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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車輛進入警告篇一
一、本通告所稱黃標車是指按照國家在用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檢測方法,經尾氣檢驗,取得黃色環保檢驗標志的各型機動車輛,包括低于國ⅰ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及其他燃料點燃式發動機汽車、低于國ⅲ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及其他燃料壓燃式發動機汽車。
二、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和城陽區的建成區禁止本市和外地黃標車通行。具體禁行區域由市環保局會同市公安局確定,并設置黃標車禁行標志。
三、對違規駛入禁行區域的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二百元罰款。
四、未取得環保檢驗標志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按照《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0月31日。
嚴禁車輛進入警告篇二
為提升城市“治堵”工作成效,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營造文明安全行車氛圍,樹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據《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xxx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對城區部分道路車輛實行禁行(含原已禁行的重新明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路段:勞動路(赤城路至南門崗亭);工人路(棲霞路至紫東路);赤城路(百花路至春曉路);飛鶴路(赤城路至人民路);人民路(飛鶴路至赤城路)。
二、禁行車型:大中型客運車輛(不含公交車)、噸(含)以上貨運車輛、拖拉機、教練車、廣告車、無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
工人路(赤城路至飛鶴路)、勞動路(赤城路至人民路)禁止一切三輪車通行。
三、禁行時間:每天6:30—22:00。
四、嚴禁禁行車輛上述時間在上述路段通行。凡需進入上述禁行路段的車輛一律繞道寒山路、棲霞路、百花路、紫東路、人民東路延伸段、104國道等路段通行。
五、特種車輛根據《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可不受通行限制。
六、各單位、部門、企業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強化對從業人員的教育,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駕駛人要帶頭遵守行車秩序。廣大交通參與者應自覺遵照執行本《通告》規定,凡有違反本《通告》的,公安、環保、交通、工商、行政執法等部門將依法從嚴查處,對不聽指揮,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xx縣人民政府
20xx年8月27日
嚴禁車輛進入警告篇三
尊敬的市民朋友們:
根據xx新區管委會工作安排,決定對xx新區區域內道路進行提標整治及綠化品質提升,在施工期間禁止車輛停放。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
二、施工時間: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體要求:施工期間車輛禁止在車行道及人行道區域內停放,過往車輛與行人需自覺遵守現場交通標志,服從現場人員管理,若有違反,將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處理(特殊車輛除外)。
特此通告!
xx市xx新區管理委員會
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五大隊
xx市xx開發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9日
嚴禁車輛進入警告篇四
關于對主城區道路實行車輛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
為緩解城區交通擁堵壓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切實為群眾提供良好的出行環境,8月10日,西寧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對主城區道路實行車輛限行、祁連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圍);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小橋大街,門源路。
●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每日7時30分至20時30分,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區域范圍內限制、禁止通行:東起海湖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侖西路,北至海西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圍);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朝陽東路(祁連路至新村路)、朝陽西路(祁連路至天津路)、博雅路(南山路至昆侖大道)。
●核定載質量為10噸以上(含10噸)的貨車每日7時30分至22時,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區域范圍內限制、禁止通行:東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圍)。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連路、昆侖大道和海湖路(柴達木路至昆侖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為海湖大道(柴達木路以北)、柴達木路(蘭西高速與柴達木路銜接處以西)和朝陽東路(新村路以北)。
未取得綠色環保標志的車輛限行禁行時段及范圍
●未取得綠色環保合格標志的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每日7時30分至22時,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區域范圍內限制、禁止通行:東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圍)。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連路、昆侖大道(民和路以西)和海湖路(柴達木路至昆侖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為海湖大道(柴達木路以北)、柴達木路(蘭西高速與柴達木路銜接處以西)和朝陽東路(新村路以北)。
四個高峰禁止路面作業車駛入限行禁行路段
●每日7時30分至9時、11時30分至12時30分、14時至15時、17時30分至19時四個高峰時段內,標有統一標志的郵政專用汽車以及灑水車、除塵車、清掃車、垃圾清運車、園林綠化車等路面作業車,不得在車輛停放在各轄區的專用停車場內。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個管控區間道路的交叉口、匝道口、上下線和分流合流交會處,設置安裝禁令標志和交通技術監控等設施。
●消防車、救護車、軍車、警車、運鈔車等特種車輛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本通知生效后,凡我市以往有關限行、禁行的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均按照本通告執行。
●本通告由西寧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本通告自20xx年8月15日起施行。
嚴禁車輛進入警告篇五
尊敬的市民朋友們:
隨著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全縣機動車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區主要街道車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車輛繞城通行,城區道路原施劃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已嚴重影響了車輛和行人通行。
為進一步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切實營造安全暢通的.道路通行環境,根據《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和xx縣xxx會辦公室《關于交辦縣十八屆一次會議閉會期間代表建議的通知》(xx常辦發〔20xx〕3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禁止在城區主干道路及相關路段停放車輛。具體通告如下:
一、原施劃的縣城東門大橋至東小什字路段、文化廣場北口至新關什字(民勤職專)路段、東小什字至南關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車位全部取消。城區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機動車道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二、民勤五中北側丁字路口至西門橋頭路段、民武公路東門大橋至南門新橋路段、民左公路東門大橋至城東工業園區緯5路交叉路口(畜產品交易市場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三、西環西路、西環南路、縣運管局什字至新世紀大橋路段、東門大橋至蘇武鎮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貨車及工程運輸車輛。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對違反通告的單位和個人,我局交警大隊將根據《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xx縣公安局
xx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