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變更勞動合同崗位申請書篇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一、根據甲乙雙方于 年 月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對勞動合同中涉及的合同終止時間進行變更,將原終止時間20xx年 12月 31 日變更為20xx年
二、本次勞動合同變更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三、本變更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附件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一份,以作補充。
甲方: 乙方:
委托人簽章:
(公章) (簽名)
變更勞動合同崗位申請書篇二
同志:
你與本單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由于 原因,
擬變更勞動合同書中的相關條款,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1
2
3
請你于 月 日(收到本意向書后10日)前,認真填寫下款《職工意見》欄后反饋勞資部門。
用人單位(章) 年 月 日
職工意見:
1、(同意或者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2、(對變更內容進行改動并說明理由)
職工(簽章)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崗位申請書篇三
根據公司《雙向選擇、竟聘上崗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本人自愿提出申請,經部門資格審核,公司組織崗位競聘的考試、考評等有關程序,按照競聘成績的排名: 同志,由原 崗位(崗位類
別: ),變更到 崗位(崗位類別: 崗級: 級)。
聘任日期自 年 月 日直至再次競聘新崗位為止(自聘任之日起一年內不能參加新的崗位競聘)。
聘任期間,履行受聘崗位的崗位職責,完成崗位工作任務,按照公司、部門的績效考核和管理辦法,執行所競聘崗位的崗級,享受該崗位的有關待遇,聘期屆滿自動解聘。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崗位申請書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變更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勞動合同變更內容:
二、本協議簽訂后,原勞動合同仍繼續履行,但變更條款按照本協議執行。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的情形
1、根據本條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這就是說:首先,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當然也可以協商變更;對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只要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而達成的,都可以經協商一致予以變更。其次,對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應當采取自愿協商的方式,不允許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未經協商單方變更勞動合同。一當事人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任意改變合同內容的,在法律上是無效行為,變更后的內容對另一方沒有約束力,而且這種擅自改變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種違約行為。再次,勞動合同的變更只是對原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作修改、補充或者刪減,而不是對合同內容的全部變更。對勞動合同所要變更的部分內容,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后,必須達成一致的意見。如果在協商過程中,有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所要變更的內容,則就該部分內容的合同變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變更過程中必須遵循與訂立勞動合同時同樣的原則,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2、根據本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以確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一個重要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