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員工個人防疫病毒承諾書篇一
一、本人及家屬在開工前14日內未外出(縣外);未接觸外地來訪人員;未接觸疑似或確診病例及疫情高發地區人員;本人在此保證自身健康狀況沒有異常。
二、上班期間嚴格履行洗煤廠防疫管理規定,按照規定時間要求上下班、按規定進行溫度檢測。
三、疫情期間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拒絕扎堆:不湊熱鬧,防止傳染。
2、減少串門:電話聯絡,見屏如面。
3、必戴口罩:科學處理,不留隱患。 4、經常洗手:消毒殺菌,保持清潔。5、拒吃野味:合理飲食,確保健康。6、拒絕謠言:謹言慎行,維護穩定。7、配合檢查:監測體溫,報送信息。
8、科學防治:如有不適,盡快就醫。
以上承諾,我將認真遵守、嚴格執行,實事求是,不隱瞞運行軌跡,請給予監督。
本人簽字:
部門負責人:
員工個人防疫病毒承諾書篇二
個人健康承諾書
姓名:
身份證號: 電話:
家庭住址: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本人自覺遵守并將繼續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本人近期(自今日起前14天內)無到過疫區、有病例報告的村(社區),無接觸過新型冠狀病毒感柒者,無接觸過來自疫區或有病例報告的村(社區)發熱或有呼吸道癥狀的患者。
二、本人目前身體健康且近期內(自今日起前14天內)沒有出現發燒、咳嗽、胸悶等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有關的癥狀。
三、
自覺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禮儀;上班戴口罩、下班不出門、不參加聚餐聚會;自覺接受醫療機構流行病學調查,主動配合單位、居住地進行健康監測,當出現發熱(體溫≥37.3℃)、乏力、干咳等不適癥狀時,及時報告用工單位并按照規范流程就診。四、工作期間如拒不遵守和落實疫情防控相應措施,用工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據實報警。
本人完全了解上述內容,承諾遵守,并對所承諾的事項承擔法律責任。
承諾人:
年 月 日
員工個人防疫病毒承諾書篇三
防控期間個人承諾書
姓名: 身份證號: 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間,自覺遵守防控疫情有關規定和公司防控疫情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如下:
1.本人身體健康,近14天無發燒、無干咳等呼吸道癥狀。 2.本人近14天沒有到達過中、高風險疫區,沒有接觸過中、高風險疫區人員,沒有接觸過確診或疑似病例,居住社區無疑似或確診病例。
3.自覺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在外出和工作期間佩戴口罩、不聚餐、不聚會、不去人口密集場所、勤洗手、勤換衣、不隨地吐痰。
4.主動配合單位、社區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燒、干咳等呼吸道癥狀時應及時向單位和所在社區報告。
5.當公司或所在社區要求隔離時,應積極配合。
6.如被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應積極配合治療和調查。
本人承諾在疫情期間積極配合單位防疫工作,不瞞報、不謊報,對自己承諾的事項承擔法律責任。
承諾人: 承諾時間:2020年 月 日
防控期間個人承諾書
姓名: 身份證號: 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間,自覺遵守防控疫情有關規定和公司防控疫情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如下:
1.本人身體健康,近14天無發燒、無干咳等呼吸道癥狀。 2.本人近14天沒有到達過中、高風險疫區,沒有接觸過中、高風險疫區人員,沒有接觸過確診或疑似病例,居住社區無疑似或確診病例。
3.自覺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在外出和工作期間佩戴口罩、不聚餐、不聚會、不去人口密集場所、勤洗手、勤換衣、不隨地吐痰。
4.主動配合單位、社區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燒、干咳等呼吸道癥狀時應及時向單位和所在社區報告。
5.當公司或所在社區要求隔離時,應積極配合。
6.如被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應積極配合治療和調查。 本人承諾在疫情期間積極配合單位防疫工作,不瞞報、不謊報,對自己承諾的事項承擔法律責任。
承諾人: 承諾時間:2020年 月 日
防控期間個人承諾書
姓名: 身份證號: 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間,自覺遵守防控疫情有關規定和公司防控疫情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如下:
1.本人身體健康,近14天無發燒、無干咳等呼吸道癥狀。 2.本人近14天沒有到達過中、高風險疫區,沒有接觸過中、高風險疫區人員,沒有接觸過確診或疑似病例,居住社區無疑似或確診病例。
3.自覺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在外出和工作期間佩戴口罩、不聚餐、不聚會、不去人口密集場所、勤洗手、勤換衣、不隨地吐痰。 4.主動配合單位、社區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燒、干咳等呼吸道癥狀時應及時向單位和所在社區報告。
5.當公司或所在社區要求隔離時,應積極配合。
6.如被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應積極配合治療和調查。
本人承諾在疫情期間積極配合單位防疫工作,不瞞報、不謊報,對自己承諾的事項承擔法律責任。
承諾人: 承諾時間:2020年 月 日
員工個人防疫病毒承諾書篇四
防疫承諾書
篇1
麥積區畜牧獸醫局:
養殖場就做好動物防疫工作作如下承諾:
一、全面執行國家對動物疫病控制的各項法律法規,完善動物防疫條件,自覺做好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
二、動物防疫條件符合國家規定,規模養殖場建設要符合動物防疫條件要求,對現有的的養殖場布局和功能區建設
不符要求的地方,將進行改造和完善,力爭在 天內完成,達到國家要求。具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專職獸醫技術人員。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規范操作,確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應免畜禽免疫
密度常年保持 100%,免疫質量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標準。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三個健全”:即健全動物防疫組織,明確責任人,簽訂責任狀,防疫制度
責任落實到人; 健全引入動物報告、動物疫病報告、病死動 物生物安全處理、出售動物申報檢疫和動物防疫消毒制度; 健全動物防疫設施設備,保證正常運轉; 加強防疫設施設備 日常維護,保證規模養殖場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養殖檔案,做到生產記錄、投入品記錄、消毒記錄、免疫記錄、診療記錄、監測記錄、病死動物無害
化處理記錄等內容規范詳實,并將檔案材料保存兩年以上。
六、按要求執行消毒制度。 生產區每周消毒一次; 定期對飼養工具、圈舍、道路、環境進行消毒; 定期向場區門口、生產區、消毒池內投放消毒劑,保持其有效藥物濃度,并保 證定期對消毒藥物進行輪換。
七、按《獸藥管理條例》 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等法律法規規范飼料、獸藥使用,保證不使用瘦肉精等
國家明令禁止的藥物和添加物,認真執行休藥期。
八、配合當地縣獸醫主管部門及其相關機構依法定期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免疫抗體水平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和藥物
殘留檢測等工作,并積極主動接受畜禽血液、組織等樣品采 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動物報批報檢制度,保證出售畜禽時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申報動物產地檢疫,取得檢疫證
明后方可出場。
十、動物交易按要求做到:保證在固定的交易場地完成。
保證動物經營運輸人員以及運載動物的工具不進入生
產區動物圈舍,不與動物直接接觸。
保證凡進入交易場地沒有銷售完的動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飼養圈舍飼養,應先投入隔離場或隔離圈舍觀察,14 天后
無異常情況方可入圈。
保證在畜禽出欄后,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對全場或對 空舍的單元、飼養用具等進行全方位的徹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對疫苗進行保存和使用,并做好疫苗領取、使用記錄。保證不轉借或買賣縣級獸醫主管部門統一提供的疫苗和標識。
十二、發現疑似動物疫情時,按要求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報告,積極配合做好疫情處理工作,保證不擅自處理。
十三、保證不出售、不丟棄、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發生疫情時,自覺接受畜牧獸醫部門的監督管理,保證配合有關部門疫情處置工作。
十五、保證對病死動物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所的監督指導下,按規定實施生物安全處理。
十六、保證聘用無人畜共患傳染病人員從事飼養、防疫、診療活動。 十七、保證履行國家其他動物防疫有關規定。
若違反以上承諾,造成疫情發生,將接受縣級獸醫主管 部門及其相關機構處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 任。
動物養殖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篇2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落實國家對動
物實行強制免疫制度,保障動物質量安全,確保食品安全,確保我鄉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現承諾如下:
一、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動物防控技術技能,熟練掌握動物強制免疫技術。
二、認真搞好動物春秋及平時補針免疫注射工作,禽流感注射密度要達到 100%,雞溫注射密度力爭上升 100%,免
疫抗體要達到規定標準,并做好免疫登記。
三、服從組織分配,積極配合防檢站做好各基工作,盡職盡責完成組織交給的工作任務。
四、加強動物疫情監測,做好疫情觀察,協助開展商情巡查,發現商情及時上報。
村級防疫員簽字:
2013 年 月 日 篇3
本人向承諾如下: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甘肅省動物運輸防疫管理辦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主動接受有關動物防疫部門組織的防疫知識培訓,全面掌握動物防疫、消毒等基本常識。
三、做到具備動物經營運輸的專用車輛、防疫器械和消毒藥品,具備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隔離差昂所。
四、使用的運載工具、墊料、包裝物、容器等符合動物防疫規定要求,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后及時清洗、消毒,并對糞便、污染物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五、跨縣引進非種用、乳用動物時,須先在調入 3 日前向調入 3 日前向調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到達調
入地 24 小時內要向調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接 受監督檢查,經隔離觀察 15 天,檢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飼養 或上市銷售。
六、跨縣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時,按《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跨省調運種禽產地檢疫規程》、《跨省調運乳用、種用
動物產地檢疫規程》 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收購、販運動物時,本人及運載動物的工具不得進入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大戶的動物圈舍,避免與動
物直接接觸。
八、收購動物時,應及時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并取得《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 后,方可運輸離開。
九、建立動物購銷臺賬,詳細載明所經營運輸每批動物的時間、數量、產地、銷售地點、購買人姓名及住址、購買
數量等情況。
十、上市交易動物時,必須報告市場動物衛生監督人員,積極配合動物衛生監督人員查證驗物。
十一、不轉讓、買賣、涂改、偽造檢疫合格證和免疫標示。
十二、對病死動物及其產品按照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銷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四不準一處
理” 原則進行處理。
十三、不販賣國家規定應免未免或無免證明和免疫標示的動物 ,不販賣患有疫病的動物及動物產品,不販運在已
劃定為封鎖區域內的動物。
十四、不瞞報、謊報動物疫情,發現動物疫情時,及時向當地動物防疫部門報告。
十五、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服從動物防疫部門的技術指導和檢查,做好自身和運輸車輛消毒,積極協助追朔疫源,積極配合控制和撲滅動物疫情。
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承諾人: 日 期:
員工個人防疫病毒承諾書篇五
防疫承諾書
防疫承諾書 篇1
麥積區畜牧獸醫局: 養殖場就做好動物防疫工作作如下承諾: 一、全面執行國家對動物疫病控制的各項法律法規, 完善動物防疫條件, 自覺做好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
二、動物防疫條件符合國家規定, 規模養殖場建設要符合動物防疫條件要求, 對現有的的養殖場布局和功能區建設不符要求的地方, 將進行改造和完善, 力爭在 天內完成,達到國家要求。具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專職獸醫技術人員。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 規范操作, 確??谔阋?、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應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 100%, 免疫質量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標準。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做到:“三個健全”:即健全動物防疫組織, 明確責任人, 簽訂責任狀, 防疫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健全引入動物報告、動物疫病報告、病死動物生物安全處理、出售動物申報檢疫和動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動物防疫設施設備, 保證正常運轉;加強防疫設施設備日常維護, 保證規模養殖場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養殖檔案, 做到生產記錄、投入品記錄、消毒記錄、免疫記錄、診療記錄、監測記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記錄等內容規范詳實, 并將檔案材料保存兩年以上。
六、按要求執行消毒制度。 生產區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對飼養工具、圈舍、道路、環境進行消毒;定期向場區門口、生產區、消毒池內投放消毒劑, 保持其有效藥物濃度, 并保證定期對消毒藥物進行輪換。
七、按《獸藥管理條例》 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等法律法規規范飼料、獸藥使用, 保證不使用瘦肉精等國家明令禁止的藥物和添加物, 認真執行休藥期。
八、配合當地縣獸醫主管部門及其相關機構依法定期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免疫抗體水平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和藥物殘留檢測等工作, 并積極主動接受畜禽血液、組織等樣品采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動物報批報檢制度, 保證出售畜禽時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申報動物產地檢疫, 取得檢疫證明后方可出場。
十、動物交易按要求做到:保證在固定的交易場地完成。
保證動物經營運輸人員以及運載動物的工具不進入生產區動物圈舍, 不與動物直接接觸。
保證凡進入交易場地沒有銷售完的動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飼養圈舍飼養, 應先投入隔離場或隔離圈舍觀察, 14 天后無異常情況方可入圈。
保證在畜禽出欄后, 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對全場或對空舍的單元、飼養用具等進行全方位的徹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對疫苗進行保存和使用, 并做好疫苗領取、使用記錄。保證不轉借或買賣縣級獸醫主管部門統一提供的疫苗和標識。
十二、發現疑似動物疫情時, 按要求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報告, 積極配合做好疫情處理工作, 保證不擅自處理。
十三、保證不出售、不丟棄、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發生疫情時, 自覺接受畜牧獸醫部門的監督管理,保證配合有關部門疫情處置工作。
十五、保證對病死動物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所的監督指導下, 按規定實施生物安全處理。
十六、保證聘用無人畜共患傳染病人員從事飼養、防疫、診療活動。 十七、保證履行國家其他動物防疫有關規定。若違反以上承諾, 造成疫情發生, 將接受縣級獸醫主管部門及其相關機構處理, 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動物養殖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篇2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落實國家對動物實行強制免疫制度, 保障動物質量安全, 確保食品安全,確保我鄉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F承諾如下: 一、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 提高動物防控技術技能,熟練掌握動物強制免疫技術。
二、認真搞好動物春秋及平時補針免疫注射工作, 禽流感注射密度要達到 100%, 雞溫注射密度力爭上升 100%, 免疫抗體要達到規定標準, 并做好免疫登記。
三、服從組織分配, 積極配合防檢站做好各基工作, 盡職盡責完成組織交給的工作任務。
四、加強動物疫情監測, 做好疫情觀察, 協助開展商情巡查, 發現商情及時上報。
村級防疫員簽字: 2013 年 月 日
篇3
本人向承諾如下: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甘肅省動物運輸防疫管理辦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主動接受有關動物防疫部門組織的防疫知識培訓,全面掌握動物防疫、消毒等基本常識。
三、做到具備動物經營運輸的專用車輛、防疫器械和消毒藥品, 具備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隔離差昂所。
四、使用的運載工具、墊料、包裝物、容器等符合動物防疫規定要求, 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后及時清洗、消毒,并對糞便、污染物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五、跨縣引進非種用、乳用動物時, 須先在調入 3 日前向調入 3 日前向調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到達調入地 24 小時內要向調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接受監督檢查, 經隔離觀察 15 天, 檢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飼養或上市銷售。
六、跨縣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時, 按《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跨省調運種禽產地檢疫規程》、《跨省調運乳用、種用動物產地檢疫規程》 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收購、販運動物時, 本人及運載動物的工具不得進入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大戶的動物圈舍, 避免與動物直接接觸。
八、收購動物時, 應及時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并取得《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 后, 方可運輸離開。
九、建立動物購銷臺賬, 詳細載明所經營運輸每批動物的時間、數量、產地、銷售地點、購買人姓名及住址、購買數量等情況。
十、上市交易動物時, 必須報告市場動物衛生監督人員,積極配合動物衛生監督人員查證驗物。
十一、不轉讓、買賣、涂改、偽造檢疫合格證和免疫標示。
十二、對病死動物及其產品按照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銷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四不準一處理” 原則進行處理。
十三、不販賣國家規定應免未免或無免證明和免疫標示的動物 , 不販賣患有疫病的動物及動物產品, 不販運在已劃定為封鎖區域內的動物。
十四、不瞞報、謊報動物疫情, 發現動物疫情時, 及時向當地動物防疫部門報告。
十五、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 服從動物防疫部門的技術指導和檢查, 做好自身和運輸車輛消毒, 積極協助追朔疫源,積極配合控制和撲滅動物疫情。如有違反, 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承諾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