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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一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原料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輕工業部、公安部《造紙行業原料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原料場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管理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露天存放的稻草原料場。第二章原料場選址與布局第四條原料場應設置在企業、居民居住地全年風向最小頻率的上風側,并設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和暢通的消防車道。
第五條原料場應遠離生產區、生活區。儲量在兩萬噸以上的大型原料場,與生產區、生活區的距離應在一百米以上。
第六條原料場與場外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三十米,與場內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二十米,距場外道路邊不小于十五米,距場內主要道路路邊不小于十米。
第七條原料場地應當平坦、不積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三十厘米。
第八條原料場應當設置警衛崗樓,其位置要便于觀察警衛區域。崗樓內安裝消防專用電話或報警設備。
第三章儲存管理
第九條原料場四周應當設置圍墻或鐵刺網。墻(網)高度不低于兩米,與堆垛之間的距離不小于五米。
第十條嚴格把好進場原料的安全關。在原料入場前,應當設專人對原料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后,方可進入原料區。
第十一條碼垛時,稻草含水量不應超過百分之二十,并作好記錄。
第十二條原料堆垛的長邊應當與當地常年主導風向平行。
第十三條稻草堆場每個總儲量不得超過二萬噸,堆場與堆場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當不小于四十米。垛頂披檐到結頂應當有滾水坡度。堆垛儲量、規格及間距應當符合表一規定。
表一堆垛儲量、規格及間距垛儲量(噸)垛距(米)垛頭距(米)每組垛數組距(米)每區組數區別(米)堆垛長x寬x高5004861564030x10x13第十四條堆垛時需留有通風口或散熱洞、散熱溝,并要設有防止通風口、散熱洞塌陷的措施。發現堆垛出現凹陷變形或有異味時,應當立即拆垛檢查,并清除霉爛變質的原料。
第十五條原料碼垛后,要定時測溫。當溫度上升到攝氏四十至五十度時,要采取預防措施,并做好測溫記錄;當溫度達到攝氏六十至七十度時,必須拆垛散熱,并做好滅火準備。
第十六條對原料場地的雜草、雜物等要及時清理,保持地面清潔。
第十七條每個堆垛要建立檔案,寫明堆垛日期、數量、垛號、水份、品種和經辦人,并在垛頭掛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條原料場出入口和適當地點必須設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標志牌和禁止吸煙的警示牌。門衛對入場人員和車輛要嚴格檢查、登記并收繳火種。
第十九條警衛崗樓內應當采用無明火方式取暖,若必須采用明火方式取暖的,一定要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用火點距原料堆垛最近處應當不小于五十米;
(二)專人管理火源,爐灰用水浸滅后放到指定地點;
(三)煙囪要安裝防飛火裝置;
(四)用火點要配備滅火器材。
第二十條原料場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火爐,嚴禁焚燒物品。
第二十一條原料場內禁止明火作業。因生產必須使用明火,應當經單位安全技術、消防部門批準,并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清除作業點周圍的可燃物,備好滅火器材,現場設專人監護;
(二)作業結束時,由專人清理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第二十二條風力達四級(含四級)以上時,原料場內嚴禁明火作業。
第二十三條在原料場內進行吊裝、運輸、上垛等作業時,現場必須設專人監護。機器設備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維修保養。
第二十四條凡使用電鋸、上垛機、運輸機、吊裝機等機械設備時,必須將其轉動部位上的可燃雜物消除干凈。
第二十五條汽車、拖拉機等機動車進入原料場時,易產生火花部位要加裝防護裝置,排氣管必須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嚴禁機動車在原料場內加油。
第二十六條常年在原料場內裝卸作業的車輛要經常清理防火帽內的積炭,確保性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條場內裝卸作業結束后,一切車輛不準在原料場內停留或保養、維修。發生故障的車輛應當拖出場外修理。
第二十八條原料場周圍一百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五章電氣管理
第二十九條原料場的消防用電設備應當按二級負荷供電。消防用電設備應當采用單獨的供電回路,并在發生火災切斷生產、生活用電時仍能保證消防用電。
第三十條原料場內應當采用直埋式電纜配電。埋設深度應當不小于零點七米,其周圍架空線路與堆垛的水平距離應當不小于桿高的一點五倍,堆垛上空嚴禁拉設臨時線路。
第三十一條原料場內機電設備的配電導線,應當采用絕緣性能良好、堅韌的電纜線。原料場內嚴禁拉設臨時線路。因生產必須使用時,應當經安全技術、消防部門審批,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二條原料場內宜選用防塵燈、探照燈等帶有護罩的安全燈具,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防火措施。嚴禁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第三十三條照明燈桿與堆垛最近水平距離應當不小于燈桿高的一點五倍。燈桿宜采用水泥桿,其埋設深度參照表二。
第三十三條原料場內的電源開關、插座等,必須安裝在封閉式配電箱內。配電箱應當采用非燃材料制做。使用移動式用電設備時,其電源應當從固定分路配電箱內引出。表二電桿埋設深度參考值水泥桿桿長78910111215埋設深度1.11.6-1.71.7-1.81.8-1.91.9-2.02.0-2.12.5第三十四條電動機應當設置短路、過載、失壓保護裝置。各種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和金屬隔離裝置,必須接地或接零保護。門式起重機、裝卸橋的軌道至少應當有兩處接地。
第三十五條在原料場內作業結束后,應當拉閘斷電(不含消防供電)。原料場使用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安全操作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護。
第六章避雷設施
第三十六條原料場設置避雷裝置,使整個堆垛全部置于保護范圍內。
第三十七條避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應當不大于十歐姆。避雷裝置與堆垛、電器設備、地下電纜等要保持三米以上距離。
第三十八條避雷裝置的支架上不準架設電線。
第三十九條避雷裝置要經常檢查、維修、定期測試并做出記錄。每年在雷雨季節前,必須檢測完畢。
第七章消防設施管理
第四十條原料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施,配備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標志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由專人保管和維修。冬季采取防凍措施。
第四十一條原料場的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表三規定。
第四十二條原料場區消防車通道的寬度應當不小于六米。通道上空遇有管架、棧橋等障礙物時,其凈高應當不小于四米。
表三消火栓用水量
|總儲量(噸)用水量(升、秒)50-10020501-5000355001-100005010001-20__060第四十三條每個稻草堆場的總儲量超過五千噸,需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或四周設置寬度不小于六米且能供消防車通行的平坦空地。
第四十四條每個堆場占地面積超過二萬五千平方米或者可燃材料堆場每個占地面積超過四萬平方米時,需增設與環形消防車道相通的中間縱橫消防車道,其間距不超過一百五十米。
第四十五條環形消防車道應當至少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當設回車道或面積不小于十五米乘十五米的回車場。
第四十六條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必須能承受通行消防車的壓力。
第八章組織管理
第四十七條企業法人代表是原料場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原料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條原料場要配備足夠的警衛力量,嚴格值班檢查和巡邏制度。配備專職防火員,協助主管領導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四十九條原料場要建立義務消防隊,并經常開展消防業務訓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五十條原料場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制定防火安全檢查表。
一、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安全崗位責任制;
2.值班、巡邏、查崗制度;
3.動火、臨時用電審批制度;
4.草類原料堆垛測溫、記錄及監測制度;
5.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6.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7.火災事故報告制度;
8.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9.防火安全獎懲制度。
二、防火安全檢查表:
1.防自燃安全檢查表;
2.電氣防火安全檢查表;
3.設備安全檢查表;
4.車輛安全檢查表;
5.避雷裝置安全檢查表;
6.消防設施檢查表;
7.環境防火安全檢查表。
第五十一條原料場應當進行火災危險性評價和火災事故預測。對存在的各種火災危險性要制定預防措施。
第五十二條火災危險性評價和火災事故預測,可以采用火災指數評價法或者儀器監測。
第五十三條對新上崗的工人(包括固定、臨時、季節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
第五十四條對在原料場工作的電工、焊工和機動車駕駛員等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消防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
第五十五條各級防火負責人應當經常對原料場進行檢查,消除火險隱患,逐級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日常檢查由場防火人員和原料場的防火檢查員負責。
第九章獎勵與懲罰
第五十六條對認真執行本規定,在原料場消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七條凡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對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交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造成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規定由江海明珠紙業有限公司行政科負責解釋。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三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入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紀錄并存檔。
六、宣傳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四
1、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
3、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柜臺、陳列柜的射燈、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
16、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機構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安全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勢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明確消防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防火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公安消防機構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滅火疏散演練不少于二次。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專門的防火保衛方案。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隱患。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火栓、軟管卷盤、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班組和要害部門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
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室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總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熱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應分門別類堆放整齊并留出行走通道,由專人堆放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情,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六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特制訂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實行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并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學校領導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學校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部門、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四、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火災預防和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六、重點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③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七、學校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學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遵守學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八、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增強防火滅火應變能力。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七
藥品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藥品庫的安全,防止發生任何險情,對藥品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守如下制度。
一、杜絕一切火源。
二、杜絕一切用電設備在庫房內使用。
三、庫房管理員不得擅自帶領其他人員進入藥品庫。
四、技術人員到庫房內領取儀器、藥品時,管理員要嚴格監督其行為,防止任何意外情況發生。
五、庫房管理員要經常檢查庫房的環境,以便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一旦發現,盡快排除。
六、庫房管理員應熟知消防設施的擺放位置,并能夠熟練使用消防設施。
七、藥品庫內的一切藥品和儀器都應擺放整齊,過道暢通無阻,庫房的每一個位置和角落人都能夠直接靠近。
八、對庫房內易燃易爆等危險藥品區管理員要張貼醒目的警示標識。
八、斷絕庫房的水源,以防漏水、發水等情況發生造成危害。
九、進入室內前要打開通風扇進行通風,降低室內空氣中揮發性物質的密度。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八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實到實處。
二、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必須委托有組織的專業隊伍進行。
三、發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員,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隊到達現場,同時組織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災撲滅于萌芽狀態,管理制度《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層建筑周圍的消防車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和堆放雜物,存放自行車。
五、不得把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旁燒垃圾、廢紙。
六、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確需加大用電負荷,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增容。
七、嚴禁用金屬構件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作回路線,更不準將導線搭接在氣焊設備、煤氣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道或設備上。
八、高層建筑的室內裝修材料,不得隨意降低耐火等級,用于天花吊頂、間墻、保溫以及消聲的材料,必須是非燃或難燃材料,天花吊項內部電線必須外套難燃管。
九、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損壞、丟失,如發現破爛或鼠害應立即報告。
十、每星期檢查一次消防箱、水帶、水槍、卷盤、破碎按鈕、警鈴,必須齊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爛,立即更換。
十一、消防通道燈必須完好,燈泡燒壞及時更換。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嚴禁堆放雜物。
十三、1211滅火器必須齊全完好,份量不夠或過期,必須加足、更換。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須保持充足。
十五、電梯機房、發電機房要落實通風冷卻措施,油箱必須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系統試驗:⑴首層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處于自動控制狀態;⑵試驗消防栓系統;⑶試驗寫字樓自動噴淋系統;⑷試驗寫字樓煙感報警系統。
十七、燒焊作業動火前必須實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⑵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⑶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⑷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物質不動火;
⑸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或管道不動火;
⑹凡存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準動火;
⑺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
⑻未經配有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要”是指:
⑴動火時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
⑵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有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樸救;
⑷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
“一清”指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辦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絕助燃物;
⑶消滅著火源。
十九、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增加電氣設備,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二十一、發生火災時,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物資,并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
二十二、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二十三、管理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和檢查,確保安全。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九
1、防火巡查每二小時一次內容應當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禁止隨意用火;餐飲用火:微波爐、灶具1米內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險品,灶具與氣瓶之間的凈距離不得小于0.5米,灶具與氣瓶連接的軟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軟管應當經常檢查,定期更換,點火時需使用點火棒,用火結束燃氣閥門及時關閉,操作間的集煙罩和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應當做好記錄;施工用火:開具動火證,明確專業資質動火人、看火人,滅火器、防火板等預防措施的配備,現場是否有化學危險品,有無油工交叉作業,動火時焊機2、5米內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動火后30分鐘內不得離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種;用電禁止隨意私拉亂扯電線電源,鋪設電氣線路應經設計、工程、保安部批準由專業持證人按用電設備的功率、臺數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標準電線器材,商場內配電線必須使用膠護外套電線禁止使用麻花線等簡易危險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不得封閉、堵塞、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門內和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置踏步。指示標志應當設置在安全出口的頂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墻面上;設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營業區域內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點部位應當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燈的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寬度不得小于2.4米;輔助疏散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5米。疏散通道內不得設置攤位或者堆放貨物。
c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任何店鋪、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火栓內消防軟管、水帶、槍頭必須好用在位,滅火器年檢有效、鉛封完好、壓力標準,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商場使用為甲級(90分鐘)防火門 查閉門器、順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簾下1米處不得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配電室、機房、庫房、廚房的人員責任落實與管理情況。庫房物品應分垛碼放,每垛占地面積不應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證“五距”:垛與垛間距不應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應小于0.5米,垛與梁間距不應小于0.3米,垛與柱間距不應小于0.3米,垛與燈間距不應小于0.5米。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米。庫存物品碼放不得擠占或影響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鎮流器不應設置在悶頂內。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應小于0.5米。
2、 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可撥打中控(*****)火警(119)電話,可按下就近的消防報警按鈕報警
3、 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巡查、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名,存檔備查。
4、 巡查人員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進有交接,對店鋪、個人的違規行為、危險舉動(吸煙、拍照、溜旱冰、帶寵物、長時間逗留在通道內、散發廣告、做客服調查、新聞媒體擅自采、顧客糾紛、客訴、擅自施工、危險搬運、著裝不整、斗毆等)要及時發現、詢問、制止,保證合法人的.權益,保持商場的有序經營環境。通道內有無雜物門鎖杠推是否完好。安防執勤時注意自我保護。
5、 巡查人員禁止利用工作時間閑談或辦私事,不得擅自進入獨立經營管理的區域,工作需要,應兩人以上經上級、區域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入,并配合負責人的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十
1、各營業網吧必須24小時留人值守,一旦出現煙火報警等險情,在切斷電源的同時,要及時組織人員疏散;
2、加強對網吧各區域的不間斷監控,一旦出現險情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報警,并迅速組織人員消滅火災隱患;
3、明確通道、區域的疏散標識,經常對安全設施及安全出口進行檢查,遇有險情,保證人員能緊急疏散;
4、各營業網吧必須定期對消火栓、滅火器、電路等進行檢查,保證滅火器具及電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合格率;
5、辦公、營業等公共場所嚴禁吸煙或使用明火;
6、一旦發現火警,須采取如下措施:
(1)撥打119火警電話,及時準確報告起火部位、燃燒品等情況;
(2)按動附近火災報警器;
(3)關掉一切電源開關,關閉火警現場的門窗;
(4)利用滅火設備盡力將火撲滅;
1、各網吧經營戶要高度重視消防防范意識,切實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各網吧經營戶要加強與街道社區、消防部門的密切協作,積極參加街道社區組織的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和培訓。
3、各網吧經營戶要熟悉有關消防知識,熟記火警電話,熟悉電源開關、出口通道、滅火器具位置及使用方法等。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十一
一、凡在項目工程內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各種防火規章制度,增強防火責任心,杜絕人為火險、火災事故發生。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內燃放煙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區域內(施工需用必須執行有關規定,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三、重申“六不準”的規定,即不準宿舍內照明用60瓦以上的燈泡,嚴禁在燈泡周圍烤衣服;不準個人私燒電爐;不準吸倒床煙;不準用汽油、香膠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準在宿舍內和禁止用火范圍內用火;不準在大房間內私自搭設小房間。
四、施工現場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動用明火,確實需用明火時,必須由上級的動火批準手續。
五、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禁止與油類物資以及性質向抵觸的物資混存。在存放地周圍10米內禁止吸煙動火,在高空焊接作業時,應將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點的場所焊接時有專人看守。
六、施工現場的木工房間,不準熬膠、生火、吸煙,生產中留下的一切廢料每天都要工完場清。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十二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園長對幼兒園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幼兒園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園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幼兒園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并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了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幼兒園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動消防隱患,并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6、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上崗。
1、了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內容。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煙、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范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十三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十四
為保證校園人身、財產安全,各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的任務。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消滅火災隱患,杜絕火災發生,特制定檢查制度。
1、檢查的重點項目:教學樓、園丁樓、實驗樓、科教樓、圖書館、宿舍、食堂等各樓的安全出口、走廊、樓梯轉彎處,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情況。
2、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或標識錯誤,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的。
3、消防水源,消火栓,滅火器不足或者損壞;消防設備埋壓、圈占、挪用,影響正常使用的。
4、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不健全,責任人不明確的,防火檢查無記錄,不落實的。
5、各部門以及食堂使用電器產品的安裝或者線路、管道的鋪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危及消防安全的。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計算機房、電工等)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在崗情況。
7、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消防安全制度電子版 消防安全制度上墻篇十五
一、廚房引起火災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積易燃油脂,煤氣爐未及時關閉、煤氣漏氣、油溫過高、電氣設備未及時切斷電源或超負荷用電等。
二、防火要點: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之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清除,爐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 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它 廚務或與人聊天。
3、 油鍋起火時,關閉爐火,立即用鍋蓋緊 閉,使之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酵粉或食鹽傾入,使之熄滅。
4、 工作時切勿抽煙或將未熄滅的煙蒂隨便放置。
5、 煙囪頂端,應裝不銹鋼的防護罩,以防火星飛散。
6、 各種電器設備在不用時間或用完后切斷電源,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發現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7、 每天倒空鍋中的殘油脂,煮鍋或炸鍋不
能超容量及溫度使用。
8、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可靠近火源,
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罐等,不可放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
9、 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
應切實注意檢修與保養。
10、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份燒干起火,用
電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11、 電線配線除舊:外部絕源體破裂或插
座損壞,立即更換修理,發現電線起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12、 使用煤氣鋼瓶不可橫放及開關不可
有漏氣現象,萬一煤氣泄溢室內,容易引起火災及中毒之危險。
13、 煤氣火災滅火方法:
(1) 斷絕煤氣之源
(2) 斷絕空氣供給
(3) 降低周圍溫度
(4) 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14、 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衛生,
下班前由廚房防火安全員(兼職)檢查廚房情況,每天填寫《廚房班后消防安全檢查表》檢查電源、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是否關閉,防火檢查不可遺忘,以防萬一,
15、 萬一起火,要立即救火,并立即求援
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滅火器來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