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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全申請書篇一
擔保人:xxx(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xxx(基本情況)
一、擔保人負擔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費用;
二、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錯誤,擔保人愿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三、將擔保人定期(存折,現金xxxxxx萬元)交你院作抵押,可從中支付一、二項所需費用。
擔保人:xxx(簽字或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篇二
被申請人:xxx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因xxxx糾紛向貴院提起訴訟,由于被申請人有轉移和隱匿財產的可能,特申請給予財產保全強制措施。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依法凍結被申請人價值xxxxx元的財產。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因xxxxxx糾紛一案已有貴院受理,在訴訟期間的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有轉移和隱匿財產的可能,致使法院最后判決難以執行,使申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故特向法院申請凍結被申請人價值xxxxx元的財產,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xxx
20xx年x月x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篇三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請求事項:
一、解除___第2344號民事裁定書確認的財產保全事項。
二、請求退回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存折。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后,接受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并提交賬號為___、戶名為__、開戶行為___的存折進行財產保全擔保。
貴院以___第234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財產保全申請。現因申請人須取回提供擔保的存折,特申請貴院解除被申請人財產的查封凍結,請予準許。
申請人:
申請日期:
財產保全申請書篇四
住所地:xxxxxx
負責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申請人:xxx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請求事項:
二、請求法院責令被申請人賠償給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x元。
事實理由:
一、被申請人保全申請人銀行賬戶錯誤,申請人不是本案適格被告,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供貨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繼續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合同。
三、被申請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20xx年11月1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商品砼采購合同,雙方約定被申請人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111年5月11日,被申請人提供的澆筑混凝土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導致甲方xxx地產公司和xxx監理分別發出工程暫停令,對已澆筑的不合格墻體進行砸除,重新澆筑,并責令停止使用被申請人提供的混凝土。為如期完工,申請人不得不高價購買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質量不符和約定的,應該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違約責任。”因此,申請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訴,要求被申請人重做、減少價款并賠償申請人的經濟損失x元。
四、被申請人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
xxxxxxxxx系申請人的在xx銀行申請開立的基本賬戶,凍結該賬戶導致申請人無法進行正常經濟往來,資金無法正常運轉,并嚴重影響申請人的商業信譽,因此申請法院解凍該賬戶,申請人愿意提供其他財產予以擔保。即使被申請人的主張成立,其申請法院凍結的數額已超過應予支付的金額。因此,被申請人應予賠償凍結申請人的銀行賬戶給申請人的商業信譽造成的損失x元。
綜上,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20xx)銀民商初字第xxx號民事裁定書進行復議,作出變更裁定,解除對申請人銀行賬戶及存款x元的凍結,并要求被申請人承擔由于保全錯誤給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x元。
此致
銀川市xx人民法院
x年x月x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篇五
申請人: (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工作單位
被申請人:(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以上事實,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年份)χχχ經初字第χχ號《民事裁定書》進行復議,作出變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萬元貨物存款的凍結,并要求被申請人承擔由于申請錯誤造成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蓋章)
年 月 日
財產保全免擔保申請書
財產保全申請書篇六
申請人x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省x市x路x號。
法定代表人楊x,總經理。
被申請人x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x省x市x路x號。
法定代表人馬x,總經理。
申請事項:依法查封、扣押或凍結被申請人xx萬元銀行賬戶存款或同等價值的其它財產。
事實和理由:
20xx年5月3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簽訂《xx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由申請人承包被申請人的xx工程,合同就承包價格、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等作了約定。合同簽訂后,申請人及時履行合同義務,在20xx年7月5日完工,20xx年10月5日,經雙方結算,工程款xx萬元,扣除已支付的工程款,尚欠工程款xx萬元至今未給付。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和為使將來判決得以順利執行,特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請裁定。
此致
xx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