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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泥瓦工安全協議 瓦工安全協議書篇一
1、 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三級教育,身份證復印件登記,必須遵守項目部管理規章制度。
2、 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作業時必須系上安全帶、安全繩等防護用具,嚴禁酒后上崗,若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并退出施工現場,每天要堅持完工清場的原則。沒有做到完工清場的罰款100元。手持電動工具的必須戴絕緣手套,嚴禁工人移動架子上的防護跳板,若發現此事,罰款200元。
3、 工人若不聽從管理人員的安排,若發生安全事故,由班長承擔一切法律與經濟費用責任。
泥瓦工班長簽字:
項目部簽字:
建筑工地泥瓦工安全協議 瓦工安全協議書篇二
甲方:
乙方:
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管理制度是實施工程項目的重要保證,雙方應通過加強管理、督促檢查,不斷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意識,從而創造一個安全、整潔、文明的施工現場環境,實現工程項目的順利完成。以下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a、對嚴格勞動紀律,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采取的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
2、乙方每天上班前,召開班前交底會,由班組長布置當天的施工任務、操作要求和應注意的問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乙方定期檢查和維護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保證安全有效。
b、甲方安全檢查措施:
1、項目經理檢查各級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
2、專職安全員對項目安全工作實施動態管理和日常檢查。
3、認真處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獎罰。
4、安全檢查制度化,實施定期不定時安全檢查。
c、乙方施工作業標準化措施:
1、根據施工作業標準及操作程序,強化職工的安全工作意識。
2、嚴格機械的操作規程,訓練職工的機械作業技能。
3、禁止無證上崗和崗位串崗作業。
d、施工現場執行甲方要求的防火措施:
1、遵守各項安全防火規章制度,辦理動火證。
2、消防設施,落實專人負責管理。
3、嚴格控制明火作業,建立申報、批準、監督制度。
4、木制作、油漆施工作業面上必須布置足夠的滅火器材。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a、對施工現場布置合理、物料堆放有序、施工操作方便、作業環境安全等采取的措施:
1、乙方必須按施工平面布置圖安置各項臨時設施和消防器材,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安全通道、進出道路和安全防護設施。
2、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須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并且按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3、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架設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嚴禁任意拉線接電;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
4、夜間加班施工照明設施,必須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5、現場供、配電箱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移動導線必須使用符合電壓等級要求的專用移動電纜,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導線、電氣設備及器具。
b、對優化施工現場的場容場貌采取的措施:
1、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應按總、分包單位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穿戴統一工作裝和安全帽。
2、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乙方必須事前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能進行,并應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
3、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須按規定堆放整齊并標有標識。經常清理建筑垃圾,每周舉行一次清掃和整理施工現場活動,以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
4、施工現場的工地辦公室、食堂、宿舍和廁所等工作生活設施,要符合衛生、通風、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要符合飲食衛生要求。特別注意解決施工現場的廁所衛生條件問題和建筑垃圾的清理問題。
c、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的措施:
1、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建筑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氣體的發生。
2、妥善處理泥水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3、采取有效措施施工過程中的灰塵、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實行袋裝化。
4、禁止對有毒有害廢棄物亂攤亂放,防止污染。
5、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塵土污染。
三、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紀律:
1、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其他有關管理條例。
2、加強安全學習,樹立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自覺抵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乙方施工人員應填寫三級安全教育記錄卡后方可上崗,記錄卡作為施工人員安全檔案。
4、乙方班組長對工人每周五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及安全講評,每月必須提交進行安全教育的交底記錄給甲方項目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
5、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禁穿背心、短褲和拖鞋進入施工區域。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施工操作中,不得無故脫下安全帽。
6、乙方應定期由專人檢查和維護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器具,保證安全有效。在施工過程中,不得無故隨意動用消防器材和其它設備。
7、現場使用臨時配電箱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移動導線必須使用符合電壓等級要求的專用移動電纜,嚴禁使用不符和安全要求的導線、電氣設備及器具。
8、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從高處拋擲任何物品材料。
9、上班前或工作時間不得飲酒,嚴禁酒后作業。施工現場內禁止吸煙、未經批準不得動用明火。
10、特殊工種人員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持有效證件上崗施工,嚴禁違章作業。
甲方將派專職安全員對所有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督促與檢查,在安全員發現問題向當事人指出后,當事人仍不改正的,安全員有權對當事人處以50元的罰款;若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對乙方處以3000元以上的罰款;若因此影響工程評定或造成惡劣影響,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乙方鄭重承諾:凡因乙方人員違反上述規章制度及生產紀律,而發生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事故、財產損失事故、火災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建筑工地泥瓦工安全協議 瓦工安全協議書篇三
總承包人: ( 以下簡稱甲方)
分 包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保證現場施工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和其它北京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特與乙方簽訂安全協議。
一、基本規定與要求: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要求,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資質齊全有效,安全體系正常運行。
二、具體要求
1、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員,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認真履行甲方公司及項目部規章制度。
2、乙方生產、技術負責人在布置生產任務時,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堅決杜絕違章指揮。
3、乙方要抓好班組的班前教育,并做好記錄,及時做好新工人入場(包括特殊工種在內)的培訓、教育。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三證齊全,特殊工種持證率100%。甲方隨時進行檢查。
4、乙方施工人員所需的所有勞保防護用品,必須配備齊全;各項工序的安全保證措施必須到位。
5、乙方所有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進行高空作業、臨邊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6、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要遵紀守法,遵守場規場紀,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要協助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作,對于個別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檢查人員工作的給予處罰,嚴重者開除出場。
7、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乙方不能隨意拆除。乙方隨意私自拆除安全設施不通知安全員而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負。對存有事故隱患,乙方接到通知不執行或整改不徹底者,根據隱患嚴重性給予處理,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8、乙方嚴禁私設各種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架體、臨邊防護、安全網等,搭設架體必須有方案、交底,并經安全員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甲方安全人員檢查當中,發現違規者根據危險源的危害性而定給予處罰。乙方私自搭設的架體(包括吊籃)無任何安全驗收手續的設施,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9、嚴禁從高處往下扔物料。
10、機械設備運轉時,必須經過乙方安全員、安裝負責人、電氣負責人驗收合格,并把驗收資料報送到甲方安全員備案、在有甲方安全員驗收方可使用;嚴禁帶病作業、私自拆接、挪用機械設備。乙方操作者要持證上崗,要設專人負責操作,不得無證上崗。
11、乙方機械操作人要堅持按照“十字”作業保養施工,應經常檢查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整體結構,充分掌握機械設備性能,按使用說明書安全要求操作;嚴禁在設備運行中修理、緊固、調整及保養工作,嚴禁帶病運行,嚴格按照本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做好交接班記錄,交接班前、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操作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2、乙方在施工中,如有違章行為,并在不接受甲方負責人的口頭或書面警告后,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暫停施工。
13、對于乙方施工現場混亂,材料碼放不整齊,或私自破壞安全警示標志牌,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責任者甲方給予乙方罰款。
14、乙方現場臨電必須采用tn-s系統供電,使用的機械、電氣設備達到三相五線制、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有防雨措施的配電箱、開關箱接用,必須 進行動作特性參數測試,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各類型號機械、電氣設備,根據設備性能、防護要求,配戴好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操作前首先檢驗漏電保護器動作功能是否正常,確認正常后方可使用。
乙方挪用機械、電氣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方可進行;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用電接線找電工,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和電氣操作規程實施。
15、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動用明火時,必須到甲方開動火證,并有防火措施,嚴禁私自動用消防器材或挪作它用。違者加方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16、乙方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北京市有關社會治安管理規定,作到遵紀守法,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請假,對無論在現場或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挑釁者,甲方給予乙方處罰,重者扭送公安部門。乙方嚴禁使用童工。
17、乙方主動做好與總包和其它分包單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配合,做到“三不傷害”。
三、事故處理:
1、 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分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乙方造成對他方傷害,承擔相應責任。無論乙方自己還是乙方造成他方工傷事故,都將受到甲方的處罰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并對該隊伍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整頓。
2、 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對他方造成傷害,要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發生工傷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甲方將給與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分包管理實施細則
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細則
1.1、發生安全事故處罰細則
1)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重大未遂事故(有重大險情,但未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害),每發生一人次總包將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2)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記錄事故(人員輕微傷害不構成輕傷,設備未造成永久性損壞,可以修復),每發生一人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3)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輕傷事故,每發生一人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4)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重傷事故,每發生一人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20000元。
5)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死亡事故,每發生一人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0元,并賠償由于事故而導致總包單位遭受的其它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名義損失)。
6)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按機械設備事故損失金額標準確認),每發生一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20000元,并賠償由于事故而導致總包單位遭受的其它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名義損失)。
7)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重大火災事故(按有關火災損失金額標準確定,執行公安部門規定),每發生一次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罰款20000元,并賠償由于事故而導致總包單位遭受的其它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名義損失)。
8)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同等責任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管理部門責任認定書為據),每發生一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20000元, 并賠償由于事故而導致總包單位遭受的其它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名義損失)。
9)施工過程中由分包 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職業衛生傷害事故,大范圍中暑、食物中毒等,每發生一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30000元,并停工整頓,觸犯刑律的由公安機關處置,并賠償由于事故而導致總包單位遭受的其它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名義損失)。
10)分包單位施工中輕傷負傷率超過4‰,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30000元。
1.2、出現各種安全隱患的處罰細則
施工過程中,分保單位存在下列安全隱患(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不到位),總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安全管理
1)分包與總包應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未簽定罰款200元。
2)安全資金應及時按計劃投入,否則罰款500元。
3)施工現場安全標志應按要求進行擺放,沒有安全標志罰款50元。隨意破壞安全標志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4)現場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不健全,明顯有缺陷。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5)派駐施工現場的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經北京市建委或安監局安全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具備安全資格證書,總包單位禁止其入場。
6)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使用的勞務進行考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入場。
7)安排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三級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員(以教育登記卡及考試卷為依據)進入施工現場。每出現一人罰款100元。
8)進入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未佩戴胸卡。 每出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未落實農民工實名制工作,未建立工人入場人員登記表或建立的入場人員登記表與現場實際人員不相符的,罰款1000元。
10)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出現一人罰款100元。
11)吊籃施工、腳手架施工的搭拆等危險性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無經審批后的施工組織方案(以書面方案為據)或有方案但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交底記錄為依據)就開始施工。罰款20__元。
12)吊籃、腳手架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以驗收簽證單為依據)違者罰款500元 。
13)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所規定的禁忌勞動的或施工現場內有小孩的。 每出現一人罰款1000元 。
14)對甲方、監理單位、總包單位或上級檢查人員提出的警告或隱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徹底或、拒絕整改或整改后不報告有關人員進行復查的。 每次罰款200元(按次數加倍計算并累計處罰)。
15)報建安全管理資料不使用建設部或北京市規定表格的。每例罰款100元(按缺表數)。
16)默認或強令工人在沒有可靠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狀態下違章作業、冒險作業。每發生一次罰款:3000元。
17)不認真吸取教訓,不及時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每例罰款:5000元。
18)違反職業禁忌癥的有關規定,安排不符合身體健康要求人員上崗。每例罰款:500元。
19)不顧職工身體實際狀況,強令工作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每例罰款:500元。
20)未進行施工項目開工或復工前安全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確認就開始施工。每例罰款:20__元。
21)班組班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無交底記錄。每發生一次罰款:1000元。
22)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及帶電作業等危險作業項目,未事先找出危險點、制定防范措施、未向施工人員交底、未辦理交底人、被交底人雙方簽字盲目進行施工。每例罰款:5000元。
23)勞動力組織不合理,小工大用,致使險情出現。 每例罰款:200元。
24)發生事故后不及時組織事故調查分析。每例罰款:500元。
25)見到下屬違章作業不制止、不糾正、不處罰、不教育。每例 罰款:500元。
安全防護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規程要求,坐安全帽。每人罰款:200元。
2)使用“三證”不全或質量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工作鞋、絕緣鞋、防護面具)。每例罰款:20__元。
3)隨意破壞或未及時恢復安全設施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4)在2米以上高度拋擲構件。每例罰款:200元。
5)在高處平臺,孔洞邊緣,安全網內休息或倚座欄桿,3人以上依靠欄桿。每例罰款:200元。
6)高處作業時材料,工具等放在臨空面,孔洞附近。每例罰款:100元。
7)高處作業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時清理,有可能造成落物。每例罰款:200元。
8)發生高處墜物不能確定責任人時,以是誰的施工材料設備確認(無人員傷害時)。每例罰款:3000元。
9)在高處危險區域內相互嬉戲追跑、打鬧、打仗等。每例罰款:200元。
10)在無任何防墜措施的情況下行走高處單梁。每例罰款:200元。
11)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區。每例罰款:200元。
12)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雖經有關部門同意,但須完工后及時恢復而沒有恢復的。 每例罰款:500元。
13)使用不規范梯子,損壞嚴重的梯子,或梯子腳無防滑措施。每例罰款:200元。
14)兩人站在一個梯子作業,或站在最高兩檔 。每例罰款:200元。
15)上下梯子時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 每例罰款:200元。
16)墜落高度超過2米的臨邊處未設置高于1.2米高的護欄; 每處罰款:300元。
腳手架施工管理
1)分包單位自己搭設的腳手架所用材質要符合規范,若發現使用未達到規范要求的腳手架進行施工作業處罰300元。
2)腳手架使用荷載應符合規范要求,若發現使用腳手架超載,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3)作業面防護要齊全,未達到要求進行罰款100元。
4)護線架式應使用非導電材質,支搭要符合標準,發現不合格一處罰款200元。
5)在搭設不規范、不合格的腳手架上作業,或不牢固的構件上作業。每例罰款:200元。
6)不按安全規范要求及腳手架方案要求拆除腳手架,拆除時高處拋扔材料或整體推倒。每例罰款:1000元。
7)高處作業著裝不符合要求。每例支付違約金:100元。
8)隨意攀爬無防護措施。每例罰款:500元。
施工用電管理
1)未按規范使用電線路和設備的。罰款:3000元。
2)非電工接引電源。每人次罰款:200元。
3)配電箱內接線嚴禁一閘多用,嚴禁在隔離開關(刀閘)下口,漏電開關上口接線,設備接線必須壓接牢固,必須壓接pe保護線。配電箱、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必須靈敏有效,發現失靈漏電立即更換。配電箱內必須保持清潔,要定時清理箱內灰塵,且不得在配電箱內放置雜物。違反其中任何一處,罰款100元。
4)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未經漏電保護器。每例罰款:200元。
5)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電源線不得有接頭、破損。振搗榜、平板震動器、打夯機等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且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絕緣鞋、絕緣手套。否則每例罰款:100元。
6)使用單項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每例罰款:200元。
7)電氣設施接線時先接電源端,后接負荷端,無可靠措施。每例罰款:200元。
8)使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或使用不規范的熔絲。每例罰款:200元。
9)使用電焊機必須持北京市有效證件、必須有看火人、必須有滅火器材、必須有動火證,二次線,電源線過道路必須有可靠保護。否則每例罰款:200元。
10)流動電源箱之間電源線長度大于30米。每例罰款:100元。
11)在帶電設備附近有可能造成觸電的位置使用鋼卷尺進行測量。每例罰款:100元。
12)在電源周圍2米內進行焊割等高溫作業、無可靠措施。每例罰款:200元。
13)電焊機二次線接頭銅芯裸露,未包扎絕緣。每例罰款:100元
14)分包單位開關箱必須采用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電。否則罰款200元。
15)。電焊機必須使用專用開關箱,內設電焊機、漏電保護器和二次側觸電保護器,焊把線和地線必須雙線到位,一、二次線必須符合臨電規范要求(一次線不超過3m 二次線不超過30m ),嚴禁使用鋼筋、架管等做地線,電焊機一二次測保護罩必須齊全,違反其中任何一條罰款100元。
16)分包單位必須設置臨時電工,并且有上崗證,違者罰款500元。
17)臨時電工接線時應有專人監控,違者罰款100元。
施工機具管理
1)轉動機械的操作人員在作業時戴手套。每例罰款:200元。
2)使用砂輪機、車、鉗、鉆等切割機械不戴防護眼鏡。每例罰款:200元。
3)運行、轉動設備無防護罩、遮欄。每例罰款:500元
4)施工機械傳動外露部分必須有防護裝置,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
5)戴手套或用布、棉紗、擦試清掃轉動設備或手摸旋轉中工件。每例罰款:200元
6)乙炔發生器或乙炔氣瓶無防止回火安全裝置的。 每例罰款:200元 。
7)各種氣瓶放在陽光下曝曬或離火距離小于10米。 每例罰款:200元。
8)默認機械設備超負荷運行,帶病運行,不及時組織維修。每例罰款:300元。
9)電動吊籃安裝、使用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0元整。
10)大、中、小型機械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整。
11)機械設備應該按規定維護保養,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整。
12)機械設備電氣控制箱必須齊全有效,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整。
13)機械設備操作場所應懸掛操作規程,明確責任人,設備停用后應關機上鎖,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要求,罰款50元/項。
14)須有機械操作人員花名冊及操作證復印件,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要求,罰款100元/項/人。
15)須有機械設備驗收記錄,機械出租單位安全檢查記錄及隱患整改記錄,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要求,罰款100元/項。
16)須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進行職工應知應會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項/人。
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管理
1)運送易遺灑物料,應采用容器吊運,若發現凌空拋擲罰款50-100元。
2)劃分文明施工責任區后,材料、設施放置混亂。 罰款:500元。
3)現場材料、構件、設備堆放雜亂、未按總包單位要求分類擺放。罰款:500元。
4) 辦公室、工具房、門前或周圍雜亂,垃圾遍地。每例罰款:500元。
5)物資庫房各種材料堆放混亂、無標識。罰款:200元。
6)對在現場或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挑釁者,甲方給予乙方1000~3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扭送公安部門。
7)穿高跟鞋、涼鞋、拖鞋、裙子、短褲、背心、裸背進入現場。每人次罰款:100元。
8)酒后進入施工現場。每人次罰款:100元。
9)隨意移動、拆除、損壞安全設施或移做他用。每例罰款:200元。
10)作業工人或施工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抽煙或現場有煙頭存留。 每例罰款50元。
11)作業工人或施工管理人員在現場隨處大小便或有大小便在樓內存留。每人次罰款:500元。
1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藍色安全帽,違者每例罰款100元。
13)現場工程垃圾未按總包要求存放到指定地點的。每例罰款100元。
現場、料具管理
1)施工現場料具和構、配件碼放整齊,不符合標準罰款100元。
2)現場應對成品進行保護,發現破壞一處按具體情況進行處罰。建筑內外零散物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時清理,若不及時清理,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3)材料保存、保管應有相應保護措施,沒有措施處罰100元。
4)施工作業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罰款200元。
生活區管理
1)工人宿舍應經常打掃,保持干凈、整潔,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禁止亂扔,違者罰款100元;分包單位應給工人宿舍配備垃圾桶,并設專人清理,違者罰款100元;工人的剩菜、剩飯應及時倒入垃圾桶,亂扔、亂倒罰款10元。
2)宿舍有防暑或取暖措施,未達到要求的罰款50-100元。
3)食堂應符合衛生標準,衛生不合格,臟、亂、差處于罰款100元。
4)食堂應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有健康證、衛生意識培訓證,未經批準無證上崗處于200元罰款。
5)炊事人員上崗應穿戴工作服、帽,保持個人衛生,否則罰款100元/人。
6)食品及炊具、用具等用存放在干凈、衛生的地方,若不按要求存放,處于50-100元罰款。
7)職工宿舍應有滅鼠、蚊、蠅等措施,若無措施罰款50元。
8)生活區應配備藥品和急救器材,沒有配備藥品和急救器材的罰款100元。
消防管理
1)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區域攜帶火種、吸煙、無證動用明火。每例罰款:100-200元。
2)不及時關閉氧乙炔或采用擰帶的辦法離開工作崗位。 每例罰款:500元。
3)乙炔瓶、 氧氣瓶間距小于5米,氧乙炔帶混用。 每例罰款:100元。
4)高處電火焊作業,對下方的設備不采取防火隔離措施。每例罰款:200元。
5)作業時無意損壞用電設施或照明燈具不報告。 每例罰款:200元。
6)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每例罰款:100元。
7)隨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每例罰款:200元。
8)擅自點燃垃圾箱內的垃圾、拆箱包裝物、明火取暖。每例罰款:200元。
9)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的易燃物,工作結束后未檢查清理遺留物,留下火種。每人次罰款:300元。
10)未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支付違約金500元。
11)施工現場禁止住人,私自入住的罰款200。
12)不得損壞建筑材料、機具和成品,對無保護措施或私自破壞機具和破壞成品的罰款500-1000元。
13)工程內部不準做倉庫,不準存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否則罰款300元。
14)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搬運、使用要符合標準,無防護措施罰款200元。
15)明火作業要符合標準,動火前必須開取動火證,否則罰款200元。
16)現場嚴禁吸煙,否則罰款100-200元。
17)氧氣瓶、乙炔瓶明火作業距離不得小于5米,明火距瓶不得小于10米。違反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18)施工現場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否則發款20元。
19)宿舍嚴禁私拉亂接,禁止使用電褥子、熱的快,違者罰款200元。
起重吊裝管理
1)用吊籃作業,應有施工方案,運送物料應符合要求,違者罰款1000元。
2)索具必須按規定使用,吊具必須符合要求,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要求,罰款200元/項。
3)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有可靠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整。
4)擅自撬開門鎖用電,操作機械。每例罰款:500元。
2、質量管理細則
2.1、材料質量管理
1)分包單位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設計和國家規范、規程的要求,證明材料齊全,使用假冒偽劣材料者,總包有權要求其拆除并視情節嚴重給與1000-20__元罰款。
2)所有分包單位進場材料經總包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違者罰款:1000元。
3)分包單位以行賄手段使用虛假材料給工程質量造成損失,總包視情節嚴重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10000元。
2.2、工序質量管理
1)分包單位每一項工序施工前應有技術交底,技術交底應明確質量要求,同時對工人進行詳細的交底,保證每道工序一次驗收通過,無技術交底,胡干蠻干者每次罰款1000元。
2)分包單位每道工序完成后應及時進行驗收,不驗收進行下道工序罰款200元。
3)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有質疑或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其改正,分包單位置之不理者罰款1000元。
4)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分包單位瞞報,給工程造成重大損失,總包有權利終止其合同,情節嚴重的依法上報國家執法部門。
5)分包單位技術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總包有權要求分包單位換人,拒絕執行者罰款1000元并將有關人員清出場外。
6)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對總包、其他分包及自身的成品保護工作,有意破壞著罰款1000元,無意的項目部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罰款,屢次出現破壞者項目部將給予重罰。
3、進度管理細則
3.1、總分包計劃一旦確認,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給定的時間節點組織施工;分包單位根據總進度計劃時間節點列出人員、材料、設備進場時間和數量,并在總包通知的時間內報總包項目部,誤期處罰200元/天。
3.2、分包單位須按總包給定的節點時間完成本項目,如果在給定的時間內分包單位未完成,屬于分包單位自己原因造成的,每拖延一天罰款10000元,罰款總額度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3.3、總包進度協調例會:相關各分包必須準時參加每次總包協調生產會。各分包在協調會上對于延期或沒按計劃完成的項目要認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明確的施工進度計劃調整方案和實施方法,落實到各部門或個人。
總包對遲到者罰款每人每次100元;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罰款每人每次200元。每次會議后總包把出勤情況匯報業主。
3.4、總包及各分包協調配和:總包從整個工程進度出發,負責協調各分包的關系,解決各分包之間矛盾,對于總包合理的要求及安排,分包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配合。互相扯皮、蠻橫無禮、阻礙工程進度的分包單位,總包有權利對其處罰,處罰金額根據具體情節而定,并建議業主對其合作資格進行重新審核。
以上幾條規章制度乙方應認真執行,如違反以上規定,一切后果自負,甲方將視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罰款細則及數額具體見分包管理實施細則,罰款數額將從乙方的管理保證金中加倍扣除。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建筑工地泥瓦工安全協議 瓦工安全協議書篇四
總承包人: ( 以下簡稱甲方)
分 包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保證現場施工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和其它北京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特與乙方簽訂安全協議。
一、基本規定與要求: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要求,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資質齊全有效,安全體系正常運行。
二、具體要求
1、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員,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認真履行甲方公司及項目部規章制度。
2、乙方生產、技術負責人在布置生產任務時,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堅決杜絕違章指揮。
3、乙方要抓好班組的班前教育,并做好記錄,及時做好新工人入場(包括特殊工種在內)的培訓、教育。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三證齊全,特殊工種持證率100%。甲方隨時進行檢查。
4、乙方施工人員所需的所有勞保防護用品,必須配備齊全;各項工序的安全保證措施必須到位。
5、乙方所有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進行高空作業、臨邊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6、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要遵紀守法,遵守場規場紀,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要協助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作,對于個別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檢查人員工作的給予處罰,嚴重者開除出場。
7、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乙方不能隨意拆除。乙方隨意私自拆除安全設施不通知安全員而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負。對存有事故隱患,乙方接到通知不執行或整改不徹底者,根據隱患嚴重性給予處理,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8、乙方嚴禁私設各種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架體、臨邊防護、安全網等,搭設架體必須有方案、交底,并經安全員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甲方安全人員檢查當中,發現違規者根據危險源的危害性而定給予處罰。乙方私自搭設的架體(包括吊籃)無任何安全驗收手續的設施,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9、嚴禁從高處往下扔物料。
10、機械設備運轉時,必須經過乙方安全員、安裝負責人、電氣負責人驗收合格,并把驗收資料報送到甲方安全員備案、在有甲方安全員驗收方可使用;嚴禁帶病作業、私自拆接、挪用機械設備。乙方操作者要持證上崗,要設專人負責操作,不得無證上崗。
11、乙方機械操作人要堅持按照“十字”作業保養施工,應經常檢查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整體結構,充分掌握機械設備性能,按使用說明書安全要求操作;嚴禁在設備運行中修理、緊固、調整及保養工作,嚴禁帶病運行,嚴格按照本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做好交接班記錄,交接班前、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操作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2、乙方在施工中,如有違章行為,并在不接受甲方負責人的口頭或書面警告后,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暫停施工。
13、對于乙方施工現場混亂,材料碼放不整齊,或私自破壞安全警示標志牌,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責任者甲方給予乙方罰款。
14、乙方現場臨電必須采用tn-s系統供電,使用的機械、電氣設備達到三相五線制、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有防雨措施的配電箱、開關箱接用,必須 進行動作特性參數測試,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各類型號機械、電氣設備,根據設備性能、防護要求,配戴好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操作前首先檢驗漏電保護器動作功能是否正常,確認正常后方可使用。
乙方挪用機械、電氣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方可進行;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用電接線找電工,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和電氣操作規程實施。
15、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動用明火時,必須到甲方開動火證,并有防火措施,嚴禁私自動用消防器材或挪作它用。違者加方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16、乙方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北京市有關社會治安管理規定,作到遵紀守法,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請假,對無論在現場或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挑釁者,甲方給予乙方處罰,重者扭送公安部門。乙方嚴禁使用童工。
17、乙方主動做好與總包和其它分包單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配合,做到“三不傷害”。
三、事故處理:
1、 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分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乙方造成對他方傷害,承擔相應責任。無論乙方自己還是乙方造成他方工傷事故,都將受到甲方的處罰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并對該隊伍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整頓。
2、 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對他方造成傷害,要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發生工傷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甲方將給與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分包管理實施細則
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細則
1.1、發生安全事故處罰細則
1)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重大未遂事故(有重大險情,但未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害),每發生一人次總包將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2)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記錄事故(人員輕微傷害不構成輕傷,設備未造成永久性損壞,可以修復),每發生一人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3)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輕傷事故,每發生一人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4)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重傷事故,每發生一人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20000元。
5)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死亡事故,每發生一人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0元,并賠償由于事故而導致總包單位遭受的其它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名義損失)。
6)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按機械設備事故損失金額標準確認),每發生一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20000元,并賠償由于事故而導致總包單位遭受的其它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名義損失)。
7)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重大火災事故(按有關火災損失金額標準確定,執行公安部門規定),每發生一次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罰款20000元,并賠償由于事故而導致總包單位遭受的其它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名義損失)。
8)施工過程中發生由分包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同等責任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管理部門責任認定書為據),每發生一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20000元, 并賠償由于事故而導致總包單位遭受的其它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名義損失)。
9)施工過程中由分包 單位(含分包單位下屬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供應商等)責任造成的職業衛生傷害事故,大范圍中暑、食物中毒等,每發生一次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30000元,并停工整頓,觸犯刑律的由公安機關處置,并賠償由于事故而導致總包單位遭受的其它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名義損失)。
10)分包單位施工中輕傷負傷率超過4‰,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30000元。
1.2、出現各種安全隱患的處罰細則
施工過程中,分保單位存在下列安全隱患(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不到位),總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安全管理
1)分包與總包應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未簽定罰款200元。
2)安全資金應及時按計劃投入,否則罰款500元。
3)施工現場安全標志應按要求進行擺放,沒有安全標志罰款50元。隨意破壞安全標志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4)現場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不健全,明顯有缺陷。總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5)派駐施工現場的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經北京市建委或安監局安全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具備安全資格證書,總包單位禁止其入場。
6)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使用的勞務進行考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入場。
7)安排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三級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員(以教育登記卡及考試卷為依據)進入施工現場。每出現一人罰款100元。
8)進入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未佩戴胸卡。 每出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未落實農民工實名制工作,未建立工人入場人員登記表或建立的入場人員登記表與現場實際人員不相符的,罰款1000元。
10)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出現一人罰款100元。
11)吊籃施工、腳手架施工的搭拆等危險性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無經審批后的施工組織方案(以書面方案為據)或有方案但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交底記錄為依據)就開始施工。罰款20__元。
12)吊籃、腳手架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以驗收簽證單為依據)違者罰款500元 。
13)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所規定的禁忌勞動的或施工現場內有小孩的。 每出現一人罰款1000元 。
14)對甲方、監理單位、總包單位或上級檢查人員提出的警告或隱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徹底或、拒絕整改或整改后不報告有關人員進行復查的。 每次罰款200元(按次數加倍計算并累計處罰)。
15)報建安全管理資料不使用建設部或北京市規定表格的。每例罰款100元(按缺表數)。
16)默認或強令工人在沒有可靠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狀態下違章作業、冒險作業。每發生一次罰款:3000元。
17)不認真吸取教訓,不及時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每例罰款:5000元。
18)違反職業禁忌癥的有關規定,安排不符合身體健康要求人員上崗。每例罰款:500元。
19)不顧職工身體實際狀況,強令工作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每例罰款:500元。
20)未進行施工項目開工或復工前安全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確認就開始施工。每例罰款:20__元。
21)班組班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無交底記錄。每發生一次罰款:1000元。
22)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及帶電作業等危險作業項目,未事先找出危險點、制定防范措施、未向施工人員交底、未辦理交底人、被交底人雙方簽字盲目進行施工。每例罰款:5000元。
23)勞動力組織不合理,小工大用,致使險情出現。 每例罰款:200元。
24)發生事故后不及時組織事故調查分析。每例罰款:500元。
25)見到下屬違章作業不制止、不糾正、不處罰、不教育。每例 罰款:500元。
安全防護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規程要求,坐安全帽。每人罰款:200元。
2)使用“三證”不全或質量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工作鞋、絕緣鞋、防護面具)。每例罰款:20__元。
3)隨意破壞或未及時恢復安全設施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4)在2米以上高度拋擲構件。每例罰款:200元。
5)在高處平臺,孔洞邊緣,安全網內休息或倚座欄桿,3人以上依靠欄桿。每例罰款:200元。
6)高處作業時材料,工具等放在臨空面,孔洞附近。每例罰款:100元。
7)高處作業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時清理,有可能造成落物。每例罰款:200元。
8)發生高處墜物不能確定責任人時,以是誰的施工材料設備確認(無人員傷害時)。每例罰款:3000元。
9)在高處危險區域內相互嬉戲追跑、打鬧、打仗等。每例罰款:200元。
10)在無任何防墜措施的情況下行走高處單梁。每例罰款:200元。
11)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區。每例罰款:200元。
12)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雖經有關部門同意,但須完工后及時恢復而沒有恢復的。 每例罰款:500元。
13)使用不規范梯子,損壞嚴重的梯子,或梯子腳無防滑措施。每例罰款:200元。
14)兩人站在一個梯子作業,或站在最高兩檔 。每例罰款:200元。
15)上下梯子時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 每例罰款:200元。
16)墜落高度超過2米的臨邊處未設置高于1.2米高的護欄; 每處罰款:300元。
腳手架施工管理
1)分包單位自己搭設的腳手架所用材質要符合規范,若發現使用未達到規范要求的腳手架進行施工作業處罰300元。
2)腳手架使用荷載應符合規范要求,若發現使用腳手架超載,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3)作業面防護要齊全,未達到要求進行罰款100元。
4)護線架式應使用非導電材質,支搭要符合標準,發現不合格一處罰款200元。
5)在搭設不規范、不合格的腳手架上作業,或不牢固的構件上作業。每例罰款:200元。
6)不按安全規范要求及腳手架方案要求拆除腳手架,拆除時高處拋扔材料或整體推倒。每例罰款:1000元。
7)高處作業著裝不符合要求。每例支付違約金:100元。
8)隨意攀爬無防護措施。每例罰款:500元。
施工用電管理
1)未按規范使用電線路和設備的。罰款:3000元。
2)非電工接引電源。每人次罰款:200元。
3)配電箱內接線嚴禁一閘多用,嚴禁在隔離開關(刀閘)下口,漏電開關上口接線,設備接線必須壓接牢固,必須壓接pe保護線。配電箱、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必須靈敏有效,發現失靈漏電立即更換。配電箱內必須保持清潔,要定時清理箱內灰塵,且不得在配電箱內放置雜物。違反其中任何一處,罰款100元。
4)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未經漏電保護器。每例罰款:200元。
5)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電源線不得有接頭、破損。振搗榜、平板震動器、打夯機等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且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絕緣鞋、絕緣手套。否則每例罰款:100元。
6)使用單項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每例罰款:200元。
7)電氣設施接線時先接電源端,后接負荷端,無可靠措施。每例罰款:200元。
8)使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或使用不規范的熔絲。每例罰款:200元。
9)使用電焊機必須持北京市有效證件、必須有看火人、必須有滅火器材、必須有動火證,二次線,電源線過道路必須有可靠保護。否則每例罰款:200元。
10)流動電源箱之間電源線長度大于30米。每例罰款:100元。
11)在帶電設備附近有可能造成觸電的位置使用鋼卷尺進行測量。每例罰款:100元。
12)在電源周圍2米內進行焊割等高溫作業、無可靠措施。每例罰款:200元。
13)電焊機二次線接頭銅芯裸露,未包扎絕緣。每例罰款:100元
14)分包單位開關箱必須采用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電。否則罰款200元。
15)。電焊機必須使用專用開關箱,內設電焊機、漏電保護器和二次側觸電保護器,焊把線和地線必須雙線到位,一、二次線必須符合臨電規范要求(一次線不超過3m 二次線不超過30m ),嚴禁使用鋼筋、架管等做地線,電焊機一二次測保護罩必須齊全,違反其中任何一條罰款100元。
16)分包單位必須設置臨時電工,并且有上崗證,違者罰款500元。
17)臨時電工接線時應有專人監控,違者罰款100元。
施工機具管理
1)轉動機械的操作人員在作業時戴手套。每例罰款:200元。
2)使用砂輪機、車、鉗、鉆等切割機械不戴防護眼鏡。每例罰款:200元。
3)運行、轉動設備無防護罩、遮欄。每例罰款:500元
4)施工機械傳動外露部分必須有防護裝置,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
5)戴手套或用布、棉紗、擦試清掃轉動設備或手摸旋轉中工件。每例罰款:200元
6)乙炔發生器或乙炔氣瓶無防止回火安全裝置的。 每例罰款:200元 。
7)各種氣瓶放在陽光下曝曬或離火距離小于10米。 每例罰款:200元。
8)默認機械設備超負荷運行,帶病運行,不及時組織維修。每例罰款:300元。
9)電動吊籃安裝、使用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0元整。
10)大、中、小型機械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整。
11)機械設備應該按規定維護保養,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整。
12)機械設備電氣控制箱必須齊全有效,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整。
13)機械設備操作場所應懸掛操作規程,明確責任人,設備停用后應關機上鎖,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要求,罰款50元/項。
14)須有機械操作人員花名冊及操作證復印件,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要求,罰款100元/項/人。
15)須有機械設備驗收記錄,機械出租單位安全檢查記錄及隱患整改記錄,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要求,罰款100元/項。
16)須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進行職工應知應會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項/人。
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管理
1)運送易遺灑物料,應采用容器吊運,若發現凌空拋擲罰款50-100元。
2)劃分文明施工責任區后,材料、設施放置混亂。 罰款:500元。
3)現場材料、構件、設備堆放雜亂、未按總包單位要求分類擺放。罰款:500元。
4) 辦公室、工具房、門前或周圍雜亂,垃圾遍地。每例罰款:500元。
5)物資庫房各種材料堆放混亂、無標識。罰款:200元。
6)對在現場或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挑釁者,甲方給予乙方1000~3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扭送公安部門。
7)穿高跟鞋、涼鞋、拖鞋、裙子、短褲、背心、裸背進入現場。每人次罰款:100元。
8)酒后進入施工現場。每人次罰款:100元。
9)隨意移動、拆除、損壞安全設施或移做他用。每例罰款:200元。
10)作業工人或施工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抽煙或現場有煙頭存留。 每例罰款50元。
11)作業工人或施工管理人員在現場隨處大小便或有大小便在樓內存留。每人次罰款:500元。
1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藍色安全帽,違者每例罰款100元。
13)現場工程垃圾未按總包要求存放到指定地點的。每例罰款100元。
現場、料具管理
1)施工現場料具和構、配件碼放整齊,不符合標準罰款100元。
2)現場應對成品進行保護,發現破壞一處按具體情況進行處罰。建筑內外零散物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時清理,若不及時清理,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3)材料保存、保管應有相應保護措施,沒有措施處罰100元。
4)施工作業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罰款200元。
生活區管理
1)工人宿舍應經常打掃,保持干凈、整潔,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禁止亂扔,違者罰款100元;分包單位應給工人宿舍配備垃圾桶,并設專人清理,違者罰款100元;工人的剩菜、剩飯應及時倒入垃圾桶,亂扔、亂倒罰款10元。
2)宿舍有防暑或取暖措施,未達到要求的罰款50-100元。
3)食堂應符合衛生標準,衛生不合格,臟、亂、差處于罰款100元。
4)食堂應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有健康證、衛生意識培訓證,未經批準無證上崗處于200元罰款。
5)炊事人員上崗應穿戴工作服、帽,保持個人衛生,否則罰款100元/人。
6)食品及炊具、用具等用存放在干凈、衛生的地方,若不按要求存放,處于50-100元罰款。
7)職工宿舍應有滅鼠、蚊、蠅等措施,若無措施罰款50元。
8)生活區應配備藥品和急救器材,沒有配備藥品和急救器材的罰款100元。
消防管理
1)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區域攜帶火種、吸煙、無證動用明火。每例罰款:100-200元。
2)不及時關閉氧乙炔或采用擰帶的辦法離開工作崗位。 每例罰款:500元。
3)乙炔瓶、 氧氣瓶間距小于5米,氧乙炔帶混用。 每例罰款:100元。
4)高處電火焊作業,對下方的設備不采取防火隔離措施。每例罰款:200元。
5)作業時無意損壞用電設施或照明燈具不報告。 每例罰款:200元。
6)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每例罰款:100元。
7)隨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每例罰款:200元。
8)擅自點燃垃圾箱內的垃圾、拆箱包裝物、明火取暖。每例罰款:200元。
9)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的易燃物,工作結束后未檢查清理遺留物,留下火種。每人次罰款:300元。
10)未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支付違約金500元。
11)施工現場禁止住人,私自入住的罰款200。
12)不得損壞建筑材料、機具和成品,對無保護措施或私自破壞機具和破壞成品的罰款500-1000元。
13)工程內部不準做倉庫,不準存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否則罰款300元。
14)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搬運、使用要符合標準,無防護措施罰款200元。
15)明火作業要符合標準,動火前必須開取動火證,否則罰款200元。
16)現場嚴禁吸煙,否則罰款100-200元。
17)氧氣瓶、乙炔瓶明火作業距離不得小于5米,明火距瓶不得小于10米。違反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18)施工現場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否則發款20元。
19)宿舍嚴禁私拉亂接,禁止使用電褥子、熱的快,違者罰款200元。
起重吊裝管理
1)用吊籃作業,應有施工方案,運送物料應符合要求,違者罰款1000元。
2)索具必須按規定使用,吊具必須符合要求,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要求,罰款200元/項。
3)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有可靠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整。
4)擅自撬開門鎖用電,操作機械。每例罰款:500元。
2、質量管理細則
2.1、材料質量管理
1)分包單位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設計和國家規范、規程的要求,證明材料齊全,使用假冒偽劣材料者,總包有權要求其拆除并視情節嚴重給與1000-20__元罰款。
2)所有分包單位進場材料經總包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違者罰款:1000元。
3)分包單位以行賄手段使用虛假材料給工程質量造成損失,總包視情節嚴重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10000元。
2.2、工序質量管理
1)分包單位每一項工序施工前應有技術交底,技術交底應明確質量要求,同時對工人進行詳細的交底,保證每道工序一次驗收通過,無技術交底,胡干蠻干者每次罰款1000元。
2)分包單位每道工序完成后應及時進行驗收,不驗收進行下道工序罰款200元。
3)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有質疑或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其改正,分包單位置之不理者罰款1000元。
4)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分包單位瞞報,給工程造成重大損失,總包有權利終止其合同,情節嚴重的依法上報國家執法部門。
5)分包單位技術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總包有權要求分包單位換人,拒絕執行者罰款1000元并將有關人員清出場外。
6)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對總包、其他分包及自身的成品保護工作,有意破壞著罰款1000元,無意的項目部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罰款,屢次出現破壞者項目部將給予重罰。
3、進度管理細則
3.1、總分包計劃一旦確認,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給定的時間節點組織施工;分包單位根據總進度計劃時間節點列出人員、材料、設備進場時間和數量,并在總包通知的時間內報總包項目部,誤期處罰200元/天。
3.2、分包單位須按總包給定的節點時間完成本項目,如果在給定的時間內分包單位未完成,屬于分包單位自己原因造成的,每拖延一天罰款10000元,罰款總額度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3.3、總包進度協調例會:相關各分包必須準時參加每次總包協調生產會。各分包在協調會上對于延期或沒按計劃完成的項目要認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明確的施工進度計劃調整方案和實施方法,落實到各部門或個人。
總包對遲到者罰款每人每次100元;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罰款每人每次200元。每次會議后總包把出勤情況匯報業主。
3.4、總包及各分包協調配和:總包從整個工程進度出發,負責協調各分包的關系,解決各分包之間矛盾,對于總包合理的要求及安排,分包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配合。互相扯皮、蠻橫無禮、阻礙工程進度的分包單位,總包有權利對其處罰,處罰金額根據具體情節而定,并建議業主對其合作資格進行重新審核。
以上幾條規章制度乙方應認真執行,如違反以上規定,一切后果自負,甲方將視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罰款細則及數額具體見分包管理實施細則,罰款數額將從乙方的管理保證金中加倍扣除。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建筑工地泥瓦工安全協議 瓦工安全協議書篇五
根據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與本公司相關規定,本建筑工地禁止未成年人及員工家屬入住本工地生活區。若有家庭特殊情況的,必須遵守以下規定并簽訂此協議:
1. 如有子女入住本工地生活區的,父母必須遵守履行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子女不得獨自出宿舍到處走動,必須由父母陪同。
2. 任何職工家屬(非工作人員)禁止出入施工現場和辦公區。
3. 禁止隨意觸動或動用工地電器、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和建筑材料等危險用品。
4. 宿舍內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尤其是小孩,父母必須監護好,不得讓小孩碰任何有電物體。
5. 搞好公共衛生和個人衛生。
如有違反安全條例和上述規定,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其責任均與本公司無關,家屬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請相關人員自覺遵守。
職工及家屬簽字按指紋:
公司項目負責人簽字:
建筑工地泥瓦工安全協議 瓦工安全協議書篇六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為了使工地生活區管理正規化、標準化,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健康,保證生活區不發生打架群毆事件,食堂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明確責任,使在建工程順利進行施工。認真貫徹執行京建施[_____]____號《____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及有關法規、標準、規定,杜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及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不造成傳染病的多發、爆發,故制定本協議書。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場地,及城鄉生活飲用水,食堂生活用電,符合消防要求的職工住房。
(2)、甲方設領導一名,主管現場生活區治安、消防、宿舍衛生及食堂安全衛生臨時用電等管理工作。
(3)、甲方領導有權對乙方的生活區及食堂進行安全衛生檢查,有權對乙方的生活區及食堂不安全隱患提出停工整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在施工期間如發生打架斗毆刑事案件及食物中毒、火災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或它方人員傷亡等),甲方有協助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現場法人委托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生活區的治安、消防、宿舍衛生及食堂衛生安全的自身管理,做好自檢自查工作。乙方必須設主要領導主管生活區的治安、消防、宿舍衛生及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且做好檢查記錄。
(2)、乙方禁止留宿非本單位施工人員,嚴禁留宿家屬、小孩及社會閑雜人員,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登記造冊上報甲方備案,所有進出人員及車輛和物品,必須辦理相關手續接受門衛的檢查。
(3)、乙方必須遵守《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的規定。杜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及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不得造成傳染病的多發、爆發。
(4)、乙方負責對生活區臨建設施的保養和維修。嚴禁乙方私自拆改臨建設施,不準私自拆改房屋布局,嚴禁施工人員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宿舍內,嚴禁在生活區聚眾賭博及傳播淫穢物品。禁止一切違法行為。
(5)、食堂必須設置獨立的制作間、庫房和燃氣罐存放間,乙方在建好食堂后,必須到衛生防疫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及《炊事員健康證》,方可開火做飯。
(6)、乙方食堂不得超范圍加工、銷售食品,不得采購、制售《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7)、食堂嚴禁食用食品添加劑及亞硝酸鹽,嚴禁食用營養強化劑。不準采購、食用扁豆及發芽的土豆。嚴禁采購發霉、生蟲、變質的食品。嚴禁采購死因不明的禽、蓄、獸、水產動物及制品。
(8)、食品存放必須做到分類、分架、隔墻、離地。食品用具、容器要生熟分開,炊具、餐具必須及時清洗,定期消毒。設有密閉式泔水桶。食堂必須設有隔油池,并且做到定期清掏。
(9)、食堂必須使用有合格證的液化氣罐及炊具,使用蒸箱及用電設備,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用電規范中的規定,嚴禁私接亂拉,保證安全用電。并且負責對生活區及廁所的清掃。
(10)、認真貫徹執行“誰施工,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施工期間如發生打架斗毆刑事案件及食物中毒、火災等其它事故,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甲方,不得隱瞞虛報。
三、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結束終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單位: (蓋章) 乙方單位: (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