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篇一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停放、充電,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規范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努力減少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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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時間從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此后作為日常監管長期堅持。
(一)整治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以及棚戶區、城中村特別是群租房內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
(三)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四)從住宅樓上私拉電線違規為電動車充電。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
(一)各社區負責電動車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有物業公司的小區落實管理責任,協助、指導棄管小區村委會、居委會做好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協助各小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二)城市管理辦公室負責督促物業公司落實電動車安全管理職責,指導物業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三)平安建設辦公室聯合消防大隊負責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單位或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派出所協助我街道開展行動,對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電動車管理公務或者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處罰。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將此項工作納入日常消防安全監管范圍,充分發揮居委會、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發揮基層安全生產巡查人員作用,及時發現問題,確保整改到位。
(二)強化從嚴執法。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門要切實發揮執法威懾作用,對于整治過程中出現的違反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的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整改安全隱患的個人,嚴格采取行政處罰措施,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合作,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切實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消防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篇二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消防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篇三
20xx年xx月至12月底。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本次綜合治理的范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周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范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通過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手機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并于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于每月28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篇四
為扎實推進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湖南省安委辦《20xx年湖南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辦發〔20xx〕3號)和各級安委會統一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縣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積極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平穩可控。
縣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委員、副局長涂繼偉任組長,消防大隊大隊長劉讓軍任副組長,縣局督察、治安、刑偵、經偵、政工室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調度指揮、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等工作。
(一)開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物業服務管理企業開展排查,特別是夜間錯時檢查。堅決執行電動車停放充電“三個決不能”(決不能進樓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要求,發動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力量,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居民住宅區(樓)的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管理企業是消防管理第一責任人;沒有物業服務和管理單位的居民樓院,由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統一協調,明確和落實消防管理責任。
(二)開展聯合檢查。積極聯合質監、工商等部門,嚴格電動自行車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協同聯動,集中警力聯合開展檢查,確保綜合治理措施落到實處。要嚴格依法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堅決依法予以處罰;對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結合消防宣傳“七進”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區,組織居民群眾,面對面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廣泛運用各類媒體,深入宣貫公安部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通告,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嚴厲打擊違法行為。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剛性措施,嚴查嚴處電動車違法違章行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存放電動車或充電,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強制清理;凡居民小區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一律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凡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或者導致火災損失擴大的,一律依法對有關責任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凡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的,一律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強化綜合治理成效。要督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和管理單位負責共用區域的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開展好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有條件的可設置固定的集中充電點或帶安全保護裝置的充電設施供居民使用。積極聯合住建、規劃、房產等部門,在居民小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健全與質監、工商等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始終保持對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的高壓整治態勢,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的源頭管控。
督察大隊要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警務督察內容,每月組織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在全縣通報督察情況。
治安大隊要加大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治安巡邏檢查內容,協助消防大隊對違法單位和個人執行關停、查封、拘留等消防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加強對公安派出所綜合治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考核,推動保安隊伍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刑偵大隊要加大電動自行車火災刑事案件的偵辦力度,對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的,一律予以立案調查。
巡特警大隊要協助相關部門對公共場所以及小區、居民樓院內違規停放電動車以及違規充電現象的勸解搬離工作。
政工室要主動協調新聞媒體,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的曝光活動。
消防大隊要履行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統籌部署、調度推進,并認真抓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滅火救援工作,要指導派出所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工作,對城區大型小區和社區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情況排查摸底造冊,建立檔案。
派出所要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要在每個居民樓棟張貼電動車停放告知書,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督促社區(村)和物業服務企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對轄區內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情況排查摸底造冊,逐人逐車登記建立檔案并報消防大隊備案。
其他警種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認真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的綜合治理工作。
(一)加強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是國務院安委辦和省安委辦部署的一個全國性的重大專項整治行動,是加強當前火災防控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要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分片包干、駐點聯系,層層落實責任,明確工作任務。
(二)加強協作。要主動聯合住建、工商、質監、安監等部門,分行業分系統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聯合執法檢查;要組織發動鄉鎮街道、居(村)民委員會開展網格化排查。綜合治理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發動本部門、本警種全員參戰,相互配合,高質量完成綜合治理各項工作任務。
(三)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門戶網站和戶外媒體,以及居民區內板報、公示欄等宣傳陣地,高頻次刊播電動車火災預防類消防公益廣告,廣泛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的宣傳海報,大力普及電動車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等應急知識。整治期間,要組織開展進樓入戶式宣傳提示,集中曝光電動車火災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會,全面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嚴格落實每個星期開放一次消防隊站、每周半天到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每周半天消防宣傳車進轄區、每日一查等工作制度,重點將《通告》內容納入面對面宣告內容,督促工作對象自覺遵守《通告》內容。
(四)強化督導。縣局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嚴格落實獎懲措施,通報開展專項整治情況。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的,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責。對火災多發的區域,縣局將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
消防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篇五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連年增加,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群眾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領域的火災呈多發趨勢,極易引發“小火亡人”火災事故,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今年以來我轄區電動自行車火災也時有發生。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消防工作不容懈怠,安全意識不可忽視。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廈安辦〔20xx〕49號)文件要求,杏濱街道決定即日起在本轄區范圍內部署開展為期6個月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廣泛開展宣傳提示,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二)電動自行車消防宣傳教育。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引起火災的防范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在物業小區、群租房等公共區域廣泛張貼宣傳標語、海報及發放宣傳資料等,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使用者按照規定要求配合做好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工作,同時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電動火災切勿盲目逃生,要選擇正確的路線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識和火災逃生能力。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社區、各有關單位按照本轄區的整治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社區、各有關單位結合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按照電動自行車綜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領域存在的隱患和風險,抓好實施,并進行整改。在社會面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提示。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對綜合整治期間的各項工作進行總結。
(一)規范停放充電行為。各社區要督促村(居)民、物業、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要繼續加快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要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基層力量,對發現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離;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產生較大影響的,要依程序啟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要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因地制宜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二)緊盯重點場所人員。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三)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要集中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的“保命墻”工程,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現象,強化源頭防范。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應每月定期開展“糾違停、清飛線”集中整治行動,并邀請媒體進行集中曝光。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戶外視頻、公交移動電視、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街道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各社區各相關單位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20xx年8底前,要摸清本轄區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點及生產、銷售、回收、改裝、修理等場所數量,完善基礎臺賬。整治期間,要積極推廣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和智能充電設施。
(三)要加強情況報送。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消防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篇六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集中排查整治學校內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學校安全穩定。
學校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校長郝某某,副組長為副校長許某某,副書記張某某,組員為校委會成員,具體負責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20xx年7月中旬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25日前)。學校召開專門會議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26日至11月30日)。學校對校內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不同情況,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學校于12月25日前完成校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學校劃定一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教師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學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實名制管理,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落實管理責任。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學校充分利用班會、家長會、校內廣播、電子屏、宣傳欄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典型火災事故和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組織開展師生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篇七
根據《xx市學校電動自行車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xx市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不合格電動車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的進校和停放管理工作。
結合學校進校車輛的實際情況,如下車輛學校整治重點: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踏板車、電動滑板車在類的等帶電助力車輛。以下統一稱電動車:
(一)打擊無證電動摩托車進入校園;
(二)嚴禁電動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及封閉的房間等室內公共區域停放;
(三)嚴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
(五)嚴禁將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一)各單位要按照《xx理工學院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校園內禁止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保衛巡邏車和后勤保障車除處),因學校工作需要進入的車輛,需報保衛處批準,可以在早上7:40前進校和晚上5:40后離校,停車之后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得再騎乘。學生不準乘騎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校園”的內容,結合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室內充電,可能導致發生火災的嚴重危害性,開展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活動。
(二)學工處要守好公寓區,嚴禁學生將電動車,以及各種充電蓄電池帶入電梯或宿舍內充電。
(三)后勤處、資產公司負責對食堂、綠化、商店及各物業等服務外包人員的電動車進行管理,禁止騎乘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加強“小白”電瓶車、校通勤車的充電樁的管理工作。
(四)保衛處將開展電動車登記工作,加強各門崗管理和校內巡查,嚴禁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并按照方案第二點“整治重點”的內容,加強巡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將對車輛進行扣留,或者今后不準此車進入校園的處罰。
(五)保衛處組織安保人員和師生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初)。各單位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11月)。保衛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組織發動一次電動車使用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整治電動車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保衛處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一)各單位要組織師生學習此方案,并廣泛開展宣傳。采取個人自查,單位排查的方法,對整治電動車管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發現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二)各物業公司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車火災防控工作,確保校園的安全有序。
(三)各單位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有好的經驗做法請于20xx年12月27日前報送到保衛處明理云盤。
消防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篇八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于安全工作的法規和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校內保工作,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積極響應“平安校園”的號召,爭創“平安校園”、力建“平安大院”,為建設安全和諧的校園,推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1、堅持依法治校,強化科學管理,落實安全責任,突出工作重點,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和制度化。事先由常規管理向長效管理機制的轉變,減少和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開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制止和防范校園暴力與安全事故。
3、深化教育教學后勤等設備設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飲食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工作,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工作,加強教育和管理,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進一步完善學校消防設施設備,做好校園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4、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演練活動。
5、以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為目標,以減少事故發生率、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為重點,及時消除學校內外安全隱患,實現全年安全工作責任目標和工作指標,努力創造良好的校內外治安秩序和教學環境,確保校園和師生平安。
(一)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安全工作職責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教育代表監管、部門全力配合、校長全面負責”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強化安全責任的落實。
1、校長是學校安全責任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
2、成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校長親自掛帥擔任組長。
3、學校要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教職員工。
4、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做到領導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學校要經常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落實家長的監護責任。學校通過家長會、告學生家長書等形式,強化家長是孩子監護人的意識,明確家長在安全問題上的責任,切實履行家長監護人的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警示。
(二)學習宣傳貫徹安全法律法規,依法按制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
1、加強學習宣傳。要進一步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法律法規和制度。
2、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安全工作做到規范有序,逐步構建起學校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要對照檢查學校安全管理情況,管理有無疏漏,教育教學后勤等設備設施有無安全問題,做到多觀察,勤檢查,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讓學生放心,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
(三)扎實開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心理安全
1、安全教育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學校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設置具體教學內容,把學生的安全教育納入正常的教育教學之中,采用主題班會、安全知識課、墻報、黑板報、思源講堂專題講座等各種形式,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全面推動安全教育活動的深入開展。
2、繼續開展好國旗下講話、班主任談話、主題班會、安全教育課、課間操等安全教育活動。拓展教育的形式和內容,做到每天必講安全。不斷創新安全教育方法,創造濃郁的校園安全文化氛圍,發揮環境對學生的熏陶作用,強化學生以人為本、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理念。
3、拓寬學校安全教育思路,提高安全教育大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實效性。堅持以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講安全,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促安全,形成良好的校風保安全。
4、建立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制定和完善科學、實用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開展安全應急演練,結合學校特點,確保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師生緊急疏散、災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訓練等方面的應急演練活動,師生熟記常用的報警、救援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了解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不斷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5、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開展“警校共建”活動。通過法制副校長及聘請法律專家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切實培養師生的安全法制意識,提高師生的安全法制素質。
6、開展珍愛生命教育,強化學生對生命的尊重和珍惜。通過心理健康教育課、心理健康講座等,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關注和強化學生的心理安全。
(四)加強日常安全工作管理,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1、抓好基礎常規性安全工作管理
(1)做好安全預警預報工作。根據季節變化對可能出現的各類安全隱患(重點圍繞“傳染病防治、災害性天氣、飲食飲水安全、交通安全”等),學校要根據具體情況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作出預見,及時提醒師生并采取防范措施。
(2)做好常見病、傳染病預防工作。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和特點,適時做好有針對性的預防知識教育,并采取積極措施,嚴防各種常見病、傳染病的暴發流行。配合衛生部門抓好檢驗預防接種工作,構筑防病免疫屏障。
(3)做好學生防溺水工作。認真分析本地學生發生溺水事故的原因、特點和危險地域,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
(4)加強學生活動的安全管理。各種大型活動和集體外出活動,必須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到人員分工明確,各個環節有人抓有人管。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特別加強對體育課、課外活動、運動會和各種文體比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5)繼續抓好學校財產防盜工作。學校要加大技防工作力度,要積極籌措資金,安裝校園視頻監控系統和重點部位報警器,要進一步做好財產保險工作,減少學校經濟損失。
(6)進一步加強學習門衛工作。一是要落實門衛的工作責任,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建立健全進出校門盤查制、外來人員登記制,提高警惕,嚴把校門關,預防社會不良人員騷擾校園、侵害師生事件的發生。
(7)建立安全臺賬。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檔案的管理。安全檔案應分類裝訂成冊,主要內容有組織機構、安全責任書、安全制度(含預案)、安全教育(時間、內容、活動情況、圖片等)、安全會議記錄、檢查記載、隱患排查和整改記錄(含重大隱患觀測)及其他資料。
2、加強交通法規教育。一是教育學生遵守乘車紀律和交通規則,有序上下車;不在候車點追逐打鬧,四處玩耍,做到文明候車、乘車。二是加強對學生乘車、騎車、行路等交通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教育。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尤其要注意上學和回家途中的交通安全。要在斑馬線處穿越公路,養成“一停二看三通過”的習慣;嚴格執行交通規則,學生不得騎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上學;家長接送的,教育家長遵守交通規則,用摩托車等接送孩子的一定要戴頭盔,不得超載,禁止體弱多病無保護能力的老年人用車接送孩子。學校通過告學生家長書等形式,將上述有關情況告訴家長,要求家長切實負擔起監護人的職責,切實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監管。
(2)加強教師私車的安全管理。駕車上下班的教師要遵守交通規則,小心駕駛,預防校內外交通事故的發生。二是教師駕車上下班時段正是學生上放學的高峰期,要謹慎駕駛,避免事故發生。
3、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1)加強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處室和人員的食品安全責任,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2)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教育。積極開展環境衛生知識教育;利用黑板報、宣傳窗等形式開展個人衛生、飲食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學校每學期集中開展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活動不少于2次。
(3)進一步做好學校食堂衛生監督管理,做好防暑防蟲防毒工作。
(4)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供應開水的開水桶必須上鎖。
4、加強消防安全工作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演練。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必要的撤離、疏散應急演練,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能力。
(2)完善消防設施。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安裝規范,定期檢查,發現損壞應及時修理更換,要保持校內通道的建筑通道暢通無阻,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疏散。
(3)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工作檢查。
(五)繼續深入“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把“平安校園”創建工作作為學校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制定“平安校園”創建計劃,按“平安校園”創建工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同時要做好創建“平安校園”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確保通過年度考核驗收。要進一步加大“平安校園”建設的宣傳力度,激發廣大師生積極參與建設“平安校園”活動的熱情,積極營造人人參與建設“平安校園”的良好氛圍,提高“平安校園”創建的參與率、滿意率和通過率,推動建設“平安校園”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六)健全信息反饋機制,確保學校安全信息暢通準確
1、嚴格執行安全信息報告制。學校做好安全信息收集、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暢通,指揮靈敏。
2、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立即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按程序及時、如實報告。
一月:寒假師生安全教育,落實寒假校園安全防范措施;發放《給家長的一封信》,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和教育。
二月:開展全校安全檢查;簽訂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書;制定學校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三月:安全教育周活動;預防呼吸道傳染病宣傳和教育。
四月:春季野外防火安全教育;學校安全預案演練活動。
五月:“五一”安全教育活動;生命教育月活動;開展學校危化品規范使用專項檢查;防溺水百日宣傳活動。
六月:安全教育月活動;暑假師生安全教育;落實暑假校園安全防范措施。
七月:食堂從業人員年度培訓;上半年安全工作總結。
八月: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自查、維修、保養工作。
九月:開學安全工作檢查;學校食堂安全自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月活動;發放《給家長的一封信》,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
十月:“十一”黃金周安全教育活動;腸道傳染病預防與食品安全教育。
十一月:結合“11·9”消防宣傳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學校安全預案演練活動。
十二月:開展安全工作自查,迎接教育局檢查。
消防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篇九
近年來,我省發生多起因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平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辦〔20xx〕40號)的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市安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胡大寶、副教導員姚利民任組長,市應急局副局長張宜端、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任副組長,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市人防辦分管領導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日常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門根據市安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戶外視頻、公交移動電視、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市安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市安辦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