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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留守兒童問題調查報告三篇 留守兒童問題調研報告篇一
隨著農村父母離鄉進城打工、經商人數的增多,留守兒童、老人、婦女的問題也越來越多。現就留守兒童的問題作一簡介。
1、留守兒童的監護情況
留守兒童的父母不在身邊,他們的監護情況有以下四種情形:
(1)一種是隔輩監護,監護人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他們是留守兒童的監護主體。他們占監護者總數的90%左右。他們的年齡大都在60歲以上,這些人絕大多數人都是文盲,或者受過極少教育。
(2)第二種監護方式是上輩監護,監護的主體是叔叔、嬸嬸,舅舅、舅媽,姑姑、姑父,姨、姨父,干爹、干媽。這類監護比例不是很大。但是,這種監護方式存在著監護權比較頻繁流動的問題,很不穩定。他們有可能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如監護人也要外出打工或者被監護者與監護者本人或是跟他們子女之間的矛盾沖突等等原因而更換監護人。
(3)第三類是同輩監護,監護者是哥哥、嫂嫂或姐姐、姐夫。這類監護者一般是年紀較輕,文化水平較高,如果有就業信息或機會隨時都會外出打工,這類監護者存在著監護權不穩定的問題。
(4)最后一種是監護缺失,農村流動父母外出打工后,留守兒童無人監護。這類留守兒童往往除了要自己照顧好自己的生活和學習外,他們還要承擔起農業勞動力的角色——照顧好自家的農田。
2、留守兒童的就學成長情況
留守兒童年齡偏小,他們的生活自理能力較差,也是形成良好習慣的階段,父母長期外出,對他們身心的傷害和親情缺失的影響很大。許多以外省務工為主要打工地的父母為了省下路費錢,一連幾年都不曾回家一次,父母與孩子之間的心靈溝通幾乎為零。因此,留守兒童離開學校以后,其他的學習幾乎無人監管。
關愛留守兒童問題調查報告三篇 留守兒童問題調研報告篇二
農村留守兒童一個特殊群體。
近幾年,我國農村出現了一個特殊群體——“留守兒童。”
所謂農村留守兒童,就是指隨著大量農村成年男女向城鎮轉移就業,而多數人沒有攜帶子女一同前往,致使許多的農村兒童遠離雙親或單親,成為農村家庭的留守兒童,多數依靠祖父或外祖父母監護。隨著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而在農村出現的“留守兒童”,是一個特殊的,需要高度重視和十分關注的社會群體。
留守兒童問題不容忽視……
農村留守兒童是未成年人中的一個特殊群體,他們只有因為父母外出打工后,出現臨時監護人學習 輔導不力,生活照顧不周,親子接觸缺失等現象困難。
但已有調查表明,由于遠離雙親,缺乏來自父母和完整家庭的親情呵護,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這些留守兒童在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尤其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嚴重斷層或缺位,在現實生活中,由于一些外出打工的父母對留在家鄉的子女疏于照顧,無法認真履行監護的職責,使孩子失去應有的安全保障,農村留守兒童被拐賣,受到意外作害,失學輟學等現象時有發生。由于缺少親情關懷和應有的家庭教育,農村留守兒童在思想、行為和心理的成長發育中比較容易偏離正常軌道。
“留守兒童”教育基本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學習較差,
一方面,打工父母對子女總體期待不高,調查中發現,部分農民工潛意識里認為,農村孩子學業有成的不多,將子女的學業定位在完成人年義務教育上,將孩子的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另一方面,監護人對留守兒童學習過問甚少,與留守兒童思想觀念差異較大,存在明顯的溝通障礙,教育上弊端也較多。加之他們還承擔家務勞動和田間農活,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去關注孩子和學習。
(二)性格缺陷。
由于外出務工的父母常年在外奔波,回家次數較少,與留守子女聯系少,對于孩子的成長缺乏足夠的關注和指導,而青少年處于情感、性格變化的轉折時期,長期與父母分離。極易使他們的性格變得內向,自卑、悲觀、孤僻,另外,在留守兒童中,放縱溺愛型家長比例較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家的監護人管不了,不敢管,不會管。
(三)缺乏親情。
父母在外打工對留守兒童造成親情欠缺,是最嚴重也是最現實的問題,由于父母不在身邊,留守兒童長期缺乏親情的撫慰與關懷,往往焦點緊張,缺乏安全感,人際交往能力較差。同時,根據調查和座談情況看,大多數留守兒童表現出對家庭經濟、父母健康和安全的憂慮。不希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且年齡越大,越表現出對家庭和父母關懷的強烈要求,對生活的滿意度,逐步降低,留守子女在人際文化、性格、生活感受、人生理想,協作求助,學習成績等方面發生障礙的比例呈明顯上升趨勢。
(四)心理障礙。
數據顯示留守兒童監護人對他們的心理健康問題介入較少,關注不夠。中小學生正處于身心迅速發展時期。對自身變化、學業壓力、人際交往等方面有獨特的理解與認識,也發生了許多煩惱與沖突,這時,他們需要親近暢通傾訴,而監護人又無暇顧及他們的情緒,情感變化,這種情況對他們的心理健康極為不利,引發感情脆弱,自暴自棄,焦慮封閉、缺乏自信、悲觀消極等心理問題。
(五)行為偏差,
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兒童少年,行為發生在文化程度上還處于他律階段,自律能力很差。由于父母不在身邊,兒童和監護人之間關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錯,監護人對孩子的行為一般都采取認可態度。由于缺乏及時有效的約束管教,部分留守兒童紀律散漫,存在行為偏差。調查中發現許多留守孩子在家里不聽祖輩教導,在學校道德品質較差,不遵守規章制度,經常遲到、早退、逃學、說謊、打架、欺負同學等行為,有的迷戀桌球室,網吧和游戲廳,甚至與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成人混在一起,對留守孩子的種種行為問題,監護人、家長、學校等方面都感到難以控制。
建立農村社區兒童少年教育和監護體系,充分發揮農村的教育作用。兒童少年的教育歷來是家庭、學校與社區共同的責任,目前,在廣大的農村地區,由于很大部分沒有建立相關的兒童少年教育組織,使農村在兒童少年的教育與成長發展方面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原來那種穩定的由家長親自伴孩子走兒童少年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父母短期、長期缺位的家庭生活將越來越多。這樣,兒童少年的監護與教育的責任就幾乎全部落在了學校肩上,但是孩子在學校的時間只有全部時間的四分之一,而其它時間大部是在家庭和社會度過的,因而,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況下,建立和完善農村留守兒童指導站、鄉村教育機構就顯得尤為迫切,同時,現在也初步具有了建立農村教育和監護體系的可能性和基礎。
從家庭的角度看,有必要改變家長外出的方式和親子溝通方式,從調查材料可以看出,如果父母雙雙外出,則對子女學業成就的影響就比較大,但是如果有一個在家,則影響相對就要少得多,建議父母外出務工時,如果孩子已經上學,而又沒有相當的人作為監護,最好就留一個在家監護孩子的學習與生活,保證家庭教育完整性,這樣家長可以和學校保持聯系。共同承擔起教子責任,另外,如果父母都外出,最好把孩子帶到務工所在地上學,便于教育,如果條件不允許,則要改變與親子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方式,要注意時間上不能相距太久,保持與孩子經常性的聯系,并對孩子的情況非常熟悉。具體來說,一是在溝通時間與機會就比較多,并且具有一定的連貫性;二是在溝通的內容上,不能只學習、考試,更多的關心他們的生活心理與情感,更多的關注他們的所思、所想、所為;三是在交流溝通的方式上,除了電話聯系外,還可以用書信的方式。
呼吁全社會都來關注農村留守兒童。
農村留守兒童,是兒童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未來農村貧困地區脫貧致富的建設者,他們能健康成長,不僅涉及千家萬戶的幸福,更關系著全民族素質的提高,關系著光和國家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解決好這一人口城市化、勞動力轉移過程中出現的社會現象,已在為一項緊迫任務。
如此,留守兒童很難得到父或母貼身的愛和關懷,也得不到父或母的言傳真教,得不到父母在思想認識和價值觀上的幫助,在他們的意識里,父或母是一個長期漂浮的身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希望。他們幼小的心靈是孤獨的,他們的成長是寂寞的,他們的價值觀是模糊的。
這個時代的孤兒由于長期被托養或寄養,缺少父母之愛,容易。導致心理上的缺陷,如孤僻內向,情緒消極,膽小怕事,自覺性差等,由于老人溺愛或親友疏于管教,缺少正確的價值引導,他們學習成績普遍較差,生活散漫,有的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關愛留守兒童問題調查報告三篇 留守兒童問題調研報告篇三
一、調查目標: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農業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大量農村勞動力從傳統農業中解脫出來,紛紛到沿海城市等經濟發達地區打工掙錢,掀起了新的城市“淘金”熱潮。由此帶來了大量農村青少年脫離父母的監管,成為“留守孩”,引發了農村“留守孩”問題。為促使這一特殊群體的健康成長,我們專門就農村“留守孩”問題開展了專項調查。
二、調查的目:
以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狀況及教育問題為視角考察留守兒童的生存現狀,即透過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折射出本地區留守兒童的教育狀況、生活狀況、心理狀況。
三、調查方法:
1、調查時間:
2、調查地點:紅河鎮紅河村
3、調查方式:通過查閱文獻,進一步系統地掌握理論知識;通過實地調查研究了解有關情況,掌握事實材料;問卷調查;
4、調查對象:紅河村全體留守兒童
四、調查結果分析:
(一)、農村留守孩在監護、受教育及身心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農村“留守孩”年齡均不滿18周歲,正處于人生中受教育、長身體、培養健康心理的關鍵時期,他們不僅需要接受學校的教育,還需要接受社會的關愛,更需要沐浴在父母親情的撫育撫養之中。而實際上,由于遠離父母、遠離親情,給農村留守孩子健康的成長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1、被委托監護人年齡普遍偏大,文化偏低,很難勝任監護職責。據調查,留守兒童的監護權絕大部分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還有2的留守兒童沒有監護人。這些兒童的委托監護人普遍年紀大、文化低,絕大多數是文盲或半文盲,有的還要干農活維持自己的生活。被委托監護人有的無能力監護孩子,有的無時間監護孩子,有的無辦法監護孩子。這些孩子長期得不到父母的關愛和教育,在身心健康和學習方面都受到一定的影響。有的孩子形成性情孤僻,逆反心強;有的厭學逃學,明顯地不如父母監護下成長的兒童。
2、留守兒童長期缺乏親情關愛,心理健康堪憂。據調查,有的外出打工父母半個、月或一個月給家中打一次電話,有的半年聯系一次,相當多的外出打工者一年才返家一次,甚至有的父母常年在外不回來,單純認為給孩子吃飽、穿暖、有學上、有書讀就萬事大吉了,忽視與孩子的心理溝通與交流,導致對父母很陌生,親情關系出現了障礙。父母無法了解子女的心理變化,往往以物質彌補歉疚的感情。子女缺乏親情關愛,內心空虛,有的對家長有埋怨情緒,還有的留守兒童為了宣泄煩惱,走上極端。
3、家庭和學校溝通不夠,影響了留守兒童的品德和學習發展。留守孩理應受到家庭、學校、社會的共同關愛。但由于——些學校偏重于學生的學習成績,對留守孩這個特殊群體缺乏特別的關愛,不能主動和監護人聯系;同時被委托監護人又缺乏與學校溝通的意識和能力,不少留守兒童的學習成績不理想。在農村留守孩中,有的行為紀律散漫,存在品德不良現象,有近4.8的孩子不能正常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4、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不能有效對接,留守兒童安全受到影響。農村留守兒童由于年齡小,社會閱歷少,辨別能力差,又缺乏呵護,往往成為被侵害的對象。據縣公安部門的調查,在近年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人員中,留守兒童占15,尤其是女孩容易被侵害。這不能不引起社會的重視。
五、調查結論及建議:
新時期,農村留守孩問題,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一大社會“痼疾”,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關愛農村留守孩子,關系到農村人口整體素質的提高,也是保障農村穩定,促進農村社會經濟和諧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必須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的高度,明確責任,強化舉措,切實加強對農村留守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使其健康成長。
(一)、健全機制,充分發揮學校在關愛農村留守孩子中的積極作用
關愛農村留守孩子,學校要起積極作用,努力幫助外出務工的農民解決后顧之憂,真正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1、建立留守孩子檔案和聯系卡制度。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調查研究,摸清留守學生的底數,建立每個留守學生的檔案和聯系卡片。其基本內容包括留守學生的基本情況、家長姓名、家庭詳細住址、留守原因,家長務工詳細地址、聯系電話,留守孩子臨時監護人的詳細地址、聯系電話、身體狀況、年齡等。建立相互協作機制,在建檔過程中,低一年級要向高一年級負責,小學要向初中負責,并及時補充、變更檔案,以學生為中心組成關愛網絡,時刻關注著留守孩子的成長。
2、實施關愛留守孩子責任幫扶制度。簽訂承包責任書,建立教師關愛學生校務日記,讓有條件的教師成為“
代理家長”。凡寄宿在校的留守孩子,教師要與留守孩子經常交流,有條件的地方,教師可與學生同吃同住,隨時掌握留守孩子的思想、生活情況;非寄宿的孩子,學校教師要定期家訪,與臨時監護人交流,及時反饋孩子的情況,幫助監護人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3、實行留守孩子“談心日”制度。學校定期召開留守學生會議,通過正面引導,使學生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艱難,教育學生認真學習,遵規守紀,以優異的成績回報父母的辛勞,明白父母打工掙錢來之不易,養成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好習慣。班主任、老師平日要多關心留守孩子的學習、身心健康,讓留守孩子深切感受班主任、老師對他們的關愛,增強師生間的親切感和信任感,進而成為可信賴的`朋友。
4、加強對留守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針對一些留守孩子的品德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問題,學校要開設心理教育課,定期開展思想教育和情感教育,開展心理咨詢、心理矯正活動。學校要設立“心理咨詢室”或“傾訴信箱”,讓學生的各種煩惱有地方傾訴,為學生打開“心結”。加強挫折教育和磨礪教育,培養留守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質,特別是自主意識和獨立生活能力,增強他們的社會適應性。定期舉行文藝、體育、科技和社會實踐活動,充實學生生活,讓留守學生在歡樂、和睦、關愛、幸福、向上的環境中學習、成長。
5、盡快建立關愛留守孩子的應急機制。各中小學校要建立“留守孩子→學校→家長(監護人)→政府”之間完備的聯系方式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留守孩子在校期間遇到突發事件,要30分鐘內告知委托監護人,1小時內告知在外務工家長,2小時內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任何情況下,以保證學生的安全為第一要求,不得拖延推諉。要層層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狀,明確包保責任制,對重點留守孩子實行師生“一帶一”包教幫扶,使學生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二)、加強協作與溝通,形成關愛留守孩子的合力
對于留守孩子的教育,必須構建好“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網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覆蓋到留守孩子學習、生活的各個環節。
1、加強與留守孩子父母或監護人交流與溝通。學校要向留守孩子及其家長公布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的聯系電話、詳細通訊地址;有條件的學校要開設親情專用電話,條件較差的也要借助其它形式的親情聯絡方式讓孩子跟家長保持聯系,家長也可以隨時通過電話,讓知道孩子在校的情況;要通過書信與家長定期聯系,通過下發《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長匯報學校工作和孩子學習狀況,并把家長務工情況告訴學生,讓家長在外務工放心,學生在校學習安心;每學期要定期召開留守學生及其監護人座談會,通報學生在校學習情況,了解留守學生回家后的思想狀況和行為習慣,有的放矢地加強教育。
2、重視家庭教育。關心孩子,讓孩子健康成長,成為社會上有用人才,不僅是父母應盡的義務,也是法律賦予的責任。孩子在幼兒時期,父母尤其是母親不應該離開孩子,外出務工要盡量帶孩子隨身就讀或把孩子寄養在有一定條件、有教育能力的人家。同時,做到在外地多聯系孩子,多關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利用務工淡季盡可能多地回家與孩子見面,在孩子生日期間或傳統節日之時捎寄些衣物、食品,讓孩子體會到父愛母愛。
3、加強對留守孩子的監護人的相關培訓。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團委、婦聯、居委會、村委會和學校要充分利用鄉鎮成校、村小學、家長學校等陣地,通過舉行培訓班、召開座談會等途徑,加強對孩子家長或其監護人的教育和培訓,使之提高文化水平,轉變思想觀念和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和監護孩子的水平。
4、加強同社區、村組和家庭的合作。為了留守孩子的健康成長,由各級宣傳部、教育局、團委、婦聯組織牽頭,整合社區、村組和家庭的力量,啟動“留守孩關愛工程”,鼓勵社會力量創辦留守孩子托管中心。各級學校要積極同社區、村組和家庭聯系,通過印發關愛農村孩子倡議書等形式,使社會各界都來關心教育,關心留守孩子,形成政府、社區(村)、學校、家庭四級聯動的教育網絡。
(三)、明確職責,努力營造農村留守孩子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農村留守孩子的教育、成長問題是當前中國農村社會轉型期一個獨特的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關注、參與,齊抓共管,營造良好氛圍。
1、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因地制宜,適時調整學校布局,積極探索新的辦學模式,在農村青少年集中的地方有計劃地籌建幼兒園和寄宿制中小學,讓農村留守孩子得到應有的教育、管理、照顧與關愛。同時,要結合農村留守孩子日益增多的現狀,將學校如何轉變辦學理念,教師如何提高綜合素質當作一件重要的工作長期抓下去。
2、各級政府、教育、編制部門要加強農村中小學編制管理,嚴格按照省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抓緊落實編制核定工作。在核定編制時,應充分考慮農村中小學區域廣、生源分散、教學點較多等特點,保證這些地區教師編制的基本需求;建立教師補充制度,逐步解決農村村小教師隊伍老化問題,為寄宿制學校配備保育人員。要為農村留守孩子的教育、管理提供一定的經費保障,把留守孩子中的貧困生納入重點資助對象。
3、各級文化、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門要在政府的統籌協調下,狠抓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徹底根治精神污染對孩子的毒化;開展送書下鄉活動,積極幫助扶持農村文化中心戶、鄉村書社、鄉村報吧、鄉村書吧的建立,用先進的文化占領農村陣地,為農村孩子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糧。
4、加強農村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建設。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農村基層組織在重視全體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的同時,要有意識地關注農村留守孩子,有計劃地、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村活動場所缺乏等一些緊迫問題。充分利用閑置的村級小學,通過“民辦公助”等方式,籌建“農村少兒活動中心”,為農民子女,特別是留守孩子提供看護、興趣學習等服務,引導這些孩子參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杜絕留守孩子進入網吧及參與、迷信等有害活動。總之,農村“留守孩”問題是當前我國農村社會轉型期一個獨特的社會問題,只要全社會共同努力,一定會為農村“留守孩”健康成長撐起一片藍天。