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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 異議篇一
解除財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人:***,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2009)賈民二初字第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房產的查封。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
****年**月**日與**
簽訂房產買賣協議書,雙方并按協議約定履行完畢,協議所約定的房產自雙方約定的交付之日起其所有權屬申請人所有,且申請人業已按約支付了約定的全部房款。
貴院在辦理徐州市賈汪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
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于2009年
日作出(2009)賈民二初字第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
處的房產”。因申請人已于2009年
月經購買取得該處房產的所有權。貴院所查封的房產屬申請人的資產,貴院查封申請人的資產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異議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2009)賈民二初字第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財產的查封。此致 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查封 異議篇二
申請人:邵全孝 請求事項:
一、請求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對石嘴山市定翔鑄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及設備查封民事裁定書。
二、請求法院依法維持大武口區人民法院(20xx)石大民初字第762號民事判決書。
事實與理由:
寧夏焱晶投資有限公司申請財產保全,請求貴院對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及設備查封是錯誤的,對此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貴院明查。20xx年9月10日,申請人與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簽訂了《土地轉讓協議》,申請人于同年同月同日向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轉讓費70萬元整(含各種設備、祥見設備清單)此款是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有個人業務轉賬憑證),所以,雙方按照《土地轉讓協議》內容全部履行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但是,雙方在履行過程中,沒有及時到工商部門和土地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實際上,申請人已具備了土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再說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在不具備上述權利。在此期間,申請人于20xx年4月9日向大武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院經審理查明,并判決被告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協助原告將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原告邵全孝名下,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申請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依據《民訴法》有關規定,依據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20日作出(20xx)石大民初字第762號民事判決書,特向貴院提出異議,請求貴院撤銷對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財產保全民事裁定。
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邵全孝
20xx年9月22日
查封 異議篇三
查封異議申請書
異議申請人:東莞市松山湖房地產有限公司
住所地: 東莞市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禮賓路1號控股大廈5樓 法定代表人:練剛
申請事項:對(2013)東三法民二初字第1263號民事裁定書查封東莞市水云間酒店公司的財產(詳見查封清單
44、
45、
46、)提出異議,請求貴院解封查封的財產或只查封屬于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的資產,即49套木桌椅、8臺組裝電腦、4臺麻將桌。 事實及理由:
異議申請人于2012年與東莞市森仕實業有限公司簽訂了《松山湖創意生活城物業租賃合同》,由于該物業之前曾租給其他公司用于經營酒店之用,因此很多用于經營酒店之用的配套設施已具備,承租人增加適量設施即可使用,簽訂時雙方也進行了清點并制作了資產清單。合同簽訂后實際經營為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由于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經營不善,發生嚴重虧損,拖欠異議申請人大額租金及其員工工資無力償還,為此異議申請人于2013年7月18日與東莞市森仕實業有限
公司、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三方協商一致解除了合同。異議申請人與東莞市水云間酒店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雙方對東莞市水云間客房資產及”ktv酒水部分”進行了清點,經雙方清點后確定了屬于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的資產,制作了 “水云間客房資產增加部分“清單(即屬于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的資產,具體詳見清單)。其中屬于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ktv的資產及酒水部分,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于2013年8月8日在異議申請人及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雙方進行現場清點、確認的情況下進行了查封,并制作了”水云間ktv固定資產查封清單“及水云間ktv酒水查封清單”(即屬于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的資產),同時,貴院于2013年8月16日進行了輪后查封。對于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客房部分的資產由于當時尚有部分人員居住,故當天無法進行整體查封。2013年8月15日貴院根據(2013)東三法民二初字第1263號民事裁定書對東莞市水云間酒店公司客房場地內的財產進行了查封(詳見查封清單
44、
45、
46、),貴院查封的大部分財產為異議申請人所有,只有49套木桌椅、8臺組裝電腦、4臺麻將桌屬于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
所有,貴院查封時,異議申請人員工付剛在查封筆錄上亦說明了財產的歸屬情況。該查封給異議申請人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請求貴院盡快予以解除查封的全部財產或只查封屬于東莞市水云間酒店有限公司的資產,即49套木桌椅、8臺組裝電腦、4臺麻將桌,懇請法院批準。
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異議申請人:東莞市松山湖房地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6日
查封 異議篇四
續封申請書
申請人:青島金海岸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島市市北區延吉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張衛星,職務:總經理
被申請人:青島萬國通運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島保稅區北京路49號1-17號
法定代表人:楊生,職務:經理
申請事項:請求依法繼續查封被申請人的財產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裝修工程款糾紛一案貴院尚未審結。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保證判決得到有效履行,申請人根據《_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請求貴院查封了被申請人的財產,現因查封期限即將屆滿,特申請貴院對已查封的被申請人財產繼續采取查封措施。
此致 黃島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青島金海岸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4日
查封 異議篇五
申請人:李xxx,男,xx年xxx月xxx日出生,漢族,住xxx市xxx區梨園地區xxx村xxx號。
被申請人:xxx市xxx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申請事項:
1、請求貴院停止執行通建裁字(xx)第xxx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的內容;
2、請求貴院撤銷(xx)通執字第xx號行政裁定書。事實與理由:
xx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xx區分中心與申請人因房屋拆遷糾紛,向被申請人申請房屋拆遷糾紛裁決。xx年3月xx日,被申請人做出通建裁字(xx)第xx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xx年7月xx日,被申請人依上述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于xx年9月xx日作出(xx)通執字第xx號行政裁定書,并于xx年12月xx日下達(xx)通執字第xx號執行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的執行行為違法,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執行異議,主要理由如下:
一、據以執行的被申請下發的通建裁字(xx)第xx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下文簡稱“裁決書”)在實體上、程序上均存在違法情況,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1、作為裁決主要事實依據的《估價報告》,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實體上均存在違法之處,不應作為裁決的依據。
首先報告沒有依法送達;其次評估結果未依法公示;最后房地產評估機構的選定方式違法。本項目的`的評估機構是拆遷人自行委托的,拆遷人沒有與被申請人協商共同選定評估機構的證據,剝奪了被拆遷人選擇的權利。
2、裁決前未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聽證。
依據《裁決規程》第xx條規定,裁決前被申請人有義務組織第三人和申請人調解,舉行聽證工作,充分聽取雙方意見。而被申請人卻未能按此規定履行前述義務。因為,自始至終,被申請人沒有找申請人調查了解核實過相關事實也沒有進行聽證工作。
3、未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而逕行作出《裁決書》。
被申請人沒有經過該局領導班子在《裁決書》作出前進行討論的決定或會議記錄。此即意味著被申請人沒有經此程序就已作出《裁決書》,此舉已違反《裁決規程》第xx條,即“書面裁決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規定。
4、《裁決書》并未生效,因此不能作為申請執行的依據。
首先法律文書只有送達當事人后方才生效。被申請人并未在裁決作出后依法向申請人送達《裁決書》,因此該《裁決書》并非如被申請人所言于xx年7月20日已經生效。
其次申請人在收到裁決書后已經向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起復議,該裁決書并未生效,也不能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
二、貴院作出的(xx)通執字第xx號行政裁定書,在實體上未對《裁決書》進行嚴格審查,在程序上,違反了相關規定,侵害了被執行人的權利。
1、貴院未對該《裁決書》進行認真審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五條的規定:被申請執行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缺乏事實根據,明顯缺乏法律依據或者其他明顯違法并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在被申請人存在上述諸多違法行為的情況下,貴院依然做出了準予強制執行的裁定,顯然對據以執行的《裁決書》沒有進行嚴格審查。
2、貴院的執行程序不合法,未書面告知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等相關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規定》第三條及第五條: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后,應當及時將立案的有關情況、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可能存在的執行風險以及案件承辦人或合議庭成員及聯系方式書面告知雙方當事人。貴院并未依法告知申請人,實際上剝奪了申請人進行申辯的權利,不能保證執行行為的合法性。
綜上所述,本案執行的依據及程序均存在諸多違法之處,為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執行異議申請,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支持申請人請求事項。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 異議篇六
案外異議人:
案外異議人:
2019年10月12日
案外人查封異議申請書
異議人: ,男,,漢族,住。
在與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將異議人實際所有的號小型轎車予以查封,并在執行號民事判決書過程中,要求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其行為嚴重損害了異議人合法財產權利,異議人依法提出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立即終止對異議人車輛的執行,并解除對異議人所有的車輛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車輛的實際所有人是異議人,該車倆是異議人出資購買,購買車輛時是異議人與司簽訂的購銷合同,車輛首付款和稅費是異議人通過轉賬的方式交付的,而且該車輛自購買至今一直由異議人使用,與沒有任何關系。車輛登記證書的登記車主之所以是被執行人,是因為購買該車輛時按揭付款,由于欠異議人借款沒有能力一次性付清,異議人當時要求以代為繳納貸款的方式償還借款,當時為了讓償還貸款車輛才登記在其名下。根據_對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辦公室的(2000)98號復函,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辦公室:你辦5月23日來函收悉,現復函如下:根據現行機動車登記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準予或者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的登記。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所在辦理車輛牌證時,憑購車發票或者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調解的法律文書等機動車來歷憑證,確認機動車的車主。因此,公安機關登記的車主,不宜作為判別機動車所有權的依據。
綜上所述,本案中,異議人是案外人,被查封車輛的實際所有人是異議人,貴院不能僅以車輛登記情況將該車輛作為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464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終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解除查封,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人民法院
查封 異議篇七
在申請執行人肖某與被執行人王某就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王某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裁定中止執行被執行人王某的個人財產。
事實與理由:
xx年xx月xx日,異議人自主老宅(含宅基地和房屋)由政府拆遷并負責安置。肖某(申請執行人)與黃學軍(被執行人,黃樹科之子)原為夫妻。恰逢拆遷之際,肖某因婚姻關系而享有一個自建房安置指標。
xx年xx月xx日,異議人與妻子王某一次性繳納建房資金元,隨后又全額墊資元用于購買家具和裝修房屋(詳見民事起訴狀)。
xx年xx月xx日,肖某在不支付一分錢的情況下,就拎包入住搬進了新房。肖某與黃學軍離婚后,以黃學軍、王某為被告提起“分家析產”訴訟。
xx年xx月xx日,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定:新橋沁園安置小區歸肖某使用,王某應向肖某支付房屋折價款165240元。
異議人就該生效的判決執行事宜提出異議,懇請法院裁定中止該判決的執行。
理由如下:
一、異議人黃樹科和妻子王某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肖某支付建房款和裝修費用,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糾紛。中止執行是債務抵銷、保護異議人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
二、執行申請人無正當工作、無收入來源,為避免因執行申請人揮霍無度而無法追回被執行的款項,中止執行是化解雙方矛盾的。
三、生效判決客觀上存在超出訴訟請求進行判決的情形,業已進入再審申訴程序,不排除錯判、誤判的可能,中止執行是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有效保障。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 異議篇八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案外異議人:王某某,男,漢族,1977年5月5日出生,戶籍地址:廣東省深圳市x,身份證號碼:x。
被異議人一(原案申請人):周某某,男,漢族,1993年9月13日出生,地址:廣東省東莞市x,身份證號碼:x。
被異議人二(原案被申請人):東莞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住所:東莞市塘廈鎮沙湖村麒麟路39號2樓,法定代表人: 汪某某。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終止對(2019)粵1973執保x號案(查封清單編號:no.x)查封的六臺四代四頭加工中心機床(特征規格:bm80-4g1560-z-x14)財產的執行。
事實與理由:
貴院在執行(2019)粵1973執保x號裁定書過程中,查封了六臺四代四頭加工中心機床,特征規格:bm80-4g1560-z-x14,機臺編號分別為:fam1709303、maf1709285、maf1709313、maf1709306、maf1709307、maf1711356。某某數控,玻璃加工中心。被異議人二只有使用查封的機器設備權利,不具有所有權,上述查封財產是屬于某某所有。因此,繼續查封該財產會嚴重侵害案外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2018年11月5日,江西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稱“某某公司”)將其擁有的六臺四代四頭加工中心機床(以下稱“設備”)所有權轉讓給案外異議人王某某,雙方約定了設備來源信息、所有權轉移證明等相關的權利和義務。2019年10月7日,案外異議人王某某依約付清了設備的全部款項,同時,某某公司也向王某某出具《設備所有權證明書》,該證明書證明:某某公司將上述6臺設備以二手設備方式全部轉讓給王某某,該設備款項王某某個人已經向某某公司全部付清,某某公司不對機臺進行鎖碼,該6臺設備所有權就此證明日起轉移歸屬王某某。某某公司不再對上述6臺設備行使任何所有權利,也不再向王某某索取任何費用。
因此,案外異議人對被異議人一查封的6臺機器設備擁有所有權。案外異議人請求貴院查明真相并糾正查封錯誤,以避免擴大損失。同時,被異議人一因錯誤查封造成案外異議人經濟損失,案外異議人將保留對其追償的權利。
為維護案外異議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提出書面異議,請求貴院盡快終止對該財產的查封執行。
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案外異議人:
年 月 日
龍華律師、龍華經濟糾紛律師、
龍華執行異議律師
查封 異議篇九
??在申請執行人 與被執行人 ,就號判決書(裁決書、處罰決定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并返還異議人的財產
??事實與理由
??********************。
??綜上所述,我(單位)是案外人,貴院將我(單位)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異議人(簽名蓋章)
??
??申請人:銀川市奔馬工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董事長
??申請執行人:xxx農業開發銀行
??申請執行人訴申請人借款糾紛一案,貴院已作出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申請執行人借款500萬元及其利息。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貴院執行該案的過程中,申請執行人在未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與案外人擅自達成協議,將本案申請人價值1500余萬元的貸款抵押物(150畝土地及其廠房)轉讓給案外人,案外人將500余萬元款項匯入申請人的賬戶。申請執行人隨即將該款項扣劃到自己的賬戶,以此履行本案判決書申請人的支付義務。
??近日,申請人接到拍賣行通知,稱申請執行人對本案再次申請執行,其已接受貴院委托,對本案抵押物進行拍賣。申請人認為,貴院繼續對本案進行執行,并對抵押物進行拍賣,是及其不妥的,其行為缺少事實和法律依據,理由在于:
查封 異議篇十
執行查封異議申請書
申請人:
,男, 年5月18日出生,漢族,住 市 路 弄 幢 室。
,女, 年10月3日出生,漢族,住 市 路 弄 幢 室。
,女, 年5月8日出生,漢族,住 市 路 弄 幢 室。
申請事項:請求依法裁定解除對坐落在 市 街道 店小區 號房屋一幢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年11月15日上午貴院開庭審理申請人與陳 等人房屋買賣糾紛,庭審中申請人得知樓 與陳 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貴院依樓 申請于 年9月1日以( ) 初字第 號民事裁定書查封了坐落在 市 街道 店小區 幢 號房屋一幢。現申請人對查封該房屋有異議,請求予以解除。理由如下:
年2月25日,申請人與被查封房屋原所有人陳 、徐 、胡 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陳 等人已將查封房屋出售給申請人,庭審中雙方對該買賣契約的真實性、合法性均無異議。申請人已按約定支付了購房款,并交納了土地出讓金,房屋已交付給申請人房產所有權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均在申請人處,該房屋已屬申請人左右。因陳 與其他人有經濟糾紛而查封該房地產損害了申請人的利益。樓 申請查封該房地產完全是因為陳 等人因房價上漲對出售該房產已反悔,為了達到阻卻過戶行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目的。況且,他們之間民間借貸糾紛標的僅20萬元,而查封300多萬元房地產也顯示公平,該查封給申請人帶來了嚴重經濟損失。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請求貴院盡快予以解除查封。
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查封 異議篇十一
申請執行人xx市江漢區xx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江漢區青年路元辰國際a座三樓。法定代表人龔申侯,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xx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xxx市xxx區xxx大道鄔樹村x號。法定代表人張xxx,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xx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東湖開發區獅子山王家灣118號瀾花語岸11棟2層01號。法定代表人:張xxx,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張xxx,男,漢族,xx年3月17日出生。
被執行人劉xxx,女,漢族,xx年4月9日出生。
被執行人:xx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區x路南xx學校。法定代表人:張xx,該公司董事長。
申請執行人xxx市江漢區xxx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xx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xx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張xxx、劉xxx、xxx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就(xx)鄂江天證經字第11645號執行證書的強制執行,貴院以(xx)鄂xx中執字第00395號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貴院于xx年8月8日作出的(xx)鄂xx中執字第00395-2號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于xx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現依法提出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對xx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的執行,解除對該房屋的查封、凍結。
事實與理由:
查封 異議篇十二
執行異議書
異議人:劉丹,女28歲銀川市西夏區 祥瑞苑 17號五單元302
身份證號***522
因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作出2011 117號民事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劉丹協助人民法院將其與李軍偉在2008年交易的房屋直接交付給人民法院一案,現提出如下異議:
我們認為,貴院要求劉丹協助執行的房屋已不屬于被執行人李軍偉所有的,而是屬于我們異議人劉丹所有的,我們異議人劉丹在2008年8月出資購買了座落在興慶區振興小區的住宅,當時出資11萬元。雙方雖未進行過戶登記,但該購房合同經興慶區公證處公證,且房款也已當場交付,雙方并無異議。隨后劉丹便對房屋進行裝修,一直居住至今,故其是該房屋事實上的產權所有人。2011年,原房主李軍偉因背負劉海洋債務無法償還遂被訴至法院,在法院執行過程中查封了李軍偉名下的這套房屋。
我方當時人對此執行通知有異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我方當時人與李軍偉當時雖未辦理過戶登記但已支付全部房款,在房屋登記過程中并無過錯,且實際居住已達三年,若執行該裁定即會侵害善意第三人劉丹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符合法律對物權所有人的保護理念,為此,異議人劉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產的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請依法撤消2011 114號民事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
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劉丹
查封 異議篇十三
財產查封異議申請書
申請人:邵全孝
請求事項:
一、請求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對石嘴山市定翔鑄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及設備查封民事裁定書。
二、請求法院依法維持大武口區人民法院(2013)石大民初字第762號民事判決書。
事實與理由:
寧夏焱晶投資有限公司申請財產保全,請求貴院對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及設備查封是錯誤的,對此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貴院明查。2012年9月10日,申請人與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簽訂了《土地轉讓協議》,申請人于同年同月同日向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轉讓費70萬元整(含各種設備、祥見設備清單)此款是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有個人業務轉賬憑證),所以,雙方按照《土地轉讓協議》內容全部履行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但是,雙方在履行過程中,沒有及時到工商部門和土地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實際上,申請人已具備了土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再說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在不具備上述權利。在此期間,申請人于2013年4月9日向大武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院經審理查明,并判決被告石
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協助原告將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原告邵全孝名下,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申請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依據《民訴法》有關規定,依據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20日作出(2013)石大民初字第762號民事判決書,特向貴院提出異議,請求貴院撤銷對石嘴山市寶翔鑄造有限公司財產保全民事裁定。
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邵全孝
2013年9月22日
查封 異議篇十四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董事長地址:被申請人:住址:申請事項:
請求查封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經________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開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請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債務,且多次逃避責任。申請人已申請貴院強制執行,并已經立案。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和盡快實現債權,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逃避履行債務。申請人依據《_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特申請貴院查封上述房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 異議篇十五
異議人:王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證:xxxx
被異議人:劉xx,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漢族,個體戶,住xxxx,公民身份證號碼:xxxx
請求事項:
裁定中止執行(20xxx)日開執字第341號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與被異議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主持調解已制作調解書,判令異議人支付申請執行人欠款11116元。現日開商初字第2223號調解書,已經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異議人提出如下異議與理由:
日開商初字第2333號調解書將異議人列為被告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日照經濟開發區陽光大酒店的業主不是異議人,異議人僅僅是與陽光大酒店有過職務工作關系。被異議人將異議人列為被告起訴,是對事實與法律的歪曲與誤解。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2223號調解書除異議人辯解外未見任何證據,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調解過程異議人理解并非調解并非自愿,僅僅是應法院要求“配合工作”。且調解書的送達與簽收是分離的,送達調解書時,異議人拒絕簽收,不同意調解書的內容;只是應法院要求去法院“配合工作”簽字,法院并未告此簽字是調解書的簽收。調解書送達時,異議人拒絕簽收,就已經表明調解書并未生效,已經作廢。
異議人不同意調解書內容的另外原因是,被異議人提供的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缺陷(有蒼蠅頭發),被異議人經常去酒店大吵大鬧。此兩方面調解書均沒給予合理的處理,陽光酒店因被異議人的行為蒙受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當時正值旅游旺季,被異議人的行為直接導致客源大量減少,旅游旺季客流高峰了引發連鎖反映,幾家旅行社與陽光大酒店解除合作關系,被異議人的行為給酒店帶來的損失是無法衡量的。
綜上所述,我是案外人,貴院將執行我的個人財產,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執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望允所請。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 異議篇十六
申請人:____,姓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__人,務農,家住:____________。
玉山縣人民法院于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玉執字第114號執行裁定書,將位于徐小燕名下的玉山縣東門花園農民安置地基陸直予以查封,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對查封該處陸直地基中的兩直地基執行裁定提出異議。
申請人與徐小燕于____年9月30日就位于江西省玉山縣三清東路農民安置區第十一棟從東到西第3、4直達成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徐小燕名下的該處兩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權已轉讓給申請人,申請人于____年9月30日簽訂本協議的,當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權轉讓款,該處安置地基使用權系屬于申請人,申請人也已在該處安置地基上建造了兩直四層的房屋。故貴院對該處地基進行查封,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申請人懇請貴院在查清事實后,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玉山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查封 異議篇十七
申請執行人:xx有限公司
被申請執行人:劉xx
申請事由:
申請法院查封被申請執行人名下房產,該房產位于青島市xx區xx路6號x單元xxx戶。(房產面積為xxx平米)
案由和事實:
根據(200x)青民二終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xxxxxx元及相應利息,但被申請執行人至今未履行。2011 年3月xx日,申請執行人到青島市房產交易中心查詢到被申請執行人名下有房產。2011年3月xx日上午xx時,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將被申請執行人名下房產有關資料交給本案執行法官xxx,并提出查封被申請執行人名下該房產的口頭申請。
鑒于以下幾點理由:
1、本案被申請執行人拖欠債務已達10年之久;
2、被申請執行人曾經為逃避債務多次轉移財產;
3、2011年3月xx日上午10時30分,雙方和解未達成協議,被申請執行人已經知道申請執行人在索債的事實。
為防止被申請執行人在和解不成的情況下,轉移該房產,申請執行人在緊急情況下,特向貴院提出申請在48小時之內查封該房產;否則,如不及時查封,被申請執行人極有可能會轉移該房產,由此給申請執行人造成的巨大財產損失由誰來負?
最后,申請執行人再次懇請貴院立即查封該房產。
青島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執行人:青島市xxx有限公司
查封 異議篇十八
復議申請人劉xxx,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漢族,xxx縣電力局花明樓供電所電工,住xxx縣xxx鄉xxx村xxx組。
復議申請人劉xxx不服寧鄉縣人民法院(20xxx)寧法執異字第2號執行裁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理由如下:
一、寧鄉法院執行裁定書認定事實錯誤,有意偏袒被執行人。
1、沒有認定寧鄉縣電力局的通知在執行中所附條件的事實及該條件的違法性。
寧鄉電力局確實通知過劉xx到白馬橋供電所上班,但劉xx前往供電所報道時得知該通知附了條件:上班前必須與寧鄉電力局設立的寧鄉縣楚溈農電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勞服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劉xx應通知要求前往報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張請求等均在聽證時當庭陳述,電力局也沒有否認;在20xx年11月12日寧鄉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對“勞服公司”工作人員廖旭輝所作《詢問筆錄》中亦有記載;聽證現場,廖旭輝也沒有否認劉xx所述事實。
該條件是違法的。理由有如下:
(1)電力局設立“勞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第67條禁止性規定;
(2)、要求劉xxx與“勞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因履行義務主體不合生效判決,而且在該合同中寧鄉電力局不是合同主體,其根本沒有依據判決履行義務;
(3)附條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該等情況屬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之規定,電力局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
2、寧鄉法院裁定書認定事實中,對劉xxx關于《結案通知書》的異議只字未提。劉xx始終認為結案是錯誤的,始終沒有同意寧鄉法院在寧鄉電力局要求劉xxx與“勞服公司”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結案。
3、劉xxx未上班,是因為寧鄉電力局和“勞服公司”違法設立條件,認為該條件違法,而以實際行動抗爭(起訴、仲裁、投訴)并非不愿意上班;
劉xx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兩個:
(1)如果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的的話,其主體應該是劉xx與寧鄉電力局,而不是“勞服公司”;要么不簽,直接按原來的情況恢復上班;
(2)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寧鄉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遺漏劉xx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嚴重違法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2條之規定,執行異議裁定書應當在收到書面異議后15日內審查并作出裁定。
復議申請人劉xxx于20xx年12月29日向寧鄉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執行局工作人員不同意向劉xxx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受理后以種。種理由搪塞復議申請人,一直拖延不作處理。最終在貴院監督下安排聽證,聽證記錄卻不做認定事實的依據。
本案《執行裁定書》向復議申請人送達時間是20xx年7月17日,審查時間近7個月之久,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復議申請人完全有理由懷疑:寧鄉法院或與寧鄉電力局有不正當交往,足以影響本案正常聽證和依法裁定。
三、適用法律錯誤
本案執行中,寧鄉法院枉縱寧鄉電力局違法設立執行條件、強制拒絕復議申請人的合法理由,應當認定執行錯誤,寧鄉法院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裁定撤銷該結案通知,并自行糾正錯誤執行行為,繼續執行,以切實維護復議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聽證,是因為得到了貴院的監督。復議申請人請求貴院查明事實,糾正寧鄉法院的錯誤裁定。
如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護,復議申請人將誓死抗爭、不斷上訪并將有關法律文書通報省內外媒體。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 異議篇十九
查封申請書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董事長
地址:
被申請人:
住址:
申請事項:
請求查封位于鄭東新區商鼎路南、中州大道東 號樓獨單元層東號房屋。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經河南省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并于2012年7月10日作出(2012)開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已于2012年10月25日發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請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債務,且多次逃避責任。申請人已申請貴院強制執行,并已經立案。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和盡快實現債權,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逃避履行債務。申請人依據《_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特申請貴院查封上述房產。
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院
申請人:
2013年 12月 20日
查封 異議篇二十
查封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請求查封位于xx獨單元
號房屋。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xx糾紛一案,已經忠縣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開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已于x年x月x日發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請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債務,且多次逃避責任。申請人已申請貴院強制執行,并已經立案。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和盡快實現債權,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逃避履行債務。申請人依據《_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特申請貴院查封xx。
忠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查封 異議篇二十一
異議申請人: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 南京市漢中門大街110號
法定代表人:王樂樂,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南京德本律師事務所
申請事項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發布《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告》查封了被執行人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于市經濟開發區下列房屋:n區n27棟。侵犯了異議申請人對n區n27棟的616和617兩套房屋所有權,特向你院提出異議,請求解除對n區n27棟616、617兩套房屋查封。
事實與理由
一、公告查封的n區n27棟的616和617兩套房屋,是異議人購買的,異議人對這兩套房屋有所有權。
1、20xx年11月17日異議申請人和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了位于南京汽車配件城n區n27棟的616和617兩套房。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17日給我公司出具了購房收據金額48萬元整。
2、此款系三元塑鋼門窗有限公司欠市宏泰復合管道有限公司(異議申請人)48萬元貨款,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欠三元塑鋼門窗有限公司48萬元。20xx年9月23日三元公司將對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轉讓給宏泰公司,雙方簽訂協議書,并通知了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異議申請人用此款購買了n區n27棟616、617兩套房屋。
二、南京市高斯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朱笑冬、北京得利開源公司、北京亞藝視公司的借款1500萬元的債務關系,已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第20xx號《民事調解書》所確認,債務人是朱笑冬、北京得利開源公司、北京亞藝視公司而不是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春高斯達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應按法院生效的《民事調解書》申請人民法院執行,而不應申請人民法院按《仲裁裁決書》執行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同一債權不應存在兩個有效的都可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
三、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債務人朱笑冬、北京得利開源公司、北京亞藝視公司的1500萬元債務提供擔保所簽的《協議書》是20xx年2月29日。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房產抵償其中的1380萬元債務。該《協議書》沒有明確寫明用n27棟房產抵償。
四、長春高斯達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房產沒支付一分錢的對價。欠款人朱笑冬、北京得利開源公司、北京亞藝視公司對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房產也沒有支付一分錢的對價。
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受騙提供的擔保,長春仲裁委員會對此不予認定,作出的(20xx)長仲裁字第103號《仲裁裁決書》是錯誤的裁決,應予撤銷。按此錯誤的《仲裁裁決書》來查封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房產本來就已經錯了,用此來查封異議申請人的房產更是錯上加錯。
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_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7號第29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按此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南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的所在地都在南京市,此案應由南京市法院執行。且執行法院的審級應為中級人民法院。就是在長春法院執行,也應由中級人民法院執行。長春高斯達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權申請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執行。
綜上所述,貴院將我公司的財產予以查封沒有法律依據。依據《_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異議申請人提出執行異議,懇請貴院中止對異議申請人房產的查封,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異議申請人: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4月29日
1、《債權轉讓協議》復印件1份
2、《協議書》復印件1份
3、《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1份
4、《購房收據》復印件1份
5、《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告》復印件一份
查封 異議篇二十二
查封申請書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董事長
地址:
被申請人:
住址:
申請事項:
請求查封位于鄭東新區商鼎路南、中州大道東 號樓獨單元層東號房屋。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經****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并于****年**月**日作出*****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已于****年**月**日發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請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債務,且多次逃避責任。申請人已申請貴院強制執行,并已經立案。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和盡快實現債權,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逃避履行債務。申請人依據《_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特申請貴院查封上述房產。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查封 異議篇二十三
在申請執行人肖尾連與被執行人王淑純就(20x)長中民未終字第01780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王淑純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裁定中止執行被執行人王淑純的個人財產。
事實與理由
xx年xx月xx日,異議人自主老宅(含宅基地和房屋)由政府拆遷并負責安置。肖尾連(申請執行人)與黃學軍(被執行人,黃樹科之子)原為夫妻。恰逢拆遷之際,肖尾連因婚姻關系而享有一個自建房安置指標。xx年xx月xx日,異議人與妻子王淑純一次性繳納建房資金元,隨后又全額墊資元用于購買家具和裝修房屋(詳見民事起訴狀)。xx年xx月xx日,肖尾連在不支付一分錢的情況下,就拎包入住搬進了新房。肖尾連與黃學軍離婚后,以黃學軍、王淑純為被告提起“分家析產”訴訟。xx年xx月xx日,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定:新橋沁園安置小區c1二單元第四層歸肖尾連使用,王淑純應向肖尾連支付房屋折價款165240元。
異議人就該生效的判決執行事宜提出異議,懇請法院裁定中止該判決的執行。理由如下:
一、異議人黃xxx和妻子王xxx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肖尾連支付建房款和裝修費用,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糾紛。中止執行是債務抵銷、保護異議人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
二、執行申請人無正當工作、無收入來源,為避免因執行申請人揮霍無度而無法追回被執行的款項,中止執行是化解雙方矛盾的三、生效判決客觀上存在超出訴訟請求進行判決的情形,業已進入再審申訴程序,不排除錯判、誤判的可能,中止執行是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有效保障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 異議篇二十四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異議的決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執行異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第二百二十七條 案外人異議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在執行判決書、裁決書之中注明的相關事項時,可能會采取查封等的方式來處置被執行人的房屋等的財產,若被執行人對查封有異議那么可以按照規定,書寫執行查封異議申請書后提交給法院。
查封 異議篇二十五
申請執行人:____________
被申請執行人:____________
申請事由:____________
申請法院查封被申請執行人名下房產,該房產位于青島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6號_____單元_______________戶。(房產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米)
案由和事實:
根據(_____)青民二終字第_____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書,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相應利息,但被申請執行人至今未履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執行人到青島市房產交易中心查詢到被申請執行人名下有房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__________時,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將被申請執行人名下房產有關資料交給本案執行法官_______________,并提出查封被申請執行人名下該房產的口頭申請。
鑒于以下幾點理由:
1、本案被申請執行人拖欠債務已達________年之久;
2、被申請執行人曾經為逃避債務多次轉移財產;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10時30分,雙方和解未達成協議,被申請執行人已經知道申請執行人在索債的事實。
為防止被申請執行人在和解不成的情況下,轉移該房產,申請執行人在緊急情況下,特向貴院提出申請在48小時之內查封該房產;否則,如不及時查封,被申請執行人極有可能會轉移該房產,由此給申請執行人造成的巨大財產損失由誰來負
最后,申請執行人再次懇請貴院立即查封該房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 異議篇二十六
查封異議申請書
申請人: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xx,住址:xx號
申請事項
對(201x)x01民初xx號民事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查封的xx號房屋提出異議,請求貴院解封該查封房屋。
事實及理由
201x年xx月xx,申請人與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申請人向xx公司購買位于xx號的商品房。201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申請人按合同約定全額支付了購房首付款xx元。
現因xx公司與xx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一案,xx法院作出(201x)x01民初xx號號裁定書及協助執行申請書,將申請人購買的房屋辦理了預查封,現申請人無法進行后續的貸款辦理,合同備案等事宜,該查封給申請人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
1 / 2
請求貴院盡快將xx商品房解除查封。
申請人:年 2 / 2
日此致 xx人民法院
查封 異議篇二十七
執行異議書
異議人(案外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工作單位……,住……,聯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申請執行人:×,……。
被執行人:×,……。
(以上寫明申請人、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書作出機關)(×)……號民事判決(或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平房區人民法院在執行本案過程中,異議人對平房區人民法院……(寫明執行標的)的執行不服,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中止對……標的(寫明執行標的)執行。
事實及理由:
附:1.異議人身份證明
2.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
3.相關證據材料
異議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查封 異議篇二十八
申請人:xxx,女,xxx年xxx月xxx日生,漢族,住xxx 市xxx弄xxx號402室。電話:xxx
請求事項
終止執行對xxx市xxx區xxx路xxx弄xxx號602室房產的拍賣、執行程序。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
貴院于2011年3月xxx日查封了上述被執行房屋,并責令被執行人于2011年3月xxx日前履行義務。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也無從知曉被執行人是否收到。事實上被執行人xxx自2010年6月xxx日已被羈押于xxx市xxx看守所,后被移送至xxx_。鑒于被執行人xxx無法以正常人的身份去接受通知及履行此義務,故提請法庭查證當時送達的地址及簽收人,以確認被執行人xxx是否真正收到過此告知,及是否有不履行此義務的故意。如果草率認定因被執行人xxx至今未履行此義務而作出強制拍賣其房產的決定,是對被執行人xxx的極大不公平,也是對申請人合法財產的極大侵害。
二、擬強制拍賣執行的xxx市xxx區xxx路xxx弄xxx號602室房產,在申請人與被執行人xxx離婚前屬于共有財產,離婚后應屬于申請人個人所有。強制拍賣該房屋將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上海市xxx區xxx路xxx弄xxx號602室的房屋本是1996年雙方準備結婚時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屬于雙方共同財產,且當時因為被執行人工作剛剛起步,買房的大部分資金還是申請人籌集的。證據4所示的動遷協議提到的補償款,其中 xxx 元也是雙方共同出資的。即此房產的增值部分至少有xxx元這一半的份額確定屬于申請人所有。
(證據1:付款單據)
20xx年申請人與被執行人xxx因感情破裂及其它糾紛協議離婚,xxx為了兒子自愿放棄他份額的所有權歸申請人所有,只保留了居住權,因房產證被債權人扣押而無法進行過戶,但這并不影響該房屋的所有權已實際轉讓。故xxx路xxx弄xxx號602室房屋目前應屬于申請人個人所有。
(證據2:自愿離婚協議書)
至于該房屋是否已經抵押給債權人,申請人認為該房屋并未進行任何抵押。其一,根據(xxx)xxx刑初字第xxx號刑事判決書,申請人有理由認定該房屋并未進行抵押。當時辯護人已在當庭請求法庭認定此房屋抵押有效,并折價扣除相應數額不屬于非法集資,但法庭并沒未確認此房屋抵押有效,還是將該房屋折價款列為非法集資。其二,被執行人xxx當時主動找該債權人擬將此房屋轉讓或以抵押的方式歸還一部分款項,并將房產證交出,但該債權人并未同意,也沒有去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所以此房屋并未進行任何抵押。
另外,有人主張被執行人xxx無權私自將此房屋進行處置是沒有根據的。因為(xxx)xxx刑初字第xxx號刑事判決書上認定犯罪的主體是被告單位,即xx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個人。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在公司負債經營的情況下,其法人無權處置自己的私人房產。
三、執行此房屋拍賣適用的法律依據錯誤。
1、(xxx)xxx執刑字第xxx號《執行裁定書》所依據的是(xxx)xxx刑初字第xxx號刑事判決書,其判決如下所示:
一、被告單位xxx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xxx萬元。
二、追繳在案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責令退賠尚未退賠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
(證據3:xxx市xxx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xxx)xxx刑初字第xxx號第6、7頁)
在第三條中明確寫明是將“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而上述被執行房屋為申請人與被執行人xxx在1995年左右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系被執行人xxx的個人合法財產,不應被強制拍賣。
(證據4:xxx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xxx),拆遷補償時間為2004年xxx月xxx日,而集資行為發生在2007年xxx月,表明此房屋并非是違法所得購置的房屋,為其合法私有財產)
2、另外,(xxx)xxx刑初字第xxx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的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系單位犯罪,即刑事判決書所列的被告單位:xxx有限公司,被責令退賠的義務人也應是xx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被害人應該提請貴院去查封并清算xxx公司來追討損失,強制拍賣xxx的唯一私有財產并無法律依據。
3、依據人民法院報理論版《刑法第六十四條作出的判決執行問題》一文的觀點,認為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的刑事判決其僅表明國家對犯罪有關財物的態度和處理原則,并非是確定一種具體的刑罰,也非對當事人民事權益的具體裁判,該判決不具有執行的效力。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執行規定》)才未將刑事判決書作為人民法院執行的依據。
《執行規定》第2條第(1)項將法院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未將具有“責令退賠”內容的刑事判決書明列其中,故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只能通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救濟。
三、位于xxx市xxx區xxx路xxx弄xxx號402室的房產根本沒有被執行人xxx的份額。即xxx區xxx路xxx弄xxx號402室為申請人的個人財產。
2004年此兩套房屋基本上是同時進行拆遷,根據有關拆遷法律規定,被執行人xxx只能在一處享受拆遷政策,所以他選擇了xxx市xxx區xxx路xxx弄xxx號602室的房產。xxx區xxx路xxx弄xxx號402室這一套房屋不管動遷協議上有沒有他的名字,補償的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即根本沒有他的份額,況且他并沒有在動遷協議上簽字。后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xxx離婚,動遷協議上更沒有保留他名字的必要。且動遷協議當然以發生更改后的最新協議為合法有效。
(證據5:xxx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xxx等),拆遷補償時間為2004年xxx月xxx日,與xxx路xxx弄xxx號602室的拆遷幾乎同時進行。且被執行人xxx未簽字,修改處有xxx市xxx區xxx鎮人民政府的蓋章確認。)
四、擬強制拍賣執行的位于xxx市xxx區xxx路xxx弄xxx號602室房屋,是被執行人xxx的唯一住所。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xxx早已離婚,被害人所提供的xxx市xxx區xxx路xxx弄xxx號402室房屋是申請人的個人財產,與被執行人xxx沒有關系。所以xxx路xxx弄xxx號602室是被執行人xxx唯一的住所。如果強行繼續拍賣程序將至被執行人無處可住,無家可歸。尤其是在他出獄后會同時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與社會壓力,對已穩定的社會關系將產生巨大影響,,其必會造成不安定不和諧的社會影響。
五、被執行人xxx還有一個未成年兒子需要撫養。
20xx年申請人與xxx離婚,兒子xxx時年10歲。當時約定xxx由申請人撫養,被執行人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但至今一分未付。如果法庭定要不認可申請人所述,繼續強制處置被執行人所存的唯一財產,也提請法庭考慮此因素,扣除8年共計96000元撫養費以供撫養兒子為盼!
綜上所述,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屋的執行及拍賣程序,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xx市xxx人民法院執行庭
申請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查封 異議篇二十九
申請人:xx有限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我公司申請xx城區法人民院判決我公司賠償xx公司借款糾紛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經還了xx公司xxx萬元的現金,而xx公司因為自身原因無力銷售任務,私自把xx17戶客戶的房屋首付款占為己有,沒有履行銷售合同的規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銀行賬號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額大約是xxx多萬,而實際當初我公司與xx公司的借款只是xxxxxx元。即我公司已經遠遠超過需要支付的金額,現在xx公司申請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實屬不合理要求,無法律依據。
綜合上述,申請人認為在本案中。申請人已經全額履行了判決書上的義務,貴法院繼續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特此向貴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書,請求貴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判定本案終結執行。
xx城區法人民院
申請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查封 異議篇三十
案外異議人二:h某,女,
法定代理人:甘某某(系h某之母,基本情況同前)。
委托訴訟代理人付劍波,重慶力隆律師事務所律師
ssx人民法院在申請執行人商業銀行與被執行人齊、j、珍,就(2015)豐法民初字第0057s號民事判決的強制執行(執行案號:(2019)渝0230執恢34s號)過程中,錯將二案外異議人享有物權期待權的財產,即:位于ssx名山鎮花園街5s號2-00s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執行標的;房地產權證號:201102sss,權利證書登記人j)當作被執行人j的財產予以執行。二案外異議人現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立即裁定中止對該執行標的的執行。
事實與理由:
案外異議人一與被執行人j同居期間,于2004年6月14日生育一女,即案外異議人二h某。2010年3月10日,案外異議人一與被執行人j登記結婚,婚后,于2011年共同購置房屋一套——即本案的執行標的。2012年9月6日,案外異議人一與被執行人j辦理了離婚登記,在經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約定:案涉執行標的贈予案外異議人二所有;案外異議人二由被執行人j撫養。雙方離婚后的2012年10月31日,在二案外異議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執行人j與本案申請執行人簽訂《重慶市房地產抵押合同》并辦理抵押登記,將案涉執行標的作為j的向申請執行人的借款的抵押擔保。后因j不履行借款的償還義務,申請執行人提起訴訟,ssx人民法院作出(2015)豐法民初字第00577號民事判決,j不履行該判決,申請執行人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ssx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相繼作出(2019)渝0230執恢34s號之二執行裁定及(2019)渝0230執恢34s號公告,強制執行該執行標的并責令二案外異議人從該執行標的物中遷出。
前述事實證明,二案外異議人享有對執行標的的物權期待權,享有排除法院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理由:
一、申請執行人對本案執行標的設定的抵押系無效抵押。
雖然案涉執行標的的權利登記人只有被執行人j一人,沒有甘某某,但該標的系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屬于共同共有性質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j與甘某某雙方協議將該標的贈予女兒即案外異議人二h某,在該贈予未實施財產轉移登記之前,雖然j可以撤銷贈與,但其并未明示撤銷。無論是已撤銷還是未撤銷,該標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不能改變(頂多,離婚后,未轉移房產前抑或設定抵押前,屬于尚未履行《離婚協議書》中的贈予約定的夫妻共同財產),《_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_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本案中,分明雙方已協議約定將標的贈予女兒,被執行人j卻在未經案外異議人同意、也未向二案外異議人明示撤銷贈予的情況下,將標的設定抵押,故,該抵押系無效抵押。
據此,申請執行人不可能依無效抵押獲得對執行標的的強制執行權;反之,二案外異議人具有排除法院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具有排除執行的物權期待權。
二、本案執行標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執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四個構成要件,應當阻卻本案執行。
《執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在金錢債權的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該不動產;(三)已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部分價款且將剩余價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行;(四)非因買受人自身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
本案中,案外異議人甘某某與被執行人j就案涉房產簽訂的《離婚協議》已由婚姻登記機關ssx民政局合法備案,確認合法有效,其中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即案涉標的的所有權的處分,也自然合法有效;甘某某與j簽訂《離婚協議》的時間和合法占有案涉不動產(二案外異議人從2011年至今,一直在該房產中居住,別無他居)的時間均早于申請人執行人抵押權設定時間,也早于法院查封案涉房產的時間。案涉房屋的贈予系單務行為,不存在支付對價問題。為房屋受贈者辦理過戶手續的義務主要在于j[因其是權利登記人,又是約定直接撫養人(盡管實際直接撫養人是甘某某)]。j應當辦理過戶手續,而事實上j在2013年 10月 31 日就將案涉房產辦理了抵押登記。案涉房產未辦理產權過戶的原因在于j擅自進行抵押,又因抵押未注銷進而無法辦理產權過戶,而二案外異議人不存在怠于協助辦理登記手續的過錯行為。故二案外異議人對案涉房產未辦理過戶登記不具有過錯。
據此,案涉房產即執行標的符合《執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二案外異議人對案涉房產具有排除執行的物權期待權。
三、本案申請執行人對本案執行標的依法不享有擔保物權等優先受償權。
《執行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執行人對執行標的依法享有對抗案外人的擔保物權等優先受償權,人民法院對案外人提出的排除執行異議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執行規定》系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當然屬于“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情形,故該規定第二十八條屬于第二十七條規定但書的規定。本案中,作為執行依據的生效判決[(2015)豐法民初字第00577號民事判決]系基于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作出的判決,故本案的執行屬于“金錢債權執行”,符合《執行規定》第二十八條的適用前提。至于案涉房屋的轉移,無論是贈予還是買賣,但都具備轉移所有權這一根本屬性,并不影響《執行規定》第二十八條的適用。
四、本案申請執行人應當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甘某某與j就案涉房產簽訂《離婚協議》處分案涉房屋的時間,案外異議人甘某某與h某對案涉房產的占有使用時間,均遠早于申請執行人取得抵押權的時間。案涉房屋并非空置房屋,申請執行人作為專業機構,在辦理抵押登記前對抵押物的現狀(是否存在共有、何種共有,是否已經占有,是否轉移或將要轉移等)審查不嚴,審慎注意義務缺失,應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
綜上所述,二案外異議人與申請執行人對執行標的的權利都歸于物權范疇,兩者間的沖突亦屬于物權沖突。兩權相衡,由于二案外異議人的權益形成的時間早于案涉不動產辦理抵押的時間;同時,申請執行人對案涉不動產未辦理產權過戶不存在過錯,符合《執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四項構成要件。根據相關執行司法解釋的規定,二案外異議人的物權期待權可以對抗申請執行人抵押權并阻卻執行,故應依法中止對案涉不動產的執行。
綜上所述,貴院將二案外異議人享有物權期待權的財產予以執行,錯誤。二案外異議人現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提出異議申請,懇請貴院立即裁定中止對該執行標的的執行,以切實維護二案外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重慶市ss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