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產權花園房買賣合同 小產權樓房買賣合同篇一
(二)強化監督問責。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必須嚴格招生程序和紀律,加強執紀監督與問責。
1. 教科局將加強對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撤銷招生資格、建議相關部門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2. 公辦中小學招生人數要和片區人口數、小學畢業生人數掛鉤,納入對中心校、初中學校年度督導評價范疇。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沒有按時入學者,中心校(縣直小學)、初中學校校長應主動會同當地政府,做好法定監護人工作,督促其子女按時入學。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嚴格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責任,按照法律規定和有關要求,以鄉鎮為單位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賬,認真落實聯保聯控工作機制,落實政府、學校、監護人責任,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3.中心校要加強對屬地公辦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民辦學校的監管。公辦學校不允許跨區域,民辦學校不允許超計劃招生。招生期間,民辦學校通過正式渠道招錄的學生,公辦學校不得強行注冊學籍。公民辦學校要規范招生行為,認真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招生程序,嚴格控制班容量。
(三)嚴格學籍管理。嚴格執行《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晉教基〔2019〕19號)規定的注冊程序和時間,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范錄取(入學)手續、明確注冊時限、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確保學校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和學籍注冊名單相統一。
要加大學籍監管力度。對違規跨縣域招生的學校和違規轉學學生不予辦理新生學籍注冊和轉接;對人籍分離、空掛學籍未在錄取學校就讀的,同時追究“借讀”學校、錄取學校雙方責任;對縣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給予不注冊學籍、不發免費教材、不撥義務教育經費等處罰。
對擅自接受未達齡兒童隨班就讀一年級,不達齡兒童使用一年級教材者,嚴肅追究校長責任。
(四)提高服務質量。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所有工作人員要明確職責,嚴守紀律,熟悉教育法規政策,熱情接待前來咨詢的家長和學生,做好耐心細致的宣傳、解釋工作,以積極認真的態度維護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確保招生工作健康順利地進行。
附件1
小產權花園房買賣合同 小產權樓房買賣合同篇二
(一)報名入口。在8月6日00:00時—8月8日18:00時,在微信中使用“掃一掃”,掃描二維碼:
手機驗證,驗證后進入洪洞縣城區小學報名信息采集頁面,按要求如實填寫。
1.在居住地填報(入戶核查的需要)。
2.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名類型,學習本類型應提交材料。將戶口簿、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購房合同(協議)、租房協議、生活票據等備好待查,隨時獲取相關信息。
3.每生有一小時信息采集時間,瀏覽題目,仿照示例,組織好內容。
4.采集報名信息,與提交信息先后無關,與提交信息的真實性高度相關。三天全天候報名,在規定時段內提交材料就完成了報名。
(二)如何報名。掃描進入信息采集頁面后,出現一組問題對話,看清題目及示例,按示例的格式填寫學齡兒童相關情況,核對一遍,無誤后提交。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辦小學招生基本政策是“就近、免試、劃片、分配”,監護人按住址直接對應一所“片區學校”,受學校規模和班額的限制,無法保證學齡兒童一定被“片區學校”錄取。監護人需接受城區學校招生規則,同時選擇一所“分配學校”,分配學校實為保底學校。
(三)印證材料。根據報名類型,事先準備好印證材料。在報名信息采集時,有二種方式上傳圖片,一是印證材料現場手機像機采集,二是事先拍照用文件方式上傳。建議選好材料拍照,用文件方式上傳。上傳材料要精心選擇,做到真實有效,不宜過多(不用傳戶籍材料),能說明問題即可。監護人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弄虛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監護人承擔。同時,造假線索將移交到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四)材料審核與入戶調查。按報名登記類型,組織工作專班,對監護人提供材料采用線上與線下相結合方式進行審核。委托有關機構并會同有關部門對適齡兒童報名的證件材料進行審核。安排專門工作人員根據監護人提供“位置導航”信息開展入戶調查。
小產權花園房買賣合同 小產權樓房買賣合同篇三
全成本微利房是福利分房時代的產物,買賣合同中約定具備綠本轉紅本條件后,出賣人須辦理紅本房產證,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該約定合法有效,出賣人在具備綠本轉紅本條件后,拒不辦理,買受人可以訴訟繼續履行,人民法院判決繼續履行后強制執行綠本轉紅本,不存在法律上的實質性障礙。
個人認為,出賣人故意不履行生效判決書,不依照判決去辦理綠本轉紅本的申報手續,法院可以直接用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予以處理。購買人在申請強制執行遇阻后,也可以依據2015年7月22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二項之規定,選擇自訴的方式,追究出賣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
經濟適用房若存在借名買房的情況,也就是轉讓經濟適用房的購房指標,購買經濟適用房指標的協議無效。轉讓經濟適用房的指標,破壞經濟適用房的管理秩序,與國家推行住房保障政策的社會公益目的相悖,雙方的行為也損害其他等待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不特定人利益,也就是損害公共利益。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應認定為合同無效,該指標轉讓約定無效,非法取得的經濟適用房有被政府職能部門收回的風險。
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均規定在經濟適用房購買五年內限制交易期限內簽訂的買賣合同,損害其他等待分配人的利益是無效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編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第70輯刊登的調研報告及廣東高院裁判指引中均有這樣的規定。
當然購買可以取得完全產權上市交易綠本經濟適用房,也就是購買符合上市條件的經濟適用房,此時和南山法院的案件性質是一樣的,雙方的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出賣人不依約辦理綠本轉紅本手續構成違約,買受人可以訴訟繼續履行,并申請強制過戶,當最終然能不能勝訴還受其他因素影響。
相關規范性文件: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指引》第十六條:當事人在規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內買賣保障性住房,應當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或者民法總則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認定合同無效。
相應的法律依據:
1.《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民法總則》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小產權花園房買賣合同 小產權樓房買賣合同篇四
古槐小學:東至洪洞一中西墻-五一路與玉峰街交叉口;南至玉峰街-交警崗-古槐路十二巷北;西十二巷西口沿鐵路線至北官莊;北至北官莊(包括前、后坡底、農行小區、建筑公司小區、新舊槐蔭市場、賈村)。北官莊、南官莊、窯上村三個行政村村民子女。
實驗小學:東至霍侯一級路(包括東、西馮堡);南至飛虹東街-虹通大道南路-朝陽東街-五一渠;西至洪洞一中西墻-玉峰街-五一渠東;北至恒富大道(含灣里村)。不含梗壁村。
東街小學:東至五一路(含常青14、15隊)、朝陽東街以南、虹通南路以西、(包括安居工程小區、新英公寓);南至飛虹東街;西至古槐南路;北至玉峰街。
大槐樹西街學校:東至古槐路(交警崗向北至十二巷口);鐵路東,北至十二巷南,鐵路西,北至恒富路;南至飛虹大街(包括澗河南各開發小區和常青五村);西至濱河路。玉峰街北、十二巷南、古槐北路西到十二巷口區域,鐵路職工宿舍至交警崗對角線的矩形區域。北官莊、南官莊、窯上村三個行政村非本村居民子女。
西街分校(澗橋小學):澗橋村、莊園村及行政村內村民開發的小產權房。
大槐樹梗壁學校:梗壁村(含梗壁村村民開發的小產權房)、辛堡村。
小產權花園房買賣合同 小產權樓房買賣合同篇五
深圳房產證種類眾多,除了可以在市場上自由流通的商品房外,還有很多政府雖然給頒發了房產證但不能自由流通的房子,通常我們把可以自由流通的商品房證書稱為紅本證,把不能自由流通的房產證書叫作綠本證。
今天主要談下綠本證的問題,綠本分為真綠本和假綠本,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是真綠本,企業、原村集體或個人印制的是假綠本,自己給自己頒證證明自己的房產合法,這是鬧著玩。
即便是真的綠本證,有些也是不能轉紅本,你比如經深圳市歷史遺留問題處理辦公室確權頒證的綠本房,就不能變成紅本商品房。還有有些拆遷安置房,回遷后是綠本房產證,在沒有出臺新的政策允許他們變成紅本前,是不能變成紅本商品房自由交易的。
南山區人民法院辦理的綠本轉紅本強制執行案,涉案房產的性質是全成本微利房,有綠本房產證,這類政策性福利房在深圳市有辦理紅本房產證的具體規定,只要業主拿上相應的證明文件到住建部門申報,可以辦理紅本產權證,這是本案可以執行的大前提。
有的綠本房產證具備什么條件才能辦理紅本房產證,沒有相關的配套規定,實踐中操作不能,在《市規劃國土委坪山管理局關于慎購拆遷安置房等非商品住宅的提示》中,規劃國土委坪山管理局已經明確地指出了這一點。
我們不能依據南山區人民法院這個綠本轉紅本的強制執行案,得出在深圳購買所有的綠本房買賣,都可以去法院訴訟繼續履行并可以強制執行的結論。
順便說下購買回遷房的問題,購買此類房產前要確認清楚補償的是那種性質的房產,安置的是綠本房產證的話,以后只是有轉紅本的可能,但還需要補償地價,補辦有關手續,目前深圳市并沒有這類綠本房變紅本的配套規定。
一般而言,開發商主導的城市更新補償的是紅本房產證,比如華潤大沖的舊改;政府主導的棚改,征收前不是紅本產權證的房產,置換的只是綠本拆遷安置房,不是可以自由流通的房產,這類房產何時可以轉紅本自由流通,需要等配套政策出臺,比如規劃國土委坪山管理局通知的情況。寶安區人民醫院職工福利分房拆遷安置到坪洲新村的房產應該也是此類情況,棚改后此類情況會更多。
相應的法律依據:
《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市政府令292號)第二十五條:對住宅房屋以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征收補償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轄區政府應當提供相應的住宅進行調換,并按照下列規定結算差價:產權調換房屋套內建筑面積超過被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的,超出面積部分以市場評估價結算差價;被征收房屋市場評估價格高于產權調換房屋市場評估價格的,以市場評估價的差額結算差價。
以非商品性質住宅房屋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其所調換房屋的產權仍受相應限制。符合相關規定的,被征收人可以補交規定差價后轉為商品性質。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處理歷史遺留違法私房若干規定》《深圳經濟特區處理歷史遺留生產經營性違法建筑若干規定》(以下簡稱“兩規”)、《深圳市^v^常務委員會關于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處理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及其配套政策處理取得非商品性質房地產權證書的住宅房屋,以住宅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書為產權調換基本單位,按照下列規定進行補償:
(一)符合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設用地標準的,不超過建筑面積480平方米的部分給予產權調換,超出部分按照本辦法附件有關規定給予貨幣補償。所建房屋建筑面積未達到480平方米的,可按照建筑面積480平方米給予產權調換,差額部分面積由被征收人按產權調換房屋的成本價購足;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以建筑面積480平方米的標準計算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扣減10%的公告基準地價后予以補償;
(二)被征收人為非原村民的,不超過建筑面積150平方米的部分給予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扣減10%的公告基準地價予以補償。超出部分按照本辦法附件有關規定給予貨幣補償。
小產權花園房買賣合同 小產權樓房買賣合同篇六
拼音 住址
a安居工程、安流路、安愉佳園
b寶泓福泰莊、北官莊村、碧水源小區、碧天花苑、賓館住宅區、賓陽街、濱河苑小區、步行街
c財政局家屬院、滄州胡同巷、常青一村、常青二村、常青三村、常青四村、常青五村、朝陽東街、朝陽西街、車站街、城東村、城關糧站、城建局家屬樓、城市花園、城市領袖
d大胡同巷、大南門、德祥小區、地稅家園、電力小區、東城花園、東城壹號、東馮堡村、東華苑小區、東街小學家庭樓、東升家園、東幼公寓、東獄巷
f法苑小區、飛虹東街、汾濱小區、福鑫苑、府前街、富華小區、富源小區
g梗壁村、工商局小區、工字巷、公園街、拱汾街、供銷新村、估衣街、古槐北路、古槐北路十二巷、古槐北路十三巷、古槐北路十五巷、古槐北路糖鞋巷、古槐南路、古槐新村、古羊路、關帝樓文化小區、光華路、光華小區、廣電小區、廣勝商廈、郭家巷、果品小區
h韓家巷、恒飛小區、恒富花苑、恒通家園、恒興家園、恒凱小區、恒美華庭、恒源小區、虹通大廈、洪一中家屬樓、鴻安大廈、后坡底村、華杰學校公寓樓、華泰小區、槐鄉家園、槐蔭小區、歡顏一區、歡顏二區、歡顏三區、惠風苑小區
j嘉禾苑、嘉園路、甲字巷、賈村、建筑公司小區、澗北街、澗河小區、澗南明珠、澗橋村、江南新城、交通局小區、接運站小區、金圪窩、金穗家園、金陽小區、錦繡華府、晉槐家苑、晉家巷、聚緣小區
k康源小區
l老干部家屬樓、蓮花嘉園、糧苑小區、陸合御景城、林苑小區、龍泉家園、隆灃小區、隆興家園
m煤建巷、煤運小區、棉花接運站小區、棉站西巷
n南坂街、南關東巷、南關西巷、南官莊村、南環路、南環一巷、牛站街、農行家屬區
q千佛寺巷、前坡底村、沁春園、沁園小區
r人大家屬院、瑞麗家園
s三義東巷、三義西巷、山字巷、射秀街、盛達家園、盛隆家園、盛世花園、石橋巷、時合路、稅苑小區
t糖業家屬院、體育街、天順祥小區、鐵路西巷、鐵路職工樓、同鑫家園、土產公司家屬宿舍
w灣里村、王家巷、文廟街、五交化倉庫西、五一北路、五一南路、物苑小區
x西邊巷、西馮堡村、西環路、洗煤廠小區、仙皇圪塔巷、縣委家屬院、縣直機關一區、祥和家園、小關廟、辛堡村、新城中心、新槐蔭小區、新益華苑、新英公寓、新英學校家屬樓、鑫合家園、鑫華福苑、鑫泰家園、鑫通a區、鑫緣小區、信合花苑、星河花園、興華泰小區、幸福小區、旭峰花園、旭景名苑、旭升家園、學府花園、學府名苑、學工巷
y雅荷苑小區、雅泰居小區、煙草小區、陽光家園、陽光新天地、窯上村、窯上新村、藥材公司、冶金公司家屬樓、伊頓鑫城、銀匠巷、銀苑小區、郵電局家屬樓、玉峰華府、玉峰街、玉峰小區、育才路、鈺荷小區、岳林花苑、運輸公司院內
z澤瑞嘉園、站北街、站東街、張家巷、紙廠家屬院、中醫院家屬樓、莊園村、莊園小區裝煤站家屬區、壯班巷
根據住址按拼音查找。沒列舉地址,據實填寫。
例1、小區名稱樓號#單元#房號。
安居工程2#3#401;伊頓鑫城14#4#802
例2、路、街、村、巷+編號
安流路001號、拱汾街042號、城東村561號
學宮巷113號
小產權花園房買賣合同 小產權樓房買賣合同篇七
深圳中院在(2016)粵03民終22009號買賣合同確認糾紛案中,駁回了出賣人訴請確認1998年出售自建房中一間房買賣合同無效的請求,在房產圈同樣也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但這個案件大家普遍存在誤讀。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2016)粵0306民初6124號認定的事實:1993年8月,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向原告核發了粵房字第××號房屋所有權證,確認坐落于深圳市寶安三十五區x棟南座上川路x的住宅樓一棟所有權人為原告。1998年10月10日,原告與被告簽訂《轉讓房屋合同書》,約定原告是賣屋人,被告是買屋人,原告將上述樓房中的三單元305房屋賣給被告使用,賣期50年,價款萬元,因本棟樓屬于自建房,房地產權證不能轉交被告,被告只能使用和出租,在政策允許房產過戶時,原告要積極協助被告辦理產權證,使用期滿后,該樓房如果補地價稅,被告享有同商品房滿期后的同等待遇。合同簽訂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價款萬元,原告向被告交付了涉案房屋,被告使用至今。
一審寶安區法院認為,本案房屋屬于有產權證的合法房產,當事人自愿買賣,合同已履行完畢,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存在合同無效的其他情形。原告訴請確認合同無效,被告返還房產并支付房屋使用費,均沒有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二審深圳中院認為,根據《^v^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寶安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后,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因此,本案涉案房屋不屬于集體所有土地房屋,且涉案房屋亦取得房屋產權證,故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轉讓房屋合同書》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合法有效,上訴人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1.涉案的房產是自建房,有合法的報建手續并有寶安區人民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這是本案的大前提。沒有報建手續的房產,屬于違法建筑,依據租賃合同司法解釋第二條的規定,租賃合同尚不能生效,更不要提買賣合同了。
因此很多人認為的深圳法院在本案中確認小產權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的規則,是嚴重的誤讀。法院認為這樣的合同合法有效是有大前提的,前提是交易的房產有合法報建手續,有產權證明。不然,首先需要先由行政機關確權,在沒有確權前,法院不予受理,即便已經立案了,通常也會在程序上駁回原告的訴請。
2.本案判決駁回出賣人確認買賣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并不等于確認買受人享有房產的物權權利,只是因為雙方的買賣合同沒有滿足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規定,出賣人所稱出賣的是集體土地上的房產,違反土地管理法的強制性規定的事由不存在。合同有效只是確認雙方之間存在一個債權債務關系,不等于認可買受人對該房產享有物權權利。
3.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但是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很多,《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是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情況的集大成者,出現該條規定的幾種情況,房屋買賣合同雖然有效均不能繼續履行。法律依據主要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的情況下,合同雖然有效但是無法繼續履行。
4.本案雙方交易的標的物只是一棟自建房里面的一個房間,該房間是不可能單獨辦理房產證的,雖然該棟自建房有一個房產證,但并不意味著單獨的一個房間可以辦理獨立的產權證。也就是說出賣人訴訟確認雙方的買賣合同無效請求被駁回,但是買受人如果訴訟繼續履行合同,辦理房產證則同樣會被駁回訴訟請求,因為這樣的請求同樣沒有請求權的基礎。
本案就如同一套三房一廳的房產,雙方簽訂了一個買賣其中一個房間的合同,法院說該買賣合同沒有違背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該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想想這事是不是很有意思。
5.在類似的案件中,基本上是誰當原告誰敗訴,因為作為原告要列舉支持其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只有簽訂買賣合同的事實,沒有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支持訴訟請求,請求同樣不會被法院支持。
6.法院確認本案的房產買賣合同有效不等于買受人就一定可以獲得拆遷利益。房產登記的權利人是出賣人,買受人只是購買的整棟中的其中一套房屋,在出現拆遷問題時,開發商應該和誰談,大家不難想的,買受人拿著其中一個房間的買賣合同主張權利,存在現實困難。
換一種思路,本案出賣人和開發商達成拆遷補償協議后,強行收房并拆除掉房產,輪到買受人作為原告主張自己的合同權利時,該如何主張權利,法院又會如何處理,會認可買受人主張的差價利益補償嗎。
——周爭鋒2018年5月22日寫于深圳
小產權花園房買賣合同 小產權樓房買賣合同篇八
(一)戶籍報名
有城區戶籍家庭子女。
1.適齡兒童城區戶籍、監護人城區戶籍且有房產,安排到戶籍登記片區學校或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登記證)登記片區學校。報名類型編碼為11。
2.適齡兒童城區戶籍、監護人城區戶籍無房產,安排到戶籍登記片區學校。報名類型編碼為12。
印證材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登記證)、出生醫學證明、預防接種證。
(二)房產報名
無城區戶籍有城區房產家庭子女。
因樓盤分布與學校不匹配,房產報名實施多校劃片,電腦搖號,監護人需填報“片區學校”與“分配學校”,搖號確定學校。城區小學無法安排,將東永一小學、李堡小學、秦壁小學、姚莊小學、筆架莊小學、西池小學、屯里小學、南段小學空余學位納入分配范圍供監護人選擇。下面描述中“入住一年以上”指到2020年6月30日前滿一年以上。
1.適齡兒童本人非城區戶籍,監護人有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登記證),安排到監護人房產登記地址片區學校。報名類型編碼為21。
2.監護人有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入住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交款正規票據、入住證明材料(正式打印的電費交費及燃氣費收據和手機通知佐證信息截圖)。報名類型編碼為22。
3.監護人有小產權房購買協議,且入住一年以上。提供房屋購買協議、交款憑證、城區生活證明(正式打印的電費交費及燃氣費收據和手機通知佐證信息截圖)。報名類型編碼為23。
4.監護人同他人私下轉房交易,提供家人在城區生活一年以上證明(正式打印的電費交費及燃氣費收據和手機通知佐證信息截圖)。報名類型編碼為24。
說明:適齡兒童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登記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登記證)登記地學校報名:a.父母雙亡或離異;b.父母一方為現役軍人;c.父母殘疾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印證材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登記證)、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頁、項目建設依據頁、交付期限頁)、房屋買賣協議、交款憑證、正式打印的電費交費及燃氣費收據(2019年6月30 日前)、對應手機通知佐證信息截圖、出生醫學證明、預防接種證。
請監護人將印證材料原件放在家中,備入戶人員核查。凡無法提供核查原件者,其后果自負。下同。
(三)隨遷子女
外地來洪務工家庭子女。外地指非洪洞縣戶籍。
1.隨遷子女有居住證或城區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登記證)或城區購置房產,安排到監護人居住證、房產登記地址片區學校。報名類型編碼為31。
2.隨遷子女監護人租賃房屋,持戶口簿、經商或從業的相關證件、執照報名,視學校學位情況給予安置。報名類型編碼為32。
印證材料:居住證、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登記證)、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頁、項目建設依據頁、交付期限頁)、房屋買賣(租賃)協議、出生醫學證明、預防接種證。
(四)工作經商
無城區戶籍、無城區房產,監護人在城區工作、經商的家庭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