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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庫保管員職責 糧庫保管員工作職責篇一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寄存人):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價值:____________
第二條保管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保管費
1、保管費標準:元/日;
保管費合計:元。
2、支付時間:雙方確認為下列第種: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保管費;
領取保管物之時支付全部保管費;
其它:
3、如乙方到期仍未領回保管物的,則期滿后的保管費按本合同約定的保管費標準的%計算。逾期保管費于領取保管物之時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4、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5、發票:甲方應為乙方開具正規發票。
第四條保管措施
1、保管場所:
2、保管措施說明:
第五條交付
乙方交付保管物時,甲方應當驗收,并給付保管憑證。
甲方簽署的保管憑證作為甲方收到保管物的憑證;本協議的簽署不視為甲方收到保管物。
第六條轉委托
雙方確認為下列第種方式:
1、甲方不能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2、甲方可以將保管物交由他人保管;同時不影響甲方作為保管人的義務與責任。
3、甲方可將保管物交由保管;同時不影響甲方作為保管人的義務與責任。,
第七條領取保管物方式
1、雙方確認,保管方式為下列第種:
任何人持保管憑證可領回保管物;
乙方本人或本單位蓋章的授權領回保管物。
2、如甲方有要求,領回保管物時應進行簽收。
3、如領回的保管物受損,乙方應在下列第種方式約定的期限內通知甲方:
領回保管物當時;
領回保管物天內。
超過上述期限的,視為保管物未受損害。
第八條提前領取
如乙方提前領取保管物的,則保管費按如下第種方式結算:
按實際保管期限,根據本協議約定的保管費標準,據實結算。
即使乙方提前領回,乙方仍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全額的保管費。
按實際保管期限,根據本協議約定的保管費標準,據實結算;同時,乙方應按剩余未履行部分期限對應的保管費用的%向甲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逾期未領處理
如乙方到期后超過天仍未領回保管物的,則甲方有權按如下第種方式處置:
通知乙方,如乙方在通知后天內仍未前來領回保管物的,則視為乙方放棄保管物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轉讓、拋棄保管物;
此時視為乙方放棄保管物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轉讓、拋棄保管物;
甲方按本條約定處理后,乙方無權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或歸還保管物,且仍應按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向甲方支付保管費,至本協議約定的保管期限到期之日為止。雙方另有協議的,按另外的協議處理。
第十條留置
乙方未向甲方支付保管費或本協議約定的其它款項時,甲方(可以/不能)留置保管物。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時支付保管費及約定的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未付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支付保管費及約定的其它費用。
2、甲方未能及時歸還保管物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保管物價值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歸還保管物。
3、根據本協議約定,雙方互負已經到期的付款義務的,可以要求相應抵扣。
4、甲方再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得也不許可他人使用保管物,否則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保管物滅失賠償
保管物毀損/滅失時,甲方應按如下第種方式賠償: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的賠償金額不超過元(但甲方故意造成損失時除外),于確定毀損/丟失或不能歸還之日內支付;
雙方同意,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保管價值的%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于確定毀損/丟失或不能歸還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如果甲方在乙方要求領回或合同到期后十天內仍不能歸還,則視為已經“確定毀損/丟失或不能歸還”;保管物的主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視為“確定毀損”。
甲方按本款約定賠償的,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違約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賠償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未付金額的0.1%向乙方另行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市區(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成立。
2、補充約定: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收取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庫保管員職責 糧庫保管員工作職責篇二
保管人: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并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五、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員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六、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余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
4.保管費用一律以現金交付。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保管人名稱:寄存人名稱(姓名):
聯系人:聯系電話或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糧庫保管員職責 糧庫保管員工作職責篇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庫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保管場地及用途
甲方提供場地(5號倉庫)用于為甲方儲存卷煙。
二、租賃時間
甲方提供5號倉庫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終止該協議止。
三、代保管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甲方提供5號倉庫代保管費用為每月9000元,代保管費用按月交納,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逾期須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乙方交納的代保管費用甲方應提供正規發票。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在代保管期間,甲方應確保倉庫及場地附屬設施安全。
(二)在乙方合同期間,甲方不得將代保管場地重復租賃給第三方。
(三)在代保管期間,乙方人員在保管場所作業,應佩帶工作證,乙方工作車輛應規范停放,不得影響正常的庫內秩序。服從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統一安排進行,不得因單方原因對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影響或損失。
(四)乙方對保管場所進行必要裝修、加固、改造或增加設施設備時,需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倉庫設施整體結構。
(五)乙方因生產或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甲方按原動力電計價標準,據實核收。
(六)乙方存儲于代保管場所的物資收發及倉庫內消防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聘請保安負責,如有損失,均與甲方無關。
(七)合同期間,甲方應保證庫房房頂無漏水,若有漏水現象,甲方應及時處理,保證乙方卷煙安全。
(八)合同期間,甲方不得隨意停水、停電,應保障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九)合同期間,甲方應要求內部人員遵守乙方的作業和安全規定,不得擅自參觀、進入倉庫,不得干擾乙方經營生產。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簽
(一)乙方不得利用保管場地進行保管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二)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三)合同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保管場地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使用該場地,可提前1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10日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使用,則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備優先續租權。
六、因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嚴重妨礙雙方或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事件或現象,如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和政府行為導致出租場地毀損或物資損失,導致雙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
(一)所有與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需由雙方友好協商,調解解決。
(二)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解無效,則通過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八、附則
(一)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合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對本合同的有關問題做出補充、說明、解釋,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和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和附件為準。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權委托代表:__________ 授權委托代表: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簽字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