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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一
近年來,我縣隨著國民環境意識的提高,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投訴、糾紛量逐年上升。我局于1999年成立,1999年信訪投訴、糾紛案才22件,2022年信訪投訴、糾紛案70件,增長,目前仍呈遞增趨勢。如何有效解決因環境污染而產生的當事人之間的民事糾紛是值得人們思索的問題,這不僅關系到當事人能否享受應有的環境權益,關系到導致糾紛的擴大化和嚴重化,影響社會安定等問題。現就探討改善環境糾紛行政處理制度,建立多元化的環境糾紛解決機制問題提出粗淺看法。
一、行政處理環境糾紛現狀
行政處理環境污染民事糾紛的概念、方式的理解,主要有二種傾向:一是行政處理即指行政調解,行政機關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居于雙方當事人之間,對環境糾紛進行調查,并進行調解,促成當事人雙方簽署協議,自動履行協議。調解協議是當事人相互間意志妥協的結果,行政機關在協議中既無利害關系,也不直接體現其意志。二是行政處理包括行政調解和行政裁決二種方式。對環境糾紛的處理主要有以下幾種途徑:糾紛雙方自行和解、調解解決、請求行政處理、仲裁解決和訴訟解決。以前,環境行政機關在處理環境污染民事糾紛時,大都采用“以調解為主,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或宣布調解失敗,或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方法。
實踐證明,對一些較為嚴重的環境污染糾紛很難通過調解使當事人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在行政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及時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我們現在處理糾紛案實踐中,信訪和投訴的大部分環境糾紛已調解結案,事實上,只能說大部分已結案,但并不是有效解決,只是污染糾紛受害方無奈地接受了結案,因為未解決,所以反復投訴,甚至發展到企群糾紛,甚至是暴力沖突,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污染糾紛的有效解決,單純通過調解方式的畢竟是少數。由于調解解決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合意的基礎之上的,致害方一般都要強于受害方,作為弱者的受害方要與其達成合意解決是很困難的事;缺乏合意,則解決糾紛就無從談起。為了有效解決環境糾紛,較多采用多種方式。解決環境糾紛過程中,我們行政主管部門在環境管理中依法行政,而致害方為了自己的利益,一般采取盡量拖延時間的辦法,動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鉆法規的空子,想盡辦法繼續營業,直至最后被“停止營業”;其間可能經過一至二年時間。所以居民飽受噪聲、振動、熱氣和油煙污染之苦,投訴不斷。
二、行政處理污染糾紛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行政處理污染糾紛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夠完善。由于缺乏法律程序上和有關政策的依據,使得行政處理糾紛在實際效果上還有待更好地探討。目前,中國關于環境糾紛行政處理的規定十分簡單,對起訴人的資格、證據的收集、因果關系的確定、損害賠償的計算、停止污染侵害的方式、污染受害者在無力起訴時的幫助等等,都沒有作出專門的規定。由于環境糾紛處理立法的不健全,就使環境糾紛的解決在中國變得十分困難。
我們國家的環境保護政策和決定,都屬較有影響力的政策,且都是政府在一定階段的環境保護的總政策,但都沒有提及環境污染糾紛的處理問題。這說明,政府及其管理部門,考慮環境保護行政管理多,而考慮行政處理環境糾紛少,未擺上議事日程。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二
(一)調查對象
20xx年3月22日至3月26日,由學生處、團委委托統計學院市場調查與分析協會在全校范圍內以問卷調查方式開展大學生誠信狀況調查活動。調查活動對象為全日制普通本???167名學生,各學院按人數比例抽取學生參與調查。其中男生占,女生占;黨員占,團員占,非黨員、團員學生占;除大四學生人數偏低外,各年級學生人數基本持平;學生家庭平均收入為4000元左右,絕大部分為雙親家庭??梢姶舜握{查的樣本特征與東北財經大學大學生各項特征基本吻合,調查可靠性高且代表性較強。
(二)調查方式
此次調查問卷分為大學生對誠信問題的基本看法,家庭、社會、學校對大學生誠信的影響及大學生在學業、經濟、社會方面誠信現狀三個方面,選用了三個維度共21個指標,各項分析數據分值滿分為5分;收回有效問卷1113份,有效率為。調查結果顯示我校學生總體上誠信狀況良好,不存在誠信嚴重缺失的問題,但在部分領域和部分具體行為上存在一定誠信缺失狀況。
(一)大學生對誠信的認識
我校學生普遍認為誠信是當代大學生重要的品質之一,在日常生活、人際交往和參與社會活動中非常重要。學生在大多數情況下能夠做到誠信,但完全誠信在學校還沒有成為普遍現象。這可能與我校誠信宣傳力度不夠或誠信教育缺乏創新有關。
調查結果還顯示,家庭環境、社會環境和學校環境是影響大學生誠信的主要因素,三者之間存在顯著差異。其中家庭環境是影響大學生誠信的首要因素,其次是社會環境和學校環境。
(二)大學生誠信水平現狀
通過數據分析,我校學生整體上誠信狀況良好,但不同群體間存在著差異。不同年級的學生誠信狀況不同,其中一年級學生最好,其次是二年級學生,而三、四年級學生狀況較差;學生黨員誠信狀況明顯好于非黨員學生;各專業學生誠信狀況也不相同。這種差異性體現在學業誠信、經濟誠信和社會誠信上。
1、學業誠信現狀。我校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總體的學業誠信水平較高,通過對各分組數據進行獨立樣本檢驗,我們對學業誠信幾個方面的差異性進行分析,得出了學生在學業誠信方面最容易發生缺失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日常上課、考試和寫論文三方面,最嚴重的問題是一稿多投,其次分別為曠課、遲到、早退,不能及時完成作業,考試作弊,翻譯外文作為自己論文,論文抄襲,論文署名虛假,或找人。
2、經濟誠信現狀。我校大學生經誠信得分均值為分,在優秀水平以上,總體上經濟誠信水平很高,通過對各分組數據進行獨立樣本檢驗,我們得出了關于經濟誠信的差異性分析,并對能夠反映經濟誠信的7個指標進行了研究,得出了學生在經濟誠信方面最容易發生缺失的問題是拖欠學費,其他問題依次為拾金據為己有、拖欠班費、為申報貧困生而虛報家庭情況、逃票、拖欠或避繳助學貸款及借錢不還。
3、社會誠信現狀。社會誠信是學生誠信最重要的體現,是其今后踏入社會后最應該具備的素質,然而調查結果顯示,社會誠信的維度得分明顯低于學業誠信和經濟誠信。對社會誠信維度的6個指標分別進行縱向計算平均數,得到各指標得分并按照降序排列,依次為求職材料“注水”、入黨動機不純、毀約、不守時、食言及翻看他人信件。其中問題最嚴重的三項指標中,有兩項涉及就業方面,說明大學生在就業過程中出現的誠信問題亟待解決,學校應在就業教育和職業道德培養方面采取相應的措施。
(三)大學生誠信問題成因分析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三
在期末考試來臨之際,我服裝學院在每個班按學號抽取了5位,共對200位同學進行了一次大學生誠信考試問卷調查,對本次調查結果可以說有喜也有憂,具體情況如下:
1,在這次被調查的200位學生中認為我們大學生誠信情況很好的占大約一般的占約較差的占大約很差的大約占
2,認為誠信缺失的根本原因是:社會大環境中不誠信的影響占家長老師朋友的影響占因為自身發展的需要必須這樣的占
3,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可以做到誠信,能的占基本能占沒有注意的占
4,考試有過作弊中,每次都有作弊的占選修公共課作弊專業不作弊占大約偶爾1,2次占從不不作弊的
5,考試中發生作弊行為的原因。可以拿高分獲獎學金的占大約認為學校課程無意義不值得認真學習的占認為大學生活不應該吧太多時間放學習上的占大約看別人作弊心理不平衡覺得自己會吃虧的占43%
6,同學對考試作弊持有的態度不能接受的占大約可以理解因為學生壓力太大的占只要不被抓住就可以的占大約
7,同學認為加強大學生誠信意識的最佳方法在校園中加大誠信宣傳力度占大約給每個人建立誠信檔案占大約家長老師以身作則
經過這次問卷調查,我們了解到,我們學生在誠信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自己的準則,可以較好的去堅守自己的道德底線。不過在學生中也的確存在一定的問題,在面臨各式各樣的考試時都有一定程度的不誠信現象的存在。經過這次的調查也發現大學生的誠信問題不僅僅是我們學校學生的事情更與整個社會息息相關,只有揚誠信之風,凈化整個社會的道德風氣,才能還我們一個純凈的校園,還我們一個公正誠信的考場。揚起誠信的風帆,從我們身邊做起。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四
核心提示: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近年來,民營企業靈活、高效的用工機制,極大地調動了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但市場經濟的物質利益準則,使得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既有共同的利益和合作基礎,又有利益的差別和沖突,因此,在勞動關系的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的認定與實現所發生的糾紛也不可避免。如何處理和解決好這種勞動爭議問題,是擺在企業、政府及法院面前的現實難題。為此,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成立專題調研組,通過問卷調查、座談會、大數據剖析等多種途徑,調查、了解近3年來本市部分民營企業勞動爭議糾紛的總體狀況、產生的原因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建議。
一、總體狀況
自xx年12月21日至xx年12月20日,我院共受理涉及民營企業的勞動爭議案件1036件,審結涉及民營企業的勞動爭議案件1008件(見圖一)。
從圖一可見,近年來,我院收結的涉民營企業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在xx年與xx年穩定在300件左右,而xx年則大幅上升。案件大幅上升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陀^原因主要為:受宏觀經濟形勢變化的影響,國內部分行業、企業業務量下降,成交萎縮,企業發展受到較大沖擊,而與此同時,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工資水平不斷提高,造成企業人力成本節節上升,為降低成本,部分民營企業被迫采取了降薪、裁員、拖欠工資等措施,由此引發了較多的勞動爭議糾紛。主觀原因則主要是新法施行帶來的勞動者維權意識增強等因素,如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等新法律的頒布或修改施行形成的疊加效應等。據統計,xx年涉及追索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非法辭退、調崗調薪等糾紛的案件為314件,占當年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的。
二、案件基本特點
1.案由眾多,勞動報酬類問題系核心糾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通知》,勞動爭議糾紛的案由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人事爭議等4大類15小類,其中最為常見的案由主要有確認勞動關系糾紛、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經濟補償金糾紛、工傷保險待遇糾紛、福利待遇糾紛等,這些關鍵案由占據了勞動爭議糾紛的絕大部分。按照具體案由劃分,xx年12月21日至xx年12月20日,我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分布如圖(見圖二)。
通過分析各種原因所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占總體案件數量的比例,我院發現,履行勞動合同所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占總案件數量的比例均遠遠高于其他原因,這說明履行勞動合同成為各種類型企業產生勞動爭議最集中的方面,而在履行勞動合同爭議中,勞動報酬類問題又是最核心的問題。除此之外,確認勞動關系糾紛、福利糾紛、勞務合同糾紛也是民營企業面臨的重要問題。
2.審理難度不斷增加,二審發改率較高
主要原因是:勞動爭議訴求日益多元化、復雜化。據統計,近年來我院審理的涉民營企業勞動爭議糾紛中,訴訟請求基本上都不是單一的,往往都涉及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報酬追索、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等主張,有的案件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項目多達10項以上,訴訟金額計算精細至分厘。訴求的復雜化、多元化,導致案件審判難度加大、審判周期延長,給案件的正確、及時審結帶來一定難度。
從近3年的勞動爭議二審發改情況來看,xx年勞動爭議案件的發改率為;xx年的發改率為;xx年的發改率為。可以看出,在我院近3年涉民營企業勞動爭議二審案件中,基本上每10件就有1件被發改,發改率相對較高。在發改原因方面,既有一審法院對案件事實審核不認真、程序不當、適用法律錯誤、計算錯誤等“微觀”原因,也有某些案件就案辦案,沒有準確把握宏觀經濟形勢變化,沒有完全理解“穩增長、惠民生、保穩定”工作大局等宏觀因素。
3.調撤難度大,群體性訴訟有增長趨勢
這主要是由勞動爭議案件本身特點決定的。勞動爭議案件大多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發生,在進入訴訟階段前一般已經經過了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及工會調解、地方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仲裁乃至一審調解等程序,矛盾較為尖銳,因此在審理中再行調解具有一定難度。
另外,據調研,我院審理的勞動爭議群體性訴訟有增長趨勢。經分析,到法院來起訴的勞動者往往并非單獨個體,其常常是某一群體利益的代表(如同事、同行等),這種源于群體性糾紛的利益相關性和利益訴求上的共同性,使得勞動者更愿意提起群體性訴訟,以期引起社會注意或對法院施加一定壓力。對這些案件的處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激化矛盾,導致信訪、上訪或群體性事件發生。據統計,近3年來,我院受理的勞動爭議群體訴訟案件分別為18件、27件、55件。
三、問題分析
經過分析,我院在審理涉民營企業勞動爭議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企業內部制度不甚健全,勞動爭議組織程度較低
涉案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主,絕大部分從事加工生產、建筑勞務、一般流通與社會服務等勞動密集型行業。這些企業(尤其是近年來蓬勃興起的小微企業)一般不設專職人事管理,由財務、會計等人員兼任,契約意識較差,用工比較隨意,考勤制度、工資制度混亂,管理人員對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了解較少。這類企業承受市場經營風險的能力不強,一旦經營狀況不佳,容易發生欠繳社會保險,拖欠、克扣工資等違法行為。
另外,涉案民營企業中,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組織往往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未能充分發揮作用:不少工會存在行政化傾向,工會有名無實,工作形式化較突出,實際作用發揮不夠;而對于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于法律并沒有強制規定必須設立,所以實際設立該機構的企業并不多。勞動爭議處理的組織程度不高,導致勞動者維權缺乏有效指導,加大了勞動者個人的訴訟成本,不利于勞動者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
2.進城務工、外地務工人員日益增多,勞動者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雖然近年我國勞動者隊伍的綜合素質有較大提高,但總體來看,智能素質仍普遍偏低,結構也不盡合理。尤其是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及城市開放水平不斷地提高,進城務工人員、外地務工人員日益增多。這部分勞動者的一般特點為:年齡較輕,知識水平較低,法律意識不強。這往往導致其合法勞動權益受到損害,進而產生各種勞動糾紛。據統計,在高等教育較為普及的今天,我院審理的涉民營企業勞動爭議案件中,仍有部分年輕勞動者的學歷水平僅為初中、高中。
3.勞動者工作穩定性差,“跳槽”頻繁
勞動者在民營企業中面臨的另一個問題是工作穩定性差,人員流動性較大。目前,我院審理的涉民營企業勞動爭議案件中:相當部分勞動者在企業中普遍工作年限不長,“跳槽”頻繁,工作年限一般不超過1至2年,最多達3至5年。究其原因,既與勞動者自主擇業意識增強有關,也與企業的勞動強度、工資收入、福利保障等因素有關。
四、對策建議
1.注重預防:指導獎勵廣泛完備的企業內部制度,規范民營企業用工行為
中小民營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應主動吸收先進管理理念,結合企業的實際,規范企業內部制度,普遍建立起勞動合同、用工制度、財務制度、考勤獎懲制度等,使企業管理走上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政府則要做好勞動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指導和幫助民營企業建立完善相應的內部制度。
2.內部協調:強化企業調解委員會、工會組織建設,充分發揮企業內部協調機制作用
企業內部的自我協調機制在穩定勞資關系、緩解勞資糾紛上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協調機制的建立依賴于企業調解委員會、工會作用的發揮。要在民營企業中建立健全企業調解委員會、工會組織,加強工會與企業的經常性協商工作,發揮工會在集體談判和問題處理中的作用。在一些勞動者比較集中的行業,可以推動建立行業類工會組織,以維護同行業職工的共同利益。
3.強化調解:推廣和強化 “四方聯動機制”,降低訴訟率,提高調撤率
所謂“四方聯動機制”,是指xx年天津市法院系統會同市總工會、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四部門組成“天津市勞動爭議四方聯動調解機制領導小組”,形成以糾紛預防預警、聯合調解、依法仲裁和審判有機結合的“調、裁、審”機制。實踐證明,經過企業內部工會組織、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層層過濾化解,絕大多數勞動爭議糾紛均得以妥善解決。因此,應進一步推廣、強化“四方聯動”機制所形成的“預防功能強、調解層級多、社會效果好、法律權威性明顯”的勞動爭議大調解工作格局。既加大對民營企業勞動爭議的協商解決和監管力度,促進其構建合法的用工制度,也能積極為民營企業搭建勞資糾紛協商解決平臺和機制,促使其在初發階段通過協商機制促使糾紛得以妥善解決,降低民營企業勞動爭議糾紛的訴訟率,提高法院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撤率。
4.細化規范:出臺勞動爭議案件審理規范,統一裁判
隨著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出臺和完善,我國勞動領域立法得到了極大發展和完善,法律適用問題得到了較好解決。但審判實踐中還存在勞動爭議法律事實認定標準不統一、法官事實認定“自由裁量權”過大等問題。這都容易導致勞動爭議案件出現“同案不同判”甚至自相矛盾現象,嚴重影響法院的司法權威及司法公信力。
為此,我院根據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總結審判經驗,出臺勞動爭議案件審理工作規范等內部規范性文件,細化規范,統一裁判,以正確認定事實,合理約束自由裁量權,依法保護勞動者、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五
20__年初,翠屏區全區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項工作得到了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把全區40多萬農民群眾納入到醫療保障體系中,從根本上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是黨的三農政策的具體表現,也是區委、區政府重視農村工作,通過不懈努力積極爭取的結果。對于這樣一件關系到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農民群眾應該積極踴躍參加,自發的參與到這個醫療保障體系中去。然而,從筆者了解的情況上來看,許多的地方的新農合工作開展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有相當一部分農民群眾的參與熱情不高,很多農戶都是鎮村兩級干部反復上門作思想工作才加入。這就引發了一個問題,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的農民群眾對關系到自己利益的政策漠不關心呢?也許有部分農民群眾想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種認為不相信國家有那么好的政策照顧農民,另一種認為就算有,能不能兌現還不一定。不可否認,這部分農民對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較低,思想認識很有限,重短期效果而忽視長遠利益,小農思想還根深蒂固。然而,如果換位思考的話,這其實折射出政府誠信在這些農民群眾心中的缺位,從而導致農民群眾對政府不信任,進而產生對政府政策的不信任,近年來,全國各地不斷有政府失信于民的事件見諸報端,說明政府誠信缺失現象絕非個案,而這些現象的出現則有著歷史、經濟、政治的深刻原因:
一.長期以來,政府作為一個全能性政府指導和約束社會的各種行為規范,政府行為在人民的政治、經濟生活中起到最重要的作用,而政府的實際職能是有限的,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政府的替代作用往往力不從心,表現為有些政府的決策和施政行為不能自覺的尊重客觀規律,政策的出臺缺乏透明性、連續性,從而導致群眾對政府的政策缺乏信心。
二.人為行政行為大于法制行政行為。簡言之,就是沒有依法行政,特別在一些執法部門,由于人為的執行雙重標準,不以法律為準繩,事實為依據,喪失了行政行為的公平性,降低了群眾對政府行政行為的信賴度,尤其對于農民群眾來說,由于法制觀念的相對淡薄,處理問題容易走極端,一旦受到不公正待遇,往往產生強烈的反感和抵觸情緒。
三.轉型期中的制度規范缺失。由于我國處在一個較大的政治、經濟制度轉型期中,各種制度新老交替,許多規范和制度都沒有完善,因而政府對違信現象缺乏強有力的制約和監督,因而也造成了群眾對政府公信力認同感的下降。
四.部分政府干部的個人誠信偏低。在農村中,這種現象尤為突出,部分鄉鎮干部處理群眾問題帶有強烈的個人意志,認為和農民說不清道理,解決問題簡單粗暴,朝令夕改,有很大的隨意性,工作作風上推諉、扯皮、言而無信的現象屢屢發生,由于這些干部是代表政府行使職權,他們的誠信在群眾眼中就代表了政府的誠信,因而影響了政府誠信。
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代表,其誠信帶有兩個顯著的特點:1.政府誠信是一種代理者誠信,與信用體系相比,是一種非利潤刺激誠信,所以誠信動力不足。2.政府誠信是一種建立在誠信方和信任方非對等基礎上特殊誠信,當誠信方一旦發生失信行為,信任方由于權力支配上的劣勢而顯得孤立無助,然而。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管理者和行使者,其誠信是整個社會誠信的核心,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先導,同時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政府誠信應該也必須成為社會誠信的重要力量和楷模,能夠增強社會公眾的社會信任感、歸屬感和責任感,所謂“得民心者得天下”,政府一旦失信于民,其本質上是對公共責任的破壞和對公共利益的損害,結果會導致政府威望的下降,進而影響政府職能的有效行使,而政府不能充分履行職能,反過來又造成政府的公信力的喪失。
孔子說:“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這句話明確指出政府最重要的就是取信于民,政府在農民群眾中的影響力取決于政府的公信力,很難想象群眾會擁護一個缺乏誠信度的政府,包括這個政府制定的政策,這在新農村建設工作尤其具有很重要的意義,我國很長一段時期內,農村的發展相對滯后,農民利益受損害的例子屢見不鮮,農民群眾從群體心理上認為國家政策不可能出臺有利于農民的政策,而當這種政策真的出現時,農民群眾更多是持懷疑和觀望態度,當前,要加快農村的發展,使農民自發的積極參與到新農村建設過程中來,就必須要打破農民群眾的這種心理定勢,首先的前提條件就是政府要取信于民,讓農民群眾感覺到政府是說話算數的,政府制定的政策不是“看上去很美”。
關于打造政府誠信的一些建議:
一.樹立憲政理念,堅持依法行政。政府在行政行為中,要堅持依法行政,政府相關政策的制定,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保證政策制定的客觀性、科學性,減少政策制定的主觀性、隨意性。做到令出必行,行必有果,言行一致,兌現承諾。不輕易改變政府出臺的政策,從而取信于民。
二.強化政府的責任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政府不僅是制度的制定者,更是政策的執行者,起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作用,因而,政府要對社會失信行為有強有力的監督和制約作用,要通過不斷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有效約束、指導、規范、培育、創造和發揮誠信的無形效應,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門對行業監管和處罰工作的監督制約機制,積極推行政府承諾兌現制度、首問責任制度、誠信服務制等,倡導立即就辦的工作作風,加大對熱點部門、崗位、行業等重點環節的監督力度。
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以有效提高政府誠信。政府要堅持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增強政府工作信息的透明性,接受外部監督的制約,盡可能減少政府和群眾在公共信息上的不平等性,人們可以根據掌握的政府信息適時安排調整自己的生活并可以并可以當政府的工作行為置于自己的監督之下,這對于政府樹立誠信形象和增強群眾對政府的信任感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四.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服務性政府。政府的職能要逐漸從全能性政府過渡到有限性政府,減少政府直接干預人們經濟生活,變政府的替代作用為指導作用,讓人們的經濟生活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下自覺的趨于規范,避免用行政手段強制群眾服從政府的意愿,增加群眾對政府公平性的信任度。
五.提高代表政府的公務人員的誠信素質。由于公務人員代表是政府,公務人員的誠信直接影響政府在公眾心中的誠信度,加大對公務人員的誠信教育,有助于增強公務人員誠信辦事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同時,要用有效的制度來約束公務人員的誠信行為,對于那些言而無信、開空頭支票的公務行為要有懲戒措施,從制度上來保障公務人員自覺地遵守誠信原則。
二〇xx年三月二日
參考文獻:
鄂振輝,我國政府誠信問題探究,法學論壇20__
劉余莉,誠信缺失:出路與對策。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__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六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全人類所認同的道德規范。誠信,對于提升整個社會學生是國家未來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大學生的誠信狀況將直接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正確的誠信意識有助于促進正確的誠信行為。因此,本次調查以大學生的誠信意識為主要調查主題。有效卷率為100%。
總體評價是:大學生對于誠信意識有著高度的認知水平,但是大學生的誠信意識與誠信行為出現背離的現象。
從調查問卷來看,性別的區別對大學生的誠信意識影響不大。本次問卷中,??茖W歷的大學生占20%,本科學歷的大學生占80%,但是從結果來看,學歷的區別也不影響對誠信意識的認知程度。城鄉差距拉大,但是大學生受過了高等教育,無論是農村還是城鎮的學生都對誠信意識有著較高的認知。
首先,問卷調查關于大學生的國家助學貸款情況。在對待大學期間學習和生活經費的主要來源問題的回答中,約有70%的學生回答是父母供給,約有的學生選xxx間借款,約有1%的學生會選擇助學貸款。30%的學生認為家庭對負擔自己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有很大的困難,51%的學生認為有一定困難,19%的學生認為沒有困難,這說明大多數的家庭要負擔大學生還是有一定的困難的。在問及“如果大學生覺得家庭難以負擔自己在校的學費或者生活費時,首先想到的是那種籌資方式?”有23%的學生回答是向親朋好友要錢或者借錢,的學生回答是由家庭向銀行貸款,也有的學生會選擇從民間高息借款,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占40%,約有20%的學生也愿意勤工儉學來籌資。很多學生并不把申請助學貸款,回答是名額有限的學生占40%,其余的回答有貸款手續繁瑣,貸款額度太小,貸款條件苛刻,貸款利率太高和貸款程序透明度低的學生的比例分別是22%、1%、20%、8%和9%。雖然申請助學貸款有一定的困難,但是仍然有80%多的學生持十分贊同和比較贊同的態度。由于各種各樣的情況,在調查的所有問卷中有80%的學生沒有申請助學貸款,在20%的申請了助學貸款的學生中,90%多的學生把貸款用來繳納學費,當然極少的也有用于基本的生活開支,報考費用和購置消費品等。很多學生想通過貸款來繼續學業,因此,對助學貸款的性質和償還責任大多都有一定的了解,不了解的學生只占10%。應該說大多數的學生都有良好的道德修養,90%的學生表示愿意及時償還所欠貸款,但是仍然有些學生會說不愿意或者是情況而定。同樣,30%的學生在償還所欠貸款出現困難的時候會借債償還,也有30%的學生會延期償還,當然,也有個別的學生認為能不還就不還,這說明極個別的學生還需要加強誠信意識的培養。雖然很多學生表示愿意及時償還貸款,但是以后是否有能力及時償還是要按情況而定,70%的學生認為如果沒有及時還款主要原因是沒有找到理想的工作無固定經濟來源和工作后收入太低無力還款,其余30%的學生選擇不知道如何辦理還款手續和畢業后去向不明,沒有主動跟銀行聯系,或許,這從側面反映出我們的貸款機制還需要更加完善。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的最后一個問題是:“如果不及時償還貸款的不良記錄將來會被所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有關相關部門共享,是否會對您的還貸意愿產生影響?”只有極少數的學生選擇沒有影響或者說不清楚,其他90%多的學生選擇有重要影響,一定會履約還款。畢竟沒有及時償還貸款反映了一個人的誠信情況,沒有人或者單位機構愿意與一個沒有誠信的人合作。
其次,問卷調查關于大學生信用意識狀況。90%的學生同意誠信在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誠信在自己的為人處世中非常重要。這說明當代大學生的整體誠信意識較高。同時,絕大多數的學生認為自己是一個誠實守信的人。一個誠實守信的人容易被身邊的人接受,絕大多數認為自己是一個誠實守信的學生也認為自己是一個值得依賴的人,對待自己的承諾會盡力兌現。大學生們從小被教育不能說謊,在成長的道路上,很多人都學會靈活看待關于謊言的認識,40%的學生認為人絕對不能撒謊,也有50%的學生認為可以撒謊,但是一定要是善意的,當然也不排除有10%的學生認為說謊沒有什么大不了。對于誠信意識的狀況也反映在借閱圖書館的書籍、校園槍手、考試作弊和履歷造假等的問題上。60%的學生表示職位自己方便而不考慮別人,不自覺遵守圖書館的規章的行為是不可取的。同時,80%的學生認為校園槍手的出現涉及到一個人的道德問題,應該大力禁止。當然也不排除,有個別的學生對以上兩個現象表示出無所謂的態度。大學生作弊應該是一個極為普遍的問題,有60%的學生回答自己有過作弊的想法但是未付諸行動,只有2%的學生回答自己沒有過作弊的想法及行為。同樣,有60%的學生認為作弊不可取,但是可以理解,只有10%的學生認為作弊是不可容忍不道德的行為?,F在大學生就業問題日益嚴重,為了順利就業,有些畢業生會在自己的履歷上作假,對待這個問題認識,有約一半的學生認為這種行為是無奈之舉,但是也是不誠實的行為。因為有60%的學生認為出現造假行為的主要原因是求知受挫帶來的負面效應。畢業生大多都想要一個薪水較高的工作,在畢業就業過程中,在于一個單位簽約后,面對另一個更優越的單位的招聘時,又70%的學生認為要遵守合同,選擇先簽約的單位。有20%的學生選擇視情況而定。從這幾個問題的回答結果來看,大多數的學生有較高的誠信識,但是在現實面前又出現了誠信意識與誠信行為向背離的現象。
在對“大學期間出現過那些信用不良行為”的回答中,65%的學生回答是沒有任何不良行為。有20%的學生回答是拖欠學費,10%的學生回答是拖欠住宿費,5%的學生會大是電話欠費。當然,對于不良行為的出現,有50%的學生認為是經濟困難,無償還能力和支付能力,也有30%的學生選擇是資金一時周轉不開,20%學生的選擇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約環境,認為不會影響到下一次貸款.和忘記還款時間等答案?,F在嚴重的誠信缺失的行為已經會有法律的懲罰,40%的學生認為今后無法向銀行貸款或透支是最有效的處罰方式,也有40%的學生認為追究法律責任是最有效的處罰方式,另外,還有20%的學生選擇沒收抵押物,罰款和公布黑名單的方式。
本次調查中反映出大學生應該從傳統誠信意識觀念中吸收營養,同時,還要結合現實需要創作性的轉化,把誠信作為自己做人的基本準則,樹立。“說誠信話,辦誠信事,做誠信人”的觀念。尤其是在申請特困生補助,貸款和繳納學費以及自薦擇業等關鍵時候,要講求誠信,實事求是,對自己的承諾和行為負責。把自己培養成一個具有誠信美德的并能為建設誠信社會做出貢獻的優秀大學生。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七
本文摘要:大部分人在過去的學校生活中有過不誠實的行為,但也都是偶爾行為,并非習慣或者經常性行為。大多數同學基本上是講誠信的,當代大學生總體誠信狀況良好,然而個別不誠信行為確實存在,并且在某些不是特別重要或者涉及切身利益是很多同學還是不免有不誠信的地方,他是我們還可以看出,社會對于大學生的不誠信現象并不寬容,這意味著大學生自身誠信度水平有待提高。
本文正文
從大學生自身方面看:(1)的大學生仍然認為誠信事十分重要的;(2)95%的大學生基本都能做到誠信;(3)6109%的同學認為在家學校目前誠信狀態一邊,還有的同學認為自己學校誠信度差;(4)對于大學生總體誠信狀況,堅持“很好,不需要過多的擔憂”觀點的僅占總數,認為“一般,只是個別行為”的人數占總數的,覺得“較差,較多人存在不誠實行為”的人占,覺得“很差,值得擔憂”的人占
從社會調查來看:(1)有超過一般的人認為大學生對待誠信的態度一般或不重視;(2)有的人曾被北大學生欺騙過;(3)對于大學生總體誠信狀況,的人認為當代大學生的誠信度很好、不值得擔憂,的人認為大學生的誠信度一般,不誠信只是個別現象,的人認為大學生誠信度較差,很多人存在不誠信的行為。
(1)大學生中32%的人從來沒有作弊,而占的同學偶爾作弊,只有的人經常作弊。
(2)對于作弊的現象,的同學反對,認為那是欺騙行為;的同學認為是以為學校的某些理論課程太枯燥,而又必修造成的,的同學持中立態度;而的同學存有僥幸心理,贊成這種行為。
(1)大學生中只有的同學是個人完成,的同學是大部分自己寫,少量引用資料,的學生是大量引用資料,而占5%的學生完全是用別人的文章來拼湊。
(2)從社會調查方面來看,對于大學生畢業論文抄襲現象,發現便取消學位資格的的人認為“理應如此”,的人認為處罰過于嚴厲。
(1)從大學生自身方面看,大學生中的人認為這是不誠實的體現,不值得提倡,的人認為適當的修飾可以理解,的學生認為這種現象沒什么大不了,可以接受。
(2)從社會方面來看,的人認為這是種欺騙行為,很不應當;的人認為可以理解,的人恩物這是旁邊現象無所謂。
你聽說過身邊的同學有錢而去申請助學貸款嗎?的同學沒有這種情況,的同學很少這么做,而占的學生經常這么做。
你身邊的同學師傅經常拿別的理由搪塞請假的理由?的人沒有,的人很少,的人經常這么做
的大學生會如是說明自己的家庭情況,的同學基本會照實說,但會稍加渲染;的同學則是大肆渲染,完全不符合他的實際家庭情況。
通過這些數據我們明確地知道:大部分人在過去的學校生活中有過不誠實的行為,但也都是偶爾行為,并非習慣或者經常性行為。大多數同學基本上是講誠信的,當代大學生總體誠信狀況良好,然而個別不誠信行為確實存在,并且在某些不是特別重要或者涉及切身利益是很多同學還是不免有不誠信的地方,他是我們還可以看出,社會對于大學生的不誠信現象并不寬容,這意味著大學生自身誠信度水平有待提高。
對于提高誠信度水平的建議
第一、重視家庭教育:長輩應該多對學生做誠信等基本帶的觀念的教育,樹立德育為先的觀念。誠信教育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需要家長在生活中正確的引導,形成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
第二、學校要做好誠信教育,提高學生的道德水平:首先,努力創新誠信教育的方法。搞笑誠信教育一定要跟緊時代步伐,在發揮傳統教育方法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現代教育手段優勢,多方面、全方位地對大學生進行立體的誠信教育,力求提高哦大學生誠信教育的影響力和覆蓋面。其次,將誠信教育與學生生活實際結合起來。在對大學生進行誠信教育的時候,要切實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關注大學生的思想,關注大學生的日常生活,講解決思想問題,開展誠信教育,滲透到處理大學生生活實際問題中去。最后,廣泛開展誠信教育活動,在實踐中機槍誠信教育。我們在從思想上、理論上加強大學生進行誠信教育的他是,應該切實引導大學生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在實踐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在實踐中檢驗自身的誠信素養,從而真正將誠信教育貫穿于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之中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八
為了促進麥架鎮人口和計劃生育長效工作機制和“雙降”目標的實現,深入貫徹落實好國家、省、市人口計生委關于誠信計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強化政府誠信、群眾守信、村民互信的誠信計生工作模式,根據《白云區關于進一步推進人口計生“雙誠信雙承諾”工作的意見》要求,我鎮于xx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了“雙誠信雙承諾”工作。到目前為止,全鎮14個村(居)全部開展了“雙誠信雙承諾”工作,該項工作仍在持續有效的進行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強領導,確保工作目標落到實處
鎮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雙誠信雙承諾”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鎮人口計生“雙誠信雙承諾”工作的領導,鎮、村兩級分別明確了專人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及常規化的對接聯絡工作。xx年,由于工作需要及人員變動等原因,我鎮及時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了調整。
村(居)成立以黨支部書記為組長,兩委班子為成員的誠信計生領導工作小組,以村(居)兩委班子成員、計生協會會員為代表,鎮包村干部、育齡小組長、計生戶代表等組成的誠信計生評議小組、誠信計生監督小組、誠信計生理財小組,負責本村(居)人口計生“雙誠信雙承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具體實施。結合各村實際,為了進一步加強該項工作的領導,根據需要及時增補人員和調整人員,確保工作的正常推進。
鎮屬相關部門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為成員的人口計生“雙誠信雙承諾”工作領導小組。
為了促進“雙誠信雙承諾”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鎮制定了“雙誠信雙承諾”實施方案,擬定了工作實施細則,下發了具體的工作安排意見,實行目標管理。同時,明確細化了鎮社會事務辦、農業服務中心、中心學校、派出所、司法所、財政所、國土所、城建辦、計生辦、計生協會十個部門的工作職能,督促落實相關優先優惠政策。
二、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知曉率
鎮利用趕集日、重要節日,制作醒目的大型橫幅標語,由領導牽頭,組織部門人員開展大型宣傳活動。投入經費制作印有“雙誠信雙承諾”工作內容的圍布、環保袋、宣傳畫、宣傳資料、宣傳畫冊等等,發放到群眾手中,廣泛宣傳“雙誠信雙承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力爭做到家喻戶曉,讓群眾知到:“一處守信,處處受益;一處失信,處處受制”。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加強民主監督力度,推進全鎮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健康發展。
各村(居)分別召開了群眾代表大會,采取上門宣傳講解、動員等形式,讓更多群眾主動參與,建立“雙向承諾、互為守信”工作機制。各村(居)還在人員集中、村醒目地帶,采用大型固定宣傳標語、宣傳欄形式(每季度一期),向廣大群眾廣泛宣傳“雙誠信雙承諾”工作內容和知識。
三、完善規章、村規民約,雙向承諾,促進誠信計生
全鎮14個村(居),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召開了群眾(代表)大會,并將《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雙向承諾書》,印發給群眾代表進行認真討論。同時,將修改過的《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雙向承諾書》向群眾進行公示。
為了有效的推進誠信計生工作(雙向承諾、互為守信),村(居)兩委以戶為單位,逐戶與群眾簽定了《雙向承諾書》,到xx年4月止,全鎮應簽《雙向承諾書》17090戶,已簽17090戶,簽約率為100%。
全鎮落實上環手術,常住人口2455人、外出人口157人;落實結扎手術,常住人口4279人、外出人口92人;主動婦檢常住人口1254人、外出人口60人;主動繳納社會撫養費萬元;主動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849人,發展計協會會員47320人。
各村(居)評議小組、監督小組、理財小組工作開展常規化,工作事項有序進行。每季度堅持召開一次評議會議,結合實際,評議出誠信戶、不誠信戶;評議幫扶對象、獎懲對象,違約對象及處罰決定等。對誠信戶,積極落實各項優先優惠政策,主動幫助、協助其戶所需和所求,對不誠信戶,按照規定暫緩兌現和不兌現計生相關優惠政策。
監督小組每季度堅持對工作開展程序,評議小組的評議結果、評議公正性、合理性、工作落實情況、履約情況進行全程監督,并作好監督記錄,鎮村兩級均設立了投訴舉報箱,方便群眾對工作進行監督。
四、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對政策外生育對象的處罰難
當前,各項工作都步入了依法行政的軌道,由于計生工作軟辦法不管用,硬辦法不敢用,只能單一靠法院強制執行來維護法律的威嚴,對違法生育人員進行處罰,因諸多原因,法院執行不又不到位,振攝力差。導致政策外生育現象時有發生,甚至有越演越烈趨勢。
(二)誠信計生工作開展效果不理想,
育齡群眾對誠信計生存在一知半解,甚至存在簽約而不履約現象,計生干部缺乏有效的制約手段和措施,履約落不到實處。
下一階段工作打算
(一)繼續加大計劃生育宣傳力度,開展各種不同形式的宣傳活動。
(二)強化服務,狠抓節育措施的落實,搞好婦檢工作,利用各種有效手段徹底摸清問題底細,杜絕政策外懷孕,切實控制好政策外生育。
(三)加強工作督查, 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為了確保“雙誠信雙承諾”工作取得實效,不擺形式,不走過場,提升鎮人口計生工作服務管理水平,鎮擬定了考核方案,設置了專門的考核評估表格,不定時的組織人員對全鎮14個村(居)進行工作督查,督查結果的好壞直接列入村(居)目標考核,與個人績效掛鉤,實行獎勤罰懶。
我們相信,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在鎮領導的高度重視和領導下,在全鎮計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鎮的人口計生工作及計生《雙誠信雙承諾》工作一定會有新的聲色,更上一新臺階。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九
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效能、誠信建設年”活動的統一安排,根據組織部門工作實際,緊密結合先教活動,深入鄉鎮、村、企業、社區,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座談等形式進行了廣泛的調研, 掌握了組織部門效能、誠信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改進措施。
一、當前影響組織部門效能、誠信建設的主要問題
組織部開展“效能、誠信建設”以來,部內干部能夠積極響應、廣泛參與、上下聯動,贏得廣大干部群眾的全力支持,進一步改進了機關干部作風,提升了工作效能,樹立了誠信形象。但和“效能、誠信建設年”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
1、宣傳教育不夠入腦入心。對部內干部效能、誠信的宣傳教育,往往以文件傳閱代替宣傳、以召開會議代替培訓,僅僅停留在面上。對廣大干部群眾參與組織部門效能、誠信建設的重視程度不夠,沒有采取更加有效的宣傳措施,造成了少數干部對組織部門增強效能、誠信建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識不到位,雖然對有關規定比較清楚,但對如何結合本職工作落實上級要求,還有待于進一步深入探索。
2、活動開展還不夠平衡。組織工作頭緒多、戰線長,個別科室間效能、誠信建設存在不平衡現象,影響了組織部整體建設水平。
3、工作力度還有待加大。“效能、誠信建設”需要全縣上下齊心協力、共同參與,具體到組織部門,不僅需要組織部全體干部參與,同樣需要廣大干部黨員的積極參與。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調動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解決工作量大與部內人員少的矛盾,建立長期抓效能、誠信的機制等。
二、組織部效能、誠信建設的做法及成效
1、全面提升組工干部素質
效能、誠信建設的主體是組工干部,組織部效能、誠信建設開展得怎么樣,效果如何,取決于組工干部的自覺意識,關鍵在提高組工干部綜合素質,促進其主動自覺參與效能、誠信建設,克服消極被動應付現象。組織部以保持xxx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以創建學習型機關、創建學習型組工隊伍為著力點,開展了多種多樣的學習培訓活動。一是學習范圍求寬。除必要的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外,還廣泛安排了法律、微機、英語等學習內容。二是學習形式求活。除中心組學習、集中學習日、支部學習日外,還創新學習形式,開展了“寫講評”活動,聘請專家教授進行了專題講座,舉行了科室業務交流,提高學習效果。三是學習效果求實。進行了集中測試,參加了省委宣傳部舉辦的知識競賽,檢驗了理論學習效果。同時通過給任務、壓擔子、出難題,檢驗其理論聯系實際能力,促進組工干部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的不斷提高,進而提高組織部的整體工作效率。
2、規范制度,為效能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以“樹組工干部形象”活動和先教活動為契機,對部內有關效能、誠信方面的政策、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使整個機關管理體系有序、運行機制有效、行為方式優化、處事結果公正可信。在努力提高辦事效率與服務質量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黨務公開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第一領辦人制、信訪督辦制、限時辦結制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并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機制,使各項工作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各科室還通過“效能、誠信建設”,制定了本科室的一些可行辦法,對科室的職能業務進行了必要的公開或承諾,增加了透明度,提高了辦事效率,得到了辦事群眾的充分認可。同時,部機關出臺嚴禁有令不行、嚴禁辦事拖拉、嚴禁吃拿卡要、嚴禁態度刁蠻的“四項禁令”,特別是對禁止的行為作了具體、明確、可操作的規定。如針對辦事拖拉和態度刁蠻問題,或發現違反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在部例會中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做為年終評優的重要依據。這些辦法、制度的出臺實施,有效糾正了少數干部的不良行為,規范了行政運行方式,改變了干部形象。
3、接受干部群眾的廣泛監督
堅持把機關作風的評判權交與群眾,交與基層,交與企業,交與服務對象,使部內領導干部、工作人員都內加壓力、外增動力。一是通過發放調查問卷表、設立意見箱、開設投訴電話、召開座談會、上門訪問和開通部長專線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群眾對效能、誠信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并責成職能科室整改落實。二是專門設立效能、誠信監察辦公室,全權負責接受投訴和查處工作,做到“有訴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復”。三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老干部代表、企業代表、群眾代表和新聞媒體作為組織部部風監督員,對組織部進行經常性地明查暗訪,隨時提出意見建議,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民主評議。
4、強化宗旨意識,樹立“親民、愛民、為民”的良好形象
組織部在“效能、誠信建設”中,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積極為群眾解決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真正為民,取信于民,進而提高了組織部門的誠信形象。一是牢記宗旨,轉變作風。通過清苑電視臺面向全縣人民公開組織部服務承諾,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人民服好務。二是增強責任,提升形象。部內制定下發了2005年組織工作任務目標分解執行表,將全年目標逐一分解,明確時間,落實到人,使部內干部人人有責任,時時有壓力,始終保持了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三要優化服務,提升效能。部內統一制作桌牌,標明每名組工干部的職能業務、服務范圍,使辦事人員一目了然。同時,要求每名組工干部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出個人工作標準,張貼在桌牌背面,作為激勵格言,提高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從而提升工作效能。
三、效能、誠信建設下步計劃
1、加大宣傳,為效能、誠信建設提供有效的輿論支持。效能、誠信建設在不斷推進,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干部群眾對組織部高效辦公的要求在不斷提高,因此要確保宣傳教育的力度及有效的輿論支持。要加強對機關效能、誠信建設真正含義的認識和理解,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簡報等媒體的宣傳優勢,全面宣傳機關效能、誠信建設的內容、要求、做法。
2、狠抓隊伍,為效能建設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繼續在提高干部隊伍素質上下功夫,加強對效能、誠信業務的指導,有針對性地組織業務培訓,積極借鑒兄弟部門或兄弟縣市的經驗和做法,為我所用,打造效能組工干部、誠信組工干部。
3、認真選題,開展大規模的調研活動。針對效能、誠信建設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廣泛調研,尋找最佳解決辦法。圍繞機關辦公效率、工作紀律、誠信建設、縣委中心工作等方面進行選題,有針對性地深入到鄉鎮、農村、社區、企業,到生產勞動一線,了解群眾所需、所想、所盼,結合實際,采取措施,推動部內效能、誠信建設。
4、嚴格考評,為效能、誠信建設提供懲處依據。積極探索機關績效量化考核,建立科學、量化和可操作性的績效考評辦法,制定出效能、誠信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干部參與效能、誠信建設的積極性。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十
調查方式:問卷
調查內容:在校大學對社會誠信問題的調查問卷xx
組織管理:小組長:xx
執筆人:xx
現代學生普遍都非常重視誠信,將誠信作為一種基本的社會道德標尺來衡量一個人。但以此為基點,很多大學生都沒能以身作則的做到誠信待人,誠信為人。在一方面,他們認為高等教育對一個人的社會觀會產生較大的影響,即對是否能做到誠信起到影響作用;在另一方面,他們又在以各種各樣的或有或無的理由作為自己無法達到誠信的掩體。
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紙醉金迷”的錯誤享樂觀,“拜金主義”的扭曲價值觀,已經使人們淡忘了古人所強調的“德”,“誠”。取而代之的是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忽略其他的.影響。
在調查報告中的第15題,很大一部分同學對未來社會的誠信度持悲觀態度。而由第3題,第10題,第16題,第17題來分析,正是由于這個社會中大家扮演的都不是絕對誠信的角色,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太多的虛虛假假扮演著反面角色,使大家對這個社會的誠信體系保持的保守態度。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他們認為自己應該有必要也有能力通過一些有悖于道德的方法來實現自我保護。這也印證了先前提到的,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考慮這樣做是否會對他人或是集體帶來的危害。
就第9題的結果來看,幾乎100%的同學選擇了不會。據此分析,我想,在人們心中,還有一條最基本的道德底線的存在,在這條底線之下的做法是大多數人無法容忍的。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誠信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跋韧踬F誠信,誠信者,天下之結也”,“誠之者,人之道也”可見,在古人看來,“誠信”乃是天下人團結一致的基本保證,是為人之道,是人們所需遵守的基本道德準則之一。誠信的基本道德內涵是務真求實,誠實守信,不妄不偽,真實不欺。所以誠信的缺失,特別是大學生誠信的缺失將會嚴重的影響整個社會未來的發展。
想象如果一個社會失去了誠信,那么一切社會保障將不復存在。國家的政策,法規,律法無法取得效果,社會公平、公正無法實現,社會秩序將處于混亂無序狀態。
在商品交換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的經濟交易必須是建立在講誠信、講信用的基礎之上的,這是經濟交換的基本原則。在經濟領域,經濟信用是誠信的最主要體現,誠信是經濟信用的堅實基礎和依據,而經濟信用是企業、居民等任何微觀層次的主體開展經濟活動的基本支柱;而失去誠信與經濟信用,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對于經濟活動的主體而言,其危害是毀滅性的。而在意識形態和思想、文化、社會生活領域,誠信更是維系正常的社會關系和人際交往的橋梁與紐帶,是折射真善美和社會良知的一面道德之鏡;而失去誠信,人與人交往的基本狀況就受到了威脅,人類所共同追求的美好、和諧的生活狀態就會成為一種遙不可及的精神奢望。
在現代社會中,誠信在國家機器與政策運行、政治與法律、經濟交往、意識形態與思想、文化、社會生活等所有領域都發揮著基礎性的、保障性的作用,是絕不容動搖的,是最基本的社會道德規范和價值觀念之一,具有特殊的調節功能和導向、示范功能。
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社會中的相對高素質人群,誠信的缺失所引發的“不良效應”會更加明顯,更加深遠。而且大學生誠信缺失所引起的消極影響具有一定的潛伏性和隱蔽性。由于大學生在學校期間尚未真正參與社會經濟活動,誠信缺失的危害尚不能充分體現出來;但是,當他們畢業后融入社會,分布到祖國各地、各行各業后,誠信缺失所導致的嚴重危害就會真正凸顯出來,所以學校的誠信價值觀的教育對于引導大學生講誠信起著十分重要的核心作用。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十一
酷暑擋不住探尋的腳步,酷暑擋不住解決問題的熱情。醫患糾紛頻頻出現,到底誰對誰錯?糾紛解決到底該如何進行?暑期,南中醫學生帶你探索醫鬧到底怎么辦?
7月11起,若水團隊組織開展以“醫患糾紛現狀與調解方法調研”為主題的暑期社會時間,對南京、蘇州等地的中醫院進行實地調查研究活動。不畏暑日,不畏奔波,若水團隊走訪了南京、蘇州、淮安、連云港等多家醫院,用一片赤子之心去發現問題根源,去尋找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用科學的數據收集方法,去實地調研,去跟蹤調查,去走訪調解委員會(部門),去尋找答案。
xx年7月20日,若水團隊主要是在仙林中心醫院、江蘇省中醫院鼓樓醫調委進行調查,主要對象是醫生對于醫鬧態度的調查、患者對于醫鬧態度的調查以及醫調委在醫患矛盾中起到的調解作用。
本次調查,醫護人員方面的問卷進行患者和醫生的問卷調查活動。
患者方面信息的收集,我們主要是通過面談訪問進行調查。我們通過友善的態度、循序漸進地詢問,收集患者對于醫患矛盾方面的看法
— 跟蹤調查
另外一隊,進行跟蹤調查,主要由張敏同學帶領小分隊成員進行。張敏同學經過患者同意,與患者一起體驗全部的掛號、排隊、就診、繳費、拿藥的過程。在進行跟蹤調查的同時也和患者進行溝通,了解他們的需求
— 調查小結
經過簡單調查,發現兒科、腎科、眼科等科室排隊的平均時間超過一個小時,并且若有患者來的晚,該患者將可能排不上號。而且在取藥的時候,患者喜歡就近的樓層進行取藥或者說是不愿意爬樓進行取藥,不同樓層的中藥取藥房之間的排隊取藥所花時間不同,在排隊上的耗時一樓的患者與二三樓的患者相比,時間遠遠超過平均取藥時間。
在排隊時候,有的科室離茶水間比較遠,一些年紀較大的患者走路不是特別方便,在這個時候,導醫臺邊上能有簡單提供茶水的地方顯得極其重要。
兩隊成員匯合后,我們對問卷和面談內容進行數據整理和數據分析,把表現出的問題匯總。而后,我們帶著問題去調解委(部門),交流關于諸多問題,了解他們的宗旨和解決辦法。
相信通過這樣的實踐,我們可以更加清晰的看見問題的根本,而不是去聽信那些被輿論夸大的事件。對于善意的受害人,不僅要通過調解,并且要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為共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添磚加瓦!
同時關于醫院就診,我們通過調查提出兩點建議:
1.完善各個醫院之間相互聯系,患者健康狀況和用藥情況的詳細數據。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十二
一、主要做法
規范運行,提升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公信力。制定出臺《資陽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健全了綜治、司法、衛生、、信訪、公安等部門協調機制和工作流程,逐步形成了資源共享、協調配合的醫患糾紛調處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對接的工作機制。一是要求公安機關要依法處理、嚴厲打擊擾亂醫院秩序、侵犯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和醫療機構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二是與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制定《關于醫患糾紛調解與訴訟銜接指導意見》,接受人民法院(庭)的業務指導,著力規范人民調解工作的內容、程序、步驟以及調解文書的制作。建立了專業法官專業審理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制度,建立選拔、任命醫療專家擔任陪審員制度,聘請法官定期開展專業培訓,保證調解工作依法、公正。堅持未及時履行的調解協議予以司法確認制度,賦予人民調解協議書強制執行力。三是司法行政機關加強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指導,建立人民調解員出任制,推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確保調解工作規范有序。四是要求衛生行政部門要在第一時間介入醫療單位,進行證據固定、責任追究。在全市中大型醫療機構設人民調解室,將人民調解陣地前移。爭取在第一時間將所有糾紛必須納入協調機制進行處理,并配合醫調委開展調解工作。五是信訪部門將受理的醫患糾紛第一時間引向醫調委調解,對當事人聚集鬧事的現場,要進行穩控,通知公安及時到場維護秩序、并通知調委會主動介入進行調解。
二、取得的成效
促進了社會穩定。目前,資陽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已被人民群眾廣泛認可,醫調委建立以來,先后受理糾紛 621件,調解成功達成協議548件,占醫患糾紛發生總數的57%,成功平息因醫療糾紛引起的群體性事件苗頭57起,醫鬧、鬧喪等現象大幅減少,平安醫院創建達標率在90%以上。通過人民調解,把大量可能引起群體性事件的醫療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促進了社會穩定。重大群體醫療糾紛案件較以往同比減少40%以上,到市、縣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上訪事件明顯減少,沒有發生一起有影響的醫療糾紛非正常上訪事件。
維護了醫患雙方合法權益。醫調委調解醫療糾紛始終堅持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則,既保證了患方在信息嚴重不對稱情況下獲得合理賠償,也保證了醫方在無過錯情況下不予賠償,維護了醫患雙方的權益。截至目前,調解后實際賠付金額萬元,約占患方請求額的35%,調解終結的548件糾紛中以零賠付結案的有42件,占8%?;挤降脑S多無理要求被拒絕,避免了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的不合理流失。從患方講,其合法權益也得到維護,在調解中有16件糾紛超出患者要求賠付額度,占成功調解總數的3%。
有效維護了正常的社會醫療秩序。由于人民調解中立于醫患雙方,在調解中情、理、法并用,擺事實、評責任、講道理、明法律,使患方消除過激行為,冷靜思考、理性訴求。在此基礎上,真誠相待、耐心溝通,使醫患雙方由水火不容到互相理解,到最后握手言和。醫療糾紛調解的過程,也是普法的過程,絕大多數患方都最后接受醫調委的調解結果。據統計,近兩年全市法院系統受理醫療訴訟案件下降近50%。醫調委周到細致的服務得到了患方的稱贊,一些患方還贈送錦旗表達感激之情。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十三
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前提,家庭源于婚姻,而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社會的和諧穩定離不開家庭的和諧穩定。近年來,____區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受理多起涉及婚姻家庭的矛盾糾紛,及時化解了一些家庭婚姻矛盾糾紛,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本文在對____區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受理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進行的調查統計基礎上,對當前的造成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原因進行了分析。
____年度,____區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3849件,其中婚姻家庭糾紛282件,占總數的;在調解的282件婚姻家庭糾紛中,調解和好的256件,占受理的。調解離婚26件,占區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1109件的。2022年1—5月份,____區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1366件,其中婚姻家庭糾紛233件,占總數的17%;在調解的233件婚姻家庭糾紛中,調解和好221件,占。調解離婚12件,占區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658件的。(說明:兩組數據反映的是不同的角度,這里列出主要是反映人民調解工作在化解大量矛盾糾紛中涉及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比率。)
按受理的婚姻家庭糾紛當事人年齡段劃分,“80后”、“70后”、“60后”和其他年齡段的比例分別為、、和。由此看出,“80后”的家庭矛盾糾紛比例高于“70后”,而“70后”的家庭矛盾糾紛高于“60后”和他年齡段。雖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人民調解員以促進當事人家庭和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基本原則,動用當事人的用親朋好友、基層組織等一切可借用的社會力量,使盡法律詮釋、情緒調理、多方斡旋等各種調處招數,化解了一個又一個家庭矛盾糾紛。但在有些情形下,仍然難以湊效。維護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是司法的基本價值取向,但解除名存實亡的婚姻、無愛無緣的婚姻同樣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體現司法人文關懷的基本要求。
社會生活的多樣性決定了家庭婚姻生活糾紛的多樣性。其成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種類型:
1、經濟收入困難型。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家庭經濟收入過低勢必會影響家庭生活,就會激發各種矛盾糾紛。一些夫妻建立家庭后,因為家庭收入有限,財富積累少,尤其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失業或沒有穩定的職業,造成家庭經濟十分拮據。雙方往往會因一點點家務瑣事而引發矛盾,感情面臨一些傷害和考驗,同甘共苦十分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互相責備和埋怨。如梅山有一對小夫妻,女方是外地人,工作不穩定,全年收入不足萬元。而丈夫工作雖然穩定,但收入也只能維持家庭基本開支。于是夫妻倆經常為錢的事而吵架,丈夫因不堪家庭重重矛盾壓力選擇了躲在外面不回家,6個多月不見女方和孩子。這樣的夫妻關系已經是名存實亡,難以維系。調委會歷時3個多月做思想工作和調處,最終離了婚,維護了女性的合法權益。
2、即興組合家庭型。夫妻間婚前交往時間較短,了解不深,匆忙組合家庭,即感情基礎不夠牢固。在這類糾紛中,多數是曾經離異后再組成家庭的,成為“柴米夫妻”,湊合著過日子。雙方往往偶因家務瑣事一觸即發鬧矛盾,說狠話時不考慮對方感受,于是,相互較勁,一時沖動,夫妻關系就亮起了紅燈,導致再婚后的感情又破裂了,不再眷戀于對方,把再婚當成了兒戲一搬。
3、性格差異多疑型。夫妻雙方性格差異較大,如外向型與內向型的差異,節儉型與奢侈型的差異等等。他們在處理家庭事務的方式方法上往往有很大分歧,經常為家務瑣事發生沖突,矛盾日積月累,形成積怨,難以調和,最終走向離婚。有一對小夫妻,妻子是體育老師,比較活潑,也注重儀表,而丈夫比較內向,是一家公司的職員。他看到妻子平時穿著時尚,心里總是不踏實,于是疑心重重,長期疑心妻子有問題。經過三次調解做工作,打消了丈夫的疑慮,化解了家庭糾紛。
4、紅杏出墻尋刺激型。經濟拮據會導致家庭解體,家庭特別富裕同樣導致夫妻矛盾上升。俗話說:“保暖思xxx”。有些人,尤其是男同志,在家庭富有后,不念夫妻恩愛和已有的家庭幸福,在外尋求與異性精神刺激,一旦敗露,夫妻之間鬧離婚、分財產就在所難免了。家住雨花街道有一對年過7七旬老夫妻,牽手過了一輩子,老漢退休在家無事就到廣場上去跳舞休閑,遇到一位50來歲女舞友,兩人從此就好上了將近4個月,搞得兩家人大打出手。老太對調解員說“老頭突然開竅了”,所以要和不想回頭的老頭子離婚。經過調處,老漢最終顧及家庭和自己的聲譽,表示悔改,維系了家庭。
5、長輩過分干涉型。因為婆媳關系、翁婿關系處理不好,矛盾多發,嚴重影響小夫妻感情及生活,發展到一定程度,家庭矛盾難以調和。有一對小夫妻分別來自華為和中興公司,按理說二人屬于郎才女貌,非常般配??墒亲詮恼赡改锇醽砗退麄冏≡谝黄鸷螅赡改镌诩彝ド钪刑幪幪嫠麄z著想,經常教女婿說話和做事要這樣或那樣的,說女兒變得傻了,以及倆人睡懶覺不勤快,家庭生活沒條理等,時間久了,小夫妻倆的自由生活被擾亂了,情感也被掀起了不和諧的波浪,于是出現了三角矛盾,并持續升級。經過調解員先后四次做心里疏導工作,讓他們明白了家庭矛盾癥結所在。如今,經回訪,這個家庭包容和相互理解的成份更多了一些。
6、贍養不作為型。為人都有雙層父母,盡孝是做兒女的法定義務。自從男女雙方組成家庭后,不僅僅是接納了你所愛的人,還要學會接納和愛對方的家人。也就是說你和你所愛的人同時是兩個大家庭的成員了,對待愛人家庭的每一位成員都要像對待自己的親人一樣,從此同舟共濟,福難共當。然而,在人民調解委員會接待和調解的家庭糾紛中,有相當一些是夫妻一方因贍養老人發生的糾紛。如兄弟贍養出份子不均;老人自己有錢,做媳婦的不愿再出錢;對雙方父母盡孝不能一視同仁等。我們不僅要做好小夫妻思想工作,同時也要做好父母的思想工作,既講法理,也說情義,更注重美德宣傳。只有互敬才有互愛,最終相互理解和體諒??偟膩碚f,因贍養而引發的家庭矛盾占半數之多。
社會的和諧穩定離不開家庭的和諧穩定。在千千萬萬家庭生活中,難免磕磕碰碰,出現家庭矛盾糾紛屬于正常現象。各種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誘因需要引起各相關部門的關注。例如民政相關部門要關注收入偏低家庭給予民生關注,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十四
調查時間:
調查對象:大學生
調查人:劉華德曹澤明 盧冠志
調查分工:梁迪 江慶曦高松楠
(一) 前言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千百年來源遠流長,亙古不變,對于實現中華民族的騰飛,具有重要意義。大學生是高知識群體,他們的思想道德素質、誠信品質,事關重大。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培養,對在全社會倡導“明禮誠信”的文明新風有著重要作用我們通過對與大學生誠信密切相關的系列問題,如對誠信的認識、考試作弊、出勤問題等的調查,具體分析了大學生誠信問題的現狀,探討了提高大學生誠信問題的對策與措施。
為了解當前大學生的誠信道德狀況,我們“關于大學生誠信問題”課題組開展了一次調查。本次調查主要采用問卷調查法。調查對象主要為我院的大一大二大三的學生。調查內容涉及與大學生誠信密切相關的系列問題,如對誠信的認識、考試作弊、出勤問題等。
(二) 調查結果與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大學生對誠信道德認同的矛盾心理。
第一:大學生對誠信道德認同的矛盾心理。第一,大學生對自身群體的誠信道德認同度不高?!罢\信”作為一種德性,是大學生必備的基本素質之一。但是當前社會上對于大學生誠信度的評價并不高,而大學生對于自身群體誠信道德的認同度也不高。他們普遍認為自身群體的誠信道德水平一般,與大學生應該具有的素質不相符合。其中,認為“大學生總體誠信很好,不值得擔憂”的只占5%;認為“一般,不誠信只是個別行為”的占74%;認為“較差,較多人存在不誠信問題”的占21%,沒有人認為”很差,前景值得擔憂”。
第二:大學生對個體誠信道德認同度高。調查顯示,盡管大學生們對群體道德水平的認同度不高,但對個體的道德水平卻予以充分肯定。調查中,認為自己是或基本是講誠信的人分別占”58%和41%,只有1%的人明確承認自己不講誠信,這與他們對群體誠信認同度形成鮮明的反差。
通過對比分析,我們可以明顯看出,大學生對誠信道德認同存在矛盾心理。大學生對個人的誠信要求高,但同時在現實中,不誠信的現象也屢見不鮮,造成這種矛盾心理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有些大學生的思想與其自身行為不一致,導致了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另一方面,可能一部分人在作調查時掩蓋了自己的真實想法,雖然本次調查是不記名的,但可反映出他們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不誠信的。
2.大學生在日常學習生活中體現的誠信現狀
第一,關于考試作弊問題。調查顯示,竟然有高達40%的學生表
示可以理解作弊行為,并且7%的學生明確承認自己經常作弊,偶爾作弊的也高達57%。這為大學生應該講誠信的理想藍圖添上了多么不和諧的一筆。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思考的問題。為什么會有如此多的學生表示可以理解甚至去做作弊這樣的不誠信行為理由可歸結為以下三點。1)大學的學習比較自由,但是許多大學生也因此沒有合理安排自己的學習時間,平時不注重學習的積累,期末期間臨時抱佛腳,最后為了保證自己能通過考試,采取了作弊手段。2)有些大學生為了獲得獎學金及各種榮譽,在自己劣勢學科中暴露了自己的不誠實行為。3)部分學生為了拿一個較好的成績去應付家長和老師,作弊就成了他們最便捷的方式。作弊變成了一種潮流,這是發人深省的。這不僅僅是欺騙了周圍的人,更大的受騙者是他們自己??荚囍皇菣z測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作弊就使得大學生不能及時了解自己的學習和掌握的程度,危害顯而易見。
第二,關于作業問題.根據調查結果,12%的學生表示”個人完成”,”大部分自己寫,少量引用資料”的占59%,”大量引用資料”和”用別人的文章拼湊”的分別占了23%和6%.這充分體現了大學生對作業的重視程度不夠,為了圖方便,大部分學生借用了他人的勞動成果,東拼西湊,草草地去應付老師。第三,關于出勤問題。對于”有一門課的上課時間與個人安排發生沖突,課堂考勤又很嚴格,你會:”這一問題,38%的同學選擇上課,等點名后再溜走,35%的同學選擇請同學幫忙點名,23%的愿意安心上課,也有4%的不去上課。除了安心上課的同學外,其他同學的行為都是在欺騙老師。如果事情真的比較緊急,
應事先向老師請假,中途溜走和欺騙老師是極其不尊重老師的行為。大學生對于這一情況應該高度重視。
3.大學生誠信與利益誠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當誠信與自身利益發生沖突時,大學生又該何去何從在調查問卷的反饋中,71%的答卷者選擇在自己利益遭受損失時堅持維護誠信,剩余的21%的學生則表示無可奈何。可見,大部分的大學生會把誠信防在利益之上。而表示無可奈何的學生是采取中立態度的表現,既不肯定,也不否定。這部分學生掙扎在誠信和利益的邊緣,在滿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他們會選擇做一個誠信的人,但利益受到損害或出現新的利益誘惑時,他們可能會放棄自己的道德準則。追求個人的利益是人之常情,但是不能放棄誠信這一做人的基本原則。沒有誠信的社會不可能為我們提供長遠的利益。個人應該與社會共同發展,共同進步。處理好誠信和利益的問題是協調好個人和社會的重要問題。
4.誠信缺失的原因
本次的調查也暴露出了大學生誠信缺失的現象,就此現象,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四點。1)社會因素。當今社會,不誠信的現象比比皆是,給年輕的大學生造成了負面影響,一定程度上對他們的價值觀形成產生了影響,造成了對誠信的漠視。2)家庭因素?,F實社會中的家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家長只關心孩子的學習成績和日常生活起居,忽視道德品質方面的引導。少數家長全然不管學生的一切,任憑孩子“自由發展”,有時甚至把錯誤思想帶回家中,對孩子產生負面影響。也有的家長自己不誠信,表面上冠冕堂皇,實際則弄虛作假。教育子女
說真話,自己卻假話連篇,使子女對誠信認識模糊。這些對學生的誠信品質養成都是不利的。3)學校因素。某些學校為了取得學術上的優勢,偏重知識的教育而忽視了誠信等道德教育,使學生缺乏接受誠信熏陶的環境。這也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學生形成正確誠信觀。誠信教育內容模糊。在當前高校的誠信教育中,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誠信教育的內容沒有明確的界定。對于誠信教育的內涵許多教師表示說不清楚,這必然影響高校誠信教育的切實有效。許多大學生談起誠信問題來口若懸河、頭頭是道,對作業抄襲、考試作弊等失信行為也多持反對態度,但同時他們也承認失信行為就發生在自己或同學的身上。大學生的誠信意識與誠信行為不夠統一,他們的實際行為和心中堅持的準則有所出入。4)社會因素。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不良風氣的影響政治領域。少部分領導干部憑借權力等等,大學生與社會的聯系十分緊密,不正之風容易對大學生產生不良影響,使其誠信缺失。社會經濟領域。假冒偽劣、合同違約、債務拖欠、偷逃稅費逃匯、商業欺詐等失信現象行為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對青年大學生產生不良影響,使一些青年大學生會缺乏誠信責任意識,做出誠信缺失的行為。文化領域。宣傳工作中的虛假報道、有償新聞等,教育亂收費、招生黑幕、注水文憑等,學術論文的粗制濫造、假冒偽劣、抄襲剽竊等現象不利于我國精神文明建設的順利進行,也必然會對青年大學生產生消極影響。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十五
為依法有效調處和化解xx市農村土地、山林、水利糾紛(以下簡稱“三大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xx年10月24日—26日,政協xx市委員會組織調研組對xx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情況進行專題調研。調研期間,調研組除了召開座談會分別聽取xx市調處辦、國土資源局、林業局、水利局、民政局領導作關于xx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情況匯報外,還與xx市調處辦、國土資源局、林業局、水利局、民政局分管領導及辦案人員進行座談,廣泛聽取大家對xx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此外,調研組還先后深入xx市xxx公室、xx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xx市“三大糾紛”行政復議工作情況和xx市“三大糾紛”審判工作情況進行調研。通過調研,調研組對xx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情況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同時也對如何進一步加強xx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有了一些新的認識?,F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xx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基本情況
近年來,xx市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在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以xx理論、“xx”重要思想、xx為指導,以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緊緊圍繞“化解矛盾,案結事了,定紛止爭,和諧共處”這一主題,扎實有效地開展“三大糾紛”調處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據統計,xx年至xx年6月,xx市農村共發生“三大糾紛”4688起,調結3956起,調結率為。其中土地糾紛1944起,調結1621起,調結率為;山林糾紛2626起,調結2225起,調結率為;水利糾紛118起,調結110起,調結率為。新發案件3626起,調結3196起,新發案調結率為;積案1062起,調結760起,積案調結率為。跨省、跨市、跨縣(區)(以下簡稱“三跨”)糾紛419起,調結184起,調結率為。其中跨省糾紛56起,調結6起,調結率為;跨市糾紛70起,調結29起,調結率為;跨縣(區)糾紛293起,調結149起,調結率為??h(區)內糾紛4269起,調結3772起,調結率為。處理群眾來信4345件,接待來訪群眾22210人次。通過及時化解矛盾避免群體性械斗事件469起,其中避免百人以上的群體性械斗事件288起;避免土地丟荒及損壞作物萬畝,挽回經濟損失6244萬元。
二、xx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把調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xx市各級黨委、政府領導高度重視“三大糾紛”調處工作,把“三大糾紛”調處工作作為實踐xx的具體行動和轉變工作作風、改善干群關系、維護社會穩定的切入點,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部署,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久調不結的案件,各級黨委、政府領導親自到現場組織調查,親自主持召開協調會,共同商量化解途徑。由于各級黨委、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率先垂范,極大地調動了調處人員的積極性,有效地推動了全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的開展。
(二)健全制度,強化排查機制
xx市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在調處“三大糾紛”工作中,不斷強化排查新機制,建立健全了“五個制度”:一是堅持一月一排查、月上報、督促檢查,督辦結案制度;二是堅持把排查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排查摸底制度,確保不漏一起糾紛案件,不漏一個當事人;三是實行領導包案、掛牌督辦制度,堅持將排查出來的“三大糾紛”明確到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負責調處;四是堅持排查與防控、宣傳一體化制度,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和早穩定”;五是堅持用“五個一”(一起糾紛案件、一名領導負責、一個調處工作組、一套化解方案、一包案結事了)落實排查結果。據統計,xx年以來,全市包案,掛牌督辦的案件有1068起,90%以上已得到妥善處理。
(三)專項調處,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近年來,xx市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先后組織開展了突擊調處跨縣(區)“三大糾紛”、調處“三大糾紛”工作加強年、“三大糾紛”大調處、“三跨”糾紛調處等一系列專項調處活動,清理了4000多起影響社會穩定、妨礙xx市農村集體生產活動的“三大糾紛”。特別是在xx年,xx市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市政府的總體部署,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突擊調處跨縣(區)“三大糾紛”專項活動,在該專項活動中,共有1770多人次參與,投入經費160多萬元,出動車輛120多臺,調結農村土地、山林、水利權屬糾紛的疑難案件658起,確保了全市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四)突出重點,抓好容易激化矛盾糾紛案件的調處
近年來,xx市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在調處“三大糾紛”工作中,突出重點,突破難點,采用不同方式,突出調處了以下幾類糾紛案件:
1、全力以赴調處國家重點項目建設引發的糾紛案件。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xx市爭取到大量的國家重點項目,同時也隨著工程項目的建設引發了大量的矛盾糾紛。為了確保重點項目的順利開工,xx市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化解重點項目建設引發的“三大糾紛”調處工作上。例如xx年,南百高速公路施工到xx縣那滿鎮治塘村與xx縣祥周鎮百渡村祥群屯交界路段時,引發了土地權屬爭議。在利益驅動下,雙方當事人互不相讓,每天派人到工地上阻止工程施工。xx市調處辦得到政府的批示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調處。為了不耽誤工程的施工,調處人員不惜辛勞,加班加點調查取證,召開協調會,最終糾紛得到了解決,保證了工程的正常施工。又如xx水域那吉段水利樞紐工程距蓄水時間只有一個多月時,仍有10起跨縣(區)土地權屬糾紛案件沒有調結,涉及人口6000多人,如果糾紛得不到及時解決,土地補償費就無法落實到當事人手上,就會影響工程施工進度。xx市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調處人員經過20多天的艱苦奮戰,全部糾紛得以化解,確保了電站的按期蓄水。據統計,近年來,xx市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共組織、指導調處國家重點工程引發的“三大糾紛”486起,為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正常運行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2、著重調處國有農林場與周邊群眾發生的土地、山林權屬糾紛案件。由于歷史的原因,xx市國有農林場的場界不清,如陽圩茶場,建場時劃出當地群眾的基本用地以后,把大半個陽圩鎮都劃入該場的場界,特別是隨著周邊村屯人口的不斷增長,土地和人口需求的矛盾更加尖銳,一些村屯以糾紛為由不斷向國有土地提出權屬的主張,造成了場群土地權屬糾紛不斷,影響了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穩定。為緩解場群關系,避免矛盾激化,xx市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把做好農林場與周邊集體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作為突破口,把大量的精力化解場群之間土地權屬糾紛案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據統計,近年來,xx市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共調結467起農林場與周邊集體的土地權屬糾紛案件,既避免了國有土地無謂流失,又保證了集體的合法權益,改善了場群關系,達到了共同發展的目標,確保了當地的社會穩定。
3、下大力氣調處“三跨”糾紛?!叭纭奔m紛歷來是調處工作的難點。為了有效地消除一批“三跨”糾紛,促進省、市和縣(區)接邊地區的人民群眾團結和諧,推動接邊地區經濟的發展。xx市各級調處辦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關于“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要求,確保“化解矛盾、案結事了、定紛止爭、和諧共處”目標的實現,多次組織開展“三跨”糾紛調處工作,并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尊重歷史,面對現實,遵循有利于生產生活,有利于經營管理,有利于安定團結,以協議結案為主,裁決為輔的原則進行調處,確保了一批“三跨”糾紛的解決。如隆安縣禮智林場與xx縣四塘鎮靈塘村山林糾紛、xx縣那么林場與巴馬縣燕洞鄉同合村布里等五個屯土地權屬糾紛,在糾紛發生期間,雙方當事人經常采取報復性的毀壞對方的生產,經常發生械斗,致使雙方當事人既結下冤仇,又無心搞生產,經過xx市調處辦組織力量化解以后,矛盾糾紛解決了,雙方當事人關系也重歸于好。
(五)化解矛盾,避免群體性事件發生
xx市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針對因“三大糾紛”影響社會穩定問題,專門制定了調處引發群體性事件苗頭“三大糾紛”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圍內對有影響社會穩定突出問題的“三大糾紛”進行排查,并及時進行分類,按先急后緩的順序進行化解和平息。如xx年,xx縣五村鄉惠洞、大力、大永屯群眾組織幾百人到德??h紅坭坡林場林區,以1964年雙方簽訂的協議不完善為由,準備毀林劃地,在林場職工出面制止時雙方即將發生群體械斗,由于xx市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出面化解矛盾及時,才避免流血事件的發生。又如凌云縣朝里鄉蘭臺村三臺屯與田林縣利周鄉凡昌村尾亮屯、達角屯、平降屯和襄老村尾王屯土地山林權屬糾紛案件,從xx年以來一直糾紛不斷,到xx年雙方矛盾進一步惡化,出現了凌云方毀壞田林方農作物、水利設施、工棚等群體性事件。xx市政府領導批示由調處辦牽頭調處,xx市調處辦接受任務以后,會同xx市林業局組成工作組,開展了艱苦細致的調查調解工作,經過努力,終于在xx年5月31日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協議,化解了一起長達8年、涉及多民族群眾利益、背景復雜的“三大糾紛”。據統計,xx年至xx年6月,全市共發生大案要案225起,調結130起,調結率為58%。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協調平息或避免百人以上的群體性械斗事件124起。
(六)部門聯動,齊抓共管
在“三大糾紛”調處工作中,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在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調處原則的同時,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齊抓共管,使糾紛調查取證和調解處理形成統一調度,統一指揮,統一研究對策,統一處理方案的綜合調處工作機制。如西林縣成立調處中心,人員由土地、林業、水利及調處辦等部門組成,統一調處縣內和“三跨”糾紛,從根本上解決了部門辦案勢單力薄及經費和車輛保障困難等問題,同時也提高了辦案效率。由于采取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綜合調處的工作機制,調處的案件及時且合情、合理、合法、得當,糾紛案件無訴訟或反彈情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據統計,近年來,由各級調處辦組織聯動調處的糾紛案件1335起,調結1085起,調結率為。
(七)協商解決,力爭通過協議方式化解矛盾
在“三大糾紛”調處工作中,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的調處人員以維護社會穩定為出發點,人性化地開展調處工作,深入基層、貼近群眾,認真分析案情,根據不同情況,制定調處方案,盡可能以協商方式化解矛盾。如xx年4月,德??h調處辦在調處龍光鄉大邦村隴同屯與崇左市天等縣把荷鄉把隆村那令屯“果甘嶺”山林糾紛案件中,會同縣xxx、林業局及龍光鄉政府,密切配合,經過共同反復協商和細致耐心調解,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協議,握手言和。據統計,近年來,xx市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以協議方式結案的有3680起,占結案總數的93%。
(八)重視信訪,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
xx市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站在為政府分憂,為群眾解愁的高度,堅持以人為本,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訪群眾,認真閱讀每一份信訪材料,對來訪者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避免了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象出現,做到了來訪必接、來信必復。由于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重視信訪工作,因此,能在第一時間掌握到矛盾糾紛的信息,及時采取措施,把問題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了矛盾糾紛的升級和擴大。
(九)加強督查,促使調處工作程序進一步規范化
在“三大糾紛”調處工作中,xx市各級黨委、政府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督查組對“三大糾紛”調處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通過采取聽情況匯報、查看文件資料及相關記錄等方式,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促使調處工作程序進一步規范化。
三、xx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xx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好成績,積累了不少好的經驗,但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足,缺乏長效調處機制
一些領導對“三大糾紛”調處工作認識不足,常常不重視糾紛的萌發階段,致使一些糾紛矛盾激化,才引起重視,才舍得投入人力、物力和財力去處理,錯過了調解的最佳時機,大大增加了調處工作的成本。還有一些領導對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基本職責、調處基本程序不了解,因而沒有及時規范調處秩序、建立長效調處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三大糾紛”調處工作。
(二)調處機構設置不合理,影響調處工作的開展
1、調處機構設置不合理。一是機構級別低,機構性質不合理。目前,xx市調處辦的級別是科級單位,人員編制屬參公事業編制。由于機構級別低,機構性質不合理,出現了一些尷尬的問題:首先,難以協調市直有關職能部門、各縣(區)政府和各縣(區)調處辦領導;其次,事業編制的人員不便于履行政府的行政行為。二是人員編制少,辦案力量嚴重不足。目前,xx市調處辦人員編制為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主任科員1人,科員1人。由于編制少,辦案力量嚴重不足,因此一些該及時調處的案件,得不到及時的調處,造成積案較多。三是調處人員待遇不高。xx市調處辦于1985年1月恢復成立,恢復后一直掛靠市司法局,xx年3月設在市政府辦公室。目前,xx市調處辦主任高配享受副處級待遇,2位副主任中,有一位從基層上來原享受正科級待遇,另一位50多歲有35年工齡的副主任在調處辦25年,至今仍然是副科級,還有一位xx年工齡的干部還是科員。由于調處辦人員編制少,屬參公事業編制,不管調處人員工作多努力,工作多出色都無法與優秀等級粘邊,干部很難有機會晉升,影響了調處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2、內設調處機構不健全。目前,xx市除xxx門從市直機關到各縣(區)局全部掛牌設立土地權屬糾紛調處機構、落實調處人員、配備辦公設備和調處用車給予優先保障外,其余的相關職能部門均沒有掛牌設立糾紛調處機構,更沒有落實調處人員、配備辦公設備和交通工具。山林糾紛則由林政股(站)或其它股(站)兼顧調處,水利糾紛則由水政監察支隊兼顧調處。由于有關職能部門的內設調處機構不健全,影響了xx市調處工作的開展。
(三)調處責任不夠明確,難于形成合力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負責“三大糾紛”調處具體工作的調處機關包括鄉(鎮)政府、土地主管部門、林業主管部門和水利主管部門。其中,鄉(鎮)政府負責轄區內的土地山林權屬糾紛調處;土地主管部門負責跨鄉(鎮)和涉及農林場土地權屬糾紛調處;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跨鄉(鎮)和涉及農林場山林權屬糾紛調處;水利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的水利權屬糾紛調處;調處辦負責“三大糾紛”調處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絕大多數的“三大糾紛”壓到鄉(鎮)政府、司法所和調處辦調處。這是極不正常的現象,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這種極不規范的混亂局面,規范調處秩序、建立調處長效機制將成為一句空話。此外,還有同一起案件的調處工作往往出現多頭調處、交叉調處、重復調處,造成部門職能不清,責任不明現象。如xx區四塘鎮富聯村賴測屯與xx縣xx鎮那音村八冬屯的土地山林權屬糾紛案,先是由林業部門牽頭調處,后到xxx門牽頭調處,現由調處辦負責調處。
(四)積案調解率低,調處難度大
xx市位于xx西部,地處祖國西南邊陲,北與貴州省接壤,西與xx省毗鄰,東與xx、xx市相連,南與越南交界。市內每個縣(區)都與兩個縣(區)以上相依,發生“三跨”糾紛數量可想而知。由于大多數“三跨”糾紛歷史久遠,地界不清,地址不明,無證書,無統一圖表,而且各地政府出面參與調處的人員,都站在本地老百姓一邊,為當地老百姓說話,寸土不讓,因此,難調查取證,難協調處理,造成大量積案久拖未結,給社會安定團結、和諧穩定留下隱患。
(五)系統培訓滯后,調處質量有待提高
由于xx市各級政府對調處人員的業務培訓從未系統的進行培訓,再加上“三大糾紛”多,調處人員自學不夠,造成調處隊伍整體業務素質跟不上調處工作的需要。一是一些調處人員在“三大糾紛”調處工作中存在著不嚴格按照《調處條例》規定的具體步驟、時限辦案,工作中存在隨意性。二是一些調處人員對案件的調查、處理不知如何入手,就是簡單召開幾次調解會議,調解不成之后就報請政府裁決。但由于所收集的材料過于粗糙,又不能憑這些材料作出裁決,結果又要重新調查,反反復復地兜圈子,致使案件一拖再拖。
(六)保障嚴重不足,影響調處職能的發揮
一是辦案經費嚴重不足。根據有關規定,“三大糾紛”調處是不收費的,其工作保障經費和調處人員的補貼經費由財政解決。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多縣(區)特別是經濟欠發達縣的財政比較吃緊,本身的工作經費都很難解決,根本無法保證調處工作的運轉經費,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的職能發揮。就xx市調處辦而言,一年的辦案經費也僅僅安排15萬元,根本無法保證調處工作的正常運轉。二是辦公條件有待改善。目前,xx市調處辦僅有3間辦公室、7個公文柜、5臺電腦、5臺電話機、2臺激光打印機、1臺數碼錄像機和1臺掃描儀,其他諸如會議室、接待室、檔案室、彩色打印機、數碼照相機、海拔儀、復印機等基本辦公設備都沒有。原有的辦公設備也都已經陳舊,影響了調處工作的正常開展。三是交通工具缺乏。xx市調處辦原有一輛越野車,但已報廢。近年來,只能租用私車辦案,每天租金300元左右,費用很高,對工作開展極為不便。
(七)復議上訴案件增多,加重了當事人經濟負擔
xx市各級政府對于一些久拖不決,沒有協商余地的“三大糾紛”,根據調處有關條例規定,果斷地制發了處理決定書,但隨之而來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也增多起來,95%的案件都要進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由于受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工作人員,對政策和法律的理解不一致,所持的觀點不同,致使一些案件多次反復處理。一些當事人存在勢在必得的心理,不得不到處借錢或賣牛賣馬,托人找關系,給當事人在財力、物力和精力上帶來大的消耗。此外,還有一些代理律師不講職業道德,多次從當事人手中斂財,更加重了當事人的經濟負擔。一場官司打下來,當事人幾乎傾家蕩產。
(八)相互溝通不夠,造成案件反復處理
目前,xx市一些“三大糾紛”之所以反復進行處理仍未能得到解決,主要是上、下級政府及法院、有關職能部門平時溝通不夠,因而造成了你處理你的糾紛,我判我的案件,相互扯皮,給當事人無所適從。
(九)缺乏責任追究制度,難以觸動依法嚴格履行職責
在目前的“三大糾紛”調處體制中,盡管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紅頭文件”都多多少少規定有調處責任,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沒有真正實施,甚至有些調處辦負責人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根本沒有調處責任意識。如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每年年初與上級機關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狀,沒有一個單位把“三大糾紛”調處任務列入目標管理責任狀,更談不上年終不完成任務追究責任或實施獎懲問題。再有,對糾紛案件久拖不決、各種原因辦錯案的也從來沒有追究過相關人員的責任。如不認真解決這一問題,將難以觸動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嚴格履行職責。
四、xx市“三大糾紛”產生的原因分析
xx市“三大糾紛”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原因,又有現實原因,但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管理體制多變和管理混亂是糾紛產生的歷史性原因
建國以來,土地政策一直處于多變的狀態,解放后到合作化以前,我國的土地是三種所有制,即國家、集體、個人所有制。合作化以后實行國家和集體兩種所有制,消除了私有制。從土地改革到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時期,農村管理體制多次變動,土地、山林權屬隨之多變,期間合了又分,分了又合。七十年代打破界限在荒山荒嶺開田造地,打亂了許多地方原有的管理界限,加上檔案資料不全,造成了日后糾紛大量發生。八十年代發放《山界林權證》時,由于時間倉促,人手緊張,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加之填證人員多為農村干部,文化素質參差不齊,致使出現許多錯證、漏證、重復發證現象,而且許多證件四至不清、面積不符現象也比較突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時,為了趕任務,工作做得較粗,隨著《林權證》發放到農戶手中,出現了農戶實際經營管理的地塊與證上地塊不一,由此引發了大量的糾紛。
(二)法律和政策的銜接不協調是糾紛產生的法制性原因
從1983年1月xxx中央關于《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的出臺到xx年3月《xxx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實施,在歷經2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我國對農業土地承包經營中產生糾紛的解決,走過了主要依靠政策調整到以政策調整為主,法律調整為補,再到政策調整與法律并重,直到目前主要依靠法律調整的歷程。由于國家多年來的農村土地政策不穩定,幾經變化,而土地又不能隨著人們觀念的改變而隨意改變。法律、政策的多變性和靈活性與土地變動緩慢的過程性、滯后性產生矛盾和歷史形成的農村土地現狀混亂,以及許多地方沒有根據國家法律、政策的改變對土地及時進行調整,導致農村土地糾紛的大量產生。
(三)農民法律意識淡薄是糾紛產生的思想性原因
隨著人口的增多、土地的減少、經濟的發展,縣鄉村及個人對荒山、荒地逐漸進行了開發,土地收益和利用價值明顯升高。而農村干部和村民法律和管理觀念意識較低,有的為眼前經濟利益驅動,編造證據發動土地權屬紛爭,較多的農民群眾缺乏應有的法律意識,認為國家的荒坡、荒地人人有份,誰搶到就是誰的,因而抱著“不搶不得,小搶小得,大搶大得”和“法不責眾”的偏激思想鬧糾紛。還有些地方群眾在產生糾紛后,由于得不到政府及時調處或雖經調處但達不到自己愿望時,便發動械斗,企圖以武力搶占資源。還有一些村民法律意識淡薄,強調農村人多地少,以當年土地被征用時不懂得土地的重要性,以此地是祖宗地,此山是祖宗山等理由,強占土地,引起糾紛。
(四)農村人多地少是糾紛產生的現實性原因
xx市1953年戶籍人口為xx萬人,xx年xx市人口增長到xx萬人,為1953年的倍。盡管xx市從80年代開始認真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嚴格控制人口增長。但xx年xx市每平方公里仍然居住著xx人,比1953年增加xx人。57年間人口增加xx萬人,相當于新增3個xx縣的人口。人口的快速增加造成農業生態系統退化,土地質量變異和承載力降低。加之,農村人口與人口之間,村屯與村屯之間的土地占有量不均衡,有的村屯人多地少,有的村屯人少地多,人少地多的村屯有時自己的土地耕種不完或疏于管理,加之界線不清,很容易被周邊人多地少的村民搶占而引發糾紛。
(五)土地的不斷增值是糾紛產生的利益性原因
一是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家和政府逐步加大對農業的各項投資建設,涉及農村和農業的政策也逐漸向農民利益傾斜,使農村的土地收益增大,激發了農民更多占有土地的欲望。二是新的農村土地管理辦法的出臺,規范了土地的補償標準,保障了被征用土地的農民獲得合理補償的權利,過去不起眼的一畝土地,現在一經開發征用便可得幾千元甚至幾萬元以上的補償。由于利益的驅動,加劇了農民想更多地占有土地的欲望。因此,哪些地方土地增值,糾紛就發生到哪里,土地增值點已成為新的“三大糾紛”多發點。
(六)基層組織社會控制力弱化是糾紛產生的社會性原因
很多農民對基層組織,甚至對鄉(鎮)政府大多持有“不偷不搶不怕你,有吃有喝不求你,遇到麻煩才找你”的心理。有的農村基層組織干部法律意識淡薄,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經常發生,對群眾的號召力、凝聚力和說服力大大減弱。尤其是近年來,一些地方發生的糾紛,那里的基層干部不僅不能及時對群眾進行正確的教育和化解,反而少數鄉村干部及少數國家公職退休人員成為引發糾紛的組織者或幕后支持者,致使農村 “三大糾紛”持續不斷。
(七)地方政府職能錯位是糾紛產生的體制性原因
在社會轉型期,政府職能錯位、行為失范的現象時有發生。在政府與農民的關系上,表現為:一是有些政府行為不規范,對農民的自主經營權干預過多,時有越權處理農村承包合同的行為,對荒山、荒地等承包合同的干涉尤為突出,甚至違法行政侵害農民的土地利益;二是有些鄉(鎮)政府工作不到位,缺乏必要的鄉(鎮)、村干部行政規范指導,造成農村承包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以及土地使用證書的發放和管理中不必要的失誤,導致糾紛產生。
五、進一步加大xx市“三大糾紛”調處工作力度的建議
(一)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調處工作的領導
“三大糾紛”問題情況復雜、涉及面廣,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要充分認識到“三大糾紛”調處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要把“三大糾紛”調處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一件大事來抓。要樹立“發展經濟是政績,維護穩定也是政績”的政績觀,要推行“三大糾紛”調處工作“黨委主要領導調第一案,解第一難;政府主要領導調第二案,解第二難;分管領導調第三案,解第三難,其他領導以此類推”的個案負責制,形成“三大糾紛”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專門抓,專門班子具體抓的調處工作格局,切實維護xx市的社會穩定,促進xx市的經濟發展。
(二)要健全機構,為確保依法履職奠定基礎
一是要規范調處辦設置。目前,在xx14個市中,xx、xx5個市調處辦的級別為正處級單位,xx5個市調處辦的級別為副處級單位,防城、xx2個市調處辦的級別為科級單位,xx2個市調處辦未定級別。除xx市調處辦人員編制屬參公事業編制外,其他市調處辦人員編制均為行政編制,并且人員編制均有5-12人。為便于協調市直有關職能部門、各縣(區)政府和各縣(區)調處辦領導,要將xx市調處辦獨立掛牌辦公,定為副處級單位,下設辦公室、綜合科、調處科3個科室,并將編制增加到8—12人,機構性質定為行政編制。同時,將各縣(區)調處辦獨立掛牌辦公,下設辦公室、綜合股、調處股3個股室,并將編制增加到8—12人,機構性質定為行政編制,徹底解決有人辦案、積極辦案、依法辦案的問題。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有關職能部門內設調處工作機構。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有關職能部門內設調處工作機構列入議事日程,安排人員編制,配備專職人員,落實辦公用房及專項調處經費,確保有人管、有人抓、有錢辦事,并抓出成效。
(三)要落實責任,扎實有效開展調處工作
要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開展“三大糾紛”調處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三大糾紛”,當地政府必須責成有關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調解;符合立案條件的“三大糾紛”,要逐件落實承辦單位、承辦人、負責人,重大案件應實行領導督辦制,在規定期限內妥善處理好,做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鄉(鎮),大事不出縣(區)。對“三跨”糾紛,當地鄉(鎮)和縣(區)政府應及時進行調查和組織調解,同時將情況向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經調解無法達成協議的,方可將案件移交給有管轄權的上級主管部門。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具體承辦跨縣(區)“三大糾紛”調處工作,要按照《條例》規定期限辦理。凡立案調處的“三大糾紛”,各級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要逐件列表造冊登記上報,以便督促檢查。
(四)要突出重點,積極消除重大糾紛隱患
各級黨委、政府要對本轄區內的五類糾紛重點調處:一是跨縣(區)、跨市、跨省邊界糾紛,要做到不等不靠,積極主動與對方溝通,構建互諒互讓和友好協商的良好氛圍,本著實事求是和依法處理的原則,與對方共同聯手化解邊界矛盾糾紛。二是影響經濟建設的重大工程案件,要按照“定任務、定時間、定牽頭單位和定責任人”的“四定”要求,突擊調處,限期調結。三是久拖不決的歷史積案,要集中力量,落實責任,從有利于團結和社會穩定出發,通過為民辦實事等措施,使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四是涉及重大群體性事件的糾紛,要制定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五是國有農林場與周邊群眾的重大糾紛案件,要強化措施,確保國有農林場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及周邊的社會穩定。各級黨委、政府要針對因“三大糾紛”引發的群體越級上訪和聚眾鬧事械斗等不同類型突發事件制定相應處置預案,對指導思想、處置原則、組織領導、處置措施(宣傳疏導、現場管制、緊急處置、力量組織、后勤保障、通訊聯絡、工作策略)等都要作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確保做到臨危不亂、反應迅速、處置果斷。
(五)要多管齊下,著力構建大調處工作機制
“三大糾紛”調處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涉及面寬,情況復雜,要實行法制、公安、法院、政府、基層組織等部門和單位聯動,僅靠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努力難以湊效。為此,各級黨委、政府要盡快構建起具有整合性高、輻射面寬、關聯度強的大調處工作機制,使各相關部門增強責任意識,積極履行職能,密切配合,形成各負其責、多方聯動、齊抓共管的堅強合力,確保政府出臺的調處決策能夠充分體現群眾意愿,經過充分調查論證,符合政策法律要求,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社會管理行動規范。
(六)要協商解決,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三大糾紛”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協商解決。因此,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在調解“三大糾紛”過程中,要按照“以協商解決為主、下文裁決為輔”原則,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力爭通過協商解決每一起糾紛案件,減少糾紛當事人因對裁決不服而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程序或反復走訪等形式。各級政府對每個糾紛案件,至少要組織調解兩次以上。沒有兩次以上調解記錄的,不能作出處理決定。各有關職能部門辦理的“三大糾紛”案件,也應該在縣、鄉(鎮)調解不成的基礎上,再組織一次調解,確實調解不成的,再由政府作出處理決定。要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提高調解結案率,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七)要加強溝通,建立調處工作的長效機制
在“三大糾紛”調處工作中,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及法院要加強協調,加強溝通,加強聯系,要根據“三大糾紛”案件發生的情況,積極探索和創新有效的工作機制。要通過召開聯席會或通報會的形式,把那些久拖未結的、復雜的、當事人一直糾纏不休的“三大糾紛”積案拿出來,相互征求處理意見,以便達成共識,盡量避免相互拆臺、相互埋怨、暗箱操作現象的發生。
(八)要加強培訓,不斷提高調處工作水平
一是要抓好全市性調處人員的培訓。由于xx市調處人員水平參差不齊,面對新形勢下糾紛發展的新情況,許多調處人員有力不從心之感。特別是縣、鄉(鎮)、村一級的調處人員,長期直接面對群眾,而調處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比較缺乏,調解技能不高,從而影響了案件的調處成功率。因此,xx市政府要分期分批舉辦全市性的調處人員培訓班,邀請自治區有關專家和市xxx、調處辦、法院行政庭辦案人員進行授課,對調處人員進行全面的、系統的相關法律法規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政策、業務水平和調解工作技能,最大限度地把糾紛處理在萌芽狀態,為群眾排憂解難,為黨委、政府分憂,更好地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二是要組織力量深入各縣(區)、鄉(鎮),幫助縣(區)、鄉(鎮)培訓鄉(鎮)、村、組一級干部,指導幫助他們掌握調處“三大糾紛”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和調處的方法技巧,充分發揮鄉村組干部在“三大糾紛”調處中的重要作用,確?!叭蠹m紛”調處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九)要強化保障,夯實調處基礎
一是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三大糾紛”調處工作經費的投入,調處業務經費要分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大案要案突擊調處經費要由財政專項劃撥,切實為“三大糾紛”調處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二是各級政府要切實解決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內設調處機構公務用車問題,確?!叭蠹m紛”調處工作順利開展。三是各級政府要改善調處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內設調處機構辦公條件,努力為調處人員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
(十)要夯實基礎,掌握調處主動權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十六
近年來,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大量產生,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和社會原因。我國人多地少,戶籍制度又極大限制了農業人口的流動,農村土地一直是一種稀缺資源,且直接關乎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但長期以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性質模糊不清,基層干部和廣大農民法律意識、合同意識淡薄,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缺位,加之國家近年來的惠農支農政策不斷出臺,農村土地承包引發的訴訟和信訪事件頻發不斷。及時掌握和準確處理此類糾紛,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農村的經濟發展乃至整個社會的穩定和諧。
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基本特點
(一)成訟時間上的集中性
一方面,由于農作物的種植與收獲受自然規律的制約和影響,90%以上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當事人往往選擇在農閑季節提起訴訟,因此往往集中在每年的秋收后和春播前。相對于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在成訴的季節性尤為明顯。另一方面,從農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歷史發展進程看,國家政策一直起到主導作用,相關立法只是將執政黨的意識上升為國家意識,使政策得到進一步的鞏固。因此,國家農村土地政策做出重大調整前后,也是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集中發生的時期。如國家出臺一免兩補土地政策后,發包方起訴承包方要求解除合同和承包方起訴發包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大批糾紛訴至法院。
(二)訴訟主體上的群體性
作為農業大省,黑龍江省農業人口總數為1191萬,農業人口比例高達.但相當一部分農業人口在一系列惠農政策出臺前,因經營土地成本高、收益低而外出謀生。國家從收取兩金一費即公積金、公益金和管理費,調整為統一征收農業稅,再調整為免征農業稅,糧食直補、良種補貼并實行糧食收購最低保護價后,農民經營土地的成本減少,收益顯著提高。大批外出務工的農民紛紛要求回鄉務農。部分糾紛中,發包方違約明顯,承包方證據充分,勝訴率高,承包方往往選擇共同訴訟。還有很多案件,起訴時僅僅是個別村民提起訴訟,但涉及問題卻牽扯到其他村民或全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群體利益,相當一批農戶持觀望態度。一個案件處理不當,往往引起連鎖反應,波及整個村莊甚至鄉鎮。另外,受傳統法律文化影響,農戶們往往愿意憑借人多勢眾,甚至集體上訪,贏得法院更多的理解和社會輿論的支持。
(三)糾紛類型上的多樣性
長期以來,我國的農村經濟發展模式較為單一,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完善和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發展呈現出多元、快速發展態勢,農村土地承包也隨之在承包主體、承包方式和權利義務內容方面體現出多樣性。2003年3月1日施行的《xxx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土地承包、流轉、承包人的權利義務、發包人的權利義務、救濟方式和法律責任。首先,就承包土地的權屬而言,既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有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土地,還有權屬不明的土地。從承包土地的使用狀況而言,既有耕地,也有林地、草地。從承包者的身份而言,除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外,還有外來人員以招標、拍賣、協商等其他方式進行的承包經營,且承包面積較大,贏利性明顯。糾紛類型除了常見的外出打工農民回鄉要地、出嫁女回原住所地要地及相鄰農戶之間爭地等糾紛外,還如,有的農戶因舉家搬遷到小城鎮,將所承包土地連同附著房屋一并轉讓他人,但未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手續,后又反悔,要求受讓人返還承包地,但不要求返還房屋。有的農戶承包土地后又進行轉包,在轉包合同到期后,次承包人主張優先承包權。有的承包合同經鄉土地糾紛仲裁機構裁決予以解除,村委會在承包方未退出承包地之前,又將爭議土地另行發包,現承包戶因權利受損,起訴發包方和原承包戶要求村委會履行合同、原承包戶退出土地,產生合同之訴與侵權之訴的競合。有的農戶先起訴調整轉包費,經法院判決支持后,次承包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該農戶又另行起訴請求解除轉包合同。有的農戶在二輪土地承包時口頭放棄承包經營權或棄耕撂荒,村委會將上述土地另行發包,后為滿足該農戶的要地請求,村委會又在其他農戶的承包地中為其調劑,但其他農戶拒不接受調劑而引發糾紛等等。
二、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成因
(一)合同簽訂不規范
1.合同主體資格混亂。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但是在發包過程中,有些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職責分工并不明確,有的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將同一塊地分別承包給不同的村民,還有的村民小組將土地發包后,村委會收回村民小組已發包土地,重新對外發包或租賃,引發糾紛。
2.合同簽訂程序不規范。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條規定,土地承包方案應當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但是在實踐中,村、組違反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進行違規發包的情況屢屢發生,圍繞承包合同效力產生的糾紛大量出現。有些村干部甚至在發包時搞暗箱操作,擅自以低價將土地發包給親朋好友。有些村委會任意制訂土地承包方案,以優惠條件將土地發包給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引起了村民強烈不滿。
3.合同約定內容不完善。有的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只有口頭協議,一旦發生分歧,極易引發糾紛。有的雖簽有書面合同,但條款不完善、不具體,有些條款甚至違反法律規定。如土地面積無約定或約定不清,甚至有的連土地的四至都未約定,僅明確了地塊名稱。由于約定不明,雙方又各執一詞,事實和責任難以認定。有的合同沒有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缺乏確保履行合同的制約機制,為當事人隨意違約提供了條件,出現了隨意縮短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和提高承包費,隨意調整承包地,多留機動地不尊重農民的經營自主權,強迫種植、強迫流轉承包地等。
(二)合同履行不誠信
1.發包方違約。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發包方非法變更、解除合同。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內,非發生法律規定的事由,并經過法定程序,發包方不得收回和調整承包地。這是該法賦予農民長期、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的核心內容。但現實生活中,有些發包方為謀取利益,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擅自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農業用地用于營利性開發建設。二是發包方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的鄉村干部不注意尊重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還習慣用計劃經濟時代的思維方式和行政干預的手段對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使濫加干涉,以發展集體經濟、搞規模經營等理由強行統一種植作物,或者強制收回承包地。
2.承包方違約。主要包括承包方對土地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拒絕交納土地承包費等情況。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承包方有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的義務。土地管理法對于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規定了嚴格的轉用審批程序和征地、用地批準程序。在審判實踐中,一些承包人未履行法律規定的審批手續,在承包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甚至容許他人在承包的土地內修建墳墓牟取利益。有的承包方在承包地上建筑、取土等,造成土地荒漠化,嚴重破壞耕種條件,使農用地難以恢復耕種。還有的承包方以各種理由逾期、拒絕交納承包費,構成違約。
(三)土地承包管理不規范
1.沒有土地清冊或記載不詳。現實中,很多村委會沒有建立土地清冊,或者用手寫財務帳簿的方式代替清冊,其中不少帳簿有改動,無法確定記載事項。有的村委會建立了土地清冊,但是清冊記載不詳,承包經營的戶主有的記載為原承包人,有的記載為受流轉人;對各戶承包土地的面積、邊界記載不清,面積多為概數,諸如道南邊、沙坑北邊、東房東邊等劃分邊界的字樣十分常見。對于流轉方式及變更理由基本無記載,關于流轉土地的坐落、質量等級,流轉土地的用途、流轉期限沒有記載的現象更是十分普遍。承包人之間發生爭議時,村委會拿不出有力依據來證明土地使用權范圍及流轉詳情,當事人只能通過向法院起訴確認自己的權利,導致很多不必要的糾紛產生。
2.機動地管理不當。村集體在劃分土地時一般都會保留一些機動地不做分配,將其租賃給農戶經營,租期5至10年不等,且一般事先收取部分或全部租賃費。由于近年來國家減免農業稅,農民負擔大幅度減輕,一部分租賃戶不愿意再承擔原租賃費,甚至要求退還已預交的租賃費,雙方發生糾紛。有些村集體為了收取租賃費用,預留機動地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未受益的農戶發現當前種地效益好的形勢,要求重新分配機動地,但原來的承包大戶不愿意退出,產生糾紛。
(四)土地使用權流轉不規范
1.轉包轉讓型。稅費改革前,有的農戶覺得種地收益不高,便將自己的土地轉給他人承包,其稅費也相應由接受者承擔。但這種農戶間自發性的土地流轉多是采用口頭協議,沒有書面協議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或書面協議內容不具體,簽訂協議后往往也不通知集體經濟組織,更無法得到主管部門的備案。稅費改革后,原承包戶要求現承包戶退還其土地時,雙方往往各執一詞,引起糾紛。
2.代耕代種型。以前不少農民放棄耕種,外出務工經商,不承擔村里和國家的稅費,村干部為了能完成國家稅收任務,讓其他農戶代耕代種。代耕代種農戶履行了繳費義務,且稅改時這些耕地面積又納入了代耕代種戶的計稅面積,現在原承包戶回村,找代耕戶或村集體索要自己的承包地,發生糾紛。
3.重新發包引發糾紛。前一段時期農民耕種收入較低,有些農戶棄耕拋荒,外出務工,土地長時間沒有人耕種。有些農戶甚至明確表示放棄承包,將土地交回,村集體據此收回承包地,并發包給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上述情況又不屬于《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承包期內發包人收回承包地的法定情形。稅費改革后,種地收益增加,原來放棄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回村要求繼續承包,與新承包人和村集體發生糾紛。
(五)土地征用補償不合理、不規范
城鎮化、工業化和公路建設需要征用大量農村集體土地,但因,征用土地上我國現行征地制度存在很多弊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不能分享到農地增值的收益,被征地農民往往也得不到妥善安置和合理的經濟補償,這就弱化了土地對于農民的社會保障功能。農民失地后又失業,生活缺乏保障,引發了大量的群體糾紛和上訪。另外,由于法律規定籠統,加之利益驅動,農村基層組織在發放、使用、分配征地補償費用的過程中極不規范,隨意性大,特別是因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分配產生的糾紛大量產生。
(六)農業政策的變化
近年來,我國農業政策在不斷向惠農支農的方向調整。1982年開始,中央連續五年以1號文件對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保障。1991年12月7日,xxx出臺《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明確了農民應負擔的費用和勞務的范圍,減輕農民負擔。2022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指出,著重讓農民減負增收,通過一免兩補大大減輕了農民負擔,提高了農民承包土地的積極性。2022年12月29日,xxx全國xxx常務委員作出《會關于廢止〈xxx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國家陸續出臺的一系列扶持糧食生產,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和措施,使得土地的現實收益和預期收益大大提高,農民承包土地的熱情被重新點燃。許多在城鎮打工的農民陸續返回農村承包土地,許多被棄耕的土地開始有人爭相耕種,廣大農民紛紛主張自己的土地承包權益,導致大量糾紛產生。
(七)人多地少的現實
人多地少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大多數地方人均耕地原本就少,加之城鎮化、工業化的快速發展,基礎建設需要征用大量土地,致使人地關系雪上加霜,再加上土地補償或土地置換不到位,從而導致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土地作為農民基本的保障和收入來源,在農民心目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涉及土地的糾紛也越來越多。
(八)立法不足
1.立法的滯后與過分概括。目前,審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法律依據主要是《農村土地承包法》,但該法作為農村土地承包的特別法是在2002年出臺。此前,此類案件審理的重要依據是國家政策、相關單項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出臺的《關于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而截止2000年底,全國已有98%左右的村組完成了第二輪土地承包工作。另外,2022年農村稅費改革后,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取得、流轉、變更等新型糾紛大量產生,但因涉及政策和法律的銜接,各地對很多問題莫衷一是、做法不一。直到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上述混亂狀況才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緩解。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土地二輪承包和因農村稅費改革引發的糾紛,占近五年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70%以上。另外,《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內容比較原則,在實務中缺乏可操作性,法院對該法理解也不一致,不能得出一個令人信服的判決結果,無形中導致了土地承包糾紛案件數量的增加。
2.立法對現實考慮的不足?!掇r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土地承包以戶為單位,土地承包30年不變。但如國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基本原則執行,就會出現一地多人用,多地一人種,亡者有土,生者無地等現象。該法雖然規定用機動地對新增人口進行調整,但又規定,機動地超過5%的不再增加機動地,因此很多村集體現在已無機動地可調整,許多新形成的農戶不可避免地面臨著無地可種的現實。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這又間接增加了村集體在承包農戶間進行土地調劑的難度。
3.土地承包經營權保障不力。理論界雖然一直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定義為一種用益物權,但在《物權法》出臺前,相關法律一直沒有對此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能無從發揮,從權利的取得、處分、變更及救濟途徑等方面更接近于普通債權。這種混有債權性質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無法像真正物權那樣有必要的方法和程序可以對抗來自發包人和其他行政組織的干預.雖然《農業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賦予了土地承包經營權一些接近于物權的保護方法,但在上述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中仍更多地體現了合同法的相關內容,弱化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絕對性,導致現實中承包地被擅自收回、隨意侵犯的現象大量存在。
(九)法律意識不強
農民文化水平偏低,長期生活在熟人社會中,道德、習慣、人情對行為的引導作用大,遷就、忍耐、私了長期作為糾紛化解的主要途經,法律知識缺乏現實需求,風險責任和權利保護意識淡薄,基本法律概念不清,缺乏簽訂合同的技巧,不愿履行備案報批程序,隨意涂改證書等現象時有發生。在承包經營土地時進行掠奪性經營,破壞土地耕作層或造成土地鹽漬化,任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按約定交納承包費。一些鄉村干部的法律意識也比較淡薄,對耕地搞強制發包,對合同隨意變更,對簽訂的合同想變就變,使承包方的合法經營權落空,產生大量糾紛。
(十)糾紛調處機制不健全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土地承包糾紛可以選擇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四種方式解決。如果協商、調解、仲裁等訴外解決爭議機制順暢,可以有效地減少訴訟,迅速化解糾紛,防止矛盾擴大。但是協商和非訴調解都要求雙方自愿,且結果不具有強制力,而仲裁則存在機構設置不健全,仲裁效力不明確的問題。至今仍有許多地區沒有成立仲裁機構,即使成立仲裁機構也沒有開展仲裁業務,導致大量土地承包糾紛當事人不得不選擇訴訟,增加了當事人和人民法院的負擔。而法院審理案件要受相應程序法的限制,審理周期較長,容易延誤農時,使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和農民權益得不到及時處理和保護,引發農戶集體上訪,農戶維權的成本也隨之提高,形成惡性循環。
三、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案件數量多,增長趨勢明顯
2022年國家實行農村稅費改革時,黑龍江省被列為全部免征農業稅和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試點省份,廣大農民種糧積極性空前高漲,許多在城鎮打工的農民走回家門承包土地。新一輪的土地承包熱與1998年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時的冷清形成鮮明對比,許多被棄耕、撂荒的土地開始有人爭相耕種,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數量日益增加,其中1998年至2003年期間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2003年以后發生的糾紛逐年增加,所占比例居于首位。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和綏化市為例。哈爾濱市兩級法院2003年受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一審案件537件,2022年受理1217件,2022年僅上半年就受理1459件,案件數量呈逐年大幅上升的趨勢。齊齊哈爾市兩級法院2022年受理土地承包糾紛案件579件,2022年受理1244件,2022年受理1447件,增加趨勢也較為明顯。綏化市2022年至2022年上半年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結一、二審各類農村土地糾紛案2316件,其中2022年325件,2022年782件,2022年801件,2022年上半年即達到408件。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十七
誠信,就是誠實,守信。廣大青少年作為誠信建設的主體之一,在誠信建設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扒嗄昱d則國興,青年強則國強,青年有希望,未來的發展就有希望。”青少年有沒有誠信意識,講不講誠信,攸關誠信建設的成與敗,攸關中華民族的興與衰。
一、我縣青少年誠信道德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我們對我縣幾所學校的調研發現,學生存在的誠信問題主要有下面幾種:
1、道德生活中的誠信缺失。道德即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和規范。從總體上看,中學生的道德生活還是比較健康、積極向上的。但是,也不乏存有道德失范現象。最典型的現象是偷盜,特別是寄宿生中,他們的書籍、生活用品、錢物等被別人竊為己有,導致人際關系緊張,搞得寢室人人自危,生活不得安寧。還有一些學生,在圖書館、閱覽室看書,發現好的或感興趣的內容,就隨手撕毀帶走,不以為恥,還美其名曰:“竊書不算偷”。
2、學習生活中的誠信缺失。學習是學生生活的主要方面。學習更是一種艱苦、復雜、細致的腦力勞動。要學有所成,就必須嚴謹踏實、兢兢業業,來不得半點虛假和浮躁。但是,有相當一部分學生,學習缺乏和喪失誠信,最典型的表現是考試作弊。學習生活中誠信缺失的另一種典型表現就是抄作業。
4、經濟生活中的誠信缺失。學生是消費者,經濟來源主要靠父母,經濟生活雖然不復雜,但是,誠信缺失現象還是時有發生。不少老師特別是班主任老師都有過學生向其借錢而沒有歸還的經歷,有的甚至是以買土特產品名義從老師那里“拿”錢的。
5、誠信認知與誠信行為脫節。我們發現,幾乎所有中學生都認同誠實、正直、守信、履約、不欺、不瞞、不說謊等誠信道德的基本范疇,對失信現象深惡痛絕。大部分學生對誠信講起來也頭頭是道,口若懸河,但實際行動中卻是另外一種狀況。據我們調研所了解學生的誠實態度問題,“學生知道”班內某同學犯了錯誤,老師或學校向學生調查時,持“推托不知道”或“略去重要情節”態度的學生占有效問卷總數的50%!
二、幾點建議
青少年誠信道德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事關家庭、學校和全社會。為構建和諧社會,打造“信用__”,特提出如下建議:
1、學校要切實加強青少年誠信道德教育。一是要將誠信教育納入學校日常教育體系。首先要從學校領導、教師做起,言必行,行必果,不因各種干擾因素而破壞規則,言傳身教,為學生樹立良好的典范。其次,對學生,從入學教育到畢業教育,從思想政治課到各學科,都要加強誠信教育。規則和誠信是緊密聯系的,學生的失信現象絕大多數表現為不遵守規則,學校必須依據黨和政府的有關誠信建設精神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建立相應的道德約束懲罰機制,促使師生在共同遵守規則中養成誠信品質。二是要建立學生誠信檔案制度。如為班級每位學生設立誠信記錄,既把有不良信譽的學生,如值日生不擦黑板、不打掃教室、抄襲作業、不交作業、上課無故遲到、考試作弊等行為,記錄在冊;也注重記錄日常生活中學生身上表現出誠信品質的閃光點。建立個人信用檔案,應是學校進行誠信道德建設的基礎,它有一整套完整的組織程序和評判標準,從一個人上小學即開始不間斷的操行記錄,進入檔案終身跟隨,一個學生獲得優良的操行記錄就等于獲取“誠信道德畢業證書”,是其道德信譽的保證,也是社會錄用人才的道德“通行證”。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十八
狂年3月,農業局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開展,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進行調研,現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11月,師宗縣成立了全省第一家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并于20xx年5月被省農業廳批準為農村土地承包仲裁試點縣。在四年多的時間里,師宗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積極組織開展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到農村土地承包糾紛200起,受理177起,其中仲裁14起,調解處理163起。仲裁工作的開展,不僅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為進一步建立完善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處理機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積累了不少經驗。
二、師宗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類型
(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類型。從幾年的仲裁實踐看,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主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土地流轉糾紛;侵害婦女承包經營權糾紛;土地補償費糾紛;承包經營權繼承糾紛幾種形式。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類型:
1、先棄后取,引發糾紛。一些農民承包集體土地后,沒有使用土地,造成土地荒蕪,其他人趁機利用,進行種植;或未明確責、權、利關系,交給他人使用。現在承包人以土地經營權是自己所有為由,要求取回土地,與種植人發生糾紛。全縣共接待此類案件102件,占總案件數的51%。主要發生在丹鳳、高良、五龍、彩云等人均占有耕地較多和經濟條件較好的鄉(鎮)。
2、土地流轉不規范而引發的糾紛,此類案件33件,占。
3、出嫁女為爭得土地與其娘家發生糾紛。此類案件共16件,占8%。
4、原“農轉非”戶要求返還其原承包地。此類案件11件,占。
5、同一承包地重復發包引發的糾紛。此類案件共6件,占3%。
6、私自買賣承包地引發的糾紛,此類案件共2件,占1%。
7、承包戶家庭成員全部死亡,發包方要求收回承包地引發的爭議,此類案件共1件,占。
8、承包地繼承引發的糾紛,此類案件共4件,占2%。
9、所有權或使用權不清,引發的糾紛。此類案件共3件,占。
10、征地補償款分配引發的糾紛,此類案件共4件,占2%。
11、承包戶內家庭成員之間,主要由于贍養問題及兄弟不和而要求分戶引發的糾紛,此類案件共18件,占9%。
(二)糾紛調處途徑。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當事人主要通過以下5種途徑解決糾紛:
1、自行協商。農民在發生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后,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磋商,自行解決爭議的情況比較多,但由于缺乏必要的來自第三方的疏導,往往偏執于自己的一方之理,很難聽進對方當事人的不同意見。因此,雙方當事人的自行協商很容易擱淺。
2、請求調解。這是解決農村土地糾紛的主要形式。糾紛當事人通過請求村干部、鄉鎮調解委員會幫助解決糾紛,如果調解成功,主持調解的機構(個人)及時讓雙方當事人簽訂書面協議,并應幫助和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協議。調解也是我們仲裁機構的重要工作方式。自20xx年11月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和各鄉(鎮)成立“調解委員會”以來,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案件200件,通過調解處理了163件。
3、申請仲裁。與訴訟相比,由于農村土地承包仲裁不僅省時、省錢,而且程序簡便,處理爭議較快。現也成為處理農村土地糾紛的重要手段。20xx年以來,我縣共仲裁糾紛14件,僅2022年就仲裁6件,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
4、提起訴訟。因為通過訴訟得到的判決更具權威性,并有國家強制力作后盾,對當事人最終權利的實現有較充分的保障。當事人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5、申請政府處理。此類糾紛一般是所有權或使用權不清引發的糾紛,我縣主要采取政府受理,交由農經部門調查核實,并擬出《行政處理決定書》,由政府簽章核發的方式進行處理。
三、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仲裁機構
為保證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的順利開展,20xx年11月,師宗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成立,由分管農業的副縣長任主任,農業局長和政府辦副主任任副主任,國土資源、林業、農村辦、民政、司法、信訪、經營管理等部門領導為組成人員,下設辦公室在經營管理站,由農業局分管農經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農經站長、副站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和仲裁的日常工作,并配備了4名專職工作人員。各鄉鎮相應成立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委員會,并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
(二)完善仲裁機制
1、規范仲裁原則
踞持地位平等的原則。糾紛仲裁當事人無論是農戶、業主,還是村(社)集體經濟組織,在糾紛調解、仲裁過程中,其法律地位人人平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平、公正地調處糾紛。
踞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后,仲裁委員會要對承包糾紛案件進行調查了解,依照法律規定和客觀事實,決定是否受理。案件受理后,要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的原始資料和證明材料,實事求是,分清是非曲直,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提供可靠證據。
踞持調解為主的原則。雖然一般申請仲裁的案件都是經過多次調解無果,但仲裁委仍然堅持調解為主、裁決為輔,在制度上和程序上保障將調解結案作為首選目標,并在工作中努力貫徹。確實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依法及時作出裁決。
2、制定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規范化制度。結合土地承包體制的特點,仲裁委借鑒(民商事)仲裁和勞動仲裁的做法,參照法院民事審判的規則,制訂了《師宗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暫行辦法》和《師宗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工作制度》。
3、設計法律文書和操作流程。由于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具體操作無現成格式可用,而案件從受理到仲裁文書的送達、回訪等都需要形成完善的工作機制,包括立案、現場勘查、取證、庭審、合議、調解、裁決和結案等每一環節都要制訂操作規程,保證糾紛公正裁決。因此,仲裁委參考法院民事審判制度,在不斷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制定了《師宗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紀律》、《師宗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回避制度》、《師宗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檔案管理制度》等內部規范制度。同時,陸續設計并不斷修訂完善了《仲裁申請書》、《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立案登記表》、《受理案件通知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授權委托書》、《調查筆錄》、《現場勘察筆錄》、《開庭通知書》、《仲裁庭組成通知書》、《開庭筆錄》、《調解筆錄》、《調解決議書》、《合議記錄》、《裁決書》、《送達回證》等18種標準法律文書格式。
4、建立土地承包仲裁政策法規數據庫。由于土地承包相關法滯后,此前有法可依的主要是《農村土地承包法》、《云南省實施;辦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兩個司法解釋,審理依據嚴重不足。為此,仲裁委對現有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了大規模的檢索研究,同時還收集了國家、省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文件,建立了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專用政策法規電子數據庫,主要包括法律依據、政策依據和制度依據三方面內容,其中相關法律法規32件,政策文件27件,為依法審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5、探索制度創新
卡立核稿發文制度。所有仲裁文書均由案件首席仲裁員把關。仲裁裁決書實行主任核發制,未經主任審核,不得下發;若發現有重大問題,及時與該案首席仲裁員溝通,必要時可請該案仲裁庭重新合議。
卡立裁后回訪結果通報制度。仲裁委對已到法律生效期的案件都要作裁后回訪。凡是無法執行或被法院審理后推翻的案件,都要進行內部分析總結,便于及時吸取刻訓。
(三)制定統一程序,實行標準仲裁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不僅要法律適用準確,還要程序合法。為此,我縣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仲裁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了統一嚴格的仲裁程序。
1、案件的申訴與受理。當事人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經過審查,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填寫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及時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符合受理條件的,及時填寫立案登記表,并由副主任(農業局長)審批,立案后,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受理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取得送達回證,并要求當事人15日提供授權委托書、答辯狀及相關證據。通過嚴格把關,防止越權受理現象的發生,避免仲裁的盲目性。
2、指定仲裁員。案件受理后,仲裁委員會指定3名仲裁員(其中1名首席仲裁員)和1名書記員組成仲裁庭,負責整個案件的處理工作。
3、深入調查。仲裁庭組建后,由仲裁庭人員深入基層,深入實際,進行調查了解,基本掌握案情,并取得必要證據。
4、堅持先調解后仲裁的方法解決糾紛。調解是仲裁的前提,我們始終把調解貫穿于解決糾紛和仲裁的全過程,以最大的誠意,教育、說服、勸解當事人,盡量爭取協調解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及時下發調解書。
5、開庭審理。糾紛案件的仲裁主要采取在仲裁委員會所在地公開庭審方式進行,仲裁庭確定開庭時間、地點后,提前5個工作日將《仲裁庭組成通知書》和《開庭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加人。申請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回申請處理;被申請人提出反請求的,依法缺席裁決;被申請人經2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依法缺席裁決。當事人要求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證明材料作出裁決。仲裁的案件,都是通過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仲裁庭及時進行裁決。案情較為復雜,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其裁決由仲裁委集體討論決定。
6、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進行仲裁。在仲裁過程中,始終要求當事人用事實、證據、法律條款來支持自己的仲裁請求,仲裁員幫助當事人依法搜集證據,確保事實客觀公正。
7、限時辦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最多可以延期30日,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8、仲裁執行。當事人對仲裁決定書不服的,可以依法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拒不執行裁決的,仲裁機構協助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20xx年6月,我縣被列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省徑試點縣,在省農業廳的支持下,我縣新建了一個標準化的仲裁庭,配置了電腦、攝像機、掃描儀、打印機等設備,購置了仲裁桌椅,不僅較大地改善了仲裁工作條件,更增強了仲裁機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五)加強學習,強化培訓,努力提高業務素質。
從20xx年開始,我們就不斷從書店訂購了一些相關的學習資料,堅持學習,堅持定期在單位內部開展業務技能和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的交流活動。在20xx年仲裁試點工作開展以后,更是加強了指導,每當有案件發生時,縣仲裁委員會都是精心審理或派人現場指導和把關,把學習和實踐充分結合起來。通過不斷學習實踐,積累了經驗,提高了業務素質和辦案水平。
(六)推行信息化管理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十九
當前,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縣招商引資力度不斷增大,各項重大工程建設全面啟動,帶動了全縣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由于經濟社會的發展迅速,社會深層次的矛盾糾紛日益暴露,人民群眾關注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山林土地權屬、企業改制等熱點、難點和敏感問題日益增多,人民群眾對各種利益的需求也逐步增大,各種矛盾糾紛的大量涌現,給全縣社會的和諧穩定帶來了諸多的壓力和問題。人民調解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將成為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重中之重。
一、當前我縣矛盾糾紛呈現的特點
近幾年來,我縣矛盾糾紛數呈逐年上升趨勢,糾紛內容已由傳統的繼承、贍養、鄰里等民間糾紛逐步擴展到當前圍繞重點工程建設中的征地拆遷、合同、勞動爭議及房屋拆遷補償等多樣化、復雜化的新型矛盾糾紛,此類糾紛往往涉及政策、法律、經濟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參與。具體說來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類型增多,誘因復雜。近年來,由于經濟體制改革,社會結構變動而引發的利益調整、觀念沖突等原因,導致了現階段各種矛盾糾紛更加復雜多樣,由安全隱患、征地、企業改制等因素引發的糾紛日益增多。在矛盾糾紛的類型中,債權債務、損害賠償、征地拆遷、環境污染、婚姻家庭等糾紛占矛盾糾紛總數的一半以上。
二是群體性糾紛增多?;鶎用芗m紛由過去的糾紛主體多為個人發展到以群體居多,尤其在拆遷安置、征地補償糾紛中,一般性矛盾糾紛常常演變為群體性糾紛。
三是糾紛具有可變性。受季節影響,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爭地爭水糾紛、鄰里糾紛會日益突出。農產品購銷、農作物財產侵權、勞務報酬索要、水事糾紛都具有季節性。特別是因地埂地界、澆水用電等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來勢猛,發展快,帶有明顯的季節性。
四是部分糾紛會出現反彈現象,加大了調處難度。由于群眾自身的素質和一些歷史因素使得部分已達成協議的糾紛再起紛爭,進而導致糾紛難度加大。
二、矛盾糾紛的熱點難點
1、“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當前的許多糾紛多為利益之爭引發的,群眾之間、單位之間、個人與集體之間等產生矛盾,由利益引起的居多。涉及經濟利益方面的糾紛,已成為影響當前社會穩定的主要因素。
2、群眾法律意識淡薄。雖然普法宣傳已深入推進,但由于邊遠村寨群眾文化素質不高,知識面不廣,群眾的法制觀念不強,在解決生產生活中產生的糾紛時不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糾紛,從而導致小矛盾變為大糾紛,影響農村社會穩定。
3、關于拆遷補償糾紛。隨著我縣近年來經濟迅速發展,基礎建設投資加大,征用土地較多,因大項目建設用地、道路拆遷補償產生了許多矛盾糾紛,這部分糾紛占較大比重。其主要原因是部分群眾不理解、不配合,甚至無理取鬧,以期從中獲取個人利益,阻撓施工,影響工程進度,給調解增加了難度。
4、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監督運行機制,還沒有形成一級監督一級的長效機制;一些部門認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是司法、綜治部門的事,沒有形成聯動,使得一些排查出來的土地承包、邊界、勞資、新農村建設與法律性較強的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調處。
三、對策措施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二十
煤礦創建安全誠信企業調研報告
煤礦創建安全誠信企業若干問題的思考
“誠,信也;信,誠也”。從其本意上說就是誠實、誠懇、有信、守信。誠信講究的是一言九鼎,是“言必信,行必果”。誠信由個人擴大到一個經營實體則稱作為誠信企業,擴大到整個行業則被稱為誠信行業。于企業而言,誠信的內容很寬泛,按期交貨是誠信,質價相符是誠信,不弄虛作假也是誠信。而安全誠信則是專指對安全問題誠實守信。為更加深入有效地推進安全誠信企業的創建工作,筆者就相關問題進行了一些粗淺的思考,簡述如下:
一、安全誠信企業的涵義及標準要求
關于安全誠信企業的概念目前還沒有一個得到廣泛認可的明晰定義。筆者從其功能角度認為:安全誠信企業就是指主動全面履行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具有明確的、定位較高的安全目標,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在實際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實,具備持續安全控制能力和良好安全形象的企業。也可簡單地說就是一個企業關于安全的承諾和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和全面履行,其安全能力和安全形象得到社會和員工的信任及肯定。
安全誠信企業至少應該達到四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具有較高定位的安全目標。比如“零傷亡”、“四無兩零”等等;二是具備實現這一目標的具體措施。如本質安全礦井的創建;三是具備落實相應措施的能力,比如相應地保障手段救援能力等;四是取得顯著的安全效果。這和衡量一個人是不是值得信任有許多相通之處。誠信的前提基礎是有信,其次是有履約的能力,三是依諾而成。這里要說明的是能力問題,一個人是不讓他人讓社會信任,除了主觀上有全面按照嚴守諾言的主觀意愿,客觀上還必須具有相應的能力,否則就難以樹立起誠信的形象。比如品行習練的“信任背摔”項目中,測試者敢于朝后倒下,把后背于人,重要的基礎.是伙伴們聲音一致的承諾。也就是說是誠信的力量給了測試者信心和勇氣。但若后面接他的人是一群幼兒園的孩子,聲音或許更加宏亮整齊,甚至也不乏真誠,但肯定贏不來測試者的信任。其原因就在于那些孩子雖然有真誠的承諾但卻沒有兌現承諾的能力。所以一定要強調履約能力。對安全誠信企業來說,就是不僅要有安全的諾言和信心,還必須有兌現諾言的能力。綜而述之,安全誠信企業的標準集中概括為:一想二諾三做四兌現。想,就是要有成為安全企業的主觀意愿;諾,就是要有實實在在的目標內容;做,就是要有做的措施和能力;兌現,就是必須真正實現預定的安全目標。
二、煤礦企業創建安全誠信企業的特殊意義
物以稀為貴。當誠信被賦于更高的地位加以強調之時,也往往是誠信缺失嚴重之日。市場經濟帶來了經濟的高速發展,但毋容諱言也出現了隱瞞欺詐、假冒偽劣、弄虛作假等伴生物,造成了誠信的缺失。煤礦企業則在礦難頻發、礦主無良等一些“血色”現象的反復皴染中安全形象嚴重受損。這既與黨和國家科學發展的總體要求相悖,事實上也影響制約了煤炭企業自身的發展。因此可以說,創建安全誠信企業既是社會(公眾)對煤礦企業的期盼,也是企業進步過程中的一種理性追求。
誠信,一般來說屬于道德的范疇,應該是一種品質的自我錘練,它最動人的光輝來自于道德的約束力和文化的影響力。但在現代社會,誠信的許多內容也已被納入法律和制度調控之中。比如,我國《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中有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和侵犯相對人商業秘密的行為,應當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即體現了法律對誠信的剛性約束。
安全誠信是關于以安全為要義的誠信,既有相應的道德涵義,也有明顯的法律特征。據此可以證明,安全誠信的創建,既包括對相應法律制度的遵守,是法律制度建設的重要部分,又展示了其道德文化的影響力,是對制度建設的補充和提升。它更加強調主動意識乃至自動意識的作用,是更高層次的安全文化,相較于單一的制度的制訂、遵守和考核是一種進步,是制度到文化的進步,也是被動到自動的進步。據此,可以更加科學地界定出創建安全誠信企業和創建本質安全型企業的關系。
三、創建安全誠信企業的內容
創建安全誠信企業的主體在于企業。企業的安全誠信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相對于社會的安全誠信,二是相對于職工的安全誠信。順序結構上亦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有諾,二是踐諾。企業對社會的安全誠信內容大致應包括遵紀守法、消弭隱患、保證投入、健全制度、措施到位、救援有效等等。企業對職工的安全誠信內容大致應包括生命至上、安全為天、施教在前、規范告知、系統可靠、保障有力等等。我們知道企業中人是最具活力最具主動性的因素,所以安全誠信企業的創建需要更加積極地調動起人的積極性。涉及到兩個關鍵面的人的安全誠信。一是管理者的安全誠信,包括其對企業和員工兩個方面的關系;二是員工的安全誠信,包括對企業和家庭的安全誠信。深層次還包括所有人員(管理者和一般員工)自我安全的誠信。
創建安全誠信企業,雖然有了較為堅實的實踐支撐,但若求進一步深化,使之健康持續地推進,還需要加強理論上的研究和思考。一家之言,管孔之見,供大家在創建之中參考。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二十一
城市拆遷安置工作成為城市建設中的難題,已經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拆遷安置而引發的社會矛盾層出不窮,被拆遷人家庭矛盾激化為社會矛盾,已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的重要隱患,盡管化解這些矛盾糾紛占據了政府部門大量的精力,仍然需要各有關方面繼續努力,共同鈍化和調解因此而產生的各類糾紛矛盾,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現就化解被拆遷人家庭內部矛盾,鈍化與拆遷人的矛盾糾紛,談談個人看法。
一、城市拆遷安置工作中的主要矛盾糾紛。
當前,城市拆遷安置工作中引發的社會矛盾糾紛主要有: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被拆遷人家庭內部、家族內部等主體之間的矛盾;執法部門和被拆遷人、拆遷人內部矛盾、拆遷人和上級管理部門之間等矛盾糾紛。在這些矛盾糾紛中,拆遷人內部矛盾、拆遷人和執法部門以及和上級管理部門之間等矛盾,屬于行政管理部門的內部矛盾,在此不作贅說?;獗徊疬w人家庭、家族內部矛盾,處理好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的矛盾糾紛,是當前做好拆遷安置工作的重要工作,關系到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
二、被拆遷人家庭內部以及和拆遷人之間矛盾糾紛的分類。被拆遷人家庭內部以及和拆遷人之間的矛盾糾紛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被拆遷房屋為祖產,需要進行遺產繼承;
(2)被拆遷房屋為共同產權的,需要分割析產;
(3)產權人的產權和居住人的居住權矛盾糾紛;
(4)被拆遷房屋補償款多少的評估計算;
(5)被拆遷附屬物補償和計算;
(6)留念現有居住區的人文環境,需要放棄現居住條件,變更和轉變現有的鄰里關系和生活習慣;
(7)未來購置房屋的迫切需求和現有經濟條件的差距,以及期望有所改善面臨的經濟困難;等等。
三、城市拆遷安置工作中主要矛盾糾紛產生的原因。
綜合分析來看,有被拆遷人思想認識上的差距;有對政策不了解、不理解、有誤解的;有工作人員認識不到位,操作有誤、工作不當造成的;有被拆遷人家庭內部矛盾引起的;有被拆遷人為增多房屋補償進行談判而采取的雙簧策略;也有新聞媒體報道引起的誤解等等。四、鈍化和調解這類糾紛的思路和方法。在城市拆遷安置工作中,各種矛盾糾紛的產生有不同的原因,拆遷人在這些矛盾糾紛的產生、發展、鈍化和調解中,都處在一個相對主動的地位,在被拆遷人家庭、家族內部矛盾方面,又處在一個比較超脫的地位,因此,在鈍化和調解這些矛盾糾紛中,代表拆遷人工作的人員應站在一個較高的層面,聯合當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調解人員共同做好鈍化和調解工作。
1、樹立強烈的依法拆遷的指導思想。一是建立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二是加強依法拆遷的法律宣傳咨詢;三是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拆遷工作;四是依法調解各類家庭內部矛盾;五是嚴格要求工作人員遵守工作紀律,堅持公正、公平、服務的拆遷指導思想。
2、強化拆遷工作的宣傳鼓動工作,宣傳拆遷有關政策法規、拆遷程序,大力宣揚支持舊城改造工作光榮,弘揚為舊城改造作貢獻的精神,鼓勵、提倡獎勵期間搬遷。
3、拆遷工作人員要積極主動地調解各種因拆遷而引起的糾紛。有限度地介入被拆遷人家庭內部矛盾糾紛,積極引導其依法處理和化解糾紛,引導其成員互諒互讓,妥善地運用親情倫理關系化解糾紛。
4、拆遷工作人員要深入被拆遷人家庭,進行較為廣泛的調查研究,在深入交談中建立信任、感情,設身處地為被拆遷人著想,幫助他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執行政策,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幫助他們聯系家庭實際,設法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化解因拆遷引起的矛盾糾紛。
5、對拆遷安置中的家庭矛盾糾紛要分門別類,采取不同方式方法給予解決。
(1)屬于祖產繼承的矛盾,一般不宜對其實施產權置換。拆遷人員應盡早動員其先公證,由于產權人去世,可以借拆遷這個機會,通過公證進行遺產處分,達到了結過去的糾紛。同時,又要注意到現居住人的實際情況,依法保障居住人的權利,化解遺產處分可能產生的新矛盾。在動員小桃園周某某處分遺產繼承過程中,拆遷工作人員一方面宣傳《繼承法》有關遺產權規定,另一方面宣傳《拆遷法》有關保障居住人權利的規定,勸說其12個繼承人依法分割、以情處理,達到依法繼承處分和依德親情處分相結合,妥善處理了拆遷與繼承之間的矛盾;
(2)共產房屋要動員其共產人盡早協商。原小桃園葛某某家九人共產,拆遷人員動員其長子從上海多次來寧處理共產拆遷矛盾,宣傳有關政策,勸說其充分考慮產權所有和保障現居住人的居住權利的關系,運用法與情的融洽,終于化解了糾紛,順利實施了搬遷,拆遷人員的有限度介入是處理好這類矛盾糾紛順利搬遷的重要因素;
(3)、要把動員尋找過渡房和獎勵政策宣傳工作結合起來。要把獎勵政策宣傳到位,要勸說其盡早聯系確定過渡房,必要時可幫助聯系承租過渡房,協助辦理租賃手續,特別是對特困拆遷戶來說,獎勵費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可以抵算好幾個的租房費用,幫助他們解決不小的困難;
(4)、要宣傳政府的經濟實用房政策,要對照條件盡早申報,以便盡可能拿定主意,做好搬家的準備;
(5)、對有購買商品房傾向的住戶,也可幫助聯系購買商品房,但一般勸其先過渡再買房,以便有充足的時間去選購商品房;
(6)、對拆遷政策法規要不厭其煩的反復宣傳,努力使被拆遷人在思想上深深地扎下依法拆遷的根;
(7)、補償計算要認真計算、細致核對、不得有誤,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誤將會在被拆遷人心目中產生不信任感,這種負面效應影響很大。
6、關于搬家時間的矛盾。在這個問題上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在利益上是一致的,但是表現在言行上是不一定相同的,有時候表現出明顯的“要求早搬”和“不急不忙”之間的沖突矛盾。在搬家時間上,拆遷工作人員要尊重民俗,巧妙地利用民間風俗習慣,客觀上達到搬家造勢的效果。一般xx人有吉利日子逢八(8日、18日、28日)搬家的風俗,因此,要在每旬的8日前要著重做好造勢工作,掀起相對集中搬家的高潮。
7、妥善處理好違法建筑問題。作為一種特殊的歷史現象,在堅持城市管理依法治理,違法建筑將退出歷史舞臺的過程中,應采取歷史地對待的辦法予以妥善處理。特別是一部分違法建筑已成為貧困家庭的部分生活來源,拆遷將使這部分家庭生活更加困難。
分析其難有四:
一是,種種歷史原因使之而建。待改造的老城區,是貧困人群相對集中的地區,尤其是下關區的部分棚戶區更是違法建筑的重災區。由于種種歷史原因,有一些居民因為家中人口多、住房緊張而搭建了臨時建筑,以解當時居住困難的燃眉之急,有的是長期居住至今。
二是,不得已出租收取租金。也有部分擠居在很小的房屋里,將這些違法建筑出租收取租金,以補貼家庭生活開支。
三是,拆遷失去重要的生活來源。在相當一部分下崗、失業人員家庭中,出租違法建筑的收入已經成為家庭生活的重要來源。拆遷將必然直接減少這部分家庭的生活來源。有的因此失去原先已有的生活保障。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二十二
農村土地糾紛是敏感而又復雜的問題,既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難點,也是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一個熱點。近年來,我市農村村民上訪案件中,直接或間接涉及到土地糾紛的已經占到相當的比重。因此,做好農村土地糾紛的調處工件,是實踐“xxxx”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強化耕地保護,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維護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促進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有效保障。
農村土地糾紛的實質是權屬糾紛。無論是權屬爭議還是侵權行為,都是對土地使用權的爭議。土地糾紛產生各有其歷史根源和主客觀因素,都是由于長期以來土地多頭分管、地界不清、土地權屬紊亂、政策和體制的變更等原因造成的??傮w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因歷史遺留問題所造成的集體土地權屬糾紛。我市在農村“四固定”以后,特別是在“xxx”期間,原公社、大隊無償調用生產隊的土地陸續興辦起了鄉鎮企業或被一些學校、機關占用等,這些土地被占用時由于有關政策不落實或手續不夠完備,不同程序地存在如征地對農業稅未核減、提留款未扣除、補償費未兌現、補償款過低等問題,這些問題當時不存在土地糾紛,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法制意識的提高,以及有些單位的解散和人多地少等矛盾的產生,土地資產不斷增值,土地越來越珍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把這些遺留問題重新提了出來,從而引起糾紛。
二、因歷史遺留問題所造成的個人之間的宅基地使用權糾紛。土改時由于人少地多分給個人的有空閑宅基或多余宅基,在“四清”時已經由當時的大隊收回集體,并規劃安排他人使用。但由于當時的法律不完善,手續不完備,收回時往往是幾個主要村干部在場,既沒有記錄在案,也沒有將老宅基證變更或注銷。在后來的村莊地籍調查確權換證時,一些當事人要求政府依據其土改時老宅基證的面積進行確權換證,而另一方也持有后來頒發的宅基證并已建房居住多年,由此引起糾紛。
三、宅基地實占與證載不符所引起的宅基地糾紛。我市農村中原有宅基上的房屋大多是土坯結構瓦房,多年來兩家共趁50厘米土坯夥墻共建房屋。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方需要扒掉原有土房重新翻建時,將老土坯墻扒掉,換為24厘米的磚墻,由于新墻是否騎中,或宅基實占與證載不相符,從而發生了雙方鄰居的宅基地糾紛。
四、農村宅基地繼承發生的糾紛。由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目前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太明確,對于祖傳的老宅基地,大多是繼承方式取得的。當事人認為老宅基地是祖上傳下來的,人人都有份,即使自己在批劃新宅基地時曾同意將老宅基留給自家的兄弟使用,但若出現兄弟不和,便要以繼承祖業為由,要求重新對老宅基進行劃分,從而因為老宅基的分配問題發生新的糾紛。
五、確權換證所引起的宅基地糾紛。我市從1992年開始進行村莊地籍調查,并重新確權頒發新的宅基地使用證,目前全市已有80%的行政村進行了村莊地籍調查并重新確權換證。但在此過程中,由于程序不夠完善、四鄰無簽名、新老宅基證證載是否一致等種種原因引起宅基地糾紛和群眾的上訪。
六、農村建設占用農民責任田所引起的糾紛。我市從1982年開始的土地承包,到前幾年新的一輪的30年土地延包,明確了承包責任制,加大了對耕地的保護,使一些村委會、村民組在批劃新宅基地或創辦鄉鎮企業時無空閑地可使用。一是確實需要批劃宅基地的農民無地可批,出現了村民之間私下調整土地,但后來由于種種原因,雙方發生糾紛;二是經濟發展對建設用地的需要,使一些村委會、村民組所辦的企業占用村莊邊緣一些農民的承包責任田。由于事先沒有達成協議或補償不到位,引起被占用了土地的農民的不滿,從而引起了糾紛。這類糾紛往往是一方持有土地承包合同,一方持有建設用地許可證或宅基地使用證,雙方到處長時間上訪。
七、政府處理決定生效后因不能執行所引起的上訪問題。當事人因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糾紛,政府或人民政府法院曾依法作出了處理決定,但處理決定生效后,由于種種原因,致使處理決定無法得到正常的執行,而引起群眾的上訪。
八、因為征地補償不到位引起的群眾上訪。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國家需要征用的土地越來越多,需要占用一些農村村民的責任田和延包地,因為占用的是一部分村民的責任田或延包地,占地的村民既想全部得到土地補償款,又要求村民組重新分配土地,從而因為補償款的發放,村民組內部之間引起了大量的上訪。
針對以上幾種情況所引起的土地上訪案件,為了更好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維護我市的社會穩定,盡可能地減少越級上訪和重復上訪事件的發生,我們土地管理部門以“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采取提前預防、超前介信,積極調解處理矛盾糾紛、排查不穩定因素,把社會矛盾、不安定因素及群眾上訪所反映的問題,努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力爭把群體性事件帶來的社會負面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樹立_____國土資源的良好形象,我們采取了以下各種措施和切實有效的管理辦法,以解決大量的土地信訪案件。
一是建立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在日常的信訪工作中,我們嚴格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黨委政府責任制的意見》的有關要求進行落實,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一是完善領導機制,局里專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紀檢組長為副組長、辦公室主任、法規信訪科科長、土地監察大隊隊長等有關科室長為組員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做到對信訪工作高度重視、強化責任,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定期研究信訪工作、接待上訪群眾、包案處理信訪案件等制度;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實行辦案質量責任制、執法質量考評制、案件責任追究制等,對每項執法活動和每個案件的辦理流程都進行科學的管理,定期對執法質量進行評查、通報;三是完善接訪工作機制,局領導輪流進行信訪值班,充實信訪科工作人員,在法規信訪科原有的基礎上,抽調專業性強、文化素質高、有責任心的同志到法規信訪科,負責全市有關的土地問題的信訪工作和對各類土地糾紛的調處工作;四是健全協調配合機制,健全市、鄉鎮、村三級土地信訪機構,每村有一名主管土地的村干部,各鄉鎮土地所的工作人員有一名專職信訪工作人員,明確市、鄉鎮、三級土地信訪機構的職責,實行聯合接訪、協調例會、備案通報、疑難案件處理等工作制度;五是完善教育懲戒制度,加強對上訪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法制宣傳和違規行為的控制等等。
二是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
牢固樹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規的意識,要求局機關和局各二級機構、鄉鎮國土資源所等相關部門要深入持久地開展土地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活動,深刻認識我國的國情和保護耕地的極端重要性,本著對人民、對歷史負責的精神,嚴格依法管理土地,積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實現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走符合中國國情的新型工業化道路。進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識,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合理用地。對違反法律法規批地、占地的,必須要求承擔其法律責任。同時嚴格依法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當前要著重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濫用行xxx力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的問題。要加大土地管理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非法批地、占地等違法案件。建立國土資源與監察等部門聯合辦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處土地違法行為,又查處違法責任人,典型案件,要公開處理。對非法批準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照《xxxxxx關于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xxx國刑法》、《xxx國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還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三是完善征地補償和安置制度
完善征地補償辦法??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實措施,使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證依法足額和及時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批準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制訂并公布各市縣征地的統一年產值標準或區片綜合地價,征地補償做到同地同價,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必須將征地費用足額列入概算。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度具體辦法,使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有保障。對有穩定收益的項目,農民可以經依法批準的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入股。在城市規劃區內,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將因征地而導致無地的農民,納入城鎮就業體系,并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在城市規劃區外,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時,當地人民政府要在本行政區域內為被征地農民留有必要的耕作土地或安排相應的工作崗位;對不具備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無地農民,應當異地移民安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盡快提出建立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制度的指導性意見。
四是嚴格土地管理責任追究制
對違反法律規定擅自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發生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未完成耕地保護責任考核目標的、征地侵害農民合法權益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且未能及時解決的、減免和欠繳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未按期完成基本農田圖件備案工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依法定要限給予行政處分。同時建立公開的土地違法立案標準。對有案不查、執法不嚴的,上級xxx門要責令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直接給予行政處罰。堅決糾正違法用地只通過罰款就補辦合法手續的行為。對違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按法律規定應當拆除或沒收的,不得以罰款、補辦手續取代;確需補辦手續的,依法處罰后,重新進行征地補償和收取土地出讓金。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二十三
“誠信”一度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按蛟煺\信中國”、“誠信是通行證”、“誠信是第二張身份證”、“誠信是資本”……這些振聾發聵的語言,無不體現了人們對“誠信”的熱望和追求。作為一個具有普遍性的道德規范,誠信不只是經濟活動的需要,同樣也是各行各業的需要,尤其是教育。一個時期以來,在經濟領域出現嚴重的“信用缺失”問題,曾是一方“凈土”的教育,其誠信問題同樣不能令人樂觀。
一、學生誠信危機的主要表現
1.缺乏誠信,背信棄義。
東新小學對學校的五年級的230名學生進行問卷調查,據對《誠信調查問卷》的統計表明,五年級學生未說過假話的占。孩子的心靈本是一張潔白的紙,純真無邪,凈潔無瑕。隨著接觸社會,童心受到社會的玷污,誠信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變得匱乏。
2.習慣抄襲,蒙混過關。
3.失信行為,熟視無睹。
自己或同學中出現的失信行為比較經常。如調查問卷中,“你班班長在統計上課出勤情況時的態度如何”,“老師點名就記,不點名就不記”的占;“約了人你能準時到嗎?”,選擇“不一定會”的約占據27%;贊同“不說謊話干不成大事業”看法的同學居多。
二、學生誠信危機的形成原因
針對以上學生出現的誠信危機,我們不能簡單地歸結為學生道德品質下降,而是有著深刻的社會背景和諸多的現實原因。
1.歷史積淀的負面影響
長期以來,在中華民族的文明發展史上,雖然形成了“童叟無欺,相互禮讓”等誠信的經典之句,但在封建社會長期的專制下,人們的誠信意識也存在著扭曲的一面。歷史上“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老實人易吃虧”等格言古訓,導致人們在潛意識中誠信意識的匱乏。誠信的基本要求是誠實、信任、不欺騙,也就是以信用取信于人,對他人給予信任。這些格言古訓恰恰違背了誠信的最基本要求。這也說明,歷史積淀中的帶有“世襲”觀念的殘余還在影響著當代學生。
2.教育內部原因的影響
教育內部的原因主要包括:
(1)教師個人的誠信素養、教育價值觀、職業道德、專業水平等都會影響教師教授誠信教育。如學術腐敗,教師中編造、剽竊文的現象嚴重;在檢查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助長歪風邪氣,甚至演變成常態,已不再引起人們的注意或憤慨;公開課上要求學生配合作假;教師不能以身作則,經常失信于學生;違背職業道德,暗示學生考試作弊;在學生面前上演“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花招等。(在這樣的環境中,學生耳濡的是弄虛,目染的是作假,天長日久,又會向哪里潛移,向何處默化呢?)
(2)教育方式、方法問題。目前我們的教育方法以灌輸、說教為主,將德育教育視為政治說教,或把德育教育當作知識“傳輸”,忽視情感教育。試想如果淡化情感教育,怎么會培養出真的情感!沒有真的情感,又怎么會有誠信呢!顯然,不誠信的教育方法也不可能結出誠信的果實。
(3)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原因。由于學校內部管理不嚴給學生不守誠信提供了可乘之機。學校在具體執行各種規章制度的過程中出現的不公正和不誠信,也潛移默化地對學生的誠信教育產生了負面影響。同時,誠信機制未能引入學校及學生群體,也使得學生誠信意識不強。
3.教育外部原因的影響
教育外部原因的影響主要是指學校教育以外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的影響。學校作為社會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的生存和發展與社會的發展和家庭環境有著極大的關聯。時下,社會大環境和家庭的負面影響對學校的沖擊很大。從社會各個領域、各個層面的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到社會關系中人際交往感情的淡漠、誠信的缺失、安全感的缺乏等,使人們對傳統的道德觀念和誠信原則發生了動搖和懷疑,也使我們當前進行的誠信教育受到了潛移默化的影響。
中國的家庭教育長期以來所強調的是智育,只要得高分、進名校,其他方面都是次要的,甚至是可以忽略的。因此導致在對子女的教育過程中,有的家長只重視學習成績的好壞,而忽略日常對他們的思想品德教育,對子女平時的不誠實行為也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另一方面,有的學生家長不能以自身的行為影響子女,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誠信缺陷也是導致部分學生誠信危機的原因之一。
三、加強學生誠信教育的途徑和方法
(一)充分認識開展誠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發布以來,全社會普遍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公民道德教育活動,良好社會道德風尚逐漸形成,全民族的文明素質不斷提高。但是,在一些領域和地方不守承諾、欺騙欺詐等失信現象屢禁不止,這些社會不良現象也侵蝕著校園,給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帶來了不利的影響。在一些地區和學校,少數學生考試作弊、言行不一、欺騙他人的情況時有發生。
面對社會發展變化對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必須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誠信教育、建設誠信社會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性;充分認識誠實守信的品德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必須從小培養,貫穿于教育的全過程;充分認識誠信教育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必須作為學校工作的一件大事,認真抓緊抓好。
(二)明確學生誠信教育的主要內容
中小學誠信教育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xxx中央xxx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關于開展社會誠信宣傳教育的工作意見》,突出抓好誠實教育和守信教育。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使中小學生了解誠信的基本內容,懂得誠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增強學生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提高守法、守規的自覺性,牢固樹立守信為榮、失信可恥的道德觀念,從小立志作講誠信、講道德的人。
1、在誠實教育方面:培養學生誠實待人,以真誠的言行對待他人、關心他人,對他人富有同情心,樂于助人。嚴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不說謊話,作業和考試求真實,不抄襲、不作弊。
2、在守信教育方面:培養學生守時、守信、有責任心,承諾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遇到失誤,勇于承擔應有的責任,知錯就改。
3、在誠實守信教育的同時,還要加強遵守法律法規、校規校紀和社會公德的教育,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規則意識,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誠信教育
1.在教書育人中要注重誠信教育
誠信是道德修養、成才做事的基礎和前提。因此,教書育人一定要抓住誠信教育這個根本,時時事事處處突出誠信教育。誠信教育活動要遵循生動活潑、形式多樣、小型為主的原則,既要有聲勢、影響,又要扎扎實實。要根據中小學生的生理、心理特點和認知規律,結合本地區和學校的工作實際,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筆者認為,狠抓誠信教育主要應從三方面入手:
(1)教師要以身作則,時時事事講誠信,給學生作誠實守信的榜樣。學校在師德建設中,強化誠信品格,加強教師學習,提高教師自身修養。教師的修養與教師的學習分不開,在一個拼命應試的學校中,教師的頭腦中充斥的是考試成績、排名,道德教育的要求難有立足之地。教師只有通過學習,提高反思能力,經常反思自己的教育意義、人生意義,他們才會從內心深處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才會真正做到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服務。
(2)要將誠信教育作為中小學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學校德育工作計劃。誠信教育要與社會公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有機融合,提高整體教育效果。
(3)以學生為主體,組織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誠信教育重點在知行統一,關鍵在踐行。各中小學校要精心安排貼近生活、貼近實際、貼近學生的誠信教育活動。
誠信教育要與傳統美德教育相結合,充分挖掘和利用傳統美德中有關誠信內容的格言、楷模、典故、故事等,通過誦讀、故事會、表演等形式,調動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在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活動中,使學生感受、體會誠信是做人的根本。
要充分利用現實生活中有關誠信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先進人物,通過報告會、座談會,上門參觀、走訪等形式,感受誠信對一個人成長的重要性。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二十四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似乎漸漸淡忘了誠信這一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為了了解大學生的誠信度以及大學生對誠信所持態度,我們小組進行了一項關于大學生社會誠信度現狀的調查,通過這一調查得出以下幾方面信息,希望這些信息能喚醒部分大學生處于沉睡狀態的誠信意識。
關鍵詞:大學生誠信態度
一、調查題目:大學生社會成新度現狀及其影響調查
二、調查成員:xxxxxxxxx
三、調查目的:這次實踐的目的是通過調查了解當今大學生誠信度的現狀以及大
學生通過日常生活體現的對誠信的態度,并期望這一調查能讓大學生對誠信度引起更多的關注,從而讓引導他們更好地做到誠實守信。
四、調查的準備:
五、確定調查的對象
在會議討論中,組員經過對調查研究項目的主題進行探討和琢磨,最后確定以合肥學院機械系為主要研究對象,并且對學長進行問卷調查。盡量爭取調查范圍的廣泛。
六、問卷調查的設計
經過討論確定調查問卷的內容,包括二大部分,即以前是否做過不誠信的事,對當前大學生誠信度的現狀的認識,命題主要是以與大學生學習、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為題,如作弊現象。
七、調查問卷的分發
通過小組的分工,各分小組立即各司其職,全身心投入到調查中來,所以這一環節迅速地完成了。
八、問卷統計與分析
首先,把問卷調查表分發給組員,分發到學生手中,收集好后,然后開展討論,全組成員一起對統計結果進行分析和總結。
九、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共制作發放并回收面向大學生紙質問卷共100份,有效問卷83份。
1、對大學生誠信度的基本態度問題
(1)80%的大學生仍然認為誠信是十分重要的;(2)95%的大學生基本都能做到誠信;
(3)有60%的同學認為自己學校目前誠信狀態一般,還有15%的同學認為自己學校誠信度差;
(4)對于大學生總體誠信狀況,堅持“很好,不需要過多擔憂”觀點的僅占總數的3%,認為“一般,只是個別行為”的人數占總數的55%,覺得“較差,較多人存在不誠實行為”的人占35%,覺得“很差,值得擔憂”的人占7%。
2、關于考試作弊
(1)大學生中32%的人從沒有做過弊,而占65%的同學偶爾作弊,只有3%的人經常作弊。
(2)對于作弊的現象,的同學反對,認為那是欺騙行為;的同學認為是因為學校的某些理論課程太枯燥,而又必修造成的,的同學持中立態度;而的同學存有僥幸心理,贊成這種行為。
3、作業、論文抄襲
(1)大學生中只有的同學是個人完成,的同學是大部分自己寫,少量引用資料,的學生是大量引用資料,而占5%的學生完全是用別人的文章來拼湊;
(2)從社會調查方面來看,人么對于畢業論文抄襲現象,發現便取消學位資格的的人認為“理應如此”,的人認為處罰過于嚴厲。
4、有錢申貸
你聽說過身邊的同學有錢而去申請助學貸款?的同學沒有這種情況,的同學很少這么做,而占的學生經常這么做。
5、請假造假
你身邊的同學是否經常拿別的理由來搪塞請假的理由?的人沒有,的人很少,的人經常這么做。
6、關于編造假的家庭情況申請學雜費的問題
的大學生會如實說明自己的家庭情況,的同學基本會照實說,但也會稍加渲染;而的同學則是大肆渲染,完全不符合他的實際家庭情況
通過調查我們可以明確地知道:大部分人在過去的學習生活中有過不誠信的行為,但也都是偶爾的行為,并非習慣或者經常性的行為。大多數同學基本上是講誠信的,當代大學生總體誠信狀況良好,然而個別不誠信行為確實存在。
( 1)根據調查結果,認為“誠信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道德標準,但是己經不適合今天社會發展的要求”的人占,認為“誠信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在今天仍然適用”的人占,認為“誠信僅僅是一種道德約束,靠個人自覺”的人數占,認為“誠信不僅是一種道德約束,而且是一種法律約束”的人數占。
(2)對于誠信都會與找工作的重要性,的同學認為重要,的同學認為一般重要,還有的同學認為不重要。對于誠信對人際關系的影響,的同學認為重要,11%認為影響不大,還有的同學認為不重要。
通過這一調查結果,我們可以了解大多數大學生對誠信及其重要性認識較清楚,但也有少部分人并不看重誠信。
(1)調查結果顯示:在成長過程中,長輩對自己進行過誠信教育很多的為47%,有一些的為不太多的為11%,幾乎沒有的僅為。
(2)關于誠信度與教育程度的關系,認為很有關系的為,一般的為,認為沒有關系的占。對于大學生誠信與社會風氣的關系,認為很有關系的占,基本上有關系的占,認為沒有關系的僅占
從調查中發現,影響大學生誠信度的因素主要有個人、家庭、學校和社會四個方面。以上的調查不難看出,當代大學生對于誠信的觀念有著高度的認知水平,學生的誠信意識與誠信行為出現背離的現象,反映出對于誠信的認知與誠信觀念的信奉有著較大的差異;學生的誠信行為選擇有著較大“現實性”的特點,尚沒有建立被普遍接受的誠信原則。因此,在誠信行為與維護誠信的選擇上,學生都是以自我作為判斷的依據,學生擁有的誠信的社會資源不足,這直接影響到青年學生的誠信行為的選擇。再加之社會上不良風氣的影響,對不誠信現象沒有明確的處理對策,滋長了不誠信的行為;學校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宣傳力度不夠也是原因之一。而調查中發現,從小受到誠信教育的學生比沒受過誠信教育的學生更講誠信,所以,家庭教育的好壞也是影響學生誠信與否的因素。
關于如何提高大學生誠信度,的同學認為應“建立個人誠信檔案”,的同學認為應“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認為要“加強輿論宣傳”,的同學認為要“建立失信的懲罰措施”。
十、調查總結
通過這一次的調研實踐活動,我們對大學生誠信度現狀有了了解,大學生對誠信認識較清醒,能夠正確的看待誠信的,并且基本上能做到誠實守信。但仍有少部分人沒有認真看待誠實守信,甚至覺得它不適合現代社會的發展。從中我們也間接地了解到了當今大學生對誠信及其相關的東西的態度,如教育、社會風氣,大家普遍認為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贊成大學生的誠信度與從小到大的教育和社會風氣有關系。
在調研過程中,各組員積極參與,較充分地運用了大家的智慧,發揚了團結一致的團隊精神,使這次實踐獲得了預期的結果。
十一、建議
結合這次問卷的分析,我們對提高當代大學生的社會誠信度有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重視家庭教育。
長輩應該多對學生做誠信等基本道德觀念的教育,樹立德育為先的觀念。誠信教育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需要家長在生活細節中正確引導,形成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家是人最信賴的地方,家人對孩子一直進行誠信教育,孩子也能受熏陶,形成誠信的好品質。
第二,學校要做好誠信教育,提高學生的道德水平。
首先,努力創新誠信教育的方法。高校誠信教育一定要緊跟時代步伐,在發揮傳統的教育方法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現代化教育手段優勢,多方面、全方位地對大學生進行立體的誠信教育,力求提高大學生誠信教育的影響力和覆蓋面。其次,將誠信教育與學生生活實際結合起來。在對大學生進行誠信教育的`時候,要切實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關注大學生的思想,關注大學生的日常生活,將解決思想問題,開展誠信教育,滲透到處理大學生生活實際問題中去。最后,廣泛開展誠信教育活動,在實踐中加強誠信教育。身體力行是加強大學生誠信教育的重要措施,我們在從思想上、理論上加強對大學生進行誠信教育的同時,應該切實引導大學生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在實踐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在實踐中檢驗自身的誠信素養,從而真正將誠信教育貫穿于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之中
第三,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二十五
前言: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誠信是每個人立足社會不可或缺的無形資本。恪守誠信是每個大學生每個人應當有的生存和發展理念之一。誠信,是中華民族重要的傳統美德。然而時下,我們身邊卻出現了形形色色的xxx失信xxx現象。這是一個遍及全社會的課題,對大學生更是有著不一般的意義,它代表中國未來的發展。誠信的人必將受到人們的信賴和尊重,從而享有做人的尊嚴和發展事業服務社會的機遇。
調查時間:20xx年**月**號至**號
調查目的:了解當代大學生對誠信度的理解和認識,研究誠信對大學生的意義。
調查方式:問卷調查
調查對象:**學院在校大學生
現在很多大學生都認為造成目前存在不誠信現象的原因主要是社會風氣造成的,因為現在社會競爭激烈,人們為了生存,不得不用欺騙的手段來獲得自己所需要的東西。少數人認為是缺少宣傳和教育和社會上沒有誠實守信觀念。而且當自己遭遇到無誠信的情況 時,的人主張今后注意小心防范。而少部分的人要到相關部門投訴,協商處理和訴諸法律。在調查過程中了解到這樣一個實例:平時時常有人到宿舍來推銷東西,有部分宿舍聽信了她們的話,結果上當受騙。而自己就只是提醒自己今后小心防范,這次吃虧就算了。
現在很多大學生認為自己身邊的人大部分都做到了誠信,還是有少部分人沒有做到,而大部分人認為社會誠信狀況會影響人與人的信任度,平時在我們身邊如果我們不誠信待人,那么我們將會失去一些珍貴的東西,將得不到朋友的信任,自己將處于孤立的境地。
在問卷調查中,大學生對誠信的理解是誠信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道德標準,但是己經不適合今天社會發展的要求占;誠信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在今天仍然適用占 77%;誠信僅僅是一種道德約束,靠個人自覺;誠信不僅是一種道德約束,而且是一種法律約束占;誠信與法律是相悖的兩種價值體系占;在以上的數據結果顯示:大部分的大學生都對誠信有一個比較正確的理解和認識,認為誠信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道德標準,是一種道德約束,在今天仍然適用。但是對于誠信沒有一個完全清楚的認識和了解,還有少部分的大學生對誠信的理解有很大的偏差,所以說明大學生對誠信的認識還是需要有人來引導和糾正,那樣大學生才能正確的對待誠信這個問題。
當在買東西的時候,賣家多補給你錢,有很多同學都說他們會把多補的錢給還回去,但是有少部分的人不會退回去,他們說商家為了賺錢給的我們的價格遠遠的屬于不誠信行為,賺取別人的血汗錢,他們應該給他們一些懲罰。在調查的過程中大學生是否上當受騙過,有的人說他們都上當受過騙,因為自己的經驗不足,對社會上的誠信值期望過高,所以他們都沒有是預防過,因此在上過當之后他們說他們以后一定不會像他們那樣去騙別人。
在調查的人數上,絕大多數大學生都認為抄襲作業,借東西不還,考試作弊,做兼職時偷工減料,說謊等等都是不誠信行為,但是有的人認為說謊是不屬于不誠信的,因為他們說,善意的謊言是是可以原諒的。
的大學生認為誠信度與受教育的程度是非常有關,他們說如果一個人連基本的教育知識都沒有,那么他們也不可能做出誠信的事情,但是有的人說,誠信度的高低與教育程度只有一般的關系,甚至有的人說他與教育一點關系都沒有,因為他們認為只要一個人有良知,他們就不會去做不誠信的事情。
的大學生說他們是否是一個誠信度高的人那得視情況而定,他們說人有的時候是逼不得已,不得不做出一些違背自己良心的事情,于是他們就只能做個半誠信人。
大學生是社會高素質人才,將擔當社會重任。因此針對以上的情況,我們應該把誠信放在首位,來解決大學生社會誠信問題。一是政府要著手制定、完善和貫徹執行能充分體現誠實信用體系的法律法規,用以規范政府、企業、個人的行為,以法律形式約束社會的各種行為。二是開展誠信教育,切實提高大學生誠信素質。對大學生進行誠信教育要求高目標,但要從低起點,從基本行為抓起。要培養大學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平等競爭的意識,獨立自主人格和對規則的虔誠態度,讓他們在日常的同學交往中、在學習和考試過程中做到言行一致、拒絕作弊、誠實守信,并逐漸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學校樹立以誠信為本的觀念,進一步加強管理,杜絕種種不誠信現象的發生。
誠信,即誠實守信,是言行與內心思想一致,不偽裝,不虛假,說話算數,講信譽。誠信是一個社會賴以存在的道德基礎,是人的良知在客觀環境中的一種外露,是人的一種心理活動的外在表現。誠信的核心一是誠實,二是守信。誠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則,也是人的活動中相互聯系的道義憑借。 認識: 通過這次調查得知,誠信非常重要,誠信是做人處事的基本原則,是進行正常的經濟活動的重要保證,誠信維系著社會秩序,調節著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作為當代大學生應該把科學認識上的求真精神和做人方面的求真精神結合起來統一起來,才能無愧于時代、無愧于國家和人民,人生也才會有真正意義上的價值。也只有熱愛真理、襟懷坦白、誠實公正的人才能為追求真理拼搏和獻身。
每一個大學生在步入社會之前,都應該認真地分析評價一下自己的價值觀和人生理念,把誠信這兩個字刻進我們心靈的深處,用一生的言行去實踐它。只有當我們對于誠信的修養提高了,我們的人生才有可能走上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才能更好地抓住每一個寶貴的人生際遇,讓自己真正成為社會的棟梁之材。
不誠信訴訟案例篇二十六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以下簡稱矛調工作)作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一項重要工作機制,可以把大量的民間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既方便群眾,節省人力、物力和時間,又維護了社會穩定,是最經濟、有效的維穩手段,被稱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近日,區司法局圍繞新形勢下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如何適應社會發展大局的需要,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鄉鎮(街道)、村(居)開展調研并進行了認真思考。
一、矛調工作的現狀和矛盾糾紛的特征
(二)矛盾糾紛特征。主要表現為“四化”:一是類型多樣化。以往調解矛盾糾紛主要為婚姻家庭、宅基地、鄰里糾紛等類型,占矛盾糾紛總數的80%以上,現在主要表現為“三跨”糾紛,即跨地區、跨行業、跨單位糾紛的勞動勞務、勞資糾紛。比如:20xx年_____鎮群眾殷茂生組織幾個鄉鎮的農民工在包工頭王某承攬的建筑工地施工,工程結束后,包工頭王某以工程質量不合格為借口,扣發殷茂生等人兩萬多元工程款。殷茂生就組織幾十人準備到市政府上訪。_____司法所得到信息后,主動介入,追回了拖欠工程款并發到農民工手中,制止了一起群體訪。二是主體多元化。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打破了舊的經濟模式和地區封鎖,矛盾觸及點明顯增多,大都發生在公民與法人,非法人團體和組織及其相互之間。比如:市區光明路市場因排水管道老化,積水外排不暢,道路嚴重受損,影響了商戶生意。商戶們多次到有關部門反映,但因市場屬于市工商局鐵東分局、市市場管理中心及稅務部門共同管理,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于是,商戶們準備兌錢高層上訪。天橋街道司法所了解情況后,分別到上述三個部門及xxx門反映情況,最終使問題得到了徹底解決,受到了商戶們的稱贊。三是內容復合化。當前糾紛內容,往往同民事、經濟、行政、治安和刑事交織在一起,特別是近年來因征地拆遷、基層選舉、環境污染等糾紛,數量增加,誘因復雜,參與者的合理訴求與不合法方式交織在一起,多數人的合理訴求與少數人無理取鬧交織在一起,群眾的自發行為和一些人的別有用心交織在一起,給處置工作帶來相當大的難度。比如:在天橋街道王國彥,豬廠拆遷上訪案件中,由于牽涉面廣,沒有及時穩控好當事人的思想,引起家族集體上訪,牽扯了區、鄉兩級干部的大量精力,最后經多個部門配合協調,才得以妥善解決。四是矛盾易激化。有些糾紛激化過程短,甚至在幾分鐘內激化,釀成刑事案件;有的糾紛潛伏期較長,表露不明顯,經過矛盾積聚,突然釀成大案。比如:姬石鄉農民康順成因在本村給施工隊干活時,沙漿攪拌機漏電致其死亡。施工隊工頭和業主相互推卸責任,情況十分危急,極有可能引起進京赴省上訪事件發生。區法律援助律師李會平和姬石該鄉專職人民調解員高貴清、閆玉亮及時到位,經過現場勘察,認定責任屬于電工安裝不合格導致事故發生。經過與市電業局交涉,最終協調賠償補償金5萬元,有效避免了一起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當前矛調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激勵導向不均衡降低了矛調工作的重要性,挫傷了基層調解員的積極性。黨委、政府在總結評價穩定工作時,往往把破獲多少刑事案件中。查處多少治安案件、處理多少赴市、省、京上訪事件。作為工作實績給予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而對人民調解員把矛盾化解在基層、避免許多矛盾激化缺乏感知和認可,客觀上形成了小事變大,牽扯了領導精力問題才解決看作是政績,大事化了、沒有牽涉領導精力而問題解決看作是無功的導向。
(二)司法行政部門唱“獨角戲”,人民調解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有些糾紛涉及鄉鎮綜治、信訪、工商、民政、勞保等部門,但這些職能部門基本沒有參與對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使司法所力量顯得相對薄弱,陷于唱“獨角戲”的境地。區劃以來,我區8個司法所,都是國債資金建的新所,目前,全區共下派專職司法助理員5名,其他3個司法所至今無司法助理員,每個司法所的轄區人口平均為萬多人,很難完全承擔包括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在內的9項職能。
(三)調委會成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一是文化程度偏低。目前全區660多名調解員中高中以上學歷的僅有200多名,法律政策和業務水平欠缺,在宣傳講解法律,制作調解文書上有困難,不能適應當前工作的需要。二是法律素質較差。法律服務所 從司法所分離后,部分法律水平較高的同志離開司法所,專門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導致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整體法律水平相對下降,從事矛調工作的其他人員中,法律專業或有法律職業背景出身的人員更少。三是調解員隊伍不穩定。受村委會換屆選舉的影響,其調解員往往也隨之更換,調整頻繁,不能專職專用,致使專業調解人員存在一定程度的脫節。
(四)運轉經費、獎勵補貼缺乏保障。一是區、鄉兩級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無經費,調解員培訓、學習難以開展。鄉鎮(街道)調委會工作人員,主要由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兼任。二是調解員無補貼。村級調委會成員主要是從事無償服務,介入調解程序后,調解員的交通、文書、就餐等費用不能解決,許多調解員面臨生存問題,或經商辦企業,或打工謀生,往往顧不上本村民間糾紛調解事務,不少村調委會名存實亡。極易導致上訪事件發生。
三、深化矛調工作的建議
(一)提高認識,切實把矛調工作置于建設和諧社會大局來思考和部署。進一步加強矛盾調處工作,正確處置新形勢下社會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把各類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充分認識矛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把矛調工作納入目標考核體系,實行責任倒查,責任追究,在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上取得新成效。
(二)穩定基層調解隊伍。一是解決司法所缺編問題。目前,全區各司法所缺編12人。建議采取從鄉鎮(街道)人員中選拔方式,充實到司法所工作。二是穩定村級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議對村(居)人民調解員及調解組織按照財政部、司法部聯合下發的財行〔20xx〕179號文件精神予以保障,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或采用以調解案件的數量支付報酬的辦法激勵他們的積極性。三是加大培訓力度,提高調解員業務素質。通過形式多樣的培訓手段,促使人民調解員提高自身素質,勝任調解工作。
(三)大力加強矛調組織的規范化建設。對換屆后的村級調解組織進行全面摸排和整頓,按照“五有”(有相對的辦公室場所、有人民調解委員會標牌、有印章、有調解書、有統計臺帳)和“四落實”(組織落實、制度落實、工作落實、報酬落實)的要求,規范人民調解委員組織建設,確保糾紛發生時人民調解組織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四)建立矛調工作經費保障機制,為矛調工作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條件。一是區財政撥出專項資金,保證對矛調工作的有效管理指導及工作的正常開展。建議把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委會工作經費和人民調解員補貼列入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專項用于矛調工作建設。鄉鎮(街道)也要撥出相應經費用于矛調工作。二是對于鄉鎮專職調解員實行月工資報酬制。由區、鄉兩級按50%分擔,由區司法局每月統一發放。三是探索實行有償調解機制。根據具體辦理調解案件的簡易,對社會影響面、所費精力時間等程度,每件給予50— 500元不等的補貼。通過補貼和獎勵的形式,給予承辦調解員不同等級的費用補助,充分調動調解員干好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