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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病假請假條請長假篇一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第十條 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 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xx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四十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一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教師病假請假條請長假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集體合同:
1、空間范圍上:適用于______.
2、物的范圍上:適用于所有零售企業,包括總部不在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機構。
3、人的范圍上:適用所有雇員包括受培訓人。
第二條 雇傭和試用期
1、雇傭應予以書面證明。雇傭證明中應說明雇員薪金或工資級別、報酬額和組成成分,以及雙方協商的解雇期限。
2、雇用的試用期不能超過3個月。試用期為3個月時,解雇期限至少為3個月并至當月底。勞動關系如在約定的試用期后沒有終止,則它轉變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關系。工商業雇員試用期間勞動關系的解雇期限為3周。
3、如雇主在雇傭前明確要求雇員面試,則應補償其必要的旅費和滯留費。
4、在雇傭雇員后,與求職書附在一起的有關證明原件應予以退還給雇員本人。
第三條 勞動時間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時間的常規周工作時間為______小時,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為______小時。有關法律規定同樣適用。
a、已事先協商好連續休息時間制(如流動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這種情況下______小時周工作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______小時周工作時間在一個日歷年中應以平均數達到。
b、在采用不進行年工作時間調整的勞動時間制度的情況下,由于周工作時間降到______小時,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降到______小時后產生的休息時間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個星期或一個季度為間隔段事先予以調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勞動時間縮減到______小時,根據a和b所采取的調整須導致至少為______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勞動時間縮減為______小時,調整措施須再次導致至少1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二次調整總共應導致不少于______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
3、工作時有一半以上時間是等待工作的雇員,如汽車司機、門衛、勤雜工,如本人沒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長工作時間,則在企業委員會同意下,可將每周工作時間延長到______小時,但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小時。
4、縮減周勞動時間時不得延長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時間。
5、法定節日視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時間。
第四條 工資級別、報酬計算、報酬支付
1、有關薪金、工資級別以及報酬數額由特別的集體合同予以規定。
2、根據雇員實際從事的工種將其列入相應工資級別。如一雇員長期同時從事多種工資級別不同的工種,則依據工作時間上居多的工種確定工資級別;如不能確定工作時間居多的工種,則將其工資列為較高的工資級別。
3、如某一雇員替代別人從事4個星期以上,且工資級別較高的工作,則應支付其替代期間的協調報酬,數額為兩工資級別之差。
4、曾受過商業的或與其工作相適應的職業培訓的職員計算職業工齡時,不受其以前從事工種所在的經濟部分的限制。
2年的職業培訓結業考試通過后,方能提出第一職業年中的薪金要求;3年的職業培訓結業考試通過后,方能提出第二職業年中的薪金要求。
5、在培訓合同約定期限屆滿至結業考試通過期間支付薪金級別ⅰ或工資級別ⅱ的報酬。
6、沒有通過職業培訓結業考試的職員的薪金,依據有關薪金集體合同而定。
7、計算職業工齡時,勞動關系中斷時間在3個月以內的,不予以考慮。如能證明因轉業培訓而中斷了工作,則這一期間也應計算在職業工齡之內。
8、職業培訓結束后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的時間也應計入職業工齡。如女職員因分娩中斷其工作則同樣適用以上規定,但最長不得超過15個月。
9、根據集體合同產生應予提高報酬的情況時,在產生該情況的當月第一日開始提高報酬。
10、雇員收入改變時,須交付雇員一份有關薪金或工資級別、收入構成及應扣除的各類款項的書面證明。
第五條 失效條款
1、所有基本集體合同和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要求最遲須在其到期后6個月內提出。
本失效條款不適用于基本應受到懲罰或不允許的行為而產生的權利要求,此類權利要求適用于有關法律規定。
2、上款所述6個月期限為最后期限。如雇主未考慮到第2條第1款的情況,則上句不適用。
第六條 解雇
1、任何解雇須有書面形式。
2、如無其他規定,職員的解雇期限為6周并至季度末。如已協商一個較短或較長的解雇期限,則其長短對雙方應相同且解雇期限至少為1個月并至月底。
工商業雇員的解雇期限如無其他規定則為2周并至月底。雇員企業工齡滿5年,解雇期限為1個月至月底,滿10年為2個月至月底,滿20年為3個月至季度底。
3、解雇期限期間或在有固定期限的勞動關系結束前,應根據雇員要求給予其適當尋找工作的時間。這種情況下不能扣除報酬。
4、勞動關系結束時,雇員可申請取得一份工作證明。該份證明應說明雇員從事工作的性質和期限,并可根據雇員要求說明其工作表現和成績。
5、雇員可申請要求一與第4款所述事項相適應的中途工作證明。
第七條 解除性合同
解除性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擬定。任何一方可最遲在下一個工作日結束前以書面形式撤銷。
第八條 最后條款
1、此集體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______州零售業雇員之總集體合同同時失效。
3、此集體合同可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遵守3個月的解雇期限的條件下首次解除。如到此時仍未解除,則以后的解雇期限為3個月并至季度底。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
4、現有的對雇員有利的、超出本集體合同范圍之外的協議不受本集體合同的影響。
5、每名雇員應獲得一份本集體合同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如張貼)使其了解本集體合同。
6、本集體合同在解除后至新的合同簽訂前仍然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教師病假請假條請長假篇三
乙方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循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的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6月16日起至20xx年6月16日止,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6月16日起至20xx年9月16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勞動報酬
第三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1400元/月。
第四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
第五條 甲方應以現金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第七條 甲方下轄五個電子驗票站實行輪休制。具體規定由各電子驗票站自行確定。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九條 在聘用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全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條 在聘用期間,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勝任本職的、或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
第十二條 根據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業務知識培訓。
第十四條 乙方請假的相關事項須執行局的統一規定。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合同;甲方單位被撤銷或甲方臨聘人員指標被縣人民政府取消,勞動合同自行終止;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第二十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聘用合同如發生爭議,自雙方發生糾紛之日起,可依法向有關部門提出調解申請。
八、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列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