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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律師如何有效參與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問題篇一
一、基本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對社會矛盾問題排查化解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我鄉成立了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從綜治辦、司法所、信訪辦、國土所、城鄉建設和生態環境辦、安辦、水利站等,抽調人員組成社會矛盾問題排查化解工作小組。根據全鄉x個村(社區)成立了工作小組,深入各行政村(社區)開展工作,在人、財、物上給予調解工作組進行優先保障。并根據社會矛盾人員、群體、案件的實際需要,成立專門的工作組實行領導包案制度。同時,負責部門、責任人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部門職能,在全鄉形成了上下貫通、層層落實的工作組織網絡,保證了我鄉社會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工作正常開展。
(二)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區)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村(居)網格信息員、村(居)民小組長、村(居)調委會、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等四級預警網絡。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指導村(社區)干部,每月進行一次進村入戶矛盾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及時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報鄉化解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并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
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明確了考評考核標準,把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
三是落實矛盾糾紛化解責任制。各村(社區)對本轄區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做到一般糾紛不出社、大糾紛不出村(社區)、重大糾紛不出鄉。
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后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
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區)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社區)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三)夯實任務突出工作重點,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今年以來,我鄉社會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工作重點放在認真排查和調處各類敏感人員和敏感群體案件。各類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到100%。
一是堅持信訪問題進行重點排查。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五福—馬鞍紅色旅游公路建設土地征用房屋拆遷、村級建制調整改革、脫貧攻堅遺留問題、項目施工程中等重大事項中,可能形成的群體問題進行重點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是加強對重大隱患的排查。尤其是對重點人員重點場所進行監控,化解相關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發生。
三是加強對困難群體穩定問題排查。重點排查了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待業大學生、軍隊退伍人員等困難群體中的矛盾糾紛問題,全鄉共調各類矛盾糾紛26起,涉及人數42余人,做到掌握苗頭、控制及時、處置得當。
四是通過領導包案,全力化解矛盾糾紛。例如:2-3月疫情防控期間,我鄉值班領導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工作人員,成功化解村民與防控人員發生矛盾糾紛56起;4月10日,我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工作人員,到青煙村成功調處一起因公路建設房屋拆遷,村民與村干部之間的糾紛;5月29日,我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信訪辦及相靈農村社區干部,到相靈農村社區四社,調解一起叔侄因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糾紛。截至目前,成功調解一般矛盾糾紛104起,調處復雜疑難糾紛x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100%,履行率100%,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
五是實行干部包村包案責任。我鄉領導切實負起責任,領導干部包片、駐村干部包村、村(居)干部包社、村干部包戶,對于一些多次調解仍無法消除的不穩定因素和長年上訪的纏訪戶,隨時注意其動向,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堅決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現越級上訪事件。通過各包案領導、包村干部、村干部將排查發現的問題盡力協調解決,爭取將一些不穩定因素及時消除在萌芽狀態,把一些熱點、難點信訪問題解決在形成越級上訪、群體上訪之前。
(四)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日常排查工作
一是今年上半年,我鄉嚴格執行日常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堅持經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調處工作相結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報告。在特定時期和重大節假日,組織集中排查調處工作,認真排查、化解民間矛盾糾紛。認真開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不斷拓寬調解工作領域。
二是健全了情報信息反饋機制,密切掌握影響穩定的糾紛動態和苗頭,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報告。集中排查活動專題情況報告,重大矛盾糾紛隨時報告,敏感時期做到一日一報,實行“零報告”制度,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報表列入了綜治責任制考核范圍。
三是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考核獎懲機制,嚴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制度的落實,對日常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全面掌握,并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考核范疇。
四是落實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隊伍學習培訓機制,把培訓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實培訓計劃。分期分批開展了培訓工作,重點培養骨干力量,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的調解能力和業務素質、工作水平、調解能力,保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五)健全制度,做好信訪案件調處工作
為了確保各類信訪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我鄉不斷提高接訪工作的能力和處理信訪突發事件的能力。
1、加強值班,確保信訪信息暢通。鄉領導班子成員每天輪流帶班,辦公室人員做到24小時值班,確保上下聯絡通暢。對于各種來訪及時接待,認真詢問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情況。同時,做好各種信訪資料的整理與歸檔工作。
2、努力做好接訪勸返工作。對于有發生的越級進京、赴省市等上訪事件跡象,嚴格有關規定迅速行動,立即將上訪群眾接回并穩控在當地,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做到接得回,穩得住,不返流,不倒流。
3、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鄉村(居)干部做好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導向。同時,在制定實施村集體經濟發展規劃等同時,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充分考慮群眾實際利益,正確處理各種關系,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導致的信訪事件發生。
(六)重點人員化解穩控工作情況
20xx年以來,群眾來訪呈逐步減少的趨勢,群眾大多采取個訪的方式,集訪、來信減少。許多不穩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動狀態。這一趨勢是我鄉努力暢通信訪渠道,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結果。
二、存在問題
我鄉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化解工作雖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隨著社會變革發展,各類情況復雜化,調處難度加大,存在如下困難:
(一)辦案人員少,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化解工作組的部分工作人員,多數是從部門的人員兼職組成,這些工作人員在各自單位擔負著相當的業務,加之沒有很好系統地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缺乏必要的技能知能,僅憑現有工作經驗,對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存在較大困難。
(二)工作量大,任務繁重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林權、地權的改革、脫貧攻堅迎國家普查、疫情防控返鄉人員增多和我鄉今年五馬路建設征地拆遷等,各種矛盾糾紛不斷產生,調處工作難度較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一)繼續開展重點人員、重點群體、重點案(事)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動態管控機制,嚴格實行黨政領導和分管領導包案責任制,層層分解任務和細化責任,切實落實“專人專班、一盯一、多盯一”的化解管控措施,為重大節日活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加大培訓力度,充實調處工作隊伍,定期組織調處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學習,提高調處工作人員水平,把責任心強,整治覺悟高,熟悉調處業務的人員充實到調處隊伍中來。
(三)多加學習教育,與其他鄉鎮單位探討化解調處好方法,學以致用。
(四)高度重視群眾的來信來訪,想為群眾所想,急為群眾所急,及時處理群眾的來信來訪,加大力度對現有案件進行及時辦結。
淺談律師如何有效參與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問題篇二
縣委政法委:
根據西政法發〔2020〕24號文件(《關于“基層組織提升月”期間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實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鎮認真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各項工作,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涉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情況
我鎮組織村(社區)對轄區內的涉及脫貧對象的矛盾糾紛和涉貧信訪遺留問題進行了摸排,對涉貧矛盾糾紛的當事人及時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涉及貧困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及時解決到位,保障涉貧矛盾糾紛不轉化為信訪類問題,進一步加大了力度,保障涉貧矛盾糾紛及時化解處理到位。6月份我鎮共摸排矛盾糾紛4起,其中涉及貧困戶1起,目前均已調解到位,并向當事人做好了政策解釋宣傳。
二、涉貧信訪問題調查處理情況
對涉貧信訪問題和網絡負面輿情按要求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茶鎮對信訪局交辦的8個涉貧信訪件均按要求報送了調查處理報告,對一時難以化解的,均明確了穩控措施,確保不出問題。對貧困縣退出國家抽查中發現的涉及茶鎮2件信訪件均已調查處理結案。對涉及茶鎮的負面網絡輿情及時調查處理,我鎮共接到1件縣委網信辦轉來的負面網絡輿情預警單,收到預警提示單后立即進行了調查,積極與當事人進行了對接,已于6月30日化解到位。
三、法律顧問到村開展工作情況
截止6月30日,茶鎮轄區內法律顧問均已到村開展工作,協助村(社區)處理矛盾糾紛,積極參與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和群眾意見收集,協助指導村(社區)調解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的處理,為村(社區)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鎮將持續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一是確保當事人提出的訴求得到合理解決,提出的疑問得到及時有效的答復;二是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加強政策宣傳,提高群眾參與意識,減少信訪矛盾的發生;三是對遺留的涉貧信訪問題認真調查處理,能處理的及時處理到位,對一時不能處理到位的明確穩控措施,確保不出問題,確保不影響全鎮社會大局穩定。
中共茶鎮委員會
2020年6月30日
淺談律師如何有效參與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問題篇三
根據《關于常態長期維護穩定工作嚴重影響安全穩定事件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集團重視,認真執行通知要求,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立即在全集團范圍內開展重大矛盾風險調查解決活動,現總結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宣傳動員,統一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執行政法綜合工作要求,配置重大矛盾風險調查解決活動,加強政治責任、責任,執行綜合指導責任制,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調查整理影響安全穩定的各種風險危險,從嚴格推進穩定、安全、協調組織各部門和子公司召開特別會議,切實理解開展社會矛盾風險危險大規模調查大規模調查活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確保人人入心,真正接觸思想深處,統一思想認識,明確主要工作任務。
堅決防止發生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堅決防止發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堅決防止發生重大群體事件,堅決防止發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事故),堅決防止重點人員和危險物品。
二、全面深入調查,加強矛盾風險調查執行力。
(1)堅持統一推廣原則。
建立健全常態化的初學者訪問初學者分析制、警告制和調查機制,面對矛盾糾紛,追蹤本追蹤,根據等級負責、歸口處理、誰負責、誰管理誰處理的原則,實行管理自己的人,看自己的門,做自己的事的責任制關于穩定定風險矛盾相關的問題,要深入、細致、堅實,抓住小、快、抓住征兆,努力解決矛盾
決在萌芽狀態。各部室及子公司要圍繞專項行動總體要求、工作目標,明確責任,統一行動,實行上下聯動、左右配合、區域協同、整體防控,打好合成仗、整體仗、主動仗。
(二)堅持同步落實原則。
牢牢把握當前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點,將日常排查與集中排查、定期排查與滾動排查結合起來,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邊預警邊化解,全面落實打防管控措施,提前消除不穩定苗頭隱患。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節目及活動的重點排查,敏感時期及有關政策出臺前的超前排查,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對每一個環節,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針對突出問題,及時組織專項整治,做到局面不改、人員不撤、工作不停。
(三)深入推進整治化解。各部室及子公司要將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問題全部列入整治范圍,建立風險隱患臺帳,逐一分析研究,逐一落實責任人,逐一明確整治期限。同時,對排查發現的各類風險隱患,要在匯總梳理的基礎上,確定一批重點問題、重點區域,作為重點風險隱患,按照責任分工,逐案明確包案領導,逐案組成工作專班,攻堅整治。對于一時難以解決、整改難度較大的,將列為處級重大風險隱患,由包片領導作為包點領導,組織專題研究,落實具體化解穩控責任和措施,確保整改到位。
(四)加強督導檢查。
排查行動期間,監察督查室要對重點領域組織開展督導檢查,指導督促各部室、子公司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對重點風患要深入現場、進駐亂點開展整治。將適時組織暗訪督查組采取“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方式,對排查整治工作進行不間斷、滾動式檢查督導。
(五)強化應急處置。
建立了快速反應機制,完善了工作預案,對節日期間涉及到影響集團的方面進行深入排查整治,確保一旦發生問題工作預案能迅速啟動并得到有效處理,避免造成引發大范圍矛盾點的產生。“明者遠見于未萌,智者避危于無形”,要善于通過矛盾問題的細微跡象發現潛在危害,見微知著,明察秋毫,提前排查整改,防微杜漸。立足有備無患、未雨綢繆,增強前瞻性和預見性,寧愿把事態估計得嚴重一些,對策措施考慮得周全一些,從而做好應對最壞情況的各項準備,防患于未然。
三、完善鞏固排查整治成果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集團通過開展全面深入的大排查大整治及化解工作,沒有發現需關注的重點人群、重點人員及重點事項。下一步我們將通過自己摸索、單位互聯等途徑借鑒好的做法和經并嚴格按照上級工作要求,繼續在本公司內部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整治化解活動,繼續全面排查和分析可能出現的社會矛盾糾紛,進一步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密切配合,落實責任,緊緊圍繞矛盾糾紛化解處理為中心工作,真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淺談律師如何有效參與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問題篇四
20xx年,我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政法委大調解中心及多元化解辦的業務指導下,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上級會議精神為指導,以預測預防、穩控化解為目標,以創新理念、創新機制為動力,緊密結合我鄉實際,著力解決民眾合理訴求,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要作用,為努力維護我鄉社會穩定奠定了基礎、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隊伍建設
今年初召開了專題工作會議,部署工作安排,梳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要點,建立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專班,將鄉綜治辦納入專班。及時調整了各村調委會成員,建立以村支部書記為調委會組長、支部副書記為副組長的調解組織隊伍,將各村網格員納入調解組織隊伍,并吸收各類社會組織的代表以及在當地德高望重、人緣關系好、善于做群眾工作、樂于參與基層治理的調解志愿者為隊伍骨干成員,形成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干群結合的強大合力。
各項制度規范上墻,明確職責分工,使鄉、村兩級調解工作力量規范化建設得到了大大的加強,使鄉綜治辦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二、完善排查機制,預防案件發生
充分利用調解組織網絡,開展全面排查,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就地預防、排查、化解糾紛。明確信息聯絡員和責任領導,通過群眾與聯絡員的對接、聯絡員與責任領導的對接,形成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以基層政權組織為基礎,以調解組織為龍頭,以基層干部為骨干,以群眾隊伍為依托的信息網絡,使信息觸角延伸到社會各個角落,各個層面,從而及時有效收集掌控、研判預警各類矛盾糾紛。
三、健全預警研判機制,及時化解重大矛盾
加強對矛盾排查信息的動態分析和定期研判,及時向鄉黨委和多元化解協調中心預警、預報重大矛盾糾紛及其隱患動態,健全了矛盾糾紛定期研判和報告制度。我鄉每月一次、下轄各村每周一次定期研判各類矛盾糾紛,全面收集、匯總、梳理各類矛盾糾紛動態信息,準確掌握客觀情況,分析研判趨勢動向,提出有預見性、指導性、實效性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措施意見。
四、取得成效
今年以來,隨著我鄉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工作、村民小組優化調整工作、脫貧攻堅接受國家普查工作以及村“兩委”換屆工作的開展,給我鄉多元化解工作帶來了較多問題和一定困阻。但在鄉多元化解協調中心的正確領導和鄉綜治辦以及村調委會的共同努力下,解決了一批批的群眾疑難信訪問題,重大矛盾糾紛問題幾近于無。
五、工作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強組織協調,繼續加大對各村調解工作的指導、督促和考核。根據制定的大調解量化考核標準,對大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實施檢查考核,確保大調解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2.嚴格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矛盾糾紛調處的責任落實到各部門、單位,實行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實行責任倒查。
3.進一步加強各村調委會規范化建設和基礎建設,規范公示內容,健全基礎臺賬,完善工作制度,嚴格考核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