警行動
1、應急辦公室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刻以電話向應急指揮部通告火警信息;
2、各部門加強監測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并將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
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十五
做好防火工作,是企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防火安全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經濟效益,信譽和群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危及社會的穩定。隨著經濟的發展,高層建筑大量涌現。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技術層出不窮,企業發生的火災危險性比較大,一旦發生火災,由于樓層高,作業人員多,蔓延快、撲救和疏散困難,往往造成慘重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因此,必須加強企業的消防管理。堅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一、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防火和滅火兩方面內容。
1、防火檔案,是消防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也是一項重要的業務建設。各級防火責任人,應對本管轄范圍內的重點單位,建立防火檔案,防火檔案有如下作用:
⑴、它是消防重點管理單位的“戶口簿”。記載重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有關消防安全的文獻資料,便于消防監督部門熟悉情況,向決策者提供信息。
⑵、是企業消防安全的歷史記錄,在平時,可以通過它考察企業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發生火災時,它可以為追查火災原因,分清事故責任、處理責任者提供佐證材料,還可以為研究消防技術提歌功頌德第一手資料。
⑶、可以提高防火責任人業務水平的教材。當接觸新單位時,可以先翻閱防火檔案,再到實地察看使得較快地熟悉情況開展工作。也是調查研究,提高防火管理水平,有利于熟悉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
⑷、是考核企業義務消防隊員業務水平、工作能力的一種憑據。
2、建立檔案的基本內容是:
⑴、培訓消防骨干人員,使他們熟悉防火檔案的內容,學會建檔方法,明確建檔要求。
⑵、建立防火檔案,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按照檔案的內容和要求逐項填寫,進行建檔工作。
⑶、領導檢查驗收,檔案建立后,主管部門領導要對檔案進行檢查驗收,以保證檔案的質量。
3、消防檔案的內容:
⑴、基本情況。如單位名稱、地址、電話、員工總人數、建筑總面積、常用消防器材(消火栓、水帶、各類滅火器等)。
⑵、義務消防組織和人員情況。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成員;專(兼)職防火管理人員,義務基干消防隊成員等。
⑶、總平面圖。標出建筑結構、相互間距等分布狀況,周圍的交通道路,滅火施救方案等(義務消防隊)。
⑷、電氣設備和線路情況。包括電源、電壓線路示意圖、變電、配電設備情況等。
⑸、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的使用、儲存數量和性能,包括儲存部位場合,安全措施。
⑹、重點部位情況。部門名稱、人數、面積、結構、防火負責人,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的使用、儲存情況、防火制度、消防組織、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設備、措施等。
⑺、重大火險隱患情況。火險隱患的情況和整改意見,整改步驟或措施,在復查時,應將整改的進展情況、措施記錄在案。
⑻、防火制度及其執行情況。
⑼、消防工作獎懲記錄。
⑽、歷次火災登記及其處理情況。
(11)、特殊工種培訓復審等情況。
(12)、防火工作記事。
(13)、開展消防安全活動的文件,圖片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二、 防止火災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建立消防崗位責任制,建筑施工單位,必須確定一名負責人主管消防工作,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普及消防知識,對安全疏散、電氣、報警、滅火等各種設施,要分片包干,明確職責、定人管理。
2、在生產作業危險場所,動火切割、焊接必須領取動火證,經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在有消防措施,派人監護的情況下,才能操作。
3、生產作業場所工地應設在消防器材平面示意圖,企業內的消防設施,每個月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4、生產作業場所要制定安全疏散計劃措施,每個季度(年)要進行一次疏散演習。
5、建立吸煙、用火、用電、值班等為內容的消防管理制度,對生產作業員工要進行有關消防知識教育考核。
6、樓梯間、走道上不準堆放雜物。易燃雜物要及時清理,不能堆放在施工現場和宿舍附近。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
7、生產作業現場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論多少,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才可存放,并嚴格控制儲存量,并要落實防火措施。
8、電線架設、電氣設備的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安裝架設要由持有電工證的電工進行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亂拉亂接電線和維修電氣設備。
9、生產作業現場要按規范配備消防器材,高層建筑,重點工程必須按《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筑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jgj3—91設立消防供水系統,消防供水系統高壓水泵應設專線供電,供水管徑不小于76毫米(mm),每層設直徑為65毫米(mm)的消防結口,從第四層起每隔一層,配備一條長度為20米(m)的消防水帶。
三、 制定滅火應急預案的方法:
1、調查研究,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參加的小組,按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工藝特點及火災危險性,進行全面的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確定防、消對策,作為制訂應急預案行動的依據。
2、制訂預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訂出要害部位的滅火應急方案預案,內容包括報警的召集訊號、滅火組織分工,滅火方法與消防器材。疏散物資的地點與方法,防爆防毒措施、安全措施等。
3、群策群力,對制訂出來的預案,應交有關部門員工討論,提出修改意見,進行演練,不斷補充修改,完善滅火應急方案。
四、 滅火應急預案的格式:
滅火應急預案示意圖,按其用途可分為以下幾種格式。
1、總平面圖,用以反映本企業的總體布局,包括其地理位置,內部主要建筑、設備、通道的分布、毗連情況、消防水源、滅火器材分布以及要害部位的所在位置。
2、分區平面圖,是總平面圖中某一要害的平面圖。用以反映要害部位滅火應急方案戰斗行動部署情況。主要包括要害部位平面布局,標明周圍環境、消防水源、各種滅火器材數量的分布,水帶鋪設路線和物資疏散路線等。
3、立面圖,以正面和側面投影圖形式,主要反映要害部位的外貌和滅火行動部署情況。包括建筑或設備的立面布局,水帶鋪設路線等內容,立面圖通常在分區平面圖不能表示的情況下進行繪畫。
4、剖面圖,用以反映建筑物內部結構或比較復雜的部位,滅火行動部屬的情況,主要包括建筑內部的分層情況。
5、圖的組成:
⑴圖廓線要嚴肅、齊整、一般用黑色描畫,線條內細外粗。
⑵圖例通常設置圖廓內左(右)下方的空白處,所占面積應與圖幅的大小相適應。
圖例中的符號要求正確、清楚、排列整齊;且要與圖內符號的大小、形狀、顏色相一致。
⑶制圖應按上北下南左西右東的方向繪畫、比例尺總平面圖按1:20xx,應急方案滅火示意圖與圖幅大小比例相適應繪制。
五、 滅火應急方案示意圖的線型和著色
1、要害部位外輪廓用粗實線繪出,內著紅色。
2、水井、水池等到可供滅火使用的消防水源,其圖例外輪或外輪廓也采用粗實線繪出,內著藍色,并加注容量,用立方米表示。
3、其他主要建筑、其輪廓采用黑色中實線繪出,內不著色。建筑等級加注數字表示建筑層數。
4、滅火行動部署路線用紅色實線,疏散路線用藍色實線表示。
5、道路采用黑色雙細實線繪出,其他均可采用黑色線條繪出或按圖標志繪畫。
六、 滅火應急方案演練要求:
為了使應急方案在實踐中得到正確運用,企業應安排時間按應仇方案要求進行演練。
1、演練要求。實地演練的次數應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和生產任務而定。一般要求每年應不少于一次,開展演練的時間,可根據季節變化或節假日前等情況來確定,通常可安排在冬、夏季到來之前。
2、演練形式:
⑴模擬操場訓練,按接警、出動、分工配合以及臨時處理等綜合動作演練,檢驗是否符合應急方案的要求。
⑵模擬實戰訓練,即按接警出動到現場按照實距離要求出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等、同時進行搶救和疏散物資的訓練。
⑶演練的范圍可分整個單位綜合性演練、或分部分、分段(片)開展演練。
⑷演練注意事項
a、演練前必須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有組織,做到參演人員明確演練任務、方法和要求。
b、要選擇適當時間,盡量要求要不影響本單位的正常工作和生產秩序。
c、要點火演練的,必須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
七、 火災撲救的方法
一旦發生火災,能否順利成功進行撲救,這與火勢大小,起火時間,樓層高度,建筑物內有無消防設施等因素有關。建筑物起火后,燃燒速度快,如不能迅速撲滅,就會擴大成災。要防止火勢擴展,避免重大火災損失,必須把火災撲滅在初期火災時間內。
發生火災后,要根據燃燒物質、燃燒特點、火場的具體情況查明火情和火勢發展蔓延的途徑。三查(一查火場院是否有人被困、二查燃燒什么物質、三查從那里進火場最近);三看(看火煙方向、二看建筑結構、三看環境);九定(定方向、定火勢、定性質、定結構、定通路、定重點、定戰力、定路線),確定滅火策略。正確使用消防器材,進行滅火工作。
1、根據物質燃燒原理,滅火的基本方法,就是為了燃燒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燃燒的反應過程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具體有以下幾種滅火方法:
⑴冷卻滅火法,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在燃燒著的物體上,使可燃物質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下,從而使燃燒停止。
⑵隔離滅火法,將燃燒物體與附近的可燃物隔離或疏散開,使燃燒停止。
⑶窒息滅火法,采取適當措施來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或者用惰性氣體稀釋空氣中氧的含量,使燃燒物質缺乏或斷絕氧氣而熄滅。
⑷抑制滅火法,使滅火劑參與燃燒的鏈鎖反應,使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游離基消失,形成穩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離基,從而使燃燒反應停止。
2、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⑴施工現場發生的火災,多數是由于燒焊作業或遺留火種引燃竹木而引起的,對于這類火災。可用冷卻滅火法,將水或滅火劑直接噴射在燃燒的物體上,使其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達到滅火目的。
⑵織專職、義務消防隊、按消防組織的分工任務,進行滅火活動。
⑶動消防給水系統,消防泵等消防滅火設施。
⑷織專職、義務消防隊使用滅火裝置和滅火器滅火。
⑸電,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或引燃附近可燃物時,必須首先想辦法切斷電源,盡快關閉總開關,斷絕電源,并及時用滅火器材(二氧化碳、干粉)進行撲救。
3、救人,積極搶救受火災威脅的人員,是滅火工作的首要任務。當有人受到火勢威脅時,應根據救人任務的大小,現有的滅火力量,首先組織參戰人員,搶救人命,同時部署一定力量撲救火災。在力量不足的情況下,應將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火場救人的主要方面
⑴人員高度集中的場所發生火災時,人員受到煙火威脅,
⑵居民住宅和集體宿舍起火,特別是夜間發生火災時,有人受到煙火的威脅,尤其是老人、病人、兒童受到火勢的威脅;
⑶發生爆炸、倒塌、毒氣跑漏時,有人受到煙火和毒氣的威脅;
⑷當人員失去知覺不能自行脫險時。
總之,凡是人們的生命受到了火勢的威脅,都要積極進行搶救。尋找被救人員時,要特別注意下列容易掩蔽的地點:
⑴通向出入口的通道,走廊及門窗附近;
⑵晚間尋找的重點是床上、床下和床的附近;
⑶在施工場所、車間等尋找人員時,要注意通向出口的處所及其它容易掩蔽的地方。
⑷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或由戰斗員引導,讓他們自行離開危險區;
⑸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要引導他們撤出,必要時派戰斗員護送,對處于驚慌失措或固執不走的人員,還要進行安定情緒或說服工作;
⑹對于被火燒、煙熏而失去知覺的人員可不能行走的傷者,要采取背、扛、抬、抱等辦法救出火場院;
⑺在通道被火勢隔斷或燒毀時,可以利用安全繩、消防梯或其他救助設備救人。
⑻人員疏散時間必須控制在3分鐘內全面疏散到安全地方。
4、疏散與保護物資
疏散與保護物資慢滅火戰斗的一項重要任務,主要是在下列情況進行:
⑴重要物資受到火、煙霧等直接威脅而無法保護時,要進行疏散,特別是貴重和不能用水撲救的物資,必須立即搶救和疏散;
⑵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以及承受較大壓力的桶、罐等容器或設備,在火勢威脅下有發生燃燒爆炸或析出毒氣等危險時,要抓緊疏散或加強保護措施;
⑶當物資妨礙戰斗員接近火源而影響滅火行動時,要進行搬移或疏散;
⑷為了減輕樓板的負荷,防止倒塌,要組織人員疏散樓板上的物資;
5、防爆
⑴對于處在受高溫威脅的氣體鋼瓶、石油貯罐、液化氣瓶要加強冷卻;
⑵對于受熱膨脹的桶裝物品,不要撞擊;
⑶⒋撲滅易燃液體火災后,應徹底撲滅建筑物以及周圍物品上的殘余火燼;
⑷撲救可燃氣體或液體漏跑后的火災,要做好堵漏工作后,方可一舉滅火,在堵漏工作末緒前,除采取冷卻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后可以讓其穩定燃燒。
6、防塌,撲救磚木結構建筑的火災,應當做好預防設備建筑物倒塌的工作,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
磚木結構建筑物的樓梯間,不入墻的木梁,以金屬物拉撐的金字架屋頂等部位,是最容易被火燒塌的部位。因此撲救火災時應首先撲滅這些部位的火勢,且不要在這些部位集中太多人。
7、排煙,火場上煙氣不但妨礙滅火人員的行動,威脅人員安全,還會造成火勢蔓延,因此,在滅火戰斗中要采取排煙的措施。排煙可分別采取自然通風、機械排煙、破拆建筑物結構等方法。
8、警戒,為了保證滅火戰斗有秩序地順利展開,應在單位外轉圍設置警戒區域,派出警衛人員維持秩序,無關人員不能進入滅火場內。
9、對于搶救出來的傷員要作妥善的護理,并組織專車送醫院搶救。
10、火災事故撲滅后,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由主管部門或消防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確定起火原因。依法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并吸取火災事故教訓,落實整改措施,改進消防工作,通過火災事例,教育員工,提高員工防火意識。
八、 各類滅火劑與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是撲救火災必需的武器,只有熟悉掌握各種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的技術性能、適用范圍、使用和保養要求,才能做到根椐企業滅火的需要,正確配備消防器材,才能教育員工正確地使用消防器材,充分發揮消防器材在滅火戰斗中的作用,及時撲滅火災。
(一)、滅火劑;能夠有效地在燃燒區破壞燃燒條件,達到抑制或中止燃燒的物質,稱作滅火劑,
1、水,是最常用的滅火劑,取用方便,來源豐富,價值低廉,因此,在火場上獲得廣泛的應用。
⑴水能冷卻燃燒物質,
⑵水能隔絕空氣,使燃燒窒息;
⑶水在機械作用下具有很大的沖擊力,水流強烈地沖擊火焰,可使火焰中斷而熄滅
⑷水能夠稀釋某些液體,沖淡燃燒區內可燃氣體的濃度,降低燃燒強度;能夠浸濕末燃燒的物質,使之難以燃燒。
水不能撲救下列物質和設備的火災:
⑴堿金屬(如金屬鉀、鈉)發生的火災,不能用水撲救;
⑵堿化鹼、氫化鹼金屬,不能用水撲救;
⑶三酸(流酸、硝酸、鹽酸)不宜用強大的水流撲救。
⑷熔化的鐵水、鋼水不能直接用水撲救。
⑸高壓電氣裝置火災,在沒有良好的接地設備或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一般是不能用水撲救的。
2、泡沫滅火劑,是撲救可燃液體和易燃液體火災有效的滅火劑。能撲救石油、石油產品以脫離其他許多油類火災。但不能用于醇類、醚尖、酮類等水溶性液體、氣體火災(如丁烷、丁二烷)。通常在半年內檢查一次,一年更換藥劑,以免失效。
3、二氧化碳滅火劑 ,適用于撲救電器設備、精密儀器、圖書和檔案火災,以及不大的油類、氣體和一些不能用水撲救的物質的火災。
二氧化碳不能撲救金屬鉀、鈉、鎂、鋁等金屬和氫化物質的火災,也不易撲滅某些在惰性介質中燃燒的物質火災(如硝酸纖維)和某些物質(如棉花)內部的陰燃。要定期檢查二氧化碳鋼瓶的存量,如重量減少十分之一,應補充灌裝(一般可用秤稱)。不能放在高溫和陽光曬的地方。
4、干粉滅火劑,多用途干粉滅火劑(又稱通用滅火劑或abc干粉滅火劑 ,這類干粉多以磷酸銨鹽和硫酸銨為基料)。適宜和于撲救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和電氣火災,以及某些不宜用水撲救的火災。使用干粉滅火時,要注意對容器或物質的冷卻降溫,以免引起復燃。
干粉滅火器必須掛在通風干燥的地方,各連接部件在擰緊,以防干粉受潮結塊。避免日光曝曬和火烤。每年應檢查一次桶內粉末是否結塊,二氧化碳是否充足,用完后應重新灌裝和充氣。正常情況下這類滅火器可保存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