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_________電腦城,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并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后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愿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止后,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十七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合作經營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方現將以自己名義承租的一間商鋪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約_______㎡)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分工
1、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進行經營分紅。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房租、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3、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并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4、合作經營期內,乙方不得變更經營者,否則合作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5、在合作期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分紅,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為憑證備查。
第四條、收益分配
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______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經營分紅一次,每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第五條、不可抗力
在合作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自然災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的終止,甲方須退還乙方合作經營保證金。乙方不得享受作為房屋承租人的相關待遇。
第六條、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合作經營保證金并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第八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____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開發的原則,經協商共同經營張掖路步街53號商鋪,建筑面積67.53平方米,在經營期間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合作期間,即自_________年10月1日—_________年9月30日止,每年提前一個月交納房租。
2、合作期間,乙方享有經營權,甲方無權干涉。
3、每年租金56萬元,押金壹萬元整,第二年租金不變,二年合同不變,合同期滿后,租金隨行就市。乙方享有鋪面的優先權,租賃期間,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各方面工作,支付租金應在甲方通知十天后付清。
4、合同期滿后,如果乙方把所有的費用交清以后,把所有水、電、暖所有費用等等交清以后,甲方應退還乙方押金。
5、辦理一切經營證件由乙方出面辦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一切證件,辦理一切證件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內,必須負擔工商管理費、稅費(國稅、地稅)、電費、水費,暖氣費、中央空調費,房產稅及物業管理費等等一切費用。
7、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張訴訟路步行街管理制度,要遵紀守法、照章納稅,合法經營。
8、乙方在經營期間內,如經營不善或改變經營項目,可與其親戚或者朋友合作,甲方應當給予支持。
9、乙方如裝修、而向物業報交裝修方案,經物業部門同意后,并發放裝修許可證后,方可裝修,乙方不能私自拆毀店內原有的建筑,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10、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篇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有商鋪一處,位于東富商場負一層22號,建筑面積21.91平方米。 經雙方協商特簽定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 _________(年/月),從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止。
二、出租金額:從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三、甲方承擔暖氣費和物業費,乙方承擔其他一切經營所需費用。
四、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出租、外兌,如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租金,如發現違約,甲方立即收回房屋。
五、在合同期間內,如任何一方出現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對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如乙方違約,甲方不返乙方租金和抵押金。
六、甲方收取乙方抵押金_________元,到期如無欠費等全部返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上條款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